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章 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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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的一个春天。

美丽的杭州城内,一位年轻的公子哥骑于大青马上,身后跟着许多伴当仆役护卫,阵势颇大。这位年青的公子行于西湖垂柳之畔,时不时抬起手撩开扑到面前的柳枝,面容含笑,却没有那种故作潇洒的做作,反透着一股儒雅贵重感觉,说不出的自在。

湖上偶有游舫行过,却没有传闻中的美丽佳人在招摇着红袖。这名公子哥身旁一名管家模样的人尖着嗓子笑道:“都说西湖美人多,怎么却没有看见?”

大青马上的公子哥微微皱眉,大概是觉着这名管家说的话太失身份。另一匹马上一位高手模样的人,冷冷说道:“抱月楼倒是开遍天下,可如今有人天天要在西湖钓鱼,还谁敢在西湖里做这营生?”

这话说的有些古怪,还带着一丝抑之不住的冷意。如今的南庆依然是天下第一强国,京都监察院虽然被改制,连院长一职也被撤除,然而皇帝陛下对吏治的监管,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严苛的程度,凭侍着国库的充盈,也学了某个前人的法子,大幅度地提升了官员的俸禄,横行乡里之事虽说不能完全杜绝,但在杭州城这等风流盛地,难不成还有人敢霸占整个西湖不成?

坐在大青马上的年轻公子微微皱眉,看着远处避让自己一行人的百姓,注意着他们的服饰与面色,将心神放到了别的地方。

数年前庆帝北伐,不料大战一触即发之时,京都皇宫内却发生了一件惊天的变化,南庆叛逆范闲入宫行刺陛下,陛下不幸身死,此事一出,天下震惊,国朝动荡不安,已然攻到南京城下的南庆铁骑不得已撤军而回,白白放过了已然吞入腹中的美食,只是后来依然是占据了北齐一大片疆土。

南庆北伐之事就此延后,然而待新帝整肃朝纲,培植心腹,令庆国万千百姓重拾信心之后,北伐却依然没有被摆上台面,似乎竟有永远这样拖下去的感觉。

然而北齐方面也并未因为南方的动荡,就放松了警惕,在战家皇帝的精心治理下,北齐国内一片欣欣向荣,在一场战乱之后,国力正在逐渐的恢复之中,若再这般僵持下去,只怕南庆再次北伐,便会变得格外困难。

对于那一场震惊了整个天下的行刺事件的细节,所有的知情人,包括南庆朝廷在内都讳莫如深,只是用最快的速度,将范闲钉上了耻辱柱。

关于这一点,没有人有疑问,毕竟如今的新帝是皇帝陛下的亲生儿子,虽然世人皆知如今的陛下与范闲有兄弟之情,师生之谊,但总不可能放过杀父之仇。

令所有人奇怪的只是,为什么南庆朝廷没有把这件惊天之事与北齐人,或者东夷城拖上关系,借着举国之愤,披素而发,直接将北伐进行到底,反而有意无意,将北齐东夷从这件事情中摘了出去。

……

……

没有谁知道,大青马上的年轻公子哥,便是如今南庆的皇帝陛下,自然也没有人能够认出,此时陪伴在他身旁的高手,便是南庆如今的第一高手,枢密院副使叶完。

如果北齐人察知了这个消息,知道了南庆皇帝与叶完同时出现在远离京都的杭州,只怕会派出大批杀手,来试一下运气,毕竟如果南庆皇帝和叶完若同时死了,南庆的元气只怕要伤一大半。

如今的南庆皇帝便是先帝与宜贵妃所生的三皇子李承平,他今日敢远离京都来杭州踏春,自然不担心这些安全问题,一来身旁的叶完本来就是天下极少的九品上强者,二来他的身旁四周不知道隐藏了多少大内高手,最关键的是,在这片西湖边上,李承平根本不相信这世间还有谁能够伤害到自己。

“十来年前,应该是庆历六年,朕在江南呆了整整一年。”李承平坐在大青马上,眼光望着波光温柔的西湖水面,眼波也自然温柔了起来,“虽说在苏州华园呆的时间久些,但西湖边上的宅子也很住了些日子。如今想来,这竟是朕此生最松快的日子了。”

“陛下肩负天下之安,万民之望,自不能再如年少时一般轻松快活。”叶完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话,此时二人身处西湖柳堤之畔,身周尽是宫里来的人,行人都远远地避开,所以君臣间的说话,也没有怎么避讳。

李承平听着叶完老气横气,隐含劝戒之意的话,微微一笑,并没有流露出厌憎的情绪,一来是他尊重叶完对自己的忠诚,二来毕竟叶完当初是他的武道太傅……虽然直至今日,李承平也只是将那个许久不见的人当成唯一的先生。

一行人沿着西湖清美的柳堤缓缓前行,往着靠山处行去,打破了此地维系了许多日子的平静,来到了一处灰墙黑檐透竹风的雅致院落之外。

“多年不来,这院子倒没怎么变。”李承平下得马来,面色平静。院门早已大开,做好了迎接陛下微服到来的准备。站在中门大开仍有印象的院落前,南庆皇帝整理了一下衣衫,迈步而入。

西湖旁的这座宅院面水背山,后方一片清幽,却没有太多山阴湿漉的感觉,湖水温柔的风,在树林里穿行,贯入这片宅院,让院后那间书房里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极其温柔起来。

“先生,朕这几年全亏了先生暗中支持……”

“先生,朕有所不解……”

“先生……”

……

……

被南庆皇帝李承平称为先生的那个人沉默了很久,始终没有说话,直至很久之后,那个声音才轻声响了起来:“陛下既然来了,那在西湖多休养一下,江南风光好,气候好,总比京都里暑热冬寒要好些。”

李承平的声音也沉默了很久,带着一丝极为细微的幽怨之意,缓缓说道:“先生,朕……终究是一国天子。”

“陛下,我很清楚这件事情,然则……我早已不是庆国之臣了,不是吗?”

“先生,关于内库的事情,你终究要给朝廷一个交代。如今监察院已经查出那个村子的下落,朕身为帝王,总不可能装聋作哑。”

“陛下,若有哪位大人对此事心生怒意,不妨让他来找我,我不介意让他知道这座内库究竟是姓什么。”

谈话到此为止,陷入了僵局。书房靠着院落的那面开着一扇窗,玻璃窗,范闲坐在窗下的明几之旁,将目光从李承平的脸上移开,微微眯眼,望向了院中的那一株桃花。

已经过去了好几年,范闲也在天下消失了好几年,甚至已经从茶铺街巷的议论中消失,不用怀疑,说不定已经有很多人已经忘记了南庆朝的诗仙,权臣,以及最后的叛逆。他的面容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数年光阴,不足以在他的眉间发梢添上风霜之色,依然如过往那般,只是神态愈发从容不迫,平静不动。

李承平看了他一眼,缓缓举起手中的茶杯,浅浅饮了一口,并没有刻意掩饰眉宇间的忧虑之色。一直站在他身旁的叶完,眯着眼睛看着像田家翁一样的那个人,眉头也渐渐皱了起来,已经多年未见此人,虽然暗中也知晓此人在世间活地滋润,但叶完始终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一个行刺先帝的叛逆,居然还能在南庆的土地安安稳稳地过着小日子!这个荒谬的事实,令叶完难以压抑心头的怒火,只是他清楚眼下并不是发作的时候,可是依然忍不住寒声缓缓说道:“小范大人,在陛下面前,最好谨守臣子的本分。”

范闲回过头来,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因为他知道叶完此人的性情,也知道此人如今在朝廷里的地位,更清楚叶完为什么对自己有如此深的敌意。臣子的本份?若自己真的一世将自己当成南庆的臣子,当年也就不会有宫里的那些事情了。

不止叶完恨不得将范闲食肉寝皮,实则南庆朝廷里的大部分忠诚的官员,对于那个已经消失的小范大人,都有如此强烈的恨意。为了平缓这股恨意,这几年里的南庆朝廷,早已经将范氏一族打下尘埃,范族家产全部被抄,没有纳入国库,交由了靖王府看管。

因为陛下的母亲便是出身柳国公府,是以国公巷方面倒没有被范闲拖累,而范氏族人大部分也早已经离开了京都,家产被抄,却交由靖王府,可以堵住绝大多数臣子的嘴,却哪里真正地伤害到了范闲。

范闲平静温和而绝对诚挚地对李承平笑了笑,说道:“多年未与陛下见面,虽说朝事烦忙,还是多住两日吧。”

他根本没有理会叶完,这是一种自持,也是一种冷漠和自信。

李承平微涩一笑,说道:“也好,许久未见晨姐姐和那对活宝了。”

范闲也笑了起来,说道:“淑宁和良哥儿这时候只怕跟着思思在练大字,陛下先去,我换件衣裳便来。”他苦笑道:“现如今天天嗜睡,将才起床,实在是怠慢了。”

……

……

南庆皇帝李承平以及庆军名将叶完,就像两个寻常的客人一样走出了书房,范闲并没有亲自相陪。这种待遇,这种景况,实在是令人有些想不明白。然而李承平和叶完保持着沉默,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愤怒,因为先前书房里的谈话,已经完全表明了范闲的态度。

西湖范宅的管家谦卑地在前面领路,这名管家面貌清秀,一看便令人心生可喜亲近之意,只是脸上还留着几处痘痕,有些可惜,然而被他脸上温暖平和的笑容一冲,没有几个人会注意这点。

在宅院里清幽美丽的石径上行走,李承平看着前方那名管家的背影,忽然微微皱了皱眉头,觉得这个背影有些眼熟,尤其此人先前一番应对,深有宫廷之风,更是让南庆皇帝陛下想起一个并不重要的人物。

“洪竹?”李承平微微皱眉,试探着喊了一声。

“是,陛下。”那名范宅的管家身子微微一僵,旋即转过身来,极恭敬地行了一礼。

李承平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看了许久许久,幽幽开口说道:“先生离开京都之时,只是向朕把你要走,朕一直不解,没料到,你居然能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

