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求澄清我的三个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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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6月26日,在公安预审的高压下,我在监狱中向党中央写了一份报告,揭露公安预审大搞“逼、供、信”的恶劣行经,再次向党中央表明我的态度。

这份给党中央的报告,实际上也是我的“遗书”。因为当时我决心以死抗争到底,绝不低头。我就是被折磨死了也要喊冤!

《请求澄清我的三个冤案》

党中央:

关于我1980年初所写四十八页交代检讨报告,受到自称中央代表主观唯心主义,颠倒是非,强加于人,以假乱真的结论问题;关于我1976年秋,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而被打入秦城监狱问题;关于我1967年违背军委文革决定和海军党委决定,先公开后秘密保护苏振华而遭到诬陷的问题。以上三个问题,我已多次向提审人员请求澄清,但至今未见一个字的答复。

对于四十八页材料问题和苏振华问题,我向提审人员讲的比较清楚,有记录在案,应该随时可查。对于康生问题,虽然基本情况提到了,但我的思想观点没有全部讲出来,因此有必要补充如下两个问题:

一、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是揭发对了,还是揭发错了?是揭发有功,还是揭发有罪?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尤其经过中央对康生的揭发批判,举国上下人人都很容易回答这个问题,结论是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是没有罪的。改变毛泽东的“隔离审查”决定,把我投入监狱是不正确的。

二、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之后,为什么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党的政策是立功赎罪,为什么对我是立功加罪?

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算不算立了功?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至少不是犯了过。为什么?我的理由有两条;

一是有“先见之明”。我是1976年秋打倒“四人帮”之后,大约是10月底就向当时看管我的负责人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的。《人民日报》批判“顾问”,批判“理论权威”,大约是在1978年冬。我的揭发比《人民日报》提早两年以上。当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时,《人民日报》还大登特登康生的照片,拼命宣传康生。大约是1977年2月某日《人民日报》还刊载一篇短文,为康生在“九大”时要在中央常委名单中增加江青进行诡辩。

实际情况是“九大”时,康生向毛主席提出:中央常委中增加江青。毛主席听了这个意见很生气,手拍沙发说;“我不能同她在一起工作,我受了她半辈子的气。”把康生顶了回去。所以《人民日报》的那种诡辩,只能欺骗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古人曰:千智可能有一失,千愚可能有一得。我是千愚之人,但在某一件事情上,也可能是对的。对康生的揭发即是“千愚一得”。

二是有胆量,有勇气。康生生前是党中央副主席,死后中央对他的悼词又评价非常高。据我看,某些地方超过对周总理悼词的评价。什么“坚定的反修战士”等等,在周总理的悼词中都没有这样的提法。因此康生在当时也是一个庞然大物。他虽然死了,但他在党内的影响还存在,他还有一伙忠实的追随者。没有胆量,没有勇气,是不敢惹这个庞然大物的。

陈毅在文革初期讲了一句“延安抢救运动扩大化”,康生恨之入骨,骂陈毅是反对延安整风运动。直到九届二中全会(庐山会议)时,康生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还骂陈毅是一个老反革命。其原话是:“陈毅这个老反革命嗅觉真灵,这次又跳出来了”。当时所有政治局委员都在场。

所以我揭发康生并不是没有考虑后果的。但我有胆量,有勇气揭发,主要是相信两条;

1、我相信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既然把“四人帮”打倒了,就一定要把“四人帮”的后台、靠山、谋士推倒。盖棺不能定论,因为他的丑恶影响流毒存在。不推倒就很难肃清流毒,就很难平民愤。

2、我相信彻底的唯物主义是无所畏惧的观点。我认为我手里有真理,我掌握了一部分康生与“四人帮”,特别是与江青的确实材料。

康生介绍江青与毛主席结婚时,我正在延安,当时我听到的流言蜚语不少。抢救运动时,我虽不在延安,但我也听到许多不满情绪的谈论。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所看到、听到的就更多了。特别是在“九大”中的两次恶劣表演,遭到毛主席的痛斥,给我的印象尤深。一次是大会选举中委时,江青少了六票,康生主张追查,看谁不投江青的票,遭到毛主席的痛斥:“那还追查得,违反党章!要犯政治原则错误。”一次是要提江青为中央常委,又遭到毛主席的痛斥。

文革初期,我误认为江青的所作所为,可能代表毛主席。直到十二中全会时,我才真相大白,她的靠山是康生。

是不是对我立功加了罪?我的回答也是肯定的。

主要表现是两个:第一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后不久,就把我从原隔离审查所在的卫戍区部队,投入秦城监狱,打入十八层地狱。第二把我所有的马列著作,毛主席著作等书籍、手稿以及治病的药品、器具全部抄走没收。有人会说,关押在卫戍区部队和关押在秦城监狱性质是相同的。对,性质是相同的,但程度是不同的。我关押在卫戍区部队时,我可以自由阅读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我可以自由看历史书籍,包括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古代历史;我可以自由看近代和古典文学作品,包括红楼、三国、唐诗、宋词;我可以看报和参考消息;我可以自由写字,“文房四宝”俱全,愿意写什么就写什么,愿写多少就写多少;我可以在院内种菜栽花,既可劳动消遣解闷,又可获得劳动果实,改善生活。至于我的饮食情况和治疗情况,那比秦城监狱更是好得多了。

提到秦城监狱,除了重门铁窗,六面碰壁外,其他就微不足道了。据说对我的生活还有点特殊照顾(我不觉得有什么特殊照顾,体重降了二十多斤)。

总之,三年多时间,我的身体垮得特别快,最后住了半年医院,目前情况稍有好转。

除了上述三个冤案请求澄清之外,我还有其他不少问题请求澄清。第二批需要澄清的问题也是三个。这是人命关天的问题,并且在《人民日报》见了报的。虽然没有对我指名道姓,但一提林彪死党,林彪在海军的死党,人人都知道是我的代号。

这三个问题是;(1)东海舰队司令员陶勇跳井自杀是不是我迫害致死的?有什么真凭实据?(2)海军参谋长张学思被关押,死于医院中,是不是我迫害致死的?有什么真凭实据?(3)国家海洋局局长齐勇跳楼而死,是不是我迫害致死的?有什么真凭实据?如果都有确切证据证明是我迫害致死的,我愿意赔命谢罪。否则我保留以后提出不同意见。我要申冤!

除了上述六个问题待澄清之外,我还有其他问题,将继续提出,目前可以暂时搁下。

李作鹏

1980年6月26日。


一、预审的折磨第四十三章公审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