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斑马、不幸福的婚姻与安娜·卡列尼娜原则
能驯化的动物都是相似的,驯化不成的动物各有各的原因。
如果你觉得这句话很眼熟,没错,只要改几个字眼就是《安娜·卡列尼娜》著名的开场白:“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部小说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巨作,托尔斯泰的意思是,婚姻要幸福必须具备许多要素:两性的吸引,在金钱、教养儿女方式、宗教、姻亲等重要问题上的共识。只要有一个遗憾,婚姻就可能触礁。
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婚姻,也可延伸到人生的其他方面。对于成功,我们总想找一个只涉及单一因素的简单原则。然而,对大部分事物来说,要获得成功,实际上必须避免失败,只是可能造成失败的因素有许多,而且彼此互不相关。安娜·卡列尼娜原则也可解释人类驯化动物史的一个特征,我们都知道驯化动物对人类历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许多看来适于驯化的野生动物从未成为家畜,如斑马和西貒(peccary),而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牲口都原产于欧亚大陆。前两章我们讨论为何有多种野生植物看来适合驯化却从未被驯化,本章我们将探讨类似的动物驯化问题:上一章的苹果和印第安人可以换成斑马和非洲人。
第4章谈到大型哺乳动物对人类社群有深远的影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动物劳苦功高——供给人类肉品、乳品、毛皮、肥料,平时拉车,战时载人冲锋陷阵,也帮忙把病菌传播给没有抵抗力的族群。
当然,家养的小型哺乳动物、鸟类和昆虫也是人类的朋友。鸟类被驯化成家禽后,可供给我们肉品、蛋和羽毛,如中国的鸡,欧亚某些地区的鸭、鹅,中美洲的火鸡,非洲的珠鸡(guinea fowl)和南美洲的疣鼻栖鸭(Muscovy duck)等。欧亚大陆和北美也把狼驯养成狗,用于打猎、放哨,也当宠物,有些社群还用以果腹。啮齿目动物和其他的小动物,驯养后也可成为桌上佳肴,如欧洲的兔子、安第斯山脉的豚鼠、西非的大老鼠和加勒比海岛屿上一种可能是啮齿目动物的乌提亚硬毛鼠等。在欧洲被驯化的雪貂可以猎兔,在北非和西南亚被驯化的家猫会捕鼠。在近两个世纪内被驯化的小型哺乳动物有狐狸、貂、可贡献毛皮的绒鼠和作为宠物的仓鼠。有些昆虫也可被驯化,举其要者如欧亚大陆的蜜蜂(取其蜂蜜)和中国的蚕(用其蚕丝)。
这些小动物不但可成盘中餐,还可做身上衣。但是,除了会拉雪橇的狗外,没有一种小动物可帮我们拖犁拉车,甚至成为战时的交通工具。就肉品来源而言,它们也比不上任何一种大型家畜。因此,本章之后的重点将放在大型哺乳动物上。
我们认为家畜很重要,令人惊讶的是,只有少数几种大型陆栖食草动物当上了家畜。(被驯化的只有陆栖动物,原因很简单,在现代的海洋世界之类的设施发展起来之前,海洋动物是很难被人养起来的。)要是我们所谓的“大型”是“100磅以上”,那么在20世纪之前只有14种大型哺乳动物合乎标准(见表9.1)。在这14种中,有9种(表9.1中次要的9种)只分布在非常有限的地区:单峰驼、双峰驼、源于同一祖先的骆马和羊驼、驴、驯鹿、水牛、牦牛、爪哇野牛和白肢野牛(gaur)。只有5种是遍布全世界的重要家畜,即牛、绵羊、山羊、猪和马。
表9.1 历史悠久的14种大型食草哺乳动物
一眼望去,这张清单似乎遗漏了几个重要角色。非洲象呢?它们不是在迦太基将领汉尼拔的统率下越过了阿尔卑斯山吗?今天在东南亚辛勤工作的亚洲象呢?我并没有忘记这些劳苦功高的朋友。这关乎一个重要区分:大象可以被驯服,但无法被驯化。汉尼拔的非洲象和亚洲的工作象只是被驯服的野象,它们无法在人工环境中繁殖。根据定义,“家畜”是在人工环境中有选择地被驯养的动物,它们的进食、繁殖都由人类控制,以使其不同于野生始祖,能够为人类所用。
