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人的“人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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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是:必须用“二人”去定义“一人”才符合“天理”,“一人”只是“身”,“二人”之间才衍生“心”,因此,“一人”之“身”就不是由自我去组织的项目,而必须彼此由对方的“心”去镇止。的确,一旦越出了由众多的“二人”之“心”的交叉网组成的人情的磁力场,“个体”就很难对自己下定义,也容易趋于“乱”。

因此,中国人“二人”之间的关系必然是“人情”,而且,也只有在双方都具“体”地感觉到对方的心意“有到”自己“身”上时,才需要去“做人”。如果越出了这个具“体”地感觉得到的“和合”圈子以外,就毋须“做人”。

自然,中国人甚至有不受对方的“心”约束的场合,亦即是“当佢无到”,或者变成“撕破面皮做人”,或者表现为“一人”的“私心”。在这类情形中,不是由自我去组织的“身”,同时亦不受外力的镇止,就会或多或少地呈现出“乱”。

然而,也有时刻——国难时期或上下一心的国势上升时期——中国人的心意“有到”的对象是全民族,而作为人情的磁力场的“自己人”圈子也扩大至于全国。在这种时刻,中国人在“二人”之间处处以对方为重的“做人”方式,就会化为一种为集体“献身”的精神——因此,也可以成为世界上最“无私”的人类。

1.“生”与“熟”

在下面将会指出,中国人有“母胎化”的倾向,这个“母胎”就是彼此心意都“有到”对方身上的人情的磁力场。中国人单薄的“个体”必须在这个场中“安身”与“安心”,因此它就是一个可以彼此照顾的“自己人”圈子。

在“自己人”之间,中国人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的确,中国人在能够制约自己的人——父母、长官、亲属、朋友、熟人、经熟人介绍给自己的人——“面”前,持的态度总是很礼让的,也总是要让自己“多吃一点儿亏”,而且常常自我贬抑,碰到拂逆自己利益的事,也多半会逆来顺受。然而,一旦越出了这个圈子,就不知如何去“做”,往往会变得很突兀,甚至会演变成毫无节制的冲突(这牵涉到中国人“治”与“乱”的逻辑——详后)。

因此,中国人之间的来往,也必先确定是“自己人”才好进行。如果没有这种关系,就必须先去“拉关系”“拉交情”,多半是经由熟人“介绍”。所谓“拉”,有本来是远的现在把它拉近的意思。所谓“介”,就是中间媒介的意思,“绍”字古义通“继”与“续”(见《说文》),有连贯的意思,而且三字皆从“糸”旁,想必与丝索有关,因此,“介绍人”亦即是中间的“牵线人”,而丝索也是两头可“拉”之物——的确,“关係”之“係”字就是“人”旁一个“系”字,而中国人有时也会感到被人情“缚”住。

至于中国人“拉交情”的最标准方式就是“请客吃饭”,因此,遂有将“人情”口腔化为一种“味”的倾向——于是乃有“熟人”“生人”之分,而且,自己也只有在“熟人”面前才“吃得开”,在“生人”之间就往往会彼此“不吃他那一套”。因此,做任何事之先,都必须将关系搞“熟”——如果“熟”了,自己这一方即使多“吃”一点儿亏也无所谓。自然,遵照“以心换心”的逻辑——亦即是“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也会期待对方做到这一点。因此,也只有在“熟人”面前,自己才比较容易“开口”。于是,如果对方是“熟人”而又不慷慨的,就会觉得他“孤寒”,所谓“孤”就是“一人”的意思——对必须恒常地受到人情的温暖包围之中国人来说,这种自顾自的态度就会令人觉得“寒”,而这种没有“人情味”的态度也会显得“寒酸”,所谓“酸”就有涩而难“吃”的意象,因此也有“生”而不“熟”的意思。换言之,这样不慷慨的“熟人”与“生人”无异。的确,“熟人”是必须互相给对方一点儿“甜头”的,如此的“人情”才有好“味”,“对胃口”,而不致“倒胃口”。“熟人”之间既然是互相可以“吃”的领域,因此,中国人在人际关系中有“吃亏”或“得益”的情况,“益”字除了惠与利之外,还有增、加、长的意思,故此“吃亏”与“得益”都具有“身体化”的“亏”与“补”的意象。一般来说,中国人的“做人”常态总是让自己在“熟人”面前多吃一点儿亏——这可以说是中国人特有的人情味(自然,对方也会自发地如此做,因此,可以说双方面都在搞“反者道之动”)。不过,偶尔也会出现在“自己人”之间“分一杯羹”的要求,并提醒对方“独食难肥”,亦即是说:对方如果没有“人情味”的话,以后总会导致“吃亏”。自然,在“自己人”之间,如果出现“吃里扒外”的叛徒行为,就更可恨(凡此种种迹象,都显示出中国人“心”照顾的对象是“身”,因此,团结人的最佳方法也是“关心群众生活”)。

