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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上卷
特别推荐I
从《美国独立宣言》的发表到《(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颁布跨越了11年的时间,在此期间,美国的精英人物决心要研究政府的原则,政府是维护自由所必需的,而自由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以及英勇的斗争和牺牲赢得的。由于考虑到在联邦政府中已经出现的缺点,他们的研究才得以进行,因此他们的研究是注重实效的,也是彻底的。
当宪法得到完善并被确立之后,一种新的政府形式诞生了,但其赖以存在的原则既不是投机性的,也不是实验性的。如果它们是原则,或者说是真正的原则,在它们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府注定拥有一种生命力和影响力,当它试图要保护的自由应当被人类大家庭珍视时,这种影响就会持续下去。这些自由在许多国家是通过许多次斗争由那些不情愿的君主被迫作出的让步,人们把它们归并成了信条,并且用法令的形式加以确立,许多人为此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誓死捍卫。对于人民来说,它们不是新生事物。它们是神圣的理论,但是在这之前,并没有出于保护和实施它们的伟大目的而建立的政府。在我们计划建立政府的实验中发现,最大的问题在于民主治理能否得到很好的组织和实行,以保证它不会退化成对自由的滥用,从而导致专制主义的暴政;并且当人们发现它掌握在一个暴君手中时,不必发现这种用于镇压叛乱或摧毁敌人所需的权力不在人民手中。
1831年,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开始研究美国民主。人们已经对我们的制度进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尝试,其间历经许多严峻的考验,证明我们的制度是要促成一个“法律规定的自由”的政府,并促使实力、人口、财富和军队等不断发展,没有哪个时代曾经有这样的发展。
在托克维尔游历美国时,他进行了一次特殊的调查,他的慷慨和忠诚之心以及杰出的才智全都用到了确保法国人福祉的爱国努力中,美国的民主已经制定,并且在几乎整个西半球建立起来。他已经读过法国革命的故事,其中很多是用男人和女人的鲜血书写的,这些人有着显著的差别,却都是他的前辈。这些故事见证了复辟及第二共和国的骚乱和恐怖,目睹了犯罪的猖獗和巨大的牺牲,了解了所有人类美德的荒芜。
他亲眼目睹了共和政府遍及广大的美洲殖民地,这些土地曾经由西班牙人占领,后来又失去。他目睹了这些革命几乎没有流血就得以完成,是什么导致了共和政府的法国与民主的美国有如此大的不同,他渴望了解其中的原因。
托克维尔开始研究美国民主时刚刚30岁。对于一个在政府或者在政治经济研究方面没有受过训练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但是他有拉法埃脱(Lafayette)为这些自由建立军事基础的先例,也有华盛顿(Washington)、杰斐逊(Jefferson)、麦迪逊(Madison)和汉密尔顿(Hamilton)为美国的独立添砖加瓦的榜样,他们全都是年轻人,美国是一般政府 的最明智和最佳方案,而一般政府永远是为自由人设计的。
他发现,美国人会选择他们的代表,而这些代表会利用他们自己的智慧和经验作为指导,并且以美德为后盾,而这些美德是通过自力更生和对上帝的爱而得以培养、净化和高贵起来的,通过这些代表,再借助法律顾问的卓越智慧,美国人已经让一个新政府的方案变得成熟起来,这个政府可以保证所有追求幸福的人获得自由、平等和特权。他以诚实和无偏见的学生身份出现,他伟大的评论是为了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书写的,是为了为真理辩护而书写的,这些真理会支持他们脱离君主统治,尽管时间会持续很久。
有一位法国贵族,他血统纯正、门第高贵,其家族势力甚至被国王所垂涎,他与国家的统治者关系和睦,因其继承的财产而衣食无忧。就是这样一个贵族,却受到激动不安心情的驱使,那就是迫使法国尝试突然掌握我们已经在大革命中争取到的自由和幸福,并受到对法国虔诚的热爱的鼓励,要找出自由政府基本原则存在的理由,这个理由取决于实验的结果,而自由政府已经体现在了我们的宪法中。这就是托克维尔的使命,从来没有哪个使命履行得比它更高尚或更恰当,也从来没有哪个使命在大声的喝彩中结束,或者为人类的福祉取得了更好的成果。
他的研究合乎逻辑,论述详尽,包含了每个问题的每个方面,这些问题当时似乎与他正在进行的伟大探索南辕北辙。
所有研究过他的评论的人都有这样的看法,即他的才能和学识与他的任务完全地匹配,而且大家对此都毫无异议。他从这个国家的自然地理开始人手,观察人、所有种族和身份的特征,观察他们的社会和宗教感情,他们的教育和爱好,他们的工业和商业,他们的地方政府,他们的热情和偏见,以及他们的道德伦理和文学。能够提供一个论据证明我们政府的方案和形式特别适合或特别不适合特定人民,或者在任何不同的国家行不通,或者在不同的人民中间行不通的各个方面,他全都注意到了。
美国人民从托克维尔的伟大评论中享受到的骄傲和愉快与对重大而单一的成功所作的自私吹捧不一样。这是意识的胜利,它战胜了错误的政府理论,这个政府已经折磨了人类许多个世纪,这种胜利给真正的美国人带来了欢乐,就像托克维尔在他伟大的成功中所做的一样。
当托克维尔写作时,我们已经生活在自己的宪法之下了,时间不足50年。在那一时期,没有发生大的国家暴乱,比如将他深爱的法国变成屠宰场,愤怒的狂风暴雨将法国撕扯得动荡不安,也就无从证明这个国家的实力或抵御内乱的力量。
他深信,当这些内部力量被引导着由恶人或失去理性的暴民借以破坏这个国家时,注定没有什么政府能够抵抗这些内力,许多人当时就认为,现在仍然有人相信,当这些攻击完全不顾死活时,我们的政府面对此类紧急情况时就会束手无策。
