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对于完美化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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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这本书都会包含大量的以达尔文主义来解释生物功能的逻辑。以前的苦涩经历提醒我,一名醉心于解释功能的生物学家很可能会被指责相信所有动物都是完美优化的结果,也就是被指责为一名“适应论者”(Lewontin 1979a,b; Gould & Lewontin 1979)——有时这种指责还带有一种强烈的情绪,会把那些更习惯科学争论而非观念争论的人吓一大跳(Lewontin 1977)。适应论的定义是“它探讨有关于进化的研究,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前提下就假定生物所有方面的形态、生理,以及行为都是通过适应产生的对于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Lewontin 1979b)。在本章的第一版草稿中,我说我想可能没有人能够真正成为一名极端意义上的适应论者,然而讽刺的是,我最近发现了一段莱文廷自己所说的话:“我认为所有进化论者都会赞同的一点是:实际上,不会有谁比生存在某一环境的生物做得更好。”(Lewontin 1967)似乎莱文廷此后就走上了前往大马士革的旅程[1],所以要让他来做适应论者的代言人恐怕不太公平。实际上,近年来他与古尔德一起成为针对适应论的最有文采的、最强有力的批评者。那么我将选择凯恩作为适应论者的代表,他一直坚持他那篇犀利而又简洁的论文《动物的完美化》中的观点(Cain 1979)。

作为一名分类学者,凯恩攻击了对于“功能的”性状和“祖传的”性状之间的区分,前者的用词暗示着它不是可靠的分类指标,后者则暗示是可靠的(Cain 1964)。凯恩有力地反驳称:远古“设计图”上的那些性状,比如四足动物长有五指的四肢和两栖动物在水中生活的阶段,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它们在功能上是有用处的,而不是因为它们如人们常常所暗示的那样是无可逃避的历史遗迹。如果两组生物中的一组“在任何方面都比另一组更原始,那么它的原始性本身一定是对某种不那么特化的生活模式的适应,而它也的确能够成功地生活在这一模式之下;它不会仅仅只是一个表明效率低下的标志。”(第57页)凯恩对所谓的无用性状也持类似的观点,批评达尔文受到理查德·欧文[2]的影响,总是准备着去承认那些乍见之下感到吃惊的性状的无功能性:“没有人会认为幼狮身上的条纹或年轻黑鸟身上的斑点应该对这些动物有任何用处。”即便对适应论最极端的批评者来说,达尔文的这句评论在今天听起来也一定很是草率。事实上,历史似乎是站在适应论者一边的,因为在一些特定的案例中,他们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击败了嘲笑者们。凯恩自己有一项与谢沷德[3]和其他选择论者合作的著名研究项目,他们研究了维持一种丛林蜗牛(Cepaea nemoralis)壳上条带形态多样性的选择压力。这项研究的开展,部分原因可能是受到了一件事的刺激:“人们自信满满地断言,对于一只蜗牛而言,壳上有着一条带状条纹还是两条带状条纹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Cain, p.48)“但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对于‘无用’性状的功能性解释或许来自曼顿[4]在倍足纲动物土线(Polyxenus)方面所做的工作,她的研究表明一种此前被形容为‘小饰品’(还有比这听起来更没用的吗?)的性状却几乎是这种动物生活的重心所在。”(Cain, p.51)

作为一种很有用的假说,甚至几乎是一种信仰,适应论无疑鼓舞了一些研究者做出了杰出的科学发现。冯·弗里希[5](von Frisch 1967)对有威望的冯·赫斯[6](von Hess)秉持的正统观念不屑一顾,通过对照实验令人信服地证明了鱼类和蜜蜂的彩色视觉。驱动他去做这些实验的原因,是因为他拒绝相信以下这类观念,比如说花朵的颜色是没有形成原因的,或者它只是为了取悦人们的眼睛。这些研究成果当然不能作为证据来支持适应论信仰的普遍正当性。每一个问题都应该根据其真相来逐一加以解决。

温纳[7](Wenner 1971)对于冯·弗里希关于蜜蜂舞蹈语言的假说提出了质疑,这是件有价值的事情,因为他激发了J.L.古尔德(J.L.Gould 1976)的灵感,令后者以一种非常聪明的方式确证了冯·弗里希的理论。如果温纳更倾向于适应论者的话,古尔德的研究可能永远也不会进行了,但是温纳也就不会让自己错得如此离谱了。任何一个适应论者或许会承认温纳暴露了冯·弗里希最初实验设计中的缺陷是件很有助益的事情,但是也会如林道尔[8](Lindauer 1971)所指出的那样,立即就想到一个基础性的问题:蜜蜂到底为什么要跳舞?温纳从未否认过蜜蜂会跳舞,也没有否认过这些舞蹈中包含着所有冯·弗里希所宣称的方向与距离方面的信息,他所否认的只是其他蜜蜂懂得去利用舞蹈中的信息。如果有某种动物实施的一种行为是如此消耗时间,如此复杂,纯靠概率几乎不可能实现,但结果却没有任何用处,那么这样的想法会让一名适应论者寝食难安。不过,适应论有利也有弊。我现在感到很高兴的是,古尔德做了他那些一锤定音的实验,至于原因则比较让我丢脸:即便我足够聪明,能够设计出这样的实验(这是件不太可能的事情),但我也会因为太过倾向于适应论,而不会为温纳的问题所困扰。我早就知道温纳肯定是错的(Dawkins 1969)。

适应论者的那些想法,如果不是盲目确信的话,还是会成为一种有价值的激励,产生在生理学上可以验证的假说的。巴洛[9](Barlow 1961)意识到感官系统对于减少输入冗余的问题有着压倒性的功能需求,这令他对感官生理学中的一大批现象有了一种和谐的独特理解。关于功能的类似推理也可以应用于运动系统,或整体上应用于组织体系的等级系统(Dawkins 1976b; Hailman 1977)。适应论者坚定的信仰并不能告诉我们生理学上的机制是什么,唯有生理实验才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谨慎的适应论者的推理能够为我们提供建议,告诉我们在众多可能的生理学假说之中,哪些才是最有可能为真的,最应该优先予以研究。

