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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创造民族国家的运动与“民族主义”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是缔造一个政治产物的纲领,声称它是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上。毫无疑问,许多人出于某种目的认为自己是“日耳曼人”,但他们所指的日耳曼并不是单一的日耳曼国家,一个特别样式的日耳曼国家,更不是指一个涵括所有日耳曼人居住地的地方,就像过去民族歌谣里唱的,西起默兹河(Meuse),东到涅门河(Niemen),北自丹麦海峡[贝尔特(Belt)],南至阿迪杰河(Adige)。如果说俾斯麦拒绝接受“大日耳曼”计划就意味着他不是一个日耳曼人,而是一个普鲁士“容克”和国家公仆,俾斯麦是不会承认的,与俾斯麦情况相似的人也会加以否认。俾斯麦是日耳曼人,但不是一个日耳曼民族主义者,或许他也不是一个“小日耳曼”民族主义者,虽然他统一了全国。(除了原属神圣罗马帝国的奥地利帝国地区,但包括普鲁士从波兰取得的土地,这块土地从未成为德国的组成部分。)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发生歧异的最严重例子是意大利。意大利的大部分地方是萨伏伊国王于1859—1860年、1866年和1870年统一的。从阿尔卑斯到西西里的整个地区,只有在古罗马时代才有单一的行政管辖(梅特涅非常正确地将其称为“仅仅是地理名词”),在此之前历史上别无先例。在1860年统一运动进行之际,日常生活中真正说意大利语的人估计不超过2.5%,其余人说的方言与意大利语相距甚远,远到意大利政府在19世纪60年代派往西西里的学校校长,竟被当地人误认为是英国人。[7]在当时认为自己基本上是意大利人的比例也许比以往要高,但仍是少数。无怪乎马西莫·德·阿泽利奥(Massimo d’Azeglio,1792—1866,意大利复兴运动主要人物,萨丁尼亚王国首相)会在1860年惊呼:“我们已经缔造了意大利,必须接着缔造意大利人。”
尽管如此,代表“民族理想”的运动,不论其性质、纲领如何,都发展壮大了。及至20世纪初,民族纲领已形成了标准模式(和极端模式),这就是各“民族”有必要完全独立,成立领土上、语言上同属一个民族的世俗国家,也许是共和制或代议制。[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以其非常极端的主张清清楚楚地说明了这点,因为犹太复国主义的意思,就是一个历史上完全是在共同宗教活动中形成统一的民族,要拥有一块领土、创造一种语言并使这个民族的政治结构永久化。]不过,19世纪中期的民族运动经常不(甚至正常情况下也不)代表这个模式。不过这些运动或多或少包含某些模棱两可的政治变革,也正是这些变革才使它们成为“民族主义”运动。我们现在就来看看这些变革,但是要避免“后见之明”的错误,同时要避免将振臂高呼、口若悬河的民族主义领袖的思想,与其实际追随者的思想相混淆。
我们也不应该忽略新旧民族主义的本质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尚未建立国家的“历史的”民族,也包括早已建立国家的民族。英国人的英国意识到底有多强呢?并不很强,尽管所有争取威尔士、苏格兰自治的运动此时实际上已经偃旗息鼓。英格兰民族主义是存在的,但岛上的小民族并不持英格兰民族主义。旅居美国的英格兰移民为其国籍而骄傲,所以不愿成为美国公民,而威尔士和苏格兰公民就没有这份忠心了。他们成为美国公民后仍是骄傲的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就像他们当英国公民时感到自己是自豪的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一样。他们自由自在,不受国籍束缚。法兰西这个伟大民族的成员又有多浓的民族情感呢?我们不知道。