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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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在描述他的语言知识时说,他是根据学习事物的名称而被训练说话的。显然,无论是谁在表达这一点时,在心里都有这样一种像孩子学习“人”“糖”“桌子”等语词的方法。他基本上不考虑如“今天”“不”“但是”“也许”这样的语词。

假设一个人描述象棋游戏,而没有提及卒的存在和作用。他把游戏描述为自然现象是不完整的。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说他完整地描述了较为简单的游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奥古斯丁对学习语言的描述是正确的,适用于一种比我们的语言更为简单的语言。比如这个语言:

1)语言的一种功能是让建筑工人A和他的助手B之间进行信息交流。B必须递给A的建筑石材,有管、砖、板、梁、柱。这个语言由语词“管”“砖”“板”“梁”“柱”组成。A说出这些语词中的一个,B把某个形状的石材拿来。我们想象一下这个只有这种语言、只有这种交流系统的社会。孩子从成年人那里学习这种语言,就是通过接受其使用的训练。我正在完全类似于我们谈论的动物受训练做某些事的方式上使用语词“被训练”。通过诸如奖励,惩罚以及类似的方法得到执行。这个训练的一部分是我们指向建筑石材,引导这个孩子关注它,并且发出语词的音。我会称这个过程为说明性语词教育。在这个语言的实际使用中,有人说出语词作为命令,另一个人执行命令。但是,学习和教授该语言将包括这个过程:这个孩子只是给事物“命名”。换言之,当老师指向这些事物时,他发出该语言中语词的音。事实上,仍有更简单的练习:这个孩子重复这个老师发出的这些语词的音。

[评论:但是语词“砖”在语言1)中没有其在我们语言中的意谓。这是真的,如果它在我们的语言中意指存在语词“砖”的用法不同于这个语词在语言1)中的用法。但是,难道有时我们不是以这种方式使用语词“砖”的吗?或者,我们是否应该说,当我们使用它时,它是一个省略句,是“给我一块砖”的缩写?如果我们说“砖”我们意指的是“给我一块砖”,这样说对吗?我们为什么把“砖!”这个表达式翻译成“给我一块砖”?并且如果它们是同义词,我为什么不这样说:如果他说“砖!”意指“砖!”……?或如果他可以意指“给我一块砖”,他为什么不能仅意指“砖”,除非你希望断言在他大声说“砖!”时,他事实上在心里始终对自己说“给我一块砖”?但是,我们这样断定的原因是什么?假设有人被问及:如果一个人给出“给我一块砖”这样的命令,他一定是意指这几个语词,或者说他不能通过作为与一个语词“砖”同义的复合词意指?有的人禁不住回答说:如果在他的语言中,他使用这个语句与那些使用它的其他语句相对照,诸如,“把这两块砖拿走”,他意指所有这四个语词。但是,如果我问“可是他的句子如何与其他人的句子相对照?他必定同时思考过它们,或不久之前或不久之后,或他应该有时间了解它们,这会令人满意吗?”会怎么样?当我们问自己这个问题时,显然,这些选项哪一个都不是事实。并且我们更愿意说真正相关的是这些对比项全部都应该存在于他正在使用的语言系统中,并且无论在什么意义上,他们都不需要在他说出这个句子时在其内心呈现出来。现在把这个结论与最初的问题做比较。当我们问到这个问题时,我们似乎是在问一个与说出该语句的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问题,同时我们在最后得到的意谓观念不是心理的状态。我们有时把符号的意谓当作使用它们的人的心理状态,有时当作这些正在语言系统中起作用的那些符号的意谓。这两个观念之间的联系是伴随符号使用的心理经验无疑是由我们在具体的语言系统中符号的使用引起的。威廉·詹姆斯提及伴随诸如“和”“如果”“或”这样的语词使用的独特感觉。并且毫无疑问至少某种身体语言常常与这样的语词相关联,如集合的手势与“和”相关联,且解散的手势与“否”相关联。并且显然存在视觉及肌肉的感觉与这些符号相关联。另一方面,这些感觉没有伴随语词“非”与“并且”的每个应用,这是同样足够清晰的。如果在有些语言中,语词“但”意指英语中不意指的东西,显然,我们不应该根据比较它们产生的感觉来比较这两个语词的意指。问问自己,在不同的人群及不同的场合下,我们能在它们当中找到的感觉意指的东西是什么。再问问自己:“当我说‘给我一个苹果和一个梨,并且离开房间时’,在我发出这两个语词‘和’时,我有相同的感觉吗?”但是我们不否认在英语中把“但是”当作“不”使用的人,大体上说,与那些英国人在使用“不”时会有类似的感觉,并且“但是”这个语词在两种语言中,总体上与不同的经验集合相伴。]

2)我们现在研究一下语言1)的外延。经营建筑业者心里都了解从一到十这一语词系列。当下达“5块石板!”这个命令时,他走向石板存放的地方,说出从1到5这个语词,拿起一块石板对应一个语词,并且把它们拿到建筑工人那里。这里,双方都通过说这样的话来使用这种语言。记住这些数字将是学习这种语言的主要特征。数字的使用又会以实证的方式得到训练。但是现在,相同的语词,如“3”,会通过指向石板,或者砖,或者管材等而被传授。并且另一方面,不同的数字会通过指向相同形状的石材堆而被传授。

[评论:我们强调牢记数序的重要性,因为在学习语言1)时没有与它比较特征。]

并且它向我们表明,通过数的引入,我们就已经在我们的语言中引入了完全不同种类的工具。在我们周密考虑这样一个比我们审视带有无数或多或少看起来相似的普通语言中的语词(当它们在词典上时)更为简单的事例时,这种差异就会更为明显。

除了手势及读出这些语词外,常见的“石板”,“管材料”,“管”等数的指示性说明还有什么?这种手势在这两个事实中使用的方式不同。如果一个人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指向形状,在其他情况下我们指向数”,这个不同则难以区分。在我们仔细考虑完整的事例,换言之,这个语言的事例在细节上完全得到了说明时,这个不同就变得清楚了。

3)我们引入新的交流工具——专名。这是通过指向对象并且读这个对象的名称而给予具体对象的(特定的建筑石材)。如果A说出这个专名,B就把专名相对应的对象拿过来。

[评论:专名的这个指示词训练又不同于在1)和2)这两种情况中的指示词训练。然而,这个不同并不存在于指向和发这个语词的音的行为中,抑或任何伴随它的精神行为(意指)中,而是在整个训练中起证明(指向及发音)作用,以及借助于这种语言的交流实践。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个不同可以通过假设我们指向不同种类的对象,在不同的事实中得到描述。但是,假设我用我的手指向一张白纸,如何把指向它的颜色和指向它的形状区分开——我们都倾向于假设这个不同是我们在两种情况下意指某种不同的东西。并且‘意谓’在这里是某种发生在我们指向时的思想过程。把我们吸引到这个观点上的东西是,当这个人被问及他指向的是否是这个颜色或形状时,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他能够回答这一点,并且他可以肯定,他的回答是正确的。如果另一方面,我们寻找这样两种为意指形状和意指颜色所特有的心理过程等,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或至少没有必定分别伴随指向颜色、指向形状的精神行为。我们只有它意指把人的注意力集中于颜色而不是形状(反之亦然)的大致观点。有人可能会说,这个不同不存在于证明的行为中,而是存在于这种语言使用行为的环境中。]

4)当听到命令“这个石板!”时,B拿来A指向的石板。在听见命令“石板,那儿!”时他把石板带到指示的位置。语词“那里”是被用来做指示性训练的?是,也不是!当一个人在被训练使用语词“那里”时,教授者在训练他时做出该指示动作并且读出语词“那里”的音。但是,我们因此就说他给出名称“那里”以位置了吗?记住,在这种情况下,指向这个手势是交流本身的实践部分。

[评论:有人认为,如“那里”“这里”“现在”“这个”这样一些词是“真正的专名”,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称为专名的那些词不是真正的专名。后面那些词仅仅在不精确或粗糙的意义上才是专名。有这样一种趋势认为,把日常生活中被称作专名的东西当作近似于观念上可以这样称呼的东西。对比一下罗素的“个体”观念。他把个体当作实体的终极构成来谈论,但却表明,要说哪些事物是个体的是很困难的。这一思想表明的是更进一步的分析必须揭示这一点。另一方面,我们在语言中引入专名的观念,它被应用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称为“对象”“事物”(建筑石材)的东西。]

“语词‘精确性’意指什么?是指某人期望你4时30分来喝茶并且正好在4时30分时钟敲响时你刚好到达那样精确?或者是你在时钟刚开始响的那一刻你打开房门那样精确?”但是,这个时刻如何被界定,“开始打开房门”如何定义?“实际的精确性很难表达,因为我们所知道的仅是近似?”这样说正确吗?

5)问答。A问:“多少石板?”B数了一下并用最后一个数字回答。

如例1)、2)、3)、4)、5)的交流系统,我们称为“语言游戏”。它们或多或少地类似于日常语言中我们称为游戏的东西。通过这样的游戏,我们可以教授孩子们母语,并且在这里它们甚至有娱乐的特点。然而,我们不是把我们描述的语言游戏当作语言的不完整部分,而只当作在其自身中封闭的交流系统,当作一种简单的原始语言。带着这个观点,经常想象一下这样的简单语言成为原始部落交流的语言系统(考虑一下这个部族的原始算术)是很有用的。

当一个男孩或成年人学会一种专门的、技术性的符号语言,即图表和表格的使用、画法,几何学、化学公式等,他便知道了更多的语言游戏。

(评论:我们拥有的成年人的语言图像是语言的模糊集合,像被分离的以及或多或少界限分明的语言游戏即技术语言所包围。)

6)询问名称。我们购进了新的建筑石材的形状。B指向其中的一个,问:“这是什么?”A回答:“这是……”然后,A说出这个新语词(假设是“拱形物”),于是B拿来这块石头。语词“这是……”与指向的手势,我们称为实指说明或实指定义。在事实6)这种情况下,类名称得到解释,在实际中,作为形状的名称。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类似于具体对象的专名,如颜色的名称、数目的名称、方向的名称。

(评论:我们讨论表达式如“数的名称”“颜色的名称”“材料的名称”“民族的名称”等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们可能想象专名、数、表达颜色的语词等的功能,比它们实际的名称更贴切。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倾向于认为每个语词的功能或多或少地类似于一个人专名的功能,或这样的类名称如“桌子”“椅子”“门”等。第二个原因是,如果我们看到诸如“桌子”“椅子”等这些语词功能的主要差异来自这些专名的不同,以及两者中任何一个都不同于比如颜色的名称,我们看到没有我们不该谈论数字名称或方向名称的理由,没有把这样的事物表达为“数字和方向是不同于对象的不同形式”的途径,而是一方面,意在强调存在于语词“椅子”与“雅可布”功能之间相似性的缺乏,另一方面,是“东部”与“雅可布”之间相似性的缺乏。)

7)B有一张图表,上面写着的符号与对象(如桌子、椅子、茶杯等)的图像相对。A写下一个符号,B在图表上查找它,看向或用他的手指指向与符号相对的图像,并且取回这张图像代表的对象。

现在我们来审视一下我们引入的不同种类的符号。首先我们想在语句和语词之间做出区分。在语言游戏中,我称每个完整的符号为语句,它的构成符号是语词。(这只是对我使用语词“命题”和“语词”的粗糙且一般的概括方式。)命题可以仅由一个语词构成。在1)中,符号“砖!”“柱!”是语句。在2)中,语句由两个语词构成。根据命题在语言游戏中所起的作用,我们在命令、问题、说明、描述等之间做出区分。

8)如果在类似1)的语言游戏中,A说出“板、柱、砖!”这样的命令,B通过拿来板、柱、砖执行命令,我们在这里可以说出三个命题,也可以只说出一个命题。

9)语词的命令向B表明,这个命令是拿来建筑石材,我们就说,A喊出包含三个语词的命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该命令采用“板,然后柱,然后砖!”这种形式,我们会说它由四个(不是五个)语词构成。在这些语词中,我们看到语词组带有类似的功能。我们很容易看到,使用语词“一”“二”“三”等,和使用“板”“柱”“砖”等之间的相似性,并且因此我们区分出语言的部分。在8)中,这个命题的所有语词都属于语言的相同部分。

10)在9)中B必须拿来石材的这个命令,可以通过序数的使用来完成:“第二个,柱;第一个,板;第三个,砖!”这时,存在一种情况,在一个语言游戏中语词的命令功能是另一种语言游戏中特殊语词的功能。

如上述那样思考,会向我们表明命题中语词功能的无穷变化,并且把我们在事例中看到的与逻辑学家给予命题结构的这个简单的且严格的规则做比较,这是很奇妙的。如果我们根据它们功能的相似性把这些语词组织在一起,因此区分语言的部分,很容易看到许多不同的分类方式能够被采纳。我们确实能够很容易地给不把语词“一”“二”“三”等分为一类找到一个理由。

11)考虑一下我们的语言游戏2)中的变种。A只叫“板!”“管!”等,而不叫“一块石板!”“一根管!”等,其他数字的使用像在2)中描述的一样。假设一个人习惯于11)这种形式,传达11)在2)中是作为语词“一”的使用而被引入的。我们可以很容易想象,他会拒绝把数字“1”“2”“3”等归为一类。

[评论:考虑一下赞成及反对把“0”与其他数分成一类的原因。“白和黑是颜色吗?”在哪种情况下,你会倾向于说是还是不是?语词可以在许多方式上与象棋做比较。思考一下在象棋游戏中(例如,小兵和“指挥官”)区分不同种类棋子的几种方法。区分象棋游戏中棋子的不同种类。]

对我们来说,把4)中使用的那些手势和在7)中的图像,称作语言的元素或工具这都是正常的。(我们有时谈论手势语言。)我把7)中的图像和有相似功能的其他语言工具称为模式。(就像我们给出的其他解释一样,这个解释不清楚,且意指模糊。)我们可以说,语词和模式有着不同种类的功能。当我们使用模式时,我们是在把某些东西和它做比较,例如,椅子和椅子的图像。我们不把石板和语词“石板”做比较。在引入这个差异时,“语词/模式”,这个观点不是要建立最终的逻辑二元性。我们只是从我们语言的各种各样的工具中选出两个特有种类的工具。我们会称“一”“二”“三”等为语词。如果我们使用“--” “-- --”“-- -- --”取代这些符号,我们可能会称它们为样式。假设在语言中,数字是“一”“一一”“一一一”等,我们应该称“一”为语词或样式吗?相同的元素可以在一个地方被当作语词并且在另一个地方被当作样式。圆可能是椭圆的名称,或者另一方面,这个椭圆要通过特定的投射方法与模式比较。另外,思考一下这两个表达系统:

12)A给B一个由两个书写符号组成的命令,第一个符号是某种不规则形状的颜色斑块,假设是绿色;第二个是几何图形的绘制草图,假设是圆。B拿来这个图形和颜色的物体,假设是圆形绿色物体。

13)A给B一个由一个符号及涂成特定颜色的几何图形组成的命令,假设是绿色的圆。B拿给他绿色圆形物体。

在12)提到的模式中,我们的颜色名称和其他模式的名称与我们的形状名称相符合。在13)中,符号不能被当作两个这样元素的联结。语词在颠倒的逗号中被称为模式。比较一下这些情况:a)有人说“我吹口哨了…”(在吹一个调子);b)有人写出:“我吹口哨发出”。一个拟声的语词如“沙沙声”可以被称为模式。我们称为“比较对象与模式”过程的多种多样。我们以“模式”这个名称组成了许多种符号。在7)中,B比较图表上的图画和他前面的这个物体。但是,比较图像和对象时他做了什么?考察这些情况:a)被描绘出来的是锤子的图画、钳子的图画、锯的图画、凿子的图画;b)二十个不同种类的蝴蝶的图像,在这里比较是多种多样的;c)图表中的图画描绘着按比例绘制的石材,并且这个比较必须用尺子和圆规才能完成。假设,B的任务是拿来一块与样品同样颜色的布。这个样品颜色如何与布相比较?想象以下不同情况:

14)A向B展示这个样品,在此基础上,B走过去“凭记忆”取回一块布。

15)A给B这个样品,B拿着该样品走到放有布料的架子旁,在做出选择前看看样品再看看布料。

16)B把这个样品放在架子上的每一种布料上面比较,并且选择一个他分辨不出与这个样品有什么不同的布料来,因为这个样品和布料之间的不同看起来消失了。

17)另一方面,想象一下这个命令:“拿一个比这个样品颜色稍深一点的布料来。”

在14)中,我说过B“凭记忆”拿来布料,使用的是普通的表达形式。但是,在这种“凭记忆”拿来一块布料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多种多样的情形。想象一下这几个例子:

14a)在B去取这个布料时,他的脑海中有一个样品的图像。他交替地审视这些布料,并且回想起样品的图像。假设,他在有些情况下说“太深了”,在有些情况下说“太浅了”。在第五块布料前他站住了,说“就是它”,并把它从架子上拿下来。

14b)在B的脑海中没有样品的图像。他审视了四块布料,每次都摇头,感觉到他自己精神有些紧张。在看到第五块布料时,这个紧张情绪放松了,他点了点头,并取下这块布料。

14c)B没有带着关于样品的记忆走到这个架子前,一个接一个地审视这五块布料,把第五块布料从架子上取下,并交给A。

当我们思考以上凭记忆比较的情况,我们感到在某种意义上它们的描述是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的。我们倾向于认为这个描述没有顾及这个过程的基本特征,并且该表述给我们的只是辅助特征。看起来,这个基本特征是人们称为比较或识别的特殊经验。现在,严格地审视任意一个比较过程,很容易看到许多心理活动和状态,全都或多或少地带有对比行为的特征。事实就是如此,不管我们凭记忆谈论对比,还是根据我们眼前的样品谈论对比。我们知道许多这样的过程,在许多不同的方式上彼此类似的过程。我们拥有一些颜色块,我们想要把它们放在一起,在一段较长或较短的时间里比较这些颜色,交替地或同时地注视它们,把它们置于不同的光线下面,在这样做时说出不同的事物,产生记忆图像,感觉紧张和放松、满足及不满足,伴随长时间对一个物体的凝视,以及所有这些及其他经验的可能的组合,我们的眼睛及眼睛周围的各种紧张感。我们观察到的这些情况越多,对它们观察得越细,我们就越不相信能找到一种特殊的比较经验。

事实上,如果你严格地仔细检查许多这样的情况之后,我承认存在着你可能称为比较经验的独特的心理体验,并且如果你坚持认为我会乐意采纳语词“比较”仅在这个特定的感觉出现的时候,那么你现在会感觉到这样的特定的经验的假设已经失去了它的意义,因为这个经验和许多其他经验处于并列地位,在我们仔细检查之后,这些事实似乎真正成了构成所有比较事实的东西。因为这个我们所寻求的“独特的经验”发挥着经由我们仔细研究而向我们显露的经验这一作用:我们从不希望特定经历只是一些或多或少有特色经验中的一个。(人们可能会说,有两种研究这个问题的方式,一种是在剂量方面,另一种则是从远处且通过特定的氛围媒介。)事实上,我们发现我们实际上理解的语词“比较”的用途不同于期望我们从远处审视它。我们发现连接所有比较事实的东西有诸多重叠的相似性,并且一旦我们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不再被迫假设必定存在某个与它们共有的特征。把船系在码头上的是绳子,并且这个绳子由纤维构成,但是它并不是从贯穿两端的任何一根纤维中获得力量,而是从由许多纤维叠加在一起的事实中获得力量。

“但是,确实在14c)这种情况下,B的行为完全是无意识的。如果发生的情形真的如前所述,那么,他不知道他选择了他实际选择的这块布料的原因。他没有理由选择它。如果他选择的是正确的那个,那么他做的就像机器可能做的那样。”我们的第一个回答不否认在14c)这种情况下,B有我们称为个人经验的东西,因为我们没有说他没从他选择的东西中看到布料,也没有说他没有肌肉和触觉感觉,如此等等。那么,证明他的选择正确以及使这个选择是非自发的理由是什么?(即:我们把它想象成什么?)我认为我们应该表明其与无意识比较相对,有意识比较这个假设的情况,是有着清晰的记忆图像在我们的脑海之中,或者看到真实的样品,并且有着特殊的不能够以具体的方式在这些样品和被选择的布料之间区分的具体感觉。我认为这个特殊的感觉是证明这个选择正确的理由。有人可能会说这个独特的感觉,联结了看到这个样品以及看到这块布料的两种经验。可如果是这样,连接这两种具体经验的是什么?我们不否认,这样的经验可能介于两者之间。但是,如我们刚才做的一样审视它,在无意识与非无意识之间的差异不再清晰,并且最后还是如当初一样。我们并不是说这个差异在特定情况下失去了它的实践价值,例如,如果在特定的情况下被问到“你是无意识地从这个架子上取下了这块布料,还是经过了思考?”,我们也许有理由认为,我们没有无意识地行动,而只是作为一个解释,说明我们认真地审视过这些布料,试图回忆起该布料样品的记忆图像,并且对我们自己说出了我们的怀疑和决定。这可以在具体的情况下把有意识行为从无意识行为中区分出来。然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以记忆图像表象的方式在无意识和非无意识之间做出区分,如此等等。

如果14c)这种情况使你感到烦恼,你可能会说:“但是,他为什么认为这块布料就是他应该拿的布料?他如何把它当作是正确的那个?根据是什么?”如果你问“为什么”,你是在问结果还是原因?如果是结果,在给定的条件下设计出物理的或心理的假设来解释这个选择是很容易的。验证这样的假设是实验科学的任务。另一方面,如果你想知道的是原因,回答是:“这个选择不必有原因。原因就是这个选择步骤的前一个步骤。但是,为什么每个步骤都有另一个步骤先于它发生?”

“但B实际上没有把这块布料当作正确的那块。”你不必将14c)放入“识别”的事例中。但是,如果你明白我们称识别过程形成一个有巨大的重叠的家族相似性的家族,你可能觉得在这个家族中包括14c)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B能够识别出这块布料,他缺少标准吗?”比如,在14a)中,他有关于样品的记忆图像,并且他通过架子上的布料与这个图像是否一致来寻找他要取的这块布料。“但是,在他面前也有一个和那个样品一致的图像,一个他能比较着看它是否与正确的那块布料之间一致的图像?”并且,另一方面,他又不能给出这样的图像?例如,假设A希望B记住被索要的东西是一个恰如这个样品的布料,而不是也许像在其他情况下一样,比这个颜色略深的布料。在这种情况下,难道A不能通过给B两块相同颜色的布料而给B一个所需要的一致的事例样品吗(比如作为一种提示)?在命令和它的执行之间这一最后环节是否这种连接?并且如果你说在14b)中他至少因识别出正确的布料而得到放松,那么他是否应该有这样一种放松的图像,让他能把这种放松看作是正确的布料被重新选出来的那种感觉呢?

“但是,假设B拿来这块布料,就像在14c)中一样,并且把它与样品比较,结果会是错误的吗?”但是,在所有其他情况下,难道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吗?假设在14a)中,B拿来的这块布料被发现与这个样品不符。难道我们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说他记忆的样品图像不对,其他情况下说这个样品或这块布料颜色变了,或是光的亮度变了吗?在做出这些判断时,虚构事实、想象细节并不难。“但是,在14a)和14c)之间究竟是否存在差异?”当然!在描述这些事实时就指出了这一点。

在语句1)中B学会在听到语词“柱!”时拿来建筑石材。我们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要发生的事:在B的心里,假设,这个语词说出时带来了柱的图像;在这个训练中,当我们说出这个语词时,就已经建立起了这个关联。B拿起那个符合他想象的建筑石材。但是,这种情况是必然的吗?如果训练能够使思想或图像自动地出现在B的头脑中,为什么在没有图像介入的情况下不会产生B的行为呢?这就会带来关联机制的些许变化。记住,这个由语词带来的图像不是通过理智的过程得到的(不过若情况果真如此,也只会把我们的证明往后推一步),但是这种情况与机械装置上的按钮被按下和指示板出现非常相符。事实上这种机械装置可以替代关联机制使用。

颜色、形状、声音等的心理图像,通过将我们实际看到的颜色块、听到的声音放在同一个类别中的语言在交流中发挥着作用。

18)在图表[就像在7)中一样]的使用中,可能不仅教授训练对象具体表格的使用,也可能是让学生自己用新的书写符号和图像构造或使用图表。假设第一张图表训练人使用包含“锤子”“钳子”“锯”“凿子”四个语词以及与其相符的图像。我们现在可能在这个学生面前增加另一个对象的图像,假设是一个刨子,并且与其相关联的是“刨子”这个语词。我们会使这个新图像和语词之间的相关性尽可能相似地与前面的图表关联起来。因此,我们可能在相同的图表上增加新的语词和图像,并且把这个新的语词置于前面的语词之下,并且把新的图像置于前面的图像之下。现在鼓励这个学生使用新的图像和语词,不需要像我们教授他使用第一个图表时那样对他进行特殊训练。这些鼓励行为会成为不同的种类,并且许多这样的行为仅仅是可能的,如果这个学生回应,并且以特定的方式回应。想象一下,当你教一条狗取回东西时,你使用激励的手势、声音等。另外再想象一下你试图教一只猫取回东西,当这个猫对你的鼓励不回应时,在你训练狗时所做的鼓励行为在这里都是不可行的。

19)这个学生也能够被训练给他自己杜撰出来的东西以名称,并且当这个名称被称呼时,他会把那些东西拿来。例如,给他提供一张图表,他能够在其上面的一侧找到那些东西的图像并且在右侧是空白,他玩游戏的方式是把他自己杜撰的名称与图像相对的符号写下来,并且当这些符号被当作命令使用时以先前的方式做出反应。

20)这个游戏可能包含B正勾勒一张表,以及根据这张表执行给定的命令。在训练使用图表,并且假设这张图表包括两个垂直的圆柱时,左侧的那个包括名称,右侧的则是图片,名称和图片通过其下的水平线关联,这个训练的一个重要特征可能是让这个学生从左到右滑动他的手指,这个训练就是在一条接着一条的水平线下面画水平线。这样的训练可能有助于从第一张表到这个新条目的转换。

图表、实指定义,以及类似的工具,根据日常的使用我称其为“规则”。规则的使用可以根据进一步的规则得到解释。

21)考虑一下这个例子:我们引入阅读图表的方式。每张图表都包含语词和图画的两个圆柱,如上所述。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是根据下面的方案从左到右水平阅读:

根据其他的方案如:

或者:

等等。

这种方案可以附加到我们的图表中来,作为阅读它们的规则。但这些规则不能再通过更进一步的规则得到解释吗?当然可以。另一方面,如果规则的用法还没有被给出,那么规则就没有得到完全的解释吗?

