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苏共二十大引出的改革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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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苏共召开二十大,揭露斯大林的错误,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转折意义。它为各国党独立思考,探索本国改革之路,提供了一个历史机遇。

中国领导人开始是基本赞同苏共二十大路线的,它揭开了斯大林的盖子,对毛泽东来说是一次思想解放。5月2日,毛泽东对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说,现在“我们可以彻底讨论所有的问题了”。[1]新中国成立之初,全面学习苏联,原本是毛泽东亲自发动的,在当时没有其他选择,事实上,也因此获得了诸多好处,苏联向中国各领域派出5000多名专家,帮助中国很快走上轨道。“一五”计划是毛泽东时代执行得最好的一个五年计划。但照搬别人的经验,毛泽东“总觉得不满意,心情不舒畅”。[2]据薄一波回忆,苏共二十大之前,毛泽东就提出了“以苏为鉴”的问题。[3]苏共二十大后,毛泽东更加明确地提出了避免苏联弯路,走“中国式工业化道路”的问题。[4]不只是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人也都做了很多思考。这种思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改革经济管理体制

毛泽东从1956年2月开始听取34个部委汇报,这次调查形成的想法,集中体现在他在4月做的《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其中5个问题讲经济关系。如何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是毛泽东思考的首要问题。毛泽东并没有否定优先发展重工业,但鉴于苏联的教训,他提出适当调整投资比例,较多地发展轻工业和农业,以适当照顾民生改善。毛泽东还提出,“二五”期间适当放慢国防工业步子,降低军事费用以加快经济建设;利用好沿海优势,办好沿海工业。这两大方针关涉对未来战争的估计,表明毛泽东此时对国际局势持一种谨慎乐观的判断。毛泽东估计可以争取到12年左右的休战期来搞国内建设。毛泽东提出的国家、企业和个人关系,中央和地方关系涉及体制问题。毛泽东的基本思路是地方适当分权。他特别提到美国制度中的分权特色,说:“美国的州可以立法,州的立法甚至可以和联邦宪法打架,比如宪法上并没有剥夺黑人权利这一条,但有些州的法律就有这一条。似乎财政和税收方面,州和州的立法都不统一。”他说:“看起来,我们也要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5]毛泽东的分权思想来源于他的动员式发展理念,同时也接受了地方负责人的意见,不少省市领导人向毛泽东抱怨,中央部门统得太死,地方上没有办事的余地。[6]毛泽东本人十分看重这篇讲话。他后来说:十大关系的基本观点就是同苏联做比较,除了苏联办法以外,是否可以找到别的办法比苏联、东欧各国搞得更快更好。[7]《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8]今天看,毛泽东的思考走得并不远,仅限于发展经济的方法,没有涉及经济体制的两大核心: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这两条在当时是不可移易的社会主义原则。毛泽东自己也说:“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9]

在这之后,特别是在这年9月中共八大期间,中共党内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考有所深化。其背景是:三大改造基本完成,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起来以后,暴露出一系列新问题。比如,手工业和服务业合并过多,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品种减少,服务不周,居民生活不便;公私合营后与国营企业一样,只顾生产大路货,不愿增加品种,产品货不对路;农业合作化后家庭经营减少,农副产品生产下降,过分强调一切都公有化和合作社越大越好,造成了管理混乱、收入减少、农村紧张;等等。当时有一些形象的说法,比如,全聚德烤鸭、东来顺涮羊肉没过去好吃了,王麻子剪刀没有过去快了。陈云认为,资本主义大范围内不合理,小范围内合理;社会主义大范围内合理,小范围内有不合理之处。要使两个方面都合理,就应当在国家市场指导下允许自由市场存在,没有自由市场,市场就会变死。[10]陈云在中共八大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总体设想:国营和集体为主,个体为补充;按计划生产为主,市场生产为补充;国家市场为主,自由市场为补充。[11]这是一种改良型计划体制的构想,即在计划经济中引入市场机制;在公有制占绝对优势情况下,允许少量非公有经济存在。陈云的主张得到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的认同,在八大决议中也有所体现。