既然人有“生”“熟”之分,因此,中国人在办任何事之先,总必须把双方的关系确定,亦即是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以前在大陆时,笔者发现:对我们这些外来的人,当局总必须特设机关加以照顾,一旦越出了这个范围去办点儿事,就非得有介绍人或介绍信(“信”即“人”之“言”)不可。有时,笔者想去访问一些人物,由照顾我们的机构去联络还不受理(亦即是“面子”不够大),非得由与这些人物相识的人去从中拉线才行。如果没有这些人情关系,就会完全被当作“外人”。因此,即使由我们的机构到另一个机构去办事,所携的公文也是采取人情化的“介绍信”形式。

在大陆,即使国有单位之间彼此做生意,也往往有先“请客吃饭”与送礼的必要。的确,对中国人来说,唯有在“心”照顾了“身”之后,具“体”的心意才会“有到”对方“身”上,而双方才会变成“自己人”。这个“自己人”的圈子是用“人情”的水泥去“和合”的,因此自然是对外封闭的。的确,“关系”的“关”字也有关门与通道的意思,而且,也只有“自己人”之间才会互相“关心”“关怀”与“关照”以及为对方“关说”。既然“关”也有“通道”的意思,因此,是“自己人”的话,前门走不通,就会让他“走后门”。

因此,按照“自己人”与否的逻辑,又必然会按照“亲疏有别”与“内外有别”的层次去“做人”——一般来说,其“做”法是“疏不间亲”,亦即是先考虑“自己人”。正因为中国人有这种“做人”方式,才会在利用“等级”制造“特殊化”之外,还利用亲朋关系搞“特殊化”——例如,“拉关系”与“走后门”。在“自己人”之间,中国人总是在自己掌管的权限之内,互开方便之门。掌权的干部亦常常设法为自己的子女、亲朋找好的工作,在“有权就有一切”,子女还未成年,而自己又有一大堆相互照顾的人情网路的情形下,也就无人肯退休。“公事公办”,对内外都一样的态度,对中国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因为这样做等于是没有了“自己人”。在一个重人情,“个体”不发达,必须借“自己人”圈子照顾,而又不是由“罪恶感”(中国文化是偏重“羞耻感”的——详后)支配的“良知系统”中,六亲不认的态度是不可设想的。

因此,本着“内外有别”的逻辑,“自己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是应该的——既然是应该的,如果还要像“外人”一般“客气”的话,就会被认为“见外”。

然而,在对待“外人”的态度上,对方到底是自己不用去“做人”的陌生人,抑或必须去礼遇的“大客人”,却又有讲究。

2.“内外有别”

对中国人来说,“内”与“外”是很重要的区分。即使在自己最亲的家庭中,仍然有父系的本家与母系的“外家”之分。与母系有关的都背着一个“外”字,例如“外公”“外婆”“外甥”,而表兄弟的“表”字也是“表”而不是“里”,因此与堂兄弟之登“堂”入室有外与内之别(事实上,即使整个国家对外,也是“中”“外”之分)。

既然连自己家庭的成员也有内外之分,对待真正的外人就更讲究了。按“亲疏有别”的逻辑,理应先照顾“自己人”。但是,在碰到了真正疏远的“大客人”——从未谋面的远亲、有头有脸的人物或者刚拉上关系而自己又想盛情款待的陌生人——的时候,表示自己的心意“有到”对方身上的方式,却是先贬抑“自己人”。

的确,中国人“做人”的方式是处处以对方为重,“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这一点,在自己必须去“做人”的“外人”面前,就以一种更尖锐的仪式化方式浮凸出来。因此,“会做人”的不能先镇住“自己人”,就会被人在背后说话。的确,在不久以前中国人身上仍然可以看到的一个现象是:当自己的小孩子与邻家的小孩子打架时,父母们将他们拆开后,总是先打自己的小孩,也不管正义在何方(这无疑会形成孩子在长大以后自我压缩、事事迎合别人或者随机应变、见风使舵、只谋和事不太理会原则的态度)。

这种必须在“大客人”面前将“自己人”贬低的“做人”方式,亦常常表现在中国人的家庭宴会中。每逢这种场合,为了避免挤了客人,主人总是先将小孩赶开,自己陪客人先吃,至于主妇则往往在厨中炒菜而不上台。中国人认为:只有这样,才是给客人“面子”,以及替自己捞回“面子”(因为这表示自己不寒酸)。而且,客人越是远的,越是疏的,就越是要这样;家中熟客反而不需要来这一套。这种作风,在国外的中国人之间已渐趋淡薄,在大陆则仍然保留。