在我们的语言游戏中,我们引入基数的无限系列。但是,如何做到这一点?显然,在这个过程和引入二十个数的系列之间的相似性不同于引入二十个数的系列与引入十个数的系列之间的相似性。假设我们的游戏类似于2),但却不考虑数字的无限系列。它和2)之间的不同不会只是使用了更多的数。这就是说,假设事实上在玩这个游戏中我们实际上已经使用了假设155个数字,我们玩的这个游戏不会是根据表达我们玩这个游戏2)而能够得到描述,只是用155这个数代替10。但是,存在于其中的不同是什么?(这个差异看起来几乎成了这个游戏的精神之一。)游戏间的不同可能存在于,假设使用的棋子在数量上,或游戏盘的方格数上,或事实上我们在某种情况下使用正方形,在另一种情况下使用六边形,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现在,在有限和无限的游戏之间的不同,似乎不在这个游戏的物质工具中;因为我们会趋向于说,无限不能在它们中得到表达,就是说,我们仅能在我们的思维中想象它,并且因此,在这些思想中,有限和无限的游戏必须被区分开。(尽管这些思想应该能够在记号中得到表达,这仍然很奇怪。)

我们考虑一下两个游戏。它们都用标有数字的纸牌玩,并且数最大的赢。

22)用固定数量的纸牌玩一个游戏,假设是32张。在另一个游戏中,在某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切牌及在纸牌上面写下任意数字的方法而随意允许增加纸牌的数量。我们称这两个游戏中的第一个为受限制的,第二个为不受限制的。假设,我们玩的第二个游戏及使用的纸牌数实际上是32,在玩未受限制的游戏和受限制的游戏之间的不同是什么?

这个不同不会存在于使用32张牌的受限制的游戏和使用更多数量纸牌的受限制的游戏之间。我们假设被使用的纸牌数量是一样的。但是会存在另一种差异,即限制的游戏用一副普通纸牌玩,未受限制的游戏用大量的空白卡片和铅笔玩。未受限制的游戏带有这样一个开放的问题:“我们要走多远?”如果玩家在规则本中查找这个游戏的规则,他们会在某个规则系列的结尾发现“如此等等”这个短语或“在于我们使用的工具上,尽管不在他们使用的纸牌上”。但是,这个不同看起来不是游戏间的主要不同。我们感到一定在哪里存在着重要的和基本的不同。但是,当玩这副牌时,你仔细观察发生的事,你就能发现细节上的许多不同,哪一个看起来都像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例如,发牌及玩牌的行为可以在两种情况下完全相同。在玩未受限制的游戏过程中,玩家可能想要更多的牌,并且也能放弃这个想法。可是,考虑它什么呢?它就像对自己说或大声说“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再要一张牌”这个过程。再有,玩家可能没有这样的想法。受限制的纸牌游戏和不受限制的纸牌游戏之间的全部不同,可能就存在于游戏开始之前,例如,“我们玩受限制的游戏”。

“但是,说不同游戏的两副牌属于不同的系统,这对吗?”当然正确。我们通过表达它们属于不同的系统,我们指向的事实比我们可能对它们的期待更为复杂。

现在,我们比较一下这两个语言游戏:我们应该称前者为在有限数内玩的游戏;以及我们应该称后者为在无限数内玩的游戏。

23)像2)一样,A命令B拿给他建筑石材。上面的数字是“1”“2”……“9”,每一个数字都写在卡片上。A有一组这样的卡片,并且通过让B看这组数字中的一个以及叫出语词“石板”“圆柱”等来给B下命令。

24)像23)一样,只是没有索引卡片。熟记数字1至9这一系列。数字被依次说出,孩子通过口授了解它们。

25)使用算盘。A准备好算盘,把它给B, B把它带到石板所在的地方。

26)B要计算一堆石板的数量。他用算盘做这个事,算盘有20个珠子。一堆石板中绝不会超过20块。B为讨论中的这堆石板准备好算盘并且向A展示这个算盘如此这般地设计。

27)像26)一样。这个算盘有20个小珠子和1个大珠子,并且一个比一个大。如果这堆石板包含了超过20块的石板,那么就移动这个大珠。(因此,这个大珠将以某种方式与语词“许多”相对应。)

28)像26)一样。如果这个石板堆包含n块石板,并且如果n大于20但小于40, B移动n-20个珠子,向A展示该算盘这样设置并且同时B拍了拍手。

29)A和B使用20以内的十进制系统的数字(书面的或口语的)。儿童通过背诵学习这些数,像在2)中一样。

30)某个族群有语言2)那样的语言,使用我们的十进制系统的数。在上述游戏27)、28)中没有一个使用的数字可以观察到能够充当最后数字的关键角色。(有人想通过这样表达来完成这个语句:“尽管理解当然地存在实际上被使用的最大的数。)这个族群的孩子们以这样的方式学习数字:他们接受从1—20的训练,就像在2)中一样,并且计算算珠的列不超过20个,“数它们”。当在数数的时候,该学生得出20这个数,教师做个“继续”的暗示手势,在此基础上,这个孩子说(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21”。类似地,这些孩子们被要求数到22,以及更大的数,在这些训练中,没有特定的数起着最终的主导作用。最后的训练阶段是命令这个孩子数一组超过20的系列,在数完20后没有教师使用暗示的手势。如果孩子对暗示的手势没有回应,那么他与其他人不一样,且会被当作弱智儿童。

31)另外一个族群。它的语言像在30)中的一样。人们发现他们使用中的最大的数是159。在这个族群的生活中,159这个数起着特殊的作用。假设,我说“他们把这个数当作他们最大的数”,但是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可以这样回答吗:“他们只是说它是最大的”?他们说出了某些语词,但是我们怎么知道它们意指什么?它们意指事物的标准可能是我们倾向于把使用的语词“最大的”解释成该语词使用的场合,我们可以说这是我们观察这个语词在这个族群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事实上我们很容易想象数字159被应用于这样的场合,与这样的手势和行为方式之间的关联会让我们假设这个数字起着不可超越的上限的作用,即便这个族群没有语词与我们的“最大的”相对应,并且159这个数作为最大的数的标准不包含任何与这个数有关的东西。

32)一个族群有两个计数系统。人们学会了用字母从A到Z计数,并且也学会了用在30)中的十进制计数。如果一个人要用第一个系统计算对象总数,那么,他就是被要求以“封闭的方式”计算总数,在第二种情况下,则是以“开放的方式”;并且这个族群把语词“封闭的”以及“开放的”用于关着的门和开着的门。

[评论:23)中数字符号的系列以显而易见的方式被这组纸牌限定。注意在23)中这个被限定的纸牌供给和在24)中我们记忆的语词之间的类比以及类比的不足。观察26)中的限定,一方面它存在于该工具(20个珠子的算盘)中以及在我们游戏中的应用,另一方面(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其表现为要加以计数的对象绝不超过20个。在27)中后一种限制是不存在的,相反,大的珠子则强调这种工具的界限。28)是受限制的游戏还是未受限制的?我们已经描述过的实践把40作为界限。我们倾向于说这个游戏“其中有它”将无限制地继续,但是记住,我们本来也可以把先前的这个游戏理解为系统的开始。在29)中,其所使用的数的系统方面甚至比在28)中更为明显。有人可能会说,没有对这个游戏的方法施加限制,如果不是由于这个观察,1到20的这些数是记住的。这就意味着这个孩子不是被引领着“理解”我们在十进制中认识的系统。在30)的部族中,我们当然会说,他们使用了不受限制的数字符号系统,他们认识无限的基数系列。(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数被“无限制地”构造时,我们才说人们有无限的基数系列。)31)可能向你表明各种各样可以想象的情况,其中我们会倾向于认为这个部族的算法处理有限的数字系列,尽管孩子们接受数字训练的方式没有上限。在32)中,“封闭的”和“开放的”(通过被“有限的”和“无限的”替换而使这个事例有些许变化)这些术语被引入这个部族自身的语言中。在简单且明确的被限定的游戏中引入,在使用“开放的”这个语词时当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但是这个语词与我们的“无限的”相对应,并且我们后来玩的游戏不同于31),它更为复杂。换句话说,我们使用“无限的”这个语词只是与31)中的“开放的”一样明确,并且我们认为,它的意谓是“超验的”,这是建立在误解基础上的。]

我们可以大致地说,不受限制的游戏是通过这一点来描述其特征的:它们不考虑数的无限供给,而是构造数(不确定)的系统。当我们已经为某人提供构造数字的符号系统时,我们通常会想到三件事:a)他受过类似在30)中被描述的训练,经验告诉我们,这使他通过上面提到的那种测试;b)在在他的心灵中,或头脑中,建立一种以这种方式做出反应的意向;c)给他提供了一个有关数字符号构造的一般规则。

我们称“规则”为什么?考虑一下这个事例:

33)B根据A给予他的规则移动。B获得下面这个表格:

A给出一个由表格上的字母构成的命令,假设“aacaddd”。B查找与序列中每个字母相对应的箭头,并且相应地移动。

我们把这张图表称为“规则”(或者“对规则的表达”。我给出的这些同义表达式的原因在后面会解释)。我们不会倾向于称“aacaddd”这个语句自身为规则。它当然是B必须采取的描述方式。另一方面,这样的描述会在某种情况下被称为规则,即在下列情况中:

34)B应画出各种线条装饰物。每个装饰物都带有A给它规定的元素的重复。因此,如果A给出命令“cada”, B画出这样的线:。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cada”是画出该设计的规则。大致来说,重复应用也是一条规则。把下面的事例与34)的事例做比较:

35)与国际象棋类似的游戏,它的棋盘上有不同形状的棋子。每个棋子的移动方式,根据规则确定下来。因此,一个特定的棋子的规则是“ac”,另一个棋子的规则是“acaa”,如此等等。那么第一个棋子能够这样移动:。第二个棋子可以这样移动:。

像“ac”这样的句子或类似句子的图示在这里都可以称为规则。

36)假设,玩几次如上所描绘的游戏33)之后,以这样的改变来玩:B不再看图表的箭头,而是按照这些字母在头脑中唤起箭头的图像(根据联想),并且B根据联想中这些箭头的图像行动。

37)像这样玩几次之后,B根据命令的字母移动,就像他看着或想象这些箭头的图像一样,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这样的图像介入。他本已完成查找或想象这些箭头的图像,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这样的图像介入其中。想象一下这个变化:

38)在33)的训练中向B展示一张图表。B在执行A的命令时却不借助该图表,这张图表没有介入语言实践。

在每一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33)中的图表是游戏规则。但是在每种情况下,该规则都起着不同的作用。在33)中这个图表是我们要能称为游戏练习的工具。在36)中它被联想作用所取代。在37)中甚至这个图表的影子在这个游戏的实践中都不见了,并且在38)中这个图表并不被认为是用来训练B的工具。

但想象一下更为进一步的情况:

39)一个部族使用某个交流系统。我会通过说它类似于我们的游戏38)中描述的那个系统,只是他们在训练中没有使用图表。这个训练可能包括几次领着学生沿着人们想让他走的路走。但是我们也能想象这种情况:

40)即使在没有必要进行这种训练的地方,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a”“b”“c”“d”这些字母的外观自然就让人产生一种以所描述的方式移动的冲动。

这种情况乍看起来令人费解。我们似乎在假设一种非常不寻常的思维方式。或我们可以问:“如果给他看字母a,他究竟如何知道往哪里走呢?”但是,在这种情况下,B的反应难道不是37)和38)中描述的反应吗?事实上,例如,不是我们听到及遵守命令时的一般反应吗?因为,38)和39)中训练的事实先于执行这个命令且不改变执行命令的过程。换句话说,在40)中被假设的“奇怪的心理机制”正是我们假设通过在37)和38)中的训练而被建立起来的。“但是,这种机制可能是与生俱来的。”但是,你在假设这个机能是B与生俱来的使他能够以他行为的方式对该训练做出反应时,你发现什么困难了吗?记住,33)中的图表给出的“a”“b”“c”“d”这些符号的规则和解释,并不一定是最后的规则和解释。[参见21)]

一个人如何向另一个人解释他该如何执行“这边走!”(用手势指示他要走的路)这个命令?这个命令难道不能意指走我们称为该手势指示相反的方向?每个关于他应该如何按手指的方向走的解释都处于另一只做出指示动作的手的位置上?一个人说:“如果我指向这条路(用他的右手指向)我意指你就这样走(用他的左手指向相同的方向)。”对这个解释,你有什么看法?这就向你表明符号使用时出现的极端情况。

我们回到39)。有人参观这个部族并且观察他们语言中对符号的用法。他描述这种语言时说,它的语句包含图表33)使用的字母“a”“b”“c”“d”。我们看到,“玩游戏根据规则R”这个表达式不仅在多种示例如36)、37)及38)中使用,甚至在规则既不是训练工具也不是游戏实践的情况中也能使用,但我们的图表与游戏39)处于相互关联中。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称这个图表为描述上述部族的自然规则的命题。或者我们可能说这个图表是一个记录,属于这个部族的自然历史。

注意,在游戏33)中,我对被执行的命令和采用的规则之间做出严格区分。在34)中则相反,我们称“cada”这个语句为规则,并且它是命令。再想象一下这个变体:

41)这个游戏类似于33),但是不仅是训练学生时使用的单一的图表;另一方面,这个训练的目的是使学生使用任何与字母和箭头相关的图表。那么,我意指无非这种训练是一种特殊的种类,大致来说,类似在30)中所描述的那种训练。我会把或多或少类似于30)的训练称为“一般训练”。一般训练的成员之间差别很大。我设想的这种训练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训练;b)给该学生以引导——扩大这个范围;三是随机进行训练和测试。经过一般训练之后,现在B得到如下形式的命令:

他通过移动来执行这个命令:

这里,我想我们应该说这个图表、这个规则是该命令的一部分。

注意,我们不是要说“规则是什么”而只是给出语词“规则”的不同应用:我们当然是通过使用“规则的表达式”这个语词做到这一点的。

还要注意在41)中,没有明确的理由反对用“该语句”来称呼整个符号,不过我们可以把该语句和该图表区分开来。在这种情况下,让我们对这个做出区分的是图表之外的线性书写部分。尽管从某些观点出发,我们可以把语句的线性特征称为外在的、非本质的,但这个特征及类似的特征在我们作为逻辑学家对语句和命题的看法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并且因此,如果我们把41)中的符号当作一个单位,这可能使我们意识到不同的语句看起来像什么。

我们现在考虑一下这两个游戏:

42)A给B命令:它们是包含点和破折号的书写符号,并且B通过以特定步伐跳舞来执行它们。因此,这个命令“--·”要通过走步和跳跃交替完成;这个命令“··-- -- --”通过两个跳跃和三步交替完成;等等。在这个游戏中,该训练在41)的意义上被解释为“一般的”;并且我会说:“这些给出的命令不在有限的范围内移动。它们包含任意数目的点和破折号。”这不是无意义吗?无论在实际的游戏中给出什么命令,都构成了有限的范围。那么,说“该命令不在限定范围内移动”所意指的是,无论是在游戏的教学中还是在实践中范围的限定都没有发挥“主导”作用[见34)],或者,我定会说,游戏的范围只是其实际(“偶然的”)实践的延伸。[我们的游戏在这个方式上像31)]参见下列这个游戏:

43)命令和它们的执行,与34)中的一样;但是,仅使用这三个符号:“--”“--··”“·-- --”。我们说在34)中,在执行命令时,B以他得到的符号为指导。但是,如果我们自问;43)中的这三个符号能否指导B执行命令?那么根据我们对执行命令的看法,我们似乎可以同时说“能”和“不能”。

如果我们试图确定B在43)中是否受到这些符号的指导,我们倾向于给出这样的回答:B受到指导,如果他不只是审视这个命令,把“·-- --”当作一个整体,然后行动,而是“一句接一句”地把它读出来(在我们的语言中存在“·”和“--”)然后根据他读出的语词行动。

a)如果我们设想“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是指用手指依次指向该语句的每个字母,而不是同时指向整个语句,假设指向语句的开头,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些情况弄得更清楚。“根据语词行动”,为简单起见,我们要设想的是,在语句的每一个语词之后的依次行动(走步或跳跃)。b)如果他经历了一个意识过程,在指向一个语词和跳跃、步行的行为之间建立联系,那么B就被指引了。这种联系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来设想。例如,B有一张图表,其中一个破折号与一个正在步行的人的图像以及点和一个跳跃的人的图像联结。那么意识行为与读命令和执行命令的连接可包括翻阅图表,或者是“用心灵的眼睛查阅记忆的图像”。c)如果他不只是对命令中的每个语词做出反应,而是经历了“试着记住符号意指的东西”这一独特的紧张情绪,并且当意指这一正确的行为出现在心中时,紧张情绪正在缓解。

所有这些解释看起来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不能使大家满意,并且是我们语言游戏的局限性导致的。如果B也能执行用其他的点和破折号组成的命令,那么在我们的三个语句中语词的特定联结指导B这种解释就得到了表达,并且若我们这么认为,那从我们的角度看,似乎执行其他命令的“能力”是这人执行43)中命令的独特状态。同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找不到我们应该称为该状态的任何东西。

我们看到语词“can”或“ability”在我们的语言中发挥作用。考虑一下这些例子:

44)想象一下,出于某种目的,使用这样一种仪器或工具;它是一个上面有凹槽的木板,凹槽用来引导木塞的移动。在使用这个工具时,木塞沿着凹槽滑动。木板中的凹槽有笔直的、圆弧形的、椭圆形的以及其他形状的。使用该仪器时人的语言中有描述木塞在凹槽中移动的表达式。他们谈论木塞沿着圆以及直线等移动。他们也有描述木板使用方法的表达式。他们说:“这是一块木塞能够在上面笔直移动的木板。”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把描述行为的表达式形式转换成对仪器的描述,把“can”称为运算符。

45)想象一下,人们的语言没有“书在抽屉里”或者“水在这个杯子里”这种形式的语句,但是只要我们使用这些表达形式,他们就会说,“书可能从抽屉里被拿出来”,“水可能从杯子里倒出来”。

46)某一部族人的一项活动是测试木棍的硬度,他们试着用手使棍子弯曲。在他们的语言中,他们有“这个木棍可以很容易地弯曲”,或“这个木棒很难被弄弯”这种形式的表达式。他们使用这些表达式就像我们使用“这个木棒是软的”,或“这个木棒是硬的”一样。我的意思是说,他们不把“这个木棒可以很容易地弯曲”这样的表达式当作我们可能使用的“我轻松弄弯这根木棍”这个语句。相反,他们使用他们的表达式,我们说他们是在描述木棍的状态。即,他们这样使用语句,“这个木屋是用容易弯曲的木棍建成的”。[想一想我们由动词构造形容词的方式,例如“deformable(变形)最后一部分(able)”。]

现在,我们可以说,在最后三种情况下,“某某情况可能出现”这个形式的语句描述了对象的状态,但是这些事例之间有很大差别。在44)中,我们看到了眼前被描述的状态,我们看到木板有圆形的凹槽或直的凹槽,等等。在45)中,至少在某些事例中,这是事实,我们能够看到盒子中的物体、杯子里的水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使用“物体的状态”这个表达式,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与人们可能称为静止感觉经验的东西与其相对应。

另一方面,当我们谈论46)中木棍的状态时,观察到这种“状态”并非对应于在状态持续时持续存在的特定感觉经验,而是对应在某些测试中这种状态定义的标准。

我们可以说一辆小汽车每小时行驶20千米,即使它只行驶了半个小时。我们可以这样解释我们的表达式的形式:小汽车的行驶速度能够达到每小时20千米。并且在这里,我们也趋向于将汽车的速度作为它的运动状态。我认为,如果除某个东西某一时间在这一地点、另一时间在另一位置的经验外,我们没有其他“运动经验”,那么我们就不应该使用这个表达式;例如,如果我们的运动经验是那种我们在看到时钟的时针从表盘的一个点移动到另一个点时的运动经验。

47)部族在其语言中有让人在战争中执行某种行动的命令,像“开火!”“跑!”“趴下!”等。他们也有描述体格的方式。这样的描述有“他能跑得很快”“他能够把长矛抛得很远”这样的形式。我说这些语句是对这个人体格的描述,证明其合理的是他们使用这个形式的语句。因此,如果他们看到一个腿肌鼓胀的人,即便由于某种原因他并没有使用他的腿时,他们仍说他是跑得很快的人。他们把有着巨大肱二头肌的人描述为“能够把长予扔得很远的人”。

48)这个部族的人们在上战场之前要接受一种医学检查。检查者要求这些人接受一组标准化测试。他让他们举起一定的重量、挥动手臂、跳跃等等。然后,检查者以这种形式给出他的意见,如“某某能够投掷长予”或者“某某能够投掷回旋镖”或者“某某适合追赶敌人”等等。在这个部族的语言中,对在测试中所进行的活动,没有特殊的表达式;它们只是指向战争中某些活动的测试。

上述例子以及我们给出的其他事例中,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人们可能会反对我们对这个部族语言的描述,在我们给他们的语言的样本中,我们让他们说英语,因此已经预设了整个英语的背景,即这些语词的通常含义。因此,如果我说在某种语言中没有“跳跃”这个特殊的动词,但是,这种语言使用替代形式“做投掷回旋镖的测试”,人们可能会问我如何描述“做测试”及“投掷回旋镖”表达式的特征,是否有理由用英语表达式替换他们实际使用的语言。为此,我们必须回答,我们只对我们虚构的语言做了非常粗略的描述,在某些情况下只是暗示,但是有人可能很容易做出更为完整的描述。因此,在48)中,我本可以说这个检查者使用命令让这个人完成测试。这些命令从一个特定的表达式开始,我可以把它翻译成英语语词“完成测试”。并且这个表达式后面跟着一个在实际战争中用于某些行动的词。因此有一个要求人们投掷回旋镖的命令,我把它翻译成“thow the boomeranges”。再有,如果一个人向他的指挥官讲述这场战斗,他还会在这次的描述中使用我翻译的表达式“thow the boomeranges”。具有命令特征的东西或是描述本身,或是问题本身,等等,——如我们说过的——是这些符号的表达方式在整个语言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换言之,无论我们的部族语言是否被正确地翻译成英语都有赖于这个语词在整个部族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它所应用的场合,通常伴随着情感的表达,它通常唤醒或指示其所表达的观念,等等。情感的表达式通常伴随着它意识到的观点或提出它的表达,如此等等。作为一个练习,问问自己:在哪种情况下,你会说出这个部族的人问候时说出的某个语词?在哪种情况下,我们会说它对应我们语言中的“再见”,哪个语词对应我们语言中的“你好”?在哪种情况下,你会说外语中的语词对应于我们语言中的“也许”?哪个语词对应于我们的语言中怀疑、信任、确定的表达式?你会发现称怀疑表达式、信任表达式合理的东西,尽管不是全部,主要的当然还是手势的描述,面部表情的发挥,甚至是语调。在这里需要记住,情绪的个人体验必须严格限定;因为如果我因愤怒而皱眉,我感觉到前额因皱起而肌肉紧张,并且如果我哭泣,我眼睛周围的感觉显然是我感觉的部分,也是重要的部分。我认为这才是在威廉詹姆斯说男人不哭是因为他不悲伤,而他哭是因为他悲伤的时候所意指的东西。这一点经常不被理解的原因是我们认为情绪的表达好像是让其他人知道我们拥有它的手段。现在,这种“人为的手段”和人们可能称为情绪的自然表达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人造的装置让其他人知道我们有它。那么,在这样的“人工装置”和人们可能称为情绪的自然表达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在这方面参见的a)哭泣;b)当某人生气时会提高他的声调;c)写下愤怒的信;d)给你想要责骂的仆人打电话。

49)想象一下,一个部族的语言中有一个与我们的语言中的“他这样做了”相对应的表达,以及另一个与我们的“他能这样做”相对应的表达,然而,后者只有在事实证明它的使用是合理的情况下才会使用,与证明前一个表达式合理所依据的是同一个事实。现在,是什么可以让我们这么说?他们有一种交流形式,因为其所适用的环境,我们应该称其为对过去事件的叙述。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也应该自问这个问题并做出回答。“这样做可以吗?”这类情况可以这样得到描述,例如,酋长选择适合某些行动的人,比方说渡河、爬山等等。作为“挑选适合这一行动的人选”的定义标准,我不会接受他所说的,但我会考虑事实的其他特征。酋长在这些情况下问个问题,就其实践后果而言,会转换成我们的语言“某某可以渡过这条河吗?”,然而这个问题只有那些实际上已经渡过河的人才能肯定地回答。这个回答不是在叙述的情况下以相同的语词回答的,他会说他已经渡过这条河,而是就酋长提出的问题而做出的回答。另一方面,这个回答不是我们应该给出的回答“我可以渡过这条河”,如果我在游泳方面取得过更大的成绩,尽管我并没有渡过这条河。

顺便问一句,“他这样做了”和“他可以这样做”这两个短语在语言上有相同的意指还是有不同的意指?如果你思考一下,有些东西就会诱使你说它们只有一个意谓,有些东西会诱使你说是两个。这就表明,这个问题在这里没有明确的意指。我能说的是:如果他们只说“他可以……”,如果他已经做了某事这个事实是你的同一意指的标准,那么两个表达式有相同的意指。如果在使用表达式使其有意指的情况下,意谓是不同的。由语词“can”构成的表达式中可能性的表达——其使用可以提供能够发生的事以前必定发生过的观念(尼采)。根据我们的例子,也将会看到出现的事以及能够出现的陈述。

在我们继续思考“可能性的表达”的使用之前,我们先搞清楚我们语言中有关过去和将来的部分,就是包含“昨天”“一年前”“五分钟后”“我做这个之前”等等表达式的语句。考虑一下这个例子:

50)想象一下,孩子是如何在“叙述过去事件”的实践中接受训练的。他首先接受的是索要某些东西的训练[像是执行命令,参考1)]。这个部分的训练是“给事物命名”的训练。因此,他学会了给他的十几个玩具命名。假设,他现在已经玩过了三个玩具(比如球、球棒和摇铃),然后,它们从他身边被拿走。现在,成年人说出了这样的短语:“他有一个球,一根球棒,和一个摇铃。”在类似的情况下,他在列举中做短暂停顿,并诱使孩子完成这一列举。在另一种情况下,他只说“他有……”并且等着孩子给出全部列举。现在,“诱使孩子继续下去”的方式可以是这样:他带着我们称为期待的面部表情及提高了的音调暂停了他的列举。这一切都取决于孩子是否会对这种“诱惑”做出反应。

现在,我们很容易就被误导,把老师用来诱导孩子继续下去的“外在手段”当作让孩子理解自己的一种间接手段。我们认为孩子已经掌握了他认为的一种语言,老师的工作就是诱导他继续下去,让孩子在心里猜出老师的意思,仿佛这个孩子可以用他自己的私人语言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他想让我继续,还是重复他说的话,或者别的什么?”

