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锁国心态
中国文化的超稳定形态,其结构性的意向只可能是“镇止民心,使少私寡欲而不乱”,换言之,就是维持整个结构形态的固定与不变。
如果整个结构性的意向是如此,任何新鲜的事物以及外来的事物(外来事物也必然为新鲜之物)都会从本质上对整个结构的存在形态造成威胁。于是,中国这个没有超越意向的文化,也必须相信空间是有限的——即使空间延伸至无限,也必须人为地选择一个界限,筑一道长城,将自己这个“天下”圈起来。
这并不等于说:中国人从来不会接受外来文化。只不过,这类接受,也只有在自己“天下大乱”,本身的文化价值体系陷于破产的时机,才会出现。在传统时代,印度佛学的传入以及现代马列主义的传入,都是适逢这样的契机。外来事物在传入之时,或可以成为补充甚至基本上改变中国文化体的因素,但终归会遭到本土化的命运,那就是为那个没有变动意向的、完全在眼前实现的“超稳定体系”服务。
中国之所以“锁国”,除了结构性的内在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地缘性的历史原因。
中国地处东亚,在传统时代,四周都没有高级文化可以与之抗衡,因此很自然地自成一个“天下”,居于世界之“中”,与四裔的关系是人类唯一的文明与非文明的关系,而不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
“我族中心主义”是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共同特征。在各自都认为自身的文化系统具有宇宙间绝对价值的情形下,这种心理是无可避免的。
但是,地中海区、西亚与印度至少在很早的时候起,就有连成一片的趋势,在人种成分上也大致相同。从宗教上来说,犹太教、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基本上是同根所生。从语系上来说,印度与欧洲同属印欧语系。此外,地处南亚的印度,也常常被西亚的征服者所统治。
包括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在内的东亚文化则是处于这个延续体之外的。事实上,东亚文化自成一个延续体,而且这个延续中只有一个中心——就是“中国”。它是高高在上的“天朝”。
在鸦片战争以前,这个延续体与世界上其他的大文化传统基本上缺乏正面接触。翻开中国史的教本,就会发现,除了佛教的传入外,1840年以前,中国人几千年的历史,基本上无须提及其他的高级文化。因此,当西方人侵入东亚区时,其感觉就恍如天外的外星人入侵地球一般。
事实上,一直到今天,中国人还未能完全成为“世界史”的一部分。中国人历来对“世界史”的定义,是不包括中国在内的“他们的历史”。的确,中国人被迫进入的这个狂暴的新世界,是由他人缔造的。甚至在今日,对中国人来说,这个外面的世界仍然有点儿匪夷所思。
- “匪夷所思”
一般说来,任何文化对待外面世界的态度,往往是对自己人的态度的一个延伸。
如上所述,中国文化中的“个体”因素是不发达的,因此,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就必须把对方与自己的关系,按亲疏、远近、长幼之序先弄一个清楚,才能去“做人”。孔子强调“正名”,就是这个道理。
对完全不相识的人,中国人就无法对他下定义,也无法在他面前对自己下定义,于是,就往往不需要“做人”。因此,不认识的陌生人最好经人介绍,经过这道手续,就可以成为“客人”。不相识但彼此又有事相求的,亦须先“拉关系”,变成“自己人”之后,才好去进行。否则,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中国人认为,只有使天下事物各就其位,才可以维持人间秩序的和谐。因此,只有这样的“做人”方式,才是“人之道”。
在中国人心目中,四周文化较为原始的民族,是还没有进入“人之道”的,因此,就以禽兽视之。在传统中国,往往以“兽”字或“虫”字部首的名字来命名这些民族,就是这种心态的一个表现。
对于与中国相类的农耕民族,中国人则以“礼”待之。因此,在传统中国,是把“礼部”当作是外交部的。然而,“礼部”却同时是主办科举考试的教育部,以及负责祭祀山川鬼神的宗教部。这个事实,就显示出一种心态,说明中国人是将天地秩序、帝国秩序以及外交秩序的维系,都当作是礼仪的一种功能,而“礼之用”又是“和为贵”的。
的确,中国人对天地与对人,对内与对外的态度,是同一种态度的不同的表现。为了保持天地秩序的和谐,皇帝必须按“等级”册封以及祭祀山川鬼神,只有在进行了这样的“正名”仪式以后,才能“和合”自然界与人间的关系。至于礼部主办的科举制度,则具有册封士大夫这个中国式的贵族阶层的功能,而且,也是凭他们的才能表现去规定“等级”。这种册封,自然也具有“和合”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作用。
至于中外关系,如果要进行“和合”的话,也必须经由“礼部”。这种“和合”的方式,就是由中国这个“天朝”,以各国与自己关系良好与否为标准,来判定亲疏远近的关系,然后对它们进行不同等级的册封。只有按层次与等级关系将外面的世界整整齐齐地分类,事物才可以各就其位,而只有在关系明朗化后,才能加以正确处理。
如果亲疏不辨,等级混淆,天下之事物都不安其位,就没法维持秩序,就会变成“乱”了。人间秩序既然必须反映天地和谐之运行,因此,制造混乱的东西在天地间是没有地位的——它甚至可以说是对宇宙秩序未成之前的混沌状态的回复。既然无法将它归类,就只有当它不存在。
因此,犯上作乱的人都被称作“匪”。“匪”与“非”古义相同,亦即是不存在的意思。例如,新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十年,但是以“正统”自居的台湾政府却来个闭眼不认,称之为“共匪”,就是这个道理。自然,人民政府也以“蒋匪”的称号回报之。
“非我族类”的外国人被称作“夷”,也是出于同样的心理。外国人是很难被纳入中国人的文化秩序中的,其存在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永恒混乱状态的化身。因此,对他们也只好来一个闭眼不见。《老子》曰:“视之不见名曰夷。”《说文》段注则云:“夷,平也。”因此,“夷”也有取消的意思,例如“夷为平地”“夷九族”等等。
将“匪”与“夷”这些永恒混乱的化身都归入一个不存在的“类”,也是中国人“正名”思想的一个表现。的确,“夷”与“匪”可作一视同仁看待。例如,英国人在发动鸦片战争时,清廷派军去应战,就用“讨逆”的名义。在中国这个重“和合性”的文化中,“匪”与“夷”的对抗性行为,应该是阴阳调和的太极以外的事物。可以这么说:它们两者的所作所为,实属“匪夷所思”。
“匪”是破坏安定团结之人,自然可以算是“自外于国人”。然而,外国人的所见所为,之所以也被归入“匪夷所思”之类,则是因为中国人的“和合性”是一种宗教经验,而这种宗教感又是与文化的面积等同的,因此只有文化行为相同的人才能参与其中。与世界上任何高级宗教都不相同,中国人的这种宗教感是在“人间世”中实现的。因此,就会认为:只有自己这套“做人”的道理才是“人之道”,不能参与其中的只能是“人间世”以外的“鬼”。事实上,吴大澂《字说》对“夷”的解释就是:“古夷字即今之尸字也,古尸字即今之死字也……东夷之民,蹲居无礼仪,别其非中国之人,故尸与人,相类而不同。”“尸”当然就是“鬼”。
中国人的“锁国心态”,即以这种与文化同领域的宗教经验为基础。这种泛文化性而又政教混同不分的宗教感,比犹太民族的犹太教更具笼罩性与排他性,因为犹太教仍然具有一个外部的形式或构造,与整个文化领域不等同,因此,受了现代科学思想启蒙的犹太人尽可以不去信教,成为世界主义者,仍然无须“自外于国人”。
但是,中国人泛文化性的宗教感却是“人的因素第一”,而又以日常生活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正如孔子所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因此就无声无臭,即使受了现代科学思潮的冲击,仍然可以在行为上持续。然而,也正因为这样,就基本上很难跳出。一个人只要“自外于国人”,背弃自身的文化行为模式,就是叛教。
然而,在政、教、社混一而又同领域的情形下,甚至并没有背弃自身的文化行为而只是脱离中国地理范围之“去国”,也往往会被当作是一种背叛。例如,当世界进入了近代期,西方列国都向海外殖民,并视本国移民为向外扩张的先锋队之时,中华帝国却视移居东南亚的侨胞为“天朝弃民”。
既然将“大圈”以外的自己人也当作是报销的项目,那么,视外国人为“人间世”以外的“鬼”,也就毫不足为奇了。
- 按“等级”“层次”“类型”来划分外面的世界
中国这个“大圈”,在处理外面世界时,总是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的关系来将它划分“层次”的,而这种“层次”又常常变成一种“等级”序列。同时,这也是一种“类型化”过程。
《国语·周语》中的“五服”制度,就是这样的一种构想:“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这种以自我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关系而编成的五个同心圆圈,固然只是古代的理想化制度,但是却可以视为中国人处理外事的理想模型。
事实上,清廷搞外事就没有一个统一的办事机关,而是有几个之多。一般来说,“礼部”是用来处理别的东亚农业国家,这些国家的社会条件与中国类似,可以接受儒教文化,因此也可以“礼”待之。至于蒙、藏的事务则归“理藩院”处理。这些游牧民族与入关以前的满族人一样,都是边疆民族,因此,礼遇虽不若外国人一般,却可以当“自己人”看待。当西方人来到中国后,中国人本来把他们当作是来“朝贡”的,但是,在自己被打败,而又被不平等条约加诸身上之后,就不能再把他们当作“藩属”处理,于是,只得参照现代的国际关系,多加了一个“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结果,就出现了“三分世界”的局面!