前面我一直试着展示适应论有利也有弊,但是这章的主要目的还是要为对完美化的各种制约开列一张清单并予以分类,还要列出学生们在学习适应性的过程中应该谨慎前行的主要原因。在讨论我关于完美化的六大制约之前,先要来说说别人已经提出来的另外三个制约,不过我发现它们不是很有说服力。先说第一个吧,当代生物化学遗传学家当中关于“中性突变”的论战,不断在关于适应论的批评中被引用,但实际上两者毫不相关。如果存在生物化学家所说的中性突变,那就意味着,这些突变所引发的蛋白质结构上的任何改变对于蛋白质的酶活性没有影响。这就意味着,这些中性突变将不会改变胚胎发育的进程,也根本不会有任何表型上的效应——生物学家就生物整体而言所理解的表型效应。对于中性论的生物化学争论主要关心的是一个有趣而重要的问题:是否所有的基因替换都会有表型上的效应。关于适应论的争论则颇为不同,它关心的主要问题是:既然我们所研究的表型效应大到足以被观察到,并且就此提出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假设它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生物化学家的“中性突变”可不只是中性而已。只要我们这些研究粗陋的形态学、生理学以及行为学的生物学家去考虑这个问题,它们在我们眼中就根本不再是突变了。正是有着这样的思想,梅纳德·史密斯(Maynard Smith 1976)写道:“我把‘进化速率’解释为适应性改变的速率。在这种意义上,对一个中性等位基因的替换不会构成进化。”如果一位研究生物个体的生物学家看到一个由基因决定的表型差异,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不可能是在研究一个当代生物化学遗传学家所争论的“中性”。

然而,这位生物学家可能是在研究一种中性的性状,这在更早的一场论战中曾经被讨论过(Fisher & Ford 1950; Wright 1951)。一个基因差异有可能在表型层面来显露自己,然而在选择问题上仍是中性的。但是像费希尔(Fisher 1930b)和霍尔丹(Haldane 1932a)等人所做的数学计算表明,人类对于某些生物学性状做出的“明显无用”的性质判断是主观的,不可靠的。例如,霍尔丹的研究表明,对于一个典型的种群做出一些合理的假设之后,弱到千分之一的一个选择压力只需几千代就可以让一个最初很罕见的突变被固定下来。这从地质学的标准来看是很短的时间。在前文提到的争论中,莱特[10]被似乎误解了(见下文)。虽然莱特建立了通过遗传漂变实现非适应性性状的进化这一思想,并被称为“休厄尔·莱特效应”,但他感到很尴尬(Wright 1980),“不仅仅因为别人在我之前就提出过一样的想法,还因为我自己最初是强烈拒绝这一想法的(Wright 1929),曾经说纯粹的随机漂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退化和灭绝’。我曾经把明显的非适应性分类学差异归因于基因多效性,不仅仅只是忽视了适应性上的重要性而已”。事实上,莱特曾经展示了漂变与选择的精巧融合将如何产生更优秀的适应性,超过了仅仅通过选择所产生的适应性。(见第39—40页)

第二种被提出来的针对完美化的制约,考虑的是异速生长的问题(Huxley 1932):“对于真鹿亚科的鹿来说,鹿角尺寸增长的速度远超身体尺寸增长的速度……以至于更大的鹿就有着大得不成比例的鹿角。于是也就没必要给大鹿头上那极其巨大的鹿角找一个明确的适应性理由了。”(Lewontin 1979b)当然,莱文廷这段话说明了一些问题,不过我更愿意重新来表述一番。按照他这段话来看,异速生长速率应该是个常数,就好像这是上帝指定的不可改变的东西。但是,一个时间尺度上的常数也可能在另一个时间尺度上发生变化。异速生长常数是一个胚胎发育上的参数。与任何其他这样的参数一样,它可能受到基因改变的支配,并因此可能在进化过程中发生改变(Clutton-Brock & Harvey 1979)。这样来看,莱文廷的说法原来跟下面的说法相似:所有的灵长类都有牙,这只不过是个关于灵长类的事实,因此没有必要对于灵长类长着牙这件事给出一个明确的适应性理由。不过,他真正想要表达的可能是类似于下文的某种意思。

鹿已经进化出了一种发育机制,让鹿角的生长与身体尺寸的生长异速,两者之间有一个特定的异速生长常数。这个发育上的异速生长体系的进化很可能是在与鹿角的社会功能无关的选择压力下形成的:它可能刚好与已经存在的发育过程相协调,其中的方式我们还不清楚,除非我们能够对胚胎学中生物化学和细胞的细节有更多的了解。也许体形大的鹿有超大的鹿角在行为学上的后果施加了一个选择效果,但是这种选择压力很可能会在重要性上被其他尚不知道内在胚胎学细节的选择压力所淹没。

威廉斯(Williams 1966, p.16)将异速生长用于推断导致人脑容量增加的选择压力。他提出,在这个问题上,选择的首要重点是儿童早期对于他人所传授的相当于小学水平技能和知识的可接受性。“由此导致的选择作用针对的是尽早获得语言的能力,或许就会产生一个有可能诞生达·芬奇的人群,这是一种在脑发育方面的异速生长效应。”不过威廉斯并未把异速生长视为一种对抗适应性解释的武器。有人觉得他有一点是正确的,那就是不太忠诚于他那个关于脑过度生长的理论,而更忠诚于以下这个结论性的设问句中所阐述出来的普遍性原理:“通过了解人类心智被设计出来的目的,能够极大地帮助我们理解人类的心智。对此有所期待难道不是一件合理的事情吗?”

对于异速生长所说的这些话,对于基因多效性也同样适用,也就是一个基因占据多个表型效应的现象。这是我在讨论我自己的列表之前想要排除在外的第三个关于完美化的制约。这一条在我前面引述莱特的话时已经提到过了。在此导致困扰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基因多效性在这场辩论中被双方都拿来当作武器了——如果那的确是一场真正的辩论的话。费希尔(Fisher 1930b)得出结论,一个基因的表型效应当中不可能任何一个都是中性的,所以说,一个基因的所有多效性效应都是中性的就更不可能了。另一方面,莱文廷(Lewontin 1979b)则评论说:“性状的很多改变是多效性基因行为的结果,而不是对于性状本身的选择作用的直接结果。昆虫马尔比基氏小管[11]的黄色本身不可能是自然选择的对象,因为那个颜色永远不可能被任何生物看到。而它实际上是红眼色素代谢的多效性后果,有可能是适应性的。”我对此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意见。费希尔谈论的是对于一个基因突变的选择性效应,而莱文廷谈论的是一个表型性状的选择性效应。实际上,我之前讨论生物化学遗传学家对于中性的观点时所说的也正是这样的区分。