51)这是对过去事件的原始叙述的另一个例子。我们生活在景观中,地平线上有着独特的自然地标。因此,人们很容易回忆起太阳在某一特定季节升起的地方,或太阳在最高点时所处的位置,或太阳落下的地方。我们有一些太阳在景观中处于不同位置的独特照片。我们把图画系列称为日轨。我们也有一些儿童活动的独特照片,照片中的儿童躺在床上、起床、穿衣、吃午餐等等。我称这个集合为生活图片。我想象这个孩子在一天的活动中经常能看到太阳的位置。当这个孩子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忙碌时,我们让他注意太阳所处的某个位置。然后,我们让他看表现他忙碌时的照片,又让他看当时太阳在照片上所处的位置。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一排生活图片来粗略讲述孩子一天的生活故事,并且我们称如上所述为日轨,这两者之间存在适当关联。然后,我们让孩子继续补充这样的图画故事,并忽略其不完整。在这一点上,我想说这种训练形式是语言使用中的主要特征之一,并且我希望在训练形式这一点上表达的是这个语言使用或思维的主要特征之一。

52)51)的变体。幼儿园有一个大钟,为了简便起见,想象一下它只有一个时针。这个孩子一天的故事如上所述,但是没有日轨;相反,我们写下表盘上的一个数对应每一幅生活图片。

53)注意,其中也会有类似的游戏,同时,我们可以假设,其中包含时间,且只展示一系列生活图片。我们可以在与“之前”及“之后”相对应的语词帮助下玩这个游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此游戏涉及“之前”和“之后”这样的概念,但不是测量时间的概念。不必说,引领我们从51)、52)、53)的叙述过渡到语词的叙述并不困难。

也许考虑这种叙述形式的人会认为,在这些叙述中,真正的时间概念没有起到作用,而只是一些粗糙的替代物在起作用。现在,如果一个人声称有一个5点钟或一个小时的概念,但却不是以测量时间的钟表为前提,我不会反驳它,但是,我会要求他向我解释他使用的“一小时”“五分钟”“长时间”“短时间”等分别是什么。在一种情况下,上述表达式与钟表相关联,在另一情况下独立出现;这是因为在这两种用法之间存在某种类似,但是我们现在有这些术语的两种用法,并且没有理由说一种比另一种更真实更纯粹。考虑下列事例,这可能会变得更加可贵:

54)如果我们给一个人下“说出任何一个出现在你脑海中的数字”这样的命令,他通常可以马上执行这个命令。假设人们被要求说出的这个数字——对正常人来说——该数字在一天之内的过程中逐渐增加;人们会从早上的小数字开始,并且到了晚上睡觉前达到最大的数字。

思考一下,可能是什么诱使人们把这个描绘的反应称为“测量时间的方法”,或者说它们是时间的流逝中真正的里程碑,时钟等仅作为间接的符号来表明时间的流逝。(思考一下这个陈述,人类心脏是所有其他时钟背后真正的时钟。)

我们现在要进一步考察出现时间规定性的语言游戏。

55)它源自1)。如果听到诸如“石板!”“圆柱!”等这样的命令,训练时B不是马上执行这样的命令,而是在时钟到达我们用手指指明的位置时,把它完成。(比如以这种方式完成它:你首先训练这个儿童马上执行这个命令。然后,你给出这个命令,却拉住这个孩子,只有当时钟的指针到达我们用手指指向的表盘上的这个位置时,放开这个孩子让他去执行命令。)

我们可以在这个阶段引入语词“现在”。在这个游戏中,我们有两类命令,在1)中使用的命令,就包含这些命令且指向表盘上某一位置的手势的命令。为使在这两类之间的差异更为清晰,我们可以给第一类命令附加特殊符号,例如,说“石板,现在!”。

现在,很容易用如“五分钟后”“半小时前”这样的表达式描述语言游戏。

56)我们现在有描述、预测未来的事例。例如,人们可能通过使儿童集中注意力于交通灯的周期性变换来刺激他的期待情绪。再有,在我们面前有红色、绿色和黄色的唱片,并且通过预测的方式交替地指向下一种要出现的颜色。很容易想象这个游戏的进一步的发展。

审视一下这些语言游戏,我们没有在其中发现过去、现在及将来的概念。如果我们研究“在当下变成过去的时候,当下去哪里了?以及过去在哪里?”这个问题,那么,这是什么以及它如何出现几乎成了一个典型的事例。这个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对我们有吸引力?因为在某种情况下它没有吸引我们,并且我们应该把它当作无意义而加以拒绝。

显然,如果我们专注于流动的事物,就如同圆木漂流在河面上一样,这个问题就容易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经过我们的圆木都是向左的,以及流经我们的圆木都是向右的。那么,我们把这种情况当作所有最后发生的事的比喻,并且体现我们语言中的比喻,就像我们说“现在的事情过去了”(圆木经过),“将来的事要发生”(圆木要过来)。我们讨论事物的变迁;也讨论关于时间的流逝——还讨论圆木漂浮其上的河流。

这里是哲学困惑最为丰富的源泉:我们讨论在我房间里发生的事,也谈论这件事的未来。我们这样表达:“某事要发生”,还有,“某物朝我走来”。我们把涉及的圆木当作“某物”,也称圆木向我走来。

因此,我们无法摆脱象征主义的影响,这似乎承认了这样的问题:“当蜡烛被吹灭时,火焰去哪里了?”“过去去哪里了?”我们已经被象征主义困扰了。我们可以说,我们被无法抗拒的类比拖进了困境。并且当语词“现在”的意谓在神秘的灯光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这也会发生。在我们的事例55)中,似乎“现在”的功能绝对不能与“5点钟”“中午”“太阳落山的时候”等表达式比较。我可以称后一组表达式为“时间的规范”。但是,我们的普通语言是在类似的语境中使用语词“现在”和时间规范。因此我们说陷入了困境,通过不可抵御地将我们的思想拖走的类比。并且,当这个语词“现在”的意谓显现在神秘之光中时,它也出现了。在我们的例子55)中,“现在”的功能完全不同于“5点钟”“中午”“太阳落山时”等语词的功能。后一组表达式我可能称为“时间的描述”。但是,我们日常语言使用语词“现在”以及时间的描述都是在类似的背景上。因此我们说:

“太阳6点钟下山”。

“太阳现在下山了”。

我们倾向于表明“现在”和“6点钟”都指向时间的某一个点。这个语词的使用会让人们在表达“‘现在’是什么?”这个问题上产生困惑,因为它是时间的一刻,可是不能把它说成比如“我说话的那一刻”,也不能把它说成“钟敲响的那一刻”,等等。我们的回答是:语词“现在”的功能完全不同于时间的规范。如果我们审视这个语词在我们的语言中实际所起的作用,就很容易发现,但如果不审视语言游戏的全部,只研究使用该语词的语言短语的背景,它就变得模糊了。(语词“今天”不是日期,但也不是与其类似的任何东西。它不同于日期,就像铁锤不同于木槌,但却如锤子不同于钉子一样;并且我们确实可以说在锤子和木槌,以及锤子和钉子之间存在两个关联。)

有人会说,“现在”是时刻的名称,当然,这就像说“这里”是地点的名称,“这”是事物的名称,以及“我”是人的名称一样。(当然,人们也可以说“一年前”是时间的名称,“那边”是地点的名称,以及“你”是人的名称。)但是,没有比语词“这”,以及专名的使用更不同的了——我意指用这些语词玩的游戏,并非使用它们的短语。因为我们确实说“这个矮”以及“杰克矮”;但是注意,说“这个矮”又没有指向的手势以及没有我们要指向的事物,它就是无意义的。能与名称相比较的不是语词“这”,而是包括这个语词的符号、手势及样品。我们可能说:没有什么能比我们在“这是A”这个短语中使用它更有专名A的特色了;并且,它使得“这是这”或“现在是现在”或“这里是这里”等表述没有意义。

说将来要发生什么的命题概念甚至比有关过去的命题概念更容易让我们困惑。因为把将来事件与过去事件相比,人们可能会倾向于说,尽管过去事件不存在于今日的光亮之中,但它们存在于从现实生活中消失的地下世界;然而,将来事件甚至如影子似的存在也没有。当然,我们可以想象未诞生的、未来事件的领域,未来的事件从这个地方走进实在然后进入过去的领域;并且,如果我们通过这个比喻来思考,我们可能惊讶于将来看起来比过去更加不真实。但是,记住,我们的时间表达式的语法与对应于当前时刻的起点不对称。因此,与记忆相关的表达式的语法在将来时态的语法中不会出现“有相反符号”的现象。这就是涉及未来事件的命题不被当作真正命题的原因。并且说如果它不仅仅意味着对术语“命题”的使用做出决定,这是正确的;尽管与语词“命题”的一般使用不一致,决定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对人类产生影响。如果哲学家说,关于未来的命题不是真正的命题,那是因为他一直为时间表达式中语法的不对称性所困扰。然而,危险在于,他认为他做出了一种有关“未来的本质”的科学陈述。

57)有一种这样玩的游戏:一个人掷骰子,并且在他投掷之前,他在骰子六个面中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一面做上标记。如果投掷后出现的是他标记的这个面,他会感觉(表达)满意。如果出现的是不同的面,他不满意。或者,假设,有两个人(玩这个游戏)交替地掷骰子,在一个人掷之前,另一个人在骰子的某一个面做出标记。当他掷出的骰子是有标记的那个面时,掷骰子的人给对方一便士,并且,如果掷出的骰子不是有标记的那一面,掷骰子的人得到一便士。

在该游戏中,在骰子上做的标记被称为“猜想”或者“推测”。

58)某个部族举行赛跑、举重等比赛,并且观众在竞赛者身上下赌注。所有竞赛者的照片被排成一排,且我称观众在竞赛者身上下赌注的方式就是把财产(一枚金币)放在这些照片上面。如果一个人把他的金币放在比赛中胜利者的照片上,他就会双倍收回他的赌注。否则他就输掉他的赌注。这样的风俗我们毫无疑问地称为赌博,即使我们观察到在一个语言没有说明“可能性程度”“机会”及类似体系的社会。我假设这些观众在赌博结果前后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和兴奋是已知的。我进一步想象,在研究下注时,我可以理解“为什么”会这样下注。我的意思是:在两个摔跤手之间的比赛中,大个子是最受欢迎的;或者,如果是小个子,我发现他在以前的比赛中表现出了更大的力量;或者大个子最近病了,或者忽视了他的比赛;等等。现在,可能是这样,虽然该部族的语言没有说明为什么这样下注,也就是说,他们语言与我们所表达的没有任何对应,比如,“我下注在这个人身上,是因为他强壮,同时,其他人忽视了自己的训练”,如此等等。我可以这样描述这种情况:我的观察告诉我,他们下注的原因是肯定的,但投注者并没有用任何理由表现自己的行为。

另一方面,这个部族可能有其中包含“提供理由”的语言。那么,这个给出一个人以特定的方式行为原因的游戏不涉及找到一个人的行为的理由(通过不断地观察他们产生的条件)。我们想象一下这种情况:

59)如果我们部族的人由于失去他的赌注而受到羞辱或责骂,可能有点夸张,他指出他把赌注投向的那个人的某些特征。人们可以想象以这种方式进行的正反两方面的讨论:两个人交替地指出两个参赛者的某些特征,正如我们可能说的那样,他们正在讨论事情发生的可能性。A打着手势指向其中一个人的高度,B在回答时耸了耸肩指向另一个人的肱二头肌的大小,如此等等。我可以很容易地补充更多的细节,这可以让我们说A和B给出把赌注押在一个人而不是另一人身上的理由。

现在,人们可能会说,以这种方式给出他们投注的理由,当然预设了他们观察到的对抗结果与参赛者的某些身体特征,或他们的训练之间的因果联系。但无论其是否合理,我当然没有在我们的个案描述中做出这个假设。(我也没有做出投注者会给出他们的理由的假设。)在刚才描述的情况下,如果该部落的语言包含了我们称为信仰、信念、确定性程度的表述,我们就不应该感到惊讶。我们可以想象这些表达式,使用特定的口头语词,带着不同的语调,或一系列的语词。(然而,我没有思考概率的用途。)也很容易想象,这个部族的人投注时会用口头表达,我们把这些表达转化为“我相信在摔跤中某某人能够打得过某某人”等等。

60)想象一下,以类似的方式,推测一定数量的火药是否足以炸开某一岩石,以及这一推测用“炸药的数量能够炸开这个岩石”这个形式的短语来表达。

61)对照60),在表达“我能够举起这个重量”的情况下,被用作“如果我完成‘努力举起它’这个过程(经历),我手中握有的这个重量就会增加”。在后两种情况下,语词“能够”描述了我们所谓的猜测的特征。(当然,我并不是说我们所说的这个语句是猜测,因为它包含了语词“能够”;但是,在说语句为猜测时,我们指向的这个语句在语言游戏中所起的作用;并且我们能够用“能够”翻译我们部族的语词,如果“能够”是在我们描述情况下应该使用的。)现在,很清楚在59)、60)、61)中使用的“能够”与46)到49)中使用的“能够”密切相关。然而,其中不同的是,46)到49)的语句中表明某事可能发生不是推测的表达式。现在,人们可能会反对这一点,说他们只是愿意使用语词“能够”。在诸如46)到49)的情况下,人们从他通过的测试或者他的状态有理由推测他将来做什么。

现在,我故意把46)这种情况改成49),以使这种情况看起来更合理。但是,我也是有意把它们设计成这样,以免包含推测。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如果我们愿意,使该部族永远不会使用49)中使用的表达形式等,前提是如果经验没有表明它们,等等。但是,这是一个假设,尽管可能是正确的,但绝不会以46)到49)中的预设为前提,因为我实际上描述过它们。

62)游戏是这样:A写下一行数字,B注视着它们并且试图找到这些数列中的规律。当他找到规律时,他说:“现在,我可以继续写下去了。”这个例子尤其具有启发性,因为,“能够继续写下去了”在这里似乎突然以一个清晰事件的形式出现了。那么,假设A写下1、5、11、19、29这些数,就在这时,B喊道“现在,我可以继续写下去了”。当他突然理解如何继续写下去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有许多不同的事情可能发生。我们假设,在当前情况下,当A写下一个接一个的数字时,B忙着检验几个代数公式是否合适。当A写下“19”时,B就被引导去检验an = n2 + n - 1这个公式。A写下的29证实了他的猜测。

63)或者,没有公式进入B的脑海。他紧张地看着A写下越来越多的数,一个模糊的想法漂浮在他的脑海中,他对自己说:“他正在调整并且一直在增加数。”他计算出下个数并且发现A写下的是同一个数。

64)或者,A写下的这行数是2、4、6、8。B看了一下,说“当然,我能继续写下去”,并且继续写这个偶数系列。或者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往下继续写。也许当研究A写下的2、4、6、8这行数时,他有些直觉,或者经常伴随着类似“这个容易!”的直觉。这种直觉是,例如,轻微的、快速的吸气体验,人们可能称为无意识的开端。

现在,如果我们说“B可以继续写这个系列”这个命题,意味着刚才描述的事件出现了吗?“B可以继续写这个系列”与公式an=n2+n-1这两个不一样的陈述,难道没有出现在B的脑海里吗?这件事可能就是实际发生的全部。(顺便说一句,对我们这里的人来说,那两个陈述无论是否出现在他脑海中,或写出或说出,或从他眼前事先写下的几个公式中选出的经验,这都是很可贵的。)如果鹦鹉说出这个公式,我们就不该说它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因此,我们倾向于说“能……”不仅意味着只是说出这个公式,并且事实上它比我们描述的任何事件都要多。并且,我们继续说这表明该公式只是B能够继续写下去的征兆,并且这不是继续本身的能力。现在,这其中误导我们的是,似乎暗示有一种被称作“能够继续下去”的特殊活动、过程或状态,不知怎么隐藏在我们的眼前,但却表明其自身在这些我们称为征兆(鼻黏膜发炎会出现打喷嚏的症状)的事件当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讨论症状的这种方式误导我们。当我们说“确实,必定存在着某种存在于只说出公式背后的其他东西,单就这一点来说,我们不该称‘能够……’”,语词“后面”在这里当然被用作比喻,并且说出公式的“背后”可能是它被说出的环境。“B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与“B说出这个公式”不一样,这是真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B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这一表达式来自它,它指向一个活动而不是说出这个公式,就如同“B说出这个公式”指向众所周知的活动。我们所犯的错误与此类似:有人被告知“椅子”这个语词不意指我正指向的特定的椅子,他环顾房间寻找语词“椅子”所指的对象。(如果他为了找到语词“椅子”的真实意谓而试图从椅子内部观看时,这种情况会更引人注目。)显然,当提到写出或说出这个公式时,我们使用语句“他可以继续这一系列”,这一定是因为写下公式和实际上继续这个系列之间的某些联系。并且这两个过程或活动之间的经验中的关联也十分明显。但是,这种联系诱使我们认为,“B能够继续……”这句话的意思是“B做某种经验已经向我们显示的事情,一般会导致他继续写这个系列”。但是,当他说“现在我能够继续写下去”真的意指“现在,我正在做的正如经验已经向我们显示的一样,等等”吗?你的意思是在他的头脑中有这个短语,还是他准备用这个短语来解释他说过的话?说“B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这个短语是在62)所描述的事件中的正确使用,但是,这些事件证明其使用只在某种环境下不是说“B能够继续写这个序列”这个语句,而是描述所有这些环境条件的语句有缺陷,例如作为我们游戏背景的全部事实。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应该准备以“B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来替换“B知道这个公式”,“B说出了这个公式”。比如有时我们不是问大夫“病人能走吗?”,而是以“他的腿治愈了吗?”来替换。在有些情况下,“他能说话吗?”意指“他的喉咙还好吗?”,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如果他是小孩子),这句话意指“他学会说话了吗?”。对“病人能走吗?”这个问题,大夫的回答可能是“他的腿好了”。我们使用“就他的腿的状况而言,他能走”,尤其是当我们想要反对由于某种情况他能走路这个条件,比方说他很疲乏。这里,我们必须谨慎思考,有某种我们可能称为一套完整条件的东西的本质,例如他所有的走路的条件都满足了,病人就忍不住要走路。

我们可以说:在不同情况下,“B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这个表达式,被用来做不同的区分。因此,它可以被用于区分人们知道这个公式和不知道这个公式的情况;或者用于区分当一个人知道公式并且没有忘记如何写下十进制数字和当他知道公式并且忘记如何写数字的情况;或者用于区分当人们在正常感知自我和当他仍然处于休克状态的情况;或者用于区别以前这个人做过这个训练和这个人以前没做过这种训练的情况。这些只是大的家族事实中的一部分而已。

“他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是否与“他知道这个公式”意指相同这个问题,可以以几种不同的方式回答:我们可以说“他们意指不同,即它们不是普遍地被当作同义词使用,比如短语‘我健康’和‘我处于好的健康状态’”;或者我们可以说:“在某种情况下‘他能够继续写这个系列’意指‘他知道这个公式’。”试想语言[有点类似于49)]在两个表达形式,两个不同的语句中被用来表达一个人的腿可以正常行走的这种情况。表达式一的形式专门用于准备远足或徒步这种情况时;另一个则用于没有这种准备工作的问题时。我在此怀疑这两个语句是否有相同的所指抑或有不同的所指。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有当我们仔细研究我们表达式的细节时,才能看到真实的事态。很明显,如果在我们当前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决定表明这两个表达式有不同的意指,我们当然不能说这个不同是使第二个句子为真的事实不同于使第一个句子为真的事实。

我们有理由说“他可以继续写这个系列”这个语句的含义不同于“他知道公式”。但是,我们不能想象我们能够找到“第一个语句所指的”具体事态,就如在飞机上发生的具体事件(像知道公式、想象某种更进一步的术语,等等)一样。

让我们提出下列这个问题:假设在某种情况下,B说“我可以继续写这个系列”,但是在要求他继续写而他又表现出不能写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说,这证明他的陈述,即他能够继续写是错的,或者当他说他能够继续写的时候他才是错的?B自己会说“我知道我错了”,或者“我说的是真的,我那时可以做,但现在做不了了?”存在着他正确地说出其中之一的情况,以及他正确说出另一个的情况。假设a),当他说他能够继续写的时候,在他的头脑中出现了这个公式,但当要求他继续写时,他发现他忘记了这个公式;b),当他说他能够继续写时,他对自己说出了这个系列接下来的5项,但现在发现它们并没有在他心里出现;c),以前,他写过这个系列,计算出5项,现在他仍然记得这5个数,但是忘记了他当时是如何计算出它们的;d),他说“那时我感觉我能够继续,现在我不能了”;e),“当我说我能够举起这个重量时,我的胳膊不疼,现在它疼了”;等等。

另一方面,我们说“我想我能够举起这个重量,但是现在我知道我不能”,“我认为我能够凭记忆说出这部分,但是现在我明白我错了”。

使用语词“能够”的说明应辅之以我们对“忘记”和“试图”这些语词用法的说明,因为这些使用与“能够”一词的使用密切相关。考虑一下这种情况:以前,B对自己说过这个公式,现在“他发现”通过说明应该被表达为我们理解“忘记”和“试图”这些术语的使用说明来补充,因为这些使用与语词“能够”的使用紧密相连。考虑一下这些情况:a)以前,B对自己说过这个公式,现在,“在发现那里一片空白”;b)以前,他对自己说过这个公式,现在,就在那一刻,他不确定“是2n还是3n”;c)他忘记名称了,并且它“就在嘴边”;d)或者,他不确定曾经听过这个名字,还是已经忘记了。

现在,我们看看“试图”这个语词的使用方法:a)一个人正试图尽可能用力地打开一扇门;b)他正试图通过密码组合打开保险柜的门;c)他正试图努力地用旋转按钮并在门边倾听的办法开门;d)通过旋转按钮并用听诊器听来发现密码组合。考虑一下我们称为“试图记住”的不同过程。比较e)试图移动你的手指遇到阻力(例如,当某个人拿着它时),以及f)当你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把两只手缠绕在一起并且感觉“为了使特定的手指移动,你不知道做什么”。

(也可以考虑一下我们说“我能够这样做,但我不打算做”的这类情况:“如果我努力,我能够”——例如,举起100斤重;“如果我想要,我就能”——例如,说出字母表。)

有人可能会说,在无条件情况下,只有这么说才是正确的,即在我说我能做这件事的同时,我实际上已经在做这件事了,否则的话,我应该说“就……而言,我能做这件事”。有人可能倾向于认为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给出了一个人能够做某事的事实上的证据。

65)但是,如果我们以使用短语“我能够……”的方式审视语言游戏(例如,在一个把正在做事当作唯一证明他说他能够做这件事的理由的游戏中),我们发现在这个游戏和其他能够接受说“我能够做某事”的理由的游戏之间没有抽象的不同。

顺便说一句,那种游戏向我们表明短语“如果某事发生,它肯定能发生”的真正用法;在我们的语言中,几乎是无用的短语。它听起来似乎有着清晰而又深刻的意谓,但是,和绝大多数一般性哲学命题一样,除了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其余情况它都缺少意谓。

66)想象这样一种语言,语句“我正在举起50斤的重量”有两个表达方式,对你自己来说是清楚的;无论该行为何时完成,其中一个表达式都被用作测试(假设在体育比赛之前),当这个行为没有完成时,另一个表达式被用作测试。

我们看到一个巨大的家族相似性网在可能性表达式中联结可能的事实,如“可以”“能够”等语词的使用。某些个体特征,可以说在不同的组合中、在这些事实中出现;比如存在想象(将来某物会以某种方式表现)的成分;某物状态的描述(作为将来它以某种方式表现的条件);某人或某物通过某种测试的理由。

另一方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使我们倾向于研究某事成为可能的事实,某人能做某事的事实等,当作他或它处于特定状态的事实。大致来说,这意味着“A处于能够做某事的状态”是我们最想采纳的表达形式;或者,因为人们也可以这样把它提出来,我们非常倾向于使用这个比喻,即把某物的特定状态比喻为某物可以以特定的方式表达。并且这种说明方式,或者这种比喻,体现在“他能够”“他能够在心里把大数相乘”“他会玩象棋”这种表达式中;在这些语句中,动词用的是现在时,表明这个短语是存在于我们说话的那一刻的状态描述。