然而,当中国人将这一套也应用在国际关系之上时,就出现了世所罕见的奇观。一位在“文革”时期曾到过中国的英国研究生告诉我:“当中国当局组织我们外国人到一个公众场所去参观的时候,总是先将那里的中国人先赶光,才让我们进去。这种在外国人面前侮辱自己同胞的做法,是全世界都没有的。”

我本人也亲眼看到这样的一幕。80年代初,我曾与各国留学生在一艘长江轮上度过一周。船上的服务员,获悉有外国人在场,就将中国人与留学生用膳先后安排在两个不同的时间,以免本国人的嘈杂、挤拥与肮脏在“外人”心目中制造不好的印象。有一次,当我们正在用膳时,一位六十几岁的中国乘客不知情,徐徐地踱方步走了进来,却被服务员大声叱喝:“出去!”——这一幕是在所有外国人眼前发生的。

中国人这种自我贬抑与压低“自己人”的“做人”方式,除了在本国人心目中制造自身是低等人类的自卑感之外,并没有真正达到在外国人面前维持“门面”之目的,而是适得其反。中国人是很喜欢将自己得意的建设作为“样板”,展示给外宾看的。这种维持“门面”的做法,虽然会有破绽,仍不失为一种自我提升的意向(关于这个倾向——详后)。至于前一种做法,则连这种效果也没有——它只是将外国人抬到了自己人头上,于是“内外有别”的“层次”也就变成了“等级”。

这种“等级”的划分甚至还出现在不同“层次”的中国人之间。一位在大陆当客座教授的华侨数学家,有一次与他国内朋友——一位同系的教授——去杭州游览。他是“外宾”,以为通过旅行社会比较方便。结果,到了目的地,在旅行社安排下,他一人坐在宾馆中的外宾部用餐,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友人在外厅——也是一人一桌地在用餐。从此以后,他与国内友人外出,就再也不敢通过旅行社。

然而,这种情形有否违反了“亲疏有别”“内外有别”的逻辑呢?其实并没有,因为差别仍然被强调,只是倒了过来。事实上,中国人对心意“无到”的“自己人”圈子以外的人——陌生的同等级的本国人——是很没有礼貌的,只有对待远的“客人”才事事优先照顾,如此才显得自己不寒碜。因此,七八十年代外人来到中国以后,就不可能将他们与老百姓并列,而必须也给予他们某些统治阶层自身的特权——在这里面又分等级:华侨港胞比较“亲”,外国人比较“疏”,因此前者的待遇又比后者略逊一筹。这种做法,就是不管外人的贫富情况,一律将他们当作不同“类型”的人——比中国老百姓“身价”高的人。因此,要求他们付出加倍价钱(华侨港胞“身价”比较低,结果反而获得了优待)。

但是,在另一方面,“疏不间亲”的逻辑也同时在发挥作用。外国人和国外华人来到国内后,虽然一方面可以进入本地人不能进去的豪华场所,但是却不能进入本地人才能进去的“内部”场所(例如内部书店),也不能订阅“内部报刊”。而且,他们也被当作是防范的对象。中国当局常常告诫本国人,对外来人必须“敬鬼神而远之”。在我住过的那所大学中,当局曾和必须与外国人接触的中国师生大谈“内外有别”的道理,对一些必须陪留学生住的中国学生则提出了“与外人关系必须搞好,但是不要搞得太好”的方针——充分显示出中国式的“做人”有时也是“做戏”。当时另一所学院的一位中国女学生,曾经去外宾住的饭店找人,人没有找着,只在大厅中停留过,结果就被按照填写的会客单上的资料通知了校方,回去后,她的班主任“劝告”她说:“外国人去的地方不是你该去的!”言下之意,与外来者接触有使人“腐化”的作用。

这种情形,与鸦片战争前夕,清政府将外国人羁縻在广州城外,尽量给予他们最好的待遇,甚至配备中国仆人,只是要求他们不要进城,是同一个文化“深层结构”的现象。

对待外面世界的态度,我们还要在“锁国心态”一节中详细讨论。在本分节中,我们只想指出:中国人的“心”无疑是很发达的,但是却是被公式化渠道化的,而“层次”与“等级”正是中国人“做人”的渠道。因此,它们并不是为了对待外人时才设计出来的东西,而只是将自己人在本国人之间也运用的“内外有别”逻辑,应用到外国人的头上而已。