换言之,驯化就是把野生物种转变为对人类有用的物种。与它们的野生始祖相比,完全驯化了的物种有好几个方面的不同。这些不同是通过两种方法制造出来的:第一,人类只选有用的个体出来繁殖,并不是所有的个体都有繁殖机会;第二,物种对人择压力做出了演化反应,也就是朝着人类期盼的方向演化。如第7章所述,这些情况也适用于植物驯化。
因为人择的方向与野地的天择不同,所以牲畜和其野生始祖之间有些差异,比如体型大小。牛、猪和绵羊驯养之后都变小,豚鼠则变大。人类选择绵羊和羊驼的标准是它们身上的毛,毛越多越好,牛则以乳汁多的为上选,有些家畜在被驯养后大脑变小了,感觉器官也不再那么灵敏,因为再也不必担心掠食者的突袭。
要了解这些改变,可以比较狗的野生始祖——狼和许多狗的品种。有些狗比狼魁梧(大丹狗),有的则娇小得多(哈巴狗),有的身躯修长、四肢矫健、善于追逐(灵缇犬),有的腿短而迟钝(腊肠犬)。狗毛的形态和颜色无奇不有,有些狗甚至光溜溜的。波利尼西亚人和阿兹特克人爱吃狗肉,所以特别养殖肉质肥美的品种。一看腊肠犬和狼,若不知其关联,实在难以相信狼是狗的祖先。
这14种动物的野生始祖在地球上的分布极不均匀:南美洲只有一种,亦即骆马和羊驼的祖先;北美洲、澳大利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什么也没有。撒哈拉以南非洲没有产生过什么家畜,是最令人惊讶的事实,因为非洲主要的观光卖点,就是那里丰富多样的野生动物。相形之下,欧亚大陆可谓得天独厚,其他13种这里都有。(本书所谓的“欧亚”在好几个案例中,都包括北非。就生物地理学和许多文化角度来说,北非和欧亚大陆的关联较近,与撒哈拉以南非洲反倒较为疏远。)
当然,这13种哺乳动物并非同时出现在欧亚大陆。没有哪个地区是13种动物都有的,有的野生物种分布范围非常有限,比如牦牛只分布在青藏高原一带。不过,欧亚大陆的许多地区是同时分布着多种野生始祖的,例如西南亚就有7种。
野生始祖的分布不均就是欧亚大陆的族群得以拥有枪炮、病菌和钢铁的重要原因。然而,就野生始祖集中于欧亚大陆这个现象,我们该如何解释?
最显而易见的原因是,欧亚大陆上野生哺乳动物最多,无论这些是否都是家畜的祖先。在这儿且把“候选动物”定义为平均重量超过100磅的草食性或杂食性陆生哺乳动物(不以肉食为主)。从表9.2可看出欧亚大陆的候选动物最多,有72种,不愧是拥有最多动植物群的地区。因为欧亚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陆块,生态环境十分多样,包括广袤的热带雨林、温带森林、沙漠、沼泽和同样辽阔的冻原。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候选动物少了些,只有51种,此地的动植物群也较少,原因就在于面积较小,生态环境不若欧亚大陆多样。非洲的热带雨林面积比东南亚要小得多,纬度超过37度则无温带生境。正如第1章讨论的,美洲的候选动物数目原本可和非洲一较高低,但美洲的大型哺乳动物(包括马匹、大多数的骆驼和其他若不灭绝当可驯养的动物)约在1.3万年前灭绝了。至于澳大利亚这个面积最小也最孤立的大陆,大型的野生哺乳动物本来就不多,远逊于欧亚大陆、非洲和美洲。澳大利亚和美洲一样,所有的大型哺乳动物皆在人类开始殖民时宣告灭绝,唯一残存的是红袋鼠。
表9.2 各大洲驯化动物的成绩单
注:这里的“候选动物”是指平均体重100磅以上的食草性及杂食性陆生哺乳动物。
因此,我们可以尝试解答这个问题:为何大型家畜多集中在欧亚大陆?部分原因就是这块大陆拥有最多的候选动物,先天上最占优势,近4万年来也没有动物灭绝的惨事。但我们必须注意,表9.2中的数字并非可以解释一切。以候选动物驯养成功的比例而言,欧亚大陆的确位居首位(18%),撒哈拉以南非洲则低得出奇(51种候选动物中没有一种成为家畜)。特别令人吃惊的是非洲和美洲有许多物种从未驯养成功,而它们在欧亚的近亲就没有这种问题。为什么欧亚的马儿可以被驯养,非洲的斑马偏偏不行?为什么欧亚的猪可以变成家畜,美洲的西貒和三种非洲野猪就不成?为什么欧亚的五种野牛(原牛、水牛、牦牛、白肢野牛和爪哇野牛)可以做人类的朋友,非洲水牛和美洲野牛却桀骜难驯?为何亚洲摩弗伦羊(绵羊的祖先)可驯,北美的大角羊只能任其野生?
