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从文学革命到文艺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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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

在本卷录音里我想把所谓“文学革命”总结一下。

上面我曾说过,我本是个保守分子。只是因为一连串几项小意外事件的发生,才逐渐促使我了解中国文学史的要义和真谛,也使我逐渐认识到只有用白话所写的文学才是最好的文学和活文学。[这项认识]终于促使我在过去数十年一直站在开明的立场,甚至是激进的立场。我最初和住在美国大学宿舍里的中国同学们讨论时,站的便是这个立场。后来回国我撰文、写信和向社会公开发表[有关文学问题的讲演著述],站的还是这个立场。我的主要的论点便是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我认为文言文在那时已不只是半死,事实已全死了;虽然文言文之中,尚有许多现时还在用的活字。文言文的文法,也是个死文字的文法。

这一件是非,也便是1917年前半年的中心议题。但是我自己却一直等到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考过博士学位的最后口试之后,才于7月回到国内。一回国我便发现文学革命的整个命题,已在广大的读者圈中明确地和盘托出。那时的读者圈不太大,但是读者们思想明白而颇富智慧。

当我在北京大学出任教授的时候,北大校长是那位了不起的蔡元培先生。蔡校长是位翰林出身的宿儒,但是他在德国也学过一段时期的哲学,所以也是位受过新时代训练的学者,是位极能接受新意见新思想的现代人物。他是一位伟大的领袖,对文学革命发生兴趣,并以他本人的声望来加以维护。

在北大我也被介绍认识了当时教育部主办的“国语统一筹备会”里的一批文学改革家。这些改革家都是一些有训练的传统学者,缺少现代语文的训练。但是他们都有志于语文改革,对“语文一致”的问题,皆有兴趣。“语文一致”的意思就是把口语和文学,合二为一。这[在当时]是根本不可能的。很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法就只有根本放弃那个死文字,而专用活的白话和语体。

我受聘为该会会员之一,并经常和他们商讨这些问题。这时我就注意到他们都为一个问题所苦恼,这苦恼便是中国缺少一个标准白话。他们希望能有个在学校教学和文学写作都可适用的标准白话——他们叫它作“标准国语”。我当时就很严肃地向这些老学者们进言,我认为要有“标准国语”,必须先有用这种语言所写的第一流文学。所谓字典标准是不可能存在的。没有人会先去查国语字典,然后才动笔去写作——去写故事、小说、催眠曲或情歌。标准原是一些不朽的小说所订立的,现在和将来也还要这些伟大作品来加以肯定。

就拿现代的标准英语来说罢。近如1611年才刊行的詹姆士王朝的英译《圣经》,和伊丽莎白女王时代以及莎士比亚时代所产生的戏曲,才是真正促成英语标准化的原动力。它们的标准都不是从字典里找出的。我觉得我必须告诉这些[寻找标准国语的]人们一项最简单的事实:我们不可能先有“标准”,然后才有“国语”;相反的是先有“国语(白话)文学”,其后才会产生“标准国语”的。

所以,在1918年的春季我就写了一篇长文《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来讨论文学革命的问题。文章主题之外我又加了两条副题,“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也就是说文学是用国语写的,国语是写文学的语言。本文的全篇大意是阐明不要等到用文法和字典先把“标准国语”订好[然后才来写国语文学],应该就以国语直接写文学。等到我们有了国语的文学,我们自然就有了文学的国语了。

此文发表后的两三年之内,许多人也已看出其中的道理来。青年人也不再以没有“标准国语”而发愁了。他们就用群众的语言去做诗作文。我也以我自己的体验告诉他们,许多伟大而畅销数百年的小说如《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儒林外史》等巨著,早已把白话文的形式标准化了。它们已为国语订下了标准,当了国语教师,未要政府破费一文去建立学校和训练师资。我告诉他们说我本人就是从皖南的一个方言区域里出来的。我家乡的方言便是中国最难懂的方言之一,但是我只是学了一两千汉字,就能欣赏《水浒传》等等的中国传统小说名著了。当我十来岁去上海读书时,我虽然还不会说“官话”(白话),我已经毫无困难地写起白话文了。

所以我后来告诉青年朋友们,说他们早已掌握了国语。这国语就简单到不用教就可学会的程度。它的文法结构甚为简单。我们已经从这些小说里不知不觉地学会了一种语言,一种有效的[文学]工具。我们只要有勇气,我们就可以使用它了。后来,事实证明我这句话是正确的。

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全国青年皆活跃起来了。不只是大学生,纵是中学生也居然要办些小型报刊来发表意见。只要他们在任何地方找到一架活字印刷机,他们都要利用它来出版小报。找不到印刷机,他们就用油印。在1919年至1920两年之间,全国大小学生刊物总共约有四百多种。全是用白话文写的。虽然这在1919年所发生的学生运动,是对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一种干扰——它把一个文化运动转变成为一项政冶运动——但是对传播白话文来说,五四运动倒是功不可没的。它把白话文派了实际的用场。在全国之内,被用来写作和出版。这些青年人的行为也证明了我的理论——我们从阅读欣赏名著小说,而获得了一种[新的应用]文字。