相同的趋势表明某人自身在我们称作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欣赏音乐的能力等的某种心理状态;我们并不是要通过“有意识的精神现象”这个表达式来意指。相反,在这个意义上,心理状态是假设机制的状态,一种心理模型被用来解释有意识的精神现象。(诸如无意识或潜意识的精神状态这类东西是心理模式的特征。)同样以这种方式,我们不禁把记忆设想为一种仓库。也要注意,人如何确信能够加或乘或背诵一首诗等等。必定存在与这个人的心灵相对应的特定状态,尽管,另一方面,他们对这样的心理——生理的对应物一无所知。我们把这些现象当作这个机制的显示,并且,它们的可能性是这个机制自身的特定结构。

现在回到我们对43)的讨论,我们看到,当我们说如果B也能够执行包含点和线的其他组合而不仅仅是43)中的命令,那么B就受到了指引时,这不是B受到这些符号指引的真正说明。事实上,当我们思考B在43)中是否受到这些符号的指引这个问题时,如果我们能够研究联结这些符号与根据它们行动的实际机制,我们一直倾向于说我们只能根据确定性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应该称某种机制中受其他部分影响的某一部分具有一个明确图像。事实上,我们想要表明,在43)中我们称为“受这些符号指引”是一种钢琴型机制,该机制直接揭示其自身。这里,在钢琴工作中,我们有某一活动的鲜明事例,钢琴锤子的活动,由钢琴滚轮上的孔型引导。我们可以使用“钢琴正通过滚轮中的针孔读出记录”这个表达式,并且我们可以称不同类型钢琴机制中的针孔类型为复合符号或语句,对应于它们在钢琴中的功能与类似装置在不同类型的机制中所具有的功能,比如,V形痕迹和齿状部分形成关键部位的结合。锁的螺栓通过这个特殊结合产生,但是我们不应该说螺栓的运动是受我们连接V形痕迹和齿状部分的方式引导,比如我们不该说螺栓根据关键部位的模型移动。你在这里看到了受指引的观念和能够读懂符号的观念之间的关联;因为我们应该说钢琴能够读懂任何齿孔模式,特殊种类的模式,它不是为了一个特定的曲调或一组曲调(像音乐盒一样)而建的,而仅是锁的螺栓对关键部位的回应,锁的结构则是预先确定的。我们可能会说,在V形痕迹和齿状部分形成关键部位这个意义上与其对应的不是复合符号、语句,而是语词。

显然,尽管我们可以用类似的机制来描述B在游戏42)、43)中的表现方式,但这样的机制实际上不存在于这些游戏中。我们不得不说,我们在钢琴和锁的例子中构造了“被指引”这个表达式,其用途只是用法家族中的一个而已,尽管这些例子可能服务于其他用法的比喻、说明方式。

我们通过研究语词“读”的用法来研究“被指引”一词的用法。我这里所说的“读”是指将手稿转换成声音的活动,也指根据听写或抄写印刷品上的笔迹,以及类似的活动;这个意义上的读,不涉及理解你读的东西。语词“读”的用法,当然是我们在日常生活环境下(即使粗略地描述这些情况也是非常困难的),非常熟悉的。一个说英语的人,小时候在学校或家里经历过一种普通的训练方式,学会了读他的语言,后来学会了读书、读报纸、读信件等。当他读报纸时,发生了什么?他的目光在语词上滑过,他把它们读出声来,或自言自语,但是他发某个语词的音只是把它们的样式作为一个整体,他发的其他语词的音,只是在看了它们前面的几个字母,再有就是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读出来。我们还应该说如果他的目光滑过,他就读过这个语句了,他没有读出声,或自言自语,但是当后来被问到他读到了什么时,他能够逐字或用略微不同的语句复述他看过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说,如果他的行为完全像一台可靠的机器,他就能读。把这种情况与阅读初学者的情况比较一下。他费力地把这些语词拼出来。然而,有些语词他只是从它们的语境中猜测,或者他不是真的在读它们。看看这些事例,如果问我们自己什么是阅读,我们应该倾向于说它是一种特殊的有意识的精神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只有他知道他是否在阅读;其他人不会真正知道”。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就读某一特定的语词而言,当初学者在“假装”阅读时在他心灵中发生的事,与流利的阅读者心灵中发生的事恰好是同样的东西。我们正在以不同的方式使用语词“阅读”,一方面,我们在谈论熟练的读者,另一方面我们是在谈论阅读的初学者。在其中的一种情况下我们称为阅读,而另一种情况下,我们不称为阅读。当然,在他们发这个语词的音时,我们倾向于说在成熟读者那里发生的和在初学者那里发生的不可能一样。不同在于,如果不在他们的意识状态中,那么就是在他们心灵的无意识区域中,或在他们的心灵中。我们在这里想象两个机制,我们能够看到的内部运作机制,以及这个内在运作机制是人阅读与非阅读的真正标准,对个人阅读或非阅读的真正标准。但是,事实上,在这些情况下对我们来说没有这样的机制。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来研究它:

67)想象一下人类或动物被当作阅读机器。假设为了成为阅读机器,他们需要接受特殊的训练。训练他们的人说他们中有些人已经能够阅读,而有些人则不能。以迄今为止还没有对这个训练做出反应的人为例。如果你把印刷出来的语词放在他面前,他有时会发出声音,有时“偶尔”会发出与印刷语词或多或少有些一致的音。第三个人听到训练中的人看到语词“桌子”时发出了正确的音,第三个人说“他正在阅读”,但是老师回答说“不,他没有,那只是巧合”。但是,现在假设这个正在演示的学生继续正确地阅读,一段时间后,这个老师说“现在,他能够阅读了”。但是,第一个语词“桌子”呢?老师应该说“我错了,他也能读”吗?或者应该说“不,他只是后来才开始阅读的”?他什么时候真正开始阅读的,或者,哪一个是他读的第一个语词,或者第一个字母?显然,这里的这个问题没有意义,除非我给“人造的”以这样的解释:“他读的第一个语词等于他正确读出了一百个连续的语词。”

假设,另一方面,我们使用语词“读”在两种情况之间做出区分:区别开那些出现在人们心灵中的语词之间的特定的意识过程,和那些没有出现的情况之间。那么,至少这个在阅读的人可以说某某语词是他实际读出的第一个词。同样,在另一种情况下,阅读机器可以说是一个联结符号与对这些符号的反应之间的机制,比如钢琴,我们可以说“只有对机器做如此这般的事之后,比如,部分之间通过线连接起来,这台机器实际上才能读;它读到的第一个字母是d”。

在67)所述的这种情况下,称某种生物为“阅读机器”,我们只意指他们以特定的方式对看到的印刷符号做出反应。在看到和读出之间没有联结,没有内部心理机制进入这种情况。对该训练者老师不能说“也许他读出了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实际做了的事情是毫无疑问的。所发生的变化,我们可以称为学生一般行为的变化,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给予“新状态中的第一个语词”这个表达式以意谓。比较一下下列情况:

............

在我们的图形中,一排的间隔大,一排的间隔小。从左往右看,哪一个点是第一序列的最后一个,哪一个点是第二序列中的第一个?如果我们把这些点想象成汽笛转盘上的洞,那么,我们应该听到低音调后面的高音调(反之亦然)。自问:在哪一刻低音调停止而高音调开始?

另一方面,我们认为有意识的精神行为是区分阅读和非阅读的唯一真正标准。因为我们更多地认为“确实,人们总是知道他是否在阅读还是假装阅读”,或者“一个人确实知道他什么时候是在真的阅读”。如果A试图让B相信他能够阅读西里尔文字,他背诵了一个俄语句子并且在看印刷语句时将这个俄语句子读出来,通过这种方法欺骗B,我们当然可以说B知道他正在假装,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他不阅读的特点通过具体个人经历得到描述,即背诵语句的经历。如果A背诵时出了差错,这个经历将不同于人在阅读时出的差错。

68)但是,现在假设,一个能够流利阅读的人被迫读了这些他以前从没读过的语句,但是始终在心中背诵他记下的某种东西的独特感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说他不是真正阅读那些语句?我们应该把他的那种特殊的感觉当作区分阅读和非阅读的标准吗?

69)或想象一下这种情况:给一个在某种药物作用下的人看一组记号,这些符号不是存在于字母表上的字母;他按照符号的数目说出这些词,就好像这些符号是这些词的字母,好像他在阅读这些词。这种情况发生时有阅读的外部特征,也有阅读的个人的感觉。(这种事发生在梦里。醒来后我们说:“对我来说我正在阅读这些符号,尽管它们根本不是真正的符号。”)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可能更多地认为他正在阅读,其他人则认为不是。我们可以想象,在他拼出“ABOVE”这个语词后给他看这5个记号的其他组合,并且他读出它们,与向他出示的第一序列符号的解读一致。通过一系列的测试,我们可能发现,他使用了我们可能称为虚构字母的东西。如果是这样,我们更应该说“他正在使用一张想象的字母表去阅读”。

也要注意,在人们凭记忆知道他眼前的印刷品上是什么这种情况,和他在没有任何这样的帮助时拼出每个语词的字母,就如根据上下文猜测一样,凭记忆知道它们之间存在着连续的中间系列。

这样做:凭记忆说出从1到12的基数系列。现在看看你手表的表盘,并且读这个数字系列。问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你称阅读为什么?也就是说,你为了进行阅读做了什么?

我们给出这样一个解释:如果一个人从他正在复制的原型中得出这个副本,那么他就能阅读。(我会用“原型”这个语词来意指他读出的东西,比如,他正在阅读或抄写的印刷语句,或他正通过他的举动或钢琴家演奏的曲谱等“阅读”符号“-- --··--”。我把“复制”这个语词用作印刷上的口头的或书写的语句,因为移动是根据“-- --··--”这个符号做出的,因为钢琴家的手指或他演奏乐谱的音调等的移动。)因此,如果我们教授一个人西里尔字母表,并且教他每个字母如何发音,如果我们给他一份用西里尔字母印刷的手稿,他按照我们教过的每一个字母的发音拼出来,那么毫无疑问,我们应该说,他是按照我们教给他的书面或口头字母表中的每一个语词的音而写出来的。这也是一种明确的阅读情况。(我们可以说,我们已经教过他字母表的规则。)

但是,我们看看,是什么使得我们说他根据字母表规则从这个印刷语句中得到了口语的语词?这难道不都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告诉过他这个字母以这种形式发音,那个字母以那个方式发音,并且他后来因此读出西里尔字母的语词?在我们看来,答案是:他一定以某种方式表明,他确实通过我们给他的字母表规则,从印刷的字过渡到口语。事例:

70)如果我们稍微改变我们的事例,假设此人不是通过转换流利地把它读出来,而是把它抄下来,如把粗体转换成斜体,通过这样,我们意指的东西会变得更为清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假定字母表的规则是通过印刷体给出的,并且斜体字母和粗体在平行栏给出。那么,我们应该这样设想从原型到复制品:复制的这个人不时地查找字母表上的每个字母,或者对自己说“现在小写的A是什么样的?”,或他试图使字母表形成思维图像,克制自己真的不去看它。

71)但是,如果他这样做,然后把“A”转换成“a”,把“B”转换成“c”,等等,又该怎样呢?难道我们不应该也把这个称作“阅读”或“引出”吗?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这样描述他的过程:如果我们没有像这样从左到右直接看的话,他也会如此:

不是从左到右地看,而是像这样看:

尽管在他实际查找字母表时,目光或手指平行地从左向右移动。然而,我们现在假设:

72)通过正常的查找过程,他把“A”转换成“n”,“B”转换成“x”,简单地说,他不是按照示意图来转换,像我们可以说这张示意图显示出简单的规律性那样。难道我们不能把这种情况也称为“引出”吗?

73)但假设他没有坚持这种转换方式。事实上他改变了这种转换方式,根据的却是一个简单规则:在把“A”转换成“n”之后,他把下一个“A”转换成了“o”,然后把下一个“A”转换成“p”,等等。

但在这个过程和根本没有任何系统产生转换的过程之间的明确界限在哪?现在,你可能反对“在71)这种情况下,你显然假设了他对表有不同的理解;他不是以通常的方式理解它”这种说法。但是,我们如何理解“以独特的方式理解这个表?”这句话。然而无论你想象的这个“理解”的过程是什么,它只是获取我描述的内在及外在过程与实际转换之间的另一个联系。事实上,这个理解过程显然可以根据71)中的图表得到描述,并且我们可以说在特定情况下,他这样看这个图表:

这样理解这个表:

并且这样转换它:

但这意味着语词“引出”(或“理解”)真的没有意指,因为通过对其意指进行跟踪,它似乎消失了?在70)这种情况下,“引出”的意指非常明显。但是我们告诉自己,这只是引出的一个特殊情况。对我们来说,引出过程的本质在这里穿着特殊的外衣,剥去它我们才能看见本质。那么,在71)、72)、73)中我们试图剥去“引出”的表面上的、独特的外衣,却发现,看起来只是外衣的东西却是引出的本质的一部分。(我们的行为看起来就像我们试图通过剥开洋百合的叶子发现真正的洋百合一样。)

“引出”这个语词的用法确实在事例70)中得到体现,即这个例子向我们展示了使用这个语词系列中的一个。并且对这个语词用法的解释就如对语词“阅读”或“受符号指引”的解释一样,主要包括描述展现个体特征的事例的选择,有些事例在夸张的意义上表现这些特征,其他的事例则在转换的意义上表现,某些系列事例则表现这些特征的消失。想象一下,有人要给你一个某个家族成员的面部特征的概念,他会通过向你展示一组家族成员肖像并且把你的注意力吸引到某些特定的特征上。他的主要任务包含对这些图像的顺序和排列进行恰当的处置,以使你能够看到某些影响如何逐渐改变该家族的这些特征,家族成员以何种独特的方式变老,哪些特征表现得最为强烈。

我们这些事例的作用不是通过非本质特征的面纱向我们表明“引出”“阅读”等的本质;这些事例不是对外部的描述,让我们可以猜测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显示其自身的内在的东西。我们更多地认为我们的事例在人们的心灵中间接意指某种图像或观念,它们暗示某种它们不能显示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会是这样:假设我希望某人产生独特的精神图像,这幅图像关于不允许其进入的十八世纪的房间。我因此采用下述方法:我让他从外面看被谈及的房子,我甚至带他进入同一时期的其他房间。

我们的方法纯粹是描述性的;我们给出的描述不是对说明的暗示。

II

1.每当我们看到熟悉的物体时,我们有熟悉的感觉吗?或者说我们经常有这种感觉吗?我们什么时候才有这种感觉?这有助于我们问下面这个问题:我们把熟悉的感觉与什么做比较?我们与其做出比较的东西是惊讶。有人可能会说:“不熟悉比熟悉中包含更多的经验。”

我们假设:A给B出示一系列对象。B将告诉A这个对象他是否熟悉。这个问题可能是“B知道这个对象是什么吗?”或“他认识这个独特的对象吗?”。

1)例如,A向B出示一系列仪器,如天平、温度计、光谱仪等等。

2)然后向B出示铅笔、钢笔、墨水瓶以及水晶透镜。

3)除了熟悉的对象,还向他出示了他认为“看起来它好像有某种用途,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用途”的东西。

当B认出某种东西是铅笔时会发生什么?

假设A向他出示了一个看起来像是棍子的东西。B用双手触摸这个东西,突然,它分开了,一个部分成了笔盖,另一个部分是铅笔。B说:“噢,这是铅笔。”他认出这个对象是铅笔了。

4)我们可能会说B一直都知道铅笔是什么样的;例如,他原本可以按要求画出来。他不知道给他的东西里有一根他本可以随时用来画画的铅笔。把这种情况与5)做个比较:

5)A向B出示一个倒着写在一张纸上的词。他不认识这个词,A把这张纸逐步翻转,直到B说:“现在,我看清了这个词是什么。它是‘铅笔’。”

我们可能会说“他一直都知道‘铅笔’这个语词的样子,他不知道当纸倒过来时,向他展示的这个语词看起来像‘铅笔’”。

在4)和5)这两种情况下,你可能会说这里掩盖了某些东西。但是这里要注意“掩盖”的不同应用。

6)比较一下:你读一封信并且对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不理解。你从语境中猜测它是什么意思,并且你能读懂了。你认出这个符号是e,第二个是a,第三个是t。这与语词“eat”被一块墨迹覆盖住这种情况不同,并且你只猜测“eat”这个语词必定在这里。

7)再比较一下:你看到一个语词且不能理解它。有人通过加一个破折号,或诸如此类的方法对它稍微更改。现在你能够理解它了。把这个更改与在5)中的改变比较一下,并且注意,当这个语词被倒过来时,你发现在它没有改变的地方有意义。即,有一种情况是,你说“在这个词被翻转时,我仔细地看着这个词,且我能看出这个语词没有变化”。

8)假设A和B之间的游戏就存在其中,B会说无论他是否认识这个对象,他都没有表明它是什么。假设在给他看一支他从未见过的温度计后,再给他看一支普通的铅笔。当他看到温度计时,他说他不熟悉这个东西,给他看过铅笔后,他说他知道这个东西。当他认出铅笔时,会发生什么?他一定会告诉自己,他没有告诉A,他看到的是铅笔?我们为什么会做这个假设?

那么,在他认出这个铅笔时,他会说出它是什么?

9)假设他对自己说“噢,这是铅笔”,你能把这种情况与事例4)和5)做个比较吗?在这些情况下,有人可能会说“他把这个当作铅笔”。[说出“这个”时指向那支被盖住的铅笔,并且说出“那个”时指向普通铅笔,这与事例5)类似。]

在事例8)中,铅笔没有变化,并且“噢,这是铅笔”这个语词没有指向样式,它和铅笔的相似性是B已经认出的。被问及“铅笔是什么?”时,B不会指向另一个作为样式或样品的对象,但会直接指向这个给他看的铅笔。

“但当他说‘噢,这是铅笔’时,如果他没认出那是什么东西,他如何知道它是铅笔?”这相当于是在问:“他怎么把‘铅笔’当作某种东西的名称的?”还有,他是如何识别它的?他说这个语词只是以特定的方式做出的反应。

10)假设有人给你看颜色并且问你它们的名称,你指向某个对象,说“这是红色”。如果你被问及“你如何知道这是红色”,你会如何回答?

当然存在下面这种情况,就是给B一个一般性的解释,假设,“我们会把人们能够轻松在蜡板上用来写字的东西称为‘铅笔’”。那么,A给B看了其他物体中的一个小的尖状物体,并且B说“噢,这是铅笔”,在思考之后“人们可以轻松地用它写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指引”产生了。在事例8)、9)中,没有产生指引。

现在,我们是否应该说他在看到不知道的工具之后再看这支铅笔会产生熟悉的感觉?我们想象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看到铅笔,微笑,并感到放松,并且他看到的对象的名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或来到他的嘴边。放松感不就是描述从不熟悉到熟悉的经验特征吗?

2.我们说在不同的情形下某人能体会到紧张和放松、费劲、压力及安宁等不同的感觉。一个人伸直一只手臂握住一个重量,他的手臂、他的整个身体处于紧张状态,我们让他放下这个重量,他的紧张缓解了;一个人跑步,然后休息;他认真思考欧几里得问题的解决办法,然后找到了,并且放松下来;他试图想起一个名字,并且在记起它时放松了。

如果我们问:“这些使得我们说它们是紧张及放松的所有情况的共同之处是什么?”

当我们试图记住一个语词时,是什么让我们使用“在记忆中寻找”这个表达式的?

我们问“在你的记忆中寻找一个语词和在公园中寻找你的朋友有什么相似之处?”这样一个问题,这样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什么?

其中一种答案当然是:描述一系列中间情况。有人可能会说与在记忆中寻找某个东西这种情况最类似的不是在公园里寻找朋友,而是,比方说在词典中寻找语词。并且人们可能又继续插入诸多情况。下面这个说法指出另一种相似性:“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开始不能写下这个语词,后来我们能写下来。”

现在必须指出的是,在我们试图回忆起某个表达式的情况下,当提示我们使用“寻找”“探寻”等语词时,我们不必知道这个相似性。

有人可能倾向于说“确实,相似性必定影响我们,否则我们不会使用相同的语词”。将这一陈述与下面内容做比较:这些情况之间的相似性为了使我们倾向于使用同一图像表达两者,必定会影响我们。这表明,某些行为必定先于使用这个图像的行为。但是,为什么我们称为“影响我们的相似性”的东西不应该部分或全部地存在于我们使用中的相同的图像中?并且为什么它不应该部分地或全部地存在于提示我们使用的相同的表达式中?

我们说:“这张图像(或这个表达式)不可抗拒地出现在我们心中。”那么,这难道不是一种经验吗?

我们在这里处理的这些情况,可以大致地说,一个语词的语法似乎暗示着某种中间环节的“必要性”,尽管事实上这个语词是在没有这样的中间环节的情况下使用的。因此我们趋向于说“一个人在执行命令之前必须弄懂该命令”“他必须知道他的疼痛在哪儿,才能指向它”“他要唱出一首曲子,那他必须先知道这首曲子”,以及诸如此类的。

我们问这样的问题:假设我已经向某人解释了“红色”(或者语词“红”的意谓)这个语词,给他展示各种红色对象,并且给出了该指示的说明。“现在,如果他理解了该意指,那么当我们向他要某种红色的对象时,他会把那个红色的对象给我”,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这似乎表明:如果他真的掌握了所有我给他看的对象的共同点,那他就会执行我的命令了。但是,这些对象的共同点是什么呢?

你能告诉我浅红色和深红色之间的共同点吗?把它与下面这种情况做比较:我给你看两张不同景致的照片,在这两张照片中,除许多其他对象外,还有灌木的图像,并且在两张照片上它们完全一样。我要求你“指出这两张照片中的共同点”,作为回应,你指向这个灌木。

假如,我给某个人两个内部有不同东西的盒子,并且说“两个盒子共同的对象被称为烤叉”。他把两个盒子中的东西进行分类,直到他找到它们的共同点,这时,我们可以说,他通过这种方法得到了清晰的说明。或者,我做出这个解释:“在这两张图片中,你看到许多颜色的色块;在两张照片中你发现一个被称为‘紫红色’的颜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看到这两幅照片之间共同的东西,他就能够把紫红色对象拿给我,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还有一种游戏,我通过给某个人看不同的东西来向他解释“w”这个语词。对它们来说,共同的东西就是“w”的意指。我先给他看两本书,并且他自问:“‘w’意指书?”然后我指向一块砖,他思考:“也许‘w’意指‘平行六面体’。”最后我指向正在燃烧的煤,于是他对自己说:“噢,它意指的是‘红色’,因为所有对象都有某种红色的东西。”想一想这个游戏的另一种形式会很有趣,这个人在每个阶段都会画出或描绘出他认为我意指的东西。这个版本的游戏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在某些情况下,他要画的东西是很明显的,例如,当他看到我给他看的东西都带有某个特征(且他画出的这个特征)的时候。另一方面,如果他认出每个对象都有某种红色的东西,他应该画什么呢?红色色块?且它们是什么形状的以及它们颜色的深浅如何?这里,我们必须制定一个规矩,假设,画边缘粗糙的红色色块不用来意指那些共有粗糙边缘的红色色块的对象,而只是红色的东西。

如果你指着不同形状的红色色块,问一个人:“这些东西有什么共同之处使你称它们为红色?”他会倾向于回答:“你没看到吗?”这当然不会指出它们共有的元素。

有几种情况,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我在解释“给我拿来x”时所指的各种对象之间的共同点,他就无法执行这项命令,比方说,“给我拿来x”这一形式的命令。并且“看到它们共有的东西”在某种情况下存在于指向它的时候,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比较之后,让一个人的目光停留在一个有色的斑块上,并对自己说“哦,他的意思是红色”,或者同时浏览各种物体上的所有红色斑块,等等。另一方面,在有些情况下,没有一个过程可以与“看到共有的东西”这个媒介相比较,尽管这时我们应该说:“如果在给他看过这些东西之后,他给我拿来另一个红色对象,那么我会说他看到了我展示给他的那些对象的一般特征,我们仍然使用这个短语。”执行这个命令现在成为他理解我们所意指的东西的共同之处的方式。

3.“你为什么把所有这些不同的经验称为‘紧张’?”“因为它们有共同的东西。”身上的和精神上的紧张有什么共同点吗?”“我不知道,但是它们之间显然有些相似之处。”

那你为什么说这些经验有某种共同点呢?难道这个表达式只是把当前的情况与那些我们本来说两个经验有某种共性的情况相比较?(因此,我们可能会说愉悦和恐惧的经验有共同的心跳感觉。)但是,当你说这两个紧张的经验有某种共性时,这些都只不过是用语词来表达它们是相似的。那么,说这个相似性在于共有元素的出现相当于没有给出解释。

再有,我们是否可以说,当你比较这两种经验时,你有一种相似的感觉,并且这使你描述这两种经验时都使用了相同的语词呢?如果你说你有相似的感觉,我们就问几个有关它的问题:

你实际上什么时候有这种感觉的?因为我们认为将两种经验进行比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活动:在哪里有这种感觉的?因为,我们称比较这两个经验是非常复杂的活动:也许你在心里把它们称为两个经验,并且想象着的身体紧张和精神紧张,都是想象过程,并且不是时间上状态的统一。那么自问:在这个过程中,在哪个时间点上你有相似的感觉?

“但如果我们没有与这种相似之处有关的经验,我不会说它们是相似的。”但是,这种经历必定会成为你称为感觉的东西吗?我们暂时假设,它是语词“相似”向你展示的经验。你会称它为感觉吗?