假如托克维尔能够活着,研究1860年至1870年的美国历史,他关于这种自卫能力的疑虑可能就会烟消云散。他会看到,内战时最刻骨铭心的仇恨驱散了我们人民心中所有的美好感觉,但在曾经发生的最具破坏性的内战结束时,美国仍然是一个完整的组织,所有的官员都各就各位、密切合作,行使地方政府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秩序井然。如果他对美国抵抗内战最剧烈的冲击所具有的力量有所认识,就会打消他的疑虑。如果他能探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直至20世纪,他就不会对我们面对诸多困难重建和平、秩序和繁荣的能力忧心忡忡,他只会很高兴地发现美国宪法提供了救国济世的良方。
出于关心,而这一事物的重要性也值得关心,托克维尔考察了我们称作“地方自治”这种制度的特性和价值,“地方自治”是我们方案的最重要特征,(正如经常发生的那样),当这个或任何一个事物成为让人担忧的关注点时,人们发现他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十分巧妙,而且他的先见几乎就是预言。
我们时常感激他对相关事物富有才华的解释性论文和正确的学说,这些事物蛰伏在人们的思想深处,直到出现意料之外的事件,它们才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
在他的绪论一章中,托克维尔写道:“在美利坚合众国逗留期间,有一些新鲜事物引起了我的注意,最吸引我的莫过于身份平等。”毫无疑问,他指的是白种人之间的社会和政治身份,宪法最开头的一句就把白种人称为“我们人民”。最新的3个宪法修正案作了修改,因此当时的黑奴被赋予公民权,包括投票权。这是一个政党运动,意在根本性和革命性,但是,因为它没有得到民意的支持,最终它起到了反作用。
如果托克维尔现在寻找一种可以否定对社会平等产生影响这一条款的法律,他可能找不到。但他在天生厌恶种族的不成文法中会找到,他在民意中会找到——在自由政府的每一部法律中,民意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这是我们的宪法不能管制的问题,因为宪法的创造人没有对它进行过深思熟虑。这个问题自身就可以解决,并不是什么严重的困难。投票权的平等只是保证了黑种人也能享有,并没有打算将其他肤色的种族包括在内,因此,这就开启了一个政治形势的新局面,而这是托克维尔所无法预见的。
然而,在其对地方镇政府和县政府的赞美之词中,他称赞并且承认我们政治组织的基本特色,而这个政治组织最终不会因为偏离美国民主最初的方案和目的而带来伤害。“地方自治”就是除了实现共同的目的之外,独立于共同的管理,这是所有自由共和政府的根本和源泉,而且是所有威胁少数族裔权力的大型政治集团的对抗者。镇和其他小行政区的独立表达形成了舆论,而这些镇和小行政区是自由政府的真正保守主义代表。它同样是投票腐败这种危险邪恶的敌人,现在人们理解了,我们最大的一个麻烦就是投票箱中产生的腐败。
投票人是依据我们的法律选举出来的,因为他具备某种生理条件,比如年龄和性别。资格不符也可能会被人利用,而资格不符则与他的教育、财产及他没有被判过有罪的事实相关。在所有的人中,他最应当直截了当地顺从民意。
法庭几乎不能依据可能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采用统一的和令人满意的方式来处理对道德品质的考验及对良好公民责任的献身这样的问题,因此在法律中它们被忽视了。根据法律要选择投票人,用来代表投票人自己和另外4位不投票的人,因为上述情况,投票人往往是一个不适合承担公共责任的人,或是一个没有得到大众信任的人。一个镇政府拥有一小片区域的管辖权,在这里多数有资格的投票人的声音是结论性的,行使高级代表特权的人是否适合可以由他的邻居和熟人加以决定,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求诚实地决定,并且要为国家的利益而考虑。在这样的会议上,永远存在着一种精神,那就是忠诚于国家,因为这就是对人民的忠诚;也永远存在着对于上帝的尊敬,而这种尊敬加强了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托克维尔在那些较小的地方辖区发现了理论保守主义,从总体上来说,它是国家最没有危险的依靠。因此在实践中,我们会发现他们的身影,他们是纯粹无记名投票的真正捍卫者,为的是避免让所有的自由政府堕落成专制政体。
在共和国的未来,我们必定还会遭遇许多困难,还要面对一些比较危险的局面,但是,人们发现宪法确定的原则和对匆忙立法或考虑不周立法的检查,以及对执行行为和法庭的最 高裁决的检查,足以保证个人权力的安全,足以保证政府的安全,托克维尔具有预言性的前瞻将通过《论美国的民主》的影响而被人们完全领悟。之后的每一代美国人会从对托克维尔纯洁和无偏见的反思中发现我们政府机构中一种新的值得骄傲的资本,发现保护它们并且灌输他们学说的正当理由。他们已经征服了西半球君主统治的力量,通过平静的却是不可抗拒的影响,让宗教摆脱了所有的束缚并传播开来,从海岛来到其他大陆,在这些地方,托克维尔对人权和自由的呼吁已经让人们的心灵深受鼓舞。
约翰·摩根(Hon. John T. Morgan)
特别推荐Ⅱ
自从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出版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三分之二个世纪了,他是一位法国贵族,1805年7月29日生于巴黎。
因为受过法律教育,托克维尔很早就表现出对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特别喜爱,22岁时他被任命为凡尔赛法庭的见习法官。
1831年,托克维尔接受委托,假称调查美国的监狱体系,他与朋友古斯塔夫·德·博蒙特(Gustave de Beaumont)游历了这个国家,广泛拜访这个共和国当时已经被征服成为居留地的各个地区,研究当地、州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方法,观察人们的风俗习惯、日常生活、工商业和职业。