在短短的数年之内,那些长短篇小说,已经被[广大读者群]正式接受了。当我在1916年开始策动这项运动时,我想总得有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的长期斗争[才会有相当结果];它成熟得如此之快,倒是我意料之外的。我们只用了短短的四年时间,要在学校内以白话代替文言,几乎已完全成功了,在1920年,北京政府教育部便正式通令全国,于是年秋季始业,所有国民小学中第一二年级的教材,必须完全用白话文。

政府并且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原用的[文言文]老教材,从今以后要一律废除。小学三年级的老教材限用到1921年。四年级老教材,则限至1922年[过此也都一律废除]。所以在1922年以后,所有的小学教材都要以国语(白话)为准了。

因此在我们的斗争中,至少获得了部分的胜利。其中重要的部分就是以白话文为教育的工具。在此之前,纵使是小学教材,所用的也是已死的古文。这些死文字却必须要以各地人民所习用的活的方言来把它译成语体。所以在这个革命运动中,有关教育的一方面,却于1920年,在那个守旧政府教育部明令[支持]之下得到了胜利[1]!

1916年以后我们就试用活的文字来作一切文学的媒介;首先我们便尝试用白话文来做诗,一种中国诗界的新试验。1917年以后青年作家们,也就群起试做了。白话文很容易就被一般群众和青年作家们所接受。从1918年起,《新青年》杂志也全部以白话文编写。当然其中还偶尔有几篇简洁的古文,但是大体上所有的文章都是以白话为主了。特别是在1918年1月之后,所有的文学创作用的都是白话。因此从文学方面来说,白话文学在1916年和1917年间也就开始生产了。

当然文学方面的进度是相当缓慢的,不像教育方面,有一纸政府命令便可立见功效。

在过去四十年中,中国全国以白话文所写的活文学的生产量也是相当可观的。当然我也应该指出,新文学各部门的发展并不平均。例如短篇小说就比长篇更成功,当然长篇小说也是有相当成就的。但是多数青年作家都是靠写作为生,他们实在写不起长篇,因为长篇太耗费时间和精力。戏剧的成果也较差,因为当时的观众仍然贪恋以歌舞为主的旧剧。不过从总的方面来说,散文、小品、中篇叙事文、故事、小说、戏剧和新诗,各方面都有发展。四十年来的新诗更是大有成就。

今日回头看去,近代中国文学革命之所以比较容易成功,实在也有许多历史的因素。

第一,我必须指出,那时的反对派实在太差了。在1918年和1919年间,这一反对派的主要领导人便是那位著名的翻译大师林纾(琴南)。林氏本人不懂一句西文,但是他竟能以文言翻译了二百多种西洋小说[实数为一百八十种,二百八十一卷]。他说:“吾固知古文之不当废,然吾不知其所以然。”对这样一个不堪一击的反对派,我们的声势便益发强大了。那时甚至有人要想用暴力或迫害[来阻止新文学的流行],但是也无济于事。

第二,用历史法则来提出文学革命这一命题,其潜力可能比我们所想象的更大。把一部中国文学史用一种新观念来加以解释,似乎是更具说服力。这种历史成分重于革命成分的解释对读者和一般知识分子都比较更能接受,也更有说服的效力。

第三,我应该说,文学革命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便是那些传统小说名著如《水浒传》(这部小说有赛珍珠的英译本)、《西游记》、《三国演义》,以及后来的讽刺18世纪中国士子的小说《儒林外史》等名著已为它打下了坚固的基础。我在前面已经说过,这些小说名著都是教授白话文的老师,都是使白话文标准化的促成者。这一基础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这些小说也已给它们的读者锻炼出一种文学工具。只要一旦障碍扫除,一有需要,也就一索即得了。

最后,也是第四个因素,便是这个中国的活文字本身的优点,足以促使运动成功,因为中国的语体文本身便是一种伟大而文法简捷的语文。这个语文居然简捷到使学者觉得到不需要文法的程度。

白话文是有文法的,但是这文法却简单、有理智而合乎逻辑,根本不受一般文法上转弯抹角的限制,也没有普通文法上的不规则形式。这种语言可以无师自通,学习白话文就根本不需要什么进学校拜老师的。所以白话文本身的简捷和易于教授,便是第四个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因素。

但是上述这些成就,对我这位原始运动策划人来说,我还是感觉到不满意。由于多种原因——尤其是政治方面的原因——使白话文在四十年来就始终没有能成为完全的教育工具和文学工具。原因之一便是执政者的保守主义和[在文化改革上的]反动性质。它虽然执政数十年,但是它对推动这一[普及]活语言和活文学的运动,实际上就未做过任何的辅导工作。

不过事实上这也是一件很容易理解的事,因为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主义运动(nationalist movement)都是保守的,通常且是反动的。他们经常觉得愧对祖宗;认为凡是对祖宗好的,对他们自己也就够好了。这便是所有民族主义运动的心理状态。就拿这桩语文改良或文字革命来说罢,中国的执政者,对促使白话文为教育和文学工具的这项运动的停滞和阻扰,是无可推卸其责任的。

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那便是文人学者和教育家们不理解死文言和活白话不能在同一本教科书之内并存的。一反我多年来把文言从白话中滤掉的主张,那种文白夹杂——那种文人学者和教育家不知道文言白话根本不能并存的事实——在学校中使用的情形,把下一辈青年的头脑弄糊涂了。这一项混乱现象,实是保守成性的教育家们,想把文言文在学校课程中过早恢复的结果。

