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从旧小说到新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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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我曾说过“整理国故”——有系统和带批评性的“整理国故”——是“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一部门。我也曾提出我们致力研究的一方面便是中国思想史。我个人比较欢喜用“思想史”这个名词,那比“哲学史”[更为切当]。我并举出我对禅宗史的研究,以及我如何从头改写禅宗史,用它作例子[来说明我们整理国故的方法和过程]。

今天早晨我想来谈谈中国[传统]小说,那是中国文学史的一部门。在以前诸章里我曾举出那几部小说名著,它们都已经畅销好几百年。由于它们用活文字[白话]来替代文言,对近代中国文学革命运动的贡献至大。我也指出,这些小说名著便是过去几百年,教授我们国语的老师和标准。我并强调那些对这种小说有热爱的中国男女和在学青年,于潜移默化之中,便学会了一种有效率的表达工具。这工具便是这一活的文字——白话。它不只是口语,而且是文字,因为这些小说名著已经把这种活的文字的形式统一了,并且标准化了。

所以我们这一文学革命运动,事实上是负责把这一大众所酷好的小说,升高到它们在中国活文学上应有的地位。

我在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初期,便不厌其详地指出这些小说的文学价值。但是只称赞它们的优点,不但不是给予这些名著[应得]的光荣的唯一的方式,同时也是个没有效率的方式[要给予它们在中国文学上应有的地位],我们还应该采取更有实效的方式才对。我建议我们推崇这些名著的方式,就是对它们做一种合乎科学方法的批判与研究[也就是寓推崇于研究之中]。我们要对这些名著做严格的版本校勘和批判性的历史探讨——也就是搜寻它们不同的版本,以便于校订出最好的本子来。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更要找出这些名著作者的历史背景和传记资料来。这种工作是给予这些小说名著现代学术荣誉的方式;认定它们也是一项学术研究的主题,与传统的经学、史学平起平坐[1]。

我想我实在不必在这方面去鼓吹,最好的办法还是采取实际的行动。因此从1920年到1936年的十六年之间,我就花了很多时间去研究这些传统小说名著。同时我也督促我们的出版商之一的“亚东图书馆”在这方面多出点力。“亚东”是一家小出版商。它除掉陈独秀和我们一般朋友,编写了一些书交给他出版之外,简直没有什么资本[来印其他的东西]。最后我说服了他们来出版我们的……德刚,我应该怎么说?——[德刚答道:]“整理过的本子。”对了,有系统的整理出来的本子。意思是包括:一,本文中一定要用标点符号;二,正文一定要分节分段;三,[正文之前]一定要有一篇对该书历史的导言。这三大要项,就是所谓“整理过的本子”了[2]。

第一部“整理过的本子”

“亚东”首先选了两部较短的本子来付印。其一便是那部讽刺小说《儒林外史》。我常用英文把它译成“An Unofficial History of the LiteratiClass”(知识阶级稗史)[德刚插话:大陆上的英文版译为“TheScholars”]。对的,大陆出了部新的英译本叫“The Scholars”(学问家),那也是相当正确的译名。

这是一部在18世纪出版的部头比较小的小说。这部小说在[20年代]当时并非畅销书,但是它现在却以新姿态——标点本——出现。书前还有陈独秀、钱玄同和我的序言。当这本书在1919年出版时,竟然一纸风行,深为老幼读者所喜爱。这一来我的出版商也相信这也是个生财之道。后来果然如此。

那时陈独秀、钱玄同和我对本书皆甚为推崇。但是我还没有足够的资料,能替本书作者,我的安徽同乡吴敬梓先生作篇全传。因此在该书出版之后,我也就开始收集有关作者传记的资料,这项探幽访贤的工作甚为有趣。因为一般目录学家对吴敬梓的作品都没有著录,所以我把吴氏著作查明交予我的书商,要他们加意搜寻。

有一天,一位书商果然带来了一厚册吴敬梓的诗集[《文木山房诗集》],集后还有编纂人——吴氏颇有天赋的儿子[吴烺]——一首有关选印诗集的诗。这是全世界唯一的孤本,名著《儒林外史》的作者的诗集。我只花了一块半钱[约合当时美金五角]便买到了。我把吴氏的诗文集和安徽《全椒县志》参校研究,所以在《儒林外史》标点本出版后三年,1922年冬,我就能写出一篇相当完备的《吴敬梓(1701——1754)年谱》了。

我研究的第二部小说是《水浒传》。《水浒传》很像英国的《罗宾汉》(Robin Hood)那样传奇英雄的故事。赛珍珠(Pearl S.Buck)把它译成“All Men Are Brothers”(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实在很差劲。《水浒传》原义是“湖畔强人”或“水边盗贼”(“The Bandits of the Marshes”)。那是一部谈一百单八条好汉的故事,他们被苛政所迫,不得已违反本意,落草为寇[3]。

