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铜石并用时代”献疑
20世纪80年代,严文明教授正式提出了在中国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之间存在“铜石并用时代”的概念;并把铜石并用时代再分为两期:“仰韶文化的时代或它的晚期属于早期铜石并用时代,而龙山时代属于晚期铜石并用时代”(203)。文中提出“是否一开始出现铜器就应算是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的问题,回答应是肯定的:“如果说仰韶文化早期的铜器暂时还是孤例,而且制造方法还不明了,那么仰韶文化的晚期显然已知道炼铜,至少进入了早期铜石并用时代。”目前,这一划分方案成为学界的主流认识。
另一种划分方案是,“把发现铜器很少,大约处于铜器起源阶段的仰韶文化时期归属新石器时代晚期。可把龙山时代笼统划归为铜石并用时代(目前也称新石器时代末期)”(204)。与此相类的观点是“仅将龙山、客省庄、齐家、石家河、陶寺、造律台、王湾三期、后岗二期及老虎山等龙山时代的考古学文化或文化类型视为铜石并用时代”。其理由是,“我们目前还不能仅据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后段所产生的若干新因素去推想当时‘可能’或‘应该’有了铜器,所以,将一个实际上尚未出现铜器的时期也归并为‘铜石并用时代’应该说是名不副实的”(205)。或有稍含蓄的表述,但也倾向于其无法独立分列出来:“仰韶时代的铜器显示当时已经进入铜石并用时代。为方便起见,现在一般仍将铜石并用时代归入新石器时代”(206)。冶金史专家也有类似的表述:“与世界其他主要文明不同,中国没有特别的铜石并用时期,中国的青铜业发展具有自己的特色。”(207)的确,在第一种方案中,铜石并用时代“早期大约从公元前3500年至前2600年,相当于仰韶文化后期。这时在黄河中游分布着仰韶文化,黄河下游是大汶口文化,黄河上游是马家窑文化。在长江流域,中游的两湖地区主要是大溪文化晚期和屈家岭文化,下游包括太湖流域主要是崧泽文化”。其中,长江流域的大溪文化晚期、屈家岭文化和崧泽文化中尚未发现铜器及冶铜遗存,其他地区“这阶段的铜器还很稀少,仅在个别地点发现了小件铜器或铜器制作痕迹”(208)。而在《中国通史·第二卷》“铜石并用时代早期”一节近70页的叙述中,完全没有对铜器和冶铜遗存的具体介绍。类似情况也见于《中国西北地区先秦时期的自然环境与文化发展》一书,在关于铜石并用时代早期一千年(公元前3500—前2500年)遗存几十页篇幅的叙述中,仅一处提及林家遗址出土的马家窑文化青铜刀(209)。可见这一阶段铜器及冶铜遗存乏善可陈的程度。故学者对此多采取存而不论、一笔带过的处理方式(210)。
在认可“铜石并用时代”存在的观点之外,更有学者认为“其实铜石并用时代(Chalcolithic Age)又称红铜时代(Copper Age),是指介于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之间的过渡时期,以红铜的使用为标志。西亚在公元前6000年后期进入红铜时代,历经两千余年才进入青铜时代。红铜、砷铜或青铜在距今大约4000年前几乎同时出现在齐家文化中,数以百计的铜器不仅证明齐家文化进入了青铜时代,而且表明中国没有红铜时代或铜石并用时代”(211)。
关于“铜石并用时代”和“红铜时代”的关系,中国考古学家有自己的界定:“过去一般认为,铜石并用时代是已发明和使用红铜器但还不知道制造青铜器的时代,所以有时也称作红铜时代。现在看来,这种理解有些绝对化了。不错,有些地区的铜石并用时代文化中只有红铜器而没有青铜……另一些铜石并用时代的文化则有青铜……中国不但在龙山时代有青铜和黄铜,就是仰韶时代也有青铜和黄铜,这当然与所用原料的成分有关,不能因为有这样一些情况而模糊了铜石并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界限,以至于否认中国有一个铜石并用时代”(212)。
类似的表述是,“无论哪种意见所述铜石并用时代,都不能把它等同于铜石并用时代的概念。即使是目前发现红铜器较多的齐家文化,也并不能纳入单纯的红铜时代。中国早期没有形成一个红铜时代,走了不同于亚欧其他国家的冶铜发展道路”(213)。与此截然相反的认识是,“严文明所谓‘铜石并用’其实是一个误导读者的名词,因为在仰韶文化时期与龙山文化时期,铜器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谓微乎其微,用‘铜石并用’来概括当时的社会极不恰当”(214)。
鉴于上述观点中的冲突,东亚大陆是否存在铜石并用时代?如果存在,是否能早到公元前3500—前2500年这个时期?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