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统”的倾向
中国无疑是一个国家强大于社会的局面,然而,中国式的社会又不可以没有国家去加以组织。因此,中国式的政治形态必然是从上而下控制的权力结构,而这个权力结构亦必定是一元化的。的确,对一个“他制他律”的社会来说,政治上的多元化就是没有节制的“乱”的代名词。
1.中国式的“政治”
梁襄王曾经问过孟子:“天下恶乎定?”孟子回答:“定于一。”这段对话的含意是:天下只有归于大一统,才会安定下来。
这一重含意,也很明显地表达在“政”与“治”这两个中国字的字义之上。
“政”与“正”古义相通。孔子说:“政者,正也。”至于“正”这一个字的意义,《说文》曰:“从止,一以止。”《说文系传》曰:“从一从止,一以止。”并将之解释为“守一以止也”。亦即是说:只有在“定于一”的局面下,“乱”才会停止。
因此,“正”又具有“乱”的相反义。例如,孔子一生事业之目的都在于“拨乱反正”,亦即是将乱事停止,使天下重新趋于安定。
至于“治”,大家都知道是“乱”的反面。在古代汉语中有反训的习惯,亦即是将一个字义完全相反的字当作同义词。例如,《说文》曰:“乱,治也。”《尔雅》的《释诂》也做出同样的反训。因此,《论语》中记载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1]并不是指周武王底下有十位“作乱”的臣子,而是说他有十位能“拨乱反正”,使天下至于“治”的得力手下。
因此,归根到底,“正”(政)就是“治”。它除了“定于一”的意义之外,还有从上面去纪律下面的人之含义。而且,这种纪律还必须是家长式的“人治”或“身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因此,中国人有“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说法。“歪”也是“不正”的意思。不过,下面的人正与不正,却是由上面的人决定的。因此,说来说去,仍然是“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3]
的确,中国式的“政治”就是由上面“正”下面,由上面“治”下面。中国的老百姓从来没有当家做主过。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式的“政治”,与西方的politics没有相通之处。politics是指城邦(polis)的事务,它具有公民自治的内容,因此是典型的海洋型历史发展途径的产品。“政治”一词所表现的,则是大陆型的大一统帝国的权力结构,并具有由上面纠正下面的意思。
这种“政治”,是必须在政权与思想都“定于一”的条件下,才能实行。中国自商代开始,就有了一个形式上的“中央”,自秦以来,则维持了一个大一统的局面,以迄至今。而且,自秦以来,就尝试统一思想,虽然这个尝试到了汉武帝时才完全成功,然而从那个时候起,被“定于一尊”的儒家思想就支配了中国人的思想达两千多年之久。这个“定于一”的倾向一直持续到现在。但是我们不应将之视为社会主义底下的“封建残余”,因为它在今日又被发扬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今日的中国,不论在中央集权化、思想统一方面,都达到了空前的地步,甚至连文艺界,也可以做到“钦定”只奉一尊偶像——例如鲁迅——的地步。
当然,除了“国粹”之外,我们不能排除来自苏联——这个也是具有大陆型帝国传统的国家——的影响。然而,国共这两个在基本上完全对立的政党,却都选择了布尔什维克式的权力结构,就应该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中国共产党治下的大陆是实行国有化体制的,采用苏式权力结构还说得过去。至于国民党治下的台湾,也采用苏式权力结构,就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罕有的现象。因此,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文化上的偏好。
2.“与中央一致”
中国人这种在政权与意识方面都必须“定于一”的要求,是为了防止“乱”的。在《墨子》一书的《尚同》篇中,对这一点有提纲挈领式的说明:
子墨子言曰:“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
这里说得很清楚,如果没有政府去统一思想,人与人之间就会“离散不能相和合”。为了保证这种“和合”感,就必须设立一个治理天下的首长,以及其下的各级官员:
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政当为正),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
在这些“正长”设立后,老百姓就必须将一切都告诉这些在上者。在下者对他们虽然也可提出批评,但是基本上必须以他们的是非为是非:
