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这里“五风”也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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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专程到江苏调查大饥荒的历史。从六十年代的历史资料中可以看出,江苏

大饥荒的情况比《江渭清回忆录》中说的要严重得多。

1958年开始,江苏各地像全国其它地方一样,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

这一股股歪风给广大农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1958年,扬州地区全地区共建立了123个农村人民公社,比较多的是5000户到20000户的大社。在并社过程中大刮“共产风”。“粮棉到处抛,农具、耕牛无人要,田头、仓库乱糟糟”,“吃饭不要钱,劳动不记分,多做少做都一样”。自留地收归集体,见树就砍,把社员家庭的猪、羊、鸡、鸭、房子、家具、都归集体所有。有的干部公开宣传:“一切归公,连自己的骨头也是公家的。”同时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把军营生活引入农村,强迫命令成风。兴化县西鲍乡三大队唐朱社(原高级社),108户,452人,1958年9月将363间民房全部拆光,拆下的材料用来修水利、盖食堂、造窑厂和建大队部。这边开会,那边拆房,社员在一边啼哭。房子拆后,一部分社员在搭建的19间草棚子里居住,有的住在小船上,有的住在猪屋里,有的住在草堆肚里。靖江县孤山人民公社宁介大队有19个自然村,1113户、4956人,被强迫搬家的有370户,腾出的房子用于食堂、幼儿园、商店、农具厂等。并且要求当天晚上全部搬光,一毛不留,行动慢的社员挨了打。泰州县大泗镇把街道拓宽到汽车可以对开为标准(当时没有汽车),两边还要留人行道,强行拆掉了一批民房。

盐城地区东台县唐洋公社卢南大队自1958年以来,刮了五次“共产风”。第一场风是1958年10月大搞水利工程。当时县里提出“倾家荡产搞水利”的口号。公社党委下令去水利工地之前要“车子化”、“轨道化”,以便在水利工地上实现车子和轨道运土方。为了做车子、做轨道,组织100多人砍树,一共砍了10天,长了几十年的大树也被砍了。没有车道板,从社员家里搜出800多张长凳,锯掉凳腿。1958年,80%的人上了水利工地。吃在工地,睡在工地。为了搭工棚,就拆社员有房子。四队杭武珍头天出嫁,第二天娘家的房子就被拆掉了,第三天带着新郎“回门”,家没有了,就在废墟上大哭起来,招来了干部一顿臭骂。第二场风是1958年大办公共食堂,拆社员的房子,拿社员的炊具;第三次共产风是1959年秋季农具改造运动,连小树都砍光了;第四次是1960年春扩建大队养猪场,又一次拆房子盖猪圈。拉走社员养的猪。猪前头被赶走,女社员在后面哭。第五次共产风是1960年6月办托儿所,需要什么都是又从社员家里拿。五次共产风弄得社员家徒四壁。曲唐公社胡庄大队共产风也是共刮了五次,但内容不同。第一阵风是大办钢铁;第二阵风是深翻土地,大搞绞绳犁;第三阵风是“四集体”和“十个不要钱”(四集体:集体吃饭,集体住宿,集体劳动等。十个不要钱是吃饭、吃菜、洗澡、看戏、看病、上学等);第四阵风是“倾家荡产搞水利”;第五阵风是大办万头养猪场。刮共产风时对劳动力“一平二调”,命令一下,说走就走。一个社员正在理发,头才剃一半就被干部拉走。吴金才等9个社员正在用船到曲唐拉粪,半路上干部让他们丢下船拉走,船再也没有找到。

1960年11月16日,淮阴市五里公社八大队省委工作组提交的一份报告中介绍了“共

产风”、“命令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的详细资料。现摘引部分如下:

