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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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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消耗”的主张,对于中国红军来说是不适时宜的。“比宝”不是龙王向龙王比,而是乞丐向龙王比,未免滑稽。对于几乎一切都取给于敌方的红军,基本的方针是歼灭战。只有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才能打破“围剿”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给敌以杀伤,是作为给敌以歼灭的手段而采取的,否则便没有意义。因给敌以杀伤而给我以消耗,又因给敌以歼灭而给我以补充,这样就不但抵偿了我军的消耗,而且增加了我军的力量。击溃战,对于雄厚之敌不是基本上决定胜负的东西。歼灭战,则对任何敌人都立即起了重大的影响。对于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对于敌,击溃其十个师不如歼灭其一个师。
对于第一、二、三、四次“围剿”,我们的方针都是歼灭战。每次歼灭的敌人对于全敌不过是一部分,然而“围剿”是打破了。第五次反“围剿”时,采取了相反的方针,实际上是帮助敌人达到了他们的目的。
歼灭战和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包围迂回战术,同一意义。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人民赞助、良好阵地、好打之敌、出其不意等条件,都是达到歼灭目的所不可缺少的。
击溃有意义,乃至让敌逃去有意义,只是对于全战斗或全战役中我军主力对确定之敌举行歼灭性的作战而说的,否则便没有什么意义。这又是一种有所失对有所得而有意义的场合。
我们建立军事工业,须使之不助长依赖性。我们的基本方针是依赖帝国主义和国内敌人的军事工业。伦敦和汉阳的兵工厂,我们是有权利的,并且经过敌人的运输队送来。这是真理,并不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