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桓的迁居
当匈奴征服乌桓以后,他们要求乌桓交纳正规的岁赋,主要是牛、马、羊和毛皮。公元前119年,汉朝将军霍去病给予匈奴以决定性的打击,迫使单于把他的宫廷从内蒙古迁走。汉朝因此有可能首次将乌桓和他们的匈奴霸主分开。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向匈奴提供人力和物力,汉朝将乌桓迁移到沿帝国的北方和东北五郡的长城以外地区,这五郡是上谷、渔阳、右北平(今天的河北)以及辽西和辽东(今天的辽宁)。
在实行这一移动时,汉朝政府实际上向乌桓提供了贡纳体制的保护。要求乌桓的部落首领们一年一度前往汉朝宫廷朝觐,以此作为归顺的象征,同时设置了护乌桓校尉,其公署在靠近今北京的地方。尽管这个官职的主要职能是禁止乌桓与匈奴接触,但乌桓被指派负有监视匈奴移动的特殊任务。重要的是,校尉府作为一种新的机构设置首先应用于乌桓。它不但早于护羌校尉府八年,而且也可以推测为60年以后设立的更加精细的西域都护府提供了一个范本。[179]
然而,汉朝这个校尉府能否有效地管理乌桓,是有疑问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整个前汉时期匈奴继续保有他们对乌桓的权利,而且随时可能迫使后者履行作为他们属民的义务。例如,晚至公元8年匈奴仍派遣使者向乌桓征集牲畜和毛皮作为“贡赋”。可是到这时,乌桓得知汉朝已经正式通知匈奴,乌桓处于中国的合法保护之下,因此就拒绝遵照办理,并杀死了匈奴使者。他们还掠取了属于随同使者前来贸易的匈奴商人的妇女、马、牛。
被激怒了的匈奴人以袭击乌桓来进行报复,绑走了一千名以上乌桓的妇女和儿童,目的是要赎金。后来,两千余名被绑者的亲属带着牲畜、毛皮和衣服前往匈奴交换俘虏,匈奴不但留下了赎金,而且把他们也当作俘虏。这个事件清楚地表明,匈奴与乌桓在公元前119年以后仍保持着官方的与民间的关系。[180]
另一方面,汉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是更为紧张的。例如,在公元前78年,匈奴在辽东进行一场针对乌桓的报复性战争的消息传到中国,汉朝便派遣将军范明友前去拦截匈奴。可是,在范到达时,匈奴已经离开该地。由于乌桓新近曾对汉朝疆土进行多次袭击,朝廷反而命范明友去攻打乌桓。汉朝军队杀死了六千余名乌桓人和他们的三个首领。其后,乌桓继续频繁地袭击东北(现在河北、辽宁),结果每一次都被范明友的军队所赶走。[181]
在新朝(公元9—23年)初年,中国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有相当的改善。中国使节在公元10年前往匈奴,成功地商定释放被俘的乌桓人,这便使乌桓欠下了新朝的恩情,关系的改善导致把乌桓编入中国的军事体系。王莽有乌桓军队驻扎在代郡(在山西的极北),但他们的忠诚则是可疑的,因而他们被要求派家属到中国做人质。后来,当乌桓士兵叛变时,中国政府将全部人质处死。乌桓因此起来反对汉朝并和匈奴联合。[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