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

字数:361

旧里趋庭日,新年置酒辰。

闻诗鸾渚客,赋献凤楼人。

北阙辞明主① ,东堂哭大臣。

犹思御朱辂,不惜污车茵。

【校】

①阙,顾可久本、《文苑英华》俱作“首”。

【注】

鸾渚客: 傅咸诗:“双鸾游兰渚。”刘昫《唐书》嵩本传:“嵩子华,时为工部侍郎,衡以主婿三品,嵩皤然就养十馀年,家财丰赡,衣冠荣之。”

凤楼: 《列仙传》:“萧史者,秦穆公时人也。善吹萧,能致孔雀、白鹤于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旦皆随凤凰飞去。”《唐书·公主列传》:玄宗女“新昌公主下嫁萧衡”。

北首: 《礼记》:“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孔颖达正义:“体魄降入于地为阴,故死者北首,归阴之义。”

东堂: 《杜氏通典》:“挚虞《决疑注》云:‘国家为同姓王公妃主发哀于东堂,为异姓公侯都督发哀于朝堂。’”《北史》:“魏晋以来,亲临多阙,至于戚臣,必于东堂哭之。”

污车茵: 《汉书》:“丙吉为丞相,驭吏嗜酒,数逋荡,尝从吉出,醉欧丞相车上。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饱之失去士,使此人将复何所容?西曹第忍之,此不过污丞相车茵耳。’”


其二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