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字数:324

序论

被看作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

不同时代不同国民的不同富裕程度,曾产生两种不同的关于富国裕民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其一,可称为重商主义;其二,可称为重农主义。关于这两个主义,我将尽我所能,作详细明了的说明,而且将从重商主义开始。这是近世的学说,在我国今日又最为人所理解。

第一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第二章 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第三章 论对其贸易的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

第四章 论退税

第五章 论奖励金

第六章 论通商条约

第七章 论殖民地

第八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第九章 论重农主义即政治经济学中把土地生产物


第四章 都市商业对农村改良的贡献第一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