正长既已具,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与)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过,则规谏之;下有善,则傍荐之。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赏,而下之所誉也。意若闻善而不善,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弗能是,上之所非弗能非。上有过弗规谏,下有善弗傍荐。下比不能上同者,此上之所罚,而百姓所毁也。上以此为赏罚,甚明察以审信。
因此,谁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必须受到上面的处分和群众的攻击。然而,必须从老百姓对待基层官员的态度中,就开始培养他们与“正长”认同的习惯:
是故里长者,里之仁人也。里长发政里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必以告其乡长;乡长之所是,必皆是之,乡长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乡长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乡长之善行。则乡何说以乱哉?察乡之所治者,何也?乡长唯能壹同乡之义,是以乡治也。
因此,地方单位之“治”,是因为老百姓对基层官员“听话”,使后者能够统一本单位之内的思想。基层的思想一旦统一,就可以进一步要求人民认同于高级官员:
乡长者,乡之仁人也。乡长发政乡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者,必以告国君;国君之所是,必皆是之,国君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国君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国君之善行。则国何说以乱哉?察国之所以治者,何也?国君唯能壹同国之义,是以国治也。
高级官员在统一了他们治下的思想后,就可以做到全国“与中央一致”的地步:
国君者,国之仁人也。国君发政国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必以告天子,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则天下何说以乱哉?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以治也。
中央首长本身又是代表绝对真理的,因此老百姓除了与中央首长认同之外,还必须服膺这种真理,否则必有灾难: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菑(灾)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凑凑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
如果这种层层控制的家长式统治不收效,对老百姓就必须动用到刑罚: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圣王为五刑,请以治其民。譬若丝缕之有纪,罔罟之有纲,所以连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
在这里,也完全符合了“亲民”式的专制主义“礼乐”之不收效则诉诸“刑政”的逻辑。
《墨子》的“尚同”观念又称之为“上同”,亦即是提倡下面的人对上面“听话”,最后则做到“与中央一致”。这个观念的基本前提是:只有做到由上面“一同天下之义”,亦即是统一思想,天下才能归于“治”。
在中国,天下混一的局面虽然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出现了,但是,《墨子》的这一种将普天之下都布尔什维克化的理想,在古代还没有充分地去实现它的条件。秦始皇想用强制的手段,去达到“一同天下之义”,但是顶多只做到焚书坑儒,而不能做到将思想统一下达到基层。秦朝以后的中央政府开始懂得利用儒家作为官方哲学,并且逐渐学会运用科举取士的方式去吸取干部,从而建立一个具有相同义理的官僚阶层。但是,距离将全民都布尔什维克化的理想,还远得很。
这一种理想,也许只有在全盘的国有化体制下,才能大致上实现。因为一个具有一套严密的意识形态的组织,这时可以将它的控制伸入到最基层。并且可以全面地组织老百姓学习官方哲学。
中国传统道德中有“三从四德”的观念,而《人民日报》1981年的元旦社论却提出了——事实上是重申了——“四从”的观念,那就是:“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地方服从中央”。这基本上与“上同”思想是同一个“深层结构”的产品。
