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均主义的倾向
任何“个体化”不发达的情况,都会有要求大家必须承受一样的压力。
因为,在“个体化”不发达的情形中,个人的自我价值,是必须不断地与他人比较才能确立的。因此,自己在做一件事,就必须看看别人是否也在做同一件事;而自己不在做一件事,也要看看别人是否同时不在做这件事。如果他发觉自己做的事与别人不一样,就会赶紧地与别人一致。或者,刚好相反,他会想办法将对方搞到跟自己一样——如果自己没有权力,就用“忠告”的方式去向对方施压力;如果自己专权的话,就会用威迫利诱,甚至暴力的方式去铲除别人的差异性。
在社群的纽带还没有瓦解,个人还未获得解放的传统时代,世界各地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上述这种倾向。
传统时代也是一个上帝还没有死亡的时代,亦即是只有一个真理的时代,因此也只有一条“得救”的道路。不论个人差异如何,都必须走这一条路。只有在上帝死亡以后,一个人才被容许走自己的路,可以彼此之间不同。
中国的问题却又不只是一个“中古文化”那么简单。因为,即使在教权时代的西方,个体性仍然比中国人发达,虽然大家都认为得救之路只有一条,但是“上帝”却是一个超越的符号,能够将每一个人从世俗中提升上去。然而,中国人之作为“人”,是完全在人世间中实现的“平面人”,而且必须由“二人”去定义“一人”,因此“个体化”不发达就不只是社群纽带还未瓦解那么简单,而是一种结构性的“人我界限不明朗”。这种“二人”互相定义的措施足以将双方的“个性”都磨掉。而且,这种在“二人”之间才能衍生精神形态的设计将每一个“个体”都转化成需求大致相同的“身”,因此,对超乎这种需求以外的个体的特异表现,就难于接受。
的确,中国几千年来没有超越意向的“超稳定”局面,也正与这个磨掉个性的“身体化”倾向有关。中国人“身体化”的宗教观与不朽观,除了使一代又一代“身体化”地延续下去,每一代都不能产生特异风格之外,还制造了世界上最庞大的人口,形成对有限资源的巨大压力。于是,整个文化结构的意向又只能导向解决“身体化”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民食”——而其解决方案也只能是平均分配。
1.“太平”思想
中国历来都是一个以小农的生产为经济基础的社会。千百年来,小农经济的生产地盘都是小块土地。在这种地盘上,一般都是进行简单的手工操作。在耕作没有任何分工,也不需应用任何精巧的科技的情形下,也就没有任何多面性的发展。因此,它们一方面是多如恒河沙数,一块连着一块,在另一方面却又是各自为政,而且每一个在基本上是同质的。
在这个同质的空间中,是不能过分地容忍差异性与多样性存在的。诚然,在中国历史上,经常出现周期性的土地集中。然则,在人口对自然资源的巨大压力下,这种周期性的集中就成为了周期性“平均”的对象,而这种“平均”又通常是周期性爆发的农民战争的纲领。
这种“平均”倾向具有这样的构想:只有把天然资源平均分配了之后,天下才能安宁无事。因此,中国人历来都用“太平”来表达天下安宁的意思,同时又有“和平”这一个名词,亦即是认为只有在平均状态中,天下才能趋于“和合”。
这种平均思想,甚至还渗入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阶层的意识中。例如,孔子就曾经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甚至一直到孙中山,还有“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的构想。
然而,基本上,“太平”思想是源自小农为了生计而维持简单操作的地盘之要求,因此也是一种维持同质的、单调的、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的要求。
从黄巾军的“太平道”,到帝制时代末期的“太平天国”,这种“太平”思想是一条贯穿了两千年农民战争的主线。
黄巾军的“黄天太平”的口号,提出了用“黄天”去代替“苍天”,希望从而获得太平。唐末的王仙芝自称为“天补平均大将军”,而黄巢则自称为“冲天太保均平大将军”,很明显地表现了平均主义的思想。北宋初年,王小波、李顺起义,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的“均贫富”口号。北宋末年,方腊起义,打出“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旗帜;南宋初年,钟相、杨么在洞庭湖地区起义,提出“等贵贱,均贫富”的战斗纲领。元末农民大起义,则喊出了“天遣魔军杀不平,不平人杀不平人。不平又杀不平者,杀尽不平方太平”的口号。明代前期的邓茂七起义,则自号为“平均王”;明末的李自成起义,提出了“割富济贫”“均田免赋”“平买平卖”的口号。帝制时代最后的一次农民战争,则用成立“太平天国”的方式,就更为形象化地体现了这种“太平”思想。太平军把“平分土地”的要求具体化为《天朝田亩制度》。
