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者的家庭教育一定有严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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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文涛:前一阵有好多视频传出来,往往是中学女生的霸凌行为,比如几个女生一起凌虐一个女孩,把她的衣服脱光了,打她,羞辱她,还拍下来到处播放。前一阵美国法庭不是审了几个中国留学生吗? [51] 在美国的法律里,像这样的行为可能要面临终身监禁,刑罚非常重。您觉得中国孩子为什么就这么放肆呢?

李玫瑾:凡是这样的孩子,他的家庭一定有问题。我们不要简单地认为这只是一个社会现象,实际上孩子走到这一步,在青春期能这样去羞辱别人,他的家庭教育一定有严重的缺陷。

窦文涛:但是,我们在很小的时候也折磨过小动物,那好像是每个孩子都会有的一个阶段。

李玫瑾:对,青春期这个阶段更容易出现暴力。个人的成长过程和人类的演化历史特别相近,人类的早期就像我们个人的早期,你看人类早期都是在打仗,现在战争就相对少了很多。人在第二个十年时涉及转型的问题。从12岁到18岁这个青春期阶段,人从仰视别人到平视别人,从依赖别人到独立,而为了显示自己的成熟和独立,往往就有各种各样的表现,比如学抽烟,学喝酒,带着一群兄弟当黑老大,还有就是要说话算数。所以说,这种欺凌现象实际上是人成长过程中的一个体现。但是,如果学校发现不了这个,有时候就很难去管。因为很多事都发生在校外,有的是发生在宿舍里,孩子连爸妈都不敢讲,学校也发现不了。如果我们有这方面知识的话,比如孩子上学时遇到什么样的情况,我们要教他怎么做。我们要告诉孩子,你可以跟别人打架,但你不能羞辱别人,如果别人欺负你,你可以怎么做。我们现在是家庭和学校两头都不管。有的家长怕孩子吃亏,就让孩子去打打打,老让孩子占便宜,等到孩子真打出事来又急了,说你怎么能这样。所以,现在我们这个问题出在哪儿呢?我个人认为是很多家庭现在没有家规,过去中国的家庭规矩很多。

马未都:在社会的三大教育体系中,过去家庭起主导作用。

李玫瑾:对。

马未都:比如说我们小时候铅笔盒里多一块橡皮,爹就板着脸问:“这是哪儿来的?你是拿同学的吗?明儿给我送回去!”这是最简单的教育,可是今天的家长才不看那个。李老师很清楚现在犯罪现象是一村一村的、一县一县的,互相传授,都是同一类犯罪。

李玫瑾:还有爷爷、爸爸、儿子都这么干的,一家三代。

马未都:这个就很可怕,家规全没了。原来家庭教育是承担我们社会最主要的教育的,因为过去我们的公共教育系统很差,历史上读书人也就百分之一二,大部分人道德的形成全是靠爹妈教的,所以过去爹妈是最好的一个示范。我小时候觉得社会很舒适的那种情况,都是由爹妈在教育方面占主导地位。今天这个系统没了,而现在的这个系统很势利,就是拿钱说话。孩子哪有什么辨识力?他为什么想学黑社会呢?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对黑社会的打击往往是不力的。

窦文涛:现在连成年人的是非观都是乱的,那么该如何告诉孩子呢?我觉得现在的父母亲不知道该怎么办。你看现在的孩子好像还是的多,有时候父母亲去接孩子,看见别人把自己孩子打成那样,自己孩子都不知道还手,就说:“他打你,你怎么不打他呀?”

李玫瑾: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孩子过分保护。有些家长说我这孩子老被人欺负,我倒是说这种被欺负吧,只要他不惹是生非,你关键就教他怎么保护好自己就行了,要是他老欺负别人,那你可要当心了。

马未都:给你惹大娄子。

李玫瑾:我经常跟家长讲一个办法,就是让孩子去发展体育运动,只要他有肌肉感了,他就有爆发力,他就不会再轻易地被人欺负了,就能保护好自己了。

马未都:先学一跆拳道。

李玫瑾:这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什么呢?孩子一定要有朋友,尤其是到了中学,如果他孤立一个人的话,就很容易被欺负,要是能交上三四个朋友,比如他在班里有四五个关系特好的,这时候别人要欺负他就得掂量了。

窦文涛:这个办法好。要是他欺负别人呢?