从文献看,体制问题成为八大讨论的一个热点,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商业部部长曾山,还有一些地方领导人都涉及经济体制问题。关于农业合作化体制,是代表发言谈得最多的问题。高级社“一轰而上”建立以后,立即面临管理上的瓶颈,后来困扰人民公社几十年的那些弊端,如低效率、强迫命令、瞎指挥、平调风、干部多吃多占等,其实是和集体化与生俱来的。农民最为不满的,一是失去了自由,一是减少了收入,原来要让90%以上农民增加收入的承诺落空了,不少地方出现了农民闹退社的风潮。我们看到一个现象,农民较普遍的抵制行为不是发生在加入高级社之前而是入社之后。在八大会上,邓子恢警告说,不要“以为合作化以后万事大吉”。他主张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保持合作社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国家不要样样去干涉他们”。合作社生产经营应“大的集体,小的分散”,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和自留地。[12]许多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如湖南的周小舟、四川的李井泉、河北的林铁、内蒙古的乌兰夫、福建的叶飞、广西的陈漫远、新疆的王恩茂、陕西的张德生等人也都认为,农业合作化中存在过分集中统一、过分强调一切公有化、社越大越好等倾向。毛泽东本人也产生过利用非公有经济的想法。12月7日,他在同工商业者谈话时说:上海地下工厂“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太早,“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13]在不少场合我们都可以看到,领导层总要在意识形态目标与现实之间做出权衡。即使是毛泽东本人,有时候也不得不向现实做某种妥协。

中共八大关于改革经济体制有一些新认识,但并不是要突破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当时的领导人包括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都是计划经济的坚定信奉者,刚刚尝到计划经济的甜头,当然不会对其发生根本的怀疑,只是希望为这种模式注入一些灵活性。中共八大文献在所有制问题上的说法相互矛盾:陈、刘、周的报告和八大决议说允许个体经济和分散经营作补充;而八大通过的党章又把消灭资本家和个体劳动者“私有制残余”当作最终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志。[14]如何解释这种矛盾呢?我认为,前者是暂时的策略性退却,后者是最终要达到的目标。中共八大以后,一些省市先后开放了自由市场。然而,1957年夏,当自由市场冲击国家粮食统购时,许多人提出质疑,陈云也改变了主张,[15]随之大部分自由市场被关闭。

对于苏联式计划经济没有好感的,恰恰是毛泽东。刻板的计划平衡和照章办事,与毛泽东全民动员的思路格格不入。他认为,这限制了基层和群众的活力及创造性,并助长官僚化的趋势。[16]然而,毛泽东对计划经济的不满没有按照逻辑导向对市场的重视。我们看毛泽东讲了十大关系,却缺少市场与计划的关系,这不是疏忽。他的思路是中央向地方适当分权,更多地发挥地方积极性,在建设一批大型骨干企业的同时,更多地发展地方工业和农村中小工业,通过发动群众运动,最大限度地动员民力来突破计划的平衡和填补资金的缺口,创造高速度。这是毛泽东的工业化思路不同于斯大林的主要之点。

2.扩大民主的尝试

赫鲁晓夫揭露斯大林的种种暴行,对中共高层是有触动的。他们意识到,权力过分集中会带来弊端。李慎之当年听胡乔木讲述:“苏联揭露的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下于历史上任何最专制暴虐的统治。毛主席日思夜想走出一条比苏联好的路子来。”[17]值得注意的是,一段时间毛泽东等人在苏美对比中,表现出对美国政治的某种肯定。据邓小平说,对于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美、法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18]另据薄一波回忆,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口头报告中说:“美国这个国家很发展,它只有一百多年就发展起来了,这个问题很值得注意,我们恨美国那个帝国主义,帝国主义实在是不好的,但它搞成这么一个发展的国家总有一些原因。它的政治制度是可以研究的。”[19]周恩来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我们不能学,那是剥削阶级专政的制度。但是,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还是可以学的。”[20]刘少奇在八届二中全会上也说:“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所采用的一些民主比我们现在的一些民主办法甚至更进步一些,我们比那个时候不是更进步了,而是更退步了。”他甚至以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功成身退为例说:“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呢?”[21]可见,毛、刘、周都考虑过借鉴西方民主的“某些形式”来弥补制度上的缺陷,流露出少有的开放心态。当然,中共领导人从来没有设想过实行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政治,他们是把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某些民主形式严格加以区别的。

从《论十大关系》到中共八大,毛泽东和中共高层对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系列尝试,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苏共二十大的回应,而且看起来比赫鲁晓夫走得更远。诸如,在科学文化领域,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允许学术自由,甚至有“宣传唯心主义的自由”;提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也万岁”;将《光明日报》《文汇报》和《大公报》等报纸重新交由民主党派人士主办,鼓励民主党派“唱对台戏”;[22]《人民日报》扩版,报道批评言论和刊登争鸣文章;《参考消息》扩大发行,放宽获取外部信息的范围;官方发动了一场“百花运动”,动员知识界展开学术争鸣。在国家体制上提出两项措施:一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1956年6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就是一次尝试。大会发言者多达163位,小组会“允许辩论”,会后发言“包括批评政府工作的发言”都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反映出一种新气象。周恩来把这视为对“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的借鉴。[23]另一项措施是试行行政体制改革,适当扩大地方管理权力,实行中央与地方相互监督。中共八大在党的体制上也做了两项改革:一是将党的代表大会改为常任制,二是设立中央书记处,增设几个副主席和一个总书记,用意在加强集体领导。