这一[推行白话文]运动的失败,当然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但是眼看四十年过去了,这运动至今还没有达成我当年的理想,我宁愿只提这两项最重要的原因[2]。

文学革命的数种特征

现在我想把上面讨论过的文学革命这一节再加两个脚注。第一,我想对有关以中国文字为整个语文[改革]运动和文学改良运动的基础[这一命题]略加补充。我要指出现代欧洲各国的国语(national language)和各国的文学发展史上,彼此之间有几种基本上相同的因素。其中之一便是有关国语[标准]的选择。一个国家怎样去选择一个国语呢?这是第一个重要因素。大凡一种方言被选择为一国的国语,这一方言一定要具备三种条件:第一,这一方言是该国最普遍使用的方言。以意大利为例,意大利语原为意国托斯卡纳(Tuscany)地方的方言。在那个时候意大利还未统一,但是托斯卡纳的方言却是最普遍的方言,所以它具备了当选的条件。

法国的情形也是一样的。在法国有两种方言都有当选为法国国语的资格,那便是巴黎的方言和普罗旺斯(Provence)方言。但是巴黎因为是国都所在,又是大商业中心,结果巴黎方言当选了。

英国还是如此。英语原为英格兰岛中部Midland的方言。这一方言为伦敦市和牛津、剑桥两大学所使用。使用的人最多,也是最普遍的方言。

所以要一个方言能升格变成各国的国语的第一个条件,便是它必须是各该国最流行的语言。在中国,后来被尊为“国语”的“白话”,原是“官话”。它是中国最普遍使用的方言。中国[本部]大致有百分之九十的土地上,和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人口,说的都是“白话”。自北京至南京,东北自哈尔滨,西南至昆明,说的也都是官话。我们如从哈尔滨向西南画条直线,直达滇缅公路的起点昆明,这条线大致有四千英里[约七千公里]。在这一条线上没有哪一处的居民会觉得他们有另说一种方言之必要,因为每个人都会觉得他所说的话是最普通的话,是全国通行的。[普通话甚或是国语呢!][3]

方言升格为国语的第二个条件,是最好这个方言之中曾经产生过一些文学。[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文豪]但丁(DanteAlighieri,1265——1321)曾写过一篇论文为方言辩护。他说在意大利,托斯卡纳的方言不但使用的人最多,它还产生过许多诗歌。他指出在他之前便有许多用该方言写作的小说家和诗人。

在法国,巴黎方言中也产生过许多诗人,包括鼎鼎大名的诗人维庸(Francois Villon,1431——?)。普罗旺斯方言中也产生过许多优美的歌曲和抒情诗。所以这两种法国方言都产生过丰富的文学作品。只是巴黎毕竟是国都所在,它所特有的政治影响终使巴黎方言胜过和它一样优美的普罗旺斯方言而当选为法国国语。

英格兰的中土方言也是一样的。英国文豪乔叟(GeoffreyChaucer,1340?——1400)即以此方言写其名著《坎特伯雷进香记》(The Canterbury Tales)。英国早期的《圣经》译本,用的便是这个方言。1611年出版的詹姆士王朝的英译《圣经》,也是用这个方言译出的。直至今日,英译本《圣经》还是以此译本最为重要。

中国国语的发展与上述情形也有很多相同之处。

中国的“官话”包括北京方言、华北方言、长江中上流域的方言。纯“北京话”曾产生过像《红楼梦》和《儿女英雄传》等小说名著。“普通话”也曾产生过许多小说,最早的像《西游记》和《儒林外史》。这许多大部头的官话小说,使中国的“官话”具备了足够的资格作为中国的“国语”。

第三个因素便是一个方言之内的文人学士,对该方言的文学价值的有意识的肯定。在欧洲各国的国语发展史中,这项有意识的肯定,通常都是不可少的。但丁不但用托斯卡纳的方言来写其名著《神曲》(La Divina Commedia),他甚至写了一篇《为方言辩护》的论文。在这篇文章里,他申述他为什么不用拉丁文而偏要以托斯卡纳方言来写他的《神曲》。

所以在中国可能就是缺少了这种文人学士们有意识的认可——他们认为官话没有文学上的价值——而把官话(白话)鄙视了一千多年。可是只经过为时不过数年的提倡,这个久经鄙视的“俗话”,便一跃而升格成为“国语”了[4]。

我想这第一个脚注中提到的条件,加上“有意的提倡”,便替我们解释了,何以四十年来的“文学革命”便为此轻轻悄悄地成功了的道理之所在。

我的第二个脚注便是所谓“中国文学革命”的整个过程,也就证明了我所经常提到的“实证思维”的理论。这个“革命”实是当年居住在美国康乃尔、哈佛、哥伦比亚的学生宿舍之内的、几位爱好文学的朋友们一起讨论而策动起来的。他们面对了几项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使他们感到困难、疑虑和彷徨。这些困扰使他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辩论,虽然这些辩论也只是一些朋友们之间的彼此问难而已。

