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明代中叶的“倭寇”问题

字数:2885

明中叶嘉靖、隆庆年间,东南沿岸出现了严重的“倭患”。从浙江到广东的千里海岸,处处告警,兵燹绵延数十年,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惨重损失。明王朝兴兵縻饷,调集数省军队以至僧兵、土兵、狼兵,杀换了朱纨、张经、李天宠等督抚,起用了戚继光、俞大猷等名将,才使“倭患”基本平定。

怎样看待这场“倭寇”之乱?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史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这场战乱是日本封建主唆使日本武士、浪人、商人组织海盗武装,在中国沿海不法奸商的协助下对中国进行武装走私、烧杀掳掠而引起的,具有民族侵略性质;而明王朝进行的御倭战争则是民族自卫的正义战争;明政府腐败无能、海防废弛,是倭寇长期蔓延的原因;而“民族英雄”戚继光等人在人民群众支持下坚持抗敌,则是民族御侮的光辉篇章。

这一时期,日本有些学者则发表了不同的见解,认为所谓“倭寇”,其实是中国的海盗,日本国只是少数受雇佣者参与,因此,“倭寇”之变实际上是中国的内乱,是沿海的治安问题。但“文化大革命”以前,日本学者的上述观点,并不为国内学人所知。

1980年以来,随着国内学术研究的活跃,许多研究者提出了新的观点。他们认为:嘉、隆时期的“倭寇”,与嘉靖以前及万历侵朝战争中的倭寇不同,主要是“假倭”,即中国人,“真倭”数量既少,也非决策者。进而指出,当时东南地区工商业发达,已经提出了发展海上贸易,促进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任务。而明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顽固实行海禁,迫使海商集团以及以海上贸易为生的沿海人民起来反抗,成为“海盗”。因此,“倭寇”问题不是什么外来侵略的问题,而是海禁与反海禁、压迫与反压迫的斗争。它代表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受到人民的支持,而明政府的“御倭”则是不得人心的倒行逆施,是对经济发展新因素的摧残和对人民的镇压。这种观点,可称之为“反海禁”说。

但近年来有些学者,如郝毓楠、陈学文等仍坚持传统的“外来侵略”说,并针对“反海禁”说的观点,提出倭寇的侵扰“严重破坏和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看法。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明中叶的历史,而且关系到戚继光等重要历史人物的评价,更关系到人们对资本主义萌芽、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原因以及中日关系的问题,是值得研究的。

究竟应如何看待明中叶的“倭寇”问题?我们认为:

一、认为“倭寇”或海商——海盗集团代表了资本主义萌芽的要求或破坏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的观点,恐怕都难以成立。明嘉、隆年间究竟有没有资本主义萌芽,还是个问题。学术界论述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多是从万历开始的,而且仅限于苏州纺织行业。当时,国内市场尚且有限,不需另辟海外市场。主要活动中心也不在资本主义萌芽成长的长江三角洲,而在相对落后的浙、闽、粤三省。中日间“海盗”贸易的对象,从中国输出的是丝、瓷与药材等,后二者是封建经济的产品,丝绸业中虽有萌芽中的新生产关系,然而当时日本却主要进口生丝,最少进口成品丝绸。这种贸易,非但不是为资本主义开辟市场,而且是与其争夺原料,从日本输出的则主要是工艺品与奢侈品。海上商业资本与生产过程缺乏联系。因此,它与西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和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海上商人与冒险家不同,而与明以前的封建社会商业资本并无根本区别。海商从对外贸易中获得的巨额利润以及因海上贸易长期出超而流入中国的大量白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并不能起到资本原始积累的作用。参加海上贸易与“倭寇”队伍的固然有许多破产农民与手工业者,但他们的破产并非原始积累过程中的“无产化”,而只是中国封建时代屡见不鲜的兼并过程的结果。因此,无论从积极方面还是从消极方面看,明中叶的“倭寇”与资本主义萌芽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尽管如此,当时海商势力的发展毕竟是商品经济活跃的标志,体现了历史的进步。因此,虽然东南海商并不直接代表资本主义萌芽,但作为封建社会后期商业资本的发展,仍然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海商与土地较少联系,富于开拓精神,在“以末致富,用本守之”,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与官僚四位一体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与清新气息,它的成长,对中国社会内部新因素的出现,是有好处的。