《论美国的民主》原本有四册,第一册论述的是“美国制度及其影响”,于1835年出版。它马上就被欧洲的学者和思想家所接受,当成人民代议制自治政府原则的一个意义深远的、不带偏见的和使人愉快的解释。
拿破仑是“南柯一梦的强大梦游者”,他废除了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废弃了君主和世袭统治,用人民的主权取代了国王的神权。
虽然生来是贵族而且同情贵族,托克维尔却目睹了世袭和特权最后被终结。他领会到,在历经腥风血雨的许多世纪之后,文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他看到了并且谴责那些伴随法国民主精神的创始而来的暴行,虽则他热爱自由,但他憎恶打着自由的名义所犯下的罪行。他既不属于将社会革命看成是需要加以阻止的创新那一阶层,也不属于将政治上的平等视作惩治人性罪恶的万能良药的那群人,通过个人对新大陆上民主结果的观察,他决心弄清其自然结果,并且决心了解欧洲国家必须从其最终霸权中期望得到什么或害怕什么。
一位26岁的年轻人心怀如此宽广,胆量如此之大,就足以表明其具有非常理智的大无畏精神。他既没有榜样可以学习,也没有先例可以效仿。这一计划的庞大和新奇增加了人们对完成此项工作所需惊人能力的钦佩。
如果说唯一宣称《论美国的民主》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其文字上的优美,那么仅仅是其文体上的洋洋大观就使其有资格名列世纪名著。第一章描写的是北美的地理外貌,而北美正是杰出戏剧即将上演的剧场,对新大陆自然特征绘画般的形象化描写丝毫不输于文学作品:这本书的每个章节无一不是用诗歌的优雅装饰着最严肃的哲学,浪漫的魅力笼罩着最枯燥无味的统计数字。“欧洲人朝着落基山脉逐渐却是持续地前进,一切有如神助般的庄严,就像是不减反增的人流,每天被上帝之手驱使着前进!”在托克维尔说出这些话之前,这些西方移民似乎是平凡而乏味的。
托克维尔的头脑犹如照相机般诚实,它记录下自己对自然状态的印象,不带任何偏见。 画像有时会曲解,而景色也并不总是优美,但他既不是一个写文章歌功颂德的人,也不是一个鼓吹者或批评者。他观察美国现象,是用其作为图解,而不是用作证据或论据,很明显,虽然他的思想倾向并非完全赞成民主原则,然而,那些不同意他的结论的人必定也会对书中表达出来的他们的能力和勇气赞不绝口。
虽然当初并不是为美国人写的,但作为首次对我们社会、制度和命运富有哲理的和全面的考察,《论美国的民主》必定永远是一部吸引人们对美国公民不断产生兴趣的著作。如果对“受法律保护的自由的祝福”没有更清晰的洞察力和更有爱国热忱的感激,或者缺乏对共和国的稳定和永存的激励,甚至没有人能够从对大部分内容粗略的浏览中获得提升。对托克维尔来说,似乎威胁到这两者的原因已经消失,他不再考虑民意的绝对控制、多数人的专治和知识、自由的缺失,这种自由似乎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水平,使得政治家的才能、学习和文学降到了最低水平。对党派精神的冒犯已经得到缓和,而且聪明人的判断也不再服从于无知之人的偏见。
其他的危险也许会到来。地位平等不再存在,邪恶的先知预言了民主国家的没落,但是,托克维尔的学生将会从沉思中找到安慰和鼓励,他预言,已经战胜了过去危险的同样的精神将会为承担现在和未来的责任同样做好准备。
托克维尔四卷著作中的最后一卷是关于美国制度的论述,它出版于1840年。
1838年,托克维尔被选为法国人文政治科学院的院士,1839年,他被选为下议院议员,1841年他成为法国科学院的院士。1848年他履职下议院,从6月2日到10月31日,他担任法国外交部长。1851年12月2日的波拿巴政变迫使他不再担任公职。1856年,他出版《旧制度与大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一书。1859年4月15日,托克维尔在法国的戛纳去世,终年54岁。
约翰·英戈尔斯(Hon. John J. Ingalls)
绪 论
在美利坚合众国逗留期间,有一些新鲜事物引起了我的注意,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身份平等。这件事情对社会进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很容易看清楚。它给予舆论一定的方向,赋予法律一定的方针,提供给执政者新的执政方略,赋予被治者独特的习惯。
没过多久,我又发现这件大事所产生的影响是如此深远,它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政治措施与法律,而且它对政府的限制作用绝不逊于对公民社会的限制作用。它不仅仅是在制造社会言论,激发潜在的情感,破旧立新,更是在改变与它的存在原则格格不入的一切。
所以,对美国社会的研究越深入,我就越觉得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而一切个别事物似乎都是由它产生的,因此我一直将它看作我整个考察的中心点。
当我将目光转向法国所在的半球时,觉得这里的情况和我在新大陆看到的情况差不多。我发现,在法国所在的半球,尽管身份平等的理念虽然还没有深入到美国那样的程度,但是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差距却在一天天缩小,而且主导美国社会的民主,似乎也正在欧洲迅速发展、蔓延。
也就是从这时开始,我产生了撰写此书的念头。