事实上,这种对外客“尊而不亲”,对自己人“亲而不尊”的做法,也反映在组织成员对内与外的不同作风之上。党员是内部的人,当然是可以参与机密的,但同时也被要求多做一点儿牺牲,以便在“外人”眼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对于可以争取的群众,则不让其参与机密,但对他们的要求也不会像对党员那么苛刻,而且往往还会给他们一点儿特殊照顾。至于党员,既然是平时信任的“自己人”,如果稍有脱离常轨,就会有“吃里扒外”的嫌疑,因此就会受到处分。

这一套“统战”办法并不是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那里学来的,而是祖传的宝贝,因此也只能运用在中国人之间。在美国,笔者所目睹的共产主义运动的情形是:每一个小党派都是公然坦率地宣布自己的原则,愿者上钩,从来也不会用“人情攻势”去赢取对方。至于像意大利人的共产党,可能也会动用到“人情”,但是,自己的党员是否愿意像客人来时家中小孩被赶下台子一般,则成疑问。至于西方人,如果作为被“统战”对象的话,可能也要视原则才会参加,而不是受人特殊“照顾”就会“交心”。

然而,当中国人将这一套应用到外国人“身”上,除了对日本人还行得通外,对西方人无不大碰钉子。的确,西方人是“其心必异”的,因此,他们对待特殊的礼遇多半不领“情”,也不受它的束缚——尤其是认为自己是付了加倍价钱才获得的“礼遇”——反而会从个人的人格尊严的立场出发,认为中国人贬抑自己人是一种没有自尊的表现,而没有自尊的人是不可能尊敬别人的,因此就会怀疑到背后的动机。此外,他们对自己被官方当作是一整个被提防的“类”,也不见得会惬意,并且会认为是不尊重“人”。因此,就往往会不理会“内外有别”的这一套,凭一己的选择与个别的“人”打交道。在负责接待与照顾的当局眼中,这种不受“人情”制约的情形,自然是不要“面子”的,也是“无眼睇”的——因此,也确实符合了老子所说的“视之不见名曰夷”[1]。

3.心意不到之处

中国文化“二人”定义“一人”的设计,就是让双方具“体”地感觉对方的“心”“有到”自己“身”上时,才去“做人”,一旦越出了人情的磁力场的温暖包围,自己就不知怎样去“做”,也毋须去理会。

因此,中国人的世界也只可能是人情化的世界。的确,孔子认为不知生焉知死,不语性与天道,不语怪、力、乱、神,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敬鬼神而远之,也是因为这些都是能具“体”感觉或“身”受的人情“无到”的领域。因此,中国人的“天理”也必然是“心”(“心即理”),“天”也只可能是“天地人”这个世界系统内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可能是人间以外的超越原理。外国人既然是“其心必异”(“心”的结构不同),不能与他作“二人”之间的“以心换心”,因此只能是人间世以外的“鬼”。

不过,至少就中国人自己的“天地”来说,将具体感觉得到的人情做高层次提升的哲学家,是可以让一己之“心”充塞于“天地”之间的。对其志“兼善天下”的士大夫来说,也会感觉到自己与天下之“心”皆彼此“有到”对方“身”上。

然而,对绝大部分的老百姓来说,心意“有到”之范围就只是“自己人”圈内。在这个圈内,双方面总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处处以对方为重,十分礼让。这个“人情味”的因素在香港已经很淡薄,在大陆则仍然很浓厚——如果你是熟人的话,到人家家中做客,他们总会拿最好的东西招待你,而且往往将自己的那份也剥夺掉;在饭馆中,则争着付款;乘搭公共汽车时,也抢着为你买车票;如果排队的话,就会尽量将你推到他的前面;如果不小心碰了你一下,或踏了你一脚,就会千道不是,万道不是。的确,既然彼此的“心”都“有到”对方的身上,在不小“心”撞到或说错了话时,总会说:“我是无心的!”

然而,在一旦越出了这个圈外,就真正不需要“有心”地去“做人”,因此,撞到了永不说“对不起”——事实上,只有在渠道化了的“二人”一对的关系中,自己这方没有了“心”,才会显得不“对”,因此心中就感到“对不起”对方——有时还会恶声相向。因此,笔者当时在大陆时发现:在公共汽车上以及街道上的吵架,几乎无日无之。确实,如果熟人走路时提箱子,中国人总会抢着替对方提,然而,如果是陌生人,自己提箱子刮到了对方,也很少道歉。有时,在马路上看到骑自行车者撞到了路人,对方已经痛得弯下了身,撞人者为了自己的“面子”,还振振有词地诉说对方不对,结果自然引发了吵架。此外,大陆的人在排队时遇到了熟人也要来排队,总会硬将他拖到自己之前,热情地说:“你先!你先!”但是,如果是陌生人,即使已经排在自己前面的,也会设法抢在他前头。