这些问题原是由讨论“诗之文字”这个命题所引起的,进而扩大到中国文学媒介和工具的争辩——有关活文学的争辩。我们提出了几项假设。有几位同学偏重[文学的]内容。其他的人——如我自己——则着重文学的工具和媒介。最后归结到提倡白话文的问题,也就是以大众语言(白话)为文学媒介的问题。

这里有几项未能解决的问题:这个活文字(白话)能不能用在一切文学形式之上呢?在白话已被证明为撰写“俗”小说的有效工具之后,它能不能用来做诗呢?我的一些朋友们认为不可以,而我则认为是可以的。所以我们争辩到最后阶段,就非拿事实来证明不可了。

“诗”那时已经成白话文唯一有待克服的堡垒了。但是我们要怎样来证明白话可以或不可以做诗的这个[有正反两面]的假设呢?我主张我们要有意识地用白话来做诗。换言之也就是说,我们要有意识地来证实一个足以解决难题的假设。

我举出上述层次分明的故事,便是说明,这里有一个[人类思想发展的]具体例证。那就是从一种疑难和困惑开始,从而引起有意识有步骤的持续思考,再通过一假设阶段,最后由实验中选择个假设来加以证明。

所以我第二个脚注便是,这整个的文学革命运动——至少是在这一运动的初期——用实验主义的话来说,事实上便是一个有系统有结果的思想程序,也就是个怎样运用思想去解决问题的问题。

中国文艺复兴的四重意义

事实上语言文字的改革,只有一个[我们]曾一再提过的更大的文化运动之中,较早的、较重要的和比较更成功的一环而已,这个更广大的文化运动有时被称为“新文化运动”,意思是说中国古老的文化已经腐朽了,它必须要重新生长过。这一运动有时也叫作“新思想运动”,那是着重于当代西洋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潮流的介绍——无政府主义者便介绍西洋的无政府主义(Anarchism);社会主义者则介绍欧洲的社会主义思潮;德国留学的哲学家们则介绍康德、黑格尔、费希特(JohannGottlieb Fichte,1762——1814)等一流的德国思想家。英国留学的则试图介绍洛克、休谟、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更摩登的美国留学生则介绍詹姆士(William James,1842——1910)和杜威等人。

我本人则比较欢喜用“中国文艺复兴”这一名词。那时在北大上学的一些很成熟的学生,其中包括很多后来文化界知识界的领袖们如傅斯年、汪敬熙、顾颉刚、罗家伦等人,他们在几位北大教授的影响之下,组织了一个社团,发行了一份叫作《新潮》的学生杂志。这杂志的英文刊名便叫“Renaissance”(“文艺复兴”)。

他们请我做新潮社的指导员,他们把这整个的运动叫作“文艺复兴”可能也是受我的影响。这一批年轻但是却相当成熟而对传统学术又颇有训练的北大学生,在几位青年教授的指导之下,从不同的角度来加以思考,他们显然是觉得在北京大学所发起的这个新运动,与当年欧洲的文艺复兴有极多的相同之处。

他们究竟发现了一些什么相同之处呢?我们如果回头试看一下欧洲的文艺复兴,我们就知道,那是从新文学、新文艺、新科学和新宗教之诞生开始的。同时欧洲的文艺复兴也促使现代欧洲民族国家之形成。因此欧洲文艺复兴之规模与当时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实在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更具体地说,他们都清晰地看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对新语言、新文字、新[文化交通]工具——也就是新的自我表达的工具之需要。虽然当时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尚未涉及艺术,而文学革命对这批成熟的北大学生来说,也已经是双方极其相同之点的一环了。这实在是个彻头彻尾的文艺复兴运动,是一项对一千多年来所逐渐发展的白话故事、小说、戏剧、歌曲等活文学之提倡和复兴的有意识的认可。

中西双方[两个文艺复兴运动]还有一项极其相似之点,那便是一种对人类(男人和女人)一种解放的要求,把个人从传统的旧风俗、旧思想和旧行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欧洲文艺复兴是个真正的大解放时代。个人开始抬起头来,主宰了他自己的独立自由的人格,维护了他自己的权利和自由。

在中国新思想运动的第一年之中,我们已清楚地看出这一运动对解放妇女和争个人权利的要求。我的同事周作人先生就认为光是主张用语体文来产生文学是不够的。新的文学必须有新的文学内容,他把这“内容”叫作“人的文学”。“人”——一个生物学上的“人”,他是有感情、观念和喜怒哀乐的。他既有缺点,也有长处。这些都是新文学的基础,那时我们不但对人类的性生活、爱情、婚姻,贞操等问题,都有过很多的讨论;同时对个人与国家、个人与家庭与社会的关系也都有过讨论。“家庭革命”这句话,在那时便是流传一时的名言。

这些[中西双方]相同之处,便是促使那批成熟的学生们的刊物叫作《新潮》的道理。我必须再补充说一句,这份《新潮》月刊表现得甚为特出,编写皆佳。互比之下,我们教授们所办的《新青年》的编排和内容,实在相形见绌。

说了这许多题外的话,我所要指出的便是我欢喜用“文艺复兴”这一名词,认为它能概括这一运动的历史意义。所以在其后的英文著述中,我总欢喜用“The Chinese Renaissance”(中国文艺复兴运动)这一题目。虽然Renaissance这个词那时尚没有适当的中文翻译。我猜想这批北大学生也替他们的刊物找不到一个恰当的中文名字,而姑名之曰“新潮”的,但是他们毫无犹豫地用Renaissance来作他们刊物的英文名字。

