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黑色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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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而喻,一个很清楚的事实就是,现代基督教经常被描绘成某种黑色(邪恶)的东西,而现代人并不喜欢黑色。在你向人们宣传认罪的意识之前,是不能先向人们说教救赎的,好比要推销你的药,必须使人们承认身患疾病。完全出于本能,传教士一直在非洲、亚洲和南太平洋群岛做着这样的事情;对赤裸的意识越强,印花棉布的销路就越好,于是塔希提岛的裙子越来越长,而纽约的裙子却越来越短。随之,罪恶的意识在纽约变得越来越弱,而在塔希提岛越来越强烈,如果传教士没有错,塔希提岛终有一天会成为宗教的堡垒。我不会像经济历史学家走得那样远,将其解释为印花棉布的自然运动。然而,“比基尼”泳装还是以迅猛之势回到了纽约。

我们满脑子装的全是现代意识的难题。这里,我指的是普通人对宗教或教会的态度问题。这正是神职人员必须探讨的问题,假如他具有一点实验精神的话。就教义的条文等方面,对人们的个人信仰进行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我们就可以从他们的信件和日记中研究过去的男人和女人们信仰的是什么。因而,对我来说,搞清楚爱默生太太的想法比了解她丈夫的想法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说,私下里她对她的丈夫就她的家庭私事随便而又坦率地说了什么。此时此地的利迪安·爱默生并不仅仅是利迪安·爱默生;我认为,她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有着本能的宗教感,愿意去信仰,但很困惑。爱默生在他的《日记》里曾写下短短的一行文字,也许会让所有的神职人员胆战心惊,“利迪安说,星期天去教堂是邪恶的”。43如果利迪安说的只是她自己的感觉,那倒没有什么关系;如果她说的是其他许多妇女当时或现在的感受,那就意义重大了。如果真的意义重大,那么问题是,是什么使得利迪安·爱默生和其他许多人用她的方式去感受?这种一致性似乎只有一种解释——某种黑色(邪恶)的东西。根据风趣诙谐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那正是一个白人教堂中的布道留给一个印第安人的印象,那个印第安人偶然进入正在做礼拜的教堂,根本听不懂用英语进行的布道。那个印第安人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着黑衣的人”开始“非常生气”地向人们讲话。我们还是让富兰克林讲这个故事吧,它选自富兰克林最好的讽刺作品之一。康拉德·威斯(Conrad Weiser),一个印第安翻译,向富兰克林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他是怎么和卡那萨提哥谈的,卡那萨提哥丝毫弄不明白听到的星期天布道,只是猜测布道的目的是要在河狸皮的价格上蒙骗他。

