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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典官僚政治的延续性问题,首先需要论究到它发生或形成过程的起点。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到,官僚政治是当做专制政体的一种配合物或补充物而产生的。专制政体不存在,当做一种社会体制看的官僚政治也无法存在。在这点上,似乎就只要问中国专制政体是何时开始的就行。新旧历史学家、社会史学家已公认秦代是中国专制政体发轫的朝代。而由秦以后,直到现代化开始的清代,其间经历二千余年的长期岁月,除了极少的场合外,中国的政治形态并没有了不起的变更,换言之,即一直是受着专制政体—官僚政治的支配。谭复生所谓“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之政,如何皆是“大盗”,这里且不忙分释,二千年之政皆是沿袭秦代专制政治而来,却是一个事实。而晚近在苏联以“中国通”见称的社会经济史学家魏特夫(Wittvogel)在论到中国中古历史阶段时,特别强调“二千年官吏与农民的国家”这句话(参见魏氏著《中国经济史研究》,横川次郎编译本,第五四页),那也不外表示,那个历史阶段是由官吏支配农民,是施行官僚政治。而在这以前,虽然设官而治的事实早经存在着,但那时的政治支配者主要是贵族,即在春秋之世,国君“为天子之同姓者十之六,天子之勋戚者十之三,前代之遗留者十之一。国中之卿大夫皆公族也,皆世官也。”(夏佑曾:《中国古代史》,第一八三页)他们享有世禄,因此为他们所支配的生产人民,就不是形式上的自由农民,而只是农奴。不过到了战国之世,一切改观了,在诸侯长期混战过程中,封建贵族的政治支配权,逐渐转移到封建官僚手中了。中国历史载籍是用“政逮于大夫”,“陪官执国命”,“布衣为卿相”一类笼统文句来描述此种转变。我们从社会史的见地却应当说:战国诸侯为着争霸权、争统治而进行的战争,培养了封建官僚。封建官僚起初不过是封建贵族技术上的助手,帮助封建贵族剥削农奴式的农民,组织榨取农民血汗的封建机关,并使这机关巩固和成为合法的形式。但封建的混战,使各种专门人才成为急切的需要,并且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制度,削弱了和抹杀了旧有的阶级划分,并在新的调子上来重新划分阶级。封建上层阶级社会地位的一般的不巩固,是愈来愈加厉害,常使封建诸侯依靠官僚。这些培养起来的封建官僚不但成了专制政体实行的准备条件,且还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专制政体实现的推动力,如史载“缪公求士……并国十二,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民以殷盛,国以富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散六国之从,食诸侯,使秦成帝业。”(《史记》李斯传)

秦得“策士”、“处士”或封建官僚之助而成就一统大业,实现专制的官僚的政治局面。后来继起的其他各朝代的开基创业,虽然同样要取得前朝末期的士大夫或失意的政客和策士们的匡助,但其间有一根本不同之点,即秦代的官僚政客是在封建贵族政治崩溃过程中养成的;而秦后各朝的官僚政客,则都是在官僚政治局面下养成的。二千年的历史,一方面表现为同一形式的不同王朝的更迭,同时又表现为各王朝专制君主通过他们的文武官吏对农民施行剥削榨取的支配权力的转移。王朝的不绝“再生产”,再配合以官僚统治的不绝“再生产”,同式政治形态的重复,在有些人看来是“循环” (如日本秋泽修二之流的中国历史循环说),而在其他较深刻的历史学家看来则是“没有时间”,“没有历史”(如黑格尔称中国为“空间的国家”)。但中国官僚政治延续了二千年却是一个事实。它的这种延续性,或者它之所以能延续得这么久的道理,我们将在后面讲出它的更基本的原因来,而下面紧接着要说到的它的其他两种特性——包容性和贯彻性,也许可以看为是一部分的说明,虽然它们那两种特殊的形成,同时也可以说是由于它延续得比较长久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