在这一[文化]运动已经进行了好几年之后,当然有人想把它的意义确定下来。1919年初,《新青年》的编辑陈独秀先生便写了一篇文章。在这文章里他倒没有替这运动下个定义,他只是把我们这杂志的“罪案”做了个承诺。在那时以北大为中心的很多保守派或反动派,对这一文学运动批评至多。陈独秀认为“两大罪案”有承认之必要。他说,第一,我们拥护赛因斯(科学)先生;第二,我们拥护德莫克拉西先生(民治主义)。因为我们拥护德先生,我们必须反对儒教——反对旧家庭传统、旧的贞操观念、旧的道德和旧的政治。因为我们拥护赛先生,我们一定要提倡新文学、新艺术和新宗教。正因为我们要拥护德、赛二先生,我们只有去反对所谓“国粹主义”。

1919年11月1日,我也写了一篇长文叫《新思潮的意义》。在我引用了一些时下的定义之后,我总结了一下,认为这些定义都太笼统、太普通了。我说据我个人的观察,新思潮的根本意义只是一种新态度,这种新态度或许可以叫作“评判的态度”。

我并且指出这一评判态度已在许多方面运用了。它被运用来评判传统的制度和风俗,用之于对古圣先哲的研究,最后则用来批判那许多下意识地接受了但是却很欠智慧的行为规范。

总而言之,正如尼采所说的,“重新估定一切价值”(Transvaluation of all values),这句话大概就可包括了我们这个运动的真义。在实行方面,这种批判的态度在这一广义的文化运动中的三个具体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出来。第一是研究当前具体和实际的问题。我指出许多活生生的问题来。例如以儒教为国教,以儒教为国家道德标准的问题(在民国初年,尤其是袁世凯做总统的期间,曾有一股反动的潮流,要以儒教为国教。袁氏死后,新宪法的起草人也讨论到以孔教为中国人民道德教育的标准)。其他方面如语言文字的问题,如何去改良中国文学,以及国语统一的问题、妇女解放问题、传统贞操问题。其余为婚姻、教育、父子关系、旧剧[改良],尤其是改良京戏等问题。这些都是当时有待研究的实际问题。

第二点我叫它作“输入学理”,也就是从海外输入新理论、新观念和新学说。我指出这些新观念、新理论之输入,基本上为的是帮助解决我们今日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我们的《新青年》杂志便曾发行过一期“易卜生专号”,专门介绍这位挪威大戏剧家易卜生(Henrik Ibsen,1828——1906)。在这期上我写了首篇专论叫《易卜生主义》。

《新青年》也曾出过一期“马克思专号”。另一个《新教育》月刊也曾出过一期“杜威专号”。至于对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日耳曼意识形态、盎格鲁·萨克逊思想体系和法兰西哲学等等的输入,也早就习以为常了。

但是我说那还有个第三方面,那就是我们对传统学术思想的态度。我认为对传统的学术思想也要持批判的态度。这第三点我叫作“整理国故”。“国故”这一词那时也引起了许多批评和反对。但是我们并没有发明这个名词,最先使用这一名词的却是那位有名望的国学大师章炳麟。他写了一本名著叫《国故论衡》。“故”字的意思可以释为“死亡”或“过去”。章氏也是位革命党,为着“苏报案”曾在上海“会审公廨”受过审判,并且坐过牢。《苏报》便是革命党在上海租界中发行的一家报纸。章氏和该报一位比他小得很多的青年编辑邹容一起坐了几年的牢。邹容坐牢[两年]结果瘐死狱中。章氏[于三年期满]获释,[1903年]出狱后章氏东渡日本,被选为当时革命党机关报《民报》的编辑。《民报》后来对青年学生发生极大的影响。中国留日学生用尽方法把它偷运回国,并深入内地,章氏是位国学大师,门生甚多。其中有些人也在北大教书。北大教授钱玄同便是章的学生,为治“小学”的名家之一。章氏门人中也有很多反对以“俗文学”代替古文的,其中之一便是湖北人黄侃[季刚]。黄也是一位知名的文字学家,对中国文字学有其原始性的贡献。

但是在我看来这个[新文化]运动中重要的一环,便是对我国固有文明做有系统的严肃批判和改造。

在这篇论文里,我指出既有这上述三方面,势必要产生个第四方面。这第四方面便是“再造文明”。通过严肃分析我们所面临的活生生问题,通过由输入的新学理、新观念、新思想来帮助我们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同时通过以相同的批判的态度对我国固有文明的了解和重建,我们这一运动的结果,就会产生一个新的文明来[5]。

这就是我对这一项,我叫它作“中国文艺复兴运动”,这一广泛的运动所下的定义。

在以后几个录音纪录里,我预备把这点再来详细说说,并多举出几方面来说明我怎样和那些相信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等教条主义者,尤其是我的主要反对派的共产主义者,在1919年,也就是整整四十年前冲突的经过。就在那个时候我已经觉察到,“第二方面”[“输入学理”],已有走向教条主义的危险了。