所以大陆今日竟认为它是一都“普罗小说”,事实并不如此[4]。不过那是一部具有反抗意识的文学作品,则是无可讳言的。

这部小说在中国一直是一部畅销书,因为它描述一种“罗宾汉”一流的英雄好汉,为青年读者所喜爱。同时也是因为这一百单八条好汉中几位领袖,都有其特出的性格。

我于1920年7月发表了篇详尽的《〈水浒传〉考证》;翌年6月,我又写完与前文几乎一样长的考证续篇。两篇加起来总共有四万五千多字。算起来,比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为他所写的剧本所加写的导言的平均长度还要长一些。

在这篇序言中,我指出这部小说不是一气呵成的作品。它是中国传统小说中,那种逐渐演变出来的[历史]小说的代表作。

中国[传统]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历史小说,这种小说是经过长期演变出来的。每部小说的开始,可能都只是些小故事;但是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才逐渐变成一种有复杂性格人物的长篇小说。

《水浒传》便显然是发源于11世纪一篇描写三十六条好汉的故事。终于由三十六人逐渐演变为一百零八人,从一个短篇逐渐发展成长篇的章回小说。像《水浒传》这类的章回小说,其发展的过程,和中古欧洲那种“罗宾汉”浪漫故事的发展大致是一样的。

中国传统小说中的第二种,便是一些个体作家创作的小说。我在上节所提到的那18世纪吴敬梓所著的《儒林外史》便属于这一类。

现在我们要研究上述这两种小说,我们对它们的研究方法因而也就大有不同。在我为《水浒传》所写的两篇序言里,我就指出,要研究这种历史小说,我们就要用我所说的历史演变法。我们必须要从它那原始形式开始,然后把通过一些说书人、讲古人所改编改写的长期演变的经过,一一搞清楚。

在1030年,那时市面上所通行的《水浒传》便是那部已流行了三百年的七十一回本。这个本子三百年来一印再印,已不知道印过几百万册了。这部七十一回本,也的确是一部善本。人物性格的描写皆栩栩如生,因此一般读者都视为当然,认为这就是《水浒传》了。但是我指出,这部小说实在是经过长期演变的。正不知有多少无名作家,逐年逐月,东修西改,不断删增,才达成这最后的形式的。我说从早期的记录看来,明朝的《水浒传》无疑的是有好几种不同的本子。这部大书有一百回本,有廉价通俗的一百十五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我举出这三种本子来说明《水浒传》在不同的时代,却有其不同的发展。

在我第一篇考证发表几个月,我便收到来自日本的通信,说这三种不同的本子,在日本都可以找得到完好的版本。这真使我惊喜交加。在数年之内我们又发现,不但日本有,中国也可以找到。我自己就颇足自豪地买了一部一百二十回本。我又花了一块钱一部,买了好几部一百十五回本,分赠朋友;并以此来说明我的考证,不只是历史的幻想[而是有物证的]。渐渐地其他版本也不断地出现了。例如还有一种粗制滥造的一百二十四回本,便是其中之一。其后十年之内,商务印书馆便出了一部一百二十回的善本,我并且为这部书写了一篇长序。同一时期我的朋友李宗侗,又校印出一部一百回本。所以我研究的结果,发现了《水浒传》是代表一种历史小说。其最后形式是经过几百年的演变才完成的。例如十六七世纪之间所形成的一百回本,原是从11世纪末年[一种较简单的本子]演变出来的。

可是在17世纪时,中国出了一位有革命性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原姓张,名采,字若采,号人瑞,1627——1662]。圣叹[于康熙元年(1662)]由于领导反抗清官吏的一些政治迫害,而被贪婪无知的清廷官吏[巡抚朱国治]所杀。金圣叹是一位有眼光的人,一位有文学革命思想的文学批评家。他就能指出《水浒传》是一部足与最上品古典文学平起平坐的杰作,在文学上足与两大史学名著《左传》和《史记》媲美。这部七十一回本——通称“贯华堂本”,便是他校评付刻的。这部七十一回本后来甚为流行。在这部书里,每一回都有金圣叹的评语。他对一些精彩的字句,也分别有其批语,这些批语都十分精彩。这部金圣叹批《水浒传》一直被重刻了三百年。这个本子风行之后,其他较早的本子就逐渐被湮没了。

可是我指出《水浒》的故事还有许多更老的本子。最早的一本是仅有数千字的小故事叫作《宣和遗事》。那是一部约在十二三世纪[南宋时代]的作品。但是在元曲盛行的时候,许多剧作家就利用这故事来随意衍伸渲染[创作戏曲]。我便指出后来《水浒》里的许多性格人物,与早期元曲里同一人物的性格描述,却完全不同,有时甚至相反。那也就是说在14世纪元曲作家采用这一故事时,《水浒传》还无定本去限制作家的构思,所以他们还可根据自己的幻想去创造人物的性格。