李玫瑾:关键就是这个问题,他们一成团伙就去欺负别人,这事很麻烦。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功能在淡化、削弱。这虽然是一种客观趋势,但我们绝不能等闲视之。家庭功能淡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由于工业生产带来了生活都市化、职业社会化的趋势,使得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从结构上看,家庭已由大变小,如中国已从四世同堂、三世同堂变成核心家庭(只有父母与一个孩子的小家庭)。从时间上看,家庭时间(指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也在由长变短。在农业社会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背着孩子下地,同出同进,家人相处的时间很长。进入工业化社会后,生活都市化,职业社会化,父母上班要出门在外,还经常工作在白天、应酬在晚间,导致许多孩子在出生后不久就要每日与父母特别是母亲分离,要么找人代为照顾,要么被送进幼儿园。上学的孩子也是如此,每日与父母相处的时间平均也就4小时左右。

家庭功能被淡化的结果是:首先,孩子在一天24小时内经常要面对不同的抚养人,这种抚养人的变换不利于孩子依赖情感和社会交往情感的培养。其次,父母的榜样作用也被削弱了,取而代之的是代管人员,如保姆、幼儿园里的老师,甚至是电视。许多牙牙学语的孩子最初的言语竟然是广告词。儿童在成长过程中认同对象的不确定,导致现在少年儿童的价值观认同和行为认同混乱,并由此导致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增多。美国频频发生的校园枪击事件已充分表明一些少年有异常的情感和行为。在中国,一些孩子的违法犯罪也常常超出父母的理解。在父母眼中,孩子仍是那种“依赖的、听话的、自家的孩子”,结果有一天孩子因犯罪被警察带走时,才发现孩子已变得陌生、可怕,甚至不像是自己的孩子。

中国有句古话:“七岁看老。”也就是说,从7岁孩子的身上可以看出他一生的行为发展模式。现代心理学在研究人的心理发展过程中也指出:人格的核心部分—性格,其形成的主要时期就在人出生至青春期之间(0~12岁)。为什么这一时期对人格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心理学研究发现:人类个体在生命的早期是相当脆弱和无能的,其生存本领甚至不及一些低等动物。人在出生后最初的几个月里完全要依赖他人,不仅需要他人提供一定的食品和衣物,还需要他人提供情感抚养,而情感抚养恰恰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所在。

心理学实验发现:在给初生婴儿提供的各种图片中,婴儿对人脸给予更多的注视和微笑。当抚养人与婴儿接触一定的月龄后,婴儿会对其产生依恋关系。每当亲人离去,婴儿会出现负性的情绪反应,而当陌生人出现或走近时,会出现警觉或恐惧反应。婴儿这种社会性微笑、恋亲反应以及对陌生人出现的拒绝反应等,都表明人在出生后的早期最先发育的是情绪情感活动。当婴儿这种最初的情感需要得到良好满足时,就会产生安全感,并形成友好、温和、亲社会的种种性格。反之,婴儿就会形成情绪不安、易惊易躁、敌视和怪异等性格特征。这就要求在婴儿出生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抚养人,经常更换抚养人不利于婴儿的情感教育。

对于婴儿的情感需要,抚养人不仅要给予微笑、拥抱,还要给予一定的言语刺激。对婴儿的轻声细语既是情感抚育的一部分,也为婴儿今后的思维发展和社会交往能力奠定基础。如果抚养人缺乏对婴儿温柔的言语刺激,孩子在以后的成长中就容易出现语迟、不善于表达等特点,并由此导致不善于与人交往、心理活动内倾的孤僻性格。许多变态人格和精神疾病患者具有这种内向性格。

