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大蒙古国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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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木真统一蒙占高原各部落,1206年春,于斡难河源头举行大聚会(忽里台,quriltai),建九斿白旗,即帝位。出身晃豁坛氏族的巫师阔阔出(号“帖卜腾吉里”,意为上天代言人)上言:“如今地上称为古儿罕的各国君主都被你征服,其领土都归你治下,因此你也应该有普天下之汗的尊号。上天旨意,你的称号应为成吉思汗。”“成吉思”的意思,南宋人赵珙说是“乃译语天赐二字也”(《蒙鞑备录》),拉施都丁《史集》说是蒙古语“坚强有力”。近人多采伯希和之说:此字源于突厥语tengiz,意为“海”,成吉思汗意即像海一样广大的皇帝①。最近的研究证明,此字当来源于古突厥语Chingis,意为“可怕的”、“强健的”①。成吉思汗以本部落名称为国号,称“大蒙古国”。从此,统一在大蒙古国治下的漠北各部百姓,尽管各有自己原来的部落氏族名称,都以“蒙古”为总名,逐渐融合为统一的蒙古民族共同体。

大蒙古国的统治制度在成吉思汗灭克烈之后就开始建立,建国后进一步

完善。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是千户制。全国百姓(游牧民)统一按十进制编组,分千户、百户、十户三级,共划分为九十五个千户,并划定各千户的牧地范围,分别授予建国有功的贵族和那可儿们世袭管领,封他们为千户那颜。千户的编组原则,一种是那些始终忠诚地联合或附庸于成吉思汗的部落首领(如弘吉剌、亦乞列思等姻族,兀鲁、忙兀、八邻等尼鲁温蒙古部落),或主动归附者(如汪古部的阿剌兀思惕吉忽里、斡亦剌部的忽都合别乞),均获准仍“统其国族”(即本部人民),但需按统一编制组成若干千户;少数功勋卓著的那可儿(如木华黎)也被允许收集业已分散的本部落人民组成千户。另一种是由不同部落的人民混合组成的,如泰赤乌、蔑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等人数众多的大部,在被征服后,其部民都被“分与了众伴当”,加上这些伴当(那可儿)们在战争中各自“收集”(掳掠)来的人口,编组为千户。前一类只占少数,后一类是多数、千户体制既是大蒙古国的军事单位,同时也是地方行政单位,完全取代了旧时代的氏族部落组织。千户百户那颜是大汗任命的军事和行政长官,如有过失或不忠诚,大汗可将他们治罪,剥夺其职务,另授予他人。全国百姓都是成吉思汗皇家的臣民,他们被划归各千户“著籍应役”,在指定的牧地范围内游牧,不得擅离所部。在千户之上设左右翼两个万户,为最高统兵官,所有千户(除分给诸子弟者外)部分属这两个万户。二是怯薛机构。1204年与乃蛮作战之前,成吉思汗着手“整顿军马”,①伯希和:《马可波罗行记注》,页298—301。①罗依果:《成吉思、合罕称号再探》,海西希、萨加斯特编:《鲍贝教授九十寿辰论文集》,页281—288,1989年。

在原有怯薛组织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支护卫军,包括八十名宿卫(客卜帖兀勒,Kebte’ul),七十名散班(土儿合兀惕,又译秃鲁花,Turqa’ut),四百名箭筒士(火儿赤,qorchi)。建国后,将护卫军扩充为一万名,包括箭筒士一千名,宿卫一千名,散班八千名,散班从千户、百户、十户官员和白身人(都里因古温,duri-yingu’un)的儿子中挑选有技能、身体健壮者充当;千户之子可带伴当(随从)十人,百户之子伴当五人,十户及白身人之子伴当三人。各级那颜必须遵令将自己的儿子送到成吉思汗身边服役,不得躲避或以他人代充。这显然含有征调掌管兵民的那颜子弟入质,以便更有效地控制他们的意义,所以元人又将秃鲁花译为“质子军”。护卫军的职责是守卫大汗金帐和分管汗廷的各种事务。规定宿卫值夜班,箭筒士和散班值日班,各分四队,轮番入值,每番三昼夜,故总称为“四怯薛”。护卫军还是由大汗直接掌握的最精锐的部队,凭此足以“制轻重之势”(《元史·兵志》),故又称为大中军。成吉思汗任命最亲信的那可儿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四骏、四杰)四家子弟世袭担任四怯薛之长。怯薛职务的分工有火儿赤(qorchi,佩弓矢者)、云都赤(ulduchi,带刀者)、札里赤(jarliqchi,书写圣旨者)、必阇赤(bichigchi,书记)、博尔赤(ba’urchi,厨子)、速古儿赤(sugurchi,尚供衣服者)、昔宝赤(siba’uchi,掌鹰者)等十多种。诸怯薛执事官作为大汗的侍从近臣,地位在外任千户那颜之上。怯薛不仅是大汗的亲卫军和宫廷(王室)事务机构,而且具有政府的职能,在大蒙古国的军政事务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三是设置大断事官。成吉思汗建国前,曾命异母弟别里古台担任断事官(札鲁忽赤,jarquci),“整治外头的事”,审断斗殴、偷盗、诈伪等事件。1206年建国时,任命养弟失吉忽秃忽为最高断事官(大断事官),主持分封民户和惩治盗贼、诈伪等事,把分配给宗室诸王和划归各千户的民户数、判决的案件,都记在青册(kokodebter)上,任何人不许更改。大断事官就是大蒙古国中央的司法行政长官,所以被称为“国相”,后来汉人就把失吉忽秃忽(又译胡土虎)称为胡丞相。直到元世祖初年,大断事官一直保持着中央最高行政官(丞相)的地位。在他之下设有许多僚属,组成断事官机构。诸王也各置断事官管理本部百姓。