因此,在上公共汽车时,一般都是不排队,即使已经在栏杆之内还想抢在别人前头,如果你用手拦着他,对方有时还要强词夺理地直冲向前,有时叫他停止,对方也会停止——如果碰到外国人在排队,回头请插入者停止,则十次中总有十次生效——但是,自己浑然不觉而必须待外力去规范,却也说得上“自取其辱”。然而,如果不守秩序的人年龄比本人大一倍的话,在说了他之后,也会替他感到不好意思。

因此,在每次候车时,总必须要有纠察队才能维持秩序;一旦没有外力制约的话,就会出现“天下大乱”的局面。有时,纠察队也不管用,即使有二三人在场也被人潮淹没,只好撒手不管。在商店中购物,如果人多,也是用身体将先来者顶开。这类现象与争先恐后上车一般,都不能用人口过多去解释,因为,即使只有两个人,也出现后来者抢先的情形。

在大陆,打电话去一些单位找人或问事,十次中有八次,接听者总是吵架一般的声气,有时没有等我说完就挂断。自然,如果听出是熟人的声音,就必定不会这样。有时,笔者感觉到:这并非是接听者有意如此,也并非由于该时刻心情不好故发泄在陌生人身上,而只是一种心意不到之时习惯的口吻。的确,中国人在越出了自己熟悉的人圈子以外,往往会很突兀,很不自然,有时,即使想表达好意也不知如何进行,因此就索性违背自己本意地失去礼貌。即使在今日的香港,有人打错了电话号码,五次中总有一次不说“对不起”就挂断,有时听得出对方是有心道歉的,但是很突兀说不出口,于是就索性挂断。(香港的情形确实改进了不少,十多年前,如果打错了电话号码,接听的一方总是恶声相向,甚至说:“你去死啦!”)

一般来说,中国人撞跌了路人手中的东西很少帮人捡起来(在香港笔者就遇到这类事),有时是浑然不觉,有时是不将对方放在“心”上,但有时却并非存心没有礼貌,只是在“生人”面前不知如何“做人”,因此只好扬长而去。后一种情形在少男少女之间就更容易发生。有一次,在香港的行人天桥上看到一个少女将一位少男手中捧着的盒子撞翻,只回头看了一眼,脚不停步地急急离去,而少男则对其背影报以怨毒的眼色。的确,这类场合很容易变成男女邂逅的机缘,因此,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文化本能作祟下,行动遂比思索来得更快,结果唯有“身不由己”地没有了大方的风度(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少女与老人之间,笔者想前者多半会替后者捡拾起来。因为在中国文化里“敬老”是很“道德”之事)。此外,还有这样的一种倾向:十几岁的少女,如果在公共汽车上不小心踩了陌生男子一脚,也是想说“对不起”而说不出口,索性不理会,或急急忙忙地走开(笔者在香港与台湾都碰到这种反应)。

因此,在“心意不到”的场合中,又有完全“无心”以及刻意地“无心”的差别——后一种情形多半出现在男女必须避嫌的场合中。笔者认识一些很害羞的香港青年,当他们打电话找朋友却是由对方的妻子接听时,就“身不由己”地不打招呼,也不理会她,径直地叫男的通话,结果次数多了就引起女方的误会,认为是存心不礼貌;更有甚者是到别人家中做客,在面对面的场合中,完全不理会对方的女眷,以免“勾搭”的嫌疑,结果自然也变成了“存心”没有礼貌。

不过,这种刻意“无心”的态度,却更普遍地出现在香港女性对待陌生男子的场合中。在香港的一些家庭小店中,如果看店的是少女,而去购物的又是青年男子的话,前者多半就不带笑容,严重起来则搞到“嬲爆爆”与“面臭臭”,而且这种态度不好似乎是故意的——一言以蔽之,就是刻意地(其实是“身不由己”地)去破坏自己的美丽,以避免“有心”的嫌疑。在美国时,笔者却看到这样的情形:一般来说,故意不友好的态度多半出现在贫民窟的女店员身上,因为在那里,男顾客存心勾搭的情形确实大量存在,女方遂有自卫的必要,但是,这种态度却并不是基于女子心中“道德”的考虑,因此是一种攻守自如的行为,也是因人而异;至于一般的女店员,总是笑容可掬,爽朗大方,但是却不见得是对人“有心”,只是对人有礼貌,也同时让别人欣赏自己的美丽而已(的确,敢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有时可以成为测量“自我”意识之强弱甚至有无的标准)。然而,上述香港女性的倾向,在大陆与台湾却比较少见——在那里,如果出现态度不好的情形,却多半是因为工资低心中没有好气,因此是属于不用去“做人”的那种“心意不到”。事实上,在大陆,女性的服务员对青年男子往往很热情与大方,但是,却并不是美国人那种“无心”的展露自我,而是因为人情的因素普遍发达之故。