非洲、美洲、澳大利亚这些彼此差异很大的族群,难道有什么同样的文化因素影响了他们在驯化动物方面的表现,而欧亚大陆的族群就没有这种障碍?例如,是不是非洲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多到让当地的狩猎—采集族群猎杀不完,因此不愿费事去驯养?
我可以斩钉截铁地告诉各位:绝非如此!有五类证据可以反驳:第一,非欧亚族群很快就接受了在欧亚大陆被驯化的动物;第二,豢养宠物是人类的天性;第三,历史久远的14种家畜驯化起来都很快;第四,其中一些家畜在不同的地方被驯化过多次;第五,现代进一步驯化动物的尝试只取得了有限的成功。
首先,欧亚大陆的五大家畜来到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时,都大受欢迎。非洲各族群间尽管有相当大的差异,但对这些外来家畜接受度都很高。比起狩猎—采集族群,养起了家畜的族群获得了相当大的优势,不久即取代了前者。班图族的农民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驯养了牛羊后,即从西非老家向外扩张,短时间内占领了撒哈拉以南非洲大部分原属狩猎—采集族群的地盘。虽然没有获得作物,但驯养了牛羊的科伊桑人在约2 000年前取代了非洲南部大片地区的狩猎—采集族群科伊桑人。驯养的马来到西非后,也改变了当地的战争形态,出现了有骑兵捍卫的王国。而马匹不能传播到西非之外的原因则是舌蝇引起的锥虫病。
同样的事件在各地不断重演。在没有可供驯化的本土野生哺乳动物的地区,有机会获得欧亚的家畜的族群,无不令人刮目相看。不管是南美洲还是北美洲的土著,都热爱从欧洲人定居地逃脱出来的马匹。19世纪,北美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已因精于骑术而闻名,他们也是捕猎野牛的高手,但不要忘了,他们一直到17世纪才有自己的马匹;纳瓦霍印第安人(Navajo Indian)从西班牙人那儿引进绵羊后,编织出美丽的羊毛毯。此前从未见过狗的塔斯马尼亚人从欧洲人那儿得到几只后,即加以大量繁殖,狗成了他们狩猎的好帮手。可见,澳大利亚、美洲和非洲的土著族群有数千种,文化各异,并没有什么普遍的文化禁忌阻碍他们驯养动物。
当然,澳大利亚、美洲和非洲的族群不会浪费资源,如果当地有可供驯化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他们必定会好好训练其成为自己的左右手,进而获得优势,正如他们见识到欧亚家畜的长处后,就迫不及待纳为己有。想想那些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与斑马和水牛为伍的族群吧。难道没有一个非洲人想到去驯化这些动物,使之成为宰制他族的利器?为什么非得等到欧亚的牛马进来?种种事实告诉我们,欧亚以外的地区缺乏大型的本土家养哺乳动物,关键在于当地本来就没有可供驯化的野生哺乳动物,而不是族群的问题。
第二类证据来自宠物。驯服野生动物,把它们当作宠物,是驯化动物的第一步。各大洲的传统人类社群都有养宠物的记录。因此,宠物的数目要比家畜更可观,有些宠物甚至匪夷所思。