时日推移,那些说故事的民间艺人,乃根据元曲和古今各种不同的本子去说书,而这种说书人简直可以随心所欲、有始无终地编造下去。最后在16世纪[明代中叶],乃逐渐有人综合这各种不同版本的《水浒传》编成一部巨著——例如一百回本、一百十五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至17世纪[经过金圣叹一批],乃又被缩成七十一回本,在文学内容上说,这七十一回本实在比其他各种版本要高明得很多。但是我们要了解这七十一回本形成经过的历史,我们就必须要体会到它经过正不知有多少无名作家,不断增删而成的长期而缓慢的过程。

以上便是我所提倡[用来整理传统小说]的历史方法,这也是我致力于整理中国传统小说而向广大读者介绍的第二步[也是更实际的]工作。

新红学的诞生[5]

我所致力的另一部小说便是《红楼梦》。这部小说最近曾由我的朋友、哥伦比亚大学的王际真教授稍事删节,译成英文。他以前已经出版过一部节译本。本年[1958]他又加以补译,另出一本比较完备的译本。

我对《红楼梦》的研究就说来话长了!

这里我想稍微多说一点,来解释为什么大陆在三十年后的今天,对我有关这部伟大小说的研究还不肯放过的道理。

第一,我要说的便是《红楼梦》是我上面所提过的“第二类小说”的代表。那是个别作家的创作,迥异于长期演变而成的历史小说。对这种第二类的小说,我们必须用一般历史研究的法则,在传记的资料里找出该书真正作者的身世、他的社会背景和生活状况。在许多方面,我对《红楼梦》的研究都是前所未有的。

我的第一篇《红楼梦考证》是在1921年3月出版的。出版之后我立刻又获得了许多新材料,在许多细节上又加以补充改写。现在我《文存》中所收的那一篇,也是新版《红楼梦》里所附印的那一篇,便是我在1921年11月所改写的。

经过多年的搜寻,我于1922年发现了《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一位友人敦诚的长篇诗文集——[《四松堂集》]的钞本。这钞本是部孤本。敦诚出身满洲宗室。他的诗文集有刻本,也有钞本。但是这钞本比刻本有用,因为钞本中有许多有关曹家的事为刻本所无,所以在1922年我就把这一发现写成文章发表了。

五年之后我又购得另外一件重要资料,那是《红楼梦》的一部残缺的钞本[后来“红学家”通称为“甲戌本”,是现存《红楼梦》最早的钞本]。这钞本只有前十六回[一至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但是全书却有[“脂砚斋”等人的]详尽的评注。一部分是作者的自注[刚按:适之先生始终认为“脂砚斋”是作者曹雪芹本人,故曰“自注”。但是继起的“红学家”俞平伯、周汝昌、林语堂、赵冈、潘重规、周策纵诸先生,则认为“脂砚斋”另有其人。周汝昌君认为“脂砚斋”是位女人,甚至是曹雪芹的老伴“史湘云”!林语堂先生也深信此说。其实也都是些证据不足的“假设”而已]。评注的另一部分则为作者曹雪芹的两三位好友[畸笏叟、梅溪、松斋]所作[刚按:脂砚斋以下的“批书人”,以畸笏所批,最多最详。周汝昌认为这位自称“老朽”畸笏叟是“史湘云”的另一笔名,是耶?非耶?总之自适之先生以后,“红学界”值得一提的二世祖、三世祖,以周汝昌君用功最勤,发现也最多,但是胆子也最大。今姑存其说]。我这一发现实是《红楼梦》最早的钞本。

后来我又找到了一部更全的七十七回本,号称八十回本[此钞本后来红学界通称“庚辰本”,为北平徐景署所藏,书名与“甲戌本”同,亦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我也替这部更全的抄本写了一篇很长的考证[《跋乾隆庚辰(1760)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于1933年发表了[原文见商务版《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页403——415]。

所以从1921年至1932年,我对《红楼梦》的研究历时十二年之久,先后做了五篇考证的文章。这项前所未有的研究的重要性是多方面的。在我做考证之前,研究《红楼梦》而加以诠释的已有多家,简直形成了一门“红学”。让我且举颇有惊人之笔的三家为例:

第一家认为《红楼梦》是反映清朝开国之君顺治皇帝的一段恋爱故事。书中的男主角“宝玉”便是隐射顺治,那美丽而短命的女主角“黛玉”则隐射董鄂妃。

第二家就更离奇了。那是我的上司、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所首倡的。蔡氏认为《红楼梦》是一部隐射汉民族抗满的[政治]小说,[书中的故事]便是整个康熙一朝的政治现象。“宝玉”是隐射康熙皇帝的废太子[胤礽],大观园中的诸美人则是暗指当时的名士。例如“黛玉”便是暗指朱彝尊,黛玉的情敌“宝钗”则是暗指高士奇。诸如此类。