皇帝陛下的心里涌起无数念头,然而在范宅之中,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挥了挥手,让洪竹带着往偏院去了。

※※※

微服出巡的南庆皇帝,并没有在西湖边上呆多久,只不过是三日功夫,与范闲再次进行了两次徒劳无功的谈话之后,皇帝李承平与叶完离开了西湖旁的范宅,向着苏州的方向前行。

整个南庆朝廷,只有最上层的那几位大人物才知道范闲如今隐居在西湖之畔,而如今依然任着江南路总督的薛清自然也知道。李承平登基之后,对于天下七路的总督进行了轮换,然而却一直没有动江南路,一方面实在是因为江南路乃庆国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也未必不是存着用薛清这位实力人物,在一旁制衡隐居中范闲的念头。

马蹄声中,李承平面容静漠,沉默许久后忽然开口说道:“当初先生从宫中带走洪竹,朕还以为真如传闻中所说,洪竹是先生最痛恨的首领太监,心头还有些不忍……如今发现洪竹原来……竟是他的人。”

李承平的眉头微微皱起,把对范闲的称呼也从先生换成了直称,想来洪竹身份的曝光,让这位名义上的天下最强君王,感到了一丝隐隐的不安与愤怒。

“谁能够想到,他居然在宫里藏了这么多人,难怪当年他可以出入宫禁无碍,宫里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便是父皇最终也败在他的手里。”

叶完在一旁沉默,他当然希望皇帝陛下可以命朝廷对隐于黑暗中的范系势力进行最彻底的打击,然而这几年的时事变化,让叶完清晰地感觉到,那个名义上归隐的小范大人,对南庆,对整个天下拥有怎样的影响力,在眼下这种局面要清洗掉对方,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坐在大青马上的李承平忽然叹了一口气,说道:“朕知道你想说什么,不用说了。朕自幼跟着先生学习,知晓先生是一个什么样性情的人,母后也绝对不会允许朕有旁的想法。”

他转头看了叶完一眼,心想在朝廷里,大概只有这位才是最有能力辅佐自己的忠臣,至于先生,他又怎么可能来辅佐自己?只求他不要再闹出什么大事来便好了。

有些不甘吗?还好,李承平坐上龙椅已经很久了,可心底深处依然残留着少年时对范闲的忌惮,害怕,感激以及……崇拜,这种情绪很复杂,所以他此时的目光也很复杂,透过官道旁的青树,看着东南美丽的春景,幽幽说道:“没有先生,朕也不可能坐上这把椅子。”

除了朝廷里的文人官员,依然对于范闲这个名字保留着强烈的杀意,其实天下的百姓,对于范闲并没有太多的愤怒,那些普泽民间的事物,凳脚,堂上,处处刻着一个大大的杭字,杭州会的杭。

……

……

西湖边的生活很舒适,范闲已经过了好几年的平静日子,只是今年春天的平静,被皇帝陛下的突然造访扰乱了,他的心似乎也从平静无波的境界中脱离出来。就在李承平离开后的那个清晨,他顶着新鲜的露水,开始在园子里闲逛。

一对儿女已经大了,早已开始启蒙,如今正跟着思思天天辛苦地练大字。当年在澹州的时候,思思便曾替范闲抄了不少的石头记,一手小楷写地漂亮至极,范闲倒不担心,只是有些心疼孩子们这么早便要起床。

林婉儿从他的身后走了上来,取了一件单衣披在他的身上,说道:“小心着凉了。”

“昨儿玩麻将玩到什么时辰?”范闲促狭地看了她一眼,打趣着说道,如今思思还要负责孩子们的读书事宜,林婉儿除了偶尔看看杭州会的帐册之外,便没有什么事儿做,于是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码城墙工作之中,乐此不疲。

“家里这些人水平不成,玩了几把便散了。”林婉儿笑兮兮应道,如今她也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妇模样,然而言笑间依然是那般阳光清柔,大大的双瞳里依然不惹尘埃。

“等老二回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范闲笑着说道。

“说起思辙,昨个儿鱼肠来了,带来了父亲的口信,当时陛下正在和你说话,怕这些事情紧要,我便没去扰你。”

鱼肠便是那名黑衣虎卫,跟随着退职的户部尚书范建很多年,是范族最值得信任的亲信。听到这句话,范闲眉头微微一皱,问道:“父亲那边有什么事?”

“没什么大事,只是让我们过些时候回澹州一趟,祖母想你了,思辙也要从上京城赶回去,只怕来不及先来杭州。”林婉儿轻声应道。

范闲说道:“那便回吧。思辙那小子……”不知为何他叹了一口气,笑着对婉儿说道:“当初我把事情想的很美,想着老三当上了皇帝,思辙就可以回京,说不定将来再做个户部尚书,帮帮老三……然而如今他是我的亲弟弟,只怕此生都难以在京都出现了。”

“这些先莫去管。只是鱼肠还代父亲大人问了一句,十家村那边究竟如何处理?”

“按计划慢慢来。”范闲的笑容渐渐敛去,平静而严肃说道:“朝廷既然知道了,那何必再遮掩太多。老三这孩子说话依然像小时候一样不尽不实,明明心里担心地要命,却是不肯把话点透。既然如此,我也不好说太多。”

“说到陛下,这两天你对陛下的态度可真是有问题,没注意到叶完那张黑脸?”林婉儿笑着说道:“虽说你与他关系不同于一般君臣,但如今他毕竟是皇帝陛下,至少面上的功夫,总要做到。”

范闲呵呵笑了两声,摸了摸婉儿的脑袋,沉默片刻后,很认真地说道:“我花了半辈子的时间,才做到不跪人,自然不能为他破例。”

是的,在如今的天下,不论是北齐那位皇帝,还是南庆这位皇帝,范闲在他们的面前,都不用下跪,若他下跪,只怕这两位皇帝反而会陷入某种猜疑的情绪之中。

“老三已经大了,也该有些自己的想法了。”夫妻二人走到了竹林深处,向着远方的那处白石突起处行去,一面走,范闲一面说着,唇角不自期地浮现出一丝复杂的笑容:“去年老戴被他赶出了宫去,还不是因为我的缘故,老戴留了一条命下来,也算是老三给我一些面子。”

“侯季常也被他提起来用了。”范闲穿过竹林,站在那白石堆砌而成的突起前,静静说道:“这却是不行的。”

话语虽然简单,却流露出了一丝不容置疑的力量。林婉儿怔怔看着他的侧脸,并不认为夫君这句干涉朝政的话有多么地不可思议,在庆帝死后的这些年里,那些与范闲相关的力量似乎全部被朝廷抄没,打散,然而真正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一旦范闲愿意,他依然可以动用极为强悍的力量。

“老王头虽然退了,子越还在京里办事,这件事情就交给他去做。”

“你不是一向不想干涉京都朝局?为什么此次却要这样做?难道你不担心激怒了陛下?”

“事涉季常,这是陛下在试图激怒我……至于朝堂上的事情,我本来就没有资格去管,然而如果他试图一步步地试探我的底线,我不介意把底线摆地更向前一些。”范闲看着妻子,说道:“我比你更了解老三,老李家的小子没一个简单。”

说完这番话,他回头静静地望着那片白石砌成的突起,实际上那是一座坟墓,陈萍萍的坟墓,被他设在了山青水秀的西湖边上。

庆帝之后,整个天下再也没有能够与范闲抗衡的人物,李承平也不行,范闲的力量过于广远,过于散布,散在天下之中,便是当年强大无比的庆帝,也必须被范闲束缚住手脚,只做两个人的战争,更何况是今天的李承平。

范闲的手中拥有天下第一钱庄,剑庐残余八名九品强者的效忠,他在内库里依然有无数的眼线与亲信,夏栖飞执掌的明家,依然是庆国最大的皇商,范思辙在北齐的生意依然是内库走私的最大承接者,而北齐皇宫里的那位小公主则是他的亲生女儿……

被软禁宫中的宁妃早在数年前便被接到了东夷城,与她一同前往的还包括了大王妃,玛索索,王大都督家的那位小姐,王曈儿。前年的时候,大皇子回京陛见,一应如常,然则如今的东夷城,名义上归附于南庆,实际上还像是一个由大皇子与范闲共同统治的独立王国。

王曈儿随着和亲王府搬到了东夷城,王志昆自然无法再在燕京大都督的位置上做下去,叶重大帅被影子刺伤之后,又心伤陛下之死,南庆之乱,勉强地维持了一段时间的朝堂秩序之后,便告老辞将而去。南庆军方,随着这两位元老的隐退,开始了一场新陈代谢,叶完正式站到了京都舞台之上,陛下龙袍身边。然而这一场新陈代谢至少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范闲能够拥有与人间帝王完全平等,甚至更胜一筹的地位,除了上述的这些原因之外,其实最重要的便是他过往的历史与他所拥有的强大武力支撑。

与范闲亲近的人们在天下织成了一张大网,一环扣着一环,无论是谁想伤害他,伤害其中的某一环,只怕便会迎来范闲的打击,而谁都知道,范闲的强大,范闲的无情。

所以如今的天下……很太平。

……

……

范闲静静地看着陈萍萍的坟墓,看着被露水打湿的白玉石,沉默不语。已经有些日子没有来这里看老跛子了,如果不是昨天被老三勾起了某些当年的思绪,或许他今天也不会来。

如今的范闲生活地极好,他的下属亲人朋友们也生活地极好,史阐立与桑文已然成婚,那名曾经在抱月楼里挨了范闲一掌的侠客不知所踪,活在世间,似乎已然十全十美,别无所求。

越是如此,他越觉得坟墓中的陈萍萍很孤单,虽然那些外面的白玉石,完全掩住了这位老人与生俱来的黑暗阴影,但却无法让范闲的心稍微暖一些。

陈萍萍的墓没有立碑,只是在旁边的山石墙上刻着一首诗,上面写着:

〖孤帆一叶澹州天,只在相携师友间。

社稷岂独一姓重,乾坤谁怜万民悬?