“但是,没有相似性的感觉吗?”我认为有些感觉可以被人们称为相似的感觉。但如果你“注意到相似性”,你就不会始终有这样的感觉。如果你这么做的话,你就会有一些不同的经历。

a)有一些经验,人们很难区分。例如,两个长度、两种颜色几乎完全一样。但如果我问自己:“这种经验包含奇特感觉吗?”我不得不说它当然不是由这样的单独的感觉描绘其特征,该经验的最重要部分是让我们的目光在两个对象之间移动,先专注在一个对象上面,然后专注在另一个对象上面,也许说出表达怀疑的语词,摇摇你的头,等等。人们可能会说,在这些多种多样的经历之间,几乎没有给相似的感觉留下任何空间。

b)与这种情况比较一下:在区分这两个对象上不觉得有任何困难。假设我说:“我看见两个颜色相近的花圃,我在这里看不见任何强烈的颜色对比。”这里的经验可能就是人们描述为目光从一个到另一个的移动。

c)我听到一首变奏曲,有关主旋律的,并且说:“我还是看不到这个变奏曲是如何变化的,但是我察觉到某种相似性。”在某个发生变化的点,或是在某个关键的转换点,我有过“知道我在变奏曲中的位置”的经验。并且这个经验可能还包含这个变奏曲中的相关位置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或者我做出一个与在那个位置时相同的手势,等等。

“但当两个颜色相近时,相似性的经验确实应该存在于注意到它们之间有相似性的地方。”但接近蓝色的绿色类似于接近黄色的绿色吗?在某种情况下,我们会说它们相似,并且在其他情况下,我们说它们有很大的不同。这样说正确吗?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注意到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关系?假设我观察到一种材料的颜色发生变化:接近蓝色的绿色逐渐变成纯绿色,变成接近黄色的绿色,变成黄色,以及变成橙色的过程。我说:“从接近蓝色的绿色到接近黄色的绿色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因为这些颜色相似。”但难道不是有相似的经历才能这样说吗?这个经验可能是这样:看到两个颜色,并且说它们都是绿色。或可能是这样,看到颜色从一个颜色的尽头到另一个颜色以被描述的方式转换,并且根据某些经验,人们可能称注意到蓝绿色和黄绿色之间如何彼此相近,并与蓝绿色和橙色做比较。

“相似”这个语词的意义形成了一个大家族。

我们之所以在心理和生理上使用“紧张”这个语词,是因为它们之间有相似的地方。你会不会说我们是在浅蓝色和深蓝色的意义上使用蓝色这个语词,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相似性?如果有人问你:“你为什么也称它为‘蓝色’?”你会回答说:“因为这也是蓝色。”

有人可能给出这样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你称“蓝色”为两种颜色之间的共同点,并且如果你称“紧张”是两种紧张经验之间的共有东西的话,那么说“我把它们都称为‘紧张’,因为它们有某种相似性”是错误的,而你不得不说:“我在这两种情况下使用语词‘紧张’,因为两种情况都有紧张出现。”

现在,我们应该如何回答“浅蓝色和深蓝色之间有什么共同点?”这个问题乍看起来答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它们都是蓝色。”但这种回答实际上是重言式。因此我们自问:“我指向的这些颜色之间共有的东西是什么?”(假设一个是浅蓝色,另一个是深蓝色。)对该问题的回答实际上应该是:“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游戏。”它取决于我是否应该说它们有某种共有的东西,并且它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A给B看不同的颜色样品,并且问B它们的共同点是什么。B要通过指向特定的纯粹的原色做出回答。因此,如果在B面前A指向粉色和橙色,那B便指向纯红色;如果A指向两种呈绿色的蓝色,那么B就要指向纯绿色和纯蓝色;等等。在这个游戏中,如果A给B看浅蓝色和深蓝色并且问它们的共同点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他指向纯红色和纯绿色,回答将是它们没有共同点。但是,我可以很容易地想象这样一种情况:我们说它们有某些共同点,但我们不想说出共同点是什么。一方面,红色与绿色有共同的名称,另一方面,黄色和蓝色有共同的名称时,设想一下语言(文化)的用途。例如,假设有两个种姓,一个是贵族种姓,穿着红色和绿色的长袍;另一个是平民,穿着蓝色和黄色的长袍。黄色和蓝色始终指向平民色,绿色和红色则指向贵族色。当被问及红色和绿色有什么共同点时,两个部族的人会毫不犹豫地说它们都是高贵的。

我们也可以很容易想象一种语言(这也意指一种生活方式),其中浅蓝色和深蓝色没有共同的表达式,其中前者我们称为“剑桥”,后者我们称为“牛津”。如果你问使用这种语言的人“剑桥”和“牛津”的共同点是什么,他会倾向于说“没有”。

A给B看两幅图画,图画是颜色斑块的组合。当被问及这些图画的共同点是什么的时候,如果两者都有红色斑块,他指向红色的样品,如果两者都有绿色的斑块,他指向绿色样品,等等。他以不同的方式向你表明,他可以使用相同的回答。

考虑一下这个句子:“我通过‘蓝色’意指这两个颜色共有的东西。”现在,难道人们有可能不理解这个解释吗?例如,命令他拿来另一个蓝色的东西,他圆满地执行了这个命令。但是,也许他会拿来红色的东西,并且我们趋向于说:“他似乎注意到了我给他看的样品与那个红色东西之间的某种相似性。”

有些人唱出在钢琴上弹出的音,他经常唱这个音的五度音。另一方面,回答以下这个问题我们会感到很尴尬:主音和五度音有什么共同点?当然,说“它们有某种类似”,这不是回答。

我们在这里的任务之一是给出“某个”这个语词的语法的一个图像。

说我们使用语词“蓝色”意指“所有这些颜色共有的东西”,通过其自身表达的不过是我们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使用语词“蓝色”。

“他看到所有这些颜色的共同之处”这个短语,可能指向各种不同的现象,换言之,各种各样的现象被当作“他对……的理解”的标准使用。或者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当被要求拿来另一个蓝色的东西时,他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当我们给他看不同的蓝色样品时,纯蓝色的斑块可能出现在他头脑中;或者他可以本能地把他的头转向那些我们没有给他看的蓝色样品;等等。

现在,我们说精神紧张和身体紧张是在与语词“紧张”相同的意义上还是不同(或‘略有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存在着我们不应该怀疑这个回答的诸多情况。

4.某个人学过语词“较深”和“较浅”的使用。比如,他能执行“给我画一个颜色比我给你看的这个更深的颜色块”这样的命令。假设我现在对他说:“听这五个元音字母a、e、i、o、u,并且按照它们声音的深浅程度排列。”他可能只是看看这个难题且什么都不做,但是他现在可以以某种次序(多数为i、e、a、o、u)排列这些元音字母。现在,人们认为这些原因必然能在人的心中唤起一些颜色,当听到某个元音时某种颜色便出现在人们的脑海中,然后他根据它们的深浅程度来安排这些颜色,并且告诉你相应的元音字母的次序。然而实际上这不会发生。人们在没有看到任何颜色出现在其脑海中的情况下,“根据元音字母的深浅度安排它们的次序”。

现在,如果他被问及u是否“真的”比e更深,他几乎会肯定地回答:“它不是真的颜色深,而只是给我们一种它颜色深的印象。”

但如果我们问他“究竟是什么使你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语词‘更深’?”会怎么样?

再有,我们可能试图说“他必定看到了在两种颜色之间及在两个元音字母之间的某种共有的东西”。但如果他不能明确指出这个共有的元素是什么,那么就留给我们这样的事实,在这两种情况里,他是被提示使用“更深”“更浅”这两个语词的。

注意“他必定看到了某种东西……”这种表达方式。当你这样说的时候,你并非意指从过去的经验中你得出他可能确实看到了某种东西,以及这就是为什么这个语句对我知道的东西没有增加任何东西,并且事实上仅表明描述它的语词的不同形式。

如果有人说:“我确实看到某种相似性,只是我不能描述它。”我要说:“这本身就是在描述你的经验特征。”

假设你审视两张面孔,并且说:“它们相似,但我不知道它们相似之处是什么。”假设过了一会儿你说:“现在我知道了,它们的眼睛有相同的形状。”我会说:“你现在对于它们相似的体验不同于在你看到相似性而又不知道是什么的时候它所包含的东西。”现在回到这个问题:“是什么让你使用语词‘更深’……?”回答可以是:“没有什么让我使用‘更深’这个语词。更为重要的是,当把这个语词用于颜色时,我会在某种情况下倾向于用相同的音调,也许还有同样的面部表情及手势使用这个语词。”当我们说“深深的悔恨”“深沉的声音”“深深的水井”时,更容易看到这一点。有些人能够分辨出一周内的胖和瘦的天数,并且在他们把一天设想为胖的体验时,他们就与表达胖的及舒适的手势一起使用这个语词。

但你可能要说这个语词和姿势的使用不是他们最初的经验。他们先把这一天设想为是胖的一天,然后他们才用语词或手势表达这个概念。

但你为什么使用“他们必须”这个表达式?你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你称为“这个概念,等等”的经验吗?因为如果你不知道,难道不是语言的偏见使你说“他必须先有一个概念……等等吗”?

相反,你可以从这个事例及其他事例中知道存在着某些情况,我们可以通过语词或手势表达它之前的情况,称“注意,看到,想象某某为事实”为特定的经验,并且存在着其他情况,我们谈论想象的体验,我们必须把这个语词应用于使用某种语言、手势等的经验上。

当这个人说“u不是真的颜色比e更深……”时,重要的是,他的意思是在不同的意义上表达“更深”这个语词,一方面是人们在谈论一种颜色比另一种颜色更深,另一方面指的是一个元音的音调比另一个更低沉。

假设我们已经通过指向这些颜色的色块教会了一个人理解语词“绿色”“红色”“蓝色”。我们已经教会他在听到命令“给我某种红色的东西!”时就给我们取回某种颜色的对象,以及从一堆不同颜色的物体中挑选出对象,如此等等。假设我们现在给他看一堆树叶,这堆树叶中有些略带红褐色,其他的则略带葱黄色,并且给他“把红色叶子和绿色叶子分成两堆”这个命令。他很有可能会把葱黄色的叶子和红褐色的叶子分开。现在,我们是否应该说,我们在这里已经是在与前面的例子中相同的意义上使用语词“红色”和“绿色”?对于采纳后一种观点,人们会给出什么样的理由?人们可能会指出,在被要求涂出红色色块的时候,人们当然不会涂出略带红的褐色,并且因此人们可能会说在这两种情况下“红色”意指某种不同的东西。但是,我为什么不能说它始终只有一个意指,当然,只是根据不同情况使用?

这个问题是:我们是否通过一个说明来补充我们有关该语词两个意谓的陈述,在这种情况下它是这个意谓,在其他情况下有那个意谓?作为一个词有两个意谓的标准,我们可以利用给予一个词两个解释这个事实。因此,我们可以说语词“Bank”有两个意指:在一种情况下,它意指这样一种东西(比方说,指向河岸);另一种情况下,意指另一种东西(指向英格兰银行)。现在,我要指出这些词使用的范例。有人可能会说:“语词‘红色’有两个意指,因为在一种情况下它意指这个(指向浅红色),另一种情况下意指那个(指向深红色)。”换言之,如果在我们的游戏中使用的“红色”这个语词仅有一个实指定义;另一方面,人们可能会想象一种语言游戏,其中有两个语词,假设是“红色”和“淡红色”,它们通过实指定义得到说明,第一个指向深红色对象,第二个指向浅红色对象。到底是给出了两个解释还是仅给出一个解释取决于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的本能反应。他对一个人说:“给我某种红色的东西!”那个人可能不这样做,而只是拿来在近似于他指明的某种颜色域内的对象。我们可能说,这个人“没有看到所有不同红色之间共有的东西”。但是,请记住,我们的唯一标准是我们已经描述过的行为。

A已经给B演示了“较浅色”和“较深色”这两个语词的使用方法,已经给B演示了许多颜色的对象,并且也给他说明了人们常说的这个颜色比那个深的意义,训练他如果听到命令“把某个颜色比这个深的东西拿来”就拿来一个东西,以及通过表明它比某个样品更深或更浅来描述对象的颜色,等等。现在,命令B把一系列的对象记下来,按照它们的深浅程度安排好次序。B根据书的颜色深浅摆放一排书,写下一系列动物的名称,以及按照u、o、a、e、i这个次序写下五个元音字母。我们问他为什么写下后一个系列,他说:“嗯,o的颜色比u的浅,并且e的比o的浅。”我们惊讶于他的态度,并且也承认他的话确实有些有道理。也许我们会说:“可是你看看,e的颜色比o的更浅,不同于这本书的颜色比那本书更浅。”但是他可能耸耸肩说:“我不知道,但是e的音调比o的浅,不是吗?”

我们可能倾向于把这种情况视为某种异常情况,并且说:“他必定有某种器官,他用这个器官把有颜色的东西和声音感知为较深色的和较浅色的。”因此,“较浅色”和“较深色”这两个语词对他来说有着与我们所理解的不同的意义,并且如果我们试图把我们的观念表达(非常)清楚,其结果是:正常人在一个设备上记录视觉对象的颜色的深浅度,并在另一个设备上记录声音(元音)的高低,人们可能会说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用眼睛感知某些波长的光束,用对温度的感觉感知另一范围内的波长。(在这个意义上,正如摄影底片可能显示波长的记录,我们在感知波长时使用了两个感觉器官。)

这大概就是在我们以下观念背后的图像:B一定“理解”了“较深色”和“较深色”这两个语词,且他理解的与普通人理解的不同。另一方面,我们并不知道事例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仪器,而关于这个仪器的存在只不过是一种假设。并且事实上,在我们说“B一定对这个语词有不同的理解”已经向我们表明这个语句(实际上)表达了我们决意观察我们已经在这个语句中勾画出的图像之后所观察到的现象。

“但是,在他说e的颜色比u的更浅时,他确实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了‘较浅色’。”它的意谓是什么?你在他使用该语词的意义和该语词的用法之间做出区分了吗?就是说,你是否想说,如果某个人像B一样使用这个语词,还有其他的不同,而且这种不同还存在于使用这个词的心理过程?或者你想要说的是否是“较浅色”的用法确实与他把它用于元音时不同?

现在,在你指出这个特殊差异时,这些用法就与你在上面所描述的东西不同,事实是这样吗?

如果有人说,“确实,如果你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使用‘红色’这个语词”,同时指向我称为红色的这两个颜色块怎么办?我应该说:“这是浅红色,另一个是深红色,但为什么我必须要讨论这两个不同的用法?”

当然,在我们把“较浅色”和“较深色”用于有颜色的对象这一游戏中的部分,和我们把这些语词用于元音的部分,指出两者中的不同是很容易的。在第一部分中,把两个对象并排放在一起比较,并站在其中一个对象的角度看另一个,看到另一个对象涂的颜色比给定样品的更深或更浅;在第二个部分中,通过眼睛无法比较,因为没有涂色,等等。但是,当指出这些不同时,我们仍然可以自由谈论同一个游戏(就如我们刚才所做的那样)的两个部分,或者两个不同游戏中的两个部分。

“但难道我没察觉较浅色和较深色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不同于元音e和u之间的关系,就像另一方面我觉察到u和e之间的关系同e和i之间关系相同一样?”在明确的条件下,我们更愿意在其中讨论不同的关系,在其他情况下谈论相同的关系。人们可能会说:“这取决于人们如何比较它们。”

我们问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应该说箭头←和↑指向同一方向还是不同的方向?”乍看起来,你可能倾向于回答:“当然,它们指向不同的方向。”但是要这样看这件事情:如果我看向镜子,看到我脸的映像,我可以把它当作看到我自己头的标准;另一方面如果我在其中看到后脑勺,我可能说“我看到的不可能是我的头,而只是朝相反方向看的人的头”。现在,这就导致我说,如果箭头和箭头在镜子中的映像,当它们指向对方时,它们有相同的方向,并且当其中一个箭头指向另一个的尾部时,它们的方向相反。想象一下这种情况,教一个人语词“相同”在“相同的颜色”“相同的形状”“相同的长度”这些情况中的一般用法,也教他语词“指向”在这样的“箭头指向树”语境中的用法。现在,我们给他看两个指向对方的两个箭头,以及一个跟着另一个的两个箭头,并且问他在这两种情况中,他会在哪种情况下使用短语“这两个箭头指向同一方向”。是不是很容易想象,如果某一应用在他心里占据上风,他就会倾向于说↑和←这两个箭头指向的是“同一方向”?

当我们听到全音阶时,我们倾向于说每7个音符之后相同的音符又出现了,并且如果问一个人为什么他称那个音符为相同的音符,他可能回答:“噢,它是一个c。”可是,c不是我听到的音,因此我再次问他:“你把这个音称为c,这是为什么?”并且这个回答似乎是:“噢,你没听出其实它们是同一个音,只是高了一个八度吗?”这里,我们也可以想象,当使用颜色、长度、方向等时,我们把语词“相同”的用法教给某个人。现在,我们为他演奏全音阶,并且问他是否一次又一次地听到相同的音符,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想象几种回答。

如果我们对两个人A和B做这个试验,并且A把“相同的音符”这个表达式仅用于第八音上,B把它用于全阶第五音和第八音上,我们是否有理由说当我们给他们演奏这个全音阶时,这两个人听到的是不同的音?如果我们真的这么说,我们就会明白,除了我们观察到的一种情况,这两种情况之间还存在其他的差异。

5.所有在这里讨论的问题都与这个问题相关:假设你训练某个人按照这个形式规则一直写下比前一个数大n的数。(这个规则缩写为“加n”。)这个游戏中的数是一组竖线如|、||、|||等。我所说的训练游戏,当然是对其给予一般性的解释及将其作为事例。这些例子取自一个范围,比方说,在1和85之间。我们现在给一个小学生一个“加1”的命令。过一段时间后,我们观察到,100以后,他总是加2;300以后,他总是加3。我们问他:“我不是告诉你一直加1吗?看看你在到100之前做的!”假设这个学生指向数字102、104等,并说:“噢,我在这里不是这样做的吗?我以为这就是你要我做的。”你看,我们在这里就不会再继续说“但是,你没看到……?”,我们再次向他指明我们的规则和我们给他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说这个人顺理成章地理解(解释)这个规则和我们给他的例子,就如同我们应该理解这个规则(和例子)告诉我们的一样:“100之前的加1, 200之前的加2,等等。”

(这就类似于这种情况,一个人天生就是从相反的方向看指示手势,并对此做出反应,且此处理解与反应有相同的意指。)

“我认为你要说的是这个意思,为了正确地遵循‘加1’这个规则,每一步都需要一个新的领悟、直觉。”但是,正确遵循规则意指什么呢?何时及如何决定在某个确定的点采取哪一步骤是正确的?“在每一点的正确步骤都与规则一致,就像它企图、打算的那样。”我认为这个观念是:当你给出规则“加1”并且意指它时,你打算让他在100之后写101,在198之后写199, 1040之后写1041,如此等等。但是,当你给他这个规则时,你是如何做这些有意谓的(我认为它们是无限数)行为的?或者这是对它的歪曲?并且你会说仅有一个有意谓的行为,而所有其他行为,或者它们中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依次发生的吗?但是,问题不就是:“从一般规则中得出的是什么?”你可能会说:“确实,我知道在我给他规则时,我的意思是让他在100之后继续写101。”但是在这里你被语词“知道”的语法误导了。知道这一精神行为是通过从100过渡到101的那一刻吗?换言之,某些行为就像你对自己说“我想让他在100之后写101”,在这种情况下,问问你自己,在你给他规则时,你做出了多少这样的行为,或者你了解了某种安排?那么,只有经验才能告诉我们它是用来做什么的。“但是,如果有人问你应该在1568这个数字后面写哪个数字,你应该回答‘1569’。”我敢说你会,但是你如何确定是它呢?你的观念实际上是,在这个意指的神秘行动中,你莫名其妙地做出了这个实际上没有做出的过渡规则。在到达那里之前,你跨过了所有的桥梁。这个奇怪的想法与语词“to mean(意指)”的特殊用法有关。假设我们的人写到100,并且在其后继续写102,那么我们应该说:“我的意思是让你写101。”现在,语词“to mean”的过去时态表明,意指在该规则被给出时,就已经执行了一个特定的意指行为,尽管事实上这个表达没有提及这类行为。过去时态可以通过把该语句转换成“如果你问我在我想你在这个阶段做什么之前,我就应该说……”这种形式。但这只是你本来想那么说的假设。

为了把这一点弄得更清楚一些,考虑一下这个例子:有人说“拿破仑于1804年加冕”。我问他:“你是说那个赢得奥斯特里茨战役的那个人?”他说:“是的,我指的就是他。”这是否意味着,在他“意指他”时,他在某种程度上认为拿破仑赢得了奥斯特里茨战役的胜利?

这个规则的意思是,“让他在100后接着写101”这个表达式使得这个规则得以出现,就如它所意指的那样,这预示着所有根据它做出的移位。但是这个移位幽灵的假设没有让我们更进一步,因为它没有在它和实际的移位之间架起桥梁。如果仅有规则的语词不能预见未来的移位,那么伴随这些语词的任何精神行为也不能。

我们一次又一次地遇到这个奇怪的行为,有人可能会这样称呼它,该精神行为能够在我们到达之前就过桥。每当我们试图思考有关思维、希望、期望、相信、了解这些概念时,试图解决数字问题、做数字归纳等时,这个麻烦就会出现。

当我们在特定的系列点上使用规则不是洞见,而是直觉的行为。把它称为决定行为就不混乱了,尽管这也是容易误导人的,因为没有什么东西像决定行为一样必定发生,可能除了单纯的书写行为或言说行为。并且我们在这里以及在近千种类似的情况下倾向于犯的错误,被我们在这个语句“不是洞察行为使我们使用这个规则”中使用的“to make”贴上标签,因为有种观念,即“有些事必定让我们做我们所做的事”。并且这里再一次把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混乱联系起来。我们没有理由像我们现在这样遵循规则。原因链结束了。

现在,比较这些语句:“确实,它正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加1’这个规则,如果在100之后你继续写102、104等。”并且“确实它正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较深的’这个语词,如果在把它应用于颜色块上之后,我们把它应用在这些元音字母上”。我会说:“这取决于你称什么为‘不同意义上’。”

但是,我当然会说,我会把“较浅色”和“较深色”应用于元音字母称为“该语词的另一个意义上的用法”;并且,我也应该以101、102等这种方式继续写“加1”这个系列,但不是——或者不必要——证明精神行为合理的其他东西。

6.有一种普遍的思维疾病,它总是寻求(或发现)被称为精神状态的东西。这是人们一切行动之后的心理状态。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来自这种状态。因此,有人说:“时装之所以改变,是因为人们的品味变了。”但是,如果裁缝今天设计了一款服饰不同于他一年前设计的,那么,所谓其品味的改变难道不能够部分地或全部包含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吗?

这里我们说:“可设计一个新的样式确实不是一个人的审美趣味在其自身中的改变,并且说出一个语词不是意指它,并且假设我并不是对信仰信以为真;一定存在着感觉、精神行为,伴随着这些界限和这些语词。”并且我们给出的这样说的理由是人们当然能够设计新的款式而又没有改变他的审美趣味,假设他相信某种东西却又不是对它信以为真,等等。这显然是真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在某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审美趣味的改变的区别性特征不仅仅在于人们设计出新的款式,审美趣味的改变必定是我们头脑中某处区域的改变。

换言之,我们不把“审美趣味”这个语词当作感觉的名称。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在过于简单化方面表达我们语言的实践。当然这是哲学问题普遍的产生原因。(事物的特性是事物中的成分,美性是美的成分,就像酒精是酒的成分。)

在处理我们的问题时,认为感觉与有某种审美趣味的感觉特征,改变人的审美趣味,意指人们说的东西等相似,面部表情(手势或声音的音调)特征对同一审美趣味和事件来说是有利的。如果有人反对,说感觉和面部表情不能比较,因为前者是体验而后者不是,那么让他考虑一下肌肉、肌肉的运动感觉及触觉经验与手势和面部表情之间的密切关系。

7.那我们认真考虑一下这个命题:“相信某事不能说你相信它,你必须带着特定的面部表情、手势及声调说它。”现在,毫无疑问,我们把某种面部表情、手势等,作为信仰表达的特征。我们展示出“信仰的基调”。然而,每当我们讨论“信仰的基调”时,很明显这个信仰的音调并非始终存在。你可能会说:“正是这样”,“这表明,还有某种其他的东西在这些手势等的背后,那才是真正的信仰,而不仅仅是信仰的表达”。“没什么”,我应该说,“在不同的情况下,许多不同的标准把相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和不相信你所说的那种情况区分开来。”可能存在这种情况,除了那些与手势、音调等紧密相连的东西,感觉的存在把你所说的有意谓的东西和没有意谓的东西区分开来。但是,有时对这两者的区分并不是在我们说话时发生的,而是许多前后不同种类的体验和行为。

要理解这一系列的情况,认真考虑一下面部表情的类似情况还是有益的。有一系列友善的面部表情,假设我们问:“友善的面部表情的特征是什么?”首先人们可能会认为,存在某种人们可能称为友善特质的东西,每一种友善特质都使面部看起来友善到某种程度,并且许多的特质出现时构成友善表情。这个说法似乎暗示我们谈到“友善的眼睛”“友善的嘴”等等。很容易看到,我们说使脸看起来友善的同样的眼睛,并未看起来友善,前额上的皱纹、嘴角上的线条等看起来并不友善。那么,我们为什么说是这些眼睛看起来友善呢?说它们让脸部变得友善不是错误的吗?如果我们说它们是在“某些情况下”才是这样的,那么,我们为什么在其他人中挑选?回答是,在一系列友善面孔中,存在着人们可能称为主要分支的东西由某种类型的眼睛、或者是由某种类型的嘴部来描述其特征;尽管在不友善面孔系列中我们遇到了在它们并未使不友善缓和下来的同样的眼睛。还有一个事实,当我们遇到友好的面部,我们的注意力,我们的目光都会被吸引到友好面部的具体特征,“友善的眼睛”,或者“友善的嘴”,等等,并且没有停留在其他特征上,尽管这些也是形成友善表情的原因。

“但是,在表达某物和意指它,以及在表达它而又没有意指它之间存在什么不同吗?”在他表达它时,不必存在不同,并且如果有,根据环境的不同,这个差异可能是各种各样的。它并非源自这个事实,存在着我们称为眼睛的友善表情和不友善表情的东西,必定存在友善的眼睛和不友善的脸之间的差异。

有人可能会忍不住说:“不能把这个特征说成是使面部看起来友善,因为它可能被另一特征掩盖。”并且这就像说“带有确信的语调说,不能被看作是信念的特征,因为它可能被伴随它的体验所掩盖”。可这两个语句都不是正确的。确实,这张脸上的其他特征会夺走这对眼睛上的友善的特征,可是在这张脸上,眼睛是显著的友善特征。

“他说了它,并且意指它”这样的短语才是最容易误导我们的。比较“见到你我会很高兴”和“火车3点30分出发”这两个语句的意谓。假设你对某个人说过第一个语句,并且之后你被问到“你指的是它吗?”,那么你可能就会想到你说它时的感觉、经验。并且相应地,你在这种情况下会更愿意说:“难道你没看到我意指这件事吗?”假设,另一方面,在给某个人“火车3点30分出发”这个信息之后,他问你:“你是意指你的这句话吗?”你可能倾向于回答:“当然,我为什么不能意指它?”