第三家倒是有相当的重要性。这一家说《红楼梦》是描写满族名士纳兰性德的身世。纳兰在英文《清代名人传》(Arthur W.Hummel,ed.,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Vol.II,p.662.)中有专传。我这里不妨顺便说一说。纳兰性德(1654——1685)是一位了不起的人,是[康熙朝]当时一门有权势的满族世家[武英殿大学士(俗称“宰相”)纳兰明珠]的公子。这位青年倒是一位文学奇才。他在十几岁的时候,已经颇有才名。他的情诗[《饮水词》]也真是美艳感人,因此才有人把他和《红楼梦》扯在一起。

但是我在我的长篇考证里,便把上述三家斥为无稽之谈。我指出这部名著与上述三大家的惊人之论毫无关系。否定诸说之后,我也提出更有建设性的建议。我认为要认识这部巨著,一定要找出作者的身世,并且还要替这部名著的版本问题作出定案。

在寻找作者身世这项第一步工作里,我得到了我许多学生的帮助。这些学生后来在“红学”研究上都颇有名气。其中之一便是后来成名的史学家顾颉刚,另一位便是俞平伯。平伯后来成为文学教授。这些学生——尤其是顾颉刚——他们帮助我找出曹雪芹的身世。雪芹原名曹霑,雪芹是他的别号。

为搜查曹雪芹的家世,我们又找出他的祖父曹寅来。曹寅诗文皆佳,原为康熙皇帝遣往江南来羁縻当地士子的秘密文化特务。作为清廷的秘密文化特务,他获任当时南京、扬州一带收入最丰的优差肥缺。他的收入倒不是去贿赂或收买当时的读书人,而是有意地去救济全国的寒士——特别是长江下游江、浙一带的贫儒寒士。

我所要特别指出的,则是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曹寅的父亲曹玺——也就是雪芹的曾祖——曾在南京做过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一个直属于皇帝的私家账房、内务府,管辖南京一带丝绸纺织工业以备宫廷御用的财务官]。曹寅本来已在苏州做过四年的“苏州织造”;后来调往南京,又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在此同时,他又在扬州四度兼任“两淮巡盐御史”。这两项官职是当时大清帝国之中最能充实宦囊的优差肥缺。

曹寅死后,其子曹颙又继承父职,做了三年“江宁织造”,死于任上。曹氏殁后,曹寅一位过继的儿子曹頫——可能就是雪芹的父亲——又接着出任“江宁织造”至十三年之久。所以他们曹家三代出了四位“织造”,任期加起来,先后逾五十八年!这件事实便是《红楼梦》上所常常提到的所谓“世袭恩宠”了[刚按:在适之先生以前的文章里,他总说曹頫是曹寅的次子。在本章中则说是“过继的儿子”,这是他接受周汝昌的说法而改变的]。

任何人读《红楼梦》,都会感觉到那[荣、宁二府里]荣华富贵的气氛,一种官宦世家的传统。所以我们必须先要了解那种五十年不断的“江宁织造”家庭背景,然后才能谈到了解这部小说。这便是我考证的一方面。

但是康熙皇帝死后,诸皇子争位。雍正虽然终承大统,但是他[这位四皇子]也没有什么名正言顺的承继特权。所以他一旦即位之后,便对原先和他争位的弟兄,乃诛囚不遗余力。在这场夺权斗争之中,曹家也受到株连。不特与曹氏有关的皇亲国戚悉被推翻,曹家自己也受了“查抄”之祸。家产充公,婢仆星散,树倒猢狲散,转眼也就穷困不堪。曹雪芹长大之后,正赶上这场不幸,而终至坎坷一生!

这许多遭遇,作者在他的《红楼梦》的前几回中都说得清清楚楚。他也向来没有掩饰这部小说的自传性质。但是我这一自传小说的说法一旦提出之后,却不易为读者所接受。因为一般读者的思想——尤其是知识分子的思想,早已为上述诸家的政治故事、民族意识等说法,先入为主了。因此我和我的朋友们,真是历尽艰辛,找出这些传记资料——不特是曹雪芹的传记资料,而且是曹氏一家的资料——来说明这部小说原是一部自传。

这小说中最令人折服的一项自传性的证据,便是那一段描写贾家在皇帝南巡时曾经“接驾”的故事,而且不只是接驾一次,而是接驾数次。史料在这方面是可以作为佐证的。康熙皇帝曾六度南巡,雪芹的祖父曹寅,便曾“接驾”四次。不但“接”了皇帝的“驾”,而且招待随驾南巡的满朝文武。康熙在扬州和南京皆驻跸曹家。所以不管曹家如何富有,这样的“接驾四次”,也就足够使他们破产了。

