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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列夫·托尔斯泰用了六年(1863—1869)时间,写出这部伟大的史诗。作品一经问世,就受到热烈的欢迎,当代大作家屠格涅夫说:“这部小说具有非凡的美,它生动、真实、新颖。”高尔基也曾说,“《战争与和平》是十九世纪世界文学最伟大的杰作。”一个多世纪以来,它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读者,作品的生命力经久不衰。
列夫·托尔斯泰这部作品,早在三十年代就有郭沫若先生的第一册的译本(全书四册);随后,高植先生续译了后三册。解放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董秋斯先生的译本(根据英译本转译)。现在这是第三个译本,根据俄文本翻译,间或参看莫德的英译本。不朽名著应当精益求精,将来也许有第四、第五……种译本出现。
本书初版收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列夫·托尔斯泰文集中,现在从文集中抽出重印单行本,就这个机会谈一点关于翻译问题的随想。
文学作品的翻译和其他学科的翻译有共同点,但也各有其特点,这里只谈文学作品的翻译。
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分作两步,第一步是对原作的消化,第二步是运用本国语言的表达。第一步最重要。翻译工作决不是简单地从一种文字变为另一种文字的过程,像译电报号码似的那么容易。从原文到译文中间,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对原作的理解和消化,这个中间环节做得好坏,对译文质量大有影响。对原文词句意义的理解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要吃透原作的精神,对作品人物的性格要了如指掌,人物的一举一动、言谈笑貌都历历在目,人物形象在译者心中复活了,这样,译者的心和作者的心就相通了,这时译者笔下的人物才能达到所谓“神似”的境界。
第二步是表达过程。心目中已经先有了“神似”的准备,表达就是给“神似”附之以“形”,让读者通过“形”(即语言文字)而体会原著的精神实质。当然,原作精神能不能得到充分的表达,这要取决于译者所具备的各种素质,如对语言的掌握,对文学艺术的修养等等。此外,译事中还要妥善地处理一些特殊的语言问题,如成语、谚语、习惯语、方言、俚语、行话等等;此外还有文风问题,译者本人的文风不可避免地要在译文中留下印记,对这个问题译者应有自觉。这些问题都需要专题研究,在这里就不多谈了。不过,我想提出关于文学作品翻译的灵活性问题,并就此略谈一二。
文学作品的翻译要摆脱原文的束缚,就是说,不能按照原文亦步亦趋地逐字逐句地翻译,应允许某种程度的灵活性,如变通一下措词造句,甚至个别地方略作增删也不是不可考虑的。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文学艺术作品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以及汉语与欧美各国语言表达方式存在着差异,翻译时不得不调整色调,使译文更接近原意,更加鲜明生动。这个灵活性正是文学作品的翻译不同于其他学科翻译的特点。但这个不受原文表达形式的拘束的灵活性,同时应当照顾到原文的表达形式,这是“神似”和“形似”的矛盾,翻译的任务就是要解决这个矛盾。
以上关于翻译问题提纲似的随想,极不成熟,敬待有识之士指正。
刘辽逸
1988.11.4.于北京
十二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