毫无疑问,一场伟大的、神圣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的社会中进行。我们每个人都真切地感觉到了它,但对此所持的观点却各不相同。一些人觉得,它不过是一种偶然出现的、脆弱的新现象,完全可以将其扼杀在萌芽中;而另外一些人则断言,这是一场无法抗拒的革命,星星之火最终可以燎原,因为这并非是新事物,而是历史上已知的最古老、最频繁、最持久的现象。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700年前的法国。那时,法国的所有权属于很少几个拥有土地及居民统治权的家族,统治权随着遗产的继承而代代相传,权力成为人支配人的唯一手段,而地产的占有则成为强权唯一的源泉。
然而情况很快出现了变化,僧侣阶级逐渐确立了政治权力,并且这种权力迅速壮大。僧侣阶级没有严苛的准入门槛:穷人与富人,属民与领主,都能自由地加入僧侣阶级的行列。于是通过教会这一渠道,平等渐渐渗入政治领域。原先那些被终身奴役的农奴,现在能以神甫的身份和贵族平起平坐,有一些甚至可以成为国王的座上宾。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社会变得越来越文明、安定,相应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制定一种能调整这种关系的民法成为人们迫切的需求。于是,法学家便应运而生。他们从阴森肃穆的法庭大堂走出来,离开狭小的、布满灰尘的办公室,频繁地 出没于王公大臣的宅邸,坐在身着奢华衣冠的封建男爵身边。
当一些好大喜功的国王们开始破产,贵族们也因为钩心斗角而倾尽家产时,平民们却由于商贸而变得富有起来。金钱展现了它独特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甚至开始波及国务。商业成为打开权力大门的新钥匙,金融家们结成一个既受人鄙视又被人奉承的政治权力集团。
民智慢慢开化,人们对文学与艺术的兴趣越来越浓。这样一来,知识便成为一种晋身阶梯,一种事业成功的必备要素,科学变成了为政的手段,智慧也成为一种社会力量,文人涉足政界。
随着通向权力大门的途径越来越多,人们的家庭出身也越来越不被人们看重。11世纪时,贵族这一头衔还是闪闪夺目的无价之宝,但到了13世纪,只要有足够的钱就可以随意购买这一头衔。1270年,贵族头衔开始允许出售,导致平等也被贵族阶级带进政府。
这700年来,贵族有时会反对王权,有时则为了和对手夺权,而化身民主斗士,将政治大权交给人民。
还有一种更为常见的情况:为了贬低和压制贵族,国王让国内的下层阶级也加入了政府进行掣肘。
法国国王总是乐于以最积极、最彻底的平等主义者形象出现。当他们野心勃勃、力量强大时,会想方设法将民众的地位提升到贵族的水平;当他们庸碌无能时,则放任民众将地位提高到比他们自身还要高的水平。因此,国王们总是在促进民主的发展,只不过有些国王是凭借自己的才能,而另外一些国王则因为自己的昏聩无道。路易十一与路易十四一直强调目标是让全体臣民在他们的王位之下保持平等,而路易十五则最终让自己与王室一起走向毁灭。
当封建土地所有制不再是公民们占有土地的唯一途径,动产已被看作财富,并可以产生政治影响力、制造权势时,工艺技术的每一次革新,工商业的每一个改进,都迅速在人们中间创造出与其程度相适应的新的平等因素。此后,所有新发现的工艺技术,所有新产生的需求,所有满足新需求的想法,都是在促进我们的社会走向普遍平等。奢靡、好斗、赶时髦以及人们最肤浅的情欲、最高尚的激情所起到的作用,似乎都是让富人变穷、穷人变富的速度加快。
当脑力劳动成为力量与财富的源泉后,新的科学发明、新知识、新思想也都相应成为人民即将掌握的权力的萌芽。诗才、口才、记忆力、内心美、想象力、思考力——所有这些天赐的财富,都在促进民主的发展;即便获得它们的是民主的敌人,也依然会因为显示了人类伟大的天性,而服务于民主。所以,民主的领域将随着被文明与教育的开疆辟土而不断扩大,而文学则成为对所有人都开放的武器库,即便是贫弱者也同样可以每天从里面随意取用武器。
回顾一下法国的历史,可以说在过去的700年里,法国发生的每一件大事都在推动着平等发展的进程。
几乎有1/10的贵族都葬送在十字军东征以及数次对英战争中,他们的土地也因此被分散了。地方自治制度则将民主的自由渗透到封建的君主政体中。枪炮的问世终结了冷兵器的统治地位,平民与贵族从此在战场上居于平等的地位。印刷术成为平等的重要力量,它无差别地为人们提供精神食粮。遍布全国的邮政系统既将知识送到穷人的茅舍门口,也将它送到王宫的大门。基督教新教宣布不需教会批准,所有人都有同等的权力寻找通向天堂的道路。 美洲新大陆的发现为我们开辟出很多条致富的新路,让一些不知名的冒险家致富得势。
倘若有人从11世纪开始研究法国每50年发生的变化,就会发现在每50年末,法国的社会体制都会发生一次双重革命;在社会的天平上,贵族一端在下降,平民一端在上升。一个从上面降下来,一个从下面升上来。如此一来,每过50年,他们的差距就会缩小一截,我们可以预期两者终将会聚在一起。
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只在法国出现。在我们的四面八方,我们会看到相同的革命几乎是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进行着。
人民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类事件都成了促进民主发展的动力。每一个人,无论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无论他是以民主为奋斗目标还是视民主为仇敌,他们都一样为民主尽了自己的一份力。殊途同归,所有人都在同一道路上为共同的目标而行动。有的人不由自主,有的人无知无觉,但他们最终都成为上帝的驯服工具。
所以,身份平等的逐步发展是一种必然,天道所归。这一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它是普遍的、持久的,任何人力都无法阻挠它的脚步,一切事和人都在帮它前进。
有些人认为一代人的努力能阻止一个历史悠久的社会运动,这种想法是非常愚蠢的!有些人认为曾经推翻封建制度、打倒国王的民主洪流会在富人阶级面前止步,这种观点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在民主已经如此强大,而它的敌对者日益衰弱的今天,民主不可能停滞不前!