莱文廷对于基因多效性的观点与另一个问题有关,我应该在此先行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是对于他所谓自然“缝线”——进化的“表型单位”的定义。有时一个基因的双重效应在理论上是无法分割的,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正如珠穆朗玛峰曾有两个名字[12],取决于你是从哪一侧去看它。一位生物化学家眼中的携氧分子在行为学家眼中可能就是红的生物色。但是也有一种更为有趣的基因多效性,其中的两种表型效应是可以分割开来的。任何基因的表型效应(相对其等位基因而言)并不是这个基因自己的私有物,而是要在它所起作用的胚胎环境共同帮助之下才能显现。这就有了充分的机会让一个突变的表型效应被其他的效应改变,也为一些出色的思想提供了基础,比如费希尔(Fisher 1930a)关于显性进化的理论,梅达沃(Medawar 1952)和威廉斯(Williams 1957)关于衰老的理论,以及汉密尔顿(Hamilton 1967)关于Y染色体嵌入的理论。在这样的联系之下,如果一个突变有一个有利的效应和一个有害的效应,选择作用没有理由不青睐于一个改造者基因,能够把这两个表型效应剥离开来,或者减弱有害的效应,同时增强有益的效应。正如在异速生长的例子中,莱文廷对于基因行为的观点太过静态了,将多效性当作基因自己的私有物来看待,而没有把它看作基因与其可被修改的胚胎环境之间的互动的结果。

所以,我要对幼稚的适应论做出我自己的评论,列出一个对于完美化的制约条件的列表。它的大部分与已有列表是相同的,包括莱文廷和凯恩的列表,以及梅纳德·史密斯(1978b)的,奥斯特和威尔逊(1978)的,威廉斯(1966)的,库里奥(1973)的,等等。实际上,我们这些观点之间更多的是一致性,而非近来的各种评论之中所显现的争辩意味。我不应该纠结于特定的个案,除非是例证。正如凯恩和莱文廷都强调的,我们总体的兴趣不在于挑战自己的聪明才智,去为动物的某种特定的奇怪特性想象出一种可能的优势来。我们在这件事上的兴趣在于探究一个更加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自然选择的理论能让我们去期待些什么?我的第一个对于完美化的制约是一个很明显的制约,大多数写作过适应性相关问题论文的人都对此有所提及。

时间滞后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动物很有可能是“过时的”,影响其建立过程的那些基因是在某个更早的时期为了应对与今天不同的条件而被选择出来的。梅纳德·史密斯(1976)对于这种效应给出了一种定量的测量,称为“滞后负荷”。他(1978b)引用了尼尔森的一项研究,证明塘鹅虽然正常情况下只下一个蛋,但当实验中加入额外的一个蛋时,它们仍然有相当的能力去成功地孵化两个蛋并养育这两只雏鸟。显然,对于拉克关于一窝雏鸟最优数量的假说而言,这个案例的出现有些尴尬。而拉克本人(1966)并不迟钝,想到了将“时间滞后”当作自己的出路。他提出,完全合理的一种可能性是:一窝塘鹅只有一只雏鸟的现象是在一个食物没那么充足的时期进化出现的,而至今还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它们进化到去适应又一次发生了改变的条件。

对一个出了毛病的假说进行事后诸葛亮式的补救,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引发别人的指责,被扣上不可证实的罪名,但是我发现这样的指责不仅仅是缺乏建设性的,简直就是虚无主义的。我们不是在国会,也不是在法庭上,不是在为达尔文主义进行辩护以获得针对反对者的辩论积分,或是站在辩论的另一方。除了少数一些真心反对达尔文主义的人以外——他们也不太可能读到这些——我们所有达尔文主义者在此所做的讨论从本质上都是为了探讨,我们应如何去说明当我们必须要解释生命的复杂性时,到底什么才是唯一有用的理论。我们所有人应该是发自内心地想要知道为什么当塘鹅明明可以下两个蛋时却只下一个,而非把这个事实仅仅当成一个争论点。拉克对于“时间滞后”假说的运用可能是事后诸葛亮,但是这仍旧是完全有可能合理的,而且也是可以被检验的。毫无疑问,如果走运的话,或许还有别的可能性也能被检验。梅纳德·史密斯的以下观点肯定是正确的:我们应该不去考虑“失败主义者”(Tinbergen,1965)以及无法检验的“自然选择又一次没把工作做完”这种解释,不能把它们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当成没有其他选择时的一种简单的研究策略。莱文廷(1979b)说过极为类似的话:“那么在某种意义上,生物学家被迫采用了极端适应论者的论调,因为其他的选择虽然在许多案例中无疑是可操作的,但是在特定的案例中却是无法检验的。”

回到时间滞后效应上来,由于现代人类已经急剧改变了许多动物和植物所处的环境,改变所用的时间跨度按照通常的进化标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完全能够预期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过时的适应性相当常见。刺猬应对捕食者的反应是蜷成一个刺球,然而可悲的是,这种行为在机动车面前只能是螳臂当车。

外行的批评常常会提到一些现代人类行为中明显的不适应性状,比如收养或避孕,并且扔下一句质疑:“要是你能用你自私基因的理论来解释一下的话,就来解释解释吧。”显然,正如莱文廷、古尔德和其他人已经正确地强调过的那样,要是有足够的创造力的话就完全有可能像变戏法一样搞出一个“社会生物学”的解释、一个“有条理的故事”,但是我同意他们以及凯恩的意见,对于此类质疑的回答是一种无用处的练习,实际上甚至可能是有害的。收养与避孕就像阅读、数学,以及压力诱发的疾病一样,是一种动物的生活环境发生极端改变的产物,这个环境与其基因被自然选择出来的时候所面对的环境已经大不相同。质疑一个人造世界中的某种行为在适应性上的意义,这种问题压根就不应该被提出来。虽然一个傻问题只配得到一个傻答案,但是更明智的方式是根本不予回答,并解释清楚为什么不予回答。