例如,在我工作的新几内亚村落就有人养袋鼠、负鼠,以及鹟、鹗等禽鸟。捕来的动物大部分最后被吃了,但其中一些成了宠物。新几内亚人甚至经常捕捉食火鸡(一种似鸵鸟、不会飞翔的大型鸟类)的幼鸟,养大后烹煮成大餐——不过,食火鸡成年后极其凶猛,倒霉的村民遇上了,恐怕难逃被开膛剖肚的厄运。有些亚洲族群养老鹰作为狩猎伙伴。像这种勇猛的宠物也有反咬主人造成伤亡的例子。古埃及人、亚述人和现代的印度人也养猎豹作为打猎之用。从古埃及人的壁画也可看出,他们还养了一些有蹄的哺乳动物(这已不足为奇),如瞪羚、麋羚,还养了鹤等鸟类,令人惊奇的是长颈鹿(可能很危险),甚至还有养鬣狗的。尽管非洲象不好惹,但罗马时代已有人将之驯服,现在还有人在驯养亚洲象。或许最令人难以想象的宠物是欧洲棕熊(和美洲灰熊同种),日本的阿伊努人常把小熊抓来,养大后作为祭品。
人和动物建立关系,最终驯化动物,由前文可见,许多野生动物都进入了这种关系的第一阶段,但只有其中一些野生动物成了家畜。100多年前,英国科学家弗兰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一语道破这种分别:“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有可能变成家畜,然被驯化的寥寥无几。大都就差那么一点,最后还是失败了,注定永远是野生动物。”
高尔顿的意思是,早期的牧民没多久就驯化了所有适合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驯化年代可作为该观点的第三类证据。一部分物种的驯化年代有考古学证据支持,所有这些物种的驯化时间都在约公元前8000年至公元前2500年之间,也就是农牧社群开始定居生活的几千年内,也是在上一个冰期结束后。如表9.3的摘要,大型哺乳动物的驯化始自绵羊、山羊和猪,最后是骆驼。从公元前2500年起,成绩单上几乎一片空白。
表9.3 基于最早的可信证据,各类大型哺乳动物的大致驯化年代
注:目前关于驯鹿、牦牛、白肢野牛、爪哇野牛这四种大型动物的驯化年代的证据较少。这张表也仅列出到目前为止较确定的驯化年代;实际上,这些动物也有可能在更早的时候就在别的地区得到了驯化。
没错,在公元前2500年之后,人类还驯化了些小型哺乳动物。例如,人们直到中世纪才驯化兔子当成肉品来源,迟至20世纪老鼠才成为实验室的新宠,而仓鼠变成宠物更是20世纪30年代的事。说实在的,可供驯化的小动物成千上万,后来被人驯化不足为奇,远古的人类对此不感兴趣,因为觉得这些动物没什么用,驯化它们是白费工夫。而4 500年前,大型哺乳动物的驯化已基本完成。在那之前,世界上那148种有可能被驯化的大型动物想必已有无数人尝试过驯化了,最后驯化成功的只有那些,古人已尽全力,没有漏网之鱼。
第四类证据是,某些哺乳动物似乎特别容易被驯化,因此同一物种在不同地方被驯化过多次。对线粒体DNA的研究使长久以来的迷雾得以散去,证实背部有隆起的瘤牛和背部没有隆起的欧洲牛源于同一祖先,在数十万年前就已分化。也就是说,印度人、西南亚人和北非人分别驯化了原牛在当地的亚种。
同样,美洲族群独立把狼驯化成狗,欧亚大陆不同地区的族群可能也各自驯化了狼,比如中国和西南亚。现代家猪的驯化地有中国、欧亚大陆西部,也许还有其他地区。我们可以从这些例子看出,适合驯化的野生物种不出这几种,因此不同的人类社群会交出相同的成绩单。