说起“三分世界”,自然会令人联想起新中国的“三个世界论”。在建国初期,中国是采取“一面倒”的外交政策的,亦即是将世界分成两大阵营——“社会主义阵营”是“自己人”,“帝国主义阵营”是“敌人”。至于这两个阵营之间的广大中间地带,则被称为“第三世界”,并视之为可争取的盟友。
后来中苏之间出现分裂,中国转向更“左”的路线,然而在对外关系上则将“锁国心态”发扬至鸦片战争以来之最高峰。在“文革”期间,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反对各国的反动派”的口号,在实质上是“四面出击”,换言之,是将“自己人”圈子缩得很小,除了中国之外,就只剩下了阿尔巴尼亚一类的盟友。因此,不论将外面的世界分成几类,一律以“敌人”视之。
到了“文革”后期(尤其在珍宝岛事件之后),中国觉得有对外部世界重新进行“正名”之需要。于是,出现了新的“三个世界”理论,并以之作为新的“革命外交”的基础。这个新的分类将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当作“第一世界”,欧、加、澳、日本当作“第二世界”,“第三世界”则维持原样。至于“革命外交”的策略,则是将自己放入“第三世界”中,亦即是将它们当作可以团结的“自己人”,然后去笼络或至少中立“第二世界”,最后则孤立“第一世界”。
这个策略,既然同时“反两霸”,听起来确实是很“左”的,而且把自己放入广大的“第三世界”中,看起来也是很够群众性的。然而,被中国当作是“自己人”而加以团结的“第三世界”中,却包括不少按马列主义理论来说是“帝国主义走狗”的反动政权。至于由苏联控制的集团,到底有没有资格被称为“社会主义阵营”,当然大大值得商榷,但是它们到底像中国一般,是国有化体制的国家。然而,在“三分世界”架构底下,中国处理本身以外的同类国家的态度,却是这样的:如果关系颇好的话,则仍然“册封”为“社会主义国家”,例如:朝鲜、(破裂之前的)阿尔巴尼亚、(开战以前的)越南与泰国、波尔布特的柬埔寨、罗马尼亚以及(关系改善了以后的)南斯拉夫;关系不良好的,即使具有同样的国有化体制,也吊销资格。因此,纯粹是一个“以我划线”的态度。
因此,“三分世界”的架构,基本上并不是马列主义对世界形势与国家性质的“分析”,而毋宁是将天下万国,按与自身关系之亲疏远近,放入以中国为中心的三个同心圆圈中。换言之,“三分世界”的架构,对推进“世界革命”甚或“第三世界”的民族解放运动的作用是不大的,反而,它变成了在国内接待外宾时决定待遇亲疏不同的标准。
例如,在毛泽东丧礼的纪录片中,经过剪接后的外国使节吊唁团的出场序是:首先是阿尔巴尼亚和朝鲜;然后是印支三国;然后是“第三世界”;然后是“第二世界”,苏联与东欧国家则与这些西欧国家穿插排列在一起;然后是没有国家身份的巴勒斯坦解放阵线;最后是当时没有邦交的美国。
毛泽东去世后,“三分世界”的架构仍旧,但是团结的对象已经逐渐偏向美国、西欧和日本。于是,它们遂摇身一变而为上宾,至于“第三世界”则有降处真正的“第三”之势。
笔者在大陆时发觉:西方与日本的留学生总是被放在一起的,而非洲与阿拉伯学生则被归人一类。这并不是中国当局的刻意安排,因为,前者来华留学,搞的是文科与社会科学,因此集中在第一流的重点大学;后者念的都是工科与医科,因此就集中在一些技术学院。然而,这种同类集中的做法。就往往会加强了将人“类型化”的倾向。
在每一所容纳留学生的大学中,当局都得设立特别的办公室去照顾他们。这些办公室的作风,也因地而异。然而,笔者将曾居留过的那个城市中的一些学院做过比较,就发现:第三世界的学生与管理当局的关系似乎较坏。在一所工业大学中,某些阿拉伯学生说,他们出入的时间被门房偷偷地记录下来。在另一所医学院中,则全体阿非学生与当局闹矛盾,以至校方将所有中国的陪住同学撤走。
这当然很难说完全是其中一方的错。事实上,阿拉伯学生与非洲学生中确有一些闹事的人。一些中国人和我说:“这些人是他们国家的高干子弟,蛮不讲理。”此话亦当真,笔者在美国也曾碰到这样的学生。
然而,在另一方面,却只能归咎于文化冲突。如前所述,这些人都比较好动,不像中国青少年那般死气沉沉,而且多半需要两性关系,也不像后者那般可以将青春阶段整个抹煞掉,等等。
不过,这类倾向在西方人之间也存在。例如,西方人也搞男女关系,只是多半与自己人搞。在笔者到过的西方学生集中的学校,似乎都是男女数目相若。至于来华留学的第三世界学生,则多半是男性,因此往往必须结交中国女性。此外,西方人来华顶多一两年,在这段期间内甚至可以将这种需求暂时压抑掉。至于第三世界的留学生,则往往来华五六年,又不能像中国人一般“存天理,灭人欲”,因此,就在中国人眼中造成好淫的形象。
西方人当然比中国人更好动,不过,却比不上阿非学生。前者顶多一两个星期上酒吧一次,后者之中有些人,则一个星期中四五个晚上去酒吧。然而,笔者总觉得这些人比西方人热情得多。笔者在结识了他们后,就多半相约日期被邀请去他们的宿舍;当笔者进入饭堂时,甚至连不认识的人也会打招呼。至于在我们宿舍的饭堂中,即使同住了大半年,一些西方学生仍然是一副不理不睬的态度。然而,中国人既然是好“静”的,如果认识这些阿非学生的话,还可以在感情方面与他们流通,否则就会凭一两点表面化的印象,将他们当作是“阿飞”或“流氓”。
还有一个偏见是认为他们是不读书的。这与中国人整天困守在书桌旁就是“用功”,常常在外活动或搞男女关系就是“不读书”的简单类型化有关。不过,笔者认识的几位阿非学生都是很聪明博学的。例如,一位在酒吧碰到的卢安达学生就可以谈谈19世纪法国象征主义文学,而他的主修科却是工程学。这种情形,笔者在港、台的工科学生中还没有碰到过。此外,与他们交往,亦如与西方人交往一般,你总觉得可以直接接触到他们的“人”,而不像和海内外的同胞交往那样只能够接触到他们的“做人”,而他们也会直接接触到你的“自我”,而不像同胞那样用公共标准来衡量你。
此外,就是认为他们好闹事。然而,这个倾向在西方学生中也存在——有的人是天性好起哄,有的则是因为在中国闷得发慌。在笔者居住的宿舍中,就曾有人喝醉酒,凌晨回来躺在学校锁了的大门外。一个丹麦学生则在酗酒以后夜半翻墙而摔断腿。一个法国学生则因门房忘了替他叫车而将一瓶墨水倒在他的脸上。当然,这并不是集体闹事,也没有出现过如上海纺织学院阿非学生群殴事件。然而,阿非学生与中国人群殴事件,却是因为前者之中二三人闹事却集体被中国人围攻才造成的。在今日,既然是将西方人当作“洋大人”的时代,而不是义和团以及“文革”那种将西方人当作“洋鬼子”的时代,因此,中国人是否敢去打白种人,也成疑问。(详下“洋鬼子”与“洋大人”这一个分节)
总言之,在以前,当西方学生还未来到时,阿非学生是单独存在的,“好”与“坏”都无从比较。在西方人来临以后,社会上一般的意见就绝对看好西方学生,而贬低阿非学生。
