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一百多年的两个美国“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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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总是先有知识分子的公共行为,然后才有公共知识分子的定义。所以,必须回到具体知识分子的行为来谈公共知识分子。当人们试图对公共知识分子一概而论的时候,他们头脑里一定是有某几个“典型”人物在起作用。在头脑里确定几个“公知”来做典型,这是“看法”不是“事实”,你认为是典型的,别人可能认为不是典型。是不是典型,需要有所讨论。所以你得把你的想法说清楚——告诉别人谁是你在说的公知,为什么他或他们是特别有典型意义的公知,等等。这是我们讨论公知的前提,这样可以讨论得比较具体一些,免得拿一个定义去套所有的活人或者套所有的死人。

我这里要讨论的不是范围不清的复数“公知”,而是一个公知。他是第一位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同时任物理教授和人文教授的艾伦·莱特曼(Alan Lightman)。他自己承认是一个公知,他的同行和读者也都把他当公知看待,不仅如此,他还专门写过一篇著名的论公共知识分子的文章,叫《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The Role of the Public Intellectual”)。在这篇文章里,他一开头就清楚地告诉读者谁是他头脑里的典型公知和为什么典型。

莱特曼知道自己在谈论的是个人的“看法”,他对公共知识分子角色的思考没有预设一个关于公共知识分子的普遍定义,他只是谈到了两位美国的公共知识分子,因为他们和他一样,也对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有自我反思。第一位是150年前的美国作家和思想家艾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艾默生写过一篇题为《美国学者》(“American Scholar” , 1837)的文章,是对学术荣誉团体菲巴特卡巴协会(The Phi Beta Kappa Society)的一次演讲,提出了“完整的人”的理念,他称之为“一个人”(One Man)。艾默生说,完整的人身上体现了人实际的和潜在的各个方面——农夫、教授、工程师、牧师、学者、政治家、军人、艺术家。勤于思考的知识分子是一个完整的人,他是人类过去有过的伟大思想的保存者,他传递思想,并创造新的思想,是这个“世界的眼睛”。这样的知识分子向普通世人,而不只是向其他的知识分子传递思想。莱特曼认为,这就是最早的“公共”的意思。

莱特曼所谈到的第二位公共知识分子就是我们熟悉的爱德华·赛伊德(Edward Said)。艾默生这个公共知识分子是人文主义的,而赛伊德这个公共知识分子则是政治化的,我们今天所说的公共知识分子大多数都与政治有关,所以赛伊德比艾默生更有典型意义。

赛伊德对知识分子的角色有过许多思考,他在《知识分子》(1993、2002年已有中文译本)一书中把知识分子定义为负有特殊使命的人们,他们的使命是增进人类的自由和知识,这与艾默生要当“世界的眼睛”已经不一样了。这个使命要求知识分子站在社会和体制的边缘,积极地使那个体制不得安宁。这令人想起了苏格拉底所说的当“社会的牛虻:”。这样的知识分子是站在社会边缘地带,随时对社会中某些现象提出批评的人,他是这个社会的一员,不是这个社会的“敌对分子”或“外人”。他站在社会的边缘处,这是他选择的位置,因为社会里不可能人人都站在中心的位置,如果他和其他人一样只想往中心位置挤,他也就不再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而是一个体制内和体制化的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有作为“私”和作为“公”的两个方面。在私的一面,知识分子是一个个人,他有自己的理想,还有学问和人格,没有这些,他不可能成为一个有力量的人。在公的方面,他的理想是与社会有关的,他要把自己关心的事情讲给尽量广大的公众听,劝说他们,影响他们。这样的行为使得他不能不是一个公共的人,一个公共的知识分子。

莱特曼以艾默生和赛伊德这两位知识分子为他的典型人物,他提出,公共知识分子的特点是受过某种学科的训练,有相当的造诣,是一个语言学家、生物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学家、文学批评家,等等。这些知识分子往往在大学里教书,当他的写作和言论对象不只是自己学科里的同行,而且更是广大的公众的时候,他就自然而然成了一个公共知识分子。


24 美国“公知”莱特曼公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