因此,也就显示出中国人“心”的逻辑之复杂性与内在矛盾——在大陆,因为人情重于一切之故,因此“做人”的心意不到之处就完全失去了秩序,但是在另一方面人情之普遍浓厚也造成温情脉脉的气氛,而“心”之因素的发达在女性身上也可以变成“情欲”的心意;至于在香港,一方面理智的控制已经比较发达,因此英美式的法治也已经可行,但是另一方面却使“心”的水平普遍地降落,而中国人身上的文化结构遂以纯粹“身体化”的形态出现,并且将女性搞到上述的那个样子。

4.有关“私心”的问题

中国文化既然将“一人”设计成为“身”,“二人”之间才有“心”,因此在文化“表层结构”上代表中国文化主流的儒家就将这个“心”当作是“天理”(“心即理”“性即理”),并且认为:“一人”之“心”必须受渠道化的“二人”关系去定义,去制约,去加以中和,否则就会变成“私心”,亦即是孟子所说的不顾“仁义”的“利吾身”的行径。

用传统中国哲学的词汇来说,个体的“私心”也被称为“人欲”,因此,就出现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能够完全去净“人欲”而符合“天理”的,就能去体现“道心”,于是“人心”遂成为一个战场——它可以“灭人欲”而体现“道心”,也可以为“人欲”所蔽,而流为“私心”。既然中国式的“天理”其实只是“二人”之间的人理,因此,像“存天理,灭人欲”这样的理念化,其实是反映了日常生活中任何一“身”都必须由双方之“心”去制约的“做人”方式。自然,儒家也强调“修身”,然而这种“修身”仍然是外来的人情制约的内在化,亦即是:自身这一端必先用“正心”“诚意”的方式去达到“修身”,而这个修身的功效又必须见诸人与人的关系中,因此,仍然是自己的“心”对别人的人情制约的回应。的确,中国文化的“二人”逻辑的内在结构决定:只有在任何一端都做到“灭人欲”,才能成全这个“二人”之间的“仁”。因此,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

因此,中国人的精神形态迥异于其他文化中的“超越”意向。在中国文化里,“个体”的自我超越并不是去达到一个比世俗更高的原则,而是超越一己的“私心”去符合人伦的、社群的、集体的、公共的“心”。

这个“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用现代的文化“表层结构”的术语来说,就变成:个体必须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否则就很容易沦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等等。

像“个人主义”这类现成的帽子,在大陆一度是用来套在具有“灵性”以及追求“个性解放”的人头上,因此,这就是继续发挥在传统文化“表层结构”上已经被打倒了的孔家店的“吃人”功能。

在中国人之间,确也有少数要求“个性解放”的人。这种要求的灵感泉源之一是西方的“个人主义”,另一个泉源却仍然是土生的“心”。我们在前面分析中国人的“心”之诸般形态时,曾指出:“二人”之间的“心”,其主流的作用固然是渠道化的相互制约,但是也可以表现为男女之间的“情欲”(passion)。虽然,对绝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后一种表现是被窒息掉的;对小部分能做如此表现的人来说,也未能达到拉丁式的高度,但至少这个“情欲”之“心”可以成为超越公式化渠道的因素(典型的例子是《西厢记》中崔莺莺与张生的私通)。因此,并非偶然地,在“心”的因素比较发达的大陆与台湾,在应该表现“正派”的社会主流中发生这种事的频率,就似乎比香港高得多(后者的“正派”主流无疑在观念上更受英美化的影响,但却不见得有强烈之“心”去做这种事——的确,笔者强烈地感觉到,香港是“情欲”水平最低落的地方)。除了表现为不受渠道化制约的“情欲”之外,中国人个体之“心”也是文化创造的泉源,而个体之“心”感“物”之敏锐,也足以成为“灵性”的根基。一个人的“心”如果表现为上述内容的话,就可以变成一种反控制的因素。这种“心”的表现必然是对生命的热爱,因此,在中国这个抹杀个体的文化底下,可以成为“个性”的代用品,而且,正因为这样,这类土生的心灵往往会首先拥抱外来的“个性解放”思潮。

个体的“情欲”之“心”,在传统时代自然是被归入悖逆“天理”的“人欲”范畴,在大陆则一度被归入违反“社会主义道路”的“歪风”一类。至于个人的文化创造与“灵性”之“心”,在传统时代还有一点儿活动空间,在中国则往往会被当作是“不顾及社会效果”的“小资产阶级”表现(虽然处于如此的逆境,这类的“心”仍然是大陆发达于香港——后者是有这个自由,却没有这个需求)。