关于这一点,我从R.D.亚历山大那里听到过一个有用的类比——飞蛾扑火,这对它们的广义适合度都是没有帮助的。但是在蜡烛被发明以前,暗夜之中小而明亮的光源要么是天体从光学意义上的无穷远处发出的光,要么就是在洞穴或其他封闭的空间中,透过小孔或缝隙射入的光线。后者立刻就让人想到了接近光源的一种生存价值,前者也暗示着一种生存价值,但是要间接得多(Fraenkel & Gunn 1940)。许多昆虫利用天体作为导向罗盘。由于这些光线来自光学上的无穷远处,所以是平行光,而一只昆虫只要与之保持一个固定的交角,比如说30º,就能够在一条直线上前进。但如果光线不是从无穷远处发出的,就不是平行光,而一只仍以这样方式行动的昆虫就会飞出一条落向光源的螺旋线(如果飞行方向是锐角的话)或是离开光源的螺旋线(如果飞行方向是钝角的话),或是沿着环形轨道绕圈(如果飞行方向恰好与光线成90º的话)。那么,昆虫在烛火上的自我牺牲行为本身就没有了生存价值,因为根据上述理论,这不过是一个副产品,源自通过“假定”无穷远的光源来保持航向的有用习性。这个建立在假设上的推断曾经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已经有问题了,因为选择作用有可能现在仍在起作用,改变着昆虫的行为。(不过也不是必然的。为了实现必要的改进所要付出的间接成本可能超出它们所能带来的益处。那些为了分辨烛火与星光而付出成本的蛾子,就平均而言可能不如那些从未试图付出成本去分辨的蛾子成功,不过后者也接受了自焚的低风险。)

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在面对一个比简单的时间滞后假说更为微妙的问题。这是之前已经提到过的一个问题,即我们应该选择把动物的什么特性看作需要得到解释的单位?如莱文廷(1979b)所说:“进化动态过程中的‘自然’缝线是什么?进化之中表型的拓扑是什么?进化的表型单位是什么?”之所以会有烛火悖论,只不过是由于我们选择去界定蛾子行为特征的方式不同。我们问的是“为什么蛾子飞向了烛火?”于是被难住了。如果我们对这种行为的界定不同,改成问“为什么蛾子要保持与光线之间的固定角度(如果光线恰好不平行的话,就会附带着导致它们以螺旋线飞向光源的习性)?”那么我们就不会被难住了。

我们可以把人类男性同性恋现象当成一个更严肃的例子。表面来看,确实有少数男人更愿意与他们同性别的人而不是异性发生性关系,这一现象的存在对于任何简单的达尔文主义理论都构成了一个问题。有作者好心寄给了我一本同性恋内部流传的小册子,它那论述式的标题总结了这个问题:“到底为什么会有同性恋?为什么进化没有在几百万年前消灭‘同性恋习性’?”不经意间,那位作者发现这个问题太重要了,它真的动摇了达尔文主义关于生命的整套认识。特里弗斯(1974),威尔逊(1975,1978),特别是温里克[13](1976)已经考虑过不同的可能性,认为同性恋行为可能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从功能上讲等同于无法生育的工蜂、工蚁,对他们来说,比个人的生育繁殖更有益处的是照顾别的亲人。我不觉得这个想法特别有可能是合理的(Ridley & Dawkins 1981),至少不会比“鬼祟男性”的假说更有合理的可能。后一种假说是,同性恋代表了一种“可供替代的男性策略”,用于获得与女性交配的机会。在一个居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会保护他的配偶的社会里,一个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的男性将比众所周知的异性恋男性更有可能被居于统治地位的男性容忍,那么得益于此,低级别的男性或许就能够获得与女性秘密交媾的机会。

不过,我在此提出“鬼祟男性”的假说可不是将它当作一个有合理可能性的观点,而是为了让人印象深刻地意识到,要空想出一个此类解释是多么容易,又多么于事无补[Lewontin 1979b,莱文廷在讨论果蝇(Drosophila)表现的同性恋行为时用过同样的招数]。我想要说明的主要观点与此完全不同,也重要得多。这个观点又是与我们如何界定我们所想要解释的表型性状的特性有关的。

对于达尔文主义来说,同性恋当然是一个问题,但前提是有着基因元件来对应同性恋与异性恋个体之间的差异。由于这方面的证据还有一定的争议(Weinrich 1976),让我们暂且假设有这样的基因元件,以便我们的讨论。现在问题来了,存在一个基因元件对应于这种差异,或者用更普通说法,有一个基因(或几个基因)是为了同性恋的目的而存在的,那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基础性的老生常谈的问题,更多的在于逻辑层面而非基因层面,即一个基因的表型“效应”是一个概念,它只有在环境的影响被确定之后才能有意义,而此处的环境要理解为包含了基因组中所有的其他基因。在环境X中“为了”A的基因完全可能在环境Y中成为一个“为了”B的基因。谈论一个给定基因与环境无关的绝对化的表型效应,根本就没有意义。

即便存在这样的基因,在今天的环境之中还能产生同性恋的表型,并不意味着在另一种环境下,比如我们更新世祖先的环境,它们还会有同样的表型效应。在现代环境中对应于同性恋的基因可能是一个在更新世为了实现某些完全不同的目的的基因,所以,我们有可能在这个问题上面对着一类特殊的“时间滞后效应”。一种有可能的情况是,我们试图去解释的这种表型可能在更早期的环境中根本就不存在,虽然这个基因当时是存在的。我们在这一节一开始所讨论的普通的时间滞后效应中,考虑的环境改变表现为选择压力的改变,我们现在加上了更为微妙的一点,即环境的改变有可能改变我们想要解释的那个表型特征的本性。

历史性制约

喷气发动机取代螺旋桨发动机的原因在于,前者在多数方面都更优秀。第一台喷气发动机的设计者是从一张干净的绘图板开始设计的。想象一下,如果限制他们要从一台已经存在的螺旋桨发动机上“进化”出喷气发动机来,每次只能更换一个零件,一个螺母一个螺母地换,一个螺钉一个螺钉地换,一个铆钉一个铆钉地换,那他们会搞出一台什么东西来?照此组装出来的一台喷气发动机将肯定是一台古怪的诡异装置。几乎无法想象一架用进化的方法来设计的飞行器有可能飞离地面。然而为了完成生物学意义上的类比,我们还要再加上一条制约条件——不仅仅最终的产品要能飞离地面,过程中的每一个中间状态的产品也必须要能飞起来,而且每一个中间状态都要比它的前一个中间状态更优秀。这样来看的话,别说期待着动物能够成为完美的,我们或许都要怀疑它们身上到底有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正常工作。

