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南雄之灾
广东省南雄县始兴公社也是一个饿死人较多的地方。地委工作组郑群、成家英、张乐民1960年7月31日提供的《关于南雄县始兴公社严重违法违纪和大量死人事件的调查报告》,反映了当时的一些情况。
据地委工作组在黄所、石下、周所、南山、上升、寨头、千家、东风、高留、丰村等10个大队调查,并在其中6个大队反复查对后统计,1959年1月到1960年5月止,共死亡2016人占原有人口20819人的9.9%。1959年死亡率(死亡人数/原有总人口数)是:周所大队为9.9%,南山大队为7.8%,黄所大队6.5%,上升大队5.5%;1960年死亡率是:黄所大队6.9%,南山大队5.2%,周所大队5%。死亡时间大部分集中在1959年秋季到1960年上半年。其中1959年死亡占死亡总数的53.7%,1960年死亡占死亡总数的46.7%。黄所大队仅1959年1月到1960年5月,共死亡440人(其中1959年死亡217人,1960年死亡223人),占原有总人口的12%,其中全家死绝的有5户,父母双亡留下孤儿的9户。罗坡小队42户人家死亡40人,占原有总人口229人的17.5%其中全家死绝的2户,父母双亡留下孤儿的2户。这10个大队除了上述死亡以外,还有水肿病人570人,妇女闭经495人,子宫下垂379人。
此外,未经地委工作组调查、而在6月26日始兴片(原始兴公社)总结三反整社会上揭发出来的死人情况也十分严重。全公社统计(上述10个大队在内)1959年1月到1960年5月共死亡5070人(1959年死亡3075人,1960年死亡2035人),占全社原有人口83977人的5.91%。其中男2591人,女2479人。按阶级成份分:贫农3154人,中农1400人,富农305人,地主211人。从年龄结构看,1-15岁1394人,16-40岁668人,41-50岁629人,51-60岁901人,60岁以上1478人。死亡原因:据被调查的6个大队死亡的1580人分析,被打成重伤死亡42人,被斗、打罚而被迫死亡的17人,水肿病死的553人,干瘦死的129人,老弱死亡199人,婴儿死亡32人,麻疹病死亡78人,心脏病死亡120人,痢疾死亡40人。
死亡时间:1959年1月140,2月192人,3月328人,4月316人,5月257,6月245人,7月240人,8月342人,9月240人,10月224人,11月237人,12月274人;1960年1月318人,2月400人,3月600人,4月379人,5月338人。
由于饥饿,1959年很少出生人,1960年几乎没有出生。始兴公社干部打骂刑罚群众成风。上至公社党委,下至包产队,上级打下级,干部打群众,处罚的形式无奇不有,残忍至极,如:捆绑、罚跪、罚立正、吊打、电刑、上雷公尖、削手指、灌屎尿、泼冷水、拔胡子、扯眼皮、假枪毙、戴高帽游街示众、设劳改队、罚劳役、罚款、没收财产等。
据6月下旬南雄县委召开的始兴公社三级干部会上揭发,犯有违法乱纪、打骂群众的干部,1959年有508人,占干部总数的17.6%。受捆绑吊打等恶刑折磨的群众1118人;1960年1-5月违法乱纪干部有725人,占干部总数的25%,受捆绑吊打的群众2038人,其中有名字登记当场打死的1人,被打伤后死的有53人,被迫死亡的20人,被连续扣粮食指标而饿死的21人,共95人。其中贫农60人,中农19人,富农3人,地主13人。
另据地委工作组对黄所、石下、周所、南山、上升、寨头、千家、东风、高留、丰村等10个大队调查,自1959年以来,这10个大队殴打、捆绑过群众的干部有328人,占干部总数的43%,受摧残的群众1069人,占这10个大队社员总数18803人的5.9%,其中当场被打死的1人,打成重伤后死亡的49人,被打罚被迫致死的20人,共70人。