但这个世纪初法国逃避服兵役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西部和南方某些地方(科西嘉人情况特殊,更不必提了)将服兵役视作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讨厌东西,而不是法兰西公民的国民义务。至于日耳曼人,我们知道他们对未来统一的德国的规模、性质和结构有不同的看法,但究竟有多少日耳曼人关心德国统一?一般说来,农民不关心,甚至1848年革命之际,当民族问题成为政治的中心问题时,他们也不关心。就这些国家的群众而论,其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是不可否认的,但这些国家的情形又说明,如果认为其人民会理所当然、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是同种同族,显然是不够明智的。
至于其他民族,特别是大多数突然出现的民族,在19世纪中期,唯有神话和宣传才会说它们的民族主义毫无问题。这些民族的“民族”运动,在经历情绪阶段和民间传说阶段之后趋向政治化,因为涌现出大批致力于“民族理念”的骨干,他们出版民族杂志及其他出版物,组织民族社团,试图建立教育和文化机构,进行各种更直率的政治活动。但整体而言,这时期的运动缺乏群众的认真支持。运动成员主要是介于一般民众和当地资产阶级或贵族(如果存在的话)之间的人士,特别是文化人士:教师、低层神职人员、某些城市店主和独立手工业者,以及那些在阶级社会里处于从属地位为了儿子而尽力往上爬的农民。最后还有学生,他们来自某些民族意识强烈的院校、神学院和中学,并成为积极战士的现成来源。对那些具有“历史的”民族而言,只要赶走外来的上层统治者,便可成立国家,而地方的精英分子——匈牙利和波兰的士绅,挪威的中级官僚——更直接地提供了政治骨干,有时还提供了一个更大的民族主要基地(参见《革命的年代》第七章)。整体而言,这个阶段的民族主义于1848年至19世纪60年代于北欧、西欧和中欧宣告结束,然而许多巴尔干和斯拉夫小民族的民族运动,此时才刚刚开始。
在一个民族当中,最传统、落后、贫穷的那些人,通常是最后卷入这种民族运动的人,即工人、佣人和农民。原因不言而喻,他们是跟在“满腹经纶的”精英人物后面。群众性民族主义阶段的到来,一般是在自由民主派的民族主义中产阶层的组织影响之下发动起来的,除非是受到独立工党和社会党的冲击。这个阶段在某种程度上与经济和政治发展息息相关。在捷克,群众性民族主义阶段始于1848年,复苏于专制主义的19世纪50年代,但取得巨大进展的时期,还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19世纪60年代。19世纪60年代的政治条件也更为有利。一个土生土长的捷克资产阶级,此刻已积累了足够财富,得以开设一家有效率的捷克银行,国家剧院等耗资巨大的设施也终于建立起来(国家剧院于1862年临时开幕)。群众性文化组织(例如1862年建立的训练协会)深入农村,奥匈帝国分立之后,许多政治运动都是通过一系列规模很大的露天集会进行的。1868—1871[8]年间总共约有140次集会,参加人数估计有150万人,这些集会将群众性民族运动的新奇之处和文化“国际主义”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这些活动缺少一个合适的名称,捷克人遂从爱尔兰运动中借来“集会”(meeting)这个词,爱尔兰运动是他们要想复制仿效的。(“集会”一词也将被法国人、西班牙人借用于工人阶级的群众集会,这或许是从英国经验中借来的。)不久,一个合适的传统名字发明出来了,叫作“塔博尔”(tabor),其构想是来自15世纪的胡斯(Hussite)运动。“塔博尔”是捷克战斗精神的典范。克罗地亚民族主义者用“塔博尔”来称呼他们的集会,虽然胡斯运动与他们并无关系。
