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符:道德价值、社会正义和领导
自称隐士的王符在综合他那个时代的法家、儒家和道家思想倾向方面更为成功。和崔寔一样,王符非常担心当时的情况。王符在他的著作《潜夫论》中,详细讨论了当时不同人群的意向怎样脱离了他所认为的固有的和基本的道德准则(“本”),他悲叹道:
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语辞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列士者,以孝悌为本,以交游为末;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以华观为末;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以媚爱为末……[68]
按照王符的看法,这些准则构成了社会安宁的“本”。人本身具有意志力和才智,又有先哲的经典和教导的指引,借以认识和遵从这些准则。但是他们必须决定,他们将维护还是违反这些准则。如果他们打算维护准则,那么,即使是不诚实的人,也能接受引导,按照准则做人;但是,如果他们宁愿违反准则,那么,即使是自觉的人,也可能受操纵加入同伙而违背准则。[69]这种对规定的准则和对维护这些准则所需要的人的努力(“为”和“务”)的强调是儒家荀卿学派的基本原理。王符也赞同荀子的意见:善和恶的传统是人的累积的行为的结果。
因此,有两个基本前提是王符对他那个时代的邪恶状况和必要的补救办法的分析的基础。首先,邪恶状况由人引起,因而能够,也必须由合理而有效的人的努力予以纠正;其次,这些邪恶不是任何一个个人或政府行动的结果,而是经过许多世代累积起来的,因而任何简便的或短期的措施将不容易消除。[70]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王符调和了道家对个人的看法和法家对国家的看法;他相信两者都能对儒家世界大同的长期目标作出贡献。
王符面对他那个时代普遍存在的邪恶,主张个人应当做出极大努力以抵制各种各样的外界诱惑和压力,以保持他自身的正直和内心的道德自律。正是这种内心的道德自律,而不是“高位厚禄富贵荣华”之类的外部成就,才应是衡量君子的标准。平庸的凡人常常以一个人的外部成就判定他的价值。但是君子可能得不到这些外部成就的恩泽,这种恩泽取决于“遭命”。[71]此外,在那种邪恶状况下,能致力于成为君子的艰苦修养的人是很少的。因此君子是孤寂的。他处境危险,因为大多数人对他有误解,而许多邪恶的人将诋毁和伤害他。因此这样的君子最好是从世上退隐。后汉儒家道德生活自主的理想因而加强了道家隐士式的倾向。[72]
但是在论及君主时,王符的建议却表现出高度的法家思想。他认为君主不是一己个人(“私”),而是接受了天所授予的照管国家的“公”的职责。作为“公”的形象,他必须致力于治国之道,掌握并行使权力,施用“重赏”和“严刑”;他不应当把这种可怕的权力和职责托付别人。他应当以“明”治国,“明”的基础是没有偏见、下情上达不受阻碍并与他人广泛商议。他必须不偏向一方,不心胸狭窄,也不仅如一己个人可能表现的那样任性执拗,或图谋私利,而必须以“明”制定和批准为民的法令和条例。否则他就辜负了天的授权。
既然是“承天”以“建百官”,君主必须按照为民的法令和条例任命这些官员,并完全是为了万民的利益。如果不是这样,他就是“偷天官以私己”。[73]王符强调君主利民的职责、“明”、为民的法令和为民的官职,因而把新法家学说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智力水平。
尽管王符强调社会正义,他并没有把所有个人置于同等的地位,反而认为,作为一个个的个人,有的本来比其余的人好。因此,君主的社会责任是无偏见、不偏袒亲近自己的个人,而去寻求较好的人,并按照真实功绩这一标准任命他们的官职。否则,君主就是藐视上天,不能长久地统治。[74]