这种“太平”思想的历史功过是很难评定的。在帝制时代,它具有周期性地平均贫富不均的功能,因此发挥着把土地归劳动者所有的正义作用。然而,在维持了同质的、单调的、一盘散沙的小生产地盘的情形下,却同时维持了一个压在它们头上的专制主义皇权。到了现代,这种平均主义的倾向则无法促使资本主义这个新的生产方式出现,因为后者以社会上的阶级分化与资本集中为前提。因此,具有这种平均主义倾向的社会,就唯有再度依赖集权主义的国家权力去发展现代化的经济,而这一个步骤又是由中共领导的农民革命去促成的。
然而,即使在革命过程中,以及在革命成功以后建立的国有化体制中,这种平均主义倾向所发挥的作用,也并不完全是正面的。
例如,在江西苏维埃时代,在王明路线影响下的“查田运动”,就出现绝对平均主义的极“左”倾向。这个运动,把许多中农、贫雇农以及其他职业者,都当作是“地主”和“富农”来打击。因为,在这次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划分阶级成分的标准是很奇特的。在不少地方,它把仅仅放几百毫子债,请过个把长工,或收几担租谷,而极大部分是靠自己过活的中农,当“富农”打了;有些甚至完全没有剥削别人,仅仅是多有几十担田山,生活比较丰裕的中农,也当作是“富农”来打击。有些地方,则算陈账,算到苏区成立前若干年上去,在十几年前请过长工的,也算作是“富农”;或者仅仅只请过一年两年长工,前后没有再请过的富裕中农分子,也放在“富农”一类。在某些地区,一些做了二三十年长工或手工艺的工人、雇农,只不过因为放了几百毫子债,收了几担租谷,就被当作是“地主”或者“高利贷者”,而给没收了土地和财产。更为极端的是没收工人、雇农、红军家属的财产。最为极端的例子则为将中农、贫农划错阶级成分而加以枪毙。至于在根据地的县、区、乡当教师与医生的大批知识分子,因为出身剥削阶级家庭,也不分青红皂白被划为“地主”“富农”,弄得他们没法教书、看病,甚至连小会计、小职员也不能当。这种做法,从根本上动摇了苏区的“国”本,给第五次反“围剿”的战斗增加了困难。
在苏区曾经一度出现过的这种倾向,到了建国以后,又在更扩大了的规模上重演了一次——那就是空前绝后的“文革”。在这段期间内,在“公社化”以后的农村中还用显微镜去找“富农”,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名义把生产力强的贫农当作是“资产阶级暴发户”,把知识分子与从事现代职业的当作是“资产阶级”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
问题在于,像这一类的极端措施,即使对广大的贫农来说,可能也是不受欢迎的。因此,我们不禁怀疑它是农民的“太平”传统在一小撮受过马列主义洗礼的领导分子脑海中的理想化。马列主义者在本能上是同情穷人的,并且认为必须将后者自发性的要求提升到理论层次来加以集中表现。然而,中国的穷人并不是西方的“无产者”,中国人的“人民性”中是具有许多落后性的,于是“集中”表现就变成了夸大落后性。
如前所述,中国的小农经济是建筑在同质的、单调手工作业的,以及分散的细小地盘之上的,它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精巧的科技,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面性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也没有远大的眼光。因此,它对现代的社会分工、众多的现代职业团体的繁衍,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现代生活的多样式、炫耀性与流通性是极端仇视的。
小农的心态,对城乡、工农、劳心与劳力的差别是必欲平均之而后快的。然而,与发达国家的郊区都市化、农业企业化、劳力者知识化的做法背道而驰,小农心态往往认为都市生活是“腐化的”,而农村的愚昧则是“民风淳朴”,因此一切都得还原到原始状态。
大陆的都市虽然没有遭受像柬埔寨的金边一样的命运,然而笔者在大陆时,也确曾发现有都市乡村化的现象。例如,在南京的市区内就到处出现泥地和土墙,晚上则灯火惨淡,给人如在乡村一般的感觉。像上海一类的都会也被搞到黯然无光,在晚上八点以后就变成“夜城”,而且人文景色的主调被弄成灰色,到处都是脏与臭,在不应该闻到厕所味道的地方也闻到这种气味。
然而,中国人由平均主义所造成的“死亡崇拜”,并不限于城市,它还体现在每一个人身上。
2.跟大家一样
中国文化最高的社会政治理想就是“大同”。现在,就让我们看看期望中抵达的“大同世界”的一些景象吧!
