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募兵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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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8月,袁世凯即严令各军统制“一律招足十成,不准缺少一名”,对招募来的兵员,继续按北洋传统进行封建宗法教育。当时作为共和制度下的大总统府军事参议处,对各镇初级以上军官所发的传谕竟称:“北方各军官源于小站,故袁总统为北军之父母,今我北方军互约之事,从者签名,不从者用武力对付:一、袁总统为北方各军之父母,无论何人,有与袁总统反对者必出死力与之抵抗;二、大总统有统辖海陆军全权,凡我军人,只知有总统,不知其他;三、凡我军人当绝对的服从总统命令。”[222]由于根据约法而制定的征兵法未能实行,北京政府又以“改良旧日召募之积习,以为完全征兵之先导”为由,“根据前清练兵处所定营制饷章,略为变通”,暂行募兵制,于1913年7月拟定暂行陆军征募条例[223],并由陆军部分区设征募局,初期在河北、河南、山东等北方省份招募兵员。按规定,征集之现役兵及补充兵额,经大总统核定后,由陆军总长分配于各师征兵区;师长将陆军总长所分配之现役兵及补充兵额,分配于各团区司令部,复分配于各征集区[224]。但从实行看,各部为扩大实力,往往以各种理由临时招募。经一年多的扩编、整补,袁世凯的北洋军总兵力,已大致相当于15个建置师,超过15万人。


五、北洋军阀军事实力的进一步扩充2.调配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