注释

[1]本篇里面的故事,适之先生生前虽然说了无数次,但是在“五四”六十周年的今天,我们把它重新翻出,让老、中、青三辈读者,再来温读一遍,平心静气,检讨一番,可能还是有其极重要的意义。

第一,文学革命和其他任何“革命”一样,它的功过如何,是不能让“革命家”本人去自吹自擂的。“是非留待后人评!”只有能看到“革命成果”的“后人”才能做“盖棺之论”。中国的文学革命,今日也该是“盖棺论定”的时候了。

第二,这场推行白话文运动——尤其是以白话文为中小学“教育工具”这一点——其建设性和破坏性究竟孰轻孰重,最好还是让在这个运动影响最重的时期受中小学教育的过来人,来现身说法,因为他们是这场“教育实验”中的“实验豚鼠”(guinea pig)。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是祸是福,亲身感受,最为真切。

笔者不敏,便生在“祸福身受”这一辈之中。所以近年来个人论胡之作虽然已写了数十万字,久思搁笔,然在刘绍唐先生和一些严肃批评指教的前辈、平辈和晚辈读者们的鼓励之下,稍有管见,仍不敢藏拙,也是这个道理。

请先从个人亲身的感受说起:

笔者本人便是胡先生所称许的当年在“新学制”之下受教育的“小学生”之一。不幸我是个乡下孩子。那时最近的“国民小学”距我家也在十里之外。上不了公立小学,就只好留在家里,在祖父延师设立的“改良私塾”上学,由塾师分授英、汉、算三门功课。

先祖原是位“革命党”,后来又是陈独秀的好友和崇拜者。因而他在家中一旦当政,便把祖宗遗留的封建称呼、磕头仪式,全部豁免。可是他对我们这个“改良私塾”里的“汉文”一课的教学却十分“反动”:他规定我们要背诵短篇的古文选读,作文也以文言为主,不许用白话。

启蒙之后,笔者便在这个改良私塾之内,被“改良”了有七八年之久。我们的“汉文”也就从“床前明月光”,一直背诵到“若稽古帝尧”。最后连《左传选粹》到《史记菁华录》也能整本的背。那些故事都有趣而易解。我的同班“同学”,除了两三位“实在念不进去”的表姊表弟之外,大多数的孩子,均不以为苦。最后在家中长辈的“物质刺激”之下,竟然也主动地读起《通鉴》、《文选》等“大部头”书来。

在我们十二岁的那一年春天,家人为要送我们投考初中,乃把我和两位同年的表兄送入附近一所小学。插班入六年级下学期,以便取得一张“小学文凭”。

这所小学是两位留美乡绅筹款设立的。全校一半是新建的西式楼房,操场上“足篮排网”一应俱全,校舍内“图书馆”、“实验室”也应有尽有。笔者等三个土孩子初入此“洋学堂”,真是眼花缭乱,自惭土气熏人。

我记得我们小学之中国语班所用的教材,便是适之先生在本文中所说的新学制国语教科书。我清楚地记得,我所上的第一堂国语课,便是一位黄慰先老师教的,有关“早晨和雄鸡”的“白话诗”。那首诗的开头几句,似乎是这样的:

喔喔喔,白月照黑屋……

喔喔喔,只听富人笑,哪闻穷人哭……

喔喔喔……

喔喔喔……

那时表兄和我虽然都已经能背诵全篇《项羽本纪》,但是上国语班时,我们三人还是和其他“六年级”同学一起大喔而特喔。

在我们这个“毕业班”楼下那一间便是“初小一年级班”。他们的国语课,我也还记得几句:

丁当丁,上午8点钟——了!

我们上学去。

丁当丁,下午3点钟——了!

我们放学回。

那时的小学生们念国语还有朗诵的习惯。所以早晨上“晨课”,晚间上“自习”,只听全楼上下几十个孩子们,一边“喔喔喔……”,一边“丁当丁……”,好不热闹!

小学毕业后,表兄和我又考进当地的初中。我记得初一国文班上也有一篇,大概是胡适之先生北大里“成熟的学生”所翻译的,俄国盲诗人“艾罗先珂”所写的《时光老人》。我也记得其中几句像是:

时光老人,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

无必要,莫奔跑……

表兄和我,又在这国文班上,“滴答、滴答”了一学年。

学龄儿童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实是他们本能上记忆力最强的时期,真是所谓出口成诵。要一个受教育的青年能接受一点中、西文学和文化遗产,这个时候实在是他们的黄金时代——尤其对中国古典文学的学习与研读。这时如果能熟读一点古典文学名著,实在是很容易的事——至少一大部分儿童是可以接受的,这也是他们一生将来受用不尽的训练。

这个黄金时代一过去,便再也学不好了。

如果我们把一些智力上能够接受这些宝贵文化遗产的学龄儿童们的黄金时代,给“喔喔喔”或“丁当丁”丁当去了,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胡适之先生他们当年搞“革命”,非过正,不能矫枉,原是可以理解的。加以他们又都是一批高高在上的“决策人”,原不知“民间疾苦”。在他们大旗之下受教育的孩子们将来是“祸”是“福”,不是他们可以想象出来的。本来一个政策——尤其是教育政策——的成效如何,也不是应该可以从想象中得出的,它只有在长期实践之中,才能找出真正的答案。