在大陆时,碰到了大气从寒转暖的时刻。虽然是早春天气,但是我在房中已经感觉到有一点儿热,因此就把校方配给的电风扇从柜顶取了下来。一位年轻的教师来访,看见我那只放在地上的风扇,进门第一个反应就是:“哎哟!怎么连电风扇也取出来了!大家都还没有在用呢!”
我既然是国外来的,因此在穿衣方面自然与国内不一样,也不知道许多规矩。有几次,天气微热,我就换上了短袖的T恤外出。到商店购物时,比较熟的店员就很惊讶地说:“哎哟!怎么连短袖也穿出来了!”
这种情形,后来我曾与一位女同学谈过。她说:这是国内的常态。她在季节还没有到时,只敢在家中穿裙子,出门时只敢穿与大家一样的裤子;有一次,她去家附近的街上购物,懒得更换,结果小贩的第一反应就是:“哎哟!怎么裙子也穿出来了!”
这种情形,其实也是克服人我界限的“感通”,因为别人可以代替你本人感觉冷暖寒暑,并且认为必须与他们一样。中国人似乎在“统一思想”之余,还要“统一感觉”,真正可以说是做到了“心连着心”!
当时大陆对衣着求同的压力是很大的。上述的那位女同学告诉我:一般人换季是按部就班的,先从外套换成长袖衬衫,然后才换成短袖衬衫,没有人一下子就跳跃几个阶段的。至于女孩子的裙子,只有到了真正大热天时,才敢穿出去。
她又告诉我:在中学时代,班上没有一个人敢先换季;到了七月份大家仍然裹在外套里,结果老师在课堂上看了怪难受的,骂了一顿,翌日起大家就开始换装了。
一位观察力比较敏锐的挪威女同学说:中国人是在特别约定的一天大家一齐换季的。但是,抱歉得很,这个约定法,笔者至今还未能参破其中的奥秘。
总而言之,因为这种“跟大家一样”的压力,当时在大陆就出现下列这种怪现象:不少女孩子裁剪了漂亮的衣服,只敢在家里穿,口红等化妆品也只敢在家里用;出门之前则将化妆品抹掉,将衣服也换成与大家一样。这与世界各地的女性的行为刚好相反。
衣着虽然是外表的事物,但是它却最具体形象化地披露了一个事实:“个体”在中国文化中是完全没有合法性的。甚至连苏联与东欧等相同体制的国家,也没有做到如此整齐划一的地步。因此,我们只得把这种情形归咎于中国文化中抹杀“个性”的倾向。
中国人不欣赏一个人有“个性”,他们只欣赏一个人“不脱离群众”“不掉队”“乖”或者“听话”。换言之,就是“跟大家一样”。
人的思想在牵涉到社会与文化事物方面,往往是最为奇特的。即使连种花的园丁也知道:如果在花圃中多种上各种不同种类的花朵,让每一朵都盛开,那将会是一副多么赏心悦目的景象。然而,中国人在人文景色方面却连园丁的道理也不懂。他们在全国范围的这个大园圃内只准一种东西生长,至于对那些靠自己的努力萌长出来的花朵,则非但不欣赏,还要将之踏平。
这无疑是中国人的“死亡崇拜”的又一个表现。因为,世界上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的美,有的丑;有的人身段的线条好看,有的不好看;有的人即使不十分美却具有创造美感的“心理化学”,有的人即使天生美却为了跟自己过不去——或者为了在别人面前表示“乖”与“听话”——而以丑为荣;当然也有根本是丑还要丑人多作怪的,然而,中国人却会用“群众专政”的方式,将这一切差别都平均,结果使女的弄得像“清汤挂面”,男的弄得像“霉干菜”一样,身段好不好看都一律遮起来。本来,人与人的这种差别,是只有到大家都死亡了之后,才能真正拉平的。因此,这种在生前就用“集体涅槃”的方式搞的“无差别境界”,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死亡崇拜”。
我坚信:任何创造都是犯规(虽然并不是所有犯规都是创造)。然而,中国文化的整个结构却是反其道而行的。中国人是把“跟大家一样”制度化,而即使在有文化创造自由的国外华人社群中,不重“个性”的倾向,也令他们对现代文化的贡献甚少。