卡那萨提哥对白人布道的印象

本杰明·富兰克林

康拉德回答了他所有的问题;当讲道声开始变弱时,那个印第安人接着问:“康拉德,你和白人一起生活了很久,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我有时也会到奥尔巴尼待上一段时间,并注意到,每过七天,他们就关了他们的商店,然后聚集在大房子里;告诉我这是为什么?他们在那里干什么呢?”“他们只是聚在一起,”康拉德说,“聆听和学习好的东西。”“我不怀疑,”印第安人说,“他们就是这么告诉你的;他们告诉过我同样的事情;可是我怀疑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我会告诉你我的理由。最近,我去奥尔巴尼卖毛皮,同时购买毛毯、刀、火药、罗姆酒等。你知道,一般我都会和汉斯·汉森交易;这次我想试试其他的商人。但是,我最先找的还是汉斯,问他河狸皮毛是怎么个价儿。他说他不会给我超过四先令一磅;‘但是,’他说,‘我现在不能谈生意;今天是我们聚在一起学习好东西的日子,我要去参加这次聚会。’于是,我自言自语:‘既然今天我们什么生意也做不成,我也可以去参加那个聚会。’然后我就和他一起去了。那里站着一个一身黑衣的人,开始非常生气地对人们讲话。我听不懂他讲的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到他老看我和汉森,我猜他一定不高兴看到我在那里;于是我就出去了,在房子旁边坐着,打着火,点燃我的烟斗,等着聚会结束。我想,那个人在讲话时提到了河狸皮毛的事,而且我怀疑这可能就是他们聚会的主题。于是,当他们出来的时候,我走向我的商人。‘那么,汉斯,’我说,‘我希望你已经同意给我超过每磅四先令的价钱。’‘不,’他说,‘我不能给你那么多;我最多给你三先令六便士。’我于是去问其他几个经销商,可他们都以一个腔调说话——三先令六便士——三先令六便士。对我来说,这再清楚不过了,我的怀疑是对的;而且,不管他们装成什么,说什么聚会是学好东西,他们的真实目的是商量如何在河狸皮毛价格上欺骗印第安人。只要稍微想一下,康拉德,你就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如果他们如此经常聚集起来学习好东西,他们当然在这次之前就已经学了一些。可他们还是这么愚昧无知。你知道我们的做法。如果一个白人从我们乡下经过,来到我们的屋里,我们都像我对待你一样对待他;如果他身上湿了,我们会给他弄干,如果他觉得冷,我们会给他温暖,我们给他肉吃给他水喝,这样可以缓解他的饥渴;然后,我们会铺上柔软的皮毛让他休息、睡觉;我们不要求任何回报。但是,如果我在奥尔巴尼进入一个白人的家,向他们要吃的喝的,他们会说:‘钱呢?’如果我没有钱,他们就说:‘滚出去,你这条印第安狗。’你瞧,他们连一点好东西都没有学到,我们不需要聚会让别人讲课,因为我们的母亲在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教育我们;所以,他们的聚会不可能像他们所宣扬的那样,是为了那个目的,也不会有那样的效果;他们只是在琢磨着怎样在河狸皮毛的价格上欺骗印第安人。”

[《有关北美原始人的评论》]

富兰克林的这篇作品出版于1784年,我听收音机布道是在1947年,这么多年来,尽管文字表达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变,好像讲道风格上的黑色基调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我的观点是,如果在你连一个字都弄不懂的情形下,一次布道听起来很糟糕,那么,即使你听懂了,对这次布道的感觉也不会有什么好转。

为什么它显得那么悲观,我指的是本应“快乐的消息”?梭罗也在《日记》里记录了很小的时候“在学校礼堂里对神膜拜”的经历:“在阴暗的地方或地牢里,那些话也许可能生根并生长,但在光天化日里讲,他们的喊叫声明显地变得嘶哑了。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将书面表达与布道用词进行一下比较:灵魂深处,在哭泣,呜咽,咬牙切齿;而表面上,庄稼地和蚱蜢,直接揭露了那些谎言。”44

这段话透露出明显的“邪恶”思想。它一定会给人一种同样的封闭感觉,一种温室与人工栽培的感觉,因此,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解释说:“我不是教会的人——我不相信在花盆里可以种出橡树来……你可以随便讲,讲多少都行——一个人的成长主要是受到宗教的影响。”45听听林肯夫人怎么说的吧。在有信仰和去教堂之间暗含的差别是微弱的。玛丽·托德自己也去教堂,她的社会本能是强烈的。她这样谈论她的丈夫:“林肯先生没有普通字义上的信仰和希望。他从不参加教会;但我仍然相信,他天生是一个宗教信仰者。他初次思考这个问题大概是在我们的儿子威利去世的时候,他去葛底斯堡那段时间里他思考的更多;但那只是他本性里的某种诗意的东西,他从来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基督徒。”46如今,似乎再也不可能通过去数教堂里的人头来确定今天这个时代到底是有宗教信仰的还是无宗教信仰的。对我来说,通过数去教堂的人数来确定这是个无宗教信仰的时代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我星期天不去教堂,我的许多信教的朋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抱着对生活、上帝和同胞的虔敬的态度真实地活着,而他们也不去教堂。

