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结束党治:实行民主宪政
三十年代初,在中国社会逐渐形成一股反对国民党党治,要求结束训政,尽早实行宪政的潮流。在这场运动中,孙科从党治的拥护者转变为宪政的积极鼓吹者,成为宪政运动中最活跃的人物。
孙科原本是“以党治国”论的积极支持者。一九二八年十月,孙科、胡汉民拟定了《训政纲领》,其说明中谓:“夫以党建国也,本党为民众夺取政权,创立民国一切规模之谓也。以党治国者,本党以此规模策划训政之效能,使人民自身能确实运用政权之谓也。”[1]《训政纲领》规定:训政期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是统治全国最高指导机关,国民党“训练”全体国民掌握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以立宪政之基础”。[2]
《训政纲领》的颁布,标志着国民党已完成了“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一九三一年五月,蒋介石在南京召开国民党会议,颁布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六月,南京国民政府发表宣言声称:对“敢破坏约法借便私图者,政府固当依法制裁,不稍瞻徇,全体国民亦当视图共敌,不存姑息”,[3]充分暴露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面目。
对于蒋介石的训政,孙科在一个时期里采取了表面支持、私下怀疑的反对的态度。到了一九三一年宁粤分裂时期,孙科开始激烈抨击蒋介石。在这个阶段,孙科只是要求用分权制代替集权,而充分肯定党治主义,并没有提出结束训政和党治,实施宪政的政治主张。
孙科关于训政和党治的看法,在“九一八”事迹爆发后,宁粤双方在上海举行和谈期间发生变化。与绝大部分反对立即实施宪政的国民党人相反,孙认为实施宪政对国民党不是威胁,而是一个机会。[4]孙科作为粤方代表参加了在沪举行的和南京方面的谈判,在会上第一次提出“速开党禁,实行民治之主张”。[5]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孙科在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致开幕词,正式提出结束训政,回忆实施宪政的主张。一九三二年后,又通过发表《抗日救国纲领草案》和《集中国力挽救危亡案》,系统阐述了他的宪政主张。
孙科在“九一八”事变后提出实施宪政的主张不是偶然的,他受到了民族资产阶级反对党治、要求实现民主政治思潮的重要影响。
一九二七年后,民族资产阶级在一个时期内,是支持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政治力量,然而连年内战,很快使他们的幻想破灭。一九三二年一月十三日,章太炎、黄炎培、马相伯等六十余人,以中国国难救济会名义通电全国,谓:“最近暴日犯锦,长驱直入,而我守土大军,不战先撤”,事至如今,“则党已显然破产,亦应即日归政全民,召集国民会议,产生救国政府,俾全民共同奋斗”。[6]民族资产阶级还尖锐批评国民党党治的弊端,《益世报》认为“党治”已成为人民最痛恨的制度。[7]《申报》指出:“独裁统治一日不改革,政治即一日不得清明,人民即一日不得解救其困危,国难一日不得打破”。[8]《申报》载文写道:“国民党执政五载,全国民众无一日不在喁喁望治之中,乃期望之心愈切,而失望之事愈多”。“平心而论,今日吾国受空前之外侮,实已多年植其病根”。[9]丁文江甚至警告道:如果国民党不采纳结束党治的主张,“革命是绝对不可避免的”。[10]为此,章太炎、黄炎培等要求国民党立即确保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会的自由,并在八个月内制定民主宪法。[11]
和民族资产阶级反对党治、要求民主的呼声相呼应,国民党内也现了呼吁实施民主的舆论。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何香凝在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上提出了“释放政治犯,集合全国人民力量一致抗日案”和“政治公开由人民组织监政委员会行使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之原则案”,要求立即实行政治公开原则。她认为,由于国民党“对内行政上之黑暗,已层出不穷”,因此政治公开已成为当务之急。[12]继何得凝后,李烈钧、邹鲁、覃振、张知本等也向全会提案,呼吁国民党“切实保障人民自由”,要求在六个月内,设立国民大会筹备会,一年以后召开国大,由国民大会决定国是。[13]
在国难当头的形势下,要求结束训政、实施宪政,成了沟通民族资产阶级和国民党民主分子的共同政治目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孙科形成了他对宪政的基本看法。
首先,孙科把实施宪政作为争取抗日救国的一个重要条件。孙科认为,“今日最重要解决之问题,莫过于抗日救亡”,[14]“团结御侮”乃“全国四万万人,人同此心”。[15]可是“要御侮,先要集中力量,培养实力”。[16]然而由于“政权不公开,言论无自由”。[17]人民对国民党的党治极度不满,因此国力无法集中,招致中国“其力乃不敌一蕞尔小国”。
孙科指出,“欲挽危亡”,不仅国民党要加强内部团结,“就是党外各部分,也应该不分派别的精诚团结起来”。[18]国民党应使“国民有参与国事行使政权之权力”,“得以和平方式尽量发表政见主张”。[19]他强调,只有“建立民主政治”,“于最短期间结束训政,筹备宪政之开始”,才能“团结国民,集中国力”,[20]孙科说:“主张促成宪政,也就是御侮的方法之一”。[21]
其次,孙科还把促成宪政看成是加强国民党自我调节功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孙科深感“国难日深”,使国民党前途“可胜怵惧”。[22]孙科指出,“数年来之党治……效率低微,国民期望既深,而本党之信仰,亦不免渐致堕失”。[23]因此人民批评“国民党垄断政权,这是不应责怪的”,[24]孙科说:“以党治国并非以党专政来支配国家,使中华民族在党的训政之下讨生活,而是要实施宪政,使人民能够运用去接民权,完成民主政治”。他进而强调,“训政不过是一种革命手段,宪政才是革命的目的,这是我们党的唯一使命”。[25]他提出,为了“挽回人心”,国民党必须“进行政治党务改革”,国民党各级党部“绝对不许干涉地方行政及人民组织或言论”。[26]孙科指出,党治之弊,使“国力无由集中,外侮不克抗御”,唯一的“补救之方”就是促成宪政,否则“本党难辞误国之咎”。[27]
为此,孙科提出结束训政,促成宪政的三项重要主张:
(一)于一九三二年十月,由立法院起草宪法草案。
(二)于一九三三年四月,召开国民代表大会,议决宪法,决定颁布日期。
(三)除现役军人外,全国人民在不违反三民主义原则下,皆得自由组织政治团体,参加政治。[28]
孙科的宪政主张充分反映了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形势下,他已认识到加强国内各党派和人民团结对抵御外侮的极端重要性。尽管孙科把“三民主义”作为开放政治的一个条件,但在人们眼中,三民主义并非是国民党之专用品,它不仅不会妨碍人们要求民主政治,反而会成为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