中国人是用“人言可畏”的方式去将别人平均的。在中国人之间,一个人尽管没有做损害别人的事,只是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风格与庸愚大众稍有不同,那些以庸愚大众的发言人自居者就会起来指责这个人“人品不好”。
中国人的“品”是由众口所定的,因此“品”字有三个“口”。中国人“品评”人物,虽然有时是对“无耻”的人的一种制裁,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为了把别人搞到跟自己的水平一样——因为一般中国人衡量别人总是倾向于用大家都接受的公共标准。
3.“我出不了头,你也不要出头!”
在80年代以前,中国人的体制是充分体现了“人民性”的革命的结晶,因此也就完全是为了符合平均主义这个“国粹”而设计的。在这种体制下,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不论一个人是大天才或是大蠢材,在开始工作时都是三十几块人民币,然后就可以待在那里,眼光光地预算定快到退休时将会达到的工资数目——大概八十多元。
因此,当时大陆这种“广就业、低工资”政策的效果就是“低效率”,亦即是说:最聪明的人亦将以最笨的人的效率去工作。事实上,“平均主义”是而且只可能是“向下看齐”的同义词。
中国人的这种文化心态与美国人的清教文化刚好相反。在加尔文派的教义中,“得救者”只有少数的名额,而每一个人都必须通过自我组织的方式,与他人竞争,去获得“入围”的资格。因此,美国文化是一个只同情强者的文化。它是没有一点儿“人情味”的——常常需要在感情上依赖他人者,往往就会陷入精神病;不能自我组织而必须依靠他制他律的,则往往会出现人格解体的征状;年老的很不幸则多半被遗弃。
至于中国文化,则可以说是一个照顾弱者的文化。它用“和合”“团结”“在一起”的方式达成了“向下看齐”的效果,而将有个性的、出众的人放入该被平均之列。
平均主义的体制是保障大家都出不了头,亦即是把个体之不发展制度化了。既然大家都不可能有个人发展,于是大家都希望别人发展不了。马克思说过:在贫穷的基础上实行“共产主义”,结果就只有出现“嫉妒的普遍化”,真是说得一点儿也不错。不过,这种倾向,在中国又似乎特别严重。
上海的工人告诉我,在“四人帮”倒了以后,邓小平曾经搞过一阵名副其实的物质刺激;上海一地因为有帝国主义与民族资产阶级奠下的现代化基础,结果一下子就搞上去了,因此奖金也分得特别多。然而,当时内地搞不上去的一些地方却看了眼红,认为奖金必须大家都有——在动用意识形态的大帽子的情形下,这一点是不难做到的——结果,奖金变成了大家都发,数目则变成了象征式的,而奖金制度也就名存实亡了,因此,上海工人劲也松了。
这种自己出不了头,也不要别人出头的心态,除了被制度化了之外,还牢固地根植在文化的深层之中。在一个缺乏“个人发展”观念而又“人我界限不明朗”的文化中,个人的进身是不需要完全凭一己之才干的——因为可以凭特殊的关系与身份就可以做到;至于个人发展不了,也无须怪自己不行,只须将怨恨发泄在别人身上便得了。事实上,在一个“自我”还没有确立的文化中,也只能是这样。
在大陆时,在几所大学里,笔者都留意到这样的情形:一些才貌出众、功课好、人也活跃、家境又稍为优裕的人,往往就会成为班上妒恨的对象,有时嫉妒他(她)们的人甚至包括与党方面扯上关系的人——例如班长或辅导员之类。嫉妒的动机也很简单,只是因为你比他好,并且还与别人不同。这些与上级或组织有关系的人,在没有政治运动的现在,当然不敢兴风作浪,顶多在比自己优越的人面前酸溜溜地说:“你什么都比我好,该满足了吧!”