我考证的第二步,便是《红楼梦》本文上的问题。我指出根据早期各方资料,《红楼梦》全稿未完曹雪芹就死了。雪芹死后,他的遗嘱可能把这部未完的小说,以钞本方式,廉价出售。这钞本大致只有八十回。可是后来我发现,甚至前八十回也非全璧。其中六十七回[“见土仪颦卿思故里,闻秘事凤姐讯家童”]中的一部分,以及其他各回中也都有些残缺之处。这些都说明作者死后,只遗下一部八十回的残稿。这残稿在传阅之中,又经人一再手抄,而抄书的人又可能只是些低能的录事,因而错误百出。

这样经过二十五年的传抄,始由两位有心人来加以整理,赞助付刻。其一[程伟元]出资印刷;另一人为汉军旗人高鹗乃加以续写,把残稿补成全书。高鹗一共补写了四十回,才竟全功。在他程、高二人的序言里,他们便坦然说出他们续了四十回。

他二人所说的故事原是这样的。他们先发现了[八十回以后的残稿]二十回,后来又在一肩挑旧货贩卖的“鼓担”上,无意中又发现其余二十回的残稿。拼凑之下,果然“接榫”。所以据他们说,这部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实是在多少年耐性搜寻之下,忽然喜从天降,果然在一个鼓担小贩的杂货之中发现了。但是这位学者高鹗,倒颇为续写而自豪。他始终没有完全否认那后四十回是他补写的。他曾把此事告诉他的朋友,似乎也是他的姻兄张问陶。张问陶后来写了一首诗[送高鹗,有“艳情人自说红楼”]提到《红楼梦》。在这首诗的小注中,他也提到后四十回[为“兰墅所补”],是指高鹗续作的。

这些都是当时人的见解,所以我根据我的青年朋友顾颉刚、俞平伯二人所发现的证据,来说明《红楼梦》后四十回之所以与前八十回不大一致的道理,那实在是出于高鹗的善意作伪之所致。

我同时又找出全书前后更多的矛盾之处来说明《红楼梦》是出诸两位作家的手笔。这第二位作家高鹗,显然是熟读前八十回之后才动笔的。但是没有哪一位作家可以把一部未完成的小说巨著,能补得天衣无缝的,所以高君续稿中的破绽是可以理解的。在高君的破绽中,我们便很容易看出哪些不是原作者的手笔了[刚按:胡先生这些话不但太武断,而且也“破绽”重重。曹雪芹在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已成书八十回,此时距他死还有七八年之久。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该书已经脂砚斋“四阅评过”,此时距雪芹“书未成,泪尽而逝”也还有三年。那么雪芹在“泪尽而逝”之前在写些什么呢?所以林语堂先生断定高鹗是“补”足残稿而不是“续作”,是极有见地的话,也是笔者深信不疑的。见林语堂著《平心论高鹗》,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58年11月第二十九本《庆祝赵元任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下册,页327——387]。

所以我在《红楼梦》考证文章的结论上说,我的工作就是用现代的历史考证法,来处理这一部伟大小说。我同时也指出这个“考证法”并非舶来品。它原是传统学者们所习用的,这便叫作“考证学的方法”。这一方法事实上包括下列诸步骤:避免先入为主的成见;寻找证据;尊重证据;让证据引导我们走向一个自然的、合乎逻辑的结论。


注释

[1]把小说当成一项“学术主题”来研究,在中国实始于胡适!今日左右中三界知识分子,都视此为当然。然适之先生启蒙之功,就可以在历史上一笔抹掉吗?

近闻大陆与台湾对“五四”六十周年都有相当隆重的纪念活动。出乎意外的是中国共产党主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也曾举行了为时数日的“学术讨论会”。参加讨论的有各阶层的各机关和部分高等院校及有关部门的代表二百六十四人,共宣读论文一百五十六篇。有的组对五四时期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五四时期曾经存在着“好的一切都好、坏的一切都坏的形式主义偏向,六十年来这种偏向并没有克服,它对实事求是地评价历史人物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在小组会上,大家对李大钊、陈独秀、胡适、吴虞等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云云。

一切迹象显示,胡适和孔夫子一样似乎在大陆又逐渐抬头,受到部分的“平反”和“恢复名誉”。胡适一部分留在大陆的手稿,也逐渐被整理发表,他在学术上的贡献还是被继续承认的。

[2]这句适之先生和笔者当年的对话,不意漏网之鱼似的也在哥大发表的胡氏遗稿“整理过的本子”里被保存了下来,这句话原是我从胡公著作上看到的,但是胡氏在口述之前因为无暇做home work,所以他自己反而忘记了。

[3]赛珍珠所译的《水浒传》里面“差劲”的地方正多着呢!“赛珍珠”和她的中国姊妹“赛金花”一样,这个翻译的艺名本身,就不太“雅”。这位“诺贝尔文学奖金得奖人”在中国被人开了一辈子玩笑而不自觉的道理,主要的原因便是她汉文水准不够,而翻译本身又是件天大的难事。

严几道认为“信、雅、达”是译事的三昧。其实他所说的只限于翻译《天演论》、《穆勒名学》等一类的说理之书。如果是翻译文学著作,笔者就觉得还要加个“神”字。

一次,笔者读到一位留美剧作家,把宋江《坐楼杀惜》的“乌龙院”译为“The Black Dragon Residence”。我就觉得他没有把宋三郎“金屋藏娇”的神韵译出来,所以我给美国学生讲课时,乃把它改译为“Black Dragon’s Den”。Den这个字多少有点神秘和浪漫的气味,质之译界方家:不知以为然否?