关于个人崇拜,八大的口径是:反对个人崇拜是必须坚持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很早就注意了这个问题。尽管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中共的政治状况,但八大毕竟没有回避个人崇拜的问题。八大没有提毛泽东思想,显然与防止个人崇拜的话题有关。“健全法制”也是八大议论的一个话题,董必武的发言最为鲜明和尖锐。他批评说,“革命的群众运动是不完全依靠法律的,这可能带来一种副产物,助长人们轻视一切法制的心理”,现在无论就需要还是可能来说,“法制都应该逐渐完备起来”。[24]健全法制在八大政治报告和决议中都有所体现。刘少奇还设想了一个以法治国的状况:“必须使全国每一个人都明了并且确信,只要他没有违反法律,他的公民权利就是有保障的,他就不会受到任何机关和任何人的侵犯;如果有人非法地侵犯他,国家就必然出来加以干涉。我们的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而我们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必须贯彻执行法制方面的分工负责和互相制约的制度。”[25]不过,健全法制的话题没有引起广泛关注。在100多份大会发言中,很少有涉及法制问题的,甚至没有人提到1954年宪法。现在留下的毛泽东在八大筹备和召开期间的诸多文字,对于国家法制未赞一词。对于习惯于人治、习惯于政策治国的中共领袖和干部来说,从革命秩序转到法制秩序,是一个很难越过的坎。当时,有两个说法在党内“颇为流行”:一是认为“国家法制是形式”;二是认为“国家法制太麻烦,施行起来妨碍工作”。[26]

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尝试扩大民主,基于一种新的政治判断。1956年,毛、刘、周等中共高层认为,建国以来“中国的阶级斗争搞得比较彻底,无产阶级专政把反革命打垮了”;“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资本家、地主、富农都将进入社会主义”;“专政的职能只剩下十分之一了”。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共识,提出了“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27]中共八大认定,国内主要矛盾已经由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转变为落后生产力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矛盾,决定将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转到发展生产力上来,使中国尽快地由落后农业国变为先进工业国。这就是被广为讨论的“八大路线”。毛泽东在八大期间讲:斯大林在消灭了阶级以后还要继续进行阶级斗争,这就是他的错误的根源。“我们的政权专政的职能,只剩下十分之一了……现在我们的任务是解放生产力,保护生产力……要党内不恐慌,要民主党派不恐慌,要全国人民不恐慌。”[28]看了这几段话,几乎难以相信此后20年毛泽东会反道而行,把阶级斗争推向极致。

对于毛泽东提出“双百方针”,当时在国外引起很大反响,认为毛在搞自由化。东欧国家社会各界“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匈牙利的反对派甚至把毛泽东引为知己。但这些国家的领导层大都担心,“百花齐放”会“放”出思想混乱来。在苏联领导层更是引起“深刻的怀疑”,[29]赫鲁晓夫深表不满和担忧,认为毛泽东是在玩火,或者是在设局。其实,他们都没有理解毛泽东。毛泽东扩大民主有三层考虑:一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知识分子为实现他的建设宏图出力。1956年初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其主旨是要通过调整政策,动员知识分子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离不开知识分子贡献力量。毛泽东说:“现在叫技术革命、文化革命,革愚昧无知的命,单靠大老粗,没有知识分子是不行的。”[30]1957年初,他仍然说:“知识分子是相当值钱的,我们一天也离不开他们。”[31]尽管他在政治上仍然不完全信任知识分子,但必须团结他们,并逐步改造他们。二是有意借助党外的批评冲击官僚机构的沉闷空气。三是希望树立一种比苏联自由、开放的社会主义新形象。然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所提倡的自由、民主,并不是基于五四宪法已经规定的公民权利,而是执政党的一个动员工具。在“双百方针”提出之日就设定了两个界限:一是“争鸣”不涉及政治问题,一是只给人民自由,不给反革命分子自由,毛泽东说:“反革命议论不让发表,这是人民民主专政。”[32]毛泽东料定知识分子的“争鸣”不会逾越雷池。


第三章 追寻赶超之路二 1957年的“大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