这当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过错,因为这种“国粹”笔者在台湾也领教过。在台湾大学时期,偶尔也会遇到一些与国民党有关的学生,而且多半是当过宪兵一类退了役的超龄学生。这类人眼看比不上别人,却不怪自己不学无术,反而把自己不发展的账算到了别人头上。在妒火三千丈之余,他们也会利用“人情攻势”,用搞“和合”的方式与你“交朋友”,然后乘机踩在你的身上把自己抬上去。
在台湾,不学无术而又想出头的人,往往可以专门去从事党团活动。对这类奸险狡猾的人,党团的大门是洞开的。事实上,任何不通过现代专业主义的渠道,而只是通过“政治挂帅”渠道的晋身之阶,都会具有这种危险。我们必须承认,在共产党中,有理想的人是比较多的,但是也很难防止这种情形出现。例如,我在大陆时,从不同的学生口中就不止一次地听到这种情形:同系中的有些同学,如果发现专业搞不过你,就会转向去搞党团活动,待到在将来变成了你的上司后,就可以掉过头来不准你搞你的所长,使你不再发展。
不过,上述台湾和大陆的现象,除了“我出不了头,你也不要出头”的平均主义心态之外,还牵涉到踩在别人身上抬高自己的“未开化的利己主义”,以及为了一己之心的“私心”而断送国家的人才的作风。
4.“我得不到,你也不要得到!”
在这里,我们将着重讨论“平均主义”的“文法”规则在“性”方面的表现。对整个人的发展来说,“平均主义”的法则是“我出不了头,你也不要出头!”,在“性”这一方面,同一个倾向则表现为“我得不到,你也不要得到”,甚或是“我正在做,你也不要做”这样的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必须声明,这种行为并不是出现在所有中国人身上的,而只是某一部分人的倾向。然而,这种倾向笔者在现代西方人身上没有发现过。至于现代之前的西方人,或者也曾经具有这种倾向。例如,雨果的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神父,就曾经因为自己不能去,而去陷害别人。
这当然是一种中古时代的病态。如果“人我界限不明朗”的“文法”规则不改变的话,就永远只有这种状态。
这类情形,当然在“国粹”比较浓厚的台湾与大陆,出现得比较多。
当我于60年代在台湾之时,就曾碰到这种情况。有些人以“朋友”的身份去破坏别人的“好事”,或者,本来只是普通的男女交往,他们却“心灵超速”地认为是那一类事,于是就着手破坏。例如,有些人在看到你与异性交谈时,就会走过来,故意地提起你认识的其他异性的名字;当他以为目的已达以后,就扬长而去。做这一类小动作的人,往往自己也正在搞男女关系,但是偏偏就看不顺眼别人也能够做同样的事。而且,如果是另一个陌生人的话,反而不会撩起他的妒意,正因为是“朋友”,就觉得非破坏不可。
以上的这一类例子是男性的行为。然而,在台湾时,还看到过女性做出的这种行为。有一个人,前后曾经有过两个女朋友,都住在宿舍中,而她们的室友都说有一次看到这个男的曾与另一个女的一起在公共汽车上。耐人寻味的是:那两名先后的女友,是互不相识的,而她们的那两位造谣的室友也是互不相识的,却能够编造出同样的故事,因此不能说不是来自文化深层的倾向。
5.“嫉妒的普遍化”
总而言之,当我们了解了中国人这种“我出不了头,你也不要出头”的心态后,才会明白为什么在“文革”期间会出现把钢琴弹得好的人的手指打断,把靠面孔演戏的人毁容,把舞蹈表演者的腿打断等现象。因为,一些平时在成就上比不上别人的人,早就伺机而动;现在刚好趁着“革命行动”的机会,将别人平均,搞到“跟大家一样”。