但是从艺术角度来看,教堂地位的最佳图画是由戴维·格雷森在《友谊之路》中描绘的。我之所以说从艺术角度来看,是因为那个身披黑斗篷、戴着黑帽子、系着黑领结、穿着黑裤子黑鞋、拿着黑色的书的幽灵,以那么强烈的冲击力,在如此美丽、无与伦比、欢欣鼓舞的春光中出现。同时,它也是一幅画和一种写照,我将它摆放在这里,是因为它反映出格雷森典型的、充满魅力的世界。

春日里的星期天

戴维·格雷森

远足中最主要的快乐之一就是,没有哪两天存在哪怕一丁点的相同之处——甚至每两小时都不一样;有时,一天以平静的方式开始,在结束时却充满最激动人心的事件。

那确实是一个完美的春日里的星期天,我告别了我的朋友,威德尔夫妇,再次走向开阔的田野。它像我生命中任何一个安息日的早晨那样平静地开始了,可它又是怎样结束的呀!那天的路上,在不经意间,我有了一次丰富的探险经历,我迅速地把它记录了下来;那是我行走上千英里的路程才可能碰到的一次经历。

它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我实在给不出什么合适的理由,但是,春日里星期天的早晨——至少在我们这里的乡下——好似穿上了安息日的服装,有一种神圣的安详的气氛。温暖、轻柔、清澈,特别是,那无限的宁静。

这就是那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刚一走出门来,马上就折服于那醉人心脾的氛围。通常,我走起路来步履匆匆,我喜欢快速运动的感觉以及快速运动给我的身体和思想带来的刺激;可那个早上,我发现自己在懒散地闲逛,向四周瞭望着,欣赏着大自然中不重要的、静悄悄的景致。这是一片树林密布的乡野,在那里我发现了自我,我很快走向踩踏出来的小路,走向森林和田地。那里的地面上几乎长满了唐松草,像山坡上绿色的影子,虽没有长籽,但已繁茂成荫。在草场上生长的高高的绿草中,显露着黄色的七瓣莲,菖蒲沿着池塘湿软的岸边开放着。紫罗兰花已经凋谢了,但野天竺葵花和成排的野豌豆花则相继绽放……

在这个星期天的午前时分,我在田野和树林里闲逛了很久,丝毫也没有察觉到,我身边已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而且还有更大的事情即将发生。我当然知道,必须去找一个过夜的地方了,这在星期天也许是很困难的事,我已经花了整个午前的时间,恰似一个人花掉他不朽的青春——带着对未来极度的漠视。

午后时分——太阳升得很高,天气变得更温暖了——我离开小路,爬上一座迷人的小山,我选了一片被苹果树树荫笼罩的草地,躺在那里看着上面枝丫斑驳的影子。柔和的风儿吹在我的脸上;草丛里野花中传出蜜蜂的嗡嗡声,稍稍转一下头,就可以看见朵朵白云,高高地、缓慢地飘过纤尘不染的蓝天。还有那春天田野的气味!——已经体验过它的人,哪怕只有一次,确实可以死而无憾了。

人类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崇拜上帝:在安息日的中午,当我静静地躺在温暖的日光里,我觉得自己真正在崇拜着上帝。那个星期天的上午,说不清为什么,我周围的所有事物好像都成了奇迹——一种只有在上帝露面时才能令人感激地接受和理解的奇迹。那个上午,我还有另一个奇妙、深刻的感觉,这种感觉在我生命中其他几次宝贵的体验中曾经有过——当我试图记录下人类心灵中那深深、深深的东西时,我总是犹豫不决——一种无限真实的感觉,那就是,如果我很快地转一下头,我会真的看见那个无所不在的上帝……