冲天黑骑三千里,孤苑白首二十年。

莫道秋至残躯老,笑看英雄不等闲。〗

(一书友所书,窃之,却忘了原作者姓名,望见谅,十分抱歉。)

……

……

每当范闲察觉自己在这个世间的超然,皇帝老子死后自己的平静,驻足观看这首诗时,总会想起当年的很多事情。其实真正击垮皇帝陛下的那一击,不是宫里的那道彩虹,也不是他的出手,或许是很多年前便开始的隐忍,以及最后老跛子的背叛。

正是这一击,最终让庆帝揭开了那道多年丑陋的伤疤,走下了神坛,变成了一个凡人,才给了后来者那么多的机会。

范闲沉默许久,摘了竹林旁的一朵小黄花,轻轻地放在坟上,然后转身离开。

※※※

西湖的生活悠闲自在,并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事迹,唯一令范闲有些不愉快的是,为了他要照拂的那些人,他似乎退而无法隐,即便是要远渡海外,去觅那真正西方大陆的念头,似乎在短时间内也无法实现。

毕竟他若离开了这片大陆,这片大陆不知道又会生出多少风波来,这不是自恋,也不是自大,而是前人的遗泽,今世的遭逢,营造成了这样无比灿烂却又无比无奈的局面。

数年西湖居,唯一出现的小插曲,大概便是范无救的行刺。这位二皇子八家将最后残留的一人,为了替二皇子及同僚们复仇,隐忍多年,甚至最后投入贺宗纬门下,却不料还是被范闲捉了。监察院没有杀死此人,而是依范闲的意思将其放逐,不料此人竟在西湖边上再次觅到了行刺的时机。

范闲当然没有死,他也没有杀死对方,或许只是因为觉得人生太过无趣的缘故,或许是他尊敬这种人明知不可为而偏为之的执念。

有歌姬正在起舞,有清美的歌声回荡在西湖范园之中。范闲一家大小散坐于院,吃着瓜果,聊着天,看着舞,听着歌。陈园里的歌姬年岁大些的,任由她们自主择了些院里退下来的部属成亲,而如今范园里剩下的这几位,年岁还将将十六岁,青涩的狠,更愿意留在西湖边玩耍。

看着那些青涩的舞姬,范闲便不禁在心中感叹老跛子的眼光毒辣,当年陈园离京,这些少女只怕才将满十岁,陈萍萍怎么就看出她们日后注定要国色天香?

唱歌的人是桑文的妹妹,这位为陈萍萍唱了很久小曲的姑娘,似乎心情一直不佳,只肯留在范园里,偶作惊花叹月之曲。

“庆历四年的春天,藤子京坐在大街前,画了几个圈,未曾开言,他心已惨,暗想那伯府中的小公子,是何等容颜?……”

一曲初起,坐在范闲身旁的思思已是一口茶水喷了出来,林婉儿也是忍不住笑地直捶范闲的肩膀,心想这等荒唐的辞句,整个园子也只有他才能写出来。

坐在大门偏处的藤子京一家几口人面面相觑,尤其是渐生华发的藤子京,更是忍不住抚摩着拐杖,心想少爷也太坏了,当初去澹州接人的时候,哪里能不提心吊胆?谁又能知道那个面容清美的少年郎,如今却成了这副模样?

范闲斜乜着眼,打量着藤子京的难堪表情,心情大佳,得意之余生出些快意来,暗想你这厮太不长进,打死不肯做官,只肯赖在府里,不然若你去做个州郡长官,我再让那州郡改名叫巴陵,岂不是恰好一篇大作出炉?

桑家姑娘却似无所觉,依然正色唱着,唱地无比认真,似乎想要将某人滑稽的一生,从头到尾,用一种伤感的语调唱完。

……

……

春,时近暮春。

在澹州城外的悬崖上,范闲牵着淑宁软软嫩嫩的手,站在悬崖边看着眼前无比熟悉的海。淑宁望着微有忧色的父亲大人,用清稚的声音说道:“父亲,桑姨那首曲子你好像不喜欢,要不要淑宁唱一首给你听?”

“好啊,就唱一首彩虹之上吧,我教过你的。”

淑宁为难说道:“可是这种洋文好难学,大伯在东夷城里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老师。”

范闲笑了笑,说道:“那便不唱了。”

他看着身畔的女儿,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澹州城内的那个小黄毛丫头,也想到了皇帝陛下死前说的那句话,沉默不语,有些挂念不知在何处的妹妹。

……

……

“你不要总跟着我。”一脸冰霜的范家小姐,此时作着医者打扮,身后背着一个医箱,行走在一处偏僻的山野里。她看着身后像个流浪汉模样的李弘成,冷冷说道:“柔嘉都生第二个了,你这个做舅舅的还不回府。再者说,靖王爷想些什么,难道你不知道。”

李弘成将头顶的草帽取下扇了扇风,看着树旁的范若若,极为无赖笑道:“父王想要孩子自己去生去,我可没那个时间。”

“你还要跟我多久呢?”范若若咬着嘴唇,恼火地看着他。

“已经跟了五年了,再多个五年又如何?”靖王世子李弘成,牵着那匹比他还要疲惫的瘦马,微笑着应道。

范若若一言不发,放下了笠帽下的纱帘,往着山下升起白烟的山村行去,只是心里偶尔想着,被这厮也跟成习惯了,那就且跟着吧。

……

……

范闲的手握着淑宁,指间触到温润的一串珠子,低头望去,才发现是那串很多年前海棠送给女儿的红宝石珠串,睹物思人,范闲不禁一时怔住了。

“朵朵阿姨什么时候再来看我?”范淑宁明显拥有比她年龄更加成熟的思维,一见父亲的神情,便猜到他在想什么,极为体帖地问了一句,反正这时候两位母亲都不在身边,谁也不会管什么。

范闲笑了起来,说道:“等她在草原上累了,自然就会来看你。”

是的,海棠又回到了草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而北齐的皇帝和司理理呢?宫里那个小名叫红豆饭的丫头呢?听闻明年的时候,红豆饭便要正式被册封为公主了,然而这些年北齐皇帝一直没有子息,朝堂上有些扰攘,也不知道那个女皇帝究竟准备怎样应对?莫不是还要找自己借一次种?范闲绝对不会介意这种牺牲。

想着剑庐里的场景,马车里的场景,他的眼神都变得柔和了起来,开口说道:“淑宁,想不想去上京城逛逛?然后咱们再去草原,等你年纪再大些,咱们就出海。”

“好啊。”淑宁兴奋地叫出声来。

范闲的目光落在悬崖下的海面上,忽然看见了一艘船正向着海港驶来,在甲板的前方隐隐站着一人,手持一竿青幡,立于猛烈的海风之中,好不潇洒如意。

王十三郎来了,范闲的身体微僵,双眼微润,心头生出了无穷的感激之意。十三郎既然从北方归来,一直在大东山上养伤的五竹叔,应该离归来的日子也就不远了,范闲真的很想念那块黑布。

为了在女儿面前掩饰自己眼中的热泪,范闲转过身子,望着海这一面的澹州城,看着城里的那些民宅,想到自己曾经在这里渡过的时光,又想到离开澹州之后的人生,不禁沉默。

在远远的澹州城里,他看见了很多很多,冬儿姐没有再卖豆腐了,大宝哥却坐在家门口用目光吃过往女子的豆腐,那家杂货铺一直关着门,临着微咸海风的露台上没有晾着衣裳,也没有人喊要下雨,因为确实没有下雨。

有很多的人离开了,但还有很多的人留了下来,有很多的事情变了,但有更多的事情没有变。

范闲坐了下来,将女儿抱在了怀里,轻轻地摇着。淑宁眯着眼睛看着海上的泡沫和那条渐渐靠近的船只,忽然问道:“父亲,奶奶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范闲一怔,许久没有反应过来,因为在他的心里,叶轻眉始终只是一个冰雪聪明,无比美丽,仙境中走出来的少女,画像上那抹黄色的衣衫,却没有想到少女叶轻眉,此刻在女儿的口中,却已经是奶奶了。

“她……是从天上偷跑到人间玩耍的小仙女儿。”范闲对女儿逗趣说道:“后来玩厌了,玩累了,就回去了,人间再也找不到她了。”

范淑宁嘻嘻笑道:“父亲骗人,别人都说你是诗仙,如果奶奶回天上了,你为什么不回去?”

范闲挠挠头,忽然想到了很多年前,皇帝陛下赐给自己的姓名,笑着说道:“或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很多想法不一样。我只是个很没用的俗人,无论到了怎样的异乡,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海风拂在他的面容上,拂散了他又准备露出来的微羞笑容。沉默片刻后,他轻声说道:“我的人生,大概便是……既来之,则安之。”

父女二人相视一笑,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全文终)

后记之春暖花开

(提前警告大家,这篇后记完美地实现了罗嗦的欲望,字数多达两万字,非常的长且无聊,若不想看,可以随时关掉。

下面是后记的正文,请最后一起看完这些文字吧。)

…… ……

大概是零六年的时候,我想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只有一个私生子的开头,然后想到了私生子的父亲,而没有想明白私生子的母亲,在那个故事的开头,私生子的母亲的一生较为言情,在私生子四岁的时候死于一场大火,是一个可怜而可敬的母亲。

然则身为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为那位母亲鸣不平,觉得这样是不对的,凭什么一位优秀的女性,却要在男权的社会里得到那样的遭遇?所以我把那个故事的开头改了,至少这位母亲要先爽利过!