以上这些在“文革”中出现的少数事例,其实只是冰山的一角,因为“文革”的打击面可以说是包括一切有成就的人。在各行各业中有成就的人,不用说,都是有点儿名声的,报酬也是比别人稍高一点儿的,然而,却正因为这样在大家齐头的水平上“出了头”,结果就成为了被打击的对象。魔术是可以点石成金的,马列主义的名词也可以变戏法,于是这些人也通通变成了“资产阶级”。
在“文革”期间,所谓“革命群众”对一些曾一度使他们赏心悦目过的人民花朵的摧残,确实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名钢琴演奏家刘诗昆被音乐学院中嫉妒他的人将手指打断;在《刘三姐》一剧中曾以银铃一般的山歌声娱乐过千万群众的女主角,从所谓“革命群众”手中所得的报酬是被人装入笼子里在桂林市游街;《阿诗玛》一剧中秀丽脱俗的女主角,在“文革”期间也饱受身心摧残,待到她在事后再露面时,已经脱了形。
人的思想往往是很奇特的。例如,世界上就有专门毁坏艺术品的神经病汉。对一个泯灭“个性”的文化来说,则可以说是集体性地患上了这种神经病,因为,一个在平时就不准人发展“个性美”的文化,对具有“个性美”的个人是视为眼中钉的;一个在平时就不准人创造“外形美”而搞到人人“以丑为荣”的文化,是会将具有“外形美”的人当作是“不道德”的;一个平时就不准“个人”放光放热的文化,是反对生命而崇拜死亡的,因此搞到自己“活”不起来,也不要别人“活”。
在“文革”期间,即使不是出了一点儿名气的人,而只要条件稍微比人优裕一点儿,也难逃被平均之厄运。有些家庭房子住得稍微宽敞点儿,就成为街坊邻里眼红的对象,必欲扫地出门或占据一角而后快。如果这些家庭在出身背景上被抓住了小辫子,“群众”就可以凭“革命行动”一遂私欲;如果没有小辫子可抓,就要看是否顶得住暴民的压力。
的确,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在几千年的递进过程中,在形态上是越来越“超稳定”,在结构上也像落水麻绳一般,越箍越紧,因此,到了后来,不只是专制主义发展到了极致,平均主义也发展到了史无前例的最高峰。
“杀尽不平方太平”的农民战争,曾使张献忠堆起过人头山,使波尔布特搞过万人冢。中国现代的农民战争,虽然并没有这样具体形象化地搞“死亡崇拜”,但是却用平均良与劣的方式搞了一个十亿人的“万人冢”,因为,他们的这种做法,使十亿人中每一个“个人”都发展不起来,因此使整个整体也发展不起来。
事实上,连养鸡与养金鱼的人也知道要培养优良的品种。然而,这点儿浅显的道理,中国人在对“人”方面却完全不懂得,而且还反其道而行。他们将最良的与最劣的一律用死后大家都只占六尺空间的方式去处理。这种做法,不用说无法创造出比现在蓬首垢面的“苍白的囚徒”更高的人类来,就是连眼前的发展工业化与现代专业技能也办不到。
即使在“文革”以后,仍然出现发明家获国家奖赏而被有的同事抵制,因而被逼疯的事例。在大学里,杰出的学生被人在背后造谣、中伤、告密的情形,亦时有所闻。
当时在大陆时常听说(也亲眼看到):中国是不乏人才的,但是往往在国内却出不了头;同样一个中国人,在国内一点儿用武之地也没有,只有到了国外才会变成人才。因此,有一点儿办法的人都想去外国。
5.“自外于国人”
拿别人“不像中国人”的说辞,去向对方施压,企图把对方也搞到像自己一般地局限,是“平均主义”的一个特殊形式。
这种倾向,并不限于大陆,而是在港、台、海外的中国人之间都普遍存在。
在台湾的文化人之间,一旦爆发论战或者互相攻讦,往往就会搬动这顶大帽子,双方轻则互责对方“自外于国人”,重则互控对方为“汉奸”“匪谍”。这种情形,当然不完全是平均主义倾向的表现,它还牵涉到我们在上面提到的另一种倾向,那就是:在一个“个体”与“局部”都没有合法性的文化中,如果“个体”或“局部”赤裸裸地表示其意见只代表本位的利益,也会被认为是不合法的,因此它必须将自己说成是“整体”的代表,把自己打扮成是“民族大义”的化身,做出自己是为了“团结”才去争权夺利的姿势,并且还必须把对方说成是“搞分裂”的,因此也是“自外于国人”的。