如上所述,造成这种看法的背景是很复杂的,不能用“好”“坏”两个字就说得清楚。而且,在两组留学生中,都有各色各样的人,不能一概而论。然而,中国人既然倾向于简单地将人“类型化”,就很自然地对阿非学生形成了成见。
笔者的苏丹籍友人,就曾碰到这样的待遇:一位在陌生场合与他搭讪的中国人问他:“你们是不是很喜欢与中国女孩搞男女关系,常常酗酒,不太念书的?”碰巧,这位苏丹人的女朋友是一位澳大利亚女学生,他因信奉伊斯兰教,滴酒不沾,而他在学校中又是成绩最优异的。
中国人既然以“类型化”的方式去看人,自然也会站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去“做人”。那位苏丹人说:“五年前,当我初到时,与中国人讲英文,他们亲切地对我说,不要讲英文,那是帝国主义的语言。如今自己却找上了美国人。因此,再和我谈什么‘友谊’我也不相信了。”
的确,中国人将外面世界做出不同质的“类型化”的倾向是如此的严重,以至在“文革”期间出现了这样的怪事:红卫兵在北京将西方大使馆集中的街道改名为“反帝路”,将东欧与苏联使馆所在地改名为“反修路”;这两“类”外交人员,如果生病的话,前者就必须住进“反帝医院”,后者则必须住进“反修医院”。真正如荀子所说:“必也正名乎!”
现代世界的国际法,在法理上是将大小国家都当作平等看待的,虽然这些国家在实力上并不平等。这种观念是西方文化“人格平等”观念的一个延伸——人虽然有优劣之分,但是在“人格”上应该是平等的。然而,中国人既然对自己人也搞“尊卑有等”“长幼有序”“亲疏有别”,因此将它延伸到国际关系上,就出现了上述的怪现象。
国家与国家之间当然是讲利害关系的,有的与自己邦交比较良好,有的比较不良好。但是,却无须影响及整“类”的人。然而,中国人的“个体化”既然不发达,因此,就会将自己当作一“类”,将别人分成几“类”。正所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至于现代的国际关系,也实在没有必要去蒙上一层“人情化”的因素。如果对方是外交官的话,则可以明文规定的统一化的外交礼节待之。如果是私人身分,则可以站在“个体化”的基础上,以个人喜恶为准去与他们打交道。然而,中国人既然对自己也在“做人”,于是,将这种态度延伸到国际关系上,就会变成了一种程序设计的“友谊”,而这种设计中,又往往多了“因机而变”这个程序。
-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中国文化是一个“心的文化”,它建筑在“仁”——亦即是人与人之间的感通——之上。
这个文化的“深层结构”,在日常生活中好的一面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不包括互相“开后门”这一点),坏的一面则表现为利用人情去摆布利用别人。应用在政治上,好的一面则表现为“心连着心”的群众大团结,坏的一面则演变为利用“亲民”的方式去搞专制主义。
然而,不论是好的一面或坏的一面,这个“深层结构”本身都没有为“个人”预留地位。它使一个人感觉到很单薄,必须常常受到照顾,稍作延伸,就会变成心甘情愿受控制。它也使一个人常常愿意去照顾别人,然而,稍作延伸的话,也会演变成干预与控制别人。
中国文化既然认为孤零零的“个人”是一个“不道德的主体”,必须将他(她)纳入“人伦”或“集体”的关系中,才能去定义他(她)这个“人”,因此,对控制者与被控制者双方面来说,都不会觉得做错什么事。
不过,在这个“心的文化”中,这种控制往往以“照顾”方式表达出来。在同一个文化内部,如果对方是很单薄的,或者不能撕破“面子”做人的,就会无法抗拒这种控制或“照顾”。因此,在中国文化内部,“仁者”是无敌的。
然而,也只有在中国文化内部,才是“仁者无敌”的。对外国人应用这一套,就往往会失效。亦即是说,你付出了人情,希望对方回报,对方却一副不受束缚的样子。于是,中国人就怀疑对方的“心”是否有点儿异样。
当外宾来到中国以后,中国有关部门自然也用这种方式去照顾他们。而且,这番“心意”实在可以说是很厚重的。例如,把自己老百姓得不到的东西给予这些外国人,他们要特殊的服务,亦刻意安排,并且还特别设立一些消费娱乐的场所,专供他们享用。中国人“做人”的方式是在“客人”面前贬低自己的,而如今已经做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地步,就只待对方如何反应了。
然而,这些外国人却并非个个都“领情”,不少人居住的是高级宅寓,出入的是高级场所,却还在不断地埋怨,而且矛头往往指向有关部门的安排,不是埋怨后者“过分安排”自己的生活,使自己的行动失去自主性,就是埋怨许多地方外国人去不得。并且,不只是埋怨,这些“不道德的主体”还往往要“一意孤行”,公然翻“脸”。
于是,“心的文化”就会这样觉得:自己付出了心意,而对方却撕破“面子”做人,对这些没有“面子”的人,当然是不屑一顾的,因此,也确实应验了“视之不见名曰夷”的定义。而且,一个人受了款待,却不给主人“面子”,还要去“刺探国情”,也可以说得上是“其心必异”的。的确,在一个“为腹不为目”的文化中,对一个人不受安适的照顾,反而要为了满足好奇心而乱闯,是不能理解的。于是,轻则怀疑对方是不“规矩”的人,稍重则认为对方存心捣蛋,疑心再重一点儿就会觉得对方有“特殊任务”在身,即是有“特务”之嫌了。
然而,在中国这个“心”与“身”的文化中,即使对自己人,也会用这个标准去衡量。的确,政府已经保证了大家有饭吃,有工作做,而且还是用“为人民服务”的方式来表达自己一番“心意”,如果对方还不“交心”,不肯“听话”,而且对他做“思想工作”(其实是“人情工作”)也不生效,就是异动。在中国社会中,不肯“跟大家一样”的人都有点儿“特别”,而这个“特”字就会使人自由联想到其他的“特”字头上去。
因此,国民党的宣传攻击说共产党底下民不聊生,尸横遍野,因此不欲外人看到云云,就根本是一派胡言。事实上,世界上任何国家内部都有很多问题,不过,却从来没有一个民族死要“面子”到中国人这般地步,以至认为款待客人,对方就会对自己有好印象,否则就是一种“不友好”行为(这与中国人不“治”则“乱”的“文法”规则也有关联)。此外,在客人的“心”与“身”的需要都予照顾后,就很难想象他还有什么“特殊”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又是如此“特殊”,以致他必须搞到跟大家不一样。
台湾因为搞资本主义,又在美国的势力范围底下,却也呈现出同类的倾向。当笔者在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工作时,就发生过这种事情:一位与“中研院”挂钩的美国老太婆,独自一人到台湾南部的一个渔村搞人类学研究,结果,当地的警察局就起了疑心,认为洋人好好的高级地方不安顿,反而要到这种穷乡僻壤,因此就必有“特殊任务”在身!