《墨子》所提倡的每一级都有一个“正长”管束老百姓行为的构想,在今日也大致上实现。在国有化体制下,一个生产单位的领导不只是管生产,而且还要为属下人员的“思想”与“品行”负责。至于还没有就业的大学生,则由学校的党委系统为每一班派一名“指导员”,专门监视学生的思想以及防止他们谈恋爱。这些“指导员”对一个人的“思想”与“品行”之评价,在毕业分派工作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就成为大家必须去巴结与迎合的对象。不少人甚至担任义务情报员,将别人的私生活报告给他们听。
在大陆时曾听说,从“反右”到“文革”这一段期间,有大学生偷取同学的日记,上缴给“指导员”,以致对方被打为“反动学生”,受到迫害而自杀的。当时这一类偷取别人日记的事,可能还是相当普遍的。有一位正在念大学的学生告诉我,在她的中学时代,就发生学生偷取同学日记上缴给班主任的事,结果连累对方被当众批判。这确实是做到了“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
这种干涉与控制个人私生活的安排,除了保证每一个人都跟大家一样不要有自己的“个性”之外,是没有其他作用的。然而,似乎很讽刺地,这种情形趋于最极端的期间,就是从“反右”到“文革”这一段最“革命”的时代。因此,“革命”这个观念到了东方,必须做出重新理解。
总的来说,80年代初,这一类的管束已经比以前松得多了。但在我居留一年的那一所大学中,看到的情形仍是对大学生的个性表现仍然诸多干涉(生不生效是另一回事)。例如,某一系某一级的一些女学生,当时穿了国产的稍为时髦的服装和半高跟鞋上课,就被指导员当众点名批判,说:“中国人应该有中国人的样子!”另一系某班的女生去割了双眼皮回来,亦被班主任扣上“资产阶级思想”的大帽子,加以“忠告”一番。然而,也有些指导员自顾不暇,对学生们违反教育部规定去谈恋爱之事,采取眼开眼闭的态度。
后来又到了出现所谓“三信危机”。很多年轻人虽然还不敢公然地不听话,但是已经多了许多自己的想法。与“文革”时代狂热的情形相比,他们对有些“政治学习”显露出不耐烦的表示,甚至还有人公开表示不信马列主义。
这种“一同天下之义”局面的瓦解,在统治阶层中确实引起了一阵很大的恐慌。例如,军方的黄克诚在一篇文章中就露出这种隐忧。虽然,这篇文章可能是为了遏阻同一个阶层中批毛的倾向而发的,但是引起我们兴趣的确是文中的论证方式。文中的论点是:必须要有“一套”思想来统一全国人的大脑,如果全国不信毛泽东的思想,难道要把孔夫子那“一套”,或者孙中山那“一套”请回来吗?统治者对思想控制的松弛感到不安,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不管内容是什么,却总必须只有“一套”思想才能统一天下“民心”的想法,却是十分中国本色的,在老百姓之中也是很普遍的,因此统治者才可以诉诸这种心理。
的确,在中国这个将“理智”与“感情”混淆的“心的文化”中,思想本身已经变成了“和合性”的一个功能,它不再仅是一个分析的作用,而是“统一民心”的媒介(这也是个脑部中层发达于大脑皮层左半部的佐证)。
台湾的国民党也是一个一元化的权力结构,自然也有统一思想的倾向,但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一来,在台湾搞的是资本主义,权力结构虽然一元化,社会上却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二来,统治者本身是没有思想的。
拿蒋介石来说——他到底是孙中山的追随者?还是曾国藩的崇拜者?是孔孟学会的名誉会长?王阳明哲学的揭橥者?还是基督教循道会的信徒?抑或是黑社会青帮的弟子?——连他本人也未搞清楚。既然连自己的思想也未“统一”,又如何统一老百姓的思想?
在老蒋去世前后由蒋经国掌实权的一段期间内,国民党也有一阵子提倡庸俗不堪的“小市民的心声”,一下子提倡不食人间烟火的“沙鸥精神”的。据云,蒋经国在不公开的场合中还提出过“牺牲享受,享受牺牲”的口号。这两种相反的倾向,其实是诉诸同一文化“深层结构”中的“身”与“心”的逻辑。前者即诉诸老百姓的那种各自为政、没有理想、十分现实的“身体化”存在方式,而后者则一脉相承统治者“大公无私”的说教——例如“存天理,灭人欲”“破心中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是同一条“文法”规则的演绎。
归根到底,国民党基本上是没有系统化思想的。统治者既然缺乏思想,因此才“便宜”了老百姓。
然而,即使在缺乏意识形态的情形下,戒严前的台湾仍然是有一条“反共复国”的“基本国策”的。任何无辜的人,只要被扣上违反“基本国策”的罪名,就会遭到无情的镇压。
因此,“与中央一致”是中国文化“深层结构”中的一条不因时、地、政治立场而异的“文法”规则。在先秦时代,它已经表现在“拨乱反正”“天下定于一”以及“尚同”这一类观念中,其后则更是深深地根植在中国人的意识中。中国人能否真正地“现代化”,就要看是否能搬走这一块取消亿万大脑的大图腾。
