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智囊全集 - 冯梦龙 >
- 察智部 >
- 得情卷九
369.唐朝某御史
字数:224
【原文】
李靖为岐州刺史,或告其谋反,高祖命一御史案之。御史知其诬罔,[边批:此御史恨失其名。]请与告事者偕。行数驿,诈称失去原状,惊惧异常,鞭挞行典,乃祈求告事者别疏一状。比验,与原状不同,即日还以闻,高祖大惊,告事者伏诛。
【译文】
李靖任岐州刺史时,有人告他谋反。唐高祖李渊命令一位御史来审判。御史知道李靖是被诬告的,就请求和原告同行。走过几个驿站后,御史假装原状丢了,非常恐惧,鞭打随行的官吏,于是请求原告再另外写一张状子,然后拿来和原状比对,内容果然大不相同。当天就回京师报告结果,唐高祖大惊,而原告则因诬告而被判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