任何国家内部当然都会有他国特务潜入的可能性,然而,患“特务狂”患到如中国人这般地步的,可能只有苏联可以媲美。这种恐惧症的形成,除了上述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理背景之外,还有“良知”的国有化这个因素。
在今日的中国,并不是如马克思所说,社会行将完全自立,无须再受国家控制,而是相反,即使连社会自身也被“国有化”。因此,每一个“个人”都是国家的一部分。中国人如果被派出去外国,也是国家的一个延伸,而不是社会的一个延伸。
因此,一些中国人遂倾向于想象他国的国民也是其政府的一个延伸。例如,在笔者居留过的那所大学中,一位文科的教师就不知道美国有私立大学的存在,以为所有的美国大学都是国立的,因此来华留学的学生也像中国官方派出去的人一般。
此外,当笔者的那位苏丹友人刚入境时,负责照顾他的单位对他说:“你们应该好好用功,以便促进中苏(丹)两国友谊。”然而,他却如此答复:“我十分钦佩我们总统的为人,但是我不一定赞同他的意见。”
如果中国人很难想象他国的老百姓可以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良知”,那么,对有官职在身的人,就更难想象他(她)有独立于官职以外的存在了。事实上,在当今之世的大部分国家中,在政府中任职的人大多不是将身卖给国家的。然而,中国人却不作如是想。
在当年笔者居住的那所留学生楼中,一位来华念书兼教英文的华侨小姐,为了庆祝美国的“鬼节”,筹备了一个化装舞会,准备在留学生楼内举行。她除了邀请了她的两班学生之外,还邀请了所有在城内的美国人,包括美国领事。她本人来华已年余,因此已经懂得了国内的许多规矩,平时凡事都很谨慎。然而,这一次她却忽视了中国人对这类事情的敏感性。因为任何国家的侨民,碰到自己人的节日,而城中的同胞又只有三四十人的话,相约聚会庆祝,乃人之常情。然而,校方听说她要邀请领事馆的人员入校,就背着她下一道命令叫全体中国师生不要参加,然后才找她谈话,说两国的节日不同,婉言劝她只在留学生中搞舞会。
在美国人眼中看来,即使身任领事,在五点钟下班以后,就是自由之身,可以像平民一样找他的消遣,进行他自己的活动。然而,在中国人心目中,官是官,民是民,绝对没有平民化这回事(即使如“文革”期间领导与员工打乒乓球一类的事,也是一种“做人”式的“亲民”姿势)。此外,当局还有规定:不在官方陪同之下,老百姓是不能擅自与外国官员接触的。因此,即使是同一个国家的外国人,也被归成两“类”,而领事馆的人员,即使在五点钟下班以后,仍然是被归入“官”这一类,因此就不能让他们随便与中国师生接触。中国人并没有“人格”独立于“身份”与“等级”之外的观念。
事实上,一个人纵使身任官职,他(她)的“良知”仍然可以属于自己的。尤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青年化”了的西方社会中,理想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心态往往持续到一个人的中年以后。不少人虽已从商,却仍然保留学生时代反对“建制”的理想主义。而这种理想主义又是超国界的,是一种对“人”的同情。一般来说,这些人往往对自己人的社会批评得体无完肤,因此,在到了他人的国家后,看到了压抑人权之事,自然也会去插手管一管,而这种做法又是与他们身任的职位无关的。
在70年代初期的美国校园中,笔者就曾亲眼看到这样的事:当时,美国大学生在搞反越战的暴动,州政府应校方之邀,派国民军入校园中维持秩序(在学生眼中自然是镇压)。然而,身穿制服的国民军,在执行任务时,居然也有人在臂上绑了橘黄色的布条,表示是同情和平运动的。像这种事,长官居然也没有禁止,而且还让他一起去。这自然是尊重个人“良知自由”的一个表现。
- “大圈”心态
中国人的这个“和合性”文化,是不知道如何处理“抗争”关系的,因此,在政治行为上,一旦无法致天下于“大治”局面的话,就会演变成“天下大乱”。同一个文化的“深层结构”,表现在人事上,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如果没法和对方搞“和合”,搞“团结”的话,就很容易出现“不是朋友,便是敌人”的倾向,或至少自己无须在对方面前“做人”。
换言之,中国人在搞“和合”的时候,必须搞到“人我界限不明朗”,我之中有你,你之中有我,然而,在这个“心连着心”的“共和”范围之外,就会是一片“匪夷所思”的混沌状态。因此,必须在这两个领域之间将界限划得清清楚楚,造成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显然,中国人又是“以我划线”的。如前所述,中国人即使在“自己人”或“客人”面前,也会摆出一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姿态,这种“做人”的方式,仍然是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有别”“长幼有序”“尊卑有等”的层次或等级决定的。因此,如果往回归纳,到了最里面的一层,就是一个必须借外面各层支持的“自我”,或者是一个不能被定义的“私心”。
在“个人”完全不能确立的情形下,这个“自我”要完成自己的话,就往往必须借助“集体”。如果这种自我完成是无私的革命事业,就会将自己变成革命组织的一分子。如果纯粹是为了“私心”,就会联群结党,搞“党同伐异”。
然而,无论是哪一种事业,都是“以我划线”来决定亲疏之层次的。因此,在中国人的文化意识中,遂出现了“异己分子”这一类型。在日常生活中,“异己分子”可以是这样的人:他是“自己人”圈外的人,或者你去“做人”而对方不买账,不给“面子”的那种人。在政治关系中,“异己分子”则是这样的人:自己这个党派的对立面,或者你去“统战”而对方不受“统战”的那类人。在国际关系中,“异己分子”就是那些“不友好”的国家,或者你做出“友谊”的姿态而对方仍然保持“不友好”态度的国家。换言之,就是一些不能“和合”的对象。
说起来似乎是很矛盾,在中国这个“心的文化”中,人的“心”却是如此地脆弱,以至它必须常常受到“自己人”的照顾,而任何对抗自己的行为,就会被感到是“不友好”的。
在“心”这个因素不如中国人那般发达的西方人之间,这种倾向就不太显著。对方可以反对自己,但是却不一定由“对抗”的态度而联想到“不友好”的这个方面去。在其多元的社会政治结构底下,大家可以公开地为了自己的利益,搞有控制的攻击性行为,而不伤及感情。在野党可以成为执政党的“忠诚的反对者”,而不会被后者认为是一种“疯狂进攻”的行为。自然,每一个人都可能有敌人,然而,这多半是建立在自己不欣赏对方性格的基础上,而不是看对方是否“自己人”圈中的一分子。
然而,“个体化”不发达的中国人是一定要划圈圈的,大小可以因时、因地、因标准而异。例如在传统时代,犯上作乱的“匪”当然是被当作圈外而自己不欲眼见的,但是,一旦被招安,就变成了“自己人”。“招安”自然也是“和合”,而且也使自己“心安”。
在中共革命时期,是将“群众”当作“自己人”的,因此“为人民服务”的方式就能赢取他们的支持。至于国民党,则从来不当老百姓是“自己人”,因此也就无须在人民面前“做人”,结果,圈圈就收得小,并因而失去了“人心”。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推进“世界革命”的过程中,这个圈圈就划得更大,甚至包括许多“第三世界”的国家,而“做人”的方式则包括将自己的裤腰带勒紧,用物资去支援这些国家(例如越南、阿尔巴尼亚、坦桑尼亚)。
然而,划这个圈圈的标准往往却是以中国为中心的“革命”,因此,一度就把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中国社会内广大一批人甚至党内的一些人都划入“异己分子”之类。到了“文革”期间,既然连自己党内的大部分人也都被当作是敌人,于是这个圈圈就收得很小,除了几乎以全世界为敌之外,还将“大圈”以外的同胞也当成是人渣或“特务”。后来,强调“爱国不分先后”,于是,对本国人的这个圈圈又开始放松,所有海外的侨胞都被包括进去——如果他们来国内旅行的话,乘火车可以与“自己人”一般待遇,至于外籍人士的外宾,则要加倍计算。