现代的驯化实验失败更加证明,许多物种无法被驯化不是因为古人才智不足,而是物种本身的问题。现代欧洲人继承了历史最为久远的驯化传统,该传统始于1万年前的西南亚。15世纪以来,欧洲人的足迹遍布全球,也见识到许多前所未见的野生哺乳动物。欧洲殖民者和我看到的宠爱袋鼠、负鼠的新几内亚土著一样,也驯服了许多当地的哺乳动物或将其纳为宠物。欧洲的农牧族群到了其他大洲,在驯化当地物种方面可以说一样尽心尽力。
19—20世纪,至少有6种大型哺乳动物是现代育种专家和遗传学家努力的目标——大角斑羚、驼鹿、麋鹿、麝牛、斑马和美洲野牛。例如,大角斑羚这种非洲最大的羚羊,由于肉质佳、奶量多而成为多个机构的研究对象,如乌克兰的新阿斯卡尼亚动物园,以及英国、肯尼亚、津巴布韦、南非等地的机构;苏格兰阿伯丁的罗威特研究所有个实验农场专门研究驼鹿;俄罗斯的佩契罗-伊里奇国家公园则正在研究麋鹿。但是,这些机构的成果都相当有限。虽然美国超市里偶尔有野牛肉,瑞典人和俄罗斯人也利用麋鹿来拉雪橇,还骑麋鹿、喝鹿奶,但这些经济效益都相当有限,无法得到农场主人的青睐。最值得一提的则是非洲努力驯养的大角斑羚。这种羚羊抵抗力强,又能适应恶劣的气候,比起老是被非洲疾病击溃的欧亚物种要强得多,但直至目前,对这种羚羊的驯化还没有什么成绩。
也就是说,在那14种哺乳动物被驯化完成之后,人类已无计可施。4 500年来,不管是土著牧人还是现代的遗传学家,都没有办法把其他大型哺乳动物变成家畜。就“驯化”定义中控制育种和食物这部分而言,今天的科学家还是游刃有余的。以圣迭戈和洛杉矶的动物园为例,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加利福尼亚秃鹰,施行的育种控制要比任何物种的驯化都来得严格。每一只秃鹰都得做基因辨识,由计算机程序决定哪一只公的和哪一只母的交配,以产生最大的基因变异,达成科学家的期望——延续这个即将灭绝的物种。其他有灭绝危险的动物如大猩猩和犀牛等,也受到同样的“礼遇”。但是这样严格的育种方式无法产生具有经济效益的物种。尽管一只犀牛身上的肉重达3吨,动物园的努力也不见得会有什么成果。犀牛和其他大型哺乳动物仍是驯化无法跨越的障碍。
总之,全世界有148种大型陆栖野生食草哺乳动物曾有希望成为家畜,但只有14种通过了考验。为什么其他134种都失败了?高尔顿所谓“注定永远是野生动物”的条件为何?
我们可以从安娜·卡列尼娜原则寻求解答。驯化的候选动物必须具备许多特质才能脱颖而出,少了任何一点都有可能功败垂成——正像婚姻。我们姑且权充斑马和人类这对(和其他)“怨偶”的“婚姻”顾问,来探讨驯化失败的问题。我们至少可以找出六点原因。
一是饮食习性。动物摄取植物或其他动物的肉,食物链之间的生物量转化效率很低,通常只有10%。也就是说,要喂养一头1 000磅的牛,需要1万磅的玉米;而如果你想养一头1 000磅的食肉动物,就得喂它1万磅的食草动物的肉,而这1万磅的食草动物又需要10万磅的玉米来喂养。且不论食草还是食肉,还有像树袋熊这样的动物,天生偏食,农场主人恐怕觉得难以侍候。
效率如此之低,以至几乎没有食肉哺乳动物被驯化当作食物(绝非因为其肉质坚韧、淡而无味。我们不是经常吃食肉的野生鱼吗?我个人也可证明狮肉汉堡的美味)。几乎可以算是例外的是狗。人类驯化狗是用来当站岗和打猎的伙伴的,但是阿兹特克帝国、波利尼西亚和古代中国都培育出“肉狗”的品种。然而,通常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狗肉才会变成主要肉源,例如在缺乏肉源的社群里。阿兹特克帝国没有其他哺乳动物,波利尼西亚和古代中国的家畜只有猪和狗。有大型食草哺乳动物可大快朵颐的,就不会把脑筋动到狗的身上,除非把狗肉当作偶尔为之的“珍馐美味”(如今天的东南亚)。此外,狗并不只吃肉,而是杂食性的动物。若各位天真地以为家里的爱犬是食肉族,只要看一下狗粮包装袋上的成分表,即可恍然大悟。阿兹特克人和波利尼西亚人都用蔬菜和厨余来喂他们的“肉狗”。
