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台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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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至元五年置,秩从二品。二十一年,升正二品。大德十一年,升从一品。台有大夫一人,后增一人。中丞二人,后又增二人,随复故。侍御史二人,治书侍御史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治朝著之事。典事二人,掌幕府文书之事,后改为都事三人,后又以都事之长蒙古若色目一人为经历。检法二人,后废。管勾三人,其一人兼照磨。监察御史十二人,后增至十六人,皆汉人,又增蒙古色目人,如汉人之数,今三十二人。至元十四年,既取宋,置南行台。二十七年,专莅江南之地,号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秩如内台,而监察御史今二十四人。西行台,初由云南廉访司升行台,大德元年移治陕西,号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莅陕西、甘肃、四川、云南之地,延祐间暂废,随复其官,秩如南台,而监察御史今二十人。各道提刑按察司,至元六年置,正三品,有使、副使、佥事、察判、经历、知事。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使、副使、佥事各二人。大司农奏罢各道劝农司,以农事归宪司,增佥事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今天下凡二十二道。始建台时大夫则塔察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