二、嘉、隆时期的“倭寇”中确有日本海盗;而日本本土上的封建主中也确有人对“倭寇”的活动给予了某种支持。因此这时的“倭患”有外来因素是不应否认的。

但就其主流来说,应该承认,嘉、隆“倭患”主要是由国内的矛盾,尤其是明政府的海禁政策与东南海商势力的矛盾引起的。当时日本正处于“战国时代”,领主割据,连年混战,并无组织入侵中国的能力。“倭寇”的主要魁首王直、徐海、陈东、毛海峰等均是中国的所谓“奸商”。“以内地不得逞,悉逸海岛为主谋,倭听指挥”(《明史·日本传》)。他们中许多人确以日本(以及琉球)属岛为基地,并与当地封建主有往来。但明清两代海商——海盗集团以海外为根据地乃至建立政权,本是常见现象。如张琏据三佛齐、林凤据吕宋以及后来罗芳伯在婆罗洲建立的兰芳大总制,等等。清初郑成功在台湾及金、厦建立政权也与这种传统有关。郑氏据台时期与日本保持密切关系,谁也不会因此斥其为“汉奸”。嘉、隆时期的“倭寇”“金冠龙袍,称上海岛”,基本上是独立自主的。以与日本关系最深的王直为例,他据日本“萨廉洲之松浦津,偕号曰‘京’,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再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显然并非日本封建主的附庸。他们的行为是否正义另当别论,但不能简单归结为凡与外国有联系的斥为“汉奸”,唯有坚持“国粹”的才是爱国。这无疑使爱国主义降低为狭隘的“华夷之辨”了。

“海上之事,初起于内地奸商王直、徐海等常阑出中国财物,与番客市易”,而明代实行“寸板不许下海,寸货不许入番”的愚蠢政策,自然要使“商转为盗,盗而后得为商”。东盗亦商的魁首亡命海外,招聚我国沿海的破产群众及部分日本人,与明政府武装对抗,进行非法的“海盗贸易”,这就是“倭患”的基本内容。

三、海商势力的成长和他们进行的反海禁斗争,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然而有的人因此而宣扬他们的人民性、正义性,甚至说他们“阶级意识明确,爱憎分明”,“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乃至加以“爱国商人”与“起义者”之桂冠,也是不妥当的。他们的根本错误在于不了解剥削阶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历史的进步往往是通过非正义的形式实现的,马克思高度评价了资本主义在历史上起过的进步作用,但也指出资本来到世间,就是充满血腥的肮脏东西。西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海盗商人、冒险家如麦哲伦等,是资本主义的有功之臣,但同时也是贪婪而残忍的强盗,认钱不认人的亡命之徒。中国的海商中尽管也有人格高尚的爱国者(明末的郑成功可为代表),但多数是见利忘义、不择手段的暴发户。嘉、隆时期的“倭寇”首领大多亦属此类人物。他们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反对海禁,开拓海外贸易,客观上符合历史的要求;另一方面,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这就可能给人民群众带来灾难,是与一般被压迫被剥削的劳动群众的起义性质完全不同的。明中叶的悲剧在于:统治者厉行海禁、镇压海商,阻碍了海上商业资本对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反而由此引起的战祸却使得海商——海盗集团的破坏性大大增强,产生了极大的消极作用。“倭寇”尽管不是日本人发动的民族侵略,但是王直、徐海等人招募日本海盗到中国来杀人放火,应受到谴责和痛斥。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明政府推行的海禁政策与镇压海商的“御倭”战争是非正义的,应予抨击。而受到“倭寇”扰害的人民自发地起来御寇自保,则应受到同情。

这不是矛盾吗?是的。但这是剥削阶级社会无法避免的矛盾。我们可以拿英国的圈地运动做对比:圈地运动代表着资本主义大生产对中世纪小生产的胜利,但它也是对农民群众的残酷掠夺。查理一世为维护封建统治,曾下令禁止圈地,而英国的广大农民群众也掀起过反圈地的起义。前者是我们要揭露的,后者则是我们所同情的,历史唯物主义者只能这样看问题。

欧洲16世纪的海商——殖民海盗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对别国(殖民地)进行掠夺,从而为本国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奠基;而中国的海商——海盗却在本国政府的敌视下被迫以海外为基地,反过来劫夺本国人民的生命财产,这种鲜明的对比,对于我们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特性,不是有所启发吗?

原刊于《函授教育》,1987年第2期


“英明”的昏君——崇祯帝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