上面这一段让我们联想到的场景是令人难以相信的,但是动物身上有些特性还要更加令人难以相信,这些特性就像是希思·罗宾逊[14](或是古尔德文中提到的鲁布·戈德堡[15],1978)笔下的那类漫画一样。我特别喜欢的一个例子是由约翰·柯里[16]教授向我提供的,有关喉返神经。对于哺乳动物,特别是长颈鹿而言,从脑到喉的最短距离断然不会绕过主动脉[17]后侧,然而喉返神经走的就是这条路。假设曾经有一个时期,在哺乳动物的远古祖先身上,这条神经起点与终点器官之间的直接路径就是要绕过主动脉的后侧。不久之后,当脖子开始延长的时候,这条神经绕过主动脉后侧的路径也要延长,但是为了绕路而导致的每一次长度延长都只造成了微小的代价。一个重大突变或许能够彻底重新布置这条神经的路径,但是其代价就是早期胚胎发育过程中的巨大动荡。如果回到泥盆纪,能有一位先知,一位像神一样的设计师,或许能够预见到长颈鹿的出现,并且把最初的胚胎中的那条神经设计成不同的路径,但是自然选择没有这样的预见性。正如悉尼·布伦纳[18]所评论的:不可能期望自然选择在寒武纪就青睐于某些无用的突变,只因为“它们可能会在白垩纪很有用处”。

比目鱼长着一张如同出自毕加索笔下的脸,它通过一种怪诞的方式把两边的眼睛扭转到了头的同一侧,形成一种独特的样貌。这是关于完美化的历史性制约的另一个惊人的证明。这种鱼的进化过程清清楚楚地写在了它们的解剖构造之中,以至于它成了一个绝佳的例子,可以塞到原教旨主义者的喉咙里,噎得他们说不出话来。同样的话也可以用到另一个奇妙的现象上,那就是脊椎动物眼睛里的视网膜似乎都被装反了。对光线敏感的“视细胞”都在视网膜的背面,而光线必须穿过连接“电路”,遭受不可避免的衰减之后才能抵达视细胞。假设有可能写下一段很长的突变序列,最终能够让眼睛的视网膜像头足纲动物[19]那样建构在“翻过来的正确一面”上,那么这种眼睛最终会稍稍有效一些。但是在胚胎期的重大动荡意味着巨大的成本,那么与修修补补得到的毕竟用着还不错的眼睛相比,此中间态阶段的眼睛将会很难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皮腾德里赫[20](1958)曾经就适应性的生物组织形式评论说它们是“用替代品修修补补拼凑出来的东西,是用可以拿得到的东西拼凑出来的,而当机会来敲门的时候被自然选择后知后觉地接受了,而非先知先觉”(也可见雅各布1977年发表的论文关于“修补”的内容)。

休厄尔·莱特(1932)对此提出了一个比喻,现在已经被称为“适应性景观”,表达了与前文同样的想法,认为青睐于局部最优的选择作用阻碍了进化向着终极优化或更为整体优化的方向前进。他所强调的一个重点多多少少有些被人误解了(Wright 1980),即遗传漂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而让物种的种系可以从局部最优的吸引力中逃脱出来,进而实现更为接近人类所认为的“那个”最佳解决方案。有意思的是,这与莱文廷(1979b)将漂变视为“适应性之外的替代方案”恰好相反。至于在多效性的讨论中,就没有这方面的悖论。莱文廷正确的地方在于,“真实种群的有限性导致了基因频率方面的随机变化,以至于有一定的可能性让有着较低繁育适应性的基因的组合也能在种群中被固定下来”。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同样正确的是,如果局部最优已经构成了实现完美设计的一个限制,那么这种程度下的漂变就倾向于提供一条逃脱的道路(Lande 1976)。于是,讽刺的结论出现了:一个自然选择中的弱点,理论上可能会增强一个种系实现最优设计的可能性。由于缺乏远见性,真正的自然选择是一种反完美化的机制,只会在莱特的景观之中拥抱那些小山包,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强选择作用中间穿插一些松弛的选择作用以及漂变的时期,这样的混合体可能才是穿越山谷达到高地的正确配置。显然,如果“适应论”会成为一个辩论得分点,那么辩论双方从相反方向上都有得分的机会!

我自己的体会是,在此可能蕴含着历史性制约这部分真正悖论的解决方案。喷气发动机这个类比暗示着,动物应该是在鞭策之下随便凑合出来的滑稽的庞然大物,不稳定的形体中有着修修补补的老古董所留下的奇形怪状的遗迹。我们如何才能让这合理的推测与以下事实相协调,比如非洲猎豹令人赞叹的优雅体形,雨燕在空气动力学上的优美,以及竹节虫对于欺骗性细节一丝不苟的专注?甚至还有更令人印象深刻的,那就是对于同样的问题,不同的趋同进化给出的解决方案有着细节上的一致性,例如在澳大利亚、南非,以及旧世界上,哺乳动物的辐射进化存在着多重平行性。凯恩(1964)评论道:“到目前为止,达尔文和其他一些人常常会推断认为趋同进化永远不会一致到误导我们的程度。”但是,他接下来就给出了一些称职的分类学家也看走了眼的例证。越来越多目前还被视为应该是单起源的若干生物种类,现在正被怀疑具有多个不同的起源。

引用正面或反面的例证只不过是无意义地堆砌事实,我们需要的是有建设性的工作,在进化的背景下阐明局部最优与全局最优之间的关系。我们对于自然选择本身的理解需要得到一些补充,这是一项被称为“逃脱特异化”的研究,借由它我们就能使用哈迪[21](1954)的表述了。哈迪曾经提出,幼态延续是一种对于特异化的逃脱。而在这一章中,在引述莱特的观点之后,我曾经强调了漂变在“逃脱特异化”中所扮演的角色。

在此,蝴蝶的米勒拟态或许是一个有用的案例研究。特纳[22](1977)评论道:“在美洲热带雨林里的长翅蝴蝶当中(包括绡蝶、袖蝶、斑蝶、粉蝶,以及虎蛾),有六种迥异的警示图案。虽然所有带有警示图案的蝴蝶都属于这六种拟态‘环’中的一个,但这些环却是在美洲热带雨林的栖息地中一直共存的,并且始终保持着较大的差异。……一旦两种图案之间的差异太大了,大到靠一个单点突变无法从一个图案变到另一个图案去,那么趋同进化[23]实质上就变得不可能了,于是这些拟态环就会永远共存下去。”这是唯一一个可能在基因细节上已经快要全部研究清楚的“历史性制约”案例。它或许也能为“跨越峡谷”[24]在基因细节上的研究提供一个很有价值的机会。具体到蝴蝶米勒拟态的例子上来,包括一种蝴蝶从一个拟态环中脱离,然后被另一个拟态环的“吸引力”最终“捕捉”到。虽然特纳没有在这个例子中使用漂变作为一种解释,但是他做了一个颇为诱人的暗示:“欧洲南部的九斑蛾[25](Amata phegea)……已经……把厄菲阿尔特[26]斑蛾(Zygenea ephialtes)从斑蛾、同翅目昆虫等等组成的米勒拟态环中抓了出来,而在九斑蛾生活地域之外的欧洲北部地区,厄菲阿尔特斑蛾仍然从属于斑蛾的拟态环。”

