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财富的自然增长过程
每个文明社会的主要商业,是在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进行的。这种商业,或是以天然产物与制成品进行直接交换,或是以货币或某种充当货币的纸币作媒介交换。农村为城市提供生活资料及制造业原材料,城市则向农村居民返回一部分制成品,以偿还农村的这一供应。城市没有生产亦不能再生产生活资料,可以非常恰当地说,城市从农村获得其全部财富和全部生活资料。不过,我们绝不能根据这点就认为城市的所得即是农村的所失。两者的所得是共同的、相互的,而劳动分工在这里也和在所有其他场合一样,有利于所有参与分工的不同职业的人。比起农村居民试着自己生产制成品,若他们从城市购买,可以付出较少劳动而能得到更多制成品。城市为乡村的剩余产品——即超过维持耕种者生存的东西——提供市场,正是在这个市场中,乡村居民用剩余产品来交换到自己需要的其他东西。城市居民的人数越多、收入越大,为乡村居民提供的市场也就越大;这种市场越大,就越是有利于大多数人。离城市一英里生产的谷物,在市场上的售价和来自离城市二十英里的谷物相同。但是后者的价格,一般说来,必须既能支付栽培和送入市场的费用,又能为农场主提供正常的农业利润。因此,城市附近的土地所有者和耕种人除了正常的农业利润,在其所售谷物的价格中还获得了从远地将谷物运入城市的运费的全部花费,此外,他们在购买东西的买价上也节约了这趟运输的全部花费。比较一下在任何大城市四郊的耕种和在离城市有些距离的地方的耕种,你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农村从城市商业中获益多少。在所有鼓吹贸易差额的荒谬言论中,也从没有人胆敢妄称,农村同城市通商自己会受到损失,或者说城市同维持它的农村通商自己会受到损失。
按照事物的本性,生存优先于便利和奢华,所以,促进前者的产业,亦必先于促进后者的产业。提供生活资料的农村的耕种和改良,必然先于只提供便利品和奢侈品的城市的发展。只有农村有了剩余产品,换言之,超过维持耕种者生存的部分,城市才能获得其生活资料,所以,城市只能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加而发展。实际上,城市并不总是从其邻近的农村获取其全部生活资料,甚至不一定仰赖于其国内农村,而可以从遥远的国家获取;虽然这算不上一般规则的例外情形,但却导致不同时期、不同国家财富发展过程中的巨大差异。
总体上,由需要所迫成的事物的这一顺序——虽然不是在每个具体的国家都是如此——是由人类的自然倾向促成的。如果人类的制度从未阻止这些自然倾向,那么,在境内土地的改良和开垦能够支撑城市之前,城市是绝不可能发展的,至少要等到整片土地完全开垦和改良,城市才能有所发展。在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的情况下,多数人会选择将资本投给土地的改良和开垦,而不是制造业或对外贸易。把资本投给土地的那个人,能更清楚地看见资本、更直接地支配资本,而他的财富比商人更少受到意外情况的影响;商人的财富常常不得不受制于狂风巨浪,而且,由于商人常须贷款给风俗情况都几乎不能完全熟习的远邦人,他们的财富还受制于人类愚蠢和不义这些更不确定的因素。反之,地主的资本,却可固化在土地的改良之上,其保障似乎和人类事务的性质所允许的保障极限一样。除此之外,乡村风景的美丽,乡村生活的愉快,乡村带给心灵的恬静,以及在人类法律的不公正都不能干扰时乡村真正提供的独立,这些魅力多多少少吸引着每个人;如同耕种土地是人类与生俱来注定的命运,在有人类存在的一切阶段,这个原始的职业似将为人类永远钟爱。
