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货”的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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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研究周、秦以前的中国文化,最要紧的要把自己的思想观念,先从时光倒流,回到上古传统文化所使用的文字上去,便可知道古人简单的一个“货”字,是包括了现代人所说的物质资源,乃至人工所生产的农工商业等产品。属于经济学范围的东西,统名叫“货”。但有的古书上,又把“货”“财”两字合用,也有和基本农业生产的粮食合用,称为“食货”的。如果随便一读,便很容易使人在意识分别上,混淆过去。其实,“财”字是指“财富”,是包括农工商业所得的“物资”和代表“货物”互相“贸易”交流与币贝等的总和统称。例如本节上文的“财聚民散,财散民聚”,是用“财”字。到了本文末节所用,便换了“货”字,都是很有深意,不是随便用字的。

人类的“财富”,基本上,都是由自然界的“物资”而来的,是绝对“唯物”的。那么,他在讲“治国平天下”之道,为什么先前已经说到了“财富”,现在又怎么再提出物质资源的“货物”观念上去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人性的最大的欲望,除了生命基本所需求的“饮食男女”以外,就是“好货”。这就是人性普遍存在的占有欲,基本病根最重要的一环。如果照后世的社会科学来讲,换了一个名称,就叫做“利”字。例如世人常用的“名利”二字,“名”,就包含有权位、权力、权势、权威等。“利”,就包括了货物、财币、钱财等。我们只要明白了这些意思以后,便可恍然明了先贤们把上古史,姑且裁定到夏、商、周三代开始,进入封建制度以后,以及家天下帝王制度的形成,经两千余年之久,王侯将相和所有的帝王,都是把天下国家当货物在玩弄,巧取豪夺,又有几个是以“济世救民”存心的呢?尤其在秦、汉以后,那些开国帝王的目标,都是以“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做为目的,谁又真能“明明德”而做到“治国平天下”呢?


当政者特别要注意一言一行刘邦、李渊、朱元璋的老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