四是制定札撒。札撒(jasaq)就是“命令”、“法令”的意思。古代蒙古人中有许多“古来的约孙”(yosun,意为道理、规矩、缘故,元代通常译为“体例”),它包含了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种种社会习惯和行为规范。当贵族(那颜)成了统治者,他们就可以对部人发号施令,于是就有了札撒。在各部贵族激烈地相互攻战、兼并,争夺蒙古高原霸权的时代,旧的社会秩序日益崩坏,“子不从父教,弟不听兄言,夫不信其妻,妻不顺其夫,长不护其幼,幼不奉其老……慢视约孙,不遵札撒,以致犯上作乱,欺窃风行,盗贼不宁”,因此,成吉思汗深知要绥服嚣嚣众民,必须“用极严厉的札撒来建立秩序,智者勇者使为统将,捷者巧者使掌后营(奥鲁,a’uruq),愚者贱者亦授以执鞭之役,遣就畜牧”①,使人们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建国前后,他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训言(必里克,bilik)。在1219年西征前举行的大聚会上,又“重新确定了训言、法令和古来的体制”,下令全部写在纸卷上,编定为《大札撒》①。后来每当新大汗即位,或诸王朝会共议国家大事,都要先捧出《大札撒》诵读,遵照其中的有关条文行事。元人说:“凡大宴,世臣掌金匮之书,必陈祖宗《大札撒》以为训。”②《大札撒》是大蒙古国的法典,原书虽已失传,但中外史籍保留了它的许多条款,如那颜们除君主外不得投靠他人,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死;构乱皇室,挑拨是非,助此反彼者处死;收留逃奴不归还其主者死;盗人牲畜者九倍偿还,不能偿还者以子女作抵。此外还有许多保护草扬、水源、马匹以及宰杀牲畜方法的规定等等。

五是分封子弟。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高原后,原来分别隶属各部贵族的所有“有毡帐的百姓”,都成了他的“黄金家族”的臣民和产业,在编组为九十五千户之后,他按照蒙古社会家产分配的体例,给诸子、诸弟和母亲月伦太后各分配一“份子”(忽必)百姓。《元朝秘史》和《史集》记载的子弟分民(分军)数差别较大,如下表所示(见第360页):

两书记载何以歧异,还难于求得确当的解释。《元史·博罗欢传》载:“昔太祖分封东诸侯,其地与户……以二十为率,乃颜得其九,忙兀、兀鲁、札剌儿、弘吉剌、亦乞烈思五诸侯得其十一。”按五诸侯所部蒙古民共13000户,如斡赤斤(乃颜先祖)分民为10000户,则适成十一比九(56%比44载%

,可

①《史集》第1卷第二册,页354。①《史集》第1卷第二册,页272。②《元诗选》三集戊集,柯九思《官词》注。

《元朝秘史》

《史集》

备注

子弟名分民数

千户长名(部族)

分军数

千夫长名(部族)

长子

术赤

次子

察合台

9000忽难(格尼格思)、蒙古兀儿(失主兀)、客帖(许慎?)