六十年过去了。今后的教育家,千万不可再讲大话、讲空话。办教育的人一定要实事求是,去研究出受教育儿童的真正需要才好。

[2]胡适之先生在这儿还有一条他没有完全“证实”的“假设”,那就是文言文已经“全死”,它绝对不可与白话文在同一本教科书中“并存”。这句话是当时欧美留学生以夷比夏、想当然耳的老说法,因为在欧洲古“希腊文”、“拉丁文”确已“全死”。那些古文字原是当年希腊、罗马“公民”和“士大夫”所通用的语言。可是后来希腊、罗马不但亡了国,甚至亡了社稷。代之而起的却是千百万入侵的“蛮夷”(现代西欧白人的老祖宗)。原先那小撮希腊、罗马的“公民”,早已自历史上烟消云散。入侵的蛮夷自有他们的蛮夷舌之音。他们最后偷用一点希腊、拉丁字母就够了(现在越南、菲律宾还不是如此?)。可是日子久了,方言进步了,够用了,他们也就不再用希腊、拉丁这些死文字的“外国话”(foreign language)了。我国的文言文是一种一脉相承、本国本土产生的应用文字。它和语体是有血肉难分的关系,它不是像希腊文、拉丁文那种“全死”的“外国文字”。孔老夫子在两千五百年前发了脾气,骂人“老而不死是为贼”!现在人民骂那些该死不死、祸国殃民的老头子,用的还不是这一句吗?你说它是文言呢?还是白话呢?

一千多年来,全国人民雅俗共赏的唐诗宋词,什么“床前明月光”、“清明时节雨纷纷”、“车如流水马如龙”……是死文字呢?还是活文字呢?

写长篇小说,当然以白话文最为适宜,但是那些以浅显文言所写的《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和《聊斋志异》也有几十年乃至几百年的畅销的历史。苏曼殊的小说也多半是以浅近的文言写的。那时的中学生几乎是人手一册,绝对是一部“畅销书”(best seller)。以文言而写畅销书,这至少证明文言并未“全死”。

至于叙事文、纪录文、政论文等等的写作,则浅近的文言反往往比“纯白话”更为生动有力!笔者幼年即时常听到祖父的“清客”朋友们说要指导我们孩子们写“报纸文”。及长读各大报社论,才逐渐领悟什么叫作“报纸文”。抗战期间最具影响力的《大公报》,我们一日不读就若有所失。如不敏记忆无讹,则抗战八年中的“大公报社论”,就没有一篇是用“纯白话”写的。能写出那样撼摇四亿同胞心灵的“文体”,你能说它是“死文字”,不能做公共关系的媒介(public medium)?

总之每个国家都有其特有的文化传统和语言文字的特征。他山之石,可以攻错。吸收他人之精华,剔除自己之糟粕,原是义无反顾的;但是我们断然不可,因为洋人怎样,我们一定也要怎样。

洋人语文一致的道理,便是他们的传统上没有产生过像我们那样简捷的文言。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我们也就一定要搞掉我们自己的极有效率的大众传播工具呢?在海外久居的中国知识分子都知道,我们如要举行个英语(或其他欧美语)讲演,我们可先把讲稿写好,由女秘书打得整整齐齐,然后上台照本宣读,宣读之后的“讲稿”便立刻可付印出版。

中文讲演可就不行了。讲中文实在不能把每个字都在讲稿上写出来。写出来了的讲稿,也不应该不加删减,便全部付印出版。这实在不是因为我们“口语”(spoken language)噜苏,而是我们的“记录文”(languagefor record;written language)太简洁。舍简洁而就噜苏,那算得是“进步”或“现代化”吗?

大陆的作家们,太相信毛泽东的老师胡适之了,结果迷胡不化,把我们中国美好的语言传统,弄成个那样不堪一读的、不三不四的东西!

胡先生告诉我:“共产党里白话文写得最好的还是毛泽东!”毛泽东“写得最好”的原因便是“我的学生毛泽东”没有完全遵从他“老师”指导。

[3]我国早期留学生,一般都犯了些不自觉的时代性的错觉,他们总欢喜在文化上以“英国”、“法国”、“意国”等和“中国”相提并论。这一错觉所形成的原因,第一便是这些国家也是些“文明古国”,文化辉煌,比中国进步得多;第二,它们在世界上也都张牙舞爪,俨然“列强”焉,比中国也强盛得多。因而做起比较文化研究来,他们也就和中国平起平坐了。这是个时代错觉!那时他们太“抖”,我们太“鲁”。两两相比,我们还自惭形秽呢!胡适之先生在本篇里所做的中西“方言”比较研究,也就带着了不可避免的、他老人家青年时代的错觉。

胡氏所举的巴黎方言、普罗旺斯方言、托斯卡纳方言、英格兰中土方言(我们还可另外举出十几种)是什么回事呢?我们如翻开地图,用比例尺来量量,便知道这些方言所流传的幅度,最多不过一二百公里。再把它们和中国一些方言来比,那它们之间的区别,直如我国的上海话与苏州话、成都话与重庆话、福州话与厦门话、广州话与台山话一类的区别罢了。它们怎能和我们——正如胡氏所指出的——自哈尔滨向昆明画一直线,绵延四千英里的“官话”(白话)相提并论呢?