我所认识的少数几种鸟中,有一种鸟儿叫绿鹃,在那个长长的中午,它不停地歌唱。安静的树林里,只有绿鹃的歌声在回荡。你看不到它;你发现不了它;可你知道它就在那里。它的歌声充满野性,又有些害羞和神秘。不时地,它萦绕着你,宛若一些往昔欢乐的回忆。那一天,我听到了绿鹃的歌唱……

我不知道在树下的草地上躺了多久,但不久我听到,从不太远的地方传来教堂的钟声。这是为这一带的农夫做下午的礼拜敲响的钟声;在夏天,礼拜经常在下午举行,替代早上和晚上的礼拜。

“我觉得我会去看看。”我说。我承认,我首先想到的是那些可能在那里遇到的有趣的人。

但是,当我坐起来向四下看时,那种渴望又消退了。我从袋子里翻出了我的锡质哨子,马上就开始练习吹奏一首叫做《甜蜜的阿夫顿》的曲子,那是我在小时候学的;当我吹奏时,我的情绪发生了迅速的变化,我开始嘲笑自己是一个可悲的严肃的人,并且开始思考合适的话语去描述我吹哨子的可恶企图。我应该找个人陪我逗逗乐,解解闷。

很久以前,我说过一句箴言,是关于男孩的:无论在什么地方,寻找一个男孩为伴。当你摇一棵樱桃树时,如果有一个小男孩掉下来,千万不要吃惊;当你一个人静心沉思时,如果发现有个男孩正从栅栏的角落看着你,千万不要感到不安。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吹口哨了,这时,我看到两个男孩正从路边的灌木丛里看我;一会儿,又有两个男孩出现了。

很快,我奏起了《向佐治亚进军》,并且开始用最生动的方式点着头,敲打着脚趾。不一会儿,一个男孩爬上了栅栏,然后是另一个,然后是第三个。我继续演奏。第四个男孩,是个小家伙,冒险爬上了栅栏。

这些少年都有着天真烂漫的面容,长着亚麻色的头发,都穿着星期天做礼拜的衣服。

“真是不幸,”我将哨子从嘴唇上拿开说,“这么暖和的星期天还得穿着鞋和长袜子。”

“你敢打赌是这样吗!”胆大的头儿说。

“既然这样,”我说,“我就奏一首《扬基歌》吧。”

我演奏着。所有的少年,包括那个小家伙都围了上来,其中的两个十分熟练地坐到草地上。我从来没有过如此专心的听众。我不知道接着会发生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因为那个坐得最近的胆大的头儿,开始连珠炮似的问起了问题,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如果不被穿着黑衣的幽灵打断的话,我真不知道接着会发生什么。当我们正在演奏《扬基歌》的时候,它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出现在下午明媚的阳光下。最初,我看到黑帽子的圆顶从小丘的边缘升起。接着,很快是黑色的领结,然后是长长的黑外衣、黑裤子,最后是黑色的鞋子。我承认我确实感到震惊,但是作为一个有着钢铁般神经的人,面对这种情形,我继续演奏《扬基歌》。尽管由于这种反吸引力的出现,所有四个孩子都向它投去不安的一瞥,我还是抓住了我的听众。那个黑色的幽灵,胳膊下夹着一本黑色的书,走得更近了。我仍然继续演奏着,点着头,敲打着脚趾。我觉得像一名现代的花衣魔笛手将孩子们从这些现代的山中吹走——将他们从不了解他们的大人身边吹走。

在幽灵的脸上,我可以看出责备的表情。我不清楚我为何记得这种表情;而且,我刚一开口就为我的轻率而感到歉意。然而,那个在如此无与伦比而又欢欣鼓舞的春日里穿着阴郁服装的人,以一种古怪强烈的急躁情绪影响着我。什么人有权力在这个单纯、快乐的日子和场合如此忧郁地张望呢?于是,我从嘴唇上拿开哨子,问道:

“上帝死了吗?”