在更为普遍性的理论层面,莱文廷(1978)评论道:“即便自然选择的力量是一样的,基因可能还是常常会有几种不同的稳定平衡状态。一个种群最终在不同基因构成的空间中选择哪一个适应性的峰值,这完全取决于在选择过程一开始的偶然性事件。……比如说印度犀牛只有一只角,而非洲犀牛有两只。角是适应性的结果,是为了对抗捕食者的保护措施,但是并非独角是专门适应印度环境条件的,而两只角是适应非洲平原的。由于起始时的发育系统多多少少有些不同,这两个物种在对同样的选择压力做出响应的时候才会采用些许不同的方式。”这个观点基本上是不错的,不过最好还要补充一点,即莱文廷对于犀牛角功能的重要性有着非典型性的“适应论者”的错误认识,这对于此处的讨论并非无关紧要的问题。如果犀牛角真的是一种对抗捕食者的适应性,那实际上很难想象为什么独角在对付亚洲的捕食者时更有用,而双角在对付非洲的捕食者时更有用。然而,如果犀牛角是一种对于物种内竞争和威吓的适应性,事实似乎也的确如此,那么完全有可能一只独角犀会在一块大陆上处于劣势,而一只双角犀在另一块大陆上遭罪。只要游戏是以威吓之名继续的(或是如费希尔在很久以前教导我们的,称为性吸引),那么无论种群中大多数采取的方式是什么,只需与其一致就能具备优势。具体的威吓展示及其相关的器官可能是任意的,但是任何个体如果由于突变而偏离了已经建立起来的习惯,那就只能承受悲伤了(Maynard Smith & Parker 1976)。

可用的基因变化

无论一个潜在的选择压力有多么强大也不一定会导致进化的发生,除非具备一个基因变化让这个选择压力可以发挥作用。“因此,虽然我可以争辩说在胳膊和腿之外再拥有翅膀对于某些脊椎动物来说可能会是一种优势,但是没有什么动物进化出了第三对附肢,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可用的基因变化。”(Lewontin 1979b)人们有理由不同意这样的观点,比如说,猪没有翅膀的唯一原因是选择作用从未青睐过这样的进化。当然了,我们在做如下这种建立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常识基础上的假设时必须要特别小心:对于任何动物而言,长一对翅膀显然挺有用,即便不怎么经常会用到也是如此,所以在一个给定的种系中没有出现翅膀时,原因一定在于缺乏可用的突变。雌性蚂蚁如果恰好被培养为蚁后的话,就会长出翅膀来,但如果被培养成工蚁,它们就不会展现出生长翅膀这种能力来。更为惊人的是,很多昆虫物种的皇后都只会使用一次自己的翅膀,就是在婚飞中,然后就会采取极端的措施,把翅膀从根部咬断或折断,为它们在地下的余生做好准备。这证明,翅膀有成本,也有收益。

查尔斯·达尔文思想的精妙在他的一段讨论中有着令人印象极为深刻的展现,这段讨论是有关于海岛昆虫的无翅性与有翅成本。他的讨论与我们此处的内容相关的一个观点是,有翅的昆虫或许会有被吹到海上去的风险,于是达尔文(1859,第177页)提出,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岛屿上的昆虫都有着缩小的翅膀。但是,他也注意到有一些岛屿昆虫却与无翅背道而驰,反而有着超大号的翅膀。

这与自然选择的作用是相当协调的。因为当一只新的昆虫来到岛屿上的时候,自然选择会让翅膀变大还是变小,这取决于能否有更多的个体在与海风的对抗中成功存活下去,或是通过放弃对抗海风,同时以很少甚至不再飞翔的代价存活下去。这就好像在海岸附近遭遇海难的船员所面临的情况一样:对于很会游泳的船员来说,如果他们有能力游得更远一些,那一定会更好;对于不太会游泳的船员来说,如果他们根本就游不了泳,只能困在遇险船只上,也算是好一些的结果。

虽然几乎可以听到人们齐声低吼“根本证明不了!同义反复[27]!只是有条理的故事而已!”但是也很难找到更为干净利落的进化推导过程了。

回到猪是否曾经有可能进化出翅膀这个问题上来,莱文廷无疑正确的一点是,对于适应性感兴趣的生物学家没有余地去忽略突变性变化的可用性这个问题。诚然,事实是我们中的许多人虽然没有梅纳德·史密斯和莱文廷的那些关于遗传学的权威性知识,但与梅纳德·史密斯一样倾向于假设“某种适当类型的基因变化通常是会存在的”。梅纳德·史密斯做此假设的基础在于“除了个别的特例以外,人工选择总被证明是有效的,无论被选择物种是什么,被选择的性状是什么”。为梅纳德·史密斯所彻底接受的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例是费希尔(1930a)关于性别比例的理论,而这样的案例中似乎常常缺乏最优理论所需要的基因变化。养牛者要培育出高产奶量的、高产肉量的、体形大的、体形小的、无角的、抵抗不同疾病的,以及凶猛的头牛种系,这都是毫无问题的。对于乳品业来说,要是还能培育出有着性别偏差,雌性牛犊比雄性牛犊多的种系,那显然会有巨大的好处。所有就此进行的尝试无一例外都失败了,显然是因为所需要的基因变化并不存在。我知道这个现象时相当吃惊,甚至有些担忧。这大概反映了我自己的生物学直觉已经被误导到了什么程度。我更愿意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例外,但是莱文廷认为我们需要更多地去关注可用基因变化造成的限制问题,而这一点当然是对的。从这个观点来看,把人工选择作用在许多不同性状上时所遭遇的顺从或反抗的情况汇编到一起,那一定会很有意思。

与此同时,还是有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可以说一说的。首先,利用可用突变的缺乏来解释某种动物为什么没有我们认为合理的某种适应性,这是合理的。但是这种讨论不能反其道而行之,例如,我们或许确实认为猪要是有翅膀的话会更好,并且认为它们没有翅膀只是因为它们的祖先从未产生过必要的突变。但是如果我们看到一种动物有一个的器官,或者有一个复杂而耗时的行为模式,我们似乎会有强烈的理由去猜测这复杂度必定是由自然选择组装出来的。像我们已经讨论过的蜜蜂的舞蹈,或是鸟类“蓄蚁[28]”,竹节虫“摇动[29]”,鸥类移除蛋壳等习性,都是消耗时间、消耗能量的,而且颇为复杂。可行的假说认为它们必定有着达尔文主义的生存价值,这样的假说是极其有力的。在少数案例中,事实证明的确有可能找到其生存价值(Tinbergen,1963)。