那么,我们目前正走向何方呢?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找不到可以类比的对象。也就是说,如今在基督徒中,身份平等已扩大到空前的程度,过去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无法比拟,因此那些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让我们无法预料未来还会有哪些成就。
我在写作本书时,一直惴惴不安,唯恐上帝惩罚。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心情,是因为我知道这场无法抗拒的革命已进行了很多个世纪,它冲破了所有障碍,并且碾过废墟继续前进。
上帝无须将他的意志宣之于口,我们就可以发现某些端倪。只要观察一下自然界一年年的运行规律以及事件持续发展的趋势就可以了。因此无须创世主的启示,我就已清楚天上的星辰是按照其画出的轨道运行的。
如果说今人通过长时间的观察以及深入的思考,发现平等的逐步发展既是人类历史的过去,又是人类历史的未来,那么这一发现本身,已经确定了这种发展的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神启性质。所以,阻挠民主就是在徒劳地抗拒上帝的意志,无论是哪个民族都只能顺应上天为他们安排的社会情况。
我看到在我们这一代,信仰基督教的国家出现了一种可怖的局面。它们被卷入革命运动的洪流中,但这场洪流并非强大到难以引导。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目前仍掌控着自己的命运,但也很快会失去控制。
领导社会者在我们这代所担负的首要任务是:引导民主的发展;在恰当的机会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净化民主的风尚;规范民主的行动;一步步用科学的治世法则取代浅薄的民情经验,用对民主利益的深刻认识来替代其盲目的本能;让民主的政策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并在环境与人事的不断变化中修正政策。
一个面貌全新的社会,要拥有一门全新的政治科学。
但是,我们却极少能想到这么多。我们就像是被抛入一条大江的急流处,只能偶尔挣扎着伸头望向岸上隐约可见的断壁残垣,但转眼间巨浪又将我们卷了进去推至深渊。
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我在上文提到的伟大社会革命,在法国进行得要更猛烈激进。而 且在法国,这一革命随意性更强。
国家的领袖从未准备好迎接革命的到来,革命或者违背了他们的意愿,或者是在他们无知无觉时进行的。那些最有势力、知识最渊博、道德感最强的阶级,根本没有去寻找控制革命进而引导它的发展的办法。他们做的就是放任民主被其狂野的本能支配,让民主像一个因无人照顾浪迹街头、眼中所见只有社会的弊端与悲惨的现实、自力更生的孤儿那样,独自成长壮大起来。人们一直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直到有一天它突然跃上了掌权者的宝座。而在它掌权之后,人们开始对它百依百顺,它的每一个微不足道的要求都会被满足,人们将其视为力量的象征。再继续下去,当它因为过分放纵而削弱时,立法者便轻率地制定出若干法案消灭它,他们绝不会想方设法去引导、纠正它;立法者只是想把它排挤出政府,而不是让它学会治国的方法。
这样一来,尽管民主革命被局限在社会的实体内,法律、思想、民情以及道德方面却没有发生为了让这场革命走向正途而必不可少的变化。所以,尽管我们的社会出现了民主,但却缺少能减轻其弊端以及发扬其固有优势的硬件条件;我们仅看到了它带来的坏处,却没有获得它可能提供的益处。
在王权凭借贵族阶级的支持安定地统治欧洲各国时,尽管当时的人们是不幸的,但是他们也有一些我们这代人难以想象与理解的幸福。
某些臣下掌握了一部分实权,这在很大程度上为皇亲国戚的暴政设了限;而对国王来说,他相信自己在民众心中是神祇一般的存在,所以当民众如待神般尊敬他时,他会努力避免滥用权力损害形象。
而高高在上的贵族阶层对待人民的命运,就如牧人对待自己圈养的牲口一样,有一种悲悯的同情却关心不足。在他们心中,穷人当然无法与他们相提并论,他们关心穷人的际遇,只不过是关心上帝托付给他们的任务。
而人民则安分守己,似乎从来没有奢想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也从未想过自己可以和领袖平等,他们认为自己只能安于领袖给予的恩惠,压根没想过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当领袖宽宏公正时,他们爱戴首领,并且毫无怨言地服从领袖的严苛统治,这种服从不会让他们觉得卑微,他们就好像是在承受来自上帝的不可违抗的惩罚。另外,习惯与民情也给暴政一些钳制,给暴力的行使做了某些限制。
因为贵族认为自己的特权是天经地义的,从未想过会被剥夺,而奴隶又觉得他们卑微的地位是无法更改的自然天道,尽管两个阶级命运相差悬殊,人们还是认为可以形成某种彼此照顾的关系。所以,社会上的不平等与苦难一直存在,但是双方的灵魂都未堕落。
人们之所以会变坏,并非因为当政者行使手中的权力或者被统治者习惯顺从当政者,而是因为当政者行使的是一种被视为非法的暴力,而被治者被迫服从于他们认为是侵夺、压迫的强权。