- “夷夏之防”
这个“大圈”无论如何地伸缩,都不可能真正把外国的“人”包括在内。
因为,在对“人”的态度上,如要真正地做到“全球化”的地步,就必须站在“个体化”的基础上去进行。亦即是自己凭对个别的“人”之欣赏去和他们交朋友,无须计较国籍。因此,像中国人这种在“自己人”之外划圈圈的作风,基本上就摒除了“全球化”的可能性,纵使有时这个圈圈将外国也笼罩进来,也只是凭“以我划线”来决定对方这个“类”是否对自己有利,因此顶多导致去“做人”,而不会发自真心的友谊。
然而,外国人的“心”是必然异于中国人的,你即使去“做人”,也不可能真正地与他们搞“和合”。你认为必须在“二人”之间才可以去“做”一个人,他们却偏偏都“是”一意孤行的孤零零的“个体”,因此,他们可以说是“和合”圈外的永恒混乱状态的化身,就如同神话世界中被摒绝于天地秩序以外的“混沌”势力一般。的确,在中国古代传说中,就有“圣王”将“四凶”一类的“匪”流放于世界的四个边缘的故事,而“四凶”的后代就变成了蛮夷戎狄等“四夷”。像这类“人间世”以外的事物,只能以“鬼”称之。为了防止他们搞乱天下的秩序,就必须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夷夏之防”的鸿沟。
然而,当这些“鬼”来到世界之“中”的中国时,又将如何处置?如果不是战争状态,而又是“面”对“面”的近身接触,就牵涉到双方的“面子”问题。于是,中国人遂想出了一个两全之策。一方面认为这些“化外”之人,肯自动来到中国,就是一种“来远人”的现象,而这个现象就充分地说明了一个事实——自己的政府所行的“仁政”,不只是在境内达到“仁者无敌”的地步,而且这种“德化”还“光被四表”,“化”到了原本是“化外”之人的头上。既然中国人是用“仁”来定义人际关系的,这些外国人又不是在战争状态下来到国内,因此,不是敌人,就是朋友,必须用“和合”的模式去套他们。而“仁”的“做人”方式又涵示自己这一方必须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地步(如果“不仁”,就谈不上“德化”,何“来远人”之有),因此就必须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连一般老百姓都得不到的东西也拿出来招待他们。如此“做人”法,当然也可以避免对方的“人言可畏”,说自己“寒酸”。
然而,这往往是一厢情愿的做法。对方的“心”既然是“异己”的,往往就不“吃”这一套。于是,就必须搞“内外有别”,对这些“鬼”虽敬,也必须“敬鬼神而远之”,而这种“敬”遂变成了用“友谊”的方式去羁縻之。
在鸦片战争的前夜,西洋人来到中国。中国人虽然主观上把他们当作是来“朝贡”的,但是他们摆明是来“逐利”的,因此掌“教化”的官吏就根本不愿与他们直接接触,只命令“四民之末”的商人与他们打交道。此外,还必须防止他们到“天下之中”的北京去,尽量将他们羁缚在广东,而且,还要求他们不要入广州市,宁愿在城外给他们最好的房子住,给予最好的供应,配备中国的仆人。
可惜,这些“其心必异”的“洋鬼子”却不受“照顾”,偏偏要异动。结果,遂导致了鸦片战争。“天朝”以“讨逆”之名义出师也遭败绩。于是,中外关系遂由不平等的“朝贡体制”一变而成不平等的“条约体制”。
然而,很奇怪地,在中方操主权的“朝贡体制”底下,“夷”与“夏”之间固然是划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到了中国受制于人的情形下,这道鸿沟却并没有因之而消失,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形式,那就是由中国当局遵照这些洋人的要求,划地为界,拨给他们做“租界”。
在中国受制于外人的时代,这个形式一直存在。后来,中国人终于站起来了,并且还建立了现代“民族国家”,然而,“夷夏之防”,一度却有恢复到清廷未开国以前那种形式之趋势。
如洋人来到中国后,当局仍用给予特殊优待以及设立特别的办公室的形式去照顾他们。这一方面是由于“小国寡民”倾向,如果一个人不是受本单位照顾的话,就很难生存。但是,这种措施也有“严夷夏之防”的作用。
例如,当年在笔者居留过的那所留学生楼中,就有中国学生陪住,这些人在搬入来之前都受过指示:与外国人的关系不要搞僵,但也不要搞得太好。因此,就充分暴露了当局心目中的“中外友谊”,只是中国人被程序设计的“做人”方式的一个延伸。中国人自然是很富有“人情味”的,但也倾向于把纯真友情以外的领域也加以“人情化”。当局的这种指示,无异是说:只保留这些虚假的“人情化”领域,而将纯真友情这个内核窒息掉。这个指示也暴露了:“良知”的国有化、将人民当“子民”、不尊重“人”等现象,因为,它除了认为“子民”不受指点就会“变坏”之外,还基本上抹杀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如果与陪住的外国人感到不投契,为什么还要“逆来顺受”,抹去自己的“个性”?而人的感情又是很难被程序设计的,如果觉得对方是投契的话,就很难将它控制得恰到好处,唯有对指示采“阳奉阴违”的态度,结果,就会使很正当的友谊也变成了没有尊严的违法行为。
在一次留学生闹事之后,校内的外事处就召集了全体与留学生打交道的中国师生训话,大谈“内外有别”的道理,警告他们不要过分地接近留学生。
在有些容纳留学生的大学中,就索性用墙将留学生宿舍围起来。例如,南京大学的留学生政策本来是全国最开通的,后来却开始在留学生楼四周筑墙,而且是看着它一个学期多了一道墙,最后就整个地与外界隔绝。宿舍中的外籍学生是想与中国学生的宿舍连成一片的,对自己变成防疫的对象也自然感到不平,为了抗议这种措施,就在第四道墙完成的当晚,用中文大书“外国租界”四个字在一块牌子上,悬挂在入口处,过了六个小时才被当局发现,取了下来。
还有外国人不得到处走动的条例。不少城市索性印了上面有一个大圈的地图,表示外国人可以活动的范围。至于从一个城市去另外一个城市,就一定要申请到内部通行证才能成行。与中国交换留学生的国家之人士,都觉得这种交换不是等价交换,因为中国人可以在这些国家自由走动,而他们却不能在中国随便走动。据说,当年意大利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定下同样的条例,要中国派遣生申请到通行证才准做内部旅行,其他国籍的人士则不用。
其实,中国这个静止的以及“锁国”的文化并不是对外人故意刁难,只是将自己的习惯应用到别人头上而已。中国人即使到了外国,也是维持“夷夏之防”的。在最极端的“文革”时代,甚至还有这种情形:中国派遣人数众多的援助工作团到外国去,可以完全只过内部的组织生活,与当地社会的关系就像水与油一般截然分判。
这种“夷夏之防”的心态,其实在所有中国人的社群中都存在,差别只在程度问题。香港似乎可算是最开放的华人社会,基本上说得上是一个华夷杂处的局面。然而,香港人到了美国后,却又不是那么一回事。
香港人在自己人占绝大多数的社会中,自身的“中国性”并不显著,但是,一旦到了被“非我族类”包围的情形下,这个特性就浮凸出来了。一般来说,留学美国的香港人都有聚族而居的倾向。
这种情形,与其他各国留美的学生都不同。后者往往在远离了自己的故乡后,多半想增进个人的人生阅历,因此就各自越出了自己人的范围,去了解美国社会,以及广泛结交世界各地来的人士。甚至如果为了政治的原因而必须在自己人之间组织团体的话,也不排除与别国人士结交的可能性。这种结交,或者是因为对方在意识形态上与己接近,或者是欣赏对方,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你总觉得他们是站在“个体化”基础上与你这个“人”的直接接触。
从香港去美国留学的中国人却不是这样。在“个人”很单薄的情形下,他们往往不能单独一人去面对这个迅疾的新世界,而必须彼此之间互相照顾。于是,遂为了“安身”与“安心”而排除了任何好奇心的因素。事实上,在中国人的“良知系统”中,“好奇心”这类属于个体“灵魂扩张”项目,是没有被设计在内的。