我将永远无法忘记掠过这个年轻人脸庞的那种无法形容的恐怖、惊愕的表情。

“你什么意思,先生?”他用一种严厉的、权威的口吻问道,这使我有些吃惊。他此刻的叫喊声将他的位置提升到超过他本人的高度:那是教会在说话。

我马上站了起来,对我给他带来的痛苦表示遗憾;可是,既然我无意中讲了不该讲的话,我应当向他坦诚地说出心里的想法,而且此时看来值得这样做。这样做有时会救人于危难。

“我没有要冒犯您的意思,先生,”我说,“我为我刚才的胡言乱语向您表示道歉;但是,当我看到您爬上山的时候,看到您在这么明媚的日子里,显得如此郁郁不乐,好像您不赞成上帝的世界似的,那个问题就不知不觉地溜出来了。”

我的话显然触及他内心深处不安的感受,因为他问道——他的话好像也是未加思索就说了出来:

“我给你这种印象吗?”

我发觉我对他产生了极强的同情心。我自言自语道:“这是一个有烦恼的人。”

我长久地注视着他。他是一个还很年轻的人,尽管显得很老——很忧郁,我现在看他,倒不如说是忧愁——他长着敏感的嘴唇和脱俗的面容,像人们有时看到的圣人的脸。他的黑色外衣非常整洁,可那破旧的纽扣盖边和闪亮的翻领有力地诉说着沧桑岁月里发生的故事。啊,我似乎对他非常熟悉,就好像他生命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明显地写在他高高的、苍白的前额上!我已经在邻近的乡下生活了很久,我认识他——这个乡下教堂里可怜的苦修者——我知道他是怎样地呻吟在社区的罪恶下,这片社区太想舒舒服服地将它所有的重负都抛给主,或抛给主所委派的地方代表。我还推断他来自一个普通的大家庭,挣着很低的薪水(甚至可悲地拿不到任何薪水),并且频繁地从一地迁到另一地。

那个年轻人下意识地叹了一口气,轻轻转了转身,以一种低沉、温和的口气对我说:

“你把我的孩子们从教堂引到这里来了。”

“非常抱歉,”我说,“我不会再留他们在这里了。”我将哨子放到一边,拿起我的袋子和他们一起向山下走去。

“事实上,”我说,“当我听到您敲响钟声的时候,我自己本来想去教堂的。”

“真的?”他急切地问,“真的吗?”

显然,我要去教堂的提议马上影响了他的情绪。于是,他突然犹豫起来,斜视着我的袋子和我破旧的衣裳。我可以清楚地看出闪过他大脑的想法。

“不,”我微笑着说,好像在回答一个口头的问题,“我确实不是您所谓的流浪汉。”

他脸红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希望你来。教堂就是干这个的。假如我想——”

但是他没有告诉我他想什么;尽管他在我的身旁安静地走着,很明显他有着深深的困扰。我甚至隐隐感觉到使他气馁的原因,并且在那一刻,我觉得在我的一生里,我对此人的歉意超过了对任何人的歉意。谈谈罪人的痛苦!我真想知道,如果把这些痛苦与圣人们的考验相比,会怎样呢?

就这样,我们走进那座白色的小教堂,我敢肯定,我们的到来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只有在这样一个固定的机构——教堂里,非同寻常的不速之客才会引起如此的骚动。

我将袋子放在前庭,我确信它是一个引人好奇、可疑得必须予以监视的物品。我在一张合适的教堂长椅上坐下。这是一座小教堂,有一种古怪的家庭气氛;令人悲哀的是,在听众中,老年妇女和儿童所占的比例相当大。作为一个面色红润、充满活力、喜爱野外活动的人,身上带着生命的风尘,我觉得和这里明显地格格不入。

我可以很容易地辨认出助祭、带来花束的老妇人、妇女缝纫小组的主席,尤其是那个坐在高高座位上的法利赛人首领。那个法利赛人首领——我听说他的名字是纳什,J.H.纳什先生(当时,我还不知道我会很快认识他)——那个法利赛人首领是个看起来冷酷无情的家伙,是一个中年人,长着硬硬的白色的胡须,又小又圆的敏锐的眼睛和一个好斗的下巴。