地委工作组对南山、寨头、周所、石下、黄所、上升6个大队被打死、逼死的59人进行了分析,其中有五保户、10岁小孩,也有70多岁的老人。有的当场被打死,有的被捆绑丢入河中活活淹死,有的丈夫被打死妻子改嫁,有的父母或儿子被打死剩下孤老或孤儿无依无靠。1960年3月,上升打队现役军人家属陈美伦因饥饿偷了一些青菜,被大队总支副书记郑某和队长李某打成重伤后拖入黑屋锁上,当晚死亡。这个大队的东头坪小队贫农军属刘宏富因患水肿病要求队长配点花生煲药治疗,队长不准,他就去田里挖了一点花生。被治保主任发现,捉去打成重伤吐血死亡。高昌大队刘庆辉,70多岁,队长张某怀疑他偷鸡,将他的胡子拔了一半并且打成重伤,然后两餐不给饭吃,又罚他挑塘泥,开夜工,两天后自杀身亡。该队社员林志弟夫妇被大队长怀疑偷鸡,打成重伤致死,留下一个11岁小孩和81岁老母。东风大队中农社员曾顺霞,19岁,因饥饿有点小偷行为,被大队长曾某多次召开群众会斗争、拷打,又扣口粮,被迫偷青菜。1960年3月一个晚上,曾某将曾顺霞用绳子捆绑丢到河里活活淹死。黄所大队贫农小孩丘生俚,12岁,因被扣口粮,被迫偷了一点花生芽,被包产队长丘某严刑拷打,用木棍打断左手,用石头砸破10个手指,还用刀割去一个指头,打成重伤后几天内死亡。该大队黄屋小队队长芦某,全队社员几乎全被她打过,连她叔父也被她扭着耳朵让其跪下,直接被她打成重伤致死的有4人。南山大队队长张某,自1959年以来,亲手殴打群众36人,其中被打成重伤而致死的4人,被迫致死1人。寨头大队女社员龚富园,1960年春天在队里插秧,因急着回家给孩子喂奶,收工时跑在前头,在这个队工作的供锁社干部林某说她迟到早归,对她拳打脚踢,当场被打倒在地,滚下水圳,湿透全身,不久死亡,致使出生不到数月的小孩因没奶吃不久也死了。良原大队党支部书记谭某仅1960年1-3月,就殴打群众70人,其中,打死1人,被迫致死1人。为什么这个公社的干部这么残酷地打人呢?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朱某说:“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他认为能打人的干部立场稳,干劲大。
毁民房,建新村。1959年10月,以朱某为首的公社党委决定拆除县城内的上围街建新村。共拆民房105户、932间、粮仓一座、大祠堂18座,总面积2万平方米。上围是过去地主集中地,是始兴县城最好的房子,大部分是火砖、石墙。朱某要求群众一天搬完,四天拆完,没搬完的封闭门户不准再搬。他们用180斤炸药、360个雷管爆炸坚固的围墙。由于天气寒冷,防寒烤火,焚毁了大量的木材,大量物品被毁。被拆掉住房的群众,有的住牛栏,有的住粪寮,有的住烂屋。在建新村的过程中,规定每天评出下游队。下游队的人被罚做通宵,派民兵看守。评不出下游队就由队长顶替。不下班不准社员回家,不开工的不开饭,不积极的扣饭。病号不准请病假,只吃二两米。吃饭只准五分钟,吃不完的不准吃。对不积极的社员“抽三筋”:打瞌睡的抽眼筋,不卖力气的抽腰筋,听报告不站起来的抽脚筋。公社党委书记邓某公开号召:“懒婆懒汉,不积极不听话的,可以罚跪,可以打,打死由我负责,打死他当掉了一片树叶。”他亲手打了14人。
1959年下半年以来,多数大队主要劳动力一餐吃2两米,二、三等劳动力一餐吃2两、1两半米,少的只吃7-8钱米。很多食堂长期“盐水挂帅”(饥饿无奈时喝淡盐水),公社党委会上有的委员提出请求县委拨粮食,朱某说:“谁不要脸谁去县委要粮食!”1959冬和1960春之间,粮食最紧张时,朱某擅自决定全公社停发口粮一个月,公社留下8万担粮食不下发,要社员自己解决。本来粮食和食油指标很低,又层层剋扣,1959年9月,县委发给这个公社口粮1000担,公社全部扣下作“工业用粮”。1959年12月,全公社口粮41619担,到12月底只发下41200担,扣下419担,1960年2月,县里发下粮食43337担,公社又扣下3646担,先后扣下社员口粮5065担。公社党委还把1959年各大队卖粮款60多万元全部扣下,一文不发,致使全公社一年没有发工资,社员有病也没钱治。
在南雄县始兴公社,社员饿死,干部却大吃大喝。上至公社党委书记,下至小队干部,走到哪里吃到哪里。公社和大队食堂都为干部设小灶,白天吃,晚上吃,公社书记、委员、大队干部要鱼,要肉,要油,随便挂上某某书记的名字就可以拿。饿死人最多的石下大队,专门指定几个最好的鱼塘为干部吃鱼之用。这个大队群众说:“大队干部是老虎,小队干部是老鼠,社员挨饿成瘦猴。”公社党委书记魏某在深水渡工作,餐餐要通讯员端饭,还嫌牛肉煮鱼不好吃,骂社员不尊重领导。
广东省的饥荒不仅发生在罗定、南雄、高要等县,在其它地方也有发生。1960年底,
广东省各县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从各县的会议报告中都透露了“三面红旗”带来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