1998年3月19日星期四(真账)
我们班同学互相攀比最多的,是脚上的运动鞋,再有就是身上的名牌运动服。
谁穿什么牌什么款式,大家都门儿清。
运动鞋和运动服自然和运动员有关,各路体育明星理所当然地成为同学们崇拜的偶像。乔丹、罗德曼、罗纳尔多、皮蓬、霍利菲尔德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在同学们中比欧姆定律耳熟能详多了。
我比较喜欢篮球,爱看NBA。我觉得那不叫篮球,叫艺术。看多了NBA自己也想真刀真枪地上场打球。
我们学校每个班有个篮球队,班级之间时不时会有球赛。举行球赛时,女生为自己班的球队当啦啦队时特别卖力,这也是我们老师唯一允许男女生在同一空间互相摇旗呐喊的时刻。班上打篮球打得好的男生自然是众女生心目中的英雄。
我几次尝试加入班篮球队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队长丁杉青当着全班同学说我打篮球是学前班水平,有这么贬人的吗?
我决定采用一鸣惊人的方式通过篮球出人头地,我发誓我这辈子要靠篮球吃饭,虽然我知道选择体育谋生十分危险,和歌星一样是吃青春饭,过了青春期事业就寿终正寝了而实际年龄离撒手人寰还差得远,还得度日如年地苦熬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的失落日子,但我还是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为了和丁杉青赌这口气。
我开始策划自己的成功之路。篮球有篮板王、扣篮王、空中飞人等等令球迷心旷神怡的美称,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儿,我要创新。
经过一周的冥思苦想,我决定当远距离投篮王。这个远距离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远距离,是指两个篮球架之间的距离。说白了,就是我能站在本方篮球架下边将篮球直接投进对方球框里。
这个构思是伟大的和划时代的,这意味着只要我上场,其他队员都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
我清楚想想容易,但真要练出这等功夫肯定是要吃许多苦的。首先是要有强大的臂力。
我很小就知道有一句话叫作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开始苦练远距离投篮。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循序渐进。我先站在篮板下投篮,然后一步一步往后退着投篮。我发现这样练谁都能成为超远距离投篮王,可惜没人能产生这样的思路,由此可见新想法是最值钱的。
经过三个月的一寸一寸往后退着投篮,我的后背终于挨着了另一方的篮球架,我惊讶地发现我仍然能轻而易举地将篮球投进对方的球筐,命中率达98%。我体会到了积少成多的神奇力量。
这天下午,我们班和三班举行篮球赛,身怀绝技的我仍然不露声色地忍辱负重甘为啦啦队的一员,我期待着最佳出道时机,制造轰动效果。
在比赛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我们班的一名队员脚崴了。替补队员上场没几分钟也受伤下场了。我看见丁杉青急得脸上的青筋都暴起来了。女生们更是集体为班级的荣誉鬼哭狼嚎。
我大喊一声:“我来了!”
丁杉青想阻止我上场,但他实在想不出班上还有谁比我强,只好同意了。
正好轮到我方发球。我站在发球的同学身边对他说,把球发给我。他说,你站远点儿。我说,你就给我吧。我几乎是从他手里把球抢过来的。
我站在我方篮球架下边,将球投了出去。
篮球飞跃全场,准确地进入对方的篮筐。
经过短暂的鸦雀无声后,全场掌声雷鸣。我看见我们班的女生的目光齐刷刷地锁定在我身上。
当我投进第二个跨场球时,我看见三班女生的目光也大义灭亲地锁死在我身上了。
我上场后,一共投了二十五个跨场球,全部命中。
比赛结束后,两个班的女生将我团团围住,不知是谁先提议的,反正她们不容分说将我抬起来抛向空中,然后再接住我,再抛。那种感觉真是美好。
每抛我一次,她们还口中念念有词:气死乔丹!气死罗德曼!
两个班的男生傻站在一边看,一个个眼中全是妒火。特别是丁杉青。
当我代表校队参加了一次校际篮球赛后,NBA的星探不远万里来了。
我惊讶他们的工作效率,他们竟然比近在咫尺的我们的国家队的嗅觉还灵敏。
NBA星探的职责是为NBA在全球物色出色球员。
星探找到我家,他说要看我投篮。我们全家人带着他去了一座体育馆。
我投了五次给他看,全命中。
星探当即开价五千万美元请我去公牛队打球,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星探问为什么。
我说我要去就加盟NBA手最潮的队,帮他们起死回生。
星探一脸的刮目相看表情,说那我就介绍你去温哥华灰熊队当救世主。
我于是中止了学业去美国NBA打球,乔丹只和我同场打了一次球就知趣地宣布退役了。
世界各大体育用品公司趋之若鹜地央求我为他们的产品做广告,我一一谢绝。我投资生产了皮皮鲁牌运动系列,从鞋到服装到帽子应有尽有,我上场使用的15号成为全球青少年朝思暮想的吉祥号码,谁的衣服或鞋上没有15号谁在学校就低人一等。我的收入自然不菲。
温哥华灰熊队在我的率领下果然登上了NBA本赛季冠军宝座。
我回国后向国家教育部门捐款十亿,我指定此款是在全国学校推行考试分数保密制的专用经费。现在干什么都得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