在朱雀记写完之后,零七年四月底,真正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开始写庆余年。

这样开始这篇后记,不是想告诉大家这个故事是由叶轻眉而起,因为我最先开始想好的,还是那个私生子——这个私生子不用想,很自然地便出现了,站在我的面前,屁颠屁颠儿地做好了进入故事,充当主角的准备。

关于范闲的一切,以及我为什么不是特别喜欢他的一切,稍后再说。这时候先来讲讲这近两年写庆余年的历程。

两年的时间着实不短,占去了我人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一直看文的大家来说,想必也有与我类似的感觉,只不过我猜测大家的感觉,庆余年就像每天在大家家里帮着做饭洗衣服的保姆一般,而且还是个长的比较俊俏的保姆,看着,聊着,闲话着,自然也无法伸手去做什么。

然而当这名小保姆打碎了碗,弄坏了洗衣机,让咱们不高兴的时候,咱们可以骂她两句,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两句……当然,大部分时间,大家还是在表扬她做事儿利落,我想还是因为她长的比较漂亮的原因,就像我喜欢成长烦恼里的小保姆。

陪着大家耗日子,磨时光,便是一本小说能够起到的最大作用了,就像漂亮的小保姆,在眼前晃着就够了,当个花瓶极为不错,毕竟咱们不在意家务活儿,就像也不需要在意庆余年里有没有什么微言大义,人生感悟……因为没有,我只是想写个故事,给大家打发时间就好。

陪的久了,自然就有感情。

…… ……

零七年四月底开始写这个故事,五月一号正式在起点发文,然后一路顺利签约上架挣钱,二十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这时候罗嗦地回忆一下。

新书月抢月票这个不能忘,因为我这辈子也没有这样紧张和劳累过,其实现在想来,写的也不算多啊,可能只是那种压力吧。有朋自远方来,陪着我拼了几天的字,终于在新书月里居然还存下了一点稿子……天啦,有存稿,这对于我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变态成就?

千古风流一章,有硬伤,可我懒得理会,一本小说可能需要讲究逻辑与自洽,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首要的任务,首要的任务应该是让看书的朋友心中欢喜,自己写的也欢喜。但说实话,这章我写的并不欢喜,还是那句话,当时心理压力大,不过里面着实有些句子是我喜欢的……

从发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向大家言明过,既然穿了,在某些方面就要歇欺底里些,第一卷里就说过,像抄诗这种东西,一直被看成大毒,但我总觉得拾手可得的好处为甚不要?更何况从寻秦记开始,我的这种爱好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我写的东西时常被人赞或痛贬为装逼流,然而有诗不抄,不拿来搏大名,眼睁睁看着名气飘然远去,却强抑着心中的痒,强压着心头渴慕虚荣的欲望,压抑到吐血,只待数十年后,将这个世界不存在的美好辞句带进棺材,这才是真正的装逼吧?

抄诗一节出,大家的反应也很强烈,至少月票很强烈,新书月得了第三名,平白多了六千块钱奖金,这是第一次得月票奖,很爽啊……看来与我有共同爱好的筒子很多,是人民海洋里的大多数,我很欣慰亚。

新书月结束,本以为能轻松许多,反正那时候从来没有去抢月票的念头,然而谁知道,零七年七月初,要去北京领那朱雀记的某个奖,那时候又没钱买本子,所以空了几天,好在先前说过,有了一点点存稿,总算把那两天撑了过去。

痱子美女帮我更的,美女总是懒散的,所以不肯帮我起章节名……那位帮我存了稿的朋友也去了北京,然而此番却是没有写一个字,因为在北京很忙碌,还认识了几位新的朋友,安喜中。

回来就不安喜了,因为没存稿了,从那以后直到这时候为止,庆余年便再也没有一个字的存稿,总是现写现发,因为这才是真实的懒惰的我,摊手。

七月之后的零七年,是很平稳的,我写的很平稳,时不时还会日更三千字,连绵四五日,当然日更七八九千也是常事,反正大家伙儿不急,我也不急,随着故事慢慢走,状态好就多写些,状态差就少写些……还是那个字儿,懒嘛,不过没有断过更,这是很强大的。

便在十二月的时候,我悟了,所以开始拉月票了,一是因为不想白费了那些每月投月票书友的心意,二来我发现自己足够勤勉,写的不差,能够对得起大家投的月票,三来最关键的是我发现,原来自己拉月票,大家还真的愿意!还真能挤进前几名,还真能挣奖金!

这种好事儿谁不干?自那以后,我便投身于这个壮丽的事业之中难以自拔了。有些小插曲便是零八年一月十四号,从广州回宜昌的飞机因为那场雪灾的关系,让我在空中多飞了两次免费的,耽误了更新,造成了庆余年的第一天停更,十分心痛,就像是初夜一样。

有些往下三路走了,请原谅,我是真有这种恼怒,当日。

发现自己写的很逻嗦,很流水,就像庆余年一样,大家忍忍,坚持着看完,还有很多,这两年都忍了,不在意这篇后记,反正这章不要钱,多唠两句便是……嗯,我希望今天不会像上一章一样出错,真再丢不起那人了,因为那将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了。

继续说回来,零八年春节回了趟老家,请了十天假,刚好江南卷结束,没写很正常,因为表哥新家连电视都忘了搬过来……

正式进入零八年,一切如常,一切不如常,因为开始拉月票,所以写起来多了一份压力,数量依然不多,但是脑子消耗的更多。好在月票进了前六,进了前三,而且不是一次,很是得意,全亏大家。

零八年七月上海开年会,东北探领导,更新的少且散乱,恰又是大东山紧张之时,书评区怨气沸腾,那个月就没要月票,算是给大家弥补心灵上的创伤?可是俺的呢?呜呼。

就这样写下去了,机械地写,麻木地写,动容地写,感叹地写,振奋地写,悲愤地写,终于一直写到了今年二月二十四号与二十五号交界的时间,庆余年这个故事,被我写完了。

近两年的时间,很长,从在澹州开始,一共七卷,很多。这般大的一个故事,这样多的人物,必须需要三百多万字的内容去描写,而我很自豪和骄傲于,我控制住了这个故事。

问题在于,这种控制让我身心疲惫,我很累了,文档里无数的桥段,还有无数没有用,无数的字言碎语以提醒自己某些细节,自己没有忘,却还有很多必须丢掉——先前在文档末端,就在一边看,一边删,删的有些舍不得,我自己都很诧异于我的勤奋,老师当年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真的是这样,我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记了很多东西,虽然不见得所有的都能用上,但我认为我的这种态度非常强大。

就像庆帝在大东山上说的那样:我这一生从未这样强大过。

原本以为在这一刻,会像当时写完朱雀记时那样,有一股从内心深处涌出来的疲倦,惘然,空虚,不知所措,所有足够小资的词语,然而庆余年结束的时候,除了有点儿累之外,别的情绪倒不多,更多的反而是一种平静的喜乐。

写作历程回顾,到此结束。只是这么多的字,似乎没有完全体现出我的劳苦功高,有些不甘心,不过也不继续说了。

…… ……

下面说回庆余年这本书,以及书里面那些让大家一直记着的人,以及这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以及我对他们以及你们以及很多事物的感情。

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呢?就从出场开始吧,想到谁就写谁,若有我没有回忆到的角色,那便算了。

医院里躺着的那个年青病人,叫范慎,大学还没有毕业,他自称还是处男,却将要死了,是的,这就是庆余年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关于他的前世,我没有描绘太多,甚至最开始设计这个故事时,拟定好的学生会主席一职,最后也没有点明。

男主角姓范名闲,字安之。既来之,则安之,庆余年他最后说的那句话,其实便是这本书的宗旨。这是范闲的人生,与他母亲的一生完全不同。

在我看来,前世并不能影响后世,在一个完全崭新的世界里,需要从头开始活起,既然如此,前世的事情不需要涉及太多,而这一世的态度,其实就和你我在这个世间存活的态度是一样的,人类并不可能因为活两辈子,就会变成一个哲学家或者天然的革命家,依然渺小而卑微的你我,尽可能平凡平安地生活下去。

我以前说过,不是太喜欢范闲这个角色,至少是草甸前的范闲,或者说和书中别的角色相比。之所以如此,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如果我们把范闲身上的那些衣服撕了,把母子穿越所带来的金光剥了,赤裸裸的他,只不过是一个赤裸裸的你,以及赤裸裸的我。

贪生怕死,好逸恶劳,喜享受,有受教育之后形成的道德观,执行起来却很俗辣,莫衷一是,模棱两可,好虚荣,惯会装,好美色,却又放不下身段,非觉得自己还是信仰爱情的CJ白衣少年……又想顺哥情,又不想失嫂意,想顾此不失彼,最后却发现自己甚都改变不了,连自己都改变不了,只能按着既定的方针办,按照一定的路子走下去。

可以说这是中庸温和寻常,龙空论坛上有位坛友说过乡愿二字,我觉得说的真对,乡愿,德之贼也……然而绝大多数的人,包括你我都是这样,尤其是网络上所呈现出来的我们。

当然如果您不是我指的这类人,请愿谅我的偏激。我不喜欢自己某些时候可能表现出来那种类似的态度,不够直接……对于这种人物太熟悉,身周的人,包括自己的某一部分,其实都和范闲很相似,所以我无法太喜欢范闲。

庆余年这个故事里假假也有几个理想主义者,在这些理想主义者的面前,范闲再如何漂亮,再如何白衣黑衣换着穿,诗词往外喷,再吐一口鲜血,由侍女扶着去看海棠花,再然后凌于风中潇洒斗天下,可是那颗心始终还是有问题的,光彩略黯……

我自己当不来理想主义者,我也觉得范闲的人生态度并没有什么大问题,甚至是对于周遭人或事最好的一种态度,然而我还是尊敬理想主义者的,因为自己做不到,所以我很难尊敬范闲。

范闲只是你我,如写这故事的我,看这故事的你,真有被雷打了穿越的那一日,如果也有范闲这般好的运气,前人的福荫,漂亮的躯壳,说不准也就是另一个范闲了。

好在范闲最后有进益,令人可喜,只是自己写的比较生硬,这样一个故事,也不可能给我太多时间和太多文字的可能,去文艺地描写中年范闲之真正成长,说到此节,忽然想到,范闲还真像是一个热血早无的中年英俊教授啊……我认识一位教授,在桃花方面还真是不错。