4000

8000合剌察儿(把鲁剌)、木格、亦都合歹、阔客搠思(巴邻)

4000

三子

5000亦鲁该(札剌儿)、迭该(别

4000

窝阔台

速惕)

幼子

5000者台(忙兀)巴刺(斡罗纳

拖雷

儿)

蒙古兀儿、忽难、旭失台(许慎)、拜忽(许慎)

合剌察儿、木格(弘吉剌)及另二千户(佚名)

亦鲁该、亦剌黑秃阿(逊都思)、答亦儿(晃豁坛)

忽必来(把鲁剌)、脱斡邻(捏古思)

继承成吉思汗自领左右翼军及中军共101000

4000

庶子

阔列坚

合撒儿

4000(后被夺,仅留1400)

者卜格(朴剌亦儿)(后逃离合撒儿)

1000又增100

2000察兀儿孩(兀良哈)

3000

合赤温之子按赤台

兀只合失?(乃蛮)、某人(兀良合)……

子弟名

幼弟斡赤斤母

月伦太后

庶弟别里古台

《元朝秘史》

《史集》

分民数

千户长名(部族)

分军数

千夫长名(部族)

10000曲出(蔑儿乞)、阔阔出(别速惕)、冢率(那牙

5000

(斡罗纳儿二千)、(别速惕一千)、(札只剌

勤)、豁儿

3000

等部人二)

续表

备注

1500

自为一千户

长(左翼)

《元史》本传,赐蒙古百姓

3000户

分民数应是可信的。但《史集》的记载系根据“经过研究后的可靠材料”以及《金册》(Altandebter)的记录,其准确性也无可怀疑。《秘史》记载了一个故事:分民之后,萨满阔阔出(帖卜腾格理)向成吉思汗进谗说:“长生天的圣旨,神来告说:‘一次教帖木真管百姓(兀鲁思),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若不将合撒儿去了,事未可知。”于是成吉思汗当夜将合撒儿抓起来,月伦太后得到报告,连夜赶来怒责他残害亲弟,这才救了合撒儿一命。但过后成吉思汗还是瞒着母亲,将合撒儿的百姓夺走,只留给1400。这个数目与《史集》记载的合撒儿分军数相近,不过合撒儿分民被夺是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说明两种主要史料所载其他子弟分民数的不符。可能成吉思汗后期对初次分民作了普遍调整,《秘史》记载是前者,而《史集》则反映了后期的情况。

成吉思汗给诸子、诸弟划定了封地范围。诸弟封在蒙古东部,称为“东道诸王”。合撒儿——阔连海子(呼伦湖)和海剌儿河之北,也里古纳河流域;与斡赤斤封地相近。合赤温子按赤台——金边墙附近,合兰真沙陀与兀鲁灰河(今东乌珠穆沁旗乌里勒吉河)地区。斡赤斤——蒙古最东部,捕鱼儿海(贝尔湖)哈剌哈河流域至海刺儿河之地。别里古台——斡难河与怯绿连河中游一带。术赤、察合台、窝阔台三家封地都在阿勒台山之西,称为“西道诸王”。拖雷“幼子守产”,继承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和国之中心蒙古本土之地。术赤于1218年领兵征服吉利吉思至亦必儿,失必儿等部,即以其地授之,后来复授以也儿的石河以西,包括花剌子模至不里阿耳,以及这个方面马蹄所至之地,而吉利吉思地区则授予拖雷家。察合台封地为畏兀儿以西、伊犁河、楚河、塔剌思河流域、原哈刺鲁与西辽之地,以阿力麻里为其统治中心。窝阔台所封为阿勒台山原乃蛮之地及叶迷立、霍博等处,以叶迷立为其统治中心。诸宗王封地系游牧地区,所征服的定居地区则作为黄金家族的共有财产,由大汗政府管辖。

子弟分封与千户那颜的封授性质不同,后者只是国家的地方军政长官,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才是真正的主子。各支宗王所得的分民(忽必亦儿竖)

即为各自的家产,管领这些百姓的千户那颜也成为他们的家臣。拥有分民和封地的各支宗王,即建立了各自的“兀鲁思”——大蒙古国之内的“宗藩之国”。诸藩王(汗)奉大汗为宗主,其后王继立需得到大汗的认可,同时他们也拥有共同推举大汗、参与大兀鲁思重大事务的议决及享受共有财产一份子的权利。

六是创制文字。蒙古人起初没有文字,“凡发命令,遣使往来,止是刻指以记之”(《蒙鞑备录》)。成吉思汗建国前后,逐渐采用了畏兀儿字母来书写蒙古语,创制了畏兀儿字蒙古文。《元史·塔塔统阿传》记载,成吉思汗灭乃蛮时,俘虏乃蛮的掌印官塔塔统阿,见他怀抱金印,问此何用,回答说:“出纳钱谷,委任人材,一切事皆用之,以为信验耳。”成吉思汗知他深通文字,就命他教子弟学习。除乃蛮人外,克烈人可能也有懂得和使用畏兀儿文的,他们在蒙古文字创制中也起了作用。后来更有许多畏兀儿人成了蒙古诸王贵族的书记官和教师。有了文字,才可能记录表册,编定《大札撒》,发布命令,制作印玺,编纂史书(《元朝秘史》)。蒙古族的文化从此有了划时代的发展。


第二节蒙古高原诸部的争战与成吉思汗的统一第五章蒙古国的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