二是生长速度。牲畜得长得快,才值得养。因此,大猩猩和大象就出局了,虽然它们都吃素,也不挑嘴,身上的肉又多。原因是:等它们长成要15年的光阴,有哪个牧场主人有这个耐心?今天一些亚洲人利用大象做工,他们发现从野地抓来大象驯养比较省钱。
三是人工环境中繁殖的困难。人类不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性行为,有些颇有潜力的候选动物也不喜欢。猎豹是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哺乳类动物,几千年来人类驯化猎豹的努力都失败了,就是因为它们与众不同的性心情。
我前面提过,古代的埃及人、亚述人和现代的印度人都非常珍视驯养的猎豹,它们是优秀的狩猎伴侣,比猎犬强太多了。印度曾有一位莫卧儿皇帝尤其痴迷,养了上千头猎豹。尽管王公贵族投注了大量的心血、成本,仍难以使猎豹在畜栏里繁殖,他们所有的猎豹都是从野地抓来养的。一直到1960年,生物学家才让我们见到第一头在动物园出生的猎豹。在野地里,一群猎豹兄弟追逐一头雌性,飞奔数日,雌猎豹似乎必须在这样粗野的追求过程中才会排卵、发情。在兽栏中,猎豹拒绝表演这样复杂的追求戏码。
安第斯山脉的野生骆马也有同样的问题。这种野生骆马的毛细柔轻巧,是兽毛中的极品。古印加帝国常把野生骆马赶到畜栏里,剪毛后再放生。现代商人不是采用印加帝国的老方法,就是以杀戮来获得毛皮。由于它们的毛制品代表财富与地位,不知有多少人试着在兽栏中繁殖这种动物,至今还没有人成功。原因是:第一,野生骆马在交配前有一道漫长而繁复的求偶仪式,兽栏情境妨碍了这种仪式;第二,凶猛的雄性竞争,使它们无法处于同一空间;第三,它们的进食地盘和休憩地盘是分开的,而且都是全年性的。
四是性情凶残。哺乳动物的体型只要足够大,几乎都能致人死亡。猪、马、骆驼和牛都杀过人。然而,有些大型动物性情特别乖戾,凶残成性。许多看起来条件良好的野兽,就是因为其性情凶残,人类才放弃了驯化。
灰熊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熊肉是昂贵的美食,一头大灰熊可重达1 700磅。它们大抵食素(虽是狩猎高手),而且食谱很广,爱在人类的垃圾堆乱翻(因此让黄石国家公园和冰川国家公园的管理员大伤脑筋),生长也相当快。因此,要是它们能温良一点,不就可以被养成供应我们肉品的“肉熊”了吗?日本北海道的阿伊努人等于为我们做了一场实验,他们有养小灰熊供祭典之用的传统习俗。阿伊努人发现,小灰熊满周岁后就宰杀来吃是明智之举,不然无异于自杀。据我所知,成年的大灰熊从没有被驯服过。
非洲水牛是另一个例子,若不是性格乖戾,其实在是可圈可点的家畜候选动物——生长迅速,体重可达1吨,而且合群,群体中有阶层分明的组织(此一特质稍后会再讨论)。但是,非洲水牛是非洲最危险的大型哺乳动物,而且难以预测。只有疯子才会尝试驯养非洲水牛,他们的下场,要么是惨死在这可怕的动物手里,要么是不得不在水牛长得太大或太凶暴之前结束它的性命。同理,河马是重达4吨的食素动物,若不是太危险,岂不等于行走的粮仓?