这些人必须常常“在一起”的另一个文化背景是:中国人的“个人”是无法做自我定义的,他必须与一个对方互相定义。因此,在“其心必异”的外国人面前,就无法定义自己,也无法定义对方,于是,就索性对他们抱着一副“匪夷所思”的态度。
这个倾向往往因海外的爱国运动而加剧。似乎是很矛盾地,在“四人帮”的极左时代,这些受了大陆政治路线影响的海外学生,也会如鹦鹉学舌般唱唱《国际歌》,然而“夷夏之防”却因为自己人的社团性的增强而加剧(也可以说得上是“向后倒退到革命”)——即使他们同时在美国搞居留证与置产也不例外。当时,有一些美国的激进学生,认为中国人都是三头六臂的人物,自然搞不清楚:这些留学生其实都是一些没有到过中国而只是沾上“强大祖国”之光的人。于是,这些美国激进学生就去找上这些香港激进学生,要求挂钩。结果,中方除了怀疑他们是“中央情报局”,而加以敷衍之外(其实也是对自己的遁辞),背后则以“一只鬼、两只鬼”称之。
不过,这些香港留学生到底是“左派”,还有一点儿模糊的进步意识,而身居的美国社会的主流也在反种族主义。因此,碰到了“第三世界”的左派黑人要求联系时,就不能用上述的态度待之。于是,遂出现了“做人”的局面,亦即是看准了对方属于哪一个“世界”,然后做出哪一“类”的接触。
不过,即使是这种接触也是极其之少的。一般来说,是宁愿在自己人之间互相加强彼此的局限性,也不愿意站在“个体化”的基础上去选择有价值的“人”交朋友。事实上,他们几乎是被程序设计到没有任何选择,以致某些自己人即使多么没有价值,自己也必须承担义务地与他们打交道。这种“无私”的态度看起来似乎比“个人主义”更伟大,然而,如果照顾人者与被照顾者双方都是为了安全感而逃避自由的话,就只能说是弱者文化的一个表现。
因此,在美国的校园中,就常出现这种情形:碰到一些支援非洲、拉美、伊朗、巴勒斯坦革命斗争的场合,校内各国的进步学生组织都会联合起来共同主办,唯有中国人的“左派”置身事外。在这一方面,他们倒反而近似另一个自外于各国学生的组织——犹太复国主义的以色列同学会。因此,就往往令人觉得,中国人的“左”与“右”确实是很难分的。
然而,中国人即使是“不敢为天下先”,在由别人出面组织了这类演讲、集会之后,也少有到场的。因此,除了怕出头之外,可以说是根本缺乏好奇心。他们宁愿每天晚上到一些自己人的家中轮流煮饭,围炉共醮,也不会想到去参加这类场合。因此,又是“为腹不为目”文化之典型写照。
有时,这些“左派”反而会觉得国民党学生比任何外人亲切。在留学生群中的“左”“右”对立,往往是在同学会中进行的。斗争的双方都必须摆出为同学会的“团结”而奋斗的姿势,并互控对方是“搞分裂”的,结果,纵使搞到业务瘫痪,也不肯“一分为二”,而仍然必须维持“在一起”的局面。在这种“既团结,又斗争”的局面下,自然又少不了“做人”因素(这一点左派较为优胜)。例如,请对方吃吃饭,一起打打球。于是,也出现了一点点程序设计的“友谊”。因此,在自己人的范围内,固然将国民党当作敌人,然而,若有外国人说这些家伙英文很差,却会感到“民族尊严”受损,起而辩护之。因为,这些家伙虽然坏,他们的行径到底并不是“匪夷所思”的。
现在让我们谈谈台湾的“锁国心态”。一般人以为台湾比大陆开放,在社会层次上固然可以这样说,但是在意识的层次上则未必。今日的大陆对台湾已经有较正确的报道,让老百姓知道台湾的生活水平高于大陆,然而,80年代中期以前台湾对大陆仍然是一副“匪夷所思”态度。此外,大陆对待外人的方式虽然用上传统的“做人”这一套,然而,对世事的分析却到底是用马列主义的观点,因此比较有社会科学的味道,但台湾当局则完全看不到社会力,而倾向于用“共产党阴谋”去解释世事,结果,对外在的世界也是一副“匪夷所思”的态度。
至于台湾搞的“夷夏之防”,则是连“匪”也当作“夷”看待的。例如,当局的反共教育如是说:毛泽东已经不是中国人,共产党自然也不是中国人,他们已经被俄国人施展过“换心手术”,种种做法都是背弃中国人的人伦的,因此,只有台湾才是真正的“中国”。在70年代以前,当国民党还没有放弃“反攻大陆”的姿势之时(如今,这种“大中国”心态会勾起“统一”思想,自然就不敢提),甚至还有这样的说法:当今之世的问题在于共产主义,美苏既已缓和,共产主义的问题就变成只在于“共匪”,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又只有待国民党反攻大陆。在这种逻辑底下,由台湾代表的“中国”确也变成了“世界之中”!
为了对付“心”已经不是中国人的大陆,台湾就设下了“心防”的措施,编造出一整套封神榜式的反共教育。在这套教育的洗脑底下,大部分台湾人对外在世界就真正产生了一种“匪夷所思”的态度。这种意识是如此光怪陆离,无以名之,姑名之曰“台湾意识”。
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有台湾学生赴美留学,途经香港,抬头猛看见了中国银行顶上悬挂着的“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的红布条,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仰视地匆匆而过。在美国的校园中,有爱国运动的香港学生喜欢身着中山装,却被一位台湾的女同学在窄路处碰到了,后者以为是与“匪干”做不知是第几类的近身接触,结果,也是惊出一身冷汗,低头改道落荒而逃。
还有其他的一些“匪夷所思”的故事。例如,在美国校园中,国民党学生为了打击“左”倾的香港学生,就跑去与美国人说这些人是“共产党”,很不幸,70年代美国很大部分年轻人都有一点儿进步意识,结果就变成了“偷鸡不着蚀把米”。有一次,在国际学生会的竞选代表场合中,“左”倾的香港学生全部获选,国民党学生全部落选,于是他们就跑去与现场的一些第三世界学生说:“这些人是共产党!”很不幸,又是送羊入虎口,他们碰巧找上了“厄立特里亚人民解放阵线”在校内的分部。这些非洲学生回答说:“这又怎么样?我们也是共产党!”结果又是吓得他们屁滚尿流。
笔者并不是对台湾留学生特别的苛刻。笔者曾经对各国的留学生做过比较:一些亚、非、拉国家的独裁政权比台湾政权还要凶恶,但是从这些国家出来的学生,头脑却比这些台湾人还要清楚得多。事实上,笔者只碰到过两位巴基斯坦学生、一位韩国学生,其反共意识达到上述台湾人的这种程度。台湾的一般教育水平在国际间不算低,而这些人又是硕士博士级的,却仍然出现如此“匪夷所思”的行径,因此,就只能归咎于中国人缺乏“个性”的倾向,以及对当局的“听话”态度。
- 所谓“里通外国”
中国人的“锁国心态”是如此的严重,以致在他们之间出现了一项罪名——那就是“里通外国”。自然,任何国家都有“卖国”或“通敌”的罪名,但是,像中国那样,将与外界的任何交通都当作是罪状,却真正是有点儿“匪夷所思”。
因为,如果自己在“里”,外国在“外”,要交通的话,就必定要“里通外国”,就如同口腔在“内”,食物在“外”,如果要吃掉它的话,就必须有一道从“外”到“内”的手续。除非这食物是充满细菌的,否则这个行为本身不应该引起大惊小怪。如果因为“内外有别”而引起大惊小怪的话,就根本是一种被害妄想的心态。
然而,当年中国人的“里通外国”的罪名,也并不是指特殊、具体的“通敌”行为,而是包括办外交、对外贸易、到外面留学、曾经在外国住过、配偶是外籍人士、与外面通信,甚至有亲人在外,等等。
像这类连想象都很困难的事,如果不举具体例证,就真的会感到“匪夷所思”。现在让我们从最后一项说起。大陆从“反右”到“文革”终了这二十年间,存在着一个倾向:与包括香港在内的外界之亲友通信,都足以构成罪状。自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因此而遭殃,但是如果要整起人来,这一个行为本身就可以算是一项罪名。如果亲友来国内探访,也是可大可小的事,小的只留档案,大的话,被访者遂遭到降职调职处分。如果要整人,那么即使不与亲友通信,也没有人来探访,单单是“具有海外关系”也足以构成罪状。因为,在中国社会中,你不能跟别人不一样,别人没有这种关系,你为什么有?!