3.重京师而抑郡国
在大一统的局面下,当然必须有一个强大的中央。否则的话,就会出现地方割据的局面,亦即是“天下大乱”。因此,为了致天下于“治”,就必须由一个强大的中央去压倒各地方。
这个过程并不是一蹴即成的,而是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经历了艰苦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角力赛。但是,就总的趋势来说,胜算总是逐渐地倾向于中央这一方的。
中国自古以来,中央的所在地就被称为“京”。“京”这一个字,在甲骨文字形上,是与“高”字相通的,两者都具有高塔之形状。在古代的神话世界观中,世界是被认为具有一个中心的,而这个“世界之中”往往被设想为一座贯通天、地、人三界的高山,一株参天巨木,或者是一座具有高山形状的人工塔。“京”与“高”在甲骨文字中既然具有高塔的形象,因此,与拉丁字源的capital——有“首”或“头”的意思——字比较,中文里的“京”无疑是更为形象地保留了古代神话的“世界之中”的样子。它是唯一可以通天的地方,当然也具有高出于一切地方的意思。
在中国,较古的对地方单位的称谓叫作“方”,或者“国”。“方”只是指方向,亦即是以“中央”为枢轴来将整个天下划分方向。因此,它顶多只是显示出“中央”的宗主地位,并不具有真正控制的意思。事实上,殷人讨伐“人方”或“夷方”这一类地域单位,就好像与敌国作战一般,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在周代,则采取由中央封“国”的制度,因此比殷代宗主式的权力结构,更为严密一步。然而,中央对诸“国”的控制,也只是名义上的。每一“国”在实质上都是一个城堡式的军事据点,以此为中心对四周的地方施以控制,但是对本单位以外的地域则采取防御态度。事实上,“國”的字形就显示出一圈围墙,墙内由一把干戈保卫着(或镇守着)一些人口。因此,每一“国”其实都是一个山头,一个独立王国。而且,每一“国”都自成一中心——在春秋时代,每一“国”中由围墙圈起来的中央地带都被称为“中国”,以别于被其控制的“四鄙”。
到了秦大一统之前,已经出现了“郡”与“县”等名称。战国时代的“郡”也是一个军事据点。不过,每一国的中央对这一类单位的控制程度,已远胜于前。至于“县”,则是在新征服了别国的土地上,或者在并吞了他国以后,直接由中央派遣非世袭的官僚加以统治的。只有在这些新获得的土地上,中央才能冲破旧的封建关系,试行新的官僚统治。因此,“县”有悬在本国以外之附属物的意思。在战国时代,“县”往往比“郡”还要大。
到了秦的大一统,就将郡县制度划一化与普遍化了。此后两千多年的大一统帝国之格局,大致上没有越出这个范围。虽然这个格局不是完全稳定的——例如汉、晋,甚至明代都有局部地恢复分封王国的现象——然而,基本上来说,由中央派遣官僚治理地方是政治的常态。
这个由中央压倒地方的倾向,是中国历史的总趋势。在宋代以后,这个倾向又更趋剧烈。在宋代以前,中央官吏与地方官吏是分属两个不同类别的。例如,像“郡守”“太守”“县令”以及中唐以后出现的“节度使”,都是属于地方官的类别。
宋代在中央集权方面,又迈进了一大步。中央不只在军事上与财政上采取削弱地方的“强干弱枝”政策,而且从根本上取消了中央官吏与地方官吏的二类划分。从宋代开始,所有的地方官吏在名义上都是中央官吏。他们以中央官吏身份“知”地方事,因此就出现了“知府”“知州”“知县”等名目。
到了元代,则索性将地方单位当作是中央政府的延伸。当时的中央国务院叫作“中书省”,因此地方单位就被叫作“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明、清两代,大致上沿用了“行省”制度。
这种将“中央”一直抬上去的趋势,不断被推向新的高峰。这一个倾向,很明显地反映在北京的地位中。不只是国徽上用天安门做图案,而且1949年后很长一段时间,北京是全国唯一被建设得辉煌宏伟的城市。现代的建筑也只在北京出现。这除了“面子”问题——因为首都是外国使节云集之处——之外,还有更根本的原因。
80年代以前到过大陆的人必定会发现:各地的城市在市容上基本一样,真正可以说是做到了整齐划一的地步。各地的差异只是以前剩下来的遗址,以及城郊的名胜与古迹。唯一的例外是上海。上海的古迹很少,但是在市容上却是中国独一无二的大城市——市中心大部分是三四十年代的西式建筑——那是因为它是帝国主义在华的一个遗产。
上海因为具有这样的背景,因此在建国后就变成了被压下去的对象。中国的革命是采取农民战争的方式,而农民战争在本质上具有“平均主义”的倾向。城乡差别——尤其是由外力造成的城乡差别——更容易成为平均的对象。这并不是说,上海遭遇到类似柬埔寨的金边之命运。事实上,新中国当局在上海既有的工业化基础上加以扩充,使1949年后的上海成为提供全国工业总产值六分之一、轻工业产品种类二分之一的地方。然而,在城市建设方面,上海却受压抑。80年代,在市区建筑业方面,上海亦是全国进行得最少量的地方。市中心仍然像几十年前一样,原封未动,而且市面的繁荣也大不如前。以前曾经一度比东京还要辉煌的大都会,如今连台北与汉城也不如,更遑论香港了。