这类群众性民族主义是新鲜事物,明显不同于意大利、德国上层精英或中产阶级的运动。此外还有另一种早已存在的群众性民族主义运动。这两种民族主义运动都更加传统,也更加革命,跟地方上的中产阶级毫无关系,因为他们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无足轻重。但我们能把反对外国统治的农民和山民,那些只是由于感到自己受压迫,由于仇外,由于眷念古老传统、眷念古老信仰,以及模糊的相同种族感才团结起来的农民和山民称为“民族主义者”吗?农民和山民的民族主义只有与现代民族运动紧密联结(原因不计)之时,才称得上是民族主义运动。东南欧这类民族主义是否已与现代民族主义运动紧密相关,这个问题还有待商榷。这类民族主义在东南欧的兴起,使奥斯曼帝国的许多部分被毁,特别是在19世纪70年代(波斯尼亚、保加利亚),当然它们也产生了自称的民族性国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然而,充其量我们只能说那是一种原始的民族主义,就像罗马尼亚人意识到他们的语言与周围的斯拉夫人、匈牙利人和日耳曼人不同;或是斯拉夫人感觉到某种“斯拉夫成分”的存在,在本书所述时期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曾试图将这种“斯拉夫成分”发展成泛斯拉夫主义(Panslavism),其中甚至有些人觉得,东正教徒若团结在俄国这个伟大的东正教帝国之下,将可使泛斯拉夫主义在这个时期成为一股现实力量。[泛斯拉夫主义对保守的俄国王室政治家和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几个小斯拉夫民族是有利的,因为泛斯拉夫主义可扩大俄国的影响力,可为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小斯拉夫民族提供一个强大的同盟军,也许还可提供一个希望组织“适当的”大民族而非一群没有生存能力的小民族的希望,但这个希望很渺茫(对巴枯宁那个革命的、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大可嗤之以鼻,斥之为乌托邦)。所以左派强烈反对泛斯拉夫主义,因为俄国被认为是国际反动势力的主要堡垒。]
然而,这些运动中有一个却毫无疑问是民族主义运动,即爱尔兰。爱尔兰在1848年前就有个秘密的兄弟会革命组织“爱尔兰共和兄弟会”(The Irish Republican Brotherhood,即芬尼亚勇士团),至今仍然存在的爱尔兰共和军,就是这个秘密革命组织的后代,是同类组织中存在时间最久的一个。农村广大群众支持民族主义政治家,这本身毫无新鲜之处,因为爱尔兰被外国征服,遭受压迫,又很贫困,再加上地主阶级将英国新教强加在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农民头上,光是这点就足以将最不关心政治的人都动员起来。在19世纪上半叶,这些群众运动的领导人都属于爱尔兰中产阶级,他们的目标相当温和,只希望与英国取得妥协(教会支持这一目标,它是那时唯一具有作用的全国性组织)。芬尼亚勇士团是以反抗英国、争取独立为宗旨,最早出现于19世纪50年代后期。它的不同凡响之处便是完全不和中产阶级温和派发生关系,其支持完全来自广大群众,尽管有教会和部分农民公开表示敌意。它是第一个提出脱离英国,争取完全独立的组织,并主张以武装暴动达到此目标。虽然它的名称来自爱尔兰古代神话故事,它的思想却是非传统的。虽然它那世俗的甚至反教会的民族主义无法掩盖下列事实:对爱尔兰芬尼亚勇士团的广大群众而言,爱尔兰人的标准是(今天仍是)信仰天主教。他们全心投入一个由武装暴动赢得的爱尔兰共和国,完全忽视了社会计划、经济计划,甚至国内政治计划,而那些持枪起义者与殉国者的英雄传奇,直到今天对那些想要清楚陈述其内容的人而言,仍旧太过强烈。这就是持续至20世纪70年代的“爱尔兰共和传统”,它在北爱尔兰的内战和“临时”的爱尔兰共和军中又重新出现。芬尼亚勇士团的成员准备与社会主义革命者结盟,有些人准备承认芬尼亚主义的革命性质,不过奉劝诸君不要因此产生幻想(马克思鼎力支持他们,并与芬尼亚勇士团领导人保持通信)。