中国人本来是很重亲属关系的,但是一旦“锁国”起来,那么“大圈”就变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即使圈外的同胞也变成“匪夷所思”的对象。这基本上是承袭了帝制时代将海外侨胞当作是“天朝弃民”的心态。
后来,固然放松了很多,但是仍得看地方与单位宽严程度而定。有些单位(例如学校)对青少年管制得特别严,凡有外界寄到的信件都被人在背后私拆,然后用很迂回的方式向收信人施压力,要他们中断交通。
此外,在外国住过并且与外籍人士通婚,也足以构成罪状。有一位在1949年前在澳大利亚跑船的水手,在当地成家立室,并且参加了澳大利亚共产党,建国后,自然满腔热情地投奔祖国怀抱,结果过了不久就被关了起来,一关就是二十多年,后获释,才允许与他的澳籍妻子及成年了的儿子见面。他的这种遭遇的原因,除了曾到过外国之外,还可能包括在外国社会中有家室这一个因素。
的确,有时候即使是有外籍配偶这个事实本身,也会使一个人遭殃。一位移居美国的苏联难民告诉我:她的一位女友,在中苏友好时期曾被派到中国去工作,并与一位中国男士结婚;两国关系恶化后,她仍然留下;到了“文革”期间,她的丈夫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她本人与子女则被赶回本国。
当年,即使只在外国住过或者到过外国留学,也足以构成罪状。从“反右”到“文革”期间,曾发生多宗把回归国内服务的专业人员打成“特务”的事件。不少在美国已经有成就的医生、工程师以及其他的专业人员,在50年代毅然结束其在美国的事业,迁回祖国,一心想帮助建设祖国,但其中一些人在不久以后就被当作“外国特务”关了起来。
这类在50年代还是零星孤立的事例,到了“文革”时期就汇为巨澜。当时,成批整群的回归专家、学人被打成“特务”。例如,某地科学院就出现“两线一会”案,亦即是把所有从国外回归的科学家,按回国时期的先后,划分成两条秘密的阵线和一个秘密的“会”,全部当作“特务”处理。在东北的一个科研单位也发生类似事件,该单位的领导还夸口:“不用出门,不费车票一张,就拿到特务一大批!”这些都是后来见报的事件,相信这类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曾普遍地发生过。事实上,这类故事后来就成为白桦《苦恋》一剧的主题。
这种凡是沾上外界的边就有“特务”嫌疑的倾向,其实在台湾也存在,只是没有那么尖锐,也没有酿成巨案。在20世纪60年代,台湾曾发生西化派与民族主义派的论争。当时,西化派主张“全盘西化论”,自己却拿不出东西来,于是遂将论据建筑在美国的中国研究成果之上。因此,民族主义派遂顺理成章地认为他们是“里通外国”的。既然美国的中国研究的泰斗是费正清,前者遂将后者冠以“费正清集团”之名。费氏的政治观点反映当时美国政府中一部分人的看法,他本人的自由主义立场也使他倾向于支持台湾民间的民主势力。但是,自由主义立场在台湾的眼中已经很“左”,因此,除了将自己的民主派想象成是“共产党”之外,还将费正清也说成是“美共”。于是,西化论者遂被说成是替美国情报机关服务的,同时又兼“台独”和“共产党”——他们为一个欲颠覆“反共基地”的国际阴谋集团服务(这种将凡是异己的“他们”的外在世界连成一片的倾向,在大陆也存在。例如,在“文革”期间,甚至党内被斗倒了的领袖人物都被说成是“美帝特务”兼“国特”兼“苏联特务”兼“托派”等等)。
除了对西化论者做出这样的指控外,台湾的民族主义派亦同时攻击留美归来的学人,认为这些曾留居于这个大疫埠的人士都是“其心必异”的。的确,这些人都有点儿洋里洋气,思想方式与中国人格格不入,生活方式也“脱离群众”,而且还享受某些特权,引起妒恨。其中也有不少挟洋人以自重的。不过,他们是否“特务”,则又是另一回事。然而,当时的民族主义既然认为只有“反共基地”是唯一的干净之土,甚至连宗主国的美国也已经弥漫着共产主义的细菌,因此就很自然地认为这些人是替国际共产党阴谋集团服务的。
不过,民族主义派的这种心态,却只不过是社会上一股更广泛的潮流的最极端表现而已。社会上的风气是既崇洋又对洋事物看不顺眼(有关这种自相矛盾的心理,详下“‘洋鬼子’与‘洋大人’”这一分节)。因此,一方面大家都想去美国,去成以后就能挟洋人以自重,去不成的则抱持平均主义的态度,尽量丑化有国外关系的人。台湾当局也是一方面媚美,另一方面则由国民党经营的电影公司出产《家在台北》一类的电影,把留美学人描写成爱恋金发美人、抛弃糟糠之妻的忘本之人,并且以留美博士终于被他乡巴佬式的老父棒打为大快人心的一幕。至于一般本土的知识分子,都有把留美归来者当作“买办”的趋势。在20世纪70年代,这种心态曾经成为乡土派在打击西化派时能够调动的有利的社会因素。自然,归国学人中确有“买办化”倾向,而乡土派所能调动的社会因素也包括“群众”落后的一面。
因为台湾基本上是媚美的,而整个社会也比较没有那么封闭,因此,这种倾向并没有像在大陆上一般成为主流,自然也没有酿成一种官方的运动,而只是以暗流的身份存在。然而,从被外在世界渗透的中国沿海地带还存在的暗流中,我们也可以一瞥中国大陆的主流。
在中国大陆,也有“匪夷所思”的事:在“文革”期间,甚至连曾被官方派出去表演的艺人,也有蒙上“里通外国”之罪名的。例如,上海的一些唱评弹的艺人,在“文革”前曾被派到香港表演,到运动发起了以后,就被迫害致死了几个。
不过,更为“匪夷所思”的事还在后头。例如,将对外贸易当作是“卖国”,“四人帮”曾经一度攻击外贸部为“卖国部”。“文革”期间发生这种事,自然不足为奇。然而,即使在比较开放的60年代初期,也曾发生过这一类的事。一位曾在外贸部工作过的人士告诉我:当时他曾经与一位到部里谈生意的西欧商人接洽过生意,只谈了半个小时,又是在领导陪同下进行的,后来,在他的人事档案中居然多了一件关于这次接头的黑材料,一直到很久以后才烧掉。因此,他一面苦笑一面说:“在我们国家,就是有这种事情的。”
其实,在帝制时代也曾发生类似的事。在鸦片战争前夜,西方人来到广州,官吏们根本不愿意和他们打交道,只令“十三行”等商人去与他们接头。结果,到了林则徐前往广州禁烟时,就先拿这些人开刀,罪名也是“里通外国”之类。当然,这些人确与外国人有同流合污之举,不过,如果由官吏去接触,也难保没有贪污之事。因此,归根到底仍是这样一个模式:没有人愿意去与带菌的“鬼”接触,只有一些倒霉鬼奉令去执行公务,到了民族主义运动兴起时,又拿他们当作开刀的对象。
因此,在鸦片战争以后,清廷没有人肯出国办外交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个倾向,自然大大地拖延了整个现代化的步伐。日本在1853年被迫开国后,就立即发动国内变革,并尽量设法去适应新的世局。然而,中国在1842年开埠以后,对外界却仍然是一副“匪夷所思”的态度,即使被洋人击败多次,甚至连首都也一度被占领(1860年),还是不愿意承认外界的存在。
这种只有外国人来中国,中国人不愿意去外国的情形,当然使别人越来越占便宜,自己越来越吃亏,步步受制于人。然而,在越来越吃瘪而非派驻外大使不可的情形下,却无人愿意“去国”。因此,到了1867年,只得聘请卸任归国的美国公使蒲安臣充任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又加聘英使馆官员与海关法籍职员为其助理。如此荒上下古今之大唐的“使团”,到美国去替中国“签约”,自然就将中国卖了猪仔!