与北京相较,上海的交通是比较繁忙的。有些瓶颈地带,在早上大家上班时,甚至塞车达十分钟之久。但是,上海的街头却没有扩建过,而立体交叉桥则连一座都没有。但是,北京具有优先“现代化”的权利,就出现了一些六线的大道(连自行车道变成了八线),而且还建筑了在中国首次出现的立体交叉桥。然而,在大道上却只见到稀稀落落的车辆。
据说当时上海一度有建筑一个宏伟体育场的构想。但是,后来发现比北京的还要大,就被认为是“犯制”,结果被下令缩小。至于北京的建设,则处处都患了巨大狂的毛病。不只是街头像广场一样阔,而且楼宇的每一层的天花板也特别高,令个人有被矮化的感觉。
然而,北京的生活指数却是低于华东与华南的——上海是九类,广州可能是十二类,北京大概只是七类或八类。因此,一般地说,当时的北京人看起来显得比上海人褴褛。在大热天时,他们会躺在地铁和天安门的圆拱底下纳凉,而且会穿着拖鞋和汗背心上公共汽车——这些现象在上海都是不存在的。但是,北京市的格局却被人为地撑高。结果,给人的印象就是人配不上城市。
在一个现代的民族国家中,这种将首都作人为提升的作风,是很难理解之事。因为,整个国家已经被凝聚成为一个整体,而无须由一个中央去维持统一的局面。例如,美国人无须用首都华盛顿去压倒纽约、芝加哥或洛杉矶,也可以维系合众国的完整。
因此,中国人这种在一国之内还要搞“强干弱枝”的作风,充分地暴露了中国这个“民族国家”的容器,仍然装载有严重的“天下主义”后遗症。
事实上,任何前身是大陆型的大一统帝国的“国家”,都会出现这种倾向。例如,在苏联,莫斯科就具有压倒一切的形势。有人甚至还这样指出:苏联的党、政、军、特、文化、科技的领导层,实际上皆集中在莫斯科郊外的一个住宅区中。从历史上来说,莫斯科是大俄罗斯人的首都,而大俄罗斯人对帝国境内的其他民族——例如乌克兰人、高加索诸民族、中亚的伊斯兰诸民族——是具有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关系的。这种紧张的关系,在今日并没有完全消除,因此才有这种高度中央集权化的需要。
至于中国境内,则大部分是汉族,因此面对的并不是苏联这样的问题(至少在程度上没有那么严重)。在中国,中央所面对的,毋宁是两千多年来一直存在着的“地方主义”问题。
这就牵涉到现代中国的“建国”过程有否完成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在50年代,我想大家的答案是肯定的;在今天看来,却又很难说。今日中国的局面,实在令人怀疑:自秦以来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是否已经获得全盘解决?
对中国这样的国家来说,人为地将首都抬高,显然并不只是“天下主义”后遗症的一种仪式性残留那么简单。因为,“强干弱枝”倾向的存在,即标示着它的孪生现象的同时存在,而那就是地方分离的倾向。在今日的中国,民族国家的形式可能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然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仍然可以使这个国家不能发挥“民族国家”应有的健全功能。
照马克思主义的看法,资本主义市场促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经济,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因此,“建国”的任务是由资产阶级去完成,而无产阶级只要在这个既成的容器内夺得政权,就可以进一步地超越它,让“国家”枯萎,使国界消失。然而,在一个从“天下”转变到“国家”,而又是用农民战争去完成这一个过渡的地域内,如果使国家枯萎,就可能会出现令任何抱着书本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意想不到的后果。
4.中央与地方的“和合”
我们曾经谈到中国烹调术的原理,指出它能够将味道完全两样的东西,“和合”在一起而产生出一种新的味道来。这种“和合性”也反映在中国人的政治形态中。
人类史上从没有一个大一统帝国可以维持两千多年之久,这一点中国人却做到了。而且,在现代化的交通媒介与现代的行政形式还没有出现之前,能够将支离破碎的地方势力与中央权力“和合”起来,堪称奇迹。
事实上,即使地盘比中国小得多的西欧,在今日经济高度发达的情形下,也只能做到“共同体”式的结合。
至于中国,不要说在远古,即使在晚清时代,据经济人类学家的研究,也至少包含九个至十个自成单元的大经济区,而这些大经济区之间则存在着三不管的边区地带——因为它们是出现在一个表面统一的政治体之内的,因此学者们称之为“内部边区地带”。
然而,我们只要拿经济人类学家研究的成果去印证现代的情况,就会发现:这些大区的中心城市相当于七八十年代的十大军区的总部驻在地,而“内部边区地带”则约莫与共产党革命时期的“苏维埃区”与“边区政府”所在地相吻合——事实上,像川陕楚交界与淮北一类的三不管地带,历来都是农民战争的策源地。