范闲对于天下的理念是不是正确的,这个不需要讨论,因为他又不是前看五百年,后看五百年的圣人,但至少他总算对某件事情有一个相对坚持的看法,这就不错了。

一直到西山的山洞里面,在垂死肖恩的面前,范闲其实才真正从心里确认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归属感,这是格格猪曾经提到过的,我深以为然。

范闲并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然而太想照顾到所有人……就像和稀泥那种感觉,先前略提过一点,这里就不再说了。他最值得欣赏的优点,大概便是勤奋,与努力生存,谋求更好生活的精神,这大概是最寻常的优点,却也是最值得大家鼓掌的优点。

关于范闲的感情生活,那真的是一团糟啊,这个主要怪我,因为他是我写出来的。

以我对男人这种下半身动物的了解,一旦真的投胎到庆国那种社会,尤其是范闲这种身世,十二岁亲丫环,十三岁骗丫环,十四岁得丫环,这才符合逻辑。

然后他便将挥棒走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

女性读者可能听着不好听,然而真是这样,好听一点儿的词不外乎便是,打救天下可怜孤女,流连花丛,惯能疼人,在革命的道路上不断寻找情投意合,人生观和世界观能跟上自己脚步的伴侣……

所以还是我的错,明明知道自己就是个爱美女的人,偏偏还是无比相信爱情这个东西,所以安排了范闲进了庆庙,见着啃鸡腿的未婚妻,我自己写的很嗨啊,像林婉儿这种女子,我怎能放过?像这种爱情桥段,我怎能不动心?想到张萌萌那首歌了。

又是我的错,我也喜新不厌旧,在一个允许男人有几个女人的万恶社会里,我忍不住必须得让范闲碰到别样的女子,重温旧日的女子,每一段都很开心……因为现实中完不成的事儿,才会放到小说里,这便是意淫的真谛吧,我也不例外。

要不就干脆一些摆明车马,像段正淳那个老流氓一样,要不就干脆把男人当阉马看,傲然立于草原群马之间,只低首与身旁的厮磨。偏生范闲两种境界都想要,正所谓流氓的晚年,也会看着情书流泪。

范闲对待感情的态度,比张无忌要稍好一些,比三不男人要好很多,他应该不会太过怨恨我。

再说说范闲对男人们的感情,请留意,此间没有基情燃烧的因子,只是略说几句。

在楔子里很清楚地能看出,他是一个没有父母的人,所以他其实有些隐性的恋母恋父,所以哪怕叶轻眉的年纪并不比他大多少,哪怕皇帝看上去真不是个好父亲,哪怕范建其实和他一点关系都没,哪怕陈萍萍根本不可能生儿子,哪怕五竹其实和陈萍萍差不多……

可是折腾着折腾着,范闲对于这几个男人的感情终究还是生了出来。因为我们都是很实际的人,有人对你好,你自然也就会对他好,记着他的好,从而生出感情。上面提到的那几个男人,除却长的实在难看的费T老师不提,对范闲是真的好。

有人可能会说庆帝如何云云,当年要对刚生的小闲闲如何云云。其实换个角度想,男人之间的感情终究也是需要时间培养的,庆帝在小楼里曾经对范闲说过,范闲在澹州时,庆帝时常知道他的消息,或者通过陈萍萍,或者通过范建……而像范闲这样一个会装微羞微笑的人,极易讨人喜吧,看的多了,听的多了,知道的多了,自然也就有感情了。

或许可以横着比较一下,大家就会发现庆帝对于范闲的信任与宠爱,真的不是那几个儿子能比的。一方面是因为范闲真的会装,从悬空庙之前就开始装起,把伟大的皇帝陛下真的骗到了,一方面约摸也是因为庆帝心有负疚,而且有某种移情的想法,所以庆帝对范闲真的不错。

自然,这是针对庆帝这种万恶的王权集中者而言的,不是与一般的父亲相比较。

范闲对叶轻眉的感情比较复杂,这个说不清楚,书中说了很多外显的东西,就不具体说了。

关于范闲还有什么要说的?好像没有了,对了,关于他的能力,他的能力其实真的不错,毕竟是男主角。

…… ……

五竹,可爱的竹娃娃,冷漠的竹帅,永远蒙着黑布的少年,心里有一道谁也不知道的彩虹。

关于五竹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我很喜欢他,而表扬五竹太多,我则会下地狱,因为掩着脸说一声,之所以五竹叫五竹,那是因为郁卒发音的缘故,知道的就知道了,不知道的就放过无耻的我吧。

只想说说五竹与叶轻眉的事情。他心里的那道彩虹,氤氲于千万年的冰雪之中,迸发于那个至今也不知道原因出现在神庙的小姑娘,叶轻眉让一鲜活的灵魂,生于这个世间,善莫大焉。而五竹对于叶轻眉的感觉又是怎样呢?借用一位伟大书友的评论,那就是:

“毫无疑问,五竹对小叶子是最没有感情的,他对她只有冰冷的金属承诺,但五竹又对小叶子是最有感情的,她就是他的世界。”

好了,五竹就说到这里了,因为他的话本来就不多,如今在大东山上养伤养老,也不知道十三郎去神庙抢的材料够不够他再活五百年。

…… ……

陈萍萍,这是楔子里面出现的第三个角色,从那时起,大家就应该能知道这个人的重要性,这个喜欢在自己颌下贴假胡须的太监陈五常,这个半辈子坐在轮椅上的跛子,这个有些畏寒,喜欢在膝上盖羊毛毯子的干瘦老头儿,这个喜欢在监察院房间的窗上蒙一块黑布的监察院院长。

我也不好多说陈萍萍什么,因为我也很喜欢他,书里的男性角色,我最喜欢他和五竹,因为很够爷们儿,心向往之,心向往之……

陈萍萍的名字应该是叶轻眉后来改的,其实就是印的陈平这位牛人,读史记的时候,就觉得陈平这位牛人实在是太牛了,为什么呢?因为他究竟为什么这么牛,没人知道……太史公也不知道,也说不清楚。

有一段时间喜欢说胡闹台的陈萍萍也很牛,以往的丰功伟绩都不用再提,我最喜欢这位老跛子的画面,是小黄花,是转轮椅,是老桔皮下的赤子心。

前面说过理想主义者,陈萍萍就是理想主义者,是的,虽然他的理想有些模糊,然而有句话说的好,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陈萍萍搞一件阴谋不难,难的是搞了一辈子阴谋,偏生还为的是他心里最光明的那点儿东西。

陈萍萍心里发光的是什么?不是天下理念的纷争,也不见得是黎民百姓的安乐,更不会是大庆王朝的千秋万代,而是当年的承诺,记得某人的好,比范闲这个现代人更不屑于做奴才,是牢守着那个女人想要发光的理想。

守护他人的理想一生,这就是理想主义。

书中对陈萍萍的描写,我没有什么遗憾,因为写的很用心了,已经达到我能力的上线了。我觉得我很对得起陈萍萍同志的便是,从一开始我便设定了他的结局,没有任何的突发奇想,有的只是以尊重的心态,去完成他的愿望。

黑色轮椅里的那两把枪,是因为小时候看了一部电影,叫做独狼,对里面那个轮椅的印象太深刻了,必须要送给萍萍姐亲自使用一番。而他最后临死前的那句话,我也是这个故事开头的时候便想好的,整整守了那句话一年,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个太监,这个死太监,也有枪,其实比大多数男人都要更有种一些。

以至那章结尾,我还能不要脸地解释解释再解释,请理解我,我是真的想让大家都能感受到我的感受。

愿陈萍萍在地狱里依然可以收集长角长尾的美女,他当然是不能上天堂的。

…… ……

想到谁便说谁,所以这时候说一下户部尚书范建,关于他我有很多的对不起,因为篇幅实在太少,完全没有写清楚此人的心情与心思,不过和枯守梧州的相爷林若甫相比,也就想得开了。

留连青楼花舫的男子,其实比陈萍萍更要接近臣子这个角色,所以他其实是很痛苦的,最后只可能是飘然辞官而去,只怕他心里对南庆是有寄望,然而他只能被动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因为范闲的缘故,而做了一些他其实并不愿意做的事情。

范建当年对叶轻眉究竟有没有感情?谁知道呢?至少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我没写,自然没想。但要说没感情,那肯定是假的,至于是男女间的还是兄妹间的,我依然没想。只是范氏一族替叶轻眉留存了这个世间唯一的血脉,间接造成了范闲的到来,已经说明了太多。范闲以后的子孙万代都姓范,替澹州范家扬名,也算是小小的补偿。

但我有想过范尚书对范闲的态度,其实……范建一直想着将来陛下如果把这儿子要回去,只怕他是要将若若强行嫁给范闲的。因为不要忘记,当若若年纪还特别小的时候,身体很差的时候,这位司南伯便把自己唯一的女儿赶回了澹州,后来一直暗中维系着澹州与京都之间的书信来往,这为的是什么?

只可惜范闲终究归了范氏宗祠,范尚书欣慰之余,会不会也有淡淡失望?我总在想,很多中年男人或者都有某种绮想,让自己的儿子或女儿,与另一个女子的儿子或女儿结婚在一起,以满足他当年不曾得偿所望的意图……真的,有很多人会这样幻想与自己的初恋形成这种关系,当然,也有朋友会直接将战略性的目光注到初恋的子女身上,这是我所赞叹的。

…… ……

提到这些,忽然想到了靖王世子李弘成,所以便说李弘成。对于世子爷,我很是喜欢,嗯,好像发现后记写到现在,出现的人似乎我都很喜欢,这是不是对范闲太不公平?可能是觉得范闲像我的儿子,所以习惯性地学五竹挥棍棒进行教育?

