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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直至销毁记忆,本来是专制统治者的专利,但乾隆以比祖先更残忍的方式来掩盖祖先的残忍,就无论如何不可原谅了。

我们永远不要低估专制统治者的自私和阴狠。乾隆心里十分清楚,不论工作多么细致,仅靠官员们的搜查,是不可能禁绝所有不法文字的。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制造空前的恐怖,使臣民们自己主动悄悄地销毁家中的不法文字。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乾隆帝蓄意制造冤案、酷案,把一些语义含混的文字打成大案,借无辜者的脑袋来恐吓天下之人,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苏人蔡嘉树指控徐述夔所著《一柱楼诗》“大逆”。

蔡嘉树与王泷南一样,是江苏扬州的乡间无赖,原租了徐家的十几亩田地。乾隆十三年(1748年),徐述夔之孙徐食田向蔡家提出要赎回这十几亩田地。而蔡嘉树占着不放,两家因此产生纠纷。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发的书里有“忌讳之词”,向官府控告。

蔡嘉树的证据是徐书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说这是“非常悖逆之词”。这显然是胡说八道,江苏布政使陶易一见案卷,也认为这“显系挟嫌倾陷”。然而,案件上报到皇帝那里,皇帝却批复道,蔡氏所说有理。皇帝说,此句乃“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显寓欲复兴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极”。此案的结局是十分严酷的:陶易拟斩立决,皇帝降旨“加恩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后瘐死狱中。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徐食田兄弟等五人参与出版校对者拟斩立决,俱奉旨加恩改斩监候。徐述夔的两个曾孙及三个孙媳等,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全部家产造册入官。为他作序的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连皇帝已故去多年的诗友沈德潜也未予放过,革去名号,扑毁碑文。

皇帝在文字狱的制造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种难以理解的偏执和完美主义。在皇帝的蓄意吹求之下,全国各地诬告之风大行。几乎大清帝国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安全中:如果你识文断字,那么你随手涂抹的几个字难免有被人蓄意曲解的可能;即使你一字不识,你家的那个破筐烂柜里也保不齐有一两本祖上传下来的旧书,成为惹祸的源头。

戴昆是康雍时人,早已身故,地方官查办禁书时,发现他的书中有“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这样的句子,上报之后,被刨坟戮尸。他的孙子戴世道六十多岁了,因刊刻了这本书,“奉旨斩决”。湖北黄梅人石卓槐书中有“大道日已没,谁与相维持”“厮养功名何足异,衣冠都作金银气”之句,不过发了点牢骚,被凌迟处死,亲属缘坐。

“明”“清”二字是诗词习用之语,若要避祸,只好不去吟诵清风明月。但也不行。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有个劣监告发卓长龄(康熙时人)著有《忆鸣集》,“忆鸣”二字,实寓“追忆前明”之意,结果卓长龄之孙卓天柱因私藏禁书,“从宽”改斩监候,秋后处决。

这些恶例一开,禁忌如毛。墓志铭上常用“皇考”作为亡父的尊称,结果被地方官指为“悖逆”;为亡父刊刻的“行述”中有“赦不加息”之语,被人告发竟敢用“赦”字,实屈“狂妄不法”;为人代作的寿文联语中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创大业”被定为“语言悖逆”。

乾隆的文化恐怖政策收效是非常明显的。

在风声鹤唳之下,每个家庭都进行自我检查,刨地三尺,消灭所有不安全的文字。文人学士再也不敢吟风咏月,甚至不敢再写日记。朝廷的大臣们之间都不敢相互通信。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内外臣工惊骇不已,乾隆担心下面或有非议,于新任浙江按察使富勒浑陛辞(官员离京前上殿向皇帝辞别)时,交代他一项特殊任务:到任后留心体察赋闲在钱塘(今杭州市)老家的协办大学士梁诗正的反应。梁诗正一见富勒浑,就大谈自己为官多年的诀窍:“笔墨招非,人心难测,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迹,必须时刻留心,免贻后患。”在另一次谈话中,他又说:“一切字迹最关紧要,我在内廷时惟与刘统勋二人从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梁诗正的话典型地反映了乾隆高压政策下臣民的心态。

历史学家可以大致推算出通过修撰《四库全书》,清朝的官僚机构销毁了多少图书,而民间百姓自发销毁的文字数量却无法计算。我们只能说,其数量绝对多于武英殿前字纸炉中焚毁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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