因此,两千多年来,中国在大一统帝国的巨伞底下,其实也存在着支离破碎的所谓“封建”势力。然而,中央政府却设计出一套文官的选拔制度(到后来基本上是通过考试),把地方的乡绅势力“干部化”。地方势力一旦被中央文官体制“干部化”了之后,遂不期然地产生了一种“天下观”,使他们以治理整个帝国为己任。
至于帝国官吏,在告老退休回归乡里之后,则往往与已被文官考试制度录取但未被任用的候补生员一起,从事地方上的控制——因为在“县”一级以下是没有正式的政府存在的。
“中央”与“地方”,“天下”与“乡里”,明明是两种截然对立的东西,在这个“和合”的方程式底下,却可以像苦瓜与牛肉共同炒在一盘菜肴中一般,产生了一种崭新的味的组合。
有不少人认为中国今日的制度与苏联基本上相同,亦即是由布尔什维克式的党控制的国家。
其实,苏联的国家体制完全是头重脚轻,由中央彻底压倒地方。党组织虽然号称“民主集中制”,实际上是纯粹集中制。这种安排导因于俄国历史性文化的“深层结构”。
在俄国,自从恐怖的伊凡用血腥屠杀的手段实施大一统以来,中央就将地方的贵族完全臣服,并且将他们转化成为中央政府的奴隶。这种安排,到了彼得大帝时代,更臻于完善。彼得大帝一方面下令加深农民的农奴化,使他们完全臣服于地方贵族;另一方面则下令加强中央政府对贵族的奴役化。在彼得大帝设立的“服役国家”中,贵族被征召出任帝国的文武官职,是具有服兵役一般的强制性的——他们往往终其大半生地被调离家园,到告老时才准回归故里。如果他们拒绝,中央政府就像缉拿逃避兵役者一般,派人上门催迫上路。当然,到后来,地方贵族中也有人学会了“阳奉阴违”这一套,亦即是不公开地抗命,但是在中央的勾魂使者还未到达之前,就先闻风出门远遁,待风头过了再回来。后来,到了叶卡捷琳娜大帝时代,就将服役的强制性取消了。
然而,从这一类的倾向中可以看出:俄国历史上中央压倒地方的倾向更甚于中国,而且采取的并不是“和合”政策,而是霸王硬上弓。
俄国的历史显示出:历来都是由一个强大的中央甚至个人独裁者对全国加以鞭策,用霸王硬上弓的手段强制全国走中央制定的路线。恐怖的伊凡如是,彼得大帝亦如是,斯大林则变本加厉——后者甚至可以说是“用成吉思汗的方式建设社会主义”。
俄国“中央”的压倒一切,从“十月革命”的形式中也可以看出。与中共“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路线不同,俄共是采取首都暴动之方式的。一旦在控制了两京以后,他们就轻易地宰制了全国。因此,苏联的中央集权化是胜于中国的。
1949年以后的中国,是只有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才完全模仿头重脚轻的苏联模式,以后则开始走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路。这种走中国人自己的路之倾向,走到了“文革”时期,就造成了本土精神的全面浮现。列宁主义的党组织终于被以“天下大乱”的方式砸烂。在重新建立的“中央”中,地方势力就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且即使是中央委员会甚或政治局的成员,也往往以地方上的地盘作为权力基础。
因此,中国人是用中央“地方化”、地方“中央化”的配方来达成“天下大治”的。这种“和合”的方式虽然长期地维持了大一统的局面,然而在浑然不分的情形下,却也无法为社会上的任何势力建立明文规定的权利界限。
中国这个两千多年的混一局面,是被指鹿为马地称作“封建社会”的。事实上,在西方的封建时代,君主的王室特权、贵族的特权、教会的特权、市民阶级与自由市的自治权,都有宪章式的明文规定,彼此玩政治游戏都有公开的法则可循。而且,正因为这个权力分立与抗衡的背景,才为近代多元化的民主政治与地方自治奠下了基础。
正如西式烹调之不同,这种“法治”观念在中国也是不存在的。在“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必须玩“顾全大局”的游戏,换言之,“局部利益”是没有合法性的,任何争权夺利的人都必须将自己打扮成“正统”或“大义”的化身,而将对手当作是“搞分裂”的、破坏“安定团结”的人。
一般地来说,在“天下大治”时期,谁控制了“中央”,谁就顺理成章地掌握了代表“整体利益”的专利权,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专制主义。事实上,在帝制时代,甚至连士大夫阶层在君主面前也缺乏法定的权利保障。这种情形,与西方封建贵族明文规定的身份性权利制度是迥异的。
因此,中国的士大夫在向君主做斗争时,也必须信誓旦旦地先强调自己的效忠,做符合“大义”的表态。只有在摆出了这个“誓死保卫”的姿态后,才能用“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方式,向君主施压力。结果,自然往往是趋于被动,甚至还必须使出“尸谏”的下策。