然而,令人混淆的是:在大陆,“个人主义”一类的贬词,除了用来指称上述“个性解放”的要求或表现之外,也被用来指称中国人土产的“私心”,亦即是指缺乏公德心、损害公共利益一类的现象。自然,干部的贪污枉法、满足一己私欲的行为,也可以归入土产的“私心”一类。

的确,在中国文化里会出现这样的两种极端的人格:第一种在社群与集体的召唤下可以做到“舍生取义”;第二种则完全让自己的“私心”泛滥,达到损害公家利益、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地步。这两种人格甚至可以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例如,在中共革命时期,曾涌现许多成仁取义的烈士,至于那些生存了下来的革命者,在当时如果成仁之机临到自己头上的话,也可能会“舍身”。

在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人的“人情的磁力场”的一种运作方式:如果它仍在发挥作用的话,就可以对“个体”产生制约作用,甚至能要求它抹掉自我去“舍生取义”;一旦作用失灵,亦即是在集体失去威信之时,大家就会将强调放回“自身”这一端,结果就使损人利己的“私心”泛滥。在中国人的“人情的磁力场”中,既然你的与我的、公的与私的从来就分不清楚,因此,一旦“利吾身”起来,就会损害别人、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有时占了便宜还要以为这是大家欠自己的“人情”。

的确,中国人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只有在“二人”之“心”互相“有到”彼此“身”上时,才出现的——如果这个“二人”关系是君臣、国家与个人、集体与个人的话,中国人甚至还可以“成仁”(亦即是成全“二人”关系中的对方的意思)。

至于中国人的“一人”却也说得上是“人心唯危”的。的确,由道家这套“身学”反映出:在中国文化里,如果“个人”从“人情的磁力场”中退出,还可以具有一点儿超脱飘逸的意境(后来从印度传入的佛学就为这些“出家人”提供了一种更为全面性的精神形态);然而,在某一些个例中,这种超脱是飘逸、灵性,还是“明哲保身”的乌龟哲学,甚至是“退隐终南”的以退为进之术,就已经不太分得清楚;但是,如果这个“身”仍然居留在人情的磁力场内发挥作用,又不把重点放在“二人”感通之上,却去将它放在“自身”这一端的话,就势必导致“以静制动”“借力打力”的阴谋术,亦即是老子所教导的:“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2]的确,对道家来说,“天理”或“道”就是“一人”,而追求肉体长生不老的意向就是希企与天地一般长久,因此,如果这个“道”一分为二而成阴阳的话,也就会变成如何利用“二人”关系去利“一人”的自然法则。显然,从道家这套“身学”反映出来的文化“深层结构”的倾向是:中国文化的确将“人”设计成“二人”相互制约关系之任何一端,因此,不受制约的任何“一人”就很容易成为一个“不道德的主体”。这种倾向,与中国人之“身”不是一个自我组织的项目,而是由彼此的“心”去镇止的对象的设计,也有结构性的关联。

5.“上下一心”与“上下离心”

虽然,中国人“无私”也好,“自私”也好,都不是“自我”已经萌芽的表现,而是由别人去“定义”的。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0年代,中国是一幅“上下一心”的景象,因此,人人都有礼让之风,干部也作风廉洁,比起同一时代的香港好得多。的确,在那个年代,集体的威信还健在,“自己人”这个圈圈扩大到五亿人,上面的心意“有到”下面,下面的心意也“有到”上面,大家都受到人情的约束,不会胡来。更有甚者,为了建设国家,老百姓还肯不计报酬地义务劳动,亦即是出现中国人那种“挨义气”精神。(的确,在香港的一些厂家中,亦出现老板在没有订单时不肯遣散员工,员工在没有盈利时也肯“挨义气”的情形。)

至少,在中国文化“深层结构”仍然健在的情形下,中国人只要具备“上下一心”,就可以出现大团结的局面。

新中国成立初期“上下一心”的局面,是由中国共产党经由长征、延安时期、抗日与解放战争时期逐步缔造而成的。日本人的入侵,对一盘散沙的中国人能凝聚成一个“自己人”的圈子,无疑起着很大的催化作用。然而,马列主义的革命观,革命战士照顾群众生活的“为人民服务”方式,却起着凝聚性的领导中心的作用。这个中心,除了领导与群众之间出现“上下一心”的渠道之外,还促成群众之间“心连着心”的大团结。

这种集体的“心力”是至为巨大的,正如毛泽东所说,它是一种可以克服落后的物质条件的精神力量,使革命者能够用“小米加步枪”去击败“飞机大炮”。这种由“心连着心”造成的“万众一心”的局面也使建国运动得以完成。用“小米加步枪”去击败“飞机大炮”,自然是强调“人的因素第一”(其实是“人心”的因素第一),而不是像唯武器论者那般只重现代装备——至少,在由长征到建国这一段时期内,这个“人心”逻辑是运用得当的。