一边是集财富、权势及闲适于一身的贵族阶级,他们可以奢靡地生活,尽情追求享乐,讲究高雅,品味艺术;另一边则是终生劳作的平民阶级,他们粗俗、野蛮、无知。
然而,这群粗蛮、无知的民众仿佛是一块璞玉,你将会在他们中间发现未经雕琢的炽烈的激情、高尚的情操、笃定的信仰以及淳朴的德行。
如此极端而又相安无事的社会中,可能具备稳定性与强大性,甚至可能也有其光荣之处。
然而就在此处,曾经泾渭分明的阶级之别混沌起来,一些隔离人们的屏障不断倒塌,原本被少数人掌握的财富散归众人,权力也慢慢由多数人来分享,教育在民众中日渐普及,智力逐渐相等,社会越来越民主。最终,民主平稳地掌控了法治与民情。
于是,我在自己的头脑中设想了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每个人都将法律看作是自己创造的,他们热爱并维护法律的威严,心甘情愿地服从法律;人们尊敬政府的权威是由于必要,而不是由于它神圣不可侵犯;人们对国家领袖的爱戴或者不够浓烈,但却发自内心。因为每个人都拥有具有可靠保障的权利,所以人与人之间将形成牢固的信赖关系以及一种不卑不亢的彼此尊重的关系。
当人民清楚自身可获得的真正利益后,自然会明白:收获源自付出,想享受社会的公益,就必须尽到相应的义务。如此一来,贵族的个人权威就将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公民的自由联合,而国家也不会再出现暴政与专横。
我相信,如果能依据这种方式建立国家,社会一定会不断向前发展,而社会本身的运动也可以循序渐进。或许民主社会不及贵族社会那么华丽辉煌,但相应地,民众的苦难也会少很多。在民主社会,不会有过度的奢靡享乐,但社会福利会得到相当程度的普及;不会出现特别突出的科学,但民众的无知将大大减少;尽管不良或不道德行为依然存在,但是犯罪率却会大大降低。
即便不存在狂热的激情与笃定的信仰,公民所受到的教育与社会经验偶尔也会激励他们英勇献身,为某项事业作出巨大的牺牲。个体相同的弱小,让每个人都觉得自身的需要和其他同胞的需要一样。因为他们清楚守望相助的道理,所以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身利益和社会公益是一致的。
总体来说,国家将不再那么辉煌、荣光,也可能不似从前那般强大,但是大部分公民会获得更大的幸福,而且人民也不会再寻衅闹事;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而是由于他们很满足自己现在的生活。
尽管在这种社会情况下,并不是所有事物都能尽善尽美,但社会至少具备了能让事物变得更善更美的全部条件,而且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只要人们永远不接受封建贵族制度下的社会公益,他们就将享受民主制度带来的所有好处。
然而,当我们摒弃了传统的社会情况,并且不顾一切地将先辈所奉行的各种制度、观念与民情全都抛弃之后,我们又用什么来取代它们呢?
王权威严不再,但法律的威严却未能完全取代这种权威。在当代,人民对权威的态度十分矛盾,既蔑视它又惧怕它,而且和过去尊重权威给他们造成的损失相比,这种惧怕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要大得多。
我认为我们使原本还能独自抵抗暴政的个人不复存在了。然而,我又看到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它独占了从家庭、团体与个人手中夺来的所有特权。如此一来,原本由少数几位公民掌控的权力,这种权力虽然偶尔具有压迫性,但更多时候具有保守性,如今却让全体公民成为弱者,进而屈服于它。
一方面,财产的细分缩小了贫富差距;而另一方面,随着贫富差距的不断缩小,贫富双方又有了新的相互仇恨的理由。他们以充满恐惧与嫉妒的眼神注视对方,都在琢磨着将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穷人也好富人也罢,他们心中都没有权利的观念,权势被他们看成是目前唯一的信托以及未来不二的保障。
贫穷阶层保留了祖先大部分的偏见,却未保留祖先的信仰;他们继承了祖先的无知,却未继承祖先的德行;功利主义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尽管他们并不通晓有关这一主义的科学或理论,而且和他们过去的献身精神一样,他们现在的利己主义也是源自愚昧。
社会之所以能够维持稳定安宁,绝不是由于它认为自己昌盛强大,而是由于它承认自己衰弱落魄,因而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担心自己禁受不住折腾而崩塌。所以,每个人都看到了恶,但没有谁有勇气与毅力站出来去为善;人们怀抱过希望,发过大段的牢骚,感受过悲伤,表达过喜悦,但这一切情绪都像老年人软弱无力的冲动一般,未获得任何突出、持久、令人满意的结果。
如此一来,我们虽然放弃了旧体制所能提供的益处,却未能因此得到新体制可能提供的益处;尽管我们亲手摧毁了没落的贵族社会,但在环顾四周的残垣断壁时,又有些眷恋不舍,似乎打算将自己永远留在那里似的。
知识界破旧立新后的局面,其可叹之处并不比这逊色。
在前进过程中遭遇过重重障碍,却又敢于尽情发展的法国民主,现在已经破除了一切阻挠:可以打倒的统统打倒,不可以打倒的则想尽办法动摇其根基。它前进的每一步都伴随着混乱和战斗,它完全不是逐步占领、以和平方式统治整个社会的。那些曾经被斗争的热情所鼓舞而振奋的人,那些在驳斥敌人的观点、暴行时让自己的观点超过其自然极限的人,都忘掉了自己追求的目标,他们的言论与自身情感及笃厚天性是相悖的。
