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荷兰的叛乱(1555—1648)

字数:2475

序幕

在1555年10月25日,查理五世将荷兰的主权授予其子菲利普二世。26日,在布鲁塞尔国会之前,菲利普接受了效忠的誓言,他也发誓将依照传统、条约与法律来维护17省的权利与特权。随着他们双方的誓约,自由奋斗史上一段最辉煌的时代于是展开。

当时的情况显得很复杂。荷兰——即低地国——就包含了现在的比利时以及荷兰王国。而荷兰语——低地德国语——不仅是北方7省荷兰、西兰(Zeeland)、乌得勒支(Utrecht)、夫里斯兰(Friesland)、格罗宁根(Groningen)、奥维里塞尔(Overijssel)及吉德兰省(Gelderland),而且也是北部比利时(Belgium)4省:佛兰德斯、布拉班特(Brabant)、梅赫伦(Mechlin)及林堡(Limburg)的语言,而属于法国方言的华隆(Walloon)语则在南方6省通行,阿图瓦、华隆、佛兰德斯、康布雷(Cambrai)、图尔奈、埃诺及那慕尔(Namur)。所有这些以及邻近卢森堡公爵所管辖的土地,都属哈布斯堡皇族统治。

在1555年间,大多数的人都信奉天主教,但其教义则为伊拉斯谟在半世纪之前所倡导,且被文艺复兴时代的罗马所广泛采用的人道的人文主义——此有别于在西班牙在经过几个世纪对抗回教“异教徒”之战所演变成的阴沉且又不妥协的类型。在1520年之后,路德教派及再洗礼派的教义由德国渗入,之后,为数更多的加尔文教义从德国、瑞士以及法国渗入。查理五世曾试以种种方法来阻止其入侵,例如:引进罗马教皇,或主教的“宗教裁判所”形式以及使用公告的方式宣布凡是背叛正统天主教的人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等等。但在他的权力于1552年经《巴苏和约》(Peace of Passau)被削弱之后,这些措施就很少被执行了。在1588年就曾有一群鹿特丹的群众将几位再洗礼派的教徒从火刑柱上强行救出。惊惧于异教势力的壮大,菲利普二世重新告示处罚的规定。恐惧很快地蔓延开了,谓他意图引入最残酷的西班牙式的“宗教裁判所”。

加尔文教派适合经济的商业特质。安特卫普港及阿姆斯特丹港当时是北欧商业的活动中心,到处都是进出口业、投机买卖及各种类型的商业,单单保险业就有600个生意兴隆的代理商。莱茵河、马斯河(Maas)、爱塞海(Ijssel)、瓦耳河(Waal)、须耳德河(Schelde)、莱斯河(Lys)以及上百的运河里,有各种不同的船只静静地来往如梭。布鲁塞尔、根特、伊普瑞斯(Ypres)、图尔奈、瓦伦辛(Valenciennes)、那慕尔、梅赫伦、莱登、乌得勒支、哈伦(Haarlem)等地的手工艺业及制造业,在商业上都很兴盛。多数把持城市的商人们都敬重天主教的教义,认为是政治、社会和道德根深蒂固的稳定力量,但他们并不喜欢其华而不实的教阶组织,而是喜欢加尔文教派容许受过教育的俗人参与教会政策管理及聚会的方式。他们很快开始对西班牙政府加诸于荷兰经济上的税收心怀不满。

在叛乱之中,以农人受害最深,获利最少。就像德、法的封建领主一样,达官贵人们拥有大部分的土地,而争取独立的战争都是由这批人发起的。霍恩(Horn)的伯爵菲利普·蒙莫朗西(Philippe de Montmorency),在南部诸省拥有广大的土地。拉摩拉尔(Lamoral)的爱格蒙特(Egmont)伯爵在佛兰德斯及卢森堡两地有广大的地产,其富豪足以迎娶巴伐利亚女公爵。在数次战役中,他英勇善战,深受查理王及菲利普二世的宠爱。他曾率领菲利普二世之军队,在圣昆廷(1557年)大获全胜。在他那华丽的宫廷里,他极端奢侈,且慷慨好客,以致负债累累。此类人以及地位较低的贵族都在觊觎教会的财富,他们羡慕那些强夺教会财物而致富的德国男爵。因此,“他们认为国王应该在教产以外的地区,召训一队英勇的军队”,以便用“这些训练有素,优秀善战的骑士……用来代替那些手持念珠、好逸恶劳的家伙”。