至于《水浒传》书名的翻译,赛珍珠是翻走了样,但是胡先生那条译名,也还是不太妥当。大陆上“四人帮”搞“水浒批判”时,把《水浒传》译成“Water Margin”,那样便把“水浒传”的“传”字译漏了。以前我曾建议胡先生译成“The Waterfront Guys”,waterfront(水浒)原来也是西方江湖豪杰聚止之地。guy虽是俚语,却有“光棍”、“泼皮”之意。后来笔者在课堂上曾要美国学生试猜此书的内容,他们异口同声说是“牛仔的故事”(a Western story)。所以笔者译文虽欠雅,意思倒是译出来了。姑志之,以俟通人明教。

本来世界各国每种文字都各有其特点,例如中国的“歇后语”和英文里的许多riddles就几乎无法翻译。50年代之初,林语堂先生正在翻译《红楼梦》。我问林公,那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受笞挞”中,宝玉向个老妈妈说:“老爷要打我了……要紧,要紧!”谁知这老妈妈是个聋子,她听成“跳井,跳井”,因而宝玉未找到救兵而被爸爸大大地揍了一阵。这故事如何翻译呢?林先生说他是这样译的:宝玉对老妈妈说:“Very important!Very important!”老妈妈听成:“Very innocent!Very innocent!”所以宝玉就被打得皮开肉绽,累得“老祖宗”也要回南京去了。

赛珍珠如何能比得林语堂呢?所以她翻起《水浒》来,就嫌差劲了。

这是个语言水平的问题。越是不通的人,越是胆子大。哥大就有一位教授,中文说不到一两句,白话文一段也看不懂。浅近的文言连最浅的“光临便饭”一类的小条子也看不懂,更不谈下笔写作了。但是他所教授的却是唐宋八大家的“高级古文”,岂非咄咄怪事?!然而天下即有这种意想不到之事。这样说来,“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也就不算是坏的翻译了。

[4]大陆批评《水浒传》有好几个不同的阶段。在适之先生去世之前,他们对《水浒传》的批评还是正面的。“文化大革命”以后,就认为它是“反面教材”了。

[5]近六十年来的“红学家”,从早期的蔡、胡、陈、钱,到最近台湾的“幼狮十八家”,有著录可考的至少在三百人上下。如果这三百篇也可文以类分的话,笔者不揣浅薄,就斗胆把他们分为三大派:

第一,“猜谜附会派”。这派的附会猜谜且有笨巧、大小之分,也有政治、哲学与入世、出世之别。自蔡孑民先生而下到潘夏(重规)先生,和潘公在香港新亚书院所成立的“红小组”和组里的红卫兵们,胡适之先生便一竿子把他们都打入“笨猜谜”。笔者不敢附和胡说,且名之曰“大猜谜”。大猜谜也不只蔡、潘两家。近三十年来把“大观园”一分为二、剖成“两个阶级”的李希凡、蓝翎等“斗争派”,和把《红楼梦》划成“两个世界”的余时英先生的“人文派”,以及一些“佛道派”、“玄学派”,也都和旧“索引派”的出发点差不多。大家都在搞大猜谜。

这个大派之下,也还有些小派或巧派。他们要在茶余酒后把曹雪芹这部大“谜书”或大“淫书”来揭揭底。例如“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这个“初试”的对象是他的大丫头袭人呢?还是小侄媳可卿呢?又如“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所“伏”的是目前的“白首双星”——史太君和那位“呵呵大笑”的老混账张道士呢?还是作者没有交代的将来的小白首双星——“一芹一脂”呢?曹雪芹这支笔十分狡猾,狡猾到使我们在小小的童子军帐篷内也没有太平日子好过的程度。这是种小猜谜或巧猜谜。但是不论谜底有巧拙,猜谜者人物有大小,其猜也则一。要“猜”,那答案就debatable了。

第二派则是比较实际的“传记考证派”。这一派的老祖宗便是有“考据癖”的胡适之先生。“考据”是个科学玩意。要考据就得让证据说话,不可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如果先把“阶级”这个概念扣牢,然后“找证据”,把曹雪芹来个“阶级分析”,那么曹雪芹的“阶级成分”也就永远查不清,《红楼梦》这部巨著也就永远读不完了。