于是,发生了我们本不愿看到的异常动乱。
我反复回忆,还是没有找到过去有什么事情比现在的情景更可悲、可叹。在我们这代,人的观点与趣味、行动与信仰之间存在的天然纽带似乎已被割断,在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能看到的人的感情与思想之间的和谐,仿佛正在一点一点地瓦解,甚至可以说有关道德方面的所有规范都成了一堆废品。
我们中间也不乏一些虔诚的基督徒,他们以相信来世的宗教精神来指导自己的生活。这些基督徒正在为人类的自由,也就是为所有高尚行为的基础而奋斗。基督教认为上帝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有这样的理念相信他们不会反对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然而,在异常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宗教却加入了民主所要推翻的阵营,它所提倡的平等现在却被一再压制,自由精神被视为洪水猛兽;而倘若和自由联手,它本来能让自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发现这些信教者中的一部分人与其说是把希望寄托于天堂,还不如说是勇敢面对今世的现实。他们之所以拥护自由,一方面因为他们觉得自由是所有高尚品德的基础,而另一方面他们也将自由看作是自身所有福利的源泉。他们衷心期盼自由能获得权威,期望人们在自由的照拂下普被恩泽;而且我清楚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迫切地求助于宗教,是因为他们一定了解:民情的权威与自由的权威密切相关,前者正是后者实现的基础;而没有信仰则无法形成民情。他们看到宗教加入敌人的阵营后,便停滞不前了。于是,一些人开始攻击宗教的立场,而另外一些人则不再拥护它了。
在过去若干个世纪里,一些身份低微和阿谀之徒大肆颂扬奴性,而一些独立思考、品行高尚的人则为拯救整个人类的自由进行着看不到胜利希望的斗争。然而在我们这代,却又时常看到一些人,他们出身高贵但却抱持着与其高贵身份完全不符的观点,热烈地颂扬奴颜婢膝。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外一些人将自由吹嘘得天花乱坠,似乎他们已亲身体验到自由的神圣与伟大,并且大声呼吁,为人类争取一些他们自己都尚未弄清楚的虚无的权利。
不可否认,确实有一些品行高尚、爱好和平的人,因为他们的正直、沉稳、富有、博学而被身边的人推为领袖。他们对祖国的爱非常真挚,并且时刻准备为它作出巨大的牺牲。然而文明的精神却时常遭到他们的敌视,他们未分清楚文明带来的坏处与好处;在他们的意识中,“恶”和“新”是混杂在一起的,只要是和“恶”有关联的观点,都同时和“新”有关联的观点纠缠在一起。
我又在这些人周围发现了另外一种人。他们在进步的名义下不断将人物化,所追求的利益罔顾道义,所追求的知识脱离了信仰,所追求的幸福背弃了道德。他们自诩为现代文明的卫士,自视甚高地担负起现代文明领头人的重任,实际上他们的才能品德并不足以担当落于他们手中的职位。
那么,我们目前处在什么状态呢?
虔诚的基督徒在和自由斗争,自由的友人在无情地打击宗教;高贵大度的人津津有味地赞扬奴性,卑躬屈膝的人大声呼吁独立自由;城市开明的公民反对任何进步,而那些不爱国、无气节的人却自诩为文明与开化的使徒。
这不禁让我们疑惑:难道过去所有世纪都和我们这个世纪的情况一样吗?难道一直以来人们看到的世界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个样子吗?如今这个世界是如此畸形,有德者没有才干,有才干者没有名望,将爱好秩序和忠于暴君混为一谈,将热爱自由和轻视法律视为一体,良心对人们行为上的影响微乎其微,所有事情,无论是荣辱还是真假,都仿佛变得无关紧要了。
难道说造物主造人就是为了让人永远在现在这种知识贫困中挣扎吗?当然不能这么说,因为上帝没有放弃我们,他为欧洲社会安排了一个较为安稳、平静的未来。我无法看破上帝的意图,但是我却不能因为自己无法深入了解而质疑它,我宁愿怀疑自己的智慧也不愿质疑上帝的公正。
我所提到的这场社会革命,世界上似乎有一个国家走在了最前面。在这个国家,这一革命是以简单的方法实现的;也可以说,这个国家未发生我们所进行的民主革命,就已幸运地获得了这场革命的成果。
在17世纪初,一些移民在美洲定居,他们在欧洲旧社会所反对的各种原则中析离出民主原则,然后将它移植到这片崭新的大陆上。在这片海岸上,民主原则得到了自由发展,并且在和民情齐头并进中平稳发展,最终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迟早有一天我们也会像现在的美国一样,实现公民人人平等,对此我深信不疑。但是我并不能由此断定,我们终究会沿着同样的路前进并获得与美国人相同的政治成果。我也绝不认为,美国人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唯一一种形式。然而,既然两国之法制与民情的产生存在相似之处,那么搞清楚这个原因在每个国家可能带来的结果,就成为我们今天最关心的问题了。
