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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情人还是朋友
1983年春,我出差到石家庄,住在邱瑞华家,和他妻子我们三人比较详细地谈了这二十多年的遭遇,邱瑞华认为曾经管我的男马队长是位讲人道的干部,应该去看望一下,既是汇报也是感谢,于是我就去了趟第二监狱。马队长问过我的婚姻情况后,顺便告诉我吴一江刑满就留二监狱就业了,已和一个女就业人员结婚。这都在我意料之中,也没多问。回到南京,闲时想想还是应该给吴一江写一封信,免得他以为我舍他而去攀高枝了。趁午休时间写了三张纸寄到二监狱就业科,不久收到回信,原来他早已调到少年犯管教所去办缝纫厂,妻子也一同调去,现有一个3岁的女儿,特别是他不但平反了,还承认他是起义人员,享受离休干部待遇。一切都如意,我也为他庆幸。
他妻子是为信大佛教被捕的,和吴一江结婚前就知道吴和我的一段关系,她认为因信仰被捕的人是讲道德的,希望有机会见见面,丝毫不介意。我挺感谢她的信任。正好当年冬天我去北京接运西德来的种兔,完成任务后,我绕道石家庄去看了他们,停留时间不长,却是我和吴一江首次的私事交谈。
10年后,吴一江随他们单位的旅游团到上海、苏州等地,游过后他就脱团到南京来看我。那时我母亲还在,等她睡下,我和吴一江坐在客厅里,喝了两暖壶开水,谈到黎明3点半,我才知道他是1930年出生,只比我大三岁。他父亲是现属内蒙古的宝昌县的乡绅,只有他一个独子,他12岁娶妻,14岁就有了儿子。他在张家口读师范学校时,张家口就已经解放,赶上国民党进攻,他已决定随共产党撤退,忽一转念又回了还是白区的宝昌老家。因为屡遭土匪绑架,逼得投入傅作义的军队,起义后编入解放军。1950年,他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判死刑。上过法场,差一点儿被勒死,后来判成死缓,戴着脚镣劳动,1954年改判17年徒刑,从20岁入狱到41岁释放。这期间,他妻离婚带走了女儿,母亲领着六岁的儿子靠施舍度日。几年后,母亲亡故,儿子靠领养他的姑妈抚育,其中的艰难苦恨,他说是能写一本厚厚的书。
我们自然也谈到当年分别后的痛苦与遗憾,不过我们已步入老年的岁数,激情退去,爱已升华,只剩下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