喜欢李弘成的原因很简单,他当年和二皇子在一路,却不过是为了交情二字,天真了些,却也足够阳光,李氏皇族里,也就老大和弘成二人可能稍许摆脱了皇家天然的阴森气度,而弘成的鲜活阳光味,则是更加灿烂,以前书评区有一置顶帖讲的便是此点,我很欢喜。

李弘成追着范家小姐去了,这种赖皮狗精神,是值得我们大多数男同胞学习的。至于希望范家小姐与她兄长在一起的朋友,也尽可以想像三十岁之后的女医生,反正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结局,一个谁都没有得罪的结局,这也证明了先前所说,我真的是一个那样的人。

…… ……

太子二皇子和大皇子不说太多,因为书里面前两位已经在临死前做了剖析,此处再说也说不出花儿来。

我只是有些同情李承乾,他的运气太差,他的命不好,他的父亲太变态,他的父亲总以为天底下的人都像自己一样像小强……

至于老二,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辛苦忙到最后,发现自己成了最大的一个笑话。这是何等样荒谬的事实。庆国的世界里没有真宝玉假宝玉,有的只是其实很像的两个年轻人,因为彼此的人生轨迹不一样,而生出了完全不一样的果子。

大皇子就祝他在东夷城能孝顺宁才人,团结好大公主、王曈儿、玛索索这三个都很不简单的女人,祝他能够像在西胡草原上那样,战无不胜,当然,我认为这是一种奢望。这位在最关键时刻,给予范闲最关键支持的人物,不可能指望将来范闲能在家务事上继续帮他什么。

…… ……

必须要说言冰云了,只能说……不好说。这个人不好说,所以我无话可说,白袍公子,为谁辛苦为谁忙?姑娘们继续看着他就好,我是真的无话可说。

王启年可以说一说。

因为他很会说,冷面笑匠的本事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因为确实没篇幅,这三百多万字的故事看似长,但里面的人或事儿实在太多。不过做为范闲第一信任之人,启年小组首任领导,兼天字第一号优秀捧哏,他已经有光彩。

不要忘记,钥匙,箱子,很多很多,天下人,包括庆帝陈萍萍都不知道的秘密,这个老王头都知道,他在半夜睡不着觉的同时,是不是也会觉得很刺激,像是回到了当年在三国交界处当江洋大盗的日子?

此处闲话一笔,王启年这个名字,就是飞将的ID,那还是很几年前在幻剑瞄着的,觉得大善,写这故事时,就用进来了。

…… ……

关于三大宗师,真的没法说。

就像庆帝说的那样,这本来就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间的怪物。这样的怪物凌驾于众生之上,众生必须仰望,脖子极容易酸,颈椎病的发病率会降低,可是好处也不明显。

如果苦荷不是叫战明月,是北齐皇室的叔祖,如果东夷城不是四顾剑,如果叶流云不是养就了那么个鬼性子,这三位大宗师会在天下间整出多少事儿来?立于众生之上,只怕也不会在意众生死活。

好在他们有身份有羁绊,于是便化作了三颗核弹头,谁也不敢先丢出去,直到大东山上,庆帝这颗藏了很久的电磁波武器忽然动了,直接将苦荷和四顾剑伤地满怀惘然,再也无法启动。

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四顾剑一些,原因也很简单,我写他写的更多一些……呃,相处越久,越有感情……只是好像范闲例外,天啦,我真对不起他,又开始说他了。

男人除了王十三郎还有谁需要说?似乎是没有了,因为我这时候也困了,脑子真的很空。

说些十三什么事情呢?唉,算了吧,反正他也有了叶灵儿,不去打扰他便是,猛将兄,生的没有林青霞漂亮,旁边又没有周星星打岔,难免孤独无聊了些,幸亏有叶灵儿,再次重复一遍,男女是很奇妙,很美妙的事情。

打个响指,想起了影子兄,然而影子兄是抹影子,他正飘拂在我们的身后,冷漠而没有面容地看着你们的电脑屏幕。

…… ……

说完男人,便来说说女人,先说说范闲的女人,不见得是属于他的女人,但在我的定位中,那都是他的女人。都说戏不够,女人来凑,双手合什,笑着想道,我挺住了,我真的挺住了。

庆余年里面真正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女性角色不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战争,仇杀,阴谋,会让女人走开,只有那些不需要走开的女子,才会继续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说回正题,要先说说林婉儿,是的,范闲的正妻,长公主与林相爷的私生女,庆帝很疼爱的外甥女,小名叫做依晨,颊有婴儿肥……是的,我就是照着林依晨写的,因为开始写庆余年时候,我正疯狂地喜欢她,就像开始写朱雀记的时候,我正疯狂地喜欢张靓颖。

请不要以此来批评我什么,我一直认为一个中年男人对于综艺娱乐还有如此强烈的兴趣,还能喜欢上一个又一个出现在电视上的年轻女子,那证明了这个中年男人是个很不错的家伙,比如……自恋的我。

林婉儿这个角色也是我所喜的。

因为喜欢,所以在意,所以庆庙里的相逢,登堂入室的桥段,都是我想好且认真的。便是湖畔的孜然风,依然是我所喜。如果可以,如果被允许,我甚至愿意把庆余年写成言情小说,而且事实上我确实也很想写一本像席绢于晴笔下的那种言情小说。

然而订阅在下滑,月票被追赶,书评区大呼无聊,老大哥在看着我,钞票在诱惑我,于是林婉儿的出场越来越少,存在感越来越弱,因为确实处于她的身份地位,她在庆余年这个故事里,完全在夹缝之中悲哀地生存,被动地接受着一切加诸于她的事物。

这是很令人伤心的事情,然而谁都改变不了这一切。不瞒大家说,写到京华江南的时候,为了林婉儿的存在感,我曾经努力过,却依然失败,因为没办法,那时节,我真的有点儿不高兴。

于是我向领导抱怨,结果领导认为我在拍她的马屁。

这时候说句话,我是真觉得很对不起林婉儿,鞠躬致歉。

…… ……

海棠朵朵,我有一个朋友的ID叫清香朵朵,书评区有位书友ID叫海棠依旧在,那夜偶一瞄见,便定了这名字,至于松芝仙令……后面的仙令其实便是闪耀了。

这个名字不俗,必须这样说,不是自己表扬自己,不能得罪朋友不是?然则写海棠这个角色的时候,我便想着最好能让她俗一样。因为一个脱俗的仙女角色,实在是很可恶很可恶!而我不想让大家和我都讨厌这个角色,所以必须俗。

怎么俗?花布衣裳,花篮,大红大绿……笑了,装扮像村姑,其实并不是真的村姑。好在海棠走路的姿式很可爱,拖啊拖啊拖……我喜欢死了。

为什么我会喜欢村姑?这又要涉及另一个问题了。以前我是很喜欢看韩剧的,比如蓝色生死恋啊之类,这些年因为忙着写故事给大家看,所以看的少了,却偶有一天,看了一出我很喜欢的韩剧,叫做梦幻的情人,是套的好莱坞的一个老故事,女主角是韩艺瑟演的,大家得空,可以看看,不错不错。

就在这部电视剧里,韩艺瑟姑娘演的女富豪失忆后被男主角拣回了家,变成了村姑罗桑实……嗯,阳光照耀在村子里,她懒洋洋地趿着鞋子在路上行走,间或搭了凉蓬,咕哝几句炸酱面之类的话,我怎么就这么喜欢呢?

喝米酒喝醉了的样子怎么就那么好呢?和村长家别花的傻姑娘怎么就能玩到一起呢?

所以海棠必须是村姑。

噢,天啦,忽然想到大宝了,可爱的大宝,我怎么把你给忘了?忘了便忘了吧,反正你也只记得小闲闲的包子和现在澹州城里的姑娘,不会记得我们这些外人是谁。

…… ……

战豆豆与司理理,这只能证明我取名字差劲到了极点,以及我对于百合的崇高敬意。关于美丽动人的司理理姑娘,原初是指望她能大放光彩的,然而在花舫一夜,我写的时候,忽然扭了过来,没有让范闲和她的初夜重合在那艘船上……

不是想伪装什么,而是写的时候忽然想到,那个时代没有避孕套,叶轻眉就算想发明,可是也找不到原材料啊……在这种情况下,脑子清楚点儿的穿越者,想必也不会随便就在青楼里将自己的身体奉献出去。

借此机会向大家宣传,尤其是向女生宣传,安全是第一位的。

战豆豆是一个很有趣很有能力的人,能力可以写,有趣就不能说了,打死也不能说,反正世上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 ……

关于思思,只有一句话:她认为自己是幸福的,那便是幸福的,因为幸福是主观的,然而我没有机会去写出她所认为的幸福,是我的问题,不是她的问题。

然后我想说说冬儿,这正是先前提到,不属于范闲的女人,却被归纳入范闲女人一类中的女子。试着进入范闲的身体想像一下,一个年轻人的灵魂,在一个孩童的躯壳里,看着身边最亲近的大丫环,一天一天大了,而自己还小,看着她离开,却根本不可能留住,这是何等样的……嗯嗯。

君生我未生,只有这种才算是实际发生了的唱辞,很是令人无措。范闲对冬儿有一种很特异的情感,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会有——我坐在床前,看着指尖已经如烟。

…… ……

不说孙颦儿,因为一说我就挠头,本来还想孙家小姐事后和范闲在京都同游赌铺的,很多想好的内容都不能写,因为那样就真的是拖戏了。

而且一说孙颦儿,我便忍不住要叹一声,因为原本北齐上京城内还有位姑娘家想写的,看来是写不成了,要不然将来写北齐将来的日子再抓回来吧。

那位姑娘家没出现过,大家也根本都不可能记得,因为根本都没有正面提到。那是范闲在上京城尝试联系南庆的密谍系统,被北齐锦衣卫跟踪那一段。

我写道:范闲入了某官宦府邸,出了院墙,已然乔装,摆脱盯梢,去了油铺,要买棕油,离了油铺,来到桥上,双手一搓,水粉胭脂,化做一团,扔入河中……

那位姑娘家便在那府中,不然范闲从何处偷了胭脂水粉?那府里发生了什么故事?那姑娘家可曾吓了一跳,后来可知道了那个漂亮年轻人的身份?又对哪位闺中密友说了?