第二个常识性的论点是,“没有可用的突变”这一假说在以下情况下会失去说服力,即当该物种的一个亲缘物种,或是该物种自身处于不同的环境中时,表现出了能够产生必需的基因变化的能力。我会在后面介绍一个案例,案例中一种叫平原爱沙蜂(Ammophila campestris)的掘土蜂的已知能力被用于阐明其亲缘物种大金掘土蜂(Sphex ichneumoneus)类似能力的缺乏。同样的讨论如果更精细的话,就可以用于任何一个物种身上。例如梅纳德·史密斯(1977,也可参见Daly 1979)就总结出了一篇论文,提出了一个很欢乐的问题:为什么雄性哺乳动物不分泌乳汁?我们不必去了解他为什么认为雄性哺乳动物应该有此功能的细节,他有可能是错的,他的模型也有可能建错了,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可能只不过是雄性哺乳动物这样做的话没有回报。但这里的关键在于,这个问题与“为什么猪没有翅膀?”不属于同一类问题。我们知道雄性哺乳动物具备分泌乳汁所需要的全部基因,因为一个雌性哺乳动物的全部基因是从雄性祖先那里继承来的,也有可能再传给雄性的后代。基因上是雄性的哺乳动物通过激素处理实际上也能发育成为分泌乳汁的雌性。这就让下面这个论述不太可能成立了:从突变的角度来讲,雄性哺乳动物不分泌乳汁的原因只是在于它们从没“想过要去那么做”。(实际上,我打赌我能够培育出一个能够自发分泌乳汁的雄性品种,只要选择那些对于逐渐减少的激素注射有着越来越强的敏感性的个体就行。这将是对于鲍德温/沃丁顿效应的一次有趣实践。)

第三个常识性的论点是,如果我们所假定的基因变化主要是一个已经存在的变化的简单数量性扩展,这比一种激进的创新要更有可能成真。假定一只突变的猪有翅膀的残留物不太可能成立,但是如果假定一只突变的猪比现在的猪有着更卷曲的尾巴,这就不是什么不可能成立的事情了。我曾经在别的文章中详细说明过这个问题(Dawkins 1980)。

无论如何,我们需要一种更精巧的方式来处理这样一个问题:可突变程度上的差异化对进化带来的冲击到底是什么?对于一个给定的选择压力,到底有或没有可用的基因变化来做出回应。这样一个非此即彼的提问方式是不够好的,正如莱文廷(1979a)所做的正确表述:“不仅仅适应性进化的质的改变的可能性受到了可用基因变化的制约,而且不同性状进化的相对速率也与各自基因变化的数量成正比。”我认为这一观点与前一节中所讨论的历史性制约结合在一起,就为我们的想法开启了一个重要的方向。这个观点可以用一个相当有意思的例子加以阐明。

鸟类用羽毛做的翅膀飞翔,蝙蝠用成片的皮肤做的翅膀飞翔。为什么它们不用同样的方式来生成翅膀呢?哪种方式是“最优的”?一名坚定的适应论者可能会回应说:鸟类必然是用羽毛更好,而蝙蝠用翼膜更好。一名适应论的极端反对者可能会说:对于鸟类和蝙蝠来说,很有可能羽毛的确都是比翼膜更好的,但是蝙蝠从未如此幸运,能够产生正确的突变。但是,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观点,我发现它比两种极端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让我们姑且向适应论者做出让步,承认如果有足够长的时间,蝙蝠的祖先可能也能够产生一系列的基因突变,足以让它们生出羽毛来。这句话的关键之处在于“有足够长的时间”。我们不是在不可能和可能的突变变化中做一个有或无的区分,而只不过是表述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有些突变就数量而言比其他的突变更有可能发生。在这个例子中,哺乳动物的祖先或许已经同时产生了初级羽毛的突变和初级翼膜的突变。但是羽毛雏形的突变体(它们可能必须要经过尺寸较小的中间阶段)要显现出飞行的效应来会比较慢,翼膜的突变体则会相对快一些,于是翼膜翅膀早早就出现了,导致进化最终出现了蝙蝠那种还算有效的翅膀。

这里体现的普遍性的观点与在适应性景观里已经论述过的很接近。在那个讨论中,我们考虑的问题是:选择作用阻止了种系从局部最优的魔爪中逃脱出来。而在此,我们让一个种系面临着两条可选的进化路径,比如说一条导向羽毛翅膀,另一条导向翼膜翅膀。带羽毛的设计可能不仅仅是全局最优的方案,而且也是目前的局部最优方案。也就是说,这个种系可能恰好就坐在休厄尔·莱特那幅景观中羽毛之峰的山坡下,只要取得必要的突变,它就将轻松爬上山。最终,根据这个有意思的寓言故事,这些突变可能已经出现了,但是也已经晚了——而这才是重点所在。翼膜突变来得比它们更早,而这个种系已经在翼膜适应性的斜坡上向上爬太久了,已经无法回头了。就像河流选择阻力最小的下山路线,因此总是蜿蜒流向大海,但绝对不会走一条直线,一个种系也是如此,其进化的历程总是根据任何一个给定时刻可用的基因变化来选择出某种效应来。一旦一个种系已经开始在一个给定的方向上进化,这本身可能就会关闭此前其他可用的选项,截断了去往全局最优的可能路径。我想要说明的是,缺乏可用的基因变化并不一定要到非常绝对的程度,才会成为完美化的重要制约,只需要数量上的一点阻碍就能产生显著的性质上的效应。那么,我在精神上对于古尔德和凯洛威(Gould & Calloway 1980)以下的表述是赞同的,他们引用了弗尔迈伊[30](Vermeij 1973)一篇令人极其兴奋的关于形态多能性的数学研究论文,称:“有些形态能够被扭曲、弯折,并用不同的方式加以替换,另一些形态则不可能。”不过我更愿意弱化这个“不可能”,把它表述为一种定量的制约,而非绝对性的壁垒。

