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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十岁,三十二颗牙
在布什拉街、诺曼底街和森通日街,还有几位老居民,都还记得一个叫吉诺曼先生的老人,谈起他来兴味盎然。他们年轻的时候,那人就已上了年纪。对那些以伤感的心情,缅怀所谓过去的无数朦胧黑影的人来说,他的身影尚未从圣殿周围迷宫般的街道上完全消失。在路易十四时代,那些街道都以法国各省的名称命名,恰如今天蒂沃利新区各街道用欧洲各首都的名称命名一样。顺便说一句,从这变化中也可看出明显的进步。
在一八三一年,吉诺曼先生活得比谁都健朗。他是那种仅仅因为长寿而引人注目的奇人,从前和大家十分相像,现在和大家迥然相异。这是个非常特别的老人,确实是另一个时代的人,是地道的略带傲气的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死抱着旧式资产阶级的派头不放,如同侯爵们死抱住侯爵爵位一样。他年逾九十,走路步履稳健,说话声音洪亮,视物眼明目清,他能喝,能吃,能睡,睡着了还打呼噜。他还有三十二颗牙。看书读报时,他才戴眼镜。他生来多情,但近十年来,他已坚决而彻底地不再沾女人的边了。他说,他不讨女人喜欢了。他不肯说“我太老了”,而只说“我太穷”。他说:“要是我没破落……嘿嘿!”——的确,如今他只剩下一万五千利弗左右的年金。他梦想能继承一笔遗产,有十万法郎的年金收入,好供养情妇。正如大家看到的,他不是像伏尔泰那样弱不胜衣,一辈子半死不话的八十老翁;也不像裂了口的罐子苟延残喘的老寿星。这个健朗的老人,身体一直很好。他浅薄,性急,容易发怒。他动辄大发雷霆,且常常毫无道理。有人反驳他,他便举起拐杖。他还打人,就像在伟大的世纪[64]那样。他有一个五十出头仍未结婚的女儿,他发怒时,经常把她痛打一顿,恨不得用鞭子揍她。在他看来,她只有八岁。他常常狠扇用人的耳光,嘴里骂着:“啊!烂货!”在他骂人的话中,有一句是:“蠢货中的蠢货!”他安静起来,与众不同;他每天让一个剃须匠刮胡子,那人曾得过疯病,有个漂亮风骚的妻子,因此对吉诺曼先生吃起醋来,并且非常厌恶他。吉诺曼先生很欣赏自己对事物的判断力,自称聪慧过人。他曾说:“老实讲,我很有点洞察力,当有跳蚤咬我时,我能说出它是从哪个女人跳到我身上的。”他最常用的词是:“敏感的人”和“大自然”。它给“大自然”下的定义,和我们现在的解释不一样。他以他的方式,把这个词编入他饭后茶余的俏皮话里:“为了使人类文明多姿多彩,”他说,“大自然创造了形形色色的文明,甚至是饶有趣味的野蛮状态。亚洲和非洲有的东西,欧洲也有,只是小了一些。猫是客厅里的老虎,壁虎是口袋里的鳄鱼。歌剧院里的舞女,是玫瑰色的蛮女。她们不吃男人,而是骗取他们的钱财。也可说她们是巫婆!她们把男人变成牡蛎,囫囵生吞。加勒比人吃人只剩骨头,而她们吃得只剩贝壳。这就是我们的习俗。我们不狼吞虎咽,而是慢慢啃咬;我们不是把人吃掉,而是把人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