既然人格形成的关键期在生命的早期,那么,它的关键环境也就不言而喻。家庭,可谓人类的摇篮。我们每个人都是在家庭中从一个不谙世事的“生物体”(婴儿)被抚育成能够独立进入社会生活的“社会人”。尽管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还会经历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及工作场所,但无论我们走出的社会圆圈有多大,家庭永远是这个圆圈的轴心,也是我们的归宿,直到我们成熟、独立,然后组成一个自己要负责任的家庭。因此,家庭是人格教育的关键场所。要进行良好的人格教育,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家庭。

每个有幸福童年的人都会回忆起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恩爱和对子女慈爱,是每个儿童幸福成长并形成良好人格的前提条件之一。道理虽然非常简单,但是现实生活中却不尽然,常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在破坏它。比如,为了追求所谓的个人幸福而插足他人家庭,游戏般地结婚而后离婚,或者未婚先孕,出于各种功利目的的婚姻,见异思迁的爱情,等等。更为危险的是,一些“社会性的赞赏”也起着误导作用。比如,一些大众传播媒介为了追求利润而编排、制作一些爱情文艺作品,这些以“社会态度”出现的作品常常以一种大众欣赏的姿态出现,赞扬某些不强调责任的爱情行为,致使一些涉世不深的少男少女去崇拜、模仿,诱使一些情感冲动、修养水平不高的人去效仿、追赶,从而破坏了人们对家庭的信念和应有的承诺。

当一个家庭出现裂痕、残缺时,受害最重的就是那些深深依赖父母和家庭的儿童。中国曾有学者调查发现,在那些有人格障碍、出现行为问题的儿童中,约有42.5%的人拥有家庭破裂或残缺的背景。儿童难以理解父母的情感变化,看到父母不和,会由最初的恐惧不安发展到厌烦家庭;看到家里缺父或少母,会由最初的悲哀、委屈进而产生一种被最亲近的人抛弃而无颜见人的感受,并由此产生怨恨、不信任感乃至敌视。这就是那些在破裂或残缺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容易变得怪僻、冷酷、愤世嫉俗的原因之一。婚姻虽只是男女二人的结合,然而,有了孩子的家庭却不再是二人的世界。人类在自身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想必早已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才使用法律的手段对男女两性的结合予以约束和限制。不仅使用法律手段,人类社会还通过宗教信仰、道德规范、社会舆论等对婚姻施以压力,使其保持稳定。

家庭稳定是塑造青少年良好人格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下,父母的修养水平又决定着孩子未来的人格。父母是绝大多数人来到世上的第一任教师,他们不仅教我们基本的生活常识,还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教我们如何做人。由于人是高级的社会动物,要能够独立地进入社会、自我生存,除了必须经过学校的教育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之外,还必须经过种种非知识方面的培养,比如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对人与人关系的把握,判断是与非、善与恶的能力,如何体谅他人、理解他人,如何尊重他人,如何关心和帮助别人,如何应付恶人等。此外,还要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对个人行为的责任感等。这些非知识性的内容大多涉及行为,而不是言语内容。它们无法通过考试的方式来强迫人学习、复习而接受,只有靠影响、潜移默化来进行。

从人的心理发展来看,人在出生后的1~2岁内主要发展的是行动能力和言语能力,其间的行为大多是自发的,并在大人的奖赏或惩罚中得到鼓励或抑制。但是,人从3岁起就开始出现一种认同倾向,即不自觉地模仿身边的大人,将他看到的大人的种种行为复制出来,并逐渐变为自己的行为方式,比如照顾小娃娃、模拟大人的说话口气等。这时的行为模仿犹如在一张白纸上画出的最初印迹,深刻而难以抹去。父母或其他抚养人是否具有同情心,是否乐于助人,是否坚持原则,是否自信,是否具有良好的品德,甚至他们喜欢看的电视节目,都会决定孩子未来的人格发展方向与道德水准。这种最初的印迹往往伴随一个人终生。所以,从一个成人的行为举止可以看出他父母的影子,从一个人的修养可以看出他的家庭背景。我们在强调“优生优育”的同时,还必须强调要优化父母的修养与品德。

——摘编自李玫瑾论文《家庭在青少年人格教育和犯罪预防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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