那些家畜候选动物因为恶名昭彰而被淘汰出局,不足为奇。但有些候选动物的恶性恶习罕为人知。例如,野生马科动物(马与它们的亲戚)有8个种,由于遗传上非常接近,彼此可以交配,生出健康(但通常不育)的子代,但是它们的性情有天壤之别,有的温顺,有的极其凶恶。其中两种——马和北非驴(驴的祖先)已成为家畜。亚洲驴是北非驴的近亲,又称为中亚野驴(onager),由于它的老家就在肥沃新月地带——西方文明和驯化动物的摇篮,对这种中亚野驴,古人必定有丰富的驯养、驯化经验。根据苏美尔人和后人的记载,中亚野驴是人类猎杀、捕捉的对象,他们还将中亚野驴与驴或马杂交。古人描述过一种似马的动物,可骑乘,也可拉车,大概就是指这种野驴。然而,所有人对它的描述,从古罗马人到现代动物园管理人,无不抱怨这种动物性情暴躁,常野性大发、胡乱咬人。因此,中亚野驴虽然在其他方面近似驴的祖先,但从来没有被驯化过。
非洲的四种斑马更糟。驯化它们的努力,已经进展到了让它们拉车的地步:在19世纪南非有人就把它们当役畜;英国也有位奇人沃尔特·罗思柴尔德(Walter Rothschild)乘坐斑马拉的马车,穿梭在伦敦的街道中。然而,这种动物成年后就变得十分危险,制服不了(许多马儿性情乖张,那是事实,但斑马和中亚野驴更恶劣,而且几乎所有的个体都同样顽劣)。斑马咬了人就不肯松口,每年它们在美国的动物园造成的伤害,比老虎造成的还多!斑马也不可能被绳套套住,即使是牛仔竞技场上的冠军,也无法将套索圈在它们头上,它们总是头一偏就躲过飞来绳圈的轨迹。
因此,要把马鞍套在斑马背上骑乘,几乎比登天还难。南非人当年兴致勃勃的搞驯化斑马的实验,落得心灰意冷。现代人驯化麋鹿和大角斑羚的实验,最后宣告失败,就是因为它们无法预期的攻击行为。
五是容易恐慌的性情。大型食草哺乳动物对危险的反应不同。有些紧张、迅捷,而且风吹草动就能令它们拔足飞奔;有些则反应慢、神经粗,以群集避险,面临威胁时原地不动,若非必要,不会拔足飞奔。大多数的鹿与羚羊属于前者(驯鹿除外),绵羊和山羊则属于后者。
当然,容易恐慌的物种难以被关在兽栏里。一旦关进兽栏,它们很容易惊慌,不是吓死,就是在匆忙奔逃时撞上兽栏重伤而死。瞪羚就是这样。几千年来,肥沃新月地带一些地区的人经常捕猎瞪羚。因此,最先定居在那里的人,第一个尝试驯化的对象应该是瞪羚,但是从来没有一种瞪羚被驯化过。请想象一下那会是什么样的场景:一群奔逃的瞪羚盲目撞向兽栏,它们一跳可达30英尺高,奔跑的速度可达每小时50英里。
六是社群结构。几乎所有被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其野生始祖都有三种社群特色:群居;群体中有明确的层级统制结构;群体的生活范围有重合,并不占地盘、分彼此。举个例子,一个野马群有一匹公马、五六匹牝马和若干小马。牝马A是大老婆,牝马B、C、D、E都归它管;牝马B虽顺从A,但C、D、E都得听它的,以此类推。这群野马行进的时候,成员在队伍中各有一定的位置:公马在最后方压阵,大老婆是队伍的前锋,之后是大老婆生的小马,这群小马也得长幼有序,最小的排最前面,其他的牝马和它们的小马也照次序排下来。马儿各得其所,成年个体之间因此可以相处,不必长年斗争。
有这种社群结构的动物是理想的驯化对象,因为人类只要掌控了统制结构,就控制了整个社群。被驯化的马群服从人类的领导,正如它们跟随群体中层级最高的牝马。绵羊、山羊、牛和狗的祖先(狼)的群体中都有类似的统制结构。幼崽在这样的群体中成长,对伙伴与大家相处的模式都会铭印在心。在野地里身边只有同类,但在人类豢养的环境中的幼崽也会把人类的角色铭印在心。