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更多认为我们所说的意指的感觉特征,而在第二种情况中则不是。再比较一下在这两种情况中对谎言的体验。第一种情况,我们会更愿意说,谎言是说我们做了但却没有恰当的感觉,甚至是带有相反感觉的东西。如果在我们给出火车信息上说谎,在我们给出这个信息而不是那些真实可靠的信息时,我们就可能会有不同的经历,但是,这里的不同不是缺乏独特的感觉,也许就在于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甚至在说谎时,也可能对一个人所说的意指的特征有着非常强烈的体验——在某种情况下,并且也许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指向这个经验说,“我意指我说过的”,因为某些东西可能为这些经验提供谎言这种情况并未出现在问题中。因此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更愿意说:“意指我所说的”意指在我说它时有如此这般的经验。

如果我通过“对……信以为真”意指一个行动、过程,在我说我相信时正在发生的,我可以说,确信是某种类似或与表达信仰一样的东西。

8.考虑一下这个反对意见会很有意思:如果我说“我相信天会下雨”(意指我说的东西),有人想要对不理解英语的法国人解释我相信的是什么东西。这个法国人应该知道我相信什么,如果你告诉他我使用的确切的语词,或者说“Il croit‘天要下雨’”。现在,很明显,这不会告诉他我相信的东西和合乎逻辑的推论。你可能会说,我们未能将最本质的一点传达给他,我相信实际是精神行为。可回答是,即使我的话有各种经验伴随,并且如果我们本可以传递这些经验给这个法国人,那么,他仍然不知道我相信的东西。因为,“知道我相信的东西”就不意指:在我说的时候,感受我所做的;就像在我下棋的时候,我知道我打算做什么并不意味着下棋时我确切地知道我的心理状态。尽管同时在某种情况下,知道心理状态可能会给你提供有关我的意图的确切信息。

我们应该说,如果我们把我的话给他翻译成法语,我们就已经把我相信的东西告诉了这个法国人。并且可能是,在我说出我相信的东西时,我们没有告诉他——甚至是间接地告诉他发生在“我身上”的事。相反,我们给他指出一个语句,这个语句在他的语言中与我的语句在英语中有着相似的地位。再有,有人可能会说,至少在某种情况下,我们本可以更确切地告诉他我相信的东西,如果他在国内用英语,因为那样,他会确切地知道当我说出这句话时发生的事。

我们以其指向某种行动,给定某种情况下的心理状态这种方式使用“意指”“相信”“想要”这些语词。因为通过“将死某人”这个表达式,我们指向抓到对方的王这一行为。另一方面,如果某人玩象棋,假设是一个儿童,他把几个棋子放在棋盘上,并且完成了拿到王的动作,我们不该说这个儿童已经将死了任何人。并且,这里人们可能认为把这种情况与实际将死区分开的是这个儿童心里发生的事。

假设我在下象棋,并且某人问我:“你要将他?”我回答:“是的。”并且他现在问我:“你怎么知道你要将他?因为在你下棋时你知道的是发生在你内心的事?”我可能回答:“在这些情况下,这就是要将他。”

9.对“意谓”适用的东西同样适用于语词“思考”。我们经常发现如果我们不敢大声地对自己说,就不可能思考,并且没人要求描述在这种情况下伴随着“说”或“思考”发生的事,并且我们的许多常用短语的用途是相同的。认真思考一下这些例子:“想好再说!”“他不假思索地说”“我说的没有完全表达我的思想”“他说的和想的完全相反”“我说没有一点意思”“法语按照我们认为的顺序使用它的语词”。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有什么事物与所说的对应,那可能就是像音调、单色的变化,重音,以及所有类似于表达手段的东西。这其中,像音调和重音,由于明显的原因,没人会称其为说话的伴奏;并且这样的表达手段,如可以认为其伴随语言的面部表情或手势,没人会考虑称其为思考。

10.我们回到对有颜色物体使用“较浅色”和“较深色”及元音字母的例子。我们会给出我们在这里有两个不同的用法的原因,但这并不是:“我们不认为语词“较浅色”和“较深色”实际上应用于这些元音字母之间的关系,我们只是感觉到声音与更深及更浅颜色之间的关系。现在如果你想要理解这是哪种感觉,那么就设法想象如果没有先前你要求某人“根据它们的深浅度,说出元音字母a、e、i、o、u的次序”所做的介绍。如果我这样做了,我当然会以不同于我说“把这些书按照它们颜色的深浅度摆放好”的语调说出它;就是说,我应该迟疑地说出它,以一种类似于“我想知道,你是否理解了我”的语调。并且它如果有什么的话,是在描述我的感觉。且它给我带来下面的要点:当某人问我“那边的书是什么颜色?”,并且我说“红色”,那么他问“是什么使你称这个颜色为‘红色’?”,大多数情况下我得说:“没什么让我称其为红色;就是,没有原因。我只是看了它一眼,并且说‘它是红色’。”那么有人可能倾向于说:“当然,这不是全部发生的事;因为我可以看一眼颜色并且说出一个词,但其仍不是颜色的名称。”那么,有人可能倾向于继续说:“当我们发语词‘红色’的音时,同时也是在给我们审视的颜色命名,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发生。”但与此同时,问:“你能描述你意指的方式吗?”人们不准备给出任何描述。假设我现在问:“无论如何,你是否记得每当你在前面的场合给颜色命名时,颜色的名称都会以那种特殊的方式出现在你心里?”他必须承认,他不记得它发生的具体方式。事实上,人们可能很容易使他理解给颜色命名伴随各种不同的经验。比较一下这些情况:a)我在火炉里放了一个烙铁,并把它加热到红色。我要求你观察烙铁,并且要你不时地告诉我,它加热到什么程度了。你看着这块铁,说:“它开始变成浅红色了。”b)我站在街上说:“注意绿灯,当它出现时,告诉我,我要跑过去。”问你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喊“绿色!”,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喊“跑”,这些语词以相同的方式还是不同的方式出现?人们是否可以以一般的方式说这件事?c)我问你:“你手里的东西(且我看不到这东西)是什么颜色?”你在想:“现在人们管这叫什么颜色?这是‘普鲁士蓝’还是‘靛蓝’?”

现在,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在哲学对话中,我们说:“颜色的名称以特殊方式出现,我们很轻易地想起这样的名称出现的不同的情况和方式。并且,我们的主要论点实际上是给颜色命名不同于在不同场合下看到颜色时发出对应语词的音。”因此,假设我们计算放在桌子上的东西的总数,一个蓝色的,一个红色的,一个白色的,以及一个黑色的,依次地看着它们,并说:“1、2、3、4。”是否很容易看到,当我们发这个语词的音时所发生的事不同于在我们不得不告诉某人对象的颜色时所发生的事?再有,难道我们不能和以前一样有权说“当我们说出数而不只是在看到这些对象时说出它们,其他什么都不会发生”?“现在我们可以给出两个回答:首先,毫无疑问,至少在非常重要的情况下,计算这些对象的数量会伴随着不同的给它们的颜色命名的体验,并且大致描述这种不同很容易。在计数时我们知道某种手势,可以说,通过手指或点头敲击数字。另一方面,存在一种人们可能称为“把注意力集中在颜色上”的体验,目的是对它形成充分印象。并且有一种事物,当人们说“很容易看到,当我们计算对象数目时以及给它们命名时,人们就会想起”。但是,在我们计数的过程中,不必有某种描述计数特征的体验,在我们看着对象并且给它命名时出现凝视颜色这种奇特现象。计算四个对象的数量和给它们命名,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同于被当作一个过程,并且这就是令我们震惊的;但是,这根本不意味着我们知道在这两种情况下,每次当我们一方面发出数字的音,另一方面给颜色命名时会有不同的事发生。

当我们对这类事物进行哲学思考时,我们几乎总是这样想:我们对自己重复某种经验,假设,通过盯着某个对象,并且试图“读出”其颜色的名称。并且,一次又一次地这样做是很自然的,我们会倾向于说,“当我们说语词‘蓝色’时,某种特殊的事发生”。因为,我们意识到一次又一次地体验相同的过程。但问问自己:这也是我们常常经历的过程吗?在不同场合下——非哲学推理——我们给对象的颜色命名?

11.我们关心的问题,在我们思考意志、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行动时也能遇到。例如,思考这些例子:我考虑是否举起某一重物,我决定去做,然后把我的力量用在它上面,并且举起了它。这里,你可能会说,你拥有一个意愿和策划行动的成熟的计划。与这种情况相比,一个人在点燃自己的香烟并且找到他希望点燃的香烟之后,伸出手划着火柴;或者写信时移动你的手,或说话的时候嘴和喉结的移动;等等。那么在我称第一个例子为有意愿的成熟计划时,我精心使用了这个误导性的表达式。因为这个表达式表明一个人在思考意愿时倾向于把这种例子当作最清楚地呈现意愿典型特征的东西。一个人有关意志的思想和语言取自这种例子和他们必须遵守的思想——如果不是这样明显的方式——对人们可能恰当地称为意愿计划的所有情况。我们一次又一次地遇到同样的情况:

我们日常语言的表达式明显最适合语词“思考”“意指”“阅读”等非常特殊的应用。并且因此,我们可以把一个人“先思考再说”这种情况称为思考的成熟计划,以及一个人拼出他正在阅读的语词的情况称为阅读的成熟计划。我们把“意志行为”说成不同于意愿的行为的东西,并且在我们的第一个事例中,有许多不同的行为把这种情况与发生在手和举重之间的行为区分开:有精心的准备和决定,有举重的努力。但是,在我们的其他例子及我们可能给出的无数例子中,我们在哪里会找到这些过程的类比呢?

另一方面,已经说过,当一个人,比方说,早上起床,所有发生的事可能是这样:他仔细考虑,“是起床的时间吗?”,他试图拿定主意,然后突然他发现自己正在起来。这样的描述强调意志行为的缺乏。现在,首先:我们在哪里能找到这种事物的原型,即我们如何得到该行为的观念?我认为意志行为的原型是肌肉工作的体验。现在,上面的某种东西诱使我们反驳它,我们说:“我们不仅‘找到’,观察到,我们自己正在起来,就像是我们正在观察其他人!这就像,例如,观察某种反射行为。例如,如果我侧卧在墙的附近,我靠墙的手臂伸展开,手背触碰到墙,并且如果现在保持手臂僵硬,把手用力压在墙上,全都是借助于三角肌完成的,如果我很快离开墙,让我的手臂松开,我的手臂没有任何动作,它本身会自然地弹起;这就是那种说“我发现我的手臂弹起来了”恰当的情况。

在这里,显然,在观察我的手臂弹起的实验中,或观察某些人从床上起来及发现我自己起床之间存在许多明显的不同。例如,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没有惊喜,我也没有看我自己的动作,因为我可能看正在床上翻身的某个人,例如,对自己说:“他要起床吗?”从床上起来的有意识行为和我的手臂弹起的无意识行为之间存在差异。但是,在所谓的有意识行为和无意识行为之间没有普遍的不同,即同一个元素存在或不存在“意识行为”。

说“我只是发现我自己在起床”这句话时对起床的描述表明,他希望表达他观察自己正在起床。并且我们当然可以说观察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但是观察态度也不是我们一直在观察的持续的心理状态,同时我们应该说,我们一直在观察。相反,有一系列的活动和体验,我们称之为观察态度。大致来说,我们可以说有好奇、观察期待和惊讶等观察元素,我们应该说,惊奇的面部表情和手势,观察的期待和惊讶;如果你同意每种情况都有一个以上的面部表情特征,并且可以存在着这些情况而又没有任何特征的面部表情,你就会承认,这三个语词的每一个都有一系列现象对应。

12.如果我说“当我告诉你这列火车将在3点30分离开时,我相信它确实是这样,我只是说出了这个语句,什么都没有发生”,有人反驳我,说“当然,这不会是全部,因为你可以只说一个语句但不相信它”,我的回答应该是:“我不想再说,相信你说的话和不相信你说的话之间没有区别;但相信/不相信在不同情况下指向多种多样的不同,而不是在某种精神状态存在和不存在之间的一个差异。”

13.让我们考虑一下各种各样的有意识行为和无意识行为的特征。在举重这种情况下,许多尝试的用力体验显然是举重的最主要特征。另一方面,比较一下,书写这种情况是有意识的,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有用力的体验;并且,即使我们书写时感觉手疲劳及肌肉紧张,也不属于“拉”和“推”的体验,我们会称之为典型的有意识行为。进一步地比较一下,当你用手举起重物时,你举起的手,与当你指向在你上面的某个物体时举起的手。后面一种行为当然会被当作有意识行为,尽管用力的要素可能完全不存在;事实上,举起手臂指向一个物体很像抬起眼睛去看它,这里,我们几乎想象不到有什么用力的体验。现在让我们描述一个无意识举起你手臂的行为。我们的实验有这种情况,并且它通过完全没有紧张的肌肉描述其特征,同时也是通过我们对手臂举起的观察态度。但是,我们刚才看到没有肌肉紧张的例子,并且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应该称其为有意识的行为,尽管我们对它采取观察性态度。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对某一描述其特征的行为采取观察性态度当作是有意识行为是一种特有的不可能性。例如,你试图在你有意识地举起手时观察它。当然,在这个实验中,在你做的时候你就会看到它是怎么举起来的;但是,你不可能以你同样的方式用目光紧随着它。如果你用眼光跟随下面图形线条的走向,比较下列两种不同情况,就会更清楚。

a)如下不规则线:

b)书写出来的语句。你会发现在a)中,在某种程度上,目光交替地过去和被卡住,而在读语句时则顺滑地向前移动。现在思考一下我们对有意识行为采取观察态度的情况,我指的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情况,即在你的绘图纸画一个带有对角线的正方形,在其上面放一面镜子并且通过你在镜子中看到的来指导你在正方形上画对角线。这里,人们可能倾向于认为,我们实际的行动是人们直接的意志施加其上的,不是我们手的移动,而是某种更进一步的东西,比方说,我们肌肉的动作。我们倾向于把它与这种情况做一个比较:想象一下我们面前有一系列的杠杆,通过一个神秘的机制,我们可以拖动铅笔在纸上绘画。我们可能会为了获得所期望的铅笔而对拉哪根杠杆犹豫不决;并且我们可能会说,我们故意拉这个特定的杠杆,尽管我们并未故意造成我们因此产生的结果。这个比较,尽管很容易表明其自身,却是具有误导性的。因为在我们看到我们面前的杠杆这种情况下,有一件事,即我们在拉它之前要决定拉哪一个。但是,我们的意志,就像在肌肉键盘上弹奏,要决定接下来按哪一个。因为我们称为有意识的行动,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将要做的事”在我们做之前我们就知道。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我们知道我们要指向什么对象,并且我们可能称“知道的行为”是看着我们指向的对象,或者通过语词或图画描述它的位置。现在,我们可以描述我们通过镜子画正方形,就运动方面而不是视觉方面而言,认为我们的行为是有意识的。例如,我们有能力重复被告知的已经产生错误结果的手的移动,就能证明这一点。但是,认为有意识运动的运动特征是我们事先知道我们要做什么,似乎在我们的脑海中已经存在动觉图像,并且由我们决定这个感觉的产生,这种说法显然是荒谬的。记住这个实验,实验对象把他的手指缠绕在一起,如果在这里,你不是从远处指向你命令他移动的手指,而是触摸那个手指,他会在没有任何困难的情况下移动那个手指。在这里,他会这样说:“当然,现在我可以移动它,因为现在我知道要求我移动的手指是哪一个。”这使我看起来已经向你指出,为达到预期结果你应该收缩肌肉。语词“当然”产生了一种假象,看起来好像是通过触摸你的手指,我给你一条你需要做什么的信息。(似乎在你告诉一个人如此这般地移动手指时,他能够听从你的命令,因为他知道如何移动。)

(这里有趣的是,思考一下通过吸管吸液体这种情况,如果问是用你身体的哪一个部分吸的时候,你可能会说是你的嘴,尽管这项工作是由你吸气的肌肉完成的。)

现在我们问问自己,我们把什么称为“无意识地说话”。首先注意,当你说你是借助意志使你的嘴、舌、喉活动,你没有描述你在有意识地说话时发生的事情。无论说话时在你的嘴、喉等里面发生了什么,并且无论你在这些部分有什么感觉,看起来几乎是伴随声音的产生而出现的次要现象,以及人们想要说,意志是在没有中介机制的情况下在声音之上运行的。这表明我们对这个代理“意志”的概念是多么模糊。

那我们现在谈谈无意识地说话。设想你不得不描述一种情况,你会怎么做?当然存在睡梦中说话这种情况;其特征是我们在没有意识到它的情况下做的,并且不记得做过它。可是,显然你不会称其为无意识行为的特征。

一个更好的无意识地说话的事例,我想,是无意识地喊叫,比如“噢!”“救命!”,诸如此类,并且这些话就像痛苦的尖叫。(这样能让我们想到“语词是感情的表达”。)人们可能会说:“确实,这些都是无意识地说话的最好事例,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不仅不存在我们说话的意志行为,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我们说的这些语词也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我应该说:我当然应该称这个为无意识的言说;并且如果你用“意志行为”指向某种意指、准备或努力的行为,那么我同意没有准备或与这些语词相伴随的意志行为。但是,在许多有意识地说话的情况下,我没有感觉到尝试,我有意识地说出的许多话都不是有准备的,并且我不知道任何在它之前的意图行为。

因疼痛违背我们的意志而大声喊叫可以和我们违背意志举起我们的手,即在我们与某人对抗时,他迫使我们举起手做比较。但最重要的是,注意意志——或者我们应该称之为“意愿”——被对手压服的方式不同于我们的反抗被对手的力量战胜的方式。当我们违背我们的意志而大声喊出来时,我们非常惊讶;好像有人突然用枪指着我们的肋骨让我们举起手,并命令我们:“把手举起来!”

14.现在考虑一下下面的事例,它对所有的这些思考都会有很大帮助。为了明白一个人在理解一个语词时发生了什么,我们来玩这个游戏:你有一个语词清单,这些语词的一部分是我母语的单词,一部分是我或多或少熟悉的外语单词,一部分是我完全不认识的语言的单词(或者,同样地,为这种场合发明的无意义语词)。我母语中的有些单词是我们日常语言的单词:其中有些,像“房子”“桌子”“人”是我们可能称为原始语词的东西,是孩子最早学习的语词,并且有些语词,如“妈妈”“爸爸”是婴儿语词。也有或多或少的常见的技术术语如“化油器”“发电机”“保险丝”等。有人将所有这些语词读给我听,并且在读出每个词之后,我必须根据我是否理解了这个语词说“是”或“否”。然后我试着回想起当我理解这几个我理解了的语词时在我头脑中发生了什么,并且当我不理解时我头脑中又发生了什么。在这里,思考一下在我说“是”和“否”时的独特声调和面部表情以及伴随的精神活动是有益的。现在,我们可能会惊讶地发现,尽管这个经验向我们表明诸多不同特色的体验,但它不会向我们表明任何我们倾向于称为理解体验的体验。会有这样的体验:我听到语词“树”,带着声调和“当然”的感觉说“是”。或者我听到“支持”时对自己说“我看看”,含糊地想起一个有所帮助的情况,并且说“是”。我听到“小配件”时,我想起经常使用这个语词的人,并且说“是”。我听到“妈妈”,这让我觉得很有趣很幼稚——说“是”。在回答之前在我脑海中经常把外语语词翻译成英语。我听到“闪烁镜”时,对自己说,“一定是某种科学仪器”,也许从它的字源中想出它的意指,并且说“不”。在另一种情况下我可能对自己说“这听起来像汉语”——并说“不”,等等。另一方面,在许多情况下,除了听到这个词和说出答案,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有一些情况,我记得我要说,与这个词毫无关系的体验(感觉、思想)。因此,在我能描述的体验中,有一类我可能称为理解的典型体验及一些不理解的典型体验。但是,与其相反的,在许多事例中我应该说:“我知道根本没有特别的体验,我只说‘是’,或‘不’的情况。”

现在,如果有人说:“但是,在你理解语词‘树’时,肯定发生了什么,除非你在说‘是’的时候完全漫不经心。”我可能会想并对自己说:“当我听到‘树’这个词的时候,我不是有一种司空见惯的感觉吗?”但是,当我听到使用的那个词或我自己使用该词时,我是否始终有这种我现在指向的那种感觉,我是否记得有过这种感觉,甚至我是否还记得我在每次说理解了这个词的时候的一组感觉,比如说,五种感觉中的一个?此外,我指向的体验难道不是“司空见惯的感觉”,而是描述我目前所处环境的特征,即对“理解”的哲学化?