这本可以写,很有意思的点,然而后来都没机会再去上京,自然写不成。大家或许觉得我太无趣,把这事儿记这么清楚做甚,反正是没出场的人物……实在是因为我对这个小姐有猜测,所以想了,所以想写……呵呵。

…… ……

到重头戏了。

长公主李云睿,嗯,名字的来历就不说了,很多人知道,关键是这个人,只是我真的总结不好,只能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真的死了……哪怕情是畸情,杀伤力依然无比充沛。

公众区里有篇MM写的关于殿前欢的总结,关于长公主的说法,写的比我好,大家看那篇就好,我摸摸脑袋走人。

接下来是大家期待已久的那个人物。

在这个故事里叶轻眉没有出现过,因为她已经死了。她的样貌只知道很漂亮,可究竟是被后人传颂地神了,还是真的那般漂亮?谁也不知道,因为画像中的黄衫女子是个侧影……

叶轻眉难道真如某些人所说,这只是一个女频女尊文的模板主角?不,当然不是。为什么不是?很简单,我从来没有写过当年的细节与过程,既然如此,大家只能看到动机和成果。

她的动机是崇高的,成果是丰富的,就算她最终连京都这个范围都没有影响到,但她至少影响了很多人,很多能够改变这个世界的人。

我是小白,叶轻眉不是,她没有散发王女之气,因为我没有写,自然她就没有。

不写过程,那过程必然是好的,动机和结果是好的,所以,她是好的。

似乎我表现的有些执念了,是的,必须执念,因为要允许我相信理想能够发光。面对现实,忠于理想我做不到,但面对现实,幻想理想的权力,我们应该都还有。

…… ……

〖有多久没见你

以为你在哪里

原来就住在我心底

陪伴著我的呼吸

有多远的距离

以为闻不到你的气息

谁知道你背影这么长

回头就看到你〗

这是心动的歌词,也是雨夜中的范闲,屋中微笑的五竹,坐在轮椅上的陈萍萍,在书房里画着小幅画像的范闲,对着小楼画像发呆的庆帝,以及很多很多人可以对叶轻眉用一用的辞句。

…… ……

〖我们全都获益不浅,

全世界都感谢他的教诲;

那专属他个人的东西,

早已传遍广大人群。

他像行将陨灭的彗星,光华四射,

把无限的光芒同他的光芒永相结合。〗

据说这是歌德悼念席勒的诗句,反正我知道这个是从献给爱因斯坦的悼诗,在这儿代庆国的百姓送给叶轻眉,或许肉麻当无趣了些,或许太OVER,但,反正是我写的故事,怎样都不过分。

…… ……

叶轻眉爱谁呢?这是很多书友关心的事情。五竹不是威廉姆斯,叶轻眉也不是那个孙女儿,这种关系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大概是相濡以沫,投注予生命和全盘的信任,不需要言语,只是彼此都了解,彼此都需要彼此。

因为叶轻眉在这个世上是唯一的,五竹也是唯一的,或许只有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如此方能不孤单,或者说服自己不孤单。

叶轻眉爱庆帝吗?为什么不呢?这样一个英俊的,心思忡忡,心怀天下,惊才绝艳却内敛,看似木然却有小情思,愿意天天为她爬墙的年轻诚王爷世子,凭什么不能让她爱上呢?

若不爱,为什么会有范闲呢?信上所书,究竟是一种冷漠的借种宣言,还是说最不懂感情的叶轻眉,为了掩饰自己的微羞,而强行伪装出来的粗犷豪气?

女生终究就是女生,戴两抹小胡子冒充土匪,可依然不像。

五竹吃醋了吧,不然为什么心里那么厌憎庆帝?嗯,这只是我自己的猜测,呵呵。

…… ……

最后来说庆帝。

为什么在所有的男人女人都说完之后才说庆帝?因为正如庆余年里提到过几次的那样,世间只有三种人:男人,女人,皇帝。

皇帝不在男人女人的分类当中,皇帝甚至不在人的分类当中,皇帝不是人,所有的皇帝都不是人,他们只是一个权力的代号,一把椅子,一把刀,一方玺。

庆帝没有名字。我是一个很懒且不会取名字的人,书中有些比较重要的角色一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取出名来,然而庆帝没有名字,却是刻意的,因为他不需要有名字,他就叫皇帝陛下。

先前说过叶轻眉爱庆帝,可能很多人会愤怒,这样狼心狗肺的家伙,怎么值得去爱,叶轻眉会傻到这种程度?但是不要忘记,那个时候的庆帝还没有坐上那把椅子,又可以借机装好人,提醒姑娘读者们一句,男人都是会变坏的,如果你们没有把监狱长当好的话……

我对庆帝没有个人的任何爱憎,甚至我有时候很欣赏他,这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啊……然而我对于那把椅子有无穷无尽的厌恶。

孙晓描写过那把椅子的魔力,书评区有朋友也提到过,一入皇宫,坐上龙椅,任何人便被褪了人的性质,昏君或许还好些,然而像庆帝这种呢?

无言以对,冷酷妙算的帝王,人世间隐忍最久的大宗师,都不足以说明这个人,只能说他不是人。

无经无脉之人,无情无义之人,又是书评区某位朋友的话,我一直记着,无癖之人不可交也,类似的小意思。

…… ……

有书友曾经问我,我是不是一个性情沉闷的人,所以写出来的庆余年会这样阴森,我说不是,这个故事如果不是我这种开朗少年来写,只怕会血腥残酷污秽无数倍,因为皇权……本来就是这样恶心的东西。

庆帝坐上了那把椅子,而且坐地很享受,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从来不会崇拜明君之类的人物,李世民亦是如此。

或许那是值得尊重的历史和人物,但我们毕竟是现代人不是?总不能开倒车。所以关于庆帝的话,到此为止。

※※※

关于庆余年的写作历程和我对书中一些角色的看法,上面说的已经足够多,只看里面引用的那些书评区的书评,就知道我多么在意大家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一直记着每一点让我动容的。

是的,我就是在拍大家的马屁。

没有你们的帮助……呃,我也能写完这个故事,呵呵,只是认真地说,肯定要比现在差。不论是在书评区发帖还是在群里,单独找我聊天,给我提供构思,帮我拾遗补缺的朋友们,我非常感激你们,此处不具名了,可否?

还没完,这后记离结束还早,大家不要急着关页面。

我很看重书评区,然而自去年七月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去过书评区以及任何论坛。对于我而言,这是一种异常难受的折磨,因为我早已经习惯了,每天写完后去书评区瞄瞄,去龙空逛逛,然而从去年七月以后,我再也没有去了。

原因很简单,我怕自己不高兴。嗯,我不喜欢看负面评价的东西,虽然有时候的批评很有道理,然而我还是不喜欢看啊……这个没有办法,一看之后心情低落,状态反而下降。

我很明白自己写书的问题在哪里,缺点在哪里,然而真的很难从批评中吸引动力,我毕竟组织生活参加的太少了些,而且我性格不好,很难化解心头的不爽,所以干脆不看了。

我知道,书评区里大伙儿已经很给我面子了,然而我这人真的有毛病,一百条里哪怕有一条骂我,我就只盯着这一条了,在电脑前面咬牙切齿,恨不得要跳进电脑里去真人PK,然而自己又没有板砖功夫……

可能是朱雀记的时候被老书友们宠惯了,那时候乱更新,由着性子写,一个月也难得看到一条负面的,哈哈,毕竟那时候看书的朋友少些。

庆余年写完的那一刻,我重回书评区,重回论坛,感觉很好,就像是戒了十四天香烟后,忽然吸了一根老翡翠。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宽容,支持,尤其是订阅和月票,因为我是俗人,最喜欢钞票了。

书评区一直是领导在管,若有什么得罪的地方,大家找她便是,与我无关啊……回音……啊……

…… ……

快两年的日子,有很多的感触,却一时说不清楚什么。只是知道怀孩子的姑娘早已经生了,怀孩子的老师也生了。似乎从朱雀记的时候,就有很多女读者怀着孩子,这似乎沿袭成了某种美好的习惯。

然而前几天才知道,有两位庆余年的读者因为看书而走到了一起,开始恋爱……这真是不知道说什么,自我感觉挺强大的。庆余年从保姆进阶成了红娘,可喜可贺,祝福他们,虽然现在还是远程恋爱,然而这算什么呢?想想可怜的我……

关于这两年的故事有什么遗憾的没有?没有,真没有,我尽了自己的力,从事着自己喜爱的职业,挣取养家糊口的钞票,很满足。然而只是有些累,当初写朱雀记的时候,那是个不停学习的过程,所以写完了,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感觉很充实饱满,而庆余年却是不停地掏着我的脑袋,快要把我掏空了。

很文艺,又开始文艺了。

庆余年写的不错,这不是自恋,而是写完之后的自我认知,每天平均要更新五千字以上,能写成这模样,差不多了。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什么呢?很多很多,前面提过很多画面,此处不再重复,反正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很好很好的,哈哈,而且我都喜欢。

我身骑白马走三关。

…… ……

我的桌面是庆余年的画儿,范闲闯法场之后,一位朋友所绘黑骑打扮的范闲,很是壮美,我不懂画,但我很喜欢,偶尔在网上看到了,非常感谢这位不知名的朋友,因为他还画了很多张,我都收集了,只是画上您的签名我实在不敢瞎认,怕认错了丢人。

我的收藏夹里有很多庆余年的演员表,从坏笑同学,到书评区诸多同学,这个演员表列了无数次,而最新的一次,则是某位MM读者找的真人相片演员表,惊着无数人,自然也精了,很是感谢这位MM读者的用心,更感谢上天宠爱,让这么多MM读者来看我这故事。