关于国家的长期目标,王符提出,如果君主没有偏见并相信国家的法令,这将导致这种法令的正当推行。而这又将引出以真实功绩为根据的官吏选拔推荐制度;这样一种制度将保证官吏是品德良好和忠诚的人,他们将关心万民的福利。而这又将导致良好的统治,万民将是安宁而幸福的。天意得以实现,宇宙间阴阳两种力量协调,而一切尽归于善。[75]
表面上,王符似乎接受了法家的主张,认为实际的治国之术能够在世上单独创建“太平”之世。但这并不是他的根本意图。王符承认,治国之术的较原始的部分,如法令和条例、惩罚和奖赏,是管理万民和实现有条理的行政的方法。但是,他坚决认为这些对于在国土之内促进“大化”,或创建“太平”之世是不够的。[76]要实现这个更高的目标,他写道:
(夫欲历三王之绝迹,臻帝、皇之极功者,)必先元元而本本,兴道而致和,以纯粹之气,生敦庞之民,明德义之表,作信厚之心,然后化可美而功可成也。[77]
因此王符在儒家—法家强调实际治国之术之上和之外,重申了儒家—道家包罗一切的道德—宇宙的转化的理想。
但是,在涉及人的努力和政府的活动的转化方面,王符倾向于荀卿的学说,他写道:
夫化变民心也,犹政变民体也。德政加于民,则多涤畅姣好坚强考寿;恶政加于民,则多罢癃尪病夭昏札瘥……夫形体骨干为坚强也,然犹随政变易,又况乎心气精微不可养哉?
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世之善否,俗之厚薄,皆在于君。[78]
在这段话中,难于捉摸的道德—宇宙的转化与政府实际活动之间的区分,和精神与肉体之间及指导者与统治者之间的区分一样,可以被勾勒出来。当然,如果是圣君,在个人道德和热心公益两个方面都优秀,那么一切都会得到。但在当时那种邪恶状况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对王符来说,圣君和“大同”之世只不过是模糊的希望。
王符把君主的地位主要当做 一种公职,当做上天的托付(相应地授予它权力和责任)来论述。但是,他并不认为君主在道德上自然优越。事实上,他并不情愿评论作为一己个人的君主。可以证明,如果君主不是一个圣人,或者如果他在个人品德上有缺陷,那么,他也可能缺乏履行他的社会职责所需要的谦逊。[79]王符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可能,并提出两种防护的因素。首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君主将丧失上天的信任而不可能长期自立。其次,尽管君主经由他的政策对万民有巨大的好或坏的影响,但仍然有人不易为这种影响所动。臣民中有少数君子的典型,他们在衰颓之世也和在升平时代一样,能够顶住影响社会的邪恶,并磨砺他们自身的品德。他们是圣人和贤人,王符写道:
不随俗而雷同,不逐声而寄论;苟善所在,不讥贫贱,苟恶所错,不忌富贵……
有度之士,情意精专,心思独睹……不惑于众多之口;聪明悬绝……独立不惧,遁世无闷,心坚金石,志轻四海,故守其心而成其信。
虽放之大荒之外,措之幽明之内,终无违礼之行;投之危亡之地,纳之锋镝之间,终无苟全之心。[80]
这些儒家—道家的圣人和贤人因而保护了人的自由精神和道德的自主,反对任何恣意妄为的君主。
由于这些圣人和贤人不屈的精神力量,上天把世上更为崇高的使命交给了他们。王符赞扬说:
夫圣人为天口,贤人为圣译。是故圣人之言,天之心也。贤者之所说,圣人之意也。[81]
既然这些优秀人物不会降低自己或降低他们的崇高原则以靠拢世俗的君主,君主就有义务承认他们优秀,给予他们应得的荣誉和高级职位。因此,当务之急是以真实功绩为根据革新文职机构人事制度。这种制度应当将法家的君主和道家的优秀人物集结在儒家和谐一致的联合体之中。[82]
王符的著作清楚地指出了君主和优秀人物之间的对抗的危险,君主要求他的臣民为了国家的利益服从他,而优秀人物力求精神自由和道德自主而不顾任何世俗的力量——不论是君主的权威还是百姓的庸俗见解,按照王符的意见,解决这种矛盾的重担主要落在君主的职责上。换句话说,即使优秀人物的自由是个人主义的,甚至是反社会的,君主也要因他无能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团结而受到责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