这样的群居动物特别适合放牧。因为它们能容忍彼此在身边活动,所以会群聚在一起。它们本能地跟随领袖,也会把人类当成领袖,因此能接受牧民或牧羊犬的指挥。由于在野地里已经习惯大伙儿挤在一起,所以它们可以被圈入栅栏。
相形之下,大多数喜欢独居、有领地意识的动物无法放牧。它们既不容忍同类,也不会将人类当作领袖,而且没有服从高层的本能。有谁见过一群猫(独居、有领地意识的野猫)跟在人类后面,或是被人“放牧”?每一个爱猫人都知道:猫不像狗那样有服从的本能。在有领地意识的哺乳动物中,人类只驯化了猫和雪貂,因为人类并不想把它们成群养大后作为食物,而是为了用它们捕猎或拿它们当宠物。
大多数有领地意识的独居动物不曾被驯化,但如果因此认为大部分群居动物可被驯化,那就错了。大部分不行,原因如下。
第一,许多群居动物的兽群是互相排斥的,地盘并不重叠。把两群这样的动物关在同一个兽栏里,其困难的程度就和把独居动物的两头雄性关在一起一样。
第二,许多群居动物平常大家相安无事,到了交配期间就开始分彼此、占地盘,打得不可开交,谁都不能容忍谁。大多数的鹿和羚羊是这样的(驯鹿又是例外)。因此,尽管非洲著名的羚羊都是群居动物,平常成群结队,壮观得很,但是无法被驯化。一般人对非洲羚羊的第一印象,是“地平线上密密麻麻的羚羊群”。事实上,公羚羊到了交配期间就割地称雄、相互排挤,激烈地竞争生殖权利。因此,羚羊不能被圈养,而绵羊、山羊或牛就可以。犀牛也有争夺地盘的习性,加上性情狂暴、生长缓慢,所以无法被驯化。
第三,许多群居动物,大多数的鹿和羚羊又包括在内,没有分明的层级统制结构,因此没有服从权威的本能(所以它们也无法将人类当成社群中的领袖,铭印在心)。有些鹿和羚羊虽然被驯服了,但还是无法像绵羊一样成群放牧。正因如此,北美洲的大角羊无法被驯化,事实上它和现代绵羊的祖先(亚洲摩弗伦羊)是同一属的物种。大角羊适合我们的需要,在很多方面都与摩弗伦羊相似,但是它有一个毛病,抵消了其他好处:不像摩弗伦羊那样温顺地服从层级统制结构。
我们再回到本章开头提出的问题。人类驯化动物的成绩,有一个最令人困惑的特征:有些物种被驯化了,可是它们的近亲却没有,似乎没什么道理。结果我们发现,除了少数几个物种有被驯化的潜力,其他的物种都被安娜·卡列尼娜原则排除了。人类与大多数动物不能维持幸福的“婚姻”,许多因素都能导致这个结果,只要碰上一个,就幸福不起来:饮食习性、成长速度、交配习性、性情、恐慌的倾向,以及社群组织的几个特征。只有少数野生哺乳动物能和人类结成伙伴,因为它们在上述几方面都满足条件。
欧亚大陆的族群得天独厚,拥有最多可供驯化的大型食草哺乳动物。三方面的基本条件造就了这个结果:生物地理、历史和生物学。第一,欧亚大陆面积最大,生态最为多样,可供驯化的候选物种多。第二,澳大利亚和美洲的大型哺乳类动物在更新世末期遭遇了大灭绝,几乎所有候选动物都灭绝了。这可能是因为人类较晚进入澳大利亚和美洲,那里的动物不幸突然与狩猎技术高明的现代智人相遇,才遭到灭绝。第三,更新世结束后各大洲幸存的大型哺乳动物中,欧亚大陆的动物适合驯化的比例较高。研究那些从未被驯化的候选动物,比如非洲的大型群居哺乳动物,我们会发现每种都有特别的理由而无法被驯化。因此,托尔斯泰想必会赞同圣马太的慧见:“被召的多,选上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