我很喜欢那个演员表里所选的桑文,真的很温婉,我心里最初也有一个桑文,超级星光大道里面的一位小提琴姑娘,主要是嘴巴比较大,而且家庭主妇也有杀伤力。

海棠的选角也挺好,至少那张照片挺好,只是……先前也说了,我是照着罗桑实挑的咧,韩艺瑟这狐狸精一旦乡土,真是能煞人啊。

范思辙选的尤其好!居然和我一模一样!暗中吐血去,丑照居然到处飞啊……

谢谢所有的人,真的,谢谢所有喜欢看庆余年的朋友,因为你们的喜欢,对我来说,本身就是种奖赏。

…… ……

后记写这么长,不知道以后有没有,但以前估计不太多。可我还想写,朱雀记的时候,也写了这么长的后记,显得格外认真,根本不在意可能大多数的书友已然飘然远去。

像是在总结人生大事一样,是的,因为我始终把写书这件事情当成大事,我是要干一辈子的,我难得找到这么一个自己喜欢的营生,当然要一直干下去,每一本书的结束,对于我而言,都极为重要,这代表着曾经的努力和为之付出的时间。

我很看重的事情,对于世界来说,是芝麻不如的小事。尤其是每每有所感叹的是,网络上的小说,无论当时怎样光彩,可终究还是会被人遗忘。我零三年开始在网上写小说,前面有人,旁边有人,有很多极好的小说,却已经很少有人能记得了,这种感觉真的不怎么棒。

是的,我们这些人写的是YY小说,意淫小说,快餐小说,网络小说……其实都是狗屁,我们写的东西叫做通俗小说,或者说是商业小说,这就是我一直坚持的观点。

我们可能不高深,不可能高深,然而写的再差,能让读者打发时间,消除压力,这便是功德,这就是通俗小说的意义所在,大仲马,金庸,只不过比咱写的好些,根骨里,咱们都是混一个江湖的,不是吗?

翻翻中国小说史略,其实古时候的同行还很多,而且他们那时候往往还挣不着钱。

去年七月在上海,某作协主席与三少、跳舞在那里谈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问题,我在下面听着,就在想这个问题,通俗小说由来已久,必将永生永世的持续下去,与天地同寿啊,那我写这个,至少可以写到死,也不怕没饭吃吧?

噢,不是愤怒,只是在想这个问题,并且有些害怕自己写的东西,将来真的会被所有的人都忘记,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所以写这么长的后记,让我自己的记忆深刻些,同时也请大家记得,庆余年,朱雀记,映秀,因为就像前面说的,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如果你们还能忘……不怕,我反正要继续写书,一直写,然后再写后记提醒你们,哈哈。

…… ……

我在起点看很多好看的小说,我自己很感谢这些作者能够写出让我高兴愉快爽利或感动的情节,陪我过了这两年。

特此鸣谢:重生于康熙末年,官仙,平凡的清穿日子,时空走私从2000开始,致命武力,美女部落的守护神,大内高手,重生之官路商途,重生之官道,机动风暴,星际之亡灵帝国,娶个姐姐当老婆,很纯很暖昧,香国竞艳,貌似纯洁,艳遇传说,史上第一混乱,顺明,江山美色,绝顶,与婠婠同居的日子,篡清,人道天堂,恶魔法则,官路风流,宦海沉浮,官路迢迢,冒牌大英雄,流氓高手,苏联英雄,隐杀,冠军教父,改写人生,同居博客,极品家丁,回到明朝当王爷,迷失在康熙末年,水煮清王朝,光荣之路,崩云乱,冠军教父,寄生体……

娘的,不能再写了,我这是纯凭记忆写的,肯定有错有漏,至少还有大半的名字一时没想起来,要得罪死人了。不过反正这也不是广告,这广告也不可能有啥效果不是?只是真的谢一声,有书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排名不分先后,哈哈。

同时鸣谢天涯真我版发照片的姑娘们,特别鸣谢娜娜。

…… ……

后记再长,我再能罗嗦,可总也有完的时候。或许正是因为不想写完,这种怨念太强大,所以电脑出了问题,所以当写最后两章之前,我专程去剪发,以表达自己的郑重时,我家楼下剪头发的小姑娘把手指头剪伤了,真是抱歉,据姐夫昨天说,她家理发店还关着门的……

关于新书的题材和发书时间,真的有些惭愧,题材还没有定下来,以前是想写重生来着,向周行文同学、檀郎、更俗同志们好好学习一下,然而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还在考虑当中。

至于发书的时间,那就更久了,至少是四月以后的事情。亲爱的老T教育了我,然而我可能还是要休息一段时间,人气这种事情很虚妄,依理讲,我肯定是要连着发新书是最好的,可是如果我写的不好看,您也不会看不是?

我能力不足,很难一本接着一本地搞,我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好好地准备一下新书,不管什么题材,该买该借该偷的资料总是要准备好,大纲总是要在脑子里形成一个故事,才能动手,就像庆余年一样,我总得想好故事里面的人物是什么样的家伙……

笑着说,庆余年开始写的那天,我才想出来男主角的名字,范慎,那是剩饭,范闲,那是大家都知道的犯嫌。我是个没有创意,只能吃剩饭,并且罗嗦的有些犯嫌的人。

再一处闲话,之所以末章里淑宁很显眼,那是因为平清里面淑宁真的渐渐如伟大所说,变成一块背景板了,我喜欢淑宁,不甘心……咦,是伟大说的还是汤姆说的?忘记了……平清是烂尾是烂尾!最近被香蕉骂烂尾的怨念在这里发泄出来!

好吧,最后说,我是喜欢范闲这个人的,因为他就是我们。

…… ……

能把这篇后记看到这儿的朋友,那绝对是铁子了。铁子是东北话吧,我一直在学东北话,因为我可能要去东北了,微笑中。

庆余年这个书名的意思很多重,最开始的时候就和朋友们说过,代表着庆幸多出来的人生,在庆国度过余年,庆帝的国度进入了末期,还有一个意思,零七年五月的时候,我说不告诉你们。

其实很简单,领导在大庆,我想去大庆,共度余年。

…… ……

海子的诗,结尾的词,送给自己和领导以及亲爱的兄弟姐妹们: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

以下纯属虚构,绝对虚假,顿准也描过,我再描一次,只是为了满足和梳理我自己的情绪。

“叶子,你的眼睛有治了。”

“嗯?”

“那床的病人死了。”

“真可怜。”

“是啊,听说最后死的时候,一个人就只能哭,好在没有把眼睛哭坏。”

…… ……

有一年,雪山中的神庙,一个穿着秀气小皮袄的小姑娘,痴痴地看着身旁眼睛蒙着黑布的少年,说:“竹竹,你怎么这么酷呢?”

那一年,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肖恩与苦荷,流着泪爬到了黑青色的神庙前,然后从里面跑出来了一个小姑娘。

还是同年,那个蒙着黑布的少年,远远地看着那顶透着灯火的帐蓬,小姑娘在帐蓬门口看着风雪,二人目光相触,便不分开。小姑娘让少年跟着自己离开,少年不肯,于是小姑娘跟着他回到了庙里,没有任何言语。

又过了一年,小姑娘终于带着瞎子少年离开了那座冰冷的庙,少年的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箱子。

那一年,小姑娘和少年在大魏国内游历,少年杀了很多人,他们来到了东夷城,然后在大青树下,看到了一个专心致志戮蚂蚁的白痴。

有一年,渐渐长大的小姑娘和少年坐着海船沿着蜿蜒起伏的海岸线旅行,在澹州港登岸。码头上一位年轻人看着海上而来的小姑娘,一时间竟痴了,险些落入海中——他这一生从未如此狼狈过,也从未如此幸福过。

又一年,那位姑娘和少年接受了那位年轻人和他几位同伴的邀请,来到了偏于南方的庆国,提着一个箱子,进入了京都。

在进入京都城门的时候,因为不肯接受检查箱子的要求,与庆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京都守备师统领叶重发生了冲突。少年将叶重的双手摁在湿湿的城门上,姑娘把叶重打成了猪头。

还是那一年,叶重的叔父叶流云与那位少年切磋,自此之后不再用剑。

那一年,姑娘家进入诚王府,看着那个面相苦愁的太监,苦恼地说道:“五常这个名字哪有萍萍好听,我只是发愁,我们算是姐妹还是什么?”

有一年,司南伯不再去花舫,成了亲,诚王府老二那个泥猴儿,天天往京都外的太平别院跑,而诚王府的那位郡主睁着大而无辜的双眼,心想叶姐姐怎么生的那般漂亮呢?

有一年,江南三大坊初设,泉州开港,设水师,那位姑娘家坐在海畔的礁石上,看着海里的浪花,下意识地抛着手里的金属子弹,开始思念某人,然后和身旁的一个小兵笑着说了几句话。

那些年间,两位亲王死于天雷,成为太子的那位年轻人依然如常,天天去太平别院爬墙,即便无数次被蒙着黑布的少年打落墙头,亦是如此。

那些年里,本名陈五常的那位太监,开始往自己的颌下贴假胡须,或许是因为他不习惯被人称为姐妹的缘故。

那些年里,如朝阳般蓬勃的南庆开始北伐,开始失败,并且开始从失败中获得信心。

那些年里,贴上了胡须的陈萍萍率领黑骑突袭三千里,救了某人,擒了某人,伤了自己,从此坐在轮椅上半步不曾离。

有一年,那位姑娘家生了个男孩儿,虚弱地、满足地靠在塌上,用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紧闭着双眼的新生儿。孩子的父亲远在西方草原,那位蒙着黑布的少年,则在床边温柔地看着她,然后少年感觉到了什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太平别院。

就是那一年,那些日子,有个人走了,而那个婴儿却睁开了双眼,看到了自己如白莲花的双手,身前的瞎子少年和身后坐着轮椅的老人。

又一年,渐渐长大的孩子在澹州港的屋顶上,大声喊着:“打雷了,下雨了,快收衣服啊!”


第一百六十一章 南庆十二年的彩虹(三)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