第三派大致可以叫作“文学批评派”。批评也有大、小之分。胡适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它没有一个plot。”这话虽是西洋文学批评中的老调或滥调,但是这也是个从大处着眼的大批评。纪晓岚评《文心雕龙·原道篇》说:“文以载道,明其当然;文原于道,明其本然。识其本,乃不逐其末;首揭文体之尊,所以截断众流。”现在受西洋文学训练的“红学家”,所搞的都是这个“大批评”派。从好处说,他们是“识其本,乃不逐其末”。从短处说,读《红楼》的人,如不从十来岁开始,然后来它个五六遍(毛泽东就说他看了六遍),不把《红楼梦》搞个滚瓜烂熟,博士们也就无法“逐其末”了。这大派便是当代文学界新兴的青年职业批评家。

等而下之的则是那些把《红楼梦》读得烂熟的业余牛皮匠。他们对《红楼梦》有由衷的爱好,而他们所热衷讨论的话题则集中于刘勰所说的什么神思、风骨、情采、章句等方面的细枝末节。这一派虽多半是业余性质,但是《红楼梦》却是个无底洞。一旦不幸翻身落洞,则草蛇灰线,也是治丝愈棼、瓜蔓无穷的。

还有,“红学”里的“避讳”问题,也是一桩有趣的小公案。原来在《红楼梦》的早期钞本“甲戌本”、“庚辰本”和“戚本”里,作者对他两位祖父辈人物曹寅、曹宜,似乎都有避讳的迹象。

“庚辰本”第五十二回晴雯补裘至深夜,作者不愿提“寅正一刻”,而说是“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下面的“双行小注”(胡适说是“作者自注”)说是避“寅”字讳。胡适据此而肯定作者是曹“寅”的孙子。《红楼梦新证》的作者周汝昌亦同意此说。

可是海外两位大红学家,周策纵、潘重规两先生则不能接受。潘君并指出第二十六回中的“庚黄”、“唐寅”的故事,说作者“又写又说,又是手犯,又是嘴犯”,而否定此说。策纵并举出雪芹的曾祖原名“尔玉”,因说:“《红楼梦》里的玉又从何避呢?”

这潘、周二问题均不难回答,宗法社会里“避讳”这件事,原是可避则避之,并不是死避。韩文公说:“其父名仁,其子不得为人乎?”正是这个意思。周公所举的“玉”字,更不成理由。古人所谓“二名不偏讳”。孔子母亲的名字叫“征在”,所以孔子就“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了。韩愈的《讳辨》不是说得很清楚的吗!

至于曹雪芹不说“寅时”,是否是“避讳”,吾人固不得而知,但是至少那位“批书人”是如此说的。如果那位“批书人”正如周汝昌所说的是“史湘云”,难道我们还不相信那云鬓纤腰的美人史湘云,而偏要去相信那两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潘重规、周策纵乎?!

不特此也。曹雪芹不但避“寅”字讳,他显然还避“宜”字讳呢!周汝昌在《红楼梦》最早的两部钞本——“甲戌本”和“戚本”——上面发现个大秘密,他认为是“钞胥”之错。那就是在这两个钞本里,所有的“宜”字,都被抄成 (三横划)。这个“三横划”的不成字的字。里面显然有文章了!

低能的“钞胥”(俗称“录事”)的抄书工作,是可能一误再误的。胡先生便曾指出他们把一个草书的“真”字抄成“十六”。笔者本家前辈有位纨绔子,有次用重金请“枪手”代作文章,投考秀才,结果还是名落孙山,因为他把枪手所起的文稿上草书的“希圣希贤”中的“希贤”二字抄成了“又布上天”了。

所以抄书一误再误,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甲戌本”和“戚本”里所有的“宜”字都抄成,笔误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这两个古本都最接近作者的原稿。在原稿里作者把“宜”字一律故意写成,这可能也就是一种避讳的写法。曹雪芹为什么要避“宜”字讳呢?因为“曹宜”是他的亲祖父?还是因为“曹宜”是他们“五庆堂”里最后一位显赫的人物呢?我们就要向“红学家”们继续请教了。

“避讳”这个东西是我国宗法社会里最荒唐的制度之一。但是任何坏的东西,往往也有其好的一面。“避讳”在我国后来的“校勘学”和“版本学”上所发生的功用实在太大了,它多少是被当今的红学家们忽视了。

再者,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

“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唯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

总之,对“红学”的考证和批评,自胡老师开其先河之后,到今天还是个无底洞,下一切结论都为时尚早。但愿海禁大开之后,将来会有更多的杰作出现!