在一个不让每一个“个体”都用合法的、有尊严的方式去代表自己利益的文化中,确实也只能够这样。
不过,它倒说明了一种倾向,那就是:中国人总喜欢冒充自己是几亿人的代表。
而这种自封的代表在获得了这种合法地位后,自然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尝试控制别人。一般来说,他们倾向于用这顶帽子去平均比他们局限性要少的人,或者是他们的智商无法理解因而不能接受的人。事实上,这种做法也的确是没有个性的、“乖”的、“听话”的、“跟大家一样”的、不敢“脱离群众”的人用来表达自己优越性的独一无二法门。因为,中国人历来都是一个以数量去取胜的民族(例如常说:“我们有几亿人……”云云)。
这种情形,在“集体主义”的大陆一度出现得比较频繁。在大陆,为了管理大学生的思想与生活,每一班派一个“指导员”。例如,在我居留一年的那所大学中,某一系某一级的一些女学生,穿了国产的稍为时髦的服装和半高跟鞋上课,就被“指导员”当众点名批判,说:“中国人应该有中国人的样子!”此外,当某些中国学生被认为与外国人来往“过密”,当局恐怕他会传染上外来细菌时,也会对这些人提出“忠告”,说:“我们到底是中国人!”当然,中外的风俗习惯是不同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理当“入乡随俗”。但是,问题是谁有权去决定这个“俗”。
“不要自外于国人”之所以成为法宝,其在整个文化中必定具有高度的合法性,事实上,在一般老百姓中也常常出现这种倾向。例如,一位女学生暑假回乡,刚好与一位不太熟的男同学同目的地,为了旅途有个照应,就一起坐火车回去。结果,班上另一位与两人都不太相干的男同学闻讯,就在背后说:“黄帝子孙不应该干这种事情!”当然,这里除了潜在地表现自己成为“龙种”的代表逻辑之外,还呈现对男女交往“心灵超速”的倾向。
在70年代海外的留学生爱国运动中,也有些人因为风格特异,不符合“向下看齐”的“群众路线”——例如:他们喜欢与西方或第三世界的左派打打交道,而没有像其他的人一样,一方面在美国搞“安生”,另一方面与“强大祖国”认同,而且不与自己人“在一起”就无法面对世界,因此总是自己人抱成一团,窒息了一切对外的好奇心——而遭受到“自外于国人”的压力。
然而,即使“现代化”如香港之中国人者,有时即使在不牵涉到政治的事情上,也会出现这种套大帽子的倾向。例如,有人为了证实自己那一套庸俗的“做人”方式的优越性,就强使别人的做法与其一致,往往就如此教训起别人来:“中国人终归要‘做人’,西方人那一套我也领教过,他们是没有‘人情味’的,希望你学学如何‘做人’!”这种强替别人选择生活方式以及个人发展途径的作风,大概也是心之“感通”的克服人我界限吧!
以上这种倾向只是说明了中国人文明开化的程度!如今,有许多美国人在搞印度的冥想术和瑜伽术、中国的易经和老庄哲学、日本的禅宗,或者穿戴阿拉伯人和印度人的服饰,吃中国菜肴,如果有故步自封并还要将别人搞到跟自己一样的人出来干涉,说:“美国人应该有美国的样子!”就很可能会被当作神经病患者关了起来。事实上,那个在50年代曾用“非美活动”(un-american activities)的大帽子来打击人的参议员麦卡锡,后来确实也死在精神病院中。
美国人如今谈论起“麦卡锡时代”,总是嗤之以鼻。有人用“坏痞子的时代”(scoundrel time)一词去称呼它。然而,对中国人来说,似乎由古到今都生存在这样一个漫无止境的“坏痞子”时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