五里人民公社在第八大队举办的万头猪场,三年来无偿调用第八大队集体和社员个人的现金、物资、粮食、劳动力、耕牛、猪子、农具等折价达24300元,相当于全大队去年分配给社员收入总额的80%,相当于今年预计分配给社员收入总额的90%,向其它大队调用的东西也很多。盖猪舍就拆社员的房子,砍社员的树,调社员的砖头,砍社员的芦苇;没有猪就把大队和社员的猪调来;需要劳动力,就叫生产队派工;没有土地就让生产队划拨。...共拆去社员房子37间,砍树51558斤,大前庄一个生产队就砍了1000多棵树。第六生产队社员周国柱是一个穷母孤儿户,被砍掉树木48棵。社员房子被拆、树被砍,虽然心中不满,还得放着鞭炮、喊着口号,把木料、砖头送到猪场。从去年11月底到今年3月底,八大队经常有50%-70%的劳动力被抽去建设猪场。第三生产队和第五生产队由于没有劳动力收获,六七万斤山芋烂在田里。这个大队去冬今春既没有冬耕,也没有积肥,六、七月间,遍地皆草。

这个万头猪场里的生猪大量死亡,仅今年1月份就死了150多头。现在只剩下生猪170

头,还难以养活。

这篇报告中提供的在生产中强迫命令和瞎指挥的事例也是很典型的:命令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上有关播种面积、作物布局、播种规格、技术措施、种子选择等,统统由上级命令决定,生产小队和社员无权过问,不得因地制宜;二是干部任意打骂社员群众。

今年春天,市委召开了一次有公社书记、大队书记出席的春播现场会议,强调大面积连片种植,规定玉米行距六、七、八寸,株距四、五、六寸。市委书记刘如高在大会上大喊大叫地说:“你们就这么干,如果出了问题杀我刘某的头,如果你们不执行就杀你们的头!”五里公社第二生产队因没有执行上述规定,公社就召开辩论会把大队书记斗争了一番。第八大队按照上级指示,确定一、三、四小队是“山芋区”,六小队是“饲料区”,第一生产队共有土地470亩,硬要他们种250亩山芋,结果玉米和山芋大减产,每亩山芋只收90斤,连种子也不够。第三生产队有20多亩高梁已经长到1尺多高了,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连片种植棉花的面积,硬要他们拔掉高梁,改种棉花,造成了很大损失。相反,这个小队有一片80多亩地适合种棉花,上级却硬要他们种甜菜,结果没有出苗。第五生产队有30多亩适合种高梁的地,为了连片,硬要他们种玉米,结果每亩只收玉米30斤。由于瞎指挥,产量大减。社员愤怒地说:“只要我们能当半个家,生产也不至于弄成这个样子!”

在丹阳县大泊公社,干部个人的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得照办,达不到干部的要求就“训”人是“修正主义”、“右倾思想”、“不服从党的领导”。被公社领导人“训”过的小队干部不计其数。小队干部只能被动地听指挥,不能因地置宜地安排生产。社员说:“大队干部多头多脑,小队干部没头没脑,普通社员昏头昏脑”。在麦收时,公社第二书记提出“两天突击,一天扫尾”的要求,麦子还没割完、已割的还没脱粒,又决定70%的劳动力“只准插秧,不准割麦”。生产队提出不同意见,公社第二书记说“麦子烂了公社党委负责”,还一天五个电话会议、四次电话检查,强迫下面按他的意见办事。结果很多青麦被割掉了,7000多亩小麦霉烂。