周策纵“按语”

策纵按:德刚在这注里说,避讳的事,“原是可避则避之,并不是死避”。这话就某些朝代说固然很对,但在别的一些时代却不然。“二名不偏讳”也是如此。陈垣在《史讳举例》里已说得相当详细。他已指出:“唐以前两字兼避,已成风俗,至太宗时始禁之。然禁者自禁,唐时二名仍偏讳。”并说:“宋金以来,二名无不偏讳者。”清朝自康熙时代起就讲求避讳。陈氏说:“雍乾之世,避讳至严。”这正是曹雪芹写书的时代。试看康熙的讳“玄烨”、雍正的讳“胤禛”、乾隆的讳“弘历”,无不二名皆偏讳。当然,文人对于自己的祖父,当时是否可不避讳,还值得仔细研究:除非能找出一些不避讳的实例来,就很难断言曹雪芹可以不避。“尔玉”二字也许较疏远,“寅”字就较近了。如果说曹雪芹不肯写“寅正初刻”是为了避讳,而对“唐寅”的寅字又可以不避,这能说得通吗?我看更严重的问题还是,把“唐寅”的寅字还开了那么一个大玩笑,尤其是牵连那极不庄重的春宫图。作者在这里大可用仇英而不必拉出“我的朋友”唐德刚的贵宗贤来。在雍正、乾隆时代,会有人把自己祖父的讳来开这种玩笑吗?自然,我们也很难说曹雪芹不能有这种惊世骇俗之举,他既然可以把许多“家丑”也和盘托了出来,也许就无所谓避讳罢。不过这仍是我们的“想当然”而已。至少我们可以说。就“唐寅”一例说来,《红楼梦》里并不避名叫寅的祖先的讳。其实《红楼梦》作者本来非常注意避讳的重要性,所以特别指出“红玉”犯了“宝玉”的讳,便要改名“小红”。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把自己祖父的讳来开那个大玩笑呢?除了第二十八回“唐寅”之外,第十回张太医还说了“寅卯间必然自汗”,第十四回有凤姐“至寅正”被平儿请起来梳洗,第六十九回天文生也说过尤二姐可于“寅时入殓”的话,“寅”字在书里至少出现了四次。因此,《红楼梦》大约在有些地方也许避“寅”字讳,但在别处却是不避的。这就牵涉全书是否一人所作的问题了。有人自然会说,曹雪芹也许当时是用缺笔避讳的办法,由于现存的钞本并非雪芹的手稿,也许原稿“寅”字是缺了笔画的罢。这个说法本已犯了“以无据为证”的毛病,因为谁也不知道曹雪芹的手稿到底缺了笔画没有。事实上,过去作者如抄录故书,虽可用缺笔之法避讳,自己的创作则多须改字或避用。钱大昕在《十驾斋新录》卷十四里已指出过:“朱文公注《论语》、《孟子》,正文遇庙讳,则缺笔而不改字,注则无不避者。其注《易》亦然。”至于德刚指出:至少“批书人”已认定不说“寅时”是避讳,那么,这“批书人”自然已认定小说作者的先人一定讳“寅”。胡适这个看法自然是十分合理的(周汝昌还指出过二十二回“戚本”批语对砚台谜语批说“隐荣府祖宗姓名”是指“玺”字,也是对的)。问题只在这“批书人”到底是谁。这点如果还无法肯定,那就很难下结论了。而且“批书人”为什么不注意到“唐寅”不避的例子?所以我认为,那另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潘重规”如要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也许还“查无实据”,但在这一点上提出疑问来,却“事出有因”,还值得我们再四思量。德刚要紧跟着“那云鬓纤腰的美人史湘云”扬长而去,我们这些老头子有何话可说?只祈祷不要等他跟了半天,才发现前面走着的是个毛发森森的彪形大汉,那时可别错骂周公的本家汝昌诗人把你捉弄了呢!

德刚“再按”

德刚再按:《红楼梦》里的“避讳”问题,原是极有趣的。不但史湘云夫人注重避讳,林黛玉姑娘也很注重。黛玉的妈妈叫贾敏,所以黛玉说“敏”时就以“密”字代之,写“敏”字时也“缺”一两笔。这是在他的老师贾雨村的注册记录里,有老卷子可查的。

总之,《红楼梦》是个无底洞,笔者这个“老头子”绝不愿与另外两个专家“老头子”来“聚讼”这个好玩的小问题。还是让那些欢喜打官司的红学家们去讨论吧。

周策纵函

德刚:

前两天才寄你红楼梦会议邀请书,就收到来信,要我又替胡公的《口述自传》封面一挝,挝是挝过寄去了,这儿又写了一点抬杠“后案”,不知还来得及附在(《胡适的自传》第十一章)注末吗?如不便就算了,我怕误导读者,想来澄清一番,恐怕越说越说不清吧。最后的话还得你来说,所以我还是寄到你处,如以为可,就请转寄刘绍唐先生,如无缘入书,更可改做“《胡适的自传》译注后按:《红楼梦》里的避讳问题”,作为《传记文学》的补白如何?(下略)匆祝

年安

策纵1979年12月17日


第十章 从整理国故到研究和尚第十二章 现代学术与个人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