在诸大地主当中,以拿骚的威廉亦即奥朗日王子最为富有及最具能力。这个家族所拥有的巨大产业,包括德国省份的赫斯—拿骚(Hesse-Nassau)、威斯巴登(Wiesbaden)以及荷兰周围地域,而他们的名衔则是得自法国南部的小侯国——奥朗日。威廉1533年出生在德国的狄伦堡(Dillenburg),直至11岁之前,受的是路德教派式的教育,然后为了有资格继承他表哥雷内(Renè)的地产,他搬到了布鲁塞尔,并恢复为天主教徒。查理五世很喜欢他,促成他与爱格蒙特的安妮(Anne of Egmont,布伦[Buren]的继承人)的结合,且在1555年历史性的让位仪式中选他为侍从长。菲利普二世派遣他——一个22岁的年轻人,但已精通佛兰德斯语、德语、西班牙语及意大利语——作为他的外交全权代表之一,去协商《卡蒂·坎布雷西斯和约》。在这些场合里威廉明达的判断能力及谨慎的言词,使他被法国人称之为“缄默者”。沉静的菲利普二世任命他为国家议员、“金发骑士”(Knight of Golden Fleece)及荷兰、西兰、乌得勒支的行政长官。但因威廉另生异心,以致菲利普二世永远不原谅他。

这位年轻的王子气质高贵,腰缠万贯。他身材高大,应对得体,温文有礼,因此除了敌人之外,所有人都很敬爱他。作为军事领袖,他总是失败,可是作为一个政治战略家,他的坚忍、勇气,足以弥补他的缺点。他进而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与欧洲最强的政治及宗教力量抗衡。事实证明他统御人的能力较之统率军队的能力要强得多。他的政敌指控他,为了适应个人的或政治的需要而改变宗教信仰。事情或许如此,但是在当时,所有的领袖人物都是以宗教作为政治的工具。[1]他的婚姻受到很多非议,他的第一位夫人去世了,他就差人去磋商与富家女安妮的婚事——一位萨克森选侯,新教徒莫里斯(Maurice)的女儿。他们在1561年依照路德教派的仪式结婚,但一直要到1573年,他才宣称自己是新教徒。安妮在1567年陷于半疯狂状态,寄居在朋友家里。当她尚在人世时,威廉取得5个新教徒牧师的允许,而在1575年再娶夏洛特·波旁(Charlotte de Bourbon)。她出身法兰西的皇室家族,新从女修道院中逃出来,并接受改革派的信仰。夏洛特死于1582年,在为她哀悼了一年之后,他第四次结婚,迎娶路易丝·科利尼(Louise de Coligny)为妻。她是将门之女,其父死于圣巴托罗缪的大屠杀中。很有可能是由于这些婚事,威廉虽然广有田产,却短缺金钱。在1560年,他几乎负了百万金币的债务。为了应付经济的窘境,他辞退了28位厨子。

菲利普二世拙于处理有关荷兰贵族的事务。他的父亲由于生长在布鲁塞尔,熟悉他们的民俗语言,故能统治得有条有理。菲利普二世生长于西班牙,既不谙法语,又不懂荷语,很难去讨好那些大地主,尊重他们的习俗和债务。他不赞成他们的奢侈酗酒及对女人的随便态度。使他最不明白的,是他们竟要求过问他的权力。就他们那方面,他们也不喜欢他的孤傲,他对宗教裁判所的偏好,他的任命西班牙人在荷兰就任有利可图的职位及他的分派西班牙军队来镇守荷兰城市。当他向那些组成荷兰议会的贵族及巨商富贾索取金钱时,他们经由翻译漠然地倾听着他的请求——由于他的父亲及新近的战争,他的财政出现巨大的赤字,他要求130万金币,增加1%的不动产税及2%的动产税。这些要求使他们大吃一惊,他们拒绝批准他的要求,仅以他们认为现阶段所需要的数目拨款。3年之后他又召集他们,提出300万金币的经费要求。他们如数照付,条件是所有的西班牙部队必须撤出荷兰。他让步了,但是打消了抚慰新教徒的努力,而经教皇的同意,在荷兰设立11个主教区,并任命那些愿意执行他父亲对抗异教邪说诏令的人担任这些教职。当他在1559年8月26日乘船起程赴西班牙时——此后他就从未回到荷兰——经济与宗教大战的轮廓已渐渐形成。


[1]“那些致力建立宗教、保护宗教和改变宗教的王公贵族,鲜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伏尔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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