可见,我并非仅仅出于自身的好奇才去研究美国,当然我不否认这种好奇心的存在。但我的期望是从美国找到我们可借鉴的经验,我无意为美国歌功颂德,对此请不要存有误解。我相信无论是谁,只要他认真地读完这本书,都会相信我绝未抱有这种想法。赞扬美国所有的政治形式,并不是我的目的,因为在我看来没有尽善尽美的体制,我甚至没打算评估这场我觉得无法抗拒的社会革命对人类是有利还是有害。我认为这场革命已经完成了,最起码也是即将完成了,并打算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革命发展得最接近完美、最和平 的样本,从而分析出革命自然产生的结果;在这个基础上,如有可能再深入研究让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我毫不怀疑,我在美国看到的远多于美国自身所体现出来的。我要考察的除了民主本身的形象外,还有它的意向、特质、偏见以及激情。我想彻底了解民主,以便我们了解应期望它怎样以及害怕它什么。
所以,我在上卷第一篇试图阐明已在美国依据自身意向发展以及几乎不受限制地任凭本能行动的民主最终为法制指明了什么道路,在政府的工作中留下了什么痕迹,对国家事务施加了何种压力。此外,我还设法研究了它所带来的益处和害处。我考察了美国人在民主进程中都采用了哪些预防措施或有哪些遗漏。我也想方设法研究了让民主得以统治社会的因素。
上卷第二篇的目的,则是探讨身份平等与民主政府两方面的因素对美国的市民社会、习惯、思想以及民情产生的影响。然而对于实行这一计划我已经失去了热情。除非我能完成原定的任务,否则我的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这是由于另一位作者不久后将为读者讲述美国人主要的性格特点,而且他的文笔远在我之上,就像给一幅犀利的油画遮上一层薄纱一样,动人而又客观地讲出事实的真相。 [1]
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把在美国的所见所闻清晰地传达给读者,我真心地希望自己做到了。但是我能保证一点,即我没有强拗事实迁就我的观点,而是让我的观点以事实为依据。
在每一处依靠文字资料立论的地方,我都本着严谨的写作精神核对了原文,参阅了最有权威与有名气的著作。 [2] 每一处材料来源都有标注,阅读此书的人可以一一核对。在涉及舆论、政治习惯、民情研究的问题时,我都请教了在这些方面博闻强识的人。遇到重要但又不够明确清晰的事项时,我并不仅限于一个人的证言,而是汇总数个人的证言后再做结论。
在这一点上,我所言非虚。在一些事情上,我本可以频繁引用知名的权威或者至少称得上权威的人士的话来支持我的论点,但我摒弃了这种做法。作为一名外国人,常有机会在接待他的主人那里听到一些重要而隐秘的内情。主人通常会将这些内情当做秘密一样保守着,甚至从来没有透露给他的亲朋好友;但他不怕告诉外国人,因为外国人不在他的生活圈子里,很快就会离开。听到这样的秘闻,我都会马上记录下来,但笔记本会被安全地锁在柜子里,我绝不会将之公之于众,我宁愿让自己的作品因此失掉一些光彩,也不愿在我离开后让好客的主人感到后悔与尴尬。
我也清楚一点,虽然我为写作本书费尽苦心,但若有人想批判这本书,其实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
那些打算仔细阅读这本书的读者,将发现我的这本书有一个能将各部分联系起来的中心思想。然而,我所讨论的对象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如果有人打算用一个孤立的事实来反驳我所引证的系列事实,或者用一个孤立的观点来反驳我的系列观点是非常简单的。所 以,我更希望读者能用指导我写作此书的精神来认真阅读此书,我是依据大量的论证而不是孤立的论证在立论的,因此也希望读者根据通览全书所获得的总印象来评论此书。
请记住,作者希望读者明白他必须对自己的每个观点进行理论上的总结,这种总结难免出现错误,有时甚至会失真,因为尽管人们有时在行动上需要偏离通常的逻辑规律,但是在议论时却一定要有逻辑性,而且人们想在言语中前后不符,差不多和想在行动上保持前后一致一样困难。
最后,我郑重地指出本书一个容易招致误解的缺点,即该书是为了讨好某些人而写的。事实上,我在写这本书时立场是客观的,既没有想着为哪个政党服务,也没有想着去攻击它们;我并不想标新立异,只是试图看得更远一些;当各政党把注意力只放在明天的事务上时,我已着眼于未来。
[1] 在该书第一版发行期间,和我一起去美国旅行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正在执笔撰写一本名为《玛丽或美国的蓄奴制,美国的民情描述》的小说。这部小说后来出版了(巴黎,1836年)。博蒙先生写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刻地描述让人们了解黑人在英裔美国人社会的境遇。他的小说将让人们对蓄奴制问题有一个真实、全新的认识。这个问题对已建成统一共和国的国家来说,无疑是万分重要的。我不清楚我说的是否正确,但我认为博蒙先生的小说不仅能引起那些想从书中读到动人场面、感人情节的读者强烈的兴趣,而且一定可以在首先想得到正确认识以及深刻真理的读者中获得一致好评。——原注
[2] 本书的写作多赖于有关方面赠予我立法与行政方面的资料,在此表示感谢。在热情帮助我研究的美国官员中,首先应说到爱德华·利文斯顿先生。当时,他是美国国务卿,现在是美国驻巴黎特命全权大使。在我访问美国国会期间,利文斯顿先生赠与我有关联邦政府的文件,其中大多数我到现在还保留着。在未和利文斯顿先生结识前,我就因读其书而非常尊敬他。我很庆幸有这次知遇。——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