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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人的地位在人类历史上是比较特殊的,很少有国家如同中国这样,用“士农工商”的排位,将商人列为社会等级的最低一等,并且在生活享受标准、子孙读书就业等方面进行公开性的歧视。即使同样处于东亚汉字文化圈的日本,因为没有形成大一统的政治结构,商人地位也与中国不同。

埃德温·赖肖尔(Edwin Reischauer)说因为中国经济体量的巨大,本来能自然地产生规模巨大的民营企业,但是由于政府的刻意打压,导致这样的企业无法出现:“从财源上看,中国本来有希望出现新的事业,但是力量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课税过重,吞噬民营事业以为国家垄断的例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这样一来,个人和集团的自发热情完全被政府熄灭,阻止和妨碍了创建高效率的强大企业。”[50]

日本的诸侯也不是不想把商人阶层完全控制在自己的权力之下,任由自己操纵,只是因为封建体制下集权不够,统治者无力控制商人,甚至经常被商人控制。所以和欧洲一样,日本也出现了“大阪商人一怒,天下诸侯惊惧”这种在中国完全不可想象的情景。因此,在诸侯割据的时代,因为政治权力的松散,日本传统商品经济程度反而很高,商人更有安全感,更愿意扩大投资,更容易影响诸侯的政治决策。这是明治维新时期日本经济实现顺利转型的一个历史基础,也是日本企业家精神的一个生长基础。“把日本的商人,特别是富裕农民与中国比较时,他们比由政府征收企业和课以重税的中国商人、农民具有更大的安定感,其结果培植了日本商人和富裕农民今天所谓的企业精神。他们肯于为产业和商业进行长期投资,反之中国商人和农民则醉心于通过高利贷和单纯的商业交易,取得短期的利润,同时大多把剩余利润用来购买土地,认为这才是唯一安全的长期投资方法。”[51]

这一点和欧洲很像,政府权力的涣散是欧洲商业精神生长的前提条件之一。赖肖尔说,欧洲缺乏强大的中央集权,因此也培养了高度的企业精神,让人们敢于进行长期投资。所以他说,“欧洲和日本一样,是从多样性的封建体制和充分发展的社会结构的母胎中诞生的”,“在促进日本迅速近代化的诸因素中,有许多因素恐怕也是欧洲近代化的重要因素”。[52]


第三十五章 中国历史上的官营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