因此,到了1876年,在实在回避不了外在世界的情形下,清廷终于第一次派遣本国人做驻英法公使。当时倒霉而受命的官员是郭嵩焘。他确实也身受了“下地狱”的经验,或者,至少可以说被国人“开除教籍”。例如,他同乡的湖南人就撰写了下列联语来咒骂他:
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后来,如曾纪泽一类办外事的人,也遭受到同样的压力。
明乎这样的历史背景,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在“文革”时,外交部长陈毅、国家主席刘少奇曾经到过印尼办外交的行为也会变成罪状;至于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因为曾经在印尼与苏加诺跳过舞,除了被当作是“里通外国”,还扯到道德问题上去。
在“文革”时代,中国甚至连与外国的科技知识交流也予以切断。在早些时候,当中苏分裂之际,中国就已经将大学中的俄语以及俄国史课程完全停掉,换言之,就是不要“知己知彼”。在各国都在搞“情报化”的现代世界,中国人却出现这种自杀行为,并且还将它当作是民族主义的正当表现。因此,说中国人是一个喜欢搞“死亡崇拜”的民族,实不为过。
在现代世局中,外在世界是回避不了的。身为地球的一分子还要回避世界的话,就不如索性如毛主席所说“开除球籍”算了!
- “洋鬼子”与“洋大人”
鲁迅说:“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只有两样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从没有称他朋友,说他也同我们一样的。”[1]
事实上,中国文化本身就排除了将其他的“人”当作同等人类看待的可能性。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没有“个人”,每一个“个体”都必须借“自己人”这个圈圈来支撑起自己。他们即使在同胞之间也在划小圈圈,因此在面对“非我族类”时,就会划出一个“大圈”。唯有如此地躲在自己人的圈中,中国人才会感到安全,至于其他的一切——好奇心、广阔的心胸与眼界、个人阅历的增长、个人发展的可能性——都在牺牲之列。
如果一个人是自我组织的,他的“个体”就不会感觉到如此的单薄,他就会根据自我发展的需要去结识“人”。这种站在“个体化”基础上去对“人”的认识,就无须考虑到对方的国籍,也无须将对方归“类”,而是对其“个体化”深度的直接掌握。在这个意义上,“个体化”是“全球化”的基础。
站在这个基础上,一个人也只会留意到另一个“个体”与自己的异同——他比自己优或比自己劣,都只会是个人之间的比较,因此,并不会产生对方所属的整个“类”是比自己高级或比自己低级的考虑。
然而,中国人不只是没有“个体化”,轻易地将“人”分“类”,而且也没有“人格平等”的观念——他们整个“做人”的方法,就是建筑在“等级”与“层次”等考虑之上的。因此,“非我族类”的这一整个“类”与自己的关系,就只有两种可能性:他们不是比自己高就是比自己低,永远也不能是与自己同等的人类。
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天朝”,所有的外国都是“朝贡国”,自然是一种不平等关系。到了中国人被西方人打败以后,就被不平等条约加之于身。于是,遂从一种不平等到另外一种不平等。这个历史背景,对上述的双重心理具有促使形成的作用。
一般来说,在鸦片战争前,中国人倾向于把西方人当作“洋鬼子”;在该事变以后,就逐渐地将西方人同时当作是“洋鬼子”与“洋大人”。这种双重心理,其实只是“锁国心态”这一个钱币的两面。有时,“洋鬼子”是显性,“洋大人”是隐性,有时刚好相反。至于如何决定哪一面是显,哪一面是隐,在个人的层次上要看场合,在整个民族的层次上则视国势的兴衰起落。
无论如何,有一个现象却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常数,那就是:把西方人同时当作是“洋鬼子”与“洋大人”。香港的店员,在碰到西方人来光顾时,总会下意识地招待得殷勤点儿,事后则会以“鬼佬”“鬼婆”称之,就是这个双重心理的最佳写照。
这种心态,其实也常常出现在所谓“民族主义者”身上。在20世纪70年代留学美国的港台学生群中,不少人参加爱国运动的动机,往往是因为“个人”站不住脚,在“心理形势”上输于外国人,唯有在躲入了“十亿人”的堆中后,才在“心理形势”方面扳回优势。因此,鲁迅说中国人没有“个人的自大”,只有“合群的爱国的自大”,则说得一点儿也不错。的确,这些人只有在与自己人抱成一团时才敢自大,在单独地面对洋人时,却总不免会露出过分谦恭之态。此外,在与“强大祖国”认同的当儿,这些人也会同时努力变成美国人。甚至可以这么说:这些人在申请永久居留证之同时,感到自己将会变成美国的少数民族,于是遂加强与“十亿人”的认同——其在美国的具体表现则是与自己人这个小圈抱成一团,将所有外人都当作“匪夷所思”的对象。
如果我们把这些中国人的战后一代与其他各国的同代人比较,就会立即看出境界的高下。不论是西方还是第三世界的同一代年轻人,其政治化的过程,往往也是一个反叛的过程——他们不是反叛自己人社会的偏窄性,就是与上一代的保守性决裂,事实上多半是两者兼而有之。如果是西方人,那就更不用说,他们对本国社会或本身父母的反叛,都是以同情被本国欺压的弱小民族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如果是第三世界的留学生,除了反对本国的反动势力之外,还会在美国土地上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很少顾到自身的安危,更不用说考虑到美国“安身”的机会了。然而,他们要打倒的只是美帝国主义,因此,并不排除他们与个别的美国“人”以及其他各国的“人”交朋友的可能性。
至于中国人,不论“民族主义者”与否,都无可避免地抱着“洋鬼子”与“洋大人”的双重心理。这是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使然,只要一天不跳出这个牢笼,就一天都没法避免这个现象。
在大陆,这种双重心理通常也表现为:在外人面前贬抑自己的同胞,给予外人上等人的特殊待遇,同时,又做出“敬鬼神而远之”的措施,在背后对自己人下指令:只能在这些人面前“做人”,而不应对他们付出真正的友谊。
大陆的电影一度也反映出同样的心态。“四人帮”时代以后制作的电影,似乎都以能邀请到几个外国人客串为荣。这些“临时演员”其实都是一些留学生(不少是与笔者同宿舍的)。这些人出现银幕,除了抬高整部电影的身价之外,还有下列两种具体的作用:第一,是用他(她)们来衬托一些高贵的场所;第二,在描写中国人的贪慕虚荣者或“阿飞”喜欢出入的场所时,也以这些外人做背景。
事实上,在今日的大陆,很多人都想去美国。尽管当局在宣传上一直试图抵消崇洋的歪风,但另一方面,却让一些高干送子女出国,不少干部亦以能陪伴外宾到处走动为荣。
至于台湾的双重心理,我们已在上面提过,此处无须再赘述。
[1] 鲁迅:《热风》,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