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练新军三十六镇计划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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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为挽救国势的衰落,力求加强政府的军事力量,因而极力推行编练新军三十六镇的计划,但直到清政府被推翻,这一计划并没有完全实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北洋建军档案》中所保存的《宣统二年全国新军一览表》即有力地说明三十六镇编练计划的破产。这是一份内容相当完备而能一览可得的重要参考资料。现从该表摘取北洋六镇外全国各地新军基本情况如下:

(续表)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宣统二年全国新军一览表》,见来新夏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北洋军阀》(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21~722页附。

从这份表中可以看到三十六镇练军计划并未能完成,只有未列入表内由袁世凯督练的北洋陆军六个镇已陆续编成。这是因为清政府一向把北洋陆军作为中央直辖的主力部队,保卫京师,驻防直隶,给予特殊的重视;但清政府已无财力完成三十六镇的编练。据一种统计,北洋六镇年需款9042000余两[171],如三十六镇全部编练则年需款5400万两,已非清政府年收入八九千万两所能承担。而袁世凯则凭借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兼练兵大臣的职务和六镇的实权,竭力谋求扩充实力,以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政治资本。接着,他建议于光绪三十一、三十二年在直隶河间与河南彰德举行两次会操(亦称北洋秋操)。

当时,清政府鉴于在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的计划一时尚难实现,练兵处曾计划在各地编组巡防队作为过渡体制。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陆军部曾提出具体试办巡防队的建议:

各省旧有之防、练各营以及杂项队伍,原定规制,彼此纷歧。积习相沿,殆非一日,而各该省防务紧要,原设营队,大都分扎已久,一时未便议裁。前经练兵处奏明,统改为巡防队,使其名实相副,与新军有所区别。此项营队果能认真整饬,则无事之时可以缉获盗贼,为地方捍卫;有事之时,可以协力守御,为陆军声援,于军事、防务,两有裨益。[172]

次年,清政府正式颁布了《巡防队试办章程》十一节二十四条,对编制、分路、驻扎、官长、责任、会防、会操、器械、服色和饷项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正式实施其改造地方旧军的计划。其具体实施办法择述如下:

各省巡防队应分为步、马二项组成,均自第一营起,次第排列。其“步队全营,额设官弁兵夫三百零一员名,马队全营额设官弁兵夫一百八十九员名,马一百三十五匹”。

巡防队兵丁挑选年龄在20至35岁之间,身体强壮的人充当。“该队之官长应以会带勇营,立有战功者,酌量委充。其绿营裁缺各员,资望较深或年富力强者,亦准酌量借充斯职”。

巡防队的任务是“遇陆军攻守之事,当协力辅助,以为声援”,“遇有巡警缉捕盗贼逃犯,当协同缉拿”,“遇有地方人民作奸犯禁,妨害治安,或聚众械斗暨盗贼滋扰,土匪潜伏,当随时随地分别弹压、解散、捕剿、拘拿”[173]。

巡防队和新军是两个不同系统,新军是中央直属部队,装备精良,训练严格;巡防队由旧军改造而来,编制不整,装备过时,为地方保安部队,只能驻扎本省。虽然如此,但二者构成清朝最后十年维持政权的军事力量。巡防队的设立自有其一定的历史意义。


第五节 北洋军阀军事政治集团的形成二、两次会操与陆军部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