然而,这个逻辑也有运用不当的时候。在清廷搞洋务运动之际,与洋务派打擂台的(例如大学士倭仁)就曾提出“自强之道在振奋人心,而不在奇技淫巧”的命题,并且认为由祖宗传下来的既定方针一字也不能改——因此,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东风压倒西风”派,也是进入近代以来最早出现的“凡是派”。后来与康梁维新派作对的徐桐、刚毅等人也属这一派,慈禧太后则从中利用,而“振奋人心”的结果就是大家都熟知的自认“刀枪不入”的义和团之乱。

然而,在中共革命的过程中,在革命斗争的策略上,党内发动“人心”的“土派”却证明比莫斯科派回来的“洋派”正确。不过,这种“人心”的逻辑之继续推衍,到了“大跃进”时代,却变成了由“土法炼钢”加上“伟大的空话”所造成的灾难;到了“文革”时代,则酿成了更巨之灾。的确,在某些时候,中国人的“人心”之发动,就是“天下大乱”。

中国这个几千年来“超稳定”的天下,其结构性的意向也只可能是“镇止民心,使少知寡欲而不乱”,换言之,其“目的”意向性是静态的,一旦出现“动”也只可能是“动乱”,而“人心浮动”也从来都不是好事。因此,在中国历代的政局中,接近“上下一心”的形式也顶多是消极的“天下归心”,而其目的则是为了致天下于大治。

具有类似于中国人的“人心”逻辑的日本,其历史性文化“深层结构”却不是这样。日本从来都不是一个“天下”,但是在全民的意识中却有类似以色列“选民”观念的“神国”心态——这个“神国”具有一种“国运”的意向,亦即是一种势将在天下万国中占首席地位的信念。因此,日本文化的“深层结构”具有动态的“目的”意向性,事实上,日本历史的每一阶段都有新的内容,而不像中国那样皇朝循环兴替。这个动态的意向又与日本文化具有“超越界”的符号有关——日本人认为他们的整个国家是由天神创造的国土,而天皇则是天照大神的后代,因此维持“万世一系”的天皇制是跨越神界与凡间的媒介。显然,日本文化的“超越界”并不是像西方人那样是“个体”动态开展与提高意向的最后皈依,而是整个国家“集体”提升的拉动力。因此,从武士到庶民都有“报国恩”的观念,而其意向则为在历史之流中去展现日本的“国运”。这说明了:为什么王阳明的“心学”,在中国顶多是另一种“镇止民心”的观念形态,传到了日本后却变成武士道的唯意志论,渗到了民间也变成一种用勤奋工作去“报国恩”的心法。至于作为全国效忠对象的天皇制,则是一种制度化了的凝聚中心。因此,当面临西方的挑战时,全国就很快地出现“同心同德”的局面,以及“上下一心”的总动员,而这股动力也可以恒久地保持不衰。

至于中国,“人心”的因素是存在那里的,但却是被镇止的对象,一旦发动起来,也只是造反,而且多半导致“动乱”。到了现代,中国文化“深层结构”中基本缺乏的动态“目的”意向性,却由外来的马列主义所提供,并且配合上中国人“发动人心”的逻辑。因此,中国被西方人打开门户虽然早于日本,但日本一接触外界即出现明治时代的“同心同德”局面,中国人则只有待到中共长征与延安时期,历来作为被镇止对象的“民心”才被转化为一种“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动态的唯意志论,至于明治式的全国“同心同德”局面,则有待50年代的建国初期才涌现。

然而,马列主义却是一个外来之物,而其动态的“目的”意向却必须由展现过程内部的不断斗争与冲突去推进。因此,建国初期的“上下一心”也是一个“由下而上”革命的结果,而不是明治式的“由上而下”革新的局面,而这个不断“一分为二”的动态开展过程,也终于由“文革”“发动人心”而导致“天下大乱”,使“上下一心”变成“上下离心”。

在今后,“上下一心”的局面却再难于重现,因为,在“拜人”的远东文化中,这种局面的出现又总少不了“圣人之治”的因素,除了日本人将它“万世一系”地制度化,因此可以恒常地保持“同心同德”的局面之外,其他无论是毛泽东、蒋介石、金日成甚或李光耀,都易出现人亡“心”息之情形。因此,唯一的出路是由“人治”走上“法治”之路。

[1] 《老子·赞玄第十四》。

[2] 《老子·韬光第七》。


(二)“身体化”的倾向(四)“心”对“身”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