“那个人,”我对自己说,“统治着这座教堂。”很快,我发现我把他看成某种烦恼的化身,这种烦恼我曾在牧师的眼睛里看到过。

我不想详细描述那次礼拜的情形。颤抖的歌声里传出一种令人泄气的消沉意味,那个传过募捐盘的神色忧伤的助祭好像已经习惯了失意的感觉。祈祷文里有一种绝望的口气,听起来仿佛一只冰凉的手垂放在一个人鲜活的灵魂之上。它给人这样一种毁灭,而且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充满了同样悲惨的、心碎的、罪恶的、病态的人们。

布道稍微好一些,因为在这个神色黯然的年轻人身体的某个部位隐藏着神圣之火的火花,但是它被教堂的气氛极大地减弱了,永远无法跳出暗淡的光线范围。·

我发现在整个礼拜过程中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压抑。我产生了某种冲动的念头,想站起身叫喊——喊什么都行,只要能使这些人受到震惊,让他们能睁开眼睛看一看真实的生活。真的,尽管我很犹豫要不要将这种冲动记录下来,但有段时间心中还是充满了对下面这个既庄严又诙谐的风险计划最生动的想象:

我将走上教堂的走廊,在法利赛人首领的前面就座,用我的手指在他的鼻子下面摆动,并告诉他一两件关于教堂状况的事情。

“这里唯一活着的东西,”我将告诉他,“是那个神色黯然的牧师灵魂深处的火花;而你尽你所能窒息了它。”

并且,我完全下了决心,当他用他的法利赛首领的方式回答我时,我会礼貌地但坚定地把他从座位上挪开,用力地摇他两三下(只要摇动几下,人类的灵魂往往就会得救!),将他平放在走廊里,并且——是的——当我向听众详尽地解释这个情况的时候,就站在他的身上。当我将这个逗笑有趣的计划只限定在幽默的想象范围时,我还是确信此类想法可以大大有助于清除这里的宗教和道德气氛。

最后,我走出教堂,再次步入下午清澈的阳光里,这时,我有一种奇妙的解脱的感觉。我向微笑的绿色山峦、安静的旷野和诚实的树林投去振奋的一瞥,感觉到友好的路就在前方欢迎着我。

[《友谊之路》(四)]

最后,教堂活动结束后,年轻的牧师叫他出来并邀请他去家里做客。在牧师的家里,他见到了牧师的妻子,她是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而以前她一定有着清秀姣好的容貌,她正站在台阶上等着她的丈夫,怀里抱着个胖乎乎的漂亮婴儿——那是她的第五个孩子。在那里,格雷森,在牧师夫人的帮助与支持下,发动了一场伟大的战斗,战斗中基督徒遇到了亚坡伦,即牧师遇到并击败了法利赛人。他的做法是,告诉妻子把厨房里的姜罐拿来,那里面装着她积攒的用来买缝纫机的钱。他数了一下那些硬币——一共是二十四块一毛六——又从兜里拿出一块八毛四,加在一起一共二十六块,通通交给了纳什先生,作为在过去的一年他对教会的捐献。牧师很实际地告诉他去一个属于法利赛人的地方度过余生。他将用他自己的方式管理教会!“噢,我充分了解到他在宗教信仰上出了什么问题,他是在教会的压力下,不得不去讲道的!那是一种陈腐的、苟延残喘的、否定并抵触一切的宗教形式。那是一种将信仰者分化,并使他相信在黑暗力量伪装下的整个宇宙联合起来反对他的宗教形式。他需要的是一种振奋人心的新信仰,它肯定并接受外来事物,它充满喜悦,它能够感觉到身后欢欣鼓舞的宇宙。”


二、我们对上帝卑下的看法四、三个伟大的宗教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