当然,在我们的实验中,我们可以用“是”或“不是”描述理解或不理解的体验特征,但如果我们只在语句中听到语词,在那里甚至没有对它做出反应的问题,又会怎样呢?我们在这里遇到一个奇怪的难题:一方面,似乎我们没有理由说,在我们理解语词的特定体验的所有情况——或者一个特定的体验——存在。另一方面,我们可能会觉得下述说法是错的:在这个情况下,所发生的一切除了我听到或说出这个语词,不需要发生任何事。因为那似乎是说我们有一部分时间是在扮演机器人。回答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像是在扮演机器人,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不这样做。

如果有人用友好的面部表情和我说话,他的脸是否有必要在任何一段短暂的时间里看起来都是这样,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我都要把他的表情称为友好吗?如果不是这样,这是否意味着他的“友好的表情”被没有表情的时间间隔打断?我们当然不会在我假设的情况下这样说,并且我们在这一时刻没有表情被打断的感觉,尽管我们会把这个时段称为没有表情的时段。

就这样,我们使用短语“理解一个语词”时,不一定要指向在我们说出或听到它时所发生的事,而是指向说到它时该事件的整个环境。并且这也适用于我们说某个人在说话时像个机器人或鹦鹉。理解之后说话当然不同于像机器人一样说话,但是这不意味着在第一种情况下说话始终伴随着某种现象,而在第二种情况下说话则没有。这就像当我们说两个人在不同的圈子里活动,这不意味着他们不能在相同的环境里在街上行走。

也正因如此,有意识行为(或无意识行为)在许多情况下,是通过在该行为发生时许多情况描述其特征,而不是通过我们称为有意识行为的体验特征来描述。并且在这个意义上,说当我们离开床时发生了什么——当然我不会称其为无意识的——是我发现自己在起床,这是真的。或者说,这是可能的情况;因为,每天自然有不同的事情发生。

15.从131页开始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都与“独特的”这个语词的用法密切相关。我们更愿意认为,看到熟悉的物体,我们有一种独特的感觉,当我们认出某种颜色是红色时,“红色”这个语词会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出现,当我们有意识行动时,我们有一种独特的体验。

现在,“独特”这个语词的使用容易引起错觉,并且大致说来,这个错觉是由这个语词的双重用法产生的。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它最初适用于详述、描述、比较;另一方面,就像人们描述的东西一样突出。我把第一种用法称为可传递的,第二种用法称为不可传递的。因此,一方面,我说“这张脸给我一个我不能描述的独特印象”。后一个语句可能意指某种东西如“这张脸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我用“特殊的”代替“独特的”,这些事例也许会更引人注目,因为同样的评论也适用于“特殊的”。如果我说“这块肥皂有特殊的气味,它是我们小时候用的那种”,语词“特殊的”可能只当作对接下来的比较的引入,好像我说“我会告诉你这块肥皂闻起来像什么”。另一方面,如果我说“这块肥皂有特殊气味”或者“它有着最为特殊的气味”,“特殊的”在这里指的是“与众不同”“不寻常”“惊人”这样的表达式。

我们可能会问:“你说它有特殊气味,而不是没有特殊的气味,还是说它有这个气味,而不是其他气味,或者你想说的是这两者?”那么,我们来做一个哲学推理,当我说“红色”这个语词以一种特殊方式出现时,当我把我看到的东西描述成红色时,它有可能是什么?这是不是说我要对语词“红色”以及其出现的方式进行描述,就像说“当我正在数有颜色的对象时,它总是比‘2’出现得更快”,或者“它总是带来某种冲击”等等?或者,我是不是想说“红色”以惊人的方式出现?这都是不确切的。但第二种情况肯定比第一种情况要好点。为了把这一点看得更清楚,思考一下另一个事例:当然,你一天都在不断改变身体的状态;把你自己停留在任何这样的一种状态(写作、阅读、谈话等),并且以这样一种方式对自己说“‘红色’以特殊方式出现……”,“我正处于一种特殊状态”。你会发现你可以很自然地这么说。可是,你不是始终保持一种特定的姿态吗?并且,你当然不是说你那时处于一种独特的引人注目的姿态。发生了什么呢?在你凝视它的时候,你专注于你的感觉。这是当你说“红色”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出现的时候,你实际上做的事。

可是,难道我的意思不是“红色”以不同于“2”的方式出现吗?你可能意指这个,但是短语“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出现”本身就容易引起混淆。假设我说“史密斯和琼斯总是以不同的方式进入我的房间”,我可能继续说“史密斯进得快,琼斯进得慢”,我在详述这两种方式。一方面我可能说“我不知道这个不同是什么”,暗示我要详述这个不同,并且也许接下来我要说:“现在,我知道它是什么了;它是……。”另一方面,我可能告诉你,他们以不同的方式进入我的房间,并且你不知道怎样去理解这个陈述,也许会这样回答:“当然,他们以不同的方式进入;他们进入的方式就是不同。”我们可以这样描述我们的麻烦:我们感觉尽管我们可以给经验一个名称,而又不同时承诺对它的用法承担义务,并且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意图使用它。因此,当我说“红色”以特殊方式出现,如果它还没有名称,我现在就可以给它一个,比方说“A”。但是,同时我根本不准备说,我认出“红色”在这样的场合下始终要以这种方式出现,甚至也不想说,有四种方式,比方说,A、B、C、D,始终以其中一种方式出现。你可能会说,“红色”和“2”出现的两种方式可以被看作是相同的,比如交换这两个语词的意指,把“红色”当作第二个基数使用,把“2”当作颜色的名称使用。因此,当被问及我有多少只眼睛时,我应该回答“红色”,并且对“血是什么颜色?”这个问题,回答“2”。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你是否能够以独立于使用这些语词的方式识别“它们出现的方式”,我说的是刚才描述的方式。你是不是想说,就经验来说,以这种方式使用的语词始终以A的方式出现,而下一次,可能以“2”经常出现的方式出现?那么,你会看到,你这么说没有意义。

“红色”出现的特殊方式是在你对它做哲学思考时,它就出现了,就像在你专注于你的身体状态时,其特别之处在于关注。我们自己似乎处于描述这个方式的边缘,而我们并不是真的反对任何其他方式。我们在强调,不是比较,但是在我们表达自己时,似乎这种强调实际上是对象与其自身的比较;似乎是一个反思的比较。我们以这种方式对自己做出说明:假设我谈论A进入房间的方式,我可以说“我注意到了A进入房间的方式”,并且在被问及“是什么?”时我可以回答“他总是在进入房间之前先把头伸进来”。我在这里指向一个确定的特征,并且我可以说,B有相同的方式,或者A不再这样了。另一方面,认真考虑一下“我现在一直在观察A坐下和吸烟的方式”这个陈述。我想把他的这个姿态画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必给他的姿态做出任何的描述,并且我的陈述可能只意味着“我一直在观察A,在他坐着吸烟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方式”不能与他分开。现在,如果我想在他坐在那儿的时候把他画下来,并且在思考、研究他的姿态,我应该在这样做的时候倾向于对自己反复说“他有一种特殊的坐姿”。但是对“什么方式?”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噢,这种”,并且或许有人通过画出其姿态的特征的草图给出这种方式。另一方面,我的短语“他有特殊的方式……”可能只需要把它转换成“我在考虑他的姿态”。把它用这种形式表达出来,我们就已经把这个命题弄清楚了;而在第一种形式中,它的意义似乎在于描述了一个循环,就是说,在这里语词“特殊的”似乎在做过渡性的,以及更为特殊的、反射性的使用,即我们正把它的用途当作过渡用法的特殊情形。我们倾向于用“这种方式”来回答“你指向的方式是什么?”这个问题,而不是用“不指向任何特殊属性;我只是考虑他的姿态”来回答。我的表达让人感觉似乎我在指向他坐姿中的某些东西,或者,在我们前面的情形中,有关语词“红色”出现的方式,而使我在这里使用语词“特殊的”是根据我对这个现象的态度,我在强调它;在我的心里,我在考虑它,我专注于它,回想它,或试着描画它,等等。

在思考哲学问题时,发现我们自己正处于一种特殊情形当中。这就产生了许多问题,语词有及物的和不及物的用法,并且我们把后者当作前者的特例,当被用于不及物时,由反身结构解释该语词。

因此,我们说,“我用‘一千克’意指一升水的重量”,“我的意思是,用‘A’意指‘B’,在这里B是对A的说明”。

但是,也有不及物的用法:“我说过,我厌倦它了,我指的是这件事”“意指你所说的”可以被称为“重述”,“加以强调”。但是在这个语句中使用语词“意指”似乎表明“你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和“通过我所说的,我意指我说的事”这个回答一定有意义,比如把“我意指我说的”这种情况当作“通过说‘A’,我意指‘B’”的特殊情况时。事实上,人们使用“我意指我意指的东西”这个表达式来表达“我对它没有解释”。“这个语句p意指什么?”这个问题,如果它不要求p转换成其他符号,那它的意思就是:“由这个语词系列构成的语句是什么?”

假设被问及这个问题:“一千克是什么?”我回答:“它是一升水的重量。”并且有人问:“那么,一升水的重量是什么?”

我们经常使用反问形式来强调某物的意谓。并且在所有这类情况下,我们的反问表达式能够被“改正过来”。因此,我们使用“如果我不能,那么我不能”“当我是的时候我是”“它就是它是的东西”再有“That’s that”(就这样)这些表达式。最后一个短语与“那已经解决了”有相同的意思,但是,我们为什么用“就这样”表达“那已经解决了”?答案可以通过摆放在我们面前的一系列解释给出,这些说明可以在两个表达式之间转换。因此,对于“那已经解决了”,我会说成“事情已经结束了”。并且这个表达式,可以说,把这件事归档并且搁置起来。归档就像在它周围划一条线,就像人们有时在计算结果周围划一条线一样,从而把它标记为结果。但这也使它更加突出;这是强调它的方式。表达式“那就是它”所做的是强调“它”。

另一个类似于我们刚才假设的表达式是:“给你;要么接受,要么离开!”并且这也类似于我们有时就某种选择发表评论前所做的导论性陈述,如当我们说:“天或者下雨,或者不下雨;如果下雨,我们会待在屋里,如果不……”这个语句的第一部分算不上一则信息(就像“接受,或者离开”,没有次序)。相反,我们可以不说“天或下雨或者不下雨”,而说“考虑一下这两种情况……”我们的表达式强调这些情况,从而吸引你的注意。

与此密切相关,在描述类似30)中的情形时,我们更愿意使用这个表达式:“当然,有一个这个部族中没有人曾经想到过的数,假设这个数是……”整理一下这段表述,使其成为:“让这个数成为该部族中没有人曾经想到过的数……”我们更多人选择第一种表达式的原因是它更能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这个部族在其实践中使用数的范围的上限。

16.现在,我们来思考一种具有指导意义的情形,“特定的”这个语词在它不指向比较且看起来又似乎非常强烈地要这样做时的用法,让我们考察最初以这种方式勾画出的面部表情:

让这张脸给你留下印象。那么,你可能想说:“确实,我没看到简单的线条,看到的是一张带有独特表情的面孔。”但你的意思不是说它有特殊的表情,也不是引入对这个表情的描述,尽管我们可能给出这样的描述,并且说,例如,“他看起来像是个踌躇满志的商人,愚蠢的超级傻瓜,他尽管胖,却误认为他是受妇女欢迎的人”。可这只意味着对这个表情的大致描述。有时人们会说:“语词不能准确地描述它。”然而,人们会感觉到,人们称为面部表情的东西能够从脸部绘画中分离出来。就好像我们可能会说:“这张脸有一个特殊的表情,就是这个(指向某种东西)。”但是,如果我必须指向这个地方的某些东西,可能是我正在看的这幅画。(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光学错觉之下,某种反射使得我们认为在只有一个对象的地方存在两个对象。这个错觉得到了我们使用动词“有”的帮助,表明“这张脸有一个特殊的表情”。换个说法,当我们说“这是一张古怪的脸”时,事情就不一样了。我们的意思是事物必定与其联系在一起;它所拥有的东西也能与它分开。)

“这张脸有独特的表情。”当我正试图让它给我留下充分印象时,我倾向于这么说。

这里所发生的事情是,在某种程度上,彻底了解它,领会它的表情,并且“领会这张脸的表情”这个短语表明,我们要领会处于脸部且不同于它的东西。看起来我们正在寻找某种东西,但是我不是寻找我们看到的这张脸以外的表情,而是在围绕该事物却又没有引起注意的意义上。当我让这张脸给我留下印象时,似乎存在其表情的双重性,似乎这个双重性是该表情的原型,并且似乎看到这张脸的这个表情就找到了与它符合的原型——似乎在我们心里一直存在着这个模型,并且我们看的这个图画与那个原型一致,和它吻合。但是,我们宁愿让这张图画沉入我们的心里,在那里成为模型。

当我们说“这是一张脸,并不仅是个符号”时,我们当然把下面这样一幅图画

从以下图画中区分出来:

并且这是真的,如果你问某个人:“这是什么?”(指向第一幅画)他当然会说“这是一张脸”,并且他能够直接回答“它是男的还是女的?”“微笑还是悲伤?”等这样的问题。如果另一方面你问他:“这是什么?”(指向第二幅画),他最有可能说,“这根本什么都不是”,或者“仅有几条线”。现在,寻找一下第二张图形中的人;乍看起来“只是线”,后来出现了一张脸这种事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现在我看到它是张脸。”这不意味着我们把它当作一位朋友的脸,或者我们处于看到“真实的”脸的错觉之下,这一点是很清楚的:相反,“把它当作一张脸”。一定可以把下面这幅图看作立方体,或是由正方形和两个菱形构成的平面图形:

或者把这个图

看作“带有对角线的正方形”,或者看作“万字形”,也就是说,将其作为它的极端情形:

或者,再把这四个点看作肩并肩的两对,或者看作连环对,或者看作在另一对中的一对,等等。

看作“万字形”这种情形特别有趣,因为这个表达可能意味着,在光的错觉下,这个正方形不是封闭的,存在着把万字形和我们的图形区分出来的缺口。另一方面,它不是通过“把我们的图形看作万字形”所意指的东西,这是非常清楚的。我们以这种方式来描述它,“我把它看作万字形”。有人可能建议我们应该说“我把它看作封闭的万字形”;但是,封闭的万字形和有两条对角线的正方形的不同是什么?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认识到“当我们把我们的图形看作万字形时发生了什么”。我相信它是我们以特殊方式用我们的眼睛追溯这个图形,即通过凝视中心,沿着半径,并且沿着与它相邻的一面,再从中心开始,取邻近的半径和邻近的边,比方说右手侧旋转的感觉,等等。但是,把这个图形看作万字形的现象的说明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对我们有吸引力的只是在它有助于人们理解“把这个图形看作万字形”这个表达式并非意指看到了这个或那个,当两个视觉对象进入这个看的过程时,从本质上说,是把一个东西看作了其他东西。因此,把第一个图形看作立方体也不意味着“把它当作立方体”。(因为我们可能从未见过立方体,并且仍然有“把它看作立方体”的体验。)

并且“把这些线条看作一张脸”这种方式并不包括把一组线条和实际人脸之间做比较;另一方面,这个表达式强烈地暗示我们是在影射比较。

再考虑一下这个例子:把W看作是两个U的大写的重叠,并且再把它看作倒过来的大写的M。观察这种活动和另一种活动的关键之处。

我们在把一幅图看成是一张脸,以及把它看作其他的什么东西或者看作“纯粹的线条”之间做出区分。并且我们在表面上瞥一眼图(把它看作一张脸),以及让这张脸给我们留下充分印象之间做出区分。但是,这样说却很奇怪:“我在让这张脸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象。(除非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你能够让同一张脸给你留下不同的印象。)”并且在让这张脸给我留下印象和思考它的“特殊印象”时,不存在一张脸的多样性方面相互比较;仅强调一种事物。领会了它的表达式之后,我没有在我的心里发现这个表达式的原型;相反,在某种程度上,我根据这个印象刻了一个印章。

并且,这也是描述在第204页第15节中我们对自己说“语词‘红色’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出现……”时发生的事。回答可能是:“我明白,你正在对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复述一种体验,而且一直看着它。

17.我们比较一下进入我们房间的人的脸,当我们认出他是某某先生时,——当我们把这种情况下真实发生的事与我们有时倾向于对某事做出的描述比较时,我们就可以为这些思考提供线索。因为在这里,我们通常被一个最初的概念所困扰,即我们把一个我们看到的人与我们心中回忆起的图像做比较,并且我们发现它们一致。例如,我们把“认出某人”描述为通过图像的识别过程(就像借助罪犯的照片辨认出罪犯一样)。我不必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认出某人,并没有把他和出现的心里的图像做比较。当然,我们倾向于通过存在记忆图像给出这个描述。例如,通常这样的图像会在我们认出某人之后立刻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我看到他站着的样子,想起十年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站着的样子。

我在这里将再次描述在你脑海中发生的那些事:当你认出进入你房间的人,在你认出他时你可能说什么。现在可能只是:“你好!”并且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认出某物时的一种情况是用语言、手势、面部表情等对它说“你好!”并且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我们把一幅图画看作一张脸时,我们把它与某种范式做比较,它与它相符,或者它符合某种在我们心里为它准备的模型。但是,没有这样的模型或比较进入我们的体验,只有这个形状,更没有其他东西与其进行比较,并且也没有说,例如“当然”。就像在玩拼图时,某个地方有一个小的地方没有填上,并且我看到一块拼图明显适合这个位置,并且把它放在这个位置,同时对自己说“当然”。但是这里我们说“当然”,是因为这个部分适合这个模型,然而,在我们把这幅图看作一张脸的情形下,我们没有理由持相同态度。

当我们寻找一张脸表达的东西时,我们处于同样奇怪的幻觉中,而在现实中,我们正在放弃摆在我们面前的特征——如果给我们重复一支曲子,并且让它给我们留下充分的印象,我们甚至会更强烈地拥有相同的错觉,我们说“这支曲子表达了某种东西”,并且似乎我们必须要发现它表达的东西。然而,我知道它没有表达任何我可以用语词或图像表达的东西。并且,如果承认这一点,我只能说“它仅仅表达了一个音乐思想”,这只意味着“它表达它自己”。“但是,确实在你演奏它时,你不是在随随便便地演奏,你是以这种特殊的方式演奏,在这里引入渐强音,在那里引入减弱音,在这个位置停顿,等等。”准确地说,这是关于它我能说的全部,或者可能关于它是我能说的全部。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我可以通过比较来证明,解释我演奏它时的这种独特的表达方式,就如同我在说“在该主旋律的这个点上,有冒号”,或者“可以说,这是对以前出现的问题的回答”,等等。(顺便说一句,这表明美学中的“论证”和“说明”是什么样的。)确实,我可能听到一首曲子,并且说“它不应该这样演奏,应该这样演奏”;我用不同的节奏吹口哨。在这里,人们倾向于问:“知道用怎么样的节奏演奏一首曲子是什么样的感觉?”并且这个观念表达了必须在我们的头脑中某个地方有个范例,并且我们调整了节奏以符合那个范例。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有人问我:“你认为这首曲子应该怎么演奏?”作为回答,我会以特殊的方式吹口哨,并且,没有什么东西会出现在我头脑中,实际上只有用口哨吹出来的曲子(不是演奏的图像)。

这不意味着,突然领悟一个音乐主题不可能在于我发现的设想为该主题的语言等价物的口头表达形式。并且我可以以同样的方式说“现在,我理解这张脸的表情了”,并且在领悟的时候所发生的是我找到了概括它的语词。

再考虑一下这个表达式:“告诉自己这是一首华尔兹,并且你会把它演奏得很好。”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所说的“理解一个语句”,与理解一个音乐主题有许多相似性,比我们可能想象的要大得多。但是,我不是说理解音乐主题更像人们理解语句的图像;而是这个图像是假的,并且理解语句更像是当我们理解一首曲子时实际发生的事,而不是一看到就出现的。因为理解一个语句,我们说,指向该语句之外的实体。然而,人们可能会说“理解一个语句意味着掌握了它的内容;并且该语句的这个内容存在于语句中”。

18.我们现在可以回到“再认”和“熟悉”的概念上,并且事实上我们回到再认和熟悉的事例上,在这里我们开始反思这些术语以及与它们相关联的许多术语的用法。我说的是阅读的例子,比方说,用众所周知的语言写成的语句。我读这样的语句,看看阅读体验是怎样的,当一个人阅读时,“实际上发生”了什么,并且我获得了特殊的体验,我把它当作阅读体验。并且,看起来这不仅仅是对语词的理解和发音,而是,除此之外,是一种亲密的体验,正如我要说的那样。(可以说,我和语词“我阅读”有着亲密的接触。)

在阅读的时候,我更多地认为,语词以一种特殊方式出现;并且,我读到的文字本身对我来说不像是任何一种涂鸦。同时,我不能指出或把握那种“独特的方式”。

看到和说出语词的这一现象,似乎笼罩在一种特殊的氛围中。但是我不认为这种氛围始终描述阅读情形的特征。相反,当我读一行字时,我注意到它,试图看看阅读是什么样的。

当注意这种氛围时,我所处的环境是,一个人正在他的房间里读书、写作、说话等,并且,他突然集中注意力于柔和均匀的噪声上,这种声音几乎经常听到,尤其是在城市里(街道上的各种喧闹声、风声、雨声、车间声音等模糊的噪声)。我们可以想象,这个人可能认为独特的噪声是他在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体验的共有元素。那么我们应该提醒他注意这个事实,大多数时间他没有注意到外面的任何噪声,并且其次,他能听到的噪声并不总是一样的(有时有风声,有时没有,等等)。

那么,当我们说在阅读中除了看和说的体验,还存在其他的体验时,我们使用了误导性的表达。换言之,对某种体验而言,其他体验加入其中了。那么,以看到一张悲伤的脸这个体验为例,比方说一幅绘画,我们可以说把这幅画看作一张悲伤的脸,而不“仅仅”是把它看作一些复杂的笔画(想想拼图)。但是,这里的语词“仅仅”似乎暗示着,在把这幅画看作一张脸的同时,某些体验也加入了把它看作仅仅是笔画的体验;好像我不得不说,把这幅画看作一张脸包含两个体验、两种要素。

你现在应该注意到,在不同情况下,我们说体验包含几个要素,或它是一个混合体验。我们可能对大夫说:“我不是有一种疼痛,而是有两种,牙痛和头痛。”并且有人可能这样说:“我的疼痛体验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我牙痛,头也痛。”与我这样说的情况比较一下:“我的胃疼,同时还有一股普通的不适。”这里,我并未通过指向两个疼痛位置来区分开体验的两个部分。思考一下这个陈述:“当我喝甜茶时,我的味觉体验是混合了甜的味道和茶的味道。”或者“如果我听到C大调和弦,我的体验是听到C、E和G的混合”。并且,另一方面:“我听到钢琴演奏,以及街上的噪声。”最有指导性的例子是:在学唱一首歌曲时,人们按乐谱唱出歌词。在何种意义上,听到元音a、唱出音符C是合成的体验呢?在每一种情况下我们都要问自己:把复合体验中的构成体验挑选出来是什么感觉?

尽管把一幅画看作一张脸而不仅仅是笔画这个表达指向某种体验的相加,我们当然不应该说,当我们把这幅画看作一张脸时,我们也有把它看作只是笔画的体验和除此之外的其他体验。我们想象有人说人们把这幅画看成立方体,意味着人们是把它看作平面图形加上一个有深度的体验,我们就更加清楚了。

现在,我感觉到,尽管阅读时某种体验持续不断,在某种意义上我不能把握这个体验,我的困难通过错误地把这种情况与被认为是伴随另一个体验的部分做比较而产生。因此,我们有时忍不住问:“如果在我阅读时感觉到持续的嗡嗡声,它在哪儿?”我想做一个指向的手势,但没有什么东西可指。语词“把握”表达了相同的误导性类比。

不问“这个持续不断的似乎持续我整个阅读过程的体验是怎么产生的?”这个问题,而是应该问“在表达‘特殊的氛围笼罩着我正在阅读的语词’时,我用来与这种情形做比较的是什么?”

我要通过一个类似的情形来说明这一点:我们倾向于被以下这个三维图形的外观,被这个问题的表达方式“视其为三维的是什么?”所迷惑。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问:“在我们把它看作是三维图形的时候,与仅仅把它看作是一幅图增加了什么?”然而,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能期望什么答案呢?正是这个问题的形式产生了困惑。如赫兹所说:“等待你的答案显然是错误的。”(见《力学原理》导论的第9页)。问题本身使思考的心灵走入绝境,阻碍了它找到出路。要向一个人表明如何走出困境,你首先要让他摆脱这个问题的误导性影响。

审视一个写出来的语词,比方说“阅读”,“它不只是一种涂鸦,更是‘阅读’”,我要说,“它有一个确定的表面特征”。可是,我实际上在说什么呢?这个观念表明了什么,弄清楚了吗?有人想要说明:“这个语词落入我脑海里早已为它准备好的模子中。”但是,因为我既没有察觉到这个语词,也没有察觉到这个模子,语词适合模子的比喻不能比较在中空和实心形状组合在一起之前的体验,而是强调看到实体形状在特定背景下的体验。

i)是空心图形和实心图形组合在一起之前的图片。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到两个圆,并且可以把它们做比较。ii)是实心图形在空心图形中的图片,只有一个圆,并且我们称为模子的东西只是对这个圆的强调,或者就像我们有时说的,是将重心放在它上面。

我想说:“这不只是涂鸦,它是这张特别的脸。”可我不能说“我把它看作一张脸”,而是应该说“我把这个看作这张脸”。可我觉得我想说:“我没有把这个看作一张脸,我把它看作这张脸。”但是,在这个语句的第二部分,语词“脸”是多余的,并且应该是:“我没把这个看作一张脸,我看它像这个。”

假设我说“我看到的涂鸦像这个”,并且在说“涂鸦”的时候我把它看作纯粹的涂鸦,并且在说“像这个”的时候,我看到这张脸,这就像是说“在我看来有时是这样,有时是那样”,并且这里的“这个”和“那个”会伴随两种不同的审视方式。但是,我们必须自问:在什么游戏中这个语句与它的过程一同使用。例如,我要把这个告诉谁?假设回答是“我要把它告诉我自己”。可是这还不够。我们在这里处于一个很大的危险之中,即如果一个语句看起来或多或少地像我们语言中的普通语句,我们就知道如何处理它。但是在这里,为了不被欺骗,我们要问:比方说,“这个”或“那个”有什么用?或更确切地说,我们用它们构成语句的不同用法是什么?我们称其意谓的不是它们自身的东西,或者被固定在它们身上的东西,不管我们用它们构造什么。因此,语词“这个”的一个用法是伴随指向某物的手势:我们说“我正看着像这样的带有对角线的正方形”,同时指向一个万字形。在指向带有对角线的正方形时,我可能说:“有时在我看来像这个,有时在我看来像那个。”

这肯定不是我们在上述情形下构造语句的用法。人们可能会认为,这两种情形的全部不同在于,第一个图片是精神的图画,第二个是真实的图画。我们在这里要问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称精神图像为图画,因为在某些方面,它们可以与图画或彩色图画相比较,并且在其他情况下不能。例如,“素材”图画用法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认为它在某些方面保留着相同的东西,不仅是在我们看来相同的背景上,也在于现在看起来和我们记忆中的相同。事实上,在某种情况下,我们要说这个图画没有变化,尽管看起来改变了;并且我们认为它没有变化,因为它在某种意义上被保留着,没有受到某些影响了。因此,表达式“这幅图画没有改变”,在我们讨论素材图画时,一方面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被使用,并且另一方面是在精神的意义上被使用。就像“这些符号的间隔相等”这个陈述一样,如果这符号是钟摆的滴答声,那么这个陈述就有语法,因为它们的规律性是我们在仪器上测量的结果,并且如果这些符号是我们想象的符号,那么这个陈述就有别的语法。例如,我可能会问这个问题:在我问自己“在我看来,有时是这样,有时……”时,我是否识别出这两个外貌——这个及那个,把它们看作我在以前的场合中见到的与它们一样的东西?或者,它们对我来说是新的,并且我试图为了未来的某个场合记住它们?或者我只是想说“我可以改变这个图形的特征”?

