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军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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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元代人的说法,“国朝大事,曰征伐,曰蒐狩,曰宴饗,三者而已”①。征伐离不开军队。蒙古建国初期,制度简朴,但军事决策和号令传达效率很高,军事组织系统较为严密。忽必烈即位后,“效行汉法”,对军事组织进行调整,达到了强化中央集权、适应统治全国需要的目的,同时保留了游牧民族军事组织的基本特征。由忽必烈确定的军事体制,基本上被后人承袭,沿用到元朝末年。

①王恽:《大元故关西军储大使吕公神道碑铭》,《秋涧集》卷五七。

第一节军队

第二节军事指挥

第三节兵役制度

第四节军官

第五节武器管理与后勤保障

第六节站赤与急递铺

第七节军法


第三节俸禄第一节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