然而,“天下大治”的另一面却是“天下大乱”。中国人这个习惯讲“和合”的民族,在一旦没法维持“和合”的局面时,就不知道用哪一种方式去代替它。换言之,就是失去对秩序的控制,并出现完全不顾大局的作风。在中国文化中,“局部利益”既然是没有合法性的,因此当它终于表面化以后,就必定采取不合法的闹分裂的形式,而不会走上地方自治或联邦制之路。
在中国文化中,地方“局部利益”之不合法,与老百姓缺乏“个体利益”的现象,是平行地存在的。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在“天下大治”的时代,他们是没有基本权利的,是从上而下地被制约的,因此总是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当这种情形没法维持的时候,就会出现没有节制的大迸发。
然而,老百姓的暴乱并不是制造“天下大乱”局面的唯一因素。士大夫阶层在地方上的军事化,也是造成天下“久合必分”的另一个因素。在皇朝解体时期,地方乡绅势力的军事化,在名义上总是为了保卫中央的,但实际上却往往代表“局部利益”的明朗化与表面化。然而,“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二分法在他们的脑海中既然是不存在的,而后者的明朗化又在军事化的局面下出现,于是就造成两种可能性:退守则为武装割据,进取则逐鹿中原,问鼎天下。因此,对造成“天下大治”的局面的瓦解来说,地方乡绅势力的军事化与农民的军事化所扮演的角色是平行的。
这种瓦解局面的结果,往往必须由一个“打天下集团”——姑勿论其来源——削平群雄,重新掌握了“整体利益”的专利代表权之后,才能结束。因此,中国人这个讲“和合”的民族,虽然常自夸为“礼义之邦”,但是中国政治的最基本形态却是“枪杆子里出政权”。
笔者在上面曾经指出:在中国人的人格组成中,有完全受制约而丧失个性与基本权利以及完全没有制约而失去任何纪律这两个极端。中国历史发展形态中的“治”与“乱”两极化倾向,其实也是该文化“深层结构”中同一条“文法”的另一种表现。
这条“文法”规则,与“人我界限不明朗”这一条规则,也是相互连锁的。中国人的宇宙论就是在太极中搞阴阳调和,太阴中有少阳,太阳中有少阴。在日常生活中,亦不喜欢划清人我权界,而是搞你之中有我,我之中也有你,让彼此互相渗透。因此,在政治生活中,才会搞中央中有地方,地方中有中央,造成法权观念的模糊。这种倾向,使中国人容易出现团结的局面,在现代建国的过程中,也发挥了不易迷失斗争大方向的优点,使全国上下很快地就达到了“万众一心”的地步。然而,在建国以后,却无法在“整体”之下树立“局部”甚或“个体”的合法权利保障。这种情形,难道是长治久安之计吗?
《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似乎不适用于现代国家。在烹调术方面搞“一镬熟”,也许会产生鲜美之味。然而,在国民的政治生活方面,如果再继续维持这种“一镬熟”的局面,就迟早会“大镬”。
5.所谓“共和”
中国这个大一统的“天下”,虽然周期性地趋于瓦解,但是在意图上总是想维持长治久安——这也是文化结构上的“超稳定”在政治形态上的反映。
这个意图,可以从中国的一些地名中看出来。据不完全的统计,在此处就可以举出:长安、延安、淮安、镇安、怀安、惠安、太安、高安、远安、六安、兴安、新安、万安、文安、武安、乐安、隆安、宝安、泰安、吉安、安东、安西、安南、安远、安庆、安吉、安立、安多、安福、安化、安顺、安达、安康、安乡、安县、安阳、宁安、宁乡、宁城、宁都、宁国、宁南、宁远、平和、平顺、平南、康平、高平、开平、广平、桂平、正定、保定、康定、永安、永和、永宁、永泰、永定、保靖、太和、太平、大同、同安,以及西安、东安、北安、南宁、南平、北平、定西等等。
北京紫禁城的四面大门也叫作“天安门”“地安门”“东安门”“西安门”。一些宫观也叫作“雍和宫”“太和殿”。
为了维持“天下”之长治久安,中国人就诉诸“定于一”的方程式,并且对“安定团结”无限向往。这就形成了一种文化上的要求:大家都必须力求彼此之同,去相互之异;个体和“局部”必须尽量收束自己,以便促进整体的和谐。
因此,中国传统的乌托邦理想就叫作“大同”。在推翻了帝制以后,成立模仿西式的体制则称为“共和”。“共和”一词是用来翻译拉丁文中respublica一词的。这一个名词,就其字源来说,具有“公众”(publica)之“事务”(Res)的意思。古代的罗马共和国是从一个城邦发展起来的,因此“公众”的原始意义是指城邦中的住民。在这个意义下,respublica与希腊文字源的“政治”(politics)有共通之处,因为后者具有城邦(polis)之事务的含义。
事实上,在古代的希腊和罗马,polis和respublica都是指“国家”而言。不过,比起polis一词来,respublica一词还更多地包含有清晰的法权观念。因为,在古代罗马,“公众的事务”具有多元化权力相互制衡的内容。而且,它是将这些“权力”清楚地界定的。它们包括:执政官的王权(imperium)、护民官的抗议权(potestas)、元老院的贵族权(auctoritas)、公民大会(comitia)的民权,以及非常时期为应付变故才容许出现的独裁权(potentia)。
