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之种类
无恒产,无恒业,而行乞于人以图生存之男女,曰丐,世界列邦皆有之,而我国为独多,以无教养之术故也。若欧洲之丐,或为路人擦火,或为游客刷靴,或扶挈老人,或以玩物、糖果上之儿童,鲜有徒手索钱者。实由权利义务对待之说,深入人心,虽在乞丐,亦于无职业之中勉求职业。即此一端,而吾国人之品格已远逊于外人矣。
丐之种类,有可得而言者,而以持棒挈钵,蹒跚躃(足薛)于市巷者为最多,沿路膝行磕头者次之,大声疾呼者又次之。此外则各守其习,不能任意变更。其口号有东项,西项,红项,白项之分。盖硬讨者属于红项,哀乞者属于白项,而东项,西项则未得其详。
商店、人家之有庆吊事也,乞丐例有赏封可得,上海亦然,分疆立界,各有门户,两不相犯。凡在其界中者,不论庆吊之为何事,皆有所获,其数视门户之大小以定多寡。即迎婚、出殡,所用夫役,亦皆由丐承充,得佣资焉。
专走江湖之丐,岁或一二至,至则索钱于丐头,亦有自乞于商店、人家者。
挟技之丐,亦或游行江湖,不专在一地。一唱,或不规则之戏曲,或道情,或山歌,或莲花落。一戏碗,以碗置于额,或鼻端或指尖而旋转之。一吞刀,置刀于口而吞之。一吞铁丸,自口吞入,于他处出之。一弄蛇,以蛇塞鼻中,使自口出。
劳力之丐,一为各种苦力之助手,一曳车上桥,一为人运送行李。
残疾之丐,一以霉毒伤身者,耳目口鼻均仅一小孔。一瞽者,一跛者,一烂腿者。更有手足合一,皆在其头之旁,旋转于地,盖采生折割之凶徒所为,迫使行乞以获利者也。
诡托之丐,一诡言避灾出外者,一诡言投亲不遇流落他乡者,一诡言父母有病者,一诡言自身有病者,甚且残手缺足、烂鼻削唇,穷极地狱之变相,而实则涂以猪血或烛泪贴以膏药也,一诡言家有死尸待殓者。
强索之丐,一徒流之罪人,方赴配所,所经城市乡镇,例得求乞者。一乞钱不与,则出刀自割,或额或颊以流血吓人者。
卖物之丐,物为耳刷,用以剔耳垢,一名扒耳。又有所谓消息子者,虽亦为小贩之一,而丐头得约束之,故亦可呼之曰丐。
如上所言,皆男丐,所索者为钱,与以残羹冷炙或不受。
至若女丐,则土着为多,间有走江湖者。无挟技者,无劳力者,无强索者,无卖物者。类皆贫乏不能自存之人,亦间有残疾或诡托者。
其为男女丐之所同为之者,如送香火、拂尘是也。送香火者,以寺庙中余香爇火,逐车送人以易一钱。人因吸烟之便,辄施舍当十钱一枚,合制钱二枚也。长幼均有之。京师多积尘,大道尤甚,驱车过之,虽无风,为轮所碾,衣履满矣。时有乞丐行道周,手一帚,见车过,辄为客拂之。所乞者当十钱一枚而已,长幼皆为之,此与欧洲乞丐之为人拭履者相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