常熟县莫城公社是共产风比较严重的一个公社。据中共苏州地委调查,这个公社“平调”的物资按最低价格计算,总值达57.5万元,平均每户损失82.5元。被“平调”的有耕牛、农船、农具、房屋、家禽、猪、粮食、家具、柴草、现金等。被平调的财产用于大钢铁、大兴水利、发展集体经济、盖礼堂、盖办公楼、修干部宿舍等,也有一部分被干部混水摸鱼据为已有。“一平二调”是在强迫命令下进行的。群众稍有不满就扣政治帽子“姓共还是姓资?”、“对党是什么态度?”、“促退派”、“老右倾”等。公社要东西时“一条线”(电话)、“一个印”(通知)、一声命令,要马上送到指定地点。如果生产队干部稍有抵制,还有“四个法宝”:辩论斗争,靠边休息、撤职查办、劳动改造(公社自办的劳改队)。公社要盖礼堂,一天开三次广播会,说:“北京盖人大会堂全国支援,公社盖大礼堂全社支援”,要下面按时送砖送瓦送木料。为了完成任务,闯将大队五小队三个自然村一昼夜拆得片瓦不留。有的社员还在床上睡觉,拆屋队就上房揭瓦。农民说:“共产风是龙卷风,是破产风,刮一阵,穷一次。由于大量拆民房,使不少地方居住很困难。扬州地区1958年有房350万间,到1960年7月只有300万间。其中,因1958年到1959年水利民工要自带工棚,拆掉房屋12万多间,搞居民点和工具改革拆掉房屋53000间,办养猪场拆了5万多间,机关单位占用民房24万多间,办社队工业占了15000多间,大队办公室占了50000多间。食堂占用13万多间,粮库占用35000间,民办学校占用25000多间。江都县高徐公社1958年建大礼堂9座,都是拆民房盖的。民房拆得多盖得少,大批农民无房住。兴化县有14110户没房住。高邮县二沟公社合兴大队芦家小队21户65口人只有三间大房,四间小房。有的农民只好露天过夜。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在1956年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曾经是一个富社。1958年10月,建湖县委书记陈豫华在南京开会时打来一个电话,要各地一定把粮食产量报上一千斤。当时早、中稻已登场,产量已成定局,许多人感到为难。支部书记孙喜来在郑南小队开了一次现场会,叫胡达成把五、六亩田的稻子堆在一个场上,说是一亩田产的,并且“验收”,结果产量达到了1340斤,以此为样板,让各地向郑南大队看齐,这样,建湖就成了“千斤县”。1958年陶明任工区书记时,汇报粮食产量只准多报,不准少报。结果有的报亩产1000斤,有的报2000斤,有的报1万斤,两万斤。最后,小队长沈文柏报了15万斤。陶明表扬沈文柏,说:“还是沈文柏气魄最大”。1959年大队粮食核实产量为60万斤,但公社党委书记朱士凯一定要按73万斤算,结果全大队30多天没粮食吃,造成社员不正常死亡50多人。这个公社1956年粮食产量是127万斤,1959年降到60万斤,1960年预计53万斤。粮食减产,社员收入下降。社员编了顺口溜:“入社好几年,得了块半钱,打斤油,称斤盐,余下买包烟,回家和老婆吵了大半天。”

常熟县莫城公社1959年全社水稻平均单产实际是605斤,而公社偏要各大队按800斤的产量制定分配方案。结果征购多了,社员口粮少了。没有粮食,就在小队和社员中反瞒产私分,硬分配任务:强迫不同生产队的社员承认每人偷吃了200斤,300斤,400斤,甚至500斤。群众思想不通,干部带头承认。公社副书记陈根兴、副主任张甫生分别承认了自己偷吃了400斤和800斤。社员说:“浮夸风让人人都戴上了賊的帽子。”常熟县的浮夸是在“核实产量”的名义下进行的。1959年10月14日,常熟县委在《关于开展核实丰产运动的情况报告》中说:全县“出现了千斤以上的公社4个、大队53个、小队687个。”是怎样“核实”的呢?请看白茆公社。在这一年收割中稻的时候,常熟县委书记和白茆公社书记在白茆召开了“核高产、立标兵现场会”,用“加压力”的手段,弄虚作假,确定十一大队七小队是中稻千斤小队,然后让各队以此为“标杆”报产量,产量越报越高。县里又开全县大队、小队会计会议,让会计们“核实”产量,会计会上报的产量更高。县委认为会计“觉悟提高了”,让阿各公社书记到车站去欢迎会计“胜利归来”。产量报上去了,为了找到粮食,就大反“瞒产私分”。这样做的结果是,“死亡率上升,出生率下降,人口减少”。

六合县瓜埠公社保江大队1959年本来只产粮食96万斤,大队党支书马其银却上报产量为107万斤。上级就按107万斤下达征购任务。征购任务完不成,就到社员家挨户搜查,把自留地的粮食、口粮全都搜走了。社员只好吃野菜充饥,造成了浮肿、死亡、外流和弃婴。农民说:“干部浮夸,我们浮肿”、“干部说大话,我们送小命”。


一、江渭清奉命行事三、干部横行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