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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了尹嘉铨的“罪证”,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二十八日,皇帝钦命以大学士三宝为首组成专案组,对尹嘉铨进行审讯。

审讯进行得极有特点。在皇帝的授意下,审案大臣并不拷问尹嘉铨的“大逆”实迹。他们知道,这个“道学家”、书呆子,一辈子只知道读书做文,想成为大圣大贤,“永垂青史”,因此不可能有什么实质性的“反动问题”。他们审问的重点,是尹氏的家庭隐私。

会审尹嘉铨时,审案大臣丝毫不顾这位前“三品大员”的面子,为了“泄公愤而快人心”,将其“严加夹讯,多受刑法”,以拷问“其究属何心”。在夹棍之下,这位圣人之徒没有挺住,采取了要什么给什么的态度。请看以下几段审讯记录:

当年尹氏当面讨要花翎的事,皇帝一直念念不忘。所以承审官首先追问:你当时在皇上跟前讨赏翎子,说是没有翎子,就回去见不得你妻小。你这假道学怕老婆,到底皇上没有给你翎子,你如何回去的呢?

据供:我当初在家时,曾向我妻子说过,要见皇上讨翎子,所以我彼时不辞冒昧,就妄求恩典,原想得了翎子回家,可以夸耀。后来皇上没有赏我,我回到家里,实在觉得害羞,难见妻子。这都是我假道学,怕老婆,是实。

自打嘴巴,承认自己“怕老婆”“假道学”,承审官并不满足,又追问起他要娶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处女为妾未果的事。

承审官问:尹嘉铨!你所书李孝女暮年不字事一篇,说“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闻而贤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辞不就”等语。这处女既立志不嫁,已年过五旬,你为何叫你女人遣媒说合,要她做妾?这样没廉耻的事,难道是正经人干的么?

据供:我说的李孝女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原因素日间知道雄县有个姓李的女子,守贞不字。吾女人要聘她为妾,我那时在京候补,并不知道;后来我女人告诉我,才知道的,所以替她做了这篇文字,要表扬她,实在我并没有见过她的面。但她年过五十,我还将要她做妾的话,做在文字内,这就是我廉耻丧尽,还有何辩。

已经承认自己廉耻丧尽,承审官却还有更尖刻的问题。

承审官问:你女人平日妒悍,所以替你娶妾,也要娶这五十岁女人给你,知道这女人断不肯嫁,她又得了不妒之名。总是你这假道学居常做惯这欺世盗名之事,你女人也学了你欺世盗名。你难道不知道么?

据供:我女人要替我讨妾,这五十岁李氏女子既已立志不嫁,断不肯做我的妾,我女人是明知的,所以借此要得不妒之名。总是我平日所做的事,俱系欺世盗名,所以我女人也学做此欺世盗名之事,难逃皇上洞鉴。

承审官的刻薄真是到家了。然而,没有皇帝的授意,他们是不敢把审理“国家要犯”的严肃之地变成嬉笑怒骂的娱乐场所的。

那么,乾隆皇帝为什么对“道学家”尹嘉铨如此刻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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