19.如果我们打算给这些特征以“这个”和“那个”的名称,比方说,A和B,那么我们身处其中的错觉所带来的危险就变得非常清楚了。因为我们设想给出一个名称,以一种特定的或更为神秘的方式把声音(或其他记号)和某种东西联系起来。我们如何利用这种相互关系似乎是次要问题。(人们几乎可以设想,命名是通过神圣行为完成的,且这就产生了在名称和事物之间的某些不可思议的关系。)

但是,我们来看一个例子,思考一下这个语言游戏:A把B送到城里不同的房子里,从不同的人那里取回各种各样的东西。A给B许多的清单,每个清单的顶部有他放置的符号,并且训练B走近那所房子,在门上他发现了同样的符号,那是这所房子的名称。在每个清单的第一列,他发现一个或更多的已经教过他读出来的符号。当他进入这所房子时,他说出这些语词,而且这所房子里的每个人都受过训练,当听到这些声音中的某一个音时,就会向他跑去,这些声音是这些人的名字。然后,他依次对每一个人讲话,并且对每个人出示两个清单上与其名字相对的连续符号。这个城市里的人们都受过这样的训练,即把清单上的两个中的第一个符号与某个特定种类的对象比如苹果联系起来。第二个符号是他们每个人都随身携带的一张纸条上面一系列符号中的一个。因此,通过这种方式给某个人下命令,假设,拿来五个苹果。第一个符号是所要对象的一般名称,第二个是它们的数目的名称。

那么,在名称和被命名的对象比方说房子和它的名称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假定我们可以给出两个答案。一个是这种关系存在于画在房门上的某个符号。我说的第二个回答是我们的关系是建立起来的,而不仅仅是通过画在门上的这些符号,也是通过其在我们的语言实践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就像我们一直在勾勒语言一样。再有,人的名字与这里的人之间的关系在于这个受过训练的人在听到某个人喊出他的名字时跑到这个人面前;或再有,我们可以说,这种关系在于名称在语言游戏的全部使用中。

观察一下这个语言游戏,并且看看你能否发现对象和它的名称之间的神秘关系。我们可以说,对象和名称之间的关系(或者其他这样的非常平常的关系)是写在对象上的符号,并且仅此而已。但是,我们不满足于此,因为我们感觉写在对象上的符号本身对我们来说不重要,并且绝对不会吸引我们。这是真的;全部的重要性在于我们理解写在对象上的符号的独特用法,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说名称与其对象有着独特的关系,我们简化了某些事情,这种关系不是其他什么,比方说,人们写在对象上的关系,或者由人用手指指向对象时说出的关系。早期哲学把名称的全部用法浓缩为一个关系的概念,从而使这种关系成为一种神秘的关系。(比较一下精神行为、希望、信念、思考等概念,由于相同的原因它们有着某种神秘的且不可解释的东西。)

那么,我们可能使用这个表达式:“名称和对象之间的关系不只是这种琐碎的、‘纯粹外部的’关系。”意味着我们称为名称和对象关系的东西是以名称的全部用法为特征的;但是另一方面,严格说来,名称和对象之间不止一种关系,就像我们称为名称的符号和声音有许多种用法一样。

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给某物命名不只是在指向某物时发生声音,还必须是以某种形式,知道在特定情况下该声音或符号是如何使用的。

现在,当我们打算给一幅画的各部分以名称时,我们通过观看这幅画的两种不同方式,并且每次说出某种东西,好像我们已经做了比完成这个无趣的行为更多的事;然而,我们现在看到“名称”的用法,并且事实上该用法的细节赋予了这个命名以特殊的意义。

因此,这不是一个琐碎的问题,而是涉及问题本质的问题;“是‘A’和‘B’在这些方面提醒我,我们是否能够完成如‘从A这方面看这幅画’这样的命令;在某种意义上,这些部分的图画是否与名称“A”和“B”有关联(像和)?

“A”和“B”是否被用于与其他人交流,并且他们玩的到底是什么游戏?

当我说“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纯粹的线条(纯粹的符号),而是带有一张特殊面相的脸”时,我不想断言我所看到的东西的一般特征,而是要断言我确实看到的特殊面相。显然,在这里,我的表达在做圆周运动。这是因为,我看到的这个特殊面相应该已经进入我的命题了。如果我发现“在读一个语句时,一种特殊的体验一直存在着”,我实际上已经读了相当长的文段,否则我说不出这一点特殊印象。

然后我可能会说:“我发现相同的体验一直持续着。”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不仅注意到它始终是相同的体验,我同样注意到一个特殊的体验。”看着一面颜色均匀的墙,我可能会说:“我不仅看到相同的颜色,而且我看到一种特殊的颜色。”可在这么说的时候,我正在误解语句的功能。似乎你想要指定你看到的颜色,但不是通过说出任何有关它的东西,也不是把它与样品比较,而是通过指向它;你把它当作样品使用,也把它与样品做比较。

思考一下这个例子:你让我写几行字,并且在我这样做的时候,你问:“在你写的时候,你的手上感觉到什么了吗?”我说:“是的,我有奇特的感觉。”在我写的时候,难道我不能对自己说“我有这个感觉”?当然,我可以这样说,并且在我说“这个感觉”时,我专注于这种感觉。但是,我用这个语句做什么?这对我有什么用?看起来我正在向自己指出我的感觉,似乎我的专注行为是一种除了我没有其他人意识到的“内在”的指向行为,然而这并不重要。但我没有通过专注于它而指向这种感觉。相反,专注于这种感觉意味着产生或改变它。(另一方面,观察椅子不意味着制作或改变这把椅子。)

我们的语句“在我写的时候,我有这种感觉”是语句“我看到这个”的一种。我并不是将这个语句用于告诉某人某件事这方面意指句子:使用这个句子是为了告知某人我正在看我正指向的对象,或者像上面的例子中的那样告知某人我以A的方式看某幅画,并且不是以B的方式。我说的是语句,“我看到这个”,因为当我们思考某个哲学问题时,会想到这一点。因此,假设我们通过凝视某个物体获得特殊的视觉印象,我们感觉到,对自己说“我看到了这个”是最为自然的,尽管我们不知道我们理解这个语句没有更进一步的用途。

20.“确实,说出我看到的东西是有意义的,并且我如何做能够比让我看到的东西自己说话更好呢?”

但是,在我们的语句中,“我看到”这几个语词是多余的。我不想告诉自己我是看到这个东西的人,也不告诉自己我看到它。或者,我可以这样说,我看不到它是不可能的。这就与我说我不能用手向我自己指明我看到的东西一样;因为这只手没有指向我看到的东西,而只是指向我看到的一部分。

似乎这个语句正在把我看到的特殊颜色挑出来;好像它要把它展示给我。

我看到的颜色似乎是对它自己的描述。

因为用我的手指指是无效的。(并且,看是没有指向的,对我来说,它并没有表明方向,这意味着一个方向与其他方向的对比。)

我看到的,或感觉到的东西就像样品一样进入我的语句,但是没有使用这个样品;我的语句中的语词似乎并不重要,它们只负责给我提供样品。

我实际上不是谈论我看到的东西,而只是对它说话。

事实上我正在经历与使用样品一起出现的注意活动。并且这使我看起来好像正在使用样品。这个错误类似于相信实指定义表达某种有关它引导我们注意那个对象的东西。

我说“我误解了语句的这个作用”,那是因为在它的帮助下,我似乎要向我自己指明我看到的颜色,然而,我只想到这种颜色的样品。对我来说,似乎这个样品是对它自身颜色的描述。

21.假设我对某个人说:“观察这个房间里独特的光。”在某种情况下,这个命令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例如,这个房间的墙被落日的余光染红了。但是,假设在任何其他时间,当这个房间的灯光没有特别之处时,我说:“观察这个房间里的独特的光。”那么,难道这个房间没有独特的光吗?那么,观察这个房间有什么困难?可是那个被告知观察不引人注目的光的那个人,可能会环顾房间,说:“嗯,是什么?”现在,我可以继续说“就是昨天这时候同样的光”,或者,“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房间照片上的微弱的光”。

在第一种情况下,当这个房间被点亮时,你本可以指出你想要观察的特别之处,尽管没能明确告知。例如,你可以为达到这个目的使用有特别的颜色的样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倾向于说特别之处在于给这个房间的普通外观增加的内容。

第二种情况下,当这个房间只是一般地被照亮,并且它的外观也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在你被告知观察房间里的光时你就不知道做什么。你所能做的是观察四周,等待更进一步的说明,以便给前一个命令以充分的意义。

但是,在第二种情况下,这个房间难道不都是以特定的方式被点亮的吗?那么,这个问题,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是无意义的,并且因此回答“它是……”同样是无意义的。“观察这个房间的独特的光”这个命令,没有暗示对这个房间外观的任何说明。它似乎是:“这个房间有特殊的光,我无须给它命名;观察它!”指向的这个光似乎是通过样品提供的,并且你要利用样品;就像你在调色板上复制样品的颜色时所做的那样。有鉴于此,这个命令类似于“获取这个样品”。

想象一下你自己说:“有一独特的光,我要观察它。”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设想自己徒劳地四处张望,也就是说,你看不到这个光。

你得到一个样品,例如,一块有颜色的材料,并且得到“观察这块颜料”这个命令。我可以区分出观察样品的形状及关注它的颜色之间的不同。但是,关注这个颜色不能被描绘成看与该样品有关的事物,相反,应该描绘成以特定方式观看样品。

当我们执行“观察这个颜色……”这个命令时,我们所做的是睁开眼睛看颜色。“观察这个颜色……”不意味着“看你看到的颜色”。“看某某”这个命令类似于“把头转向这个方向”,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看到的东西并不属于这个命令。通过关注、看,你产生了印象;但你却看不到这个印象。

假设有人对我们的命令做出回应:“好的,现在我正在观察这个房间里有的独特的光。”这听起来似乎是他能够给我们指明那种特殊的光是什么。换句话说,这个命令可能看起来告诉你去做和这个独特的光相关的某些事,而不是去做别的事情(像“画出这种光,而不是那种”)。相反,你通过注意这个光来执行这个命令,而不是通过注意尺寸、形状等等。

(把“找到这个颜色的样品”和“拿起这只铅笔”做比较,即它在那里,拿起它。)

回到我们的“这张脸有独特的表情”这一个语句。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没有将我的印象与任何东西做比较或对比,我没有使用我面前的任何样品。这个语句是一种关注状态的表达。

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讨论我们的印象?你阅读,把自己置于关注状态,并且说“毫无疑问,某种奇怪的事会发生”。你倾向于继续说道:“它有一定的光滑度。”但是,你觉得这只是不充分的描述,并且体验只能与自身符合。说“毫无疑问,某种奇怪的事会发生”就像说“你已经有了一个经验”。但是,你不想做独立于你已经有的独特经验做一般性陈述,而是让这个经验进入其中的陈述。

你有一个印象。这让你说“我有一个独特的印象”,并且这个语句似乎要说,对你来说,至少你有某种印象。好像你是在指你心里已经准备好的照片,并且说“我的印象就是这样的”。然而,你只是指向了你的印象。在我们这种情形中(第174页)说“我注意到这面墙上的独特颜色”就比方说类似于有人画一个黑色的长方形,长方形把这面墙的一个斑点围起来,并且因此,指定这个斑点块作为进一步使用的样品。

在你阅读时,在某种程度上,你在密切关注阅读时发生的事,你似乎是在放大镜下观察阅读,并且要理解阅读过程。(但这种情形更像是通过有色玻璃观察某种东西。)你认为你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阅读过程,注意到其中把符号转换成口语的特殊方式。

22.我以特殊的注意力阅读一行字;这行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并且这让我不得不说,除了纯粹看到的书写符号和说出的语词,我观察到了某些东西。我也通过说我已经围绕着看和说观察到特殊氛围,表达过这个意见。通过研究上面的例子,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在最后的语句中的隐喻是如何显现出来的:如果你听到单调的语句,你可能想要说这些语词被特殊的氛围掩盖了。但是,用特殊的表达方式说话,用单调的语句说话,难道没有在单调地说出这增加了一些东西吗?难道我们不能想象一下,单调地说话的结果不是从该语句中去掉了其形式的变化吗?不同的环境让我们采取不同的表达方式。例如,如果某些语词必须单调地读出,那么它是由一个人和书写文字下面的持续符号表明的,这个标记方法法非常明显地表明这个观点:某些东西被填加到被单调地说出的语句。

我对语句的阅读印象深刻,并且我说该语句在我注意到其中有某些东西时,就向我显示了某些东西。这就使得我思考下面这个例子。有一次一个朋友和我研究蝴蝶花的花圃。每个花圃显示了不同的特色,每一个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关于它们,我的朋友说:“各种各样的颜色图案,每一个都表达了某些东西。”并且这正是我自己想说的。

把这样的陈述与如下说法做比较:“每个人都说了些事。”

如果有人问蝴蝶花的颜色样式表达了什么,正确的回答似乎是它表达的是它自己。因此,我们可以使用一个不及物的表达形式,比方说“每一种颜色样式都让人印象深刻”。

有时有人说,音乐给我们带来愉悦、忧郁、胜利等感觉,这个陈述中让我们反感的是似乎音乐是在我们中生产情感序列的工具。并且从中可以看出,产生这样感觉的其他方式对我们来说可以取代音乐。对于这样的陈述,我们要回答:“音乐向我们传递其自身!”

它类似于“这些颜色样式中的每一种都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表达。我们认为我们要避免这样表达,颜色样式是在我们中产生某种印象的工具——颜色样式像是药物,并且我们只对该药物的效果感兴趣。我们想要避开任何看起来是通过相关主题的对象指向产生效果的表达形式。(这里我们面临唯心主义与现实主义的问题,即美学陈述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问题。)例如,“我看到这个,并且印象深刻”很容易让人觉得似乎该印象是一种伴随视觉能力的感觉,似乎该语句表达了某种像“我看到这个,并且感觉到压力”的东西。

我本可以用“每种颜色样式都有意谓”这个表达式;但我没说“有意谓”,因为这会引出“什么意谓?”这个问题,这在我们考虑的情况下毫无意义。我们要在无意谓的样式和有意谓的样式之间做出区分;但是,在我们的游戏中没有如“这个样式有某某意谓”这样的表达式,甚至没有“这两种样式有不同的意谓”这样的表达式,除非要说的是“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样式,并且都有意谓”。

然而,很容易理解我们为什么更愿意使用及物的表达形式。因为,我们来看看我们使用如“这张脸表达了某种东西”这样的表达式的用途是什么,换句话说,我们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这个表达式,它(它是哪类对话中的部分)前面和后面的语句是什么。也许我们应该在这个语句之后说,“看看这些眉毛的线条”或者“黑色的眼睛和苍白的脸”。这些表达式会引起对某种特征的关注。我们应该在相同的语境中使用对比,例如,“鼻子就像一只鸟的鼻”,也有“整张脸表现出了困惑”这样的表达式,并且这里我们及物地使用了“表现”。

23.我们现在可以考虑一下这样的语句,正如人们可能说的,从我们获得的印象中给出分析,比方说,从脸上获得的印象。以这个陈述为例,“这张脸的特殊印象在于它的小眼睛和低额头”。这里语词“特殊印象”可以代表某种特性,即“愚蠢的表情”。或者另一方面它们可以意指“使这个表情引人关注的东西”(也就是说,非同寻常的东西);或者,“使这张脸引人注目的东西”(即“引人注目的东西”)。或者,我们的语句可能意指“如果你略微改变这些特征,该表情就会完全改变(然而,你可能改变其他特征,而没有改变这个表情)”。然而,这个陈述的形式,不得误导我们认为在每种情形下都会有这个形式的补充陈述“第一个表情是这样的,改变之后这是那样的”。当然,我们可以说“史密斯皱起眉头,他的表情从这个变成了那个”,同时指向关于他的面部表情的两幅图画。(把“他说了这些语词”和“他的语词表达了某些东西”这两个陈述做个比较。)

当我想知道阅读所包含的东西时,我读一段书上的语句,让对语句的阅读本身对我产生影响,并且说我有一个特殊印象,有可能有人会问我这样的问题:我的深刻印象是否来自独特的书写笔迹?人们这是在问我:如果这些字是别的文字,或者说,如果该语句的每个语词都用不同的笔迹书写,那么我的印象是否也是不同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会问,我的印象是否不是出于我读的特殊语句的意义。有人可能建议:读不同的语句(或者读不同书写笔迹的同一个语句),并且看看是否你仍然会说你有相同的印象。回答可能是:“是的,我拥有的这个印象确实是因为书写笔迹。”但是,这不意味着该语句第一次给我留下特殊的印象时,我把这个句子与另一个句子做了比较,或者我的陈述不是那种“这个语句有它自己的性质”。通过思考下面的例子就会变得更加清楚,假设我们并排画三张脸:

我凝视着第一张脸,对自己说:“这张脸有独特的表情。”然后,有人给我出示第一张脸,并且问我它是否有同样的表情。我回答说“是的”。然后他给我出示第三张脸,我说:“它有一副不一样的表情。”在我的两个回答中,我可以说已经区分了脸和它的表情:因为b)不同于a)并且我仍然要说它们有同样的表情,然而,c)和a)之间的不同与表情的不同相吻合;并且这使我们认为,我的第一次发言就在这张脸和它的表情之间做出区分。

24.现在,我们回到熟悉的感觉这个观念上来,当我看到熟悉的物体时,这种感觉就会产生。思考是否有这种感觉这个问题,我会凝视着某些对象说:“当我看一眼我的旧外套和帽子时,我没有特殊的感觉吗?”但是,对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要回答:你把这种感觉与什么感觉相比,与它相对的是什么感觉?你是否应该说你的旧外套与你的老友给你的感觉一样,它的外观也是你熟悉的,或者每当你看到你的旧外套,你总会有那种比方说,亲切和温暖的感觉?

“但是,没有那种熟悉的感觉的事物吗?”我会说有许多不同的体验,其中的感觉我们可能称为“熟悉的体验(感觉)”。

多种不相同的熟悉体验:a)某个人进入我的房间,我好久没见到他了,并且没想到他会来。我看着他,说“噢,是你”。我为什么在给出这个例子的时候说我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这个人了?我不是要着手描述熟悉的体验吗?并且,无论我暗示的体验是什么,即使我半个小时前才见过这个人,我就不能有这种经验吗?我的意思是,我把认出这个人的情形作为准确描述认出情形的结束。有人可能会反对这种描述体验的方式,说它带来不相干的东西,并且事实上根本不是对这个感觉的描述。这样说是人们把它当作描述的原型,比方说,对桌子的描述,它告诉你桌子确切的形状、尺寸,它的制作材料及它的颜色。对这样的描述,人们可能会说这是拼凑在一起的桌子。另一方面,有不同种类的桌子的描述,诸如你可能在小说中发现,例如,“它是一张以摩尔人风格装饰的摇摇晃晃的小桌子,那种吸烟者的必需品”。这种描述可以称为间接描述;可是,如果它的目的是给你的心灵瞬间带来一个生动的画面,那么,为了服务于这个目的,相比较而言,它比详细的“直接”描述更好。那么,如果我要给出熟悉或认出的感觉,你期望我做什么?我能把感觉连接在一起吗?在某种意义上,我当然可以给你提供我的感觉变化的不同阶段和方式。这样的详细描述,你可以在许多小说中找到。现在,如果你想起一些家具的描述,就如你可能在小说中发现的一样,你会看到,对于这种描述,你可以对照另一种使用绘制的描述,譬如人们对桌子的描述一样。人们倾向于称后者为唯一直接和完整的描述。(尽管这种表达自己的方式表明,我们忘记了存在某种“实际的”描述达不到的目的。)这些思考提醒你不要认为存在一个真实而又直接的描述,例如,认出的感觉,与我给出的“间接”描述相对。

b)与a)一样,但是这张脸对我来说并不熟悉。过了一会儿,认出“渐渐浮现了”。我说,“哦,是你”,但是比在a)中的变化完全不同。(把音调、变化、手势看作我们体验的重要部分,而不是作为非本质的伴随物或仅仅是交流的手段。)c)存在着一种直接指向我们每天都能看到的人或物,当我们突然感觉到它们是“老相识”或“老朋友”时的体验;有人可能把这种感觉描述为温暖的,或在家里的感觉。d)我房间里的所有东西对我来说完全熟悉。当我早上进入房间时,我是否用“喂,你好!”来问候熟悉的椅子、桌子等等?或者有诸如在c)中描述的感觉?但是,我在里面行走,从抽屉里拿东西,坐下来,等等,这与我在一个我不了解的房间里的行为不一样吗?并且因此,我为什么不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生活在这些熟悉的环境中,我都会有熟悉的体验。e)当被问及“这个人是谁?”时,我直接答(或经过反应后)“它是某某”?与这两种体验比较一下,f)看看书写的文字,“感觉”一下并且说“这是A的笔迹”的体验以及另一种g)阅读属于熟悉体验的语词的体验。

对e)来说,有人可能反对,认为说出这个人名字的体验不是熟悉的体验。我们会想起他的名字,我们必定熟悉他,并且我们能够说出这个名字,我们必定知道他的名字。或者,我们可能认为“说出他的名字还不够,因为我们确实可能在不了解那是他的名字的情况下说出这个名字”。如果我们意识到这并未暗含想起名字是伴随或先于说出名字的过程,那么这个评论肯定是真的。

25.思考一下这个例子:随期待而来的记忆图像和幻想的图像之间的不同是什么?你可能倾向于回答说:“图像之间有着内在的不同。”你注意到了这个差异,还是因为你认为一定有一个差异,才会说有一个差异?

但是,我确实把记忆图像认作记忆图像,把幻想的图像认作是幻想的图像,等等。记住,有时你怀疑你是否真的看到某个正在发生的事件,或者是否真的梦到它,或者你只是听到过它并且生动地想象它。但是,除此之外,“把图像认作是记忆图像”是什么意思?我同意(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图像出现在你脑海中时,你不会怀疑它是否是记忆图像,等等。再有,如果问你脑海中的图像是否是记忆图像时,你会(在大多数情况下)毫不犹豫地回答。现在,如果我问你“你什么时候知道它是哪种图像的”会怎么样?你说你知道它是哪种图像时没有过怀疑、没有质疑吗?反省会让你看到在你说知道该图像是记忆图像时,以及在该图像出现在你脑海中时的心智状态和活动吗?再有,如果你回答它是哪种图像这个问题,你会这样做吗?在某种程度上,你通过看着这个图像并且找出其中的某些特征而做出回答。(就像在有人问你这幅画是谁画的时,你看着它,认出它的风格,并且说是伦勃朗画的?)另一方面,很容易指出记忆、期待等体验特征,随附的体验,以及它们在眼前或更为遥远的环境中的不同。因此,我们当然在不同的情况下说不同的事物,例如,“我记得他进了我的房间”“我期待他来到我的房间”“我想象他进入我的房间”。“但这不是唯一的区别!”这不是全部:围绕这些陈述,用这三个语词玩三个不同的游戏。

我们理解“回忆”这个语词吗?除口头表达外,这些情况间真的存在差异吗?我们的思想进入了我们所拥有图像的直接环境中,或者我们使用的表达式中。我有一张与T在大厅中一起吃饭的照片,如果问我这是不是记忆的图像,我说“当然”,并且我的思想以这张照片为起点开始移动。我记得坐在我旁边的是谁,谈话是关于什么的,我想的是什么,后来T发生了什么,等等。

想象一下两种不同的游戏,二者都是和棋手在棋盘上玩的。二者开始的位置相似。一个游戏始终用红色和绿色的棋子玩,另一个游戏用黑色和白色。两个人开始玩了,他们之间有棋盘,棋盘的适当位置上有绿色的和红色的棋子。有人问他们:“你们知道你们要玩什么游戏吗?”一个棋手回答:“当然;我们要玩第二个游戏。”“第二个游戏和第一个游戏之间的不同是什么?”“哦,棋盘上有红色的和绿色的棋子,并且没有黑色的和白色的棋子,我们说我们在玩第二种游戏。”“但是,这不会是唯一的差异;你不知道‘第二种游戏’意指什么,并且红色的和绿色的棋子代表什么游戏?”这里,我们要说:“我当然知道。”为了向他们证明这一点,我们开始根据第二个游戏的规则移动棋子。这就是我称为在我们最初位置的直接环境中移动的东西。

但是,作为记忆图像,难道不也有过去图像特征的独特感觉吗?当然,有那种我倾向于称之为过去感觉的体验,尽管我记得某些东西是当前的感觉。为了弄清这些感觉的本质,记住过去的手势和我们当作表达过去的体验也是非常有用的。

我要研究一种特殊情况,我将大致描述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感觉。这些语词和说它们的语调都是过去的动作。但是,我仍要进一步描述我意指的体验,表明它与某个旋律(达维茨·宾德勒的舞曲)一致。我想象着用正确声调演奏这首曲子,并且把它录制到唱片里。那么,这是我能够想象到的最为精细,最为准确的过去感觉的表达。

现在,我是否应该说,用某种表情听一首曲子,本身就是独特的关于过去的经验,抑或是,听着这首可以引起过去的感觉的曲子,便产生这种感觉?例如,我能把这个我称为关于过去的体验的东西和听到这个曲子的体验分开吗?或者,我能把由手势表达的过去的体验和做出这个手势的体验区分开吗?我能找到,过去的本质感觉的东西,也就是把我们可能称为表达该感觉的体验的所有这些体验分离之后保留下来的东西吗?

我倾向于建议你用对我们的经验的表达取代这种体验。“但是,这两个不一样。”这当然是真的,至少在说火车和火车事故不是同一件事这种意义上。并且存在着讨论“这个‘很久很久以前’的行动”和“这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感觉”有着相同的意指,这个说法似乎有合理证明。因此,我能够以下列方式给出象棋规则:有棋盘和一套棋子在我面前,我给出在这个具体的棋盘上移动棋子的规则。这些规则能够成为这个象棋游戏的规则吗?能够通过单一的算符改变它们,例如通过语词“任何一个”可以把那些规则变成象棋规则。或者,我们让我的特殊的象棋游戏规则保持不变,通过改变我们对它们的看法来让那些规则变成象棋规则。

有这样一种观点,比方说,过去的感觉是在某个地方,在心灵中的模糊的东西,并且这个东西是我们称为情感表达的东西的原因或结果。那么这个情感表达是情感传递的间接方式。并且人们时常谈论情感的直接传递,这将消除交流的外在交往手段。

想象一下,我让你配制某种颜色,并且我这样描述这个颜色:如果你让硫酸作用于铜,那么你得到的就是这种颜色。这可能被称为告知意指颜色的间接交流方式。可以想象,在某些情况下,硫酸作用于铜上不会产生我希望你配制的颜色,并且看到你得到的颜色我不得不说“不,不是这个”,并且给你一个样品。

现在,我能说通过手势传递情感在这个意义上是间接的吗?谈论与间接交流相对的直接交流有意义吗?说“我感觉不到他的牙疼,但是如果我能够感觉到我会知道他的感觉是什么”,这有意义吗?

如果我说一个人传递感觉给其他人,难道我一定不知道为了理解我所说的话,我把什么称作成功交流的标准吗?

我们倾向于认为当我们给某人传递感情时,我们绝不会知道另一端发生的事。我们从他那里得到的不过是一个表情。这与在菲索的实验中,我们绝不会知道光束何时到达镜子非常相似。


蓝皮书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