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雄·英雄·枭雄
曾经有人声称现代政治不依靠英雄。的确,作为一种程序化、形式化与理性化操作的民主政治在其成熟时应该是不依靠英雄的。然而缔造这样一种制度的过程需要“英雄”吗?这就看我们怎么定义“英雄”了。如果是像曹操煮酒所论的那种“英雄”,那恐怕是靠不得的。而像曼德拉那样代表了公平、正义的道德感召力的“圣雄”,则有之诚幸莫大焉。
“圣雄”们(无论其意识到与否)所推行的实际上是自由主义的事业。自由主义本是个低调的主义:他承认人人都有“自私”的权利——当然,这并不等于褒奖自私——以防止专制者“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语),然而,在面对严酷压迫时人们如果各怀私心,一盘散沙,就无法冲破重压去实现自由事业,这就形成了一种悖论:“消极的”自由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来争取,低调的制度必须用高调的人格来创立,为实现一个承认人人都有“自私”权利的社会必须付出无私的牺牲,为世俗的自由主义而斗争的时代需要一种超越俗世的殉教精神。这就是圣雄的精神。
同时,当一个社会原有的权威整合机制已经失效,而新的民主整合机制又未建立起来时,他靠什么避免无序呢?恐怕很难指靠对“革命崇拜”的谴责(我并不是说这种谴责没有学理上的意义)。从逻辑上看,要解决这个难题无非只有靠社会上原有的非主流组织资源,以及道德凝聚力资源,而在前一种资源缺乏时,后一种资源就尤为重要。如果两种资源都没有,那么无序状态和人们所害怕的“暴民政治”就难以避免。——我们不要忽略一个简单的事实:“暴民政治”并不是只有理想主义的“革命者”才能煽起,他完全可以表现为毫无理想色彩的“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的局面。在非洲的索马里等国,不就是这种状况吗?
当然,笔者并不认为“革命崇拜”是不需要或不值得批判的。但问题在于,在许多情况下“革命”的有无并不是个学理问题而是个情势问题。19世纪的俄国民粹派是真正的“革命狂”,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内从“到民间去”到舍身行刺,使出浑身解数要发动“革命”,而“革命”就是不来。到1917年2月,“革命”却在所有政党,包括布尔什维克在内都不曾去“发动”、甚至始料不及的情况下突然来了!(布尔什维克后来一直宣称二月革命也像十月革命一样是他们领导的,这不符合事实,此不详论。)所以,“革命”当然不值得“崇拜”。但如果认为你不“崇拜”他就不会有“革命”,或者像阿Q那样宣布一声“我革命啦”他便从天而降,说句“杀革命党,好看!”他便离地而去,那就未免太天真了。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情势使一场“革命”降临人间,那么他是为华盛顿、甘地、曼德拉那样的人所左右,还是为萨达姆、阿明乃至南非泛非大那样的势力所左右?毫无疑问,在那种情势下能决定这一点的恐怕不是谁在学理上更正确,而是谁拥有更大的道德感召力和正义凝聚力。就南非而言,曼德拉在这方面本不具有先天优势:他所在的部族并不像布特莱齐所在的祖鲁族那样代表了土著南非人当年抵抗殖民化的光荣历史。但是,他以其为黑人解放不怕把牢底坐穿的奋斗经历,以及在奋斗过程中体现的牺牲精神、实干精神和言行一致的精神,使南非人,甚至包括相当多的南非祖鲁人(如同我们在夸祖鲁地区的政治风波中所看到的)把他视为正义的象征,因而也就愿与他一起以理智的、妥协的方式实现南非的和平转折。而如果曼德拉当年不为正义而战,南非并不会因此便没有黑人解放运动,只不过这场运动很可能便由泛非大那样的复仇主义者或“打倒”派唱主角;南非目前的妥协局面也就更难产生而已。因此无论基于价值判断还是基于功效判断,曼德拉投身“革命”如果说无须被“崇拜”的话,那么至少也是不该受诅咒的。
曼德拉不是霍梅尼式的“圣人”或曹操式的“英雄”,更不是绿林式的枭雄,他是集道义与理智、勇气与宽容于一身的圣雄式人物。圣雄不是完人,但他给南非带来了希望。在1997年末马弗京代表大会上曼德拉从非国大主席之位上光荣引退之时,新南非经过三年多的治理已经初步崛起,“好望”终于降临在好望角,也许还不仅降临在好望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