但是我们也不应低估一个受到广大爱尔兰劳工大众经济支持的运动(这些劳工大众因贫穷所逼、因仇恨英国而跑到美国),不应低估它的独特之处和历史意义,须知这个运动的成员均来自移居美国和英格兰的无产阶级——在现今的爱尔兰共和国当时几乎没有什么产业工人——以及来自爱尔兰历史十分悠久的“农村恐怖主义”(agrarian terrorism)大本营里的年轻农民和农业工人,这个运动的骨干就是从这些人当中成长起来的,此外还有具革命性的下层城市白领工人。这个运动的领导人已将自己的生命献给起义暴动。这个运动预见到20世纪低开发国家革命式的民族运动而抢了先机。这个运动缺少社会主义工人组织作为核心,有的或许只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激励,它使得民族解放与社会改造结合在一起,并在这个世纪演变成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爱尔兰根本没有社会主义,更不必说社会主义组织了,芬尼亚勇士团的成员(他们也是社会革命者)只是将土地联盟(Land League)里关于群众民族主义与农村群众不满两者之间含糊不清的关系搞得明确无误而已,迈克尔·达维特(Michael Davitt,1846—1906)便是其中著名的一位。甚至这点也是在本书所述时期结束后,在19世纪70年代晚期和19世纪80年代的美国大萧条时期才做到的。芬尼亚主义是自由主义胜利时代的群众民族主义运动。它只想通过革命手段赶走英格兰,为被压迫民族取得完全独立,希望如此可一举解决所有的贫穷、剥削问题,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事情可做。但其效果不佳,因为尽管芬尼亚勇士团的成员有自我克制精神和英雄主义精神,但他们组织的暴动(1867年)和侵略(例如从美国入侵加拿大)明显成效不佳。他们偏好突击,像通常那样一下取得了轰动的效应,但也只是一时宣传而已,有时只是喧嚣一阵儿。他们创建了一股为大部分爱尔兰天主教徒争取独立的力量,除此之外,他们提不出其他计划,于是只得把爱尔兰的未来拱手让给一个小农业国家的中产阶级温和派、有钱的农场主和小城市里的商人,这些人接收了芬尼亚勇士团长期奋斗的成果。
虽然爱尔兰的问题很独特,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本书所述时期,民族主义日益成为一支群众力量,至少在白人国家是如此。《共产党宣言》说“工人无祖国”,这个说法虽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不切实际,但是工人阶级的这种意识只能随着政治意识的提高而提高,因为从传统上看,革命本身历来就是非常民族性的事(例如法国),而且新工人运动的领导者和意识形态家本身也都深深卷入民族问题之中(1848年几乎各国皆是如此)。从实际运作的层面来看,替代“民族”政治意识的,不是“工人阶级国际主义”,而是次政治(sub-political)意识。次政治意识涉及的范围比民族国家的政治意识范围要小得多,甚或完全无涉。曾在民族忠贞和超民族忠贞(例如国际无产阶级事业)之间做出明确选择的左派人士几乎没有。左派的“国际主义”在运作层面上,意味着支持为同一事业进行斗争的其他民族,与他们团结一致,如果本身是政治难民,就准备就地参加斗争,不论身处何方。这跟非常强烈的民族主义信仰也不抵触,就像加里波第、巴黎公社的克吕瑟雷(Cluseret,他曾在美国协助芬尼亚勇士团)以及数不清的波兰战士所表现的那样。
这也可能意味着拒绝接受政府及其他人提出的“民族利益”,然而,在1870年抗议“手足相残”的普法战争的德国和法国社会主义者,并非像他们自己所说的对民族主义无动于衷。巴黎公社从雅各宾爱国主义那里获得的支持不亚于社会解放口号;马克思主义者李卜克内西(Liebknecht)和倍倍尔(Bebel)领导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也从1848年配合激进民主派的民族主义对抗普鲁士式的民族计划中,获得许多支持。德国工人愤恨的不是爱国主义,而是反动派,而他们对反动派最最不能接受的地方之一,就是反动派将社会民主党人称作没有祖国的家伙,这不仅剥夺了他们当工人的权利,也剥夺了他们做个好日耳曼人的权利。当然,政治意识若不经过某种民族式的界定几乎是不可能的。如同资产阶级一样,无产阶级作为国际事实而存在的仅仅是个概念。现实中它是不同民族国家或不同种族语言群体的聚合体:英国、法国或多民族的德国、匈牙利或斯拉夫。只要“国家”和“民族”在思想意识上与已经建立组织、统治民间社会的国家和民族相吻合,那么国家方面的政治就是民族方面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