至于中文里的“共和”一词,虽然源自西周时代的某一历史事故,但是它的字面意义却确实有“和谐地共同在一起”的意思。因此,它就与中国式的“政”与“治”有共通之处,亦即是反映出不容许有多党存在的文化心理。共和国初年的宋教仁以为可以移植美国式的两党政治,结果以身殉之。这个事件固然有其政治上的原因,但仍不失其文化上的象征意义。
事实上,中国人如果出现两个政党的情形,就是内战。在帝制终结以后的“共和”时代,在中国境内出现的西式政党,实质上多半是“天下大乱”时期的“打天下集团”,如国民党与共产党,都各自拥有自己的军队。也有军事集团先存在,然后才组党的现象——例如由十九路军组织的“生产人民党”。至于那些未能组织自己的党军的小党派——例如进步党、第三党(农工民主党)、青年党等等——也从事勾结军阀或渗透别人的军队之工作。事实上,孙中山的国民党,在未成立党军以前,也从事过同类的活动。
因此,中国人纵使穿上西装,在骨子里终归仍然是中国人。西式的respublica和西式的politics,既然是脱胎于“城邦的事务”,就涵示有地方上的自由传统、基层的民主传统以及多元化权力制衡的观念。然而,地方上的自由传统与基层民主观念,在中国是不存在的。中国的城市从来也不是自由的城市,而是一个中央集权的一元化权力体制下官吏驻在地。事实上,从上面列举出的一大串地名中就可以看出:中国各地的城镇只是一个大一统帝国内的细胞,而不是自治单位。
至于多元化的权力制衡,则必须以党派与个体的“局部利益”以及保卫这些利益的自主权为先决条件。这些条件也是没法为中国人接受的。自主权包含有“自由”的意思。至于中文里的“自由”一词,却有要怎样做就由得自己怎样去做的意思,因此,在一个“定于一”才能至于“治”的文化中,就有造“乱”的嫌疑。在中国人心目中,对这类名词是没有好感的。在“文革”期间,甚至出现“‘自由’是资产阶级的遮羞布”的说法。在“文革”以后的今日,情形当然比较好一点儿。因此,虽然官方取消了“四大自由”,民间却出现要求自由的呼声。不过即使在今日,对绝大多数的中国老百姓来说,像“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这一类的名词却仍然是具有不道德的含义。在台湾的统治者心目中,这一类名词也是不佳的,而且总会想到“叛乱”这个方面去。台湾虽然自称“自由中国”,但是这是指在“割据”之势已成后,自由自在于“整体”之外而言的。
至于“党”这一个字的形象,在中国人心目中也是不佳的。孔子有“君子不党”的说法,而雍正皇帝也正好利用这种心理,发表他的《朋党论》,为禁绝臣下搞派系树立理论根据。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中出现的“党”确实是一个不佳的现象,因为统治阶层内朋党倾轧的表面化,往往是皇朝解体的先声。
因此,中国人在披上西式政党的外衣后,都必须将自己打扮成是代表全民利益的“党”,而将对方打成“自外于国人”的“党”,因此,中国式的“政治”——亦即是如何“守一以止”和“拨乱反正”之道——就是只准有一个“党”夺得“中央”的游戏。换言之,就是逐鹿于中原,问鼎于天下。谁能夺得“中央”的位置,就可以掌握“整体利益”的专利代表权,就可以将“乱党”的罪名加诸对手。
中国在帝制终结以后的一段“共和”时期,曾经出现过许多问鼎天下的集团,然而最终则归结为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对峙。既然双方都要继承“定于一尊”的“正统”,因此,这个中国式的两党政治就演变为武装割据——开始时是由共产党武装割据,现在则是由国民党武装割据。
至于介于两大党之间的其他小党派,就多半被并入这两个集团的势力范围中,而且采取的也是“和合”的方式。当国民党在大陆掌权的时候,趁着共赴国难的契机,就曾经搞过“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参加。与西洋式的国会不同,这是一个强大的权力中心“团结”其他反对势力的机构。国民党当然未能成功地将共产党也“统战”了过去,而只是吸收了像青年党与民社党一类的货色。后来国民党的“政协”虽然没有了,然而“和合”其他党外势力的功能,仍然由披着西式外衣的国会——国民大会和立法院——持续下去。(在今日的台湾地区,因为西式的民主政治已经在民间抬头,因此像“立法院”之类的机构,内容已起变化。)
“政协”的形式,后来也被共产党接了过去,事实上,“政协”这一个名词本身,就很形象化地表达了“共和”这一概念。“协”是由很多人共同出力的意思,因此以共同地“在一起”为前提。“协”当然也是“和”,例如《尚书》中就有“协和万邦”的提法。
因此,在这个用“和合”的方式使大家“在一起”的体制中,“统一”的观念是远远地压倒“民主”观念的。
[1] 《论语·泰伯第八》。
[2] 《论语·子路第十三》。
[3] 《论语·颜渊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