还有,在中国方言里为什么只有“官话”(或“国语”、“白话”)里出了些伟大的小说?近千年来才子如林的苏州、杭州反而出不了一两部“方言文学”呢?广州、福建、台湾也都是人文荟萃之区,为什么也出不了什么“方言文学”呢?难道我们的苏州佬、广州佬、福州佬、台湾佬……就一定比他们巴黎佬、普罗旺斯佬、托斯卡纳佬更笨,更没有文采?非也!我们方言文学之不能滋长,是因为我们有个全国一致通用的记录文字把它们规范了、约束了。这种记录文字也辅助了我们的“官话”的传播。一传播便是自哈尔滨直达昆明!拿欧洲来比,那就是自莫斯科直下马德里,说的都是大同小异的“官话”。

五四时代《新青年》派里的启蒙大师们,和新潮社里那批启蒙小师们,那时都是一些闻一以知十的才人。大家都欢喜思而不学地做大假设,下大结论。事实上那时我国的“现代学术”尚未萌芽。他们的“启蒙”之功不可没,但是那时的“现代学术”(着重“现代”二字)还不足以支持那样大的结论。

民族有福,现在差不多可算是国泰民安的时候了。希望青年一辈知识分子能多做点基本功夫,少讲点大话就好了。

[4]胡适之先生说中国传统的“俗文学”被人鄙视了一千多年,文人学士不愿对它作有意识的提倡也是基本原因之一。这句话也值得商榷。若论对“俗文学”的提倡,17世纪的金圣叹(1608——1661)比20世纪的胡适之可能就有过之无不及。但是金、胡二公的下场何以如此不同?就颇值得吾人深思了。他二人如易时而处,试问胡适之又能玩出什么花样来?这就是笔者一再认为,中国文学史不能与中国社会发展史分开来读的基本原因。

[5]我国自鸦片战后,国人为救亡图存,富国强兵,乃至复兴中华,再度领袖天下所发动的大大小小的运动,也不下数十个了。就大体说来,这些运动的远大目标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为达到这目标的方法和手段则大有出入,甚或相互水火。然吾人细思他们不同之间的症结所在,实不外乎“中”“西”两字。大家都主张去自己之糟粕,采西方之精华。如此两相配合,便是中国“新文化”的远景了。

殊不知近百年来,西方百货店橱窗内的精华太多了,我们在何择何从之间,早已自己打得头破血流。

至于我们自己这个汉家老店里的货色,究竟哪些是糟粕,哪些是传家之宝,这个标准也难以确定。

一般说来,似乎保守派问题比较大,他们对新货的选择,缩手缩脚,不敢大量地采购;对自己老店里的东西,样样都是祖宗所遗传,陈筐篮,破瓦罐,总是舍不得丢。结果老店依然,换了些西式门面,而内容如旧——店内送往迎来的,还只是一批戴瓜皮小帽的老掌柜。

激进派的工作似乎比较容易做。他在西洋百货店中,目不斜视,单刀直入,只买他认为是最好的。其实这一选择往往为广告所骗,搬回家全不适用;一切又得全行拆过改装,结果徒劳无功。他们对自己老店里的东西,原意也是采精取华,大量清除糟粕。但是精华糟粕的界限如何,他们并没有受过鉴赏家的训练,结果老店之内玉石俱焚之后,却把个最大的糟粕——万恶之源的“帝王专制”保留下来。

记得那该是三十年前的事,一次蒋廷黻先生皱着眉头在谈论“组党”。我坐在一旁插了一句不知轻重的嘴:“Will can move mountains.”(意志可以移山)。蒋氏瞥了我一眼,微笑一下说:“But will cannot move tradition.”(意志不能动摇传统)。

“传统”——尤其是中世纪农业社会所遗留下来的不合时宜的传统,对我们现代化的阻力太大了。早期的孙中山先生也曾慨叹:“破坏难于建设!”

还有,纵使我们把所有妨碍现代化的反动传统都“破坏”了,但是怎样才能把中西之长熔于一炉,也还是个大问题。就以盖房子而论罢。盖了座五十层西式大洋楼,再加上个黄金色的宫殿式大屋顶,就算是保存了“民族形式”、兼采“中西之长”了吗?最近的华裔建筑大师贝聿铭就慨乎言之。那只是个穿西服戴瓜皮帽的不伦不类的“唐人街建筑”,哪能算是兼采东西之长?

中华民族如果想复振汉唐之盛,在21世纪文明里领袖群伦,它一定要真能把中西文明的精华,融会贯通起来,来铸造个崭新的中国文明。

否则,我们便是夜郎自大,坐井观天。

胡适之先生六十年前便说过,我们要用批判的精神,检讨输入的学理,重新估定固有文明的价值,适应时代的潮流,来铸造个新文明——一个真正融会中西之长的新文明,而不是一个穿西服戴瓜皮帽,或着人民装佩尚方宝剑的古怪制度!

闻鼙鼓而思将帅,在“五四”六十周年的今日,把胡老师当年对我们的教导改进提升到80年代上来研究研究,还是有其极新鲜的意味。


第七章 文学革命的结胎时期第九章 五四运动——一场不幸的政治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