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余同麓太史以【下皆为长兴事自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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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杪,人自北还,备道合下终始成全之大德。及两辱手教,衔戢殊深。二月当遣人受敕,邅回顾望,又不觉迁延逾春。今兹乃获遣行,伏乞指示,生死得沐光荣。
有光三月二十日离家,五月十日始到邢。适监郡者在郡。又以官舍久无人居,且比诸僚独隘,仅仅编苇聚土为书斋。度俸钱才可以自给,然不能有余以及随行家口,而百物皆贵;幸来时颇借贷,籴大米三十余石,足资半年矣。
故事,马政,郡以阅视为名,奸利由此生。今惟专委之县,既有县令为之亲临,又无郡扰,人颇以为便。自此绝不与吏民交涉,日日闭门,亦无士大夫往来,差能自安。但论者皆欲为有光择官得清闲之任,以为随材。而不知有光之所苦,乃在于犯忤奸豪,其为怨毒积毁,入于持权者已种深根,是以满朝之公论,不能胜一二人之口也。今此之官,若随资除授,更下于此,真抱关击柝亦安也。特以为以此处不肖不齿录之地,则不能甘也。
承相知之深,相援之切,感之至者,更不能为言以谢。独述区区之隐情,伏惟照察。临书,不任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