诚然,没有某些工匠的帮助,农耕必然大为不便,且会时作时辍。铁匠、木匠、车轮匠、犁匠、泥水匠、砌砖匠、鞣革匠、鞋匠、裁缝匠,这些人的服务是农民常常需要的。这些工匠偶尔也需要彼此帮助;由于他们的住所不像农民那样必须固定在一个地点,所以他们自然住在彼此附近,从而形成了一个小镇或村庄。屠夫、酿酒师、面包师,连同许多其他的匠人和零售商,很快也参加进来,这些人对供应他们的不时需求是有必要的或有用的,他们进一步促进城镇的扩展。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彼此相互服务。城镇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集市或市场,乡村居民常常去那里,用自己的天然产物交换制成品。正是这种商业,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他们的工作原料和他们的生活资料。他们售予乡村居民的制成品的数量,必然制约着他们所购买的原料和食物的数量。因此,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资料的增加,只能根据农村对制成品需要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这种需要,又只能根据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发展。所以,如果人类制度从来没有干扰事物的自然进程,财富的增加和城市的发展,在任何政治社会中,都会是土地或乡村改良和耕种的结果,并与之保持相应的比例。
五月花号
1620年12月,乘坐五月花号轮船的英国清教徒在北美东海岸登陆,随后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在土地购买相对容易殖民时期,人们会首先把剩余的钱财拿来购买土地。相反,在土地获得相对较难的国家,人们则更有热情开展远距离贸易事业。
我们的北美殖民地,这片未曾垦殖的土地现在仍然是容易购得的,远距离销售的制造业在各个城市尚未建立。当工匠获得的资财,除了生产自己的产品供应邻近乡村之外还有剩余时,他在北美是不会努力为更远距离的销售而建立一个工厂的,而是用于购买和改良未开垦的土地。他从工匠一变而成为种植者,乡村付给工匠的高昂工资,为工匠提供的舒适生活,都不足以诱使他为他人而不为自己工作。他觉得,工匠是顾客的仆役,生活仰赖于顾客;但是耕作自己的土地、从自己的家庭劳动中获取衣食之资的种植者,则是真正的主人,也独立于整个世界。
反之,在土地全已开垦或不易购得的国家,每一个获得资财超过用于邻近领域临时工作的工匠,都力图为远距离贸易而准备工作。锻工将建立铁厂,织工将建立麻织厂、毛织厂。随着时间的推进,各种制造业将慢慢地进行精密的分工,用各种方法加以改进和完善——这是大家容易理解的,因此没必要进一步说明了。
在利润相等或大致相等的条件下,人们选择投资途径时,制造业自然优于对外贸易,其理由与农业自然优于制造业相同。就像地主或农场主的资本比制造商的资本更为安全一样,制造商的资本因其随时都在他的视野和支配之下,也比外贸商人的资本更为安全。诚然,任何社会的任何时期,天然产品和制成品的剩余部分或在国内没有需求的那部分,必须送往国外以换取本国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将剩余产品送往国外的这种资本,究竟是外国资本还是本国资本,是无关紧要的。如果这个社会没有获得足够的资本去耕种它的所有土地,完完全全制造它的全部天然产物,那么,由外国资本来输出天然产物甚至有着相当大的好处,以便这个社会的全部资本可以投入最有用的目的中去。古代埃及的财富,以及中国和印度斯坦的财富,充分表明:虽然一国的大部分出口贸易由外国人经营,国家仍然可以达到很高的富裕程度。我国北美和西印度群岛殖民地,如果只使用他们自己的资本来出口他们的剩余产品,其发展速度可能不会那样快。
因此,根据事物的自然进程,每一个发展中的社会,其大部分资本首先应当投入农业,然后投入制造业,最后才投入对外贸易。这种事物顺序是极其自然的,所以在每一个拥有领土的社会,我相信总是可以看到在某种程度上都遵循这种顺序。在任何大城市建立以前,必须先耕种一些土地,必须先在这些城市建立某种粗糙的制造业,然后才能想到去从事对外贸易。
虽然这种事物的自然顺序必定在每个社会中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但是,欧洲的所有现代国家中却在许多方面被完全颠倒了。某些城市的对外贸易引进了所有比较精细的制造业,即那些适于远距离销售的制造业;而制造业和对外贸易一起又引起了农业的主要改良。它们原来统治的性质所引入的风俗和习惯,在这种统治大大改变以后仍然保留下来,这些风俗习惯必然迫使它们采取这种不自然的和倒退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