麦基奇(McCleery 1978)在用令人愉悦的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麦法兰(McFarland)学派的动物行为最优性理论时,提到了司马贺[31]关于“满足最低需求”[32]的概念可以作为优化方案的一种替代方案。如果优化系统的重点在于最大化某件事情,那么满足最低需求的系统只需做够即可。在我们这里,做够意味着做到足够活下去。对于这种“足够性”的概念,麦基奇仅满足于抱怨它并没有产生太多实验性的工作成果。我认为进化论令我们得以对此持更为负面的先验[33]性观点。活着的生命被选择出来,并不只是单纯因为其能够存活的能力,它们是在与其他活着的生命进行的竞争之中存活下来的。作为一个概念,“满足最低需求”的问题在于它完全把竞争因素给排除在外了,而这个因素对于所有生命都是基础性的。用戈尔·维达尔(Gore Vidal)话来说:“成功尚不足够,必要他人失败才可。”

另一方面,“优化”又是一个不走运的词,因为它暗示其实现了工程师眼中的一种总体上的最优设计。它倾向于无视关于完美化的制约,而这正是本章的主题。从很多角度来讲,“改善化”这个词都表达了一种合理的中间路线,介于优化与满足最低需求之间。在此,优化意味着最好,改善意味着更好。在前文中,关于历史性制约,关于莱特的适应性景观,关于河流沿着最小阻力的路线前进,我们所考虑的那些论点都与一个事实有关,那就是自然选择总是在当前可用的选项中挑选更好的那一个。大自然不具备那样的远见,能够把一系列的突变组合在一起,让一个种系走上通往终极全局最优之路——哪怕它们可能会导致暂时的缺点。大自然无法克制自己不去青睐那些当前能够带来小小优势的可用突变,哪怕能够在以后才会出现的最优突变中获得更大的好处也是如此。就像一条河流,自然选择沿着遭遇最小阻碍的立即可选的连续路线来盲目地改善它向下流的路径。可以想象,由此得到的动物不是最完美的设计,甚至只是勉强度日而已。它是一系列历史改变的产物,每一次改变最多也就是代表着当时恰好是更好的那一个可选项。

成本与材料的制约

“如果对于可能性没有任何制约,那么最好的表型就将永远生存下去,对于捕食者而言将会是不可战胜的,在生育方面将会以无限的速率产卵,等等。”(Maynard Smith 1978b)“一位工程师面前的绘图板上如果放着一张白纸,那么他可能会为鸟类设计出一副‘理想的’翅膀,但是他会要求知道自己必须要在什么样的制约下工作。他是否被限制只能用羽毛和骨头?或者他是否可以用钛合金来设计骨架?他被允许在翅膀上花费多少成本?可用的经济投资中有多少必须被花到其他事情上,比如产卵?”(Dawkins & Brockmann 1980)在实际情况下,一位工程师通常会得到一份对于性能最低要求的明确指标,比如“这座桥必须能够承受10吨的负荷。……机翼在比最糟糕的湍流还要严重两倍的气流中也必须不被折断。现在去做你的设计吧,要尽可能节省。”最好的设计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指标要求(“满足最低需求”)的方案。任何设计如果能够获得比指定的标准还要“更好”的性能,那它很有可能会被退回,因为那就说明这个指定的标准有可能会以更低的成本来达到。

特定的指标规格是一种没理由的工作标准。安全裕量为什么是可能出现的最糟条件的三倍?这里面没什么神奇的原理。军用飞机的设计可能会比民用飞机有着更为冒险的安全裕量。事实上,工程师需要优化的事项能够汇总成对于一系列问题的金钱化衡量,包括人身安全、速度、便利性、大气污染等等,对每一个项目投放的资金量都要做出判断,也常常意味着争论。

在动物和植物的进化设计方面,没有判断,也没有争论,唯有这场演出的人类观察者们会争吵不休。不过,自然选择也必须要有在某种程度上与这些判断相等价的东西:被捕食的风险必须要相对饿肚子的风险以及与额外一个雌性交配的益处来权衡。对于一只鸟来说,用于制造振翅所需的胸肌的资源,也可能本可花在制造蛋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一个加大的脑都会让行为调控变得更为精细,以应对环境的细微改变,但是付出的代价就是在身体前端增加额外的重量,结果必然需要一条更大的尾巴来保持空气动力学的平衡,结果又……有翼的蚜虫不如同一物种中无翼的蚜虫多产(语出肯尼迪[34]与我的私人通信)。每一种进化的适应性都要有其成本,成本可以体现为失去了完成其他事情的机会。这一点的正确性就如同一句传统的经济学至理名言一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生物学货币的转化就是以某种像“生殖等价物”一样的通用货币来评估振翅肌肉、歌唱时间、对捕食者的警惕时间等问题的成本。当然,研究这种转化的数学问题可能会是非常复杂的学问。尽管一个工程师所面临的数学问题可以被简化(只要满足了那个无理由选定的最低阈值即可),但是生物学家却没有可能这么轻松。有极少数生物学家试图去努力解决此类问题的细枝末节(例如Oster & Wilson 1978;McFarland &Houston 1981),他们应该得到我们的同情与赞赏。

另一方面,虽然这其中的数学问题是令人望而却步的,但我们并不需要数学就能推导出最重要的一点:任何对于生物优化的观点,如果否认了成本以及交易的存在,那就必然是错的。一名适应论者只看到了一种动物的身体或是行为的一个方面,比如只看到了翅膀的空气动力学性能,却忘记了翅膀的效率只有通过成本才能换取,而这个成本只有在这种动物的经济的其他某个方面才能感受得到。显然,这样的认识理应受到批评。不得不承认,我们之中有太多人虽然从未实际否认过成本的重要性,却忘记了提及它们,或许甚至还忘了在我们讨论生物功能的时候考虑这些因素。这可能已经招致了一些针对我们的批评。在前面的一节中,我引用了皮腾德里赫的评论,称靠适应性形成的组织体系是“用替代品修修补补拼凑出来的东西”。我们一定也不要忘了,那还是一次又一次妥协之后的玩意儿(Tinbergen 1965)。

理论上讲,以下过程会是非常有价值、有启发性的:首先假设一种动物要在一组给定的制约条件下优化某样特性,然后努力去搞明白这些制约条件分别是什么。这是麦法兰和他的同事所称的“逆向最优”方法的一个受限制的版本(例如McCleery 1978)。作为一个案例研究,我应该花些工夫来说说我恰好熟悉的例子。

道金斯和布洛克曼(1980)发现,布洛克曼研究的一种叫作大金掘土蜂的黄蜂有一种行为,连最幼稚的人类经济学家也可能会因此批评它是不适应环境的。掘土蜂个体似乎会犯一种“协和式谬误”,即对于一种资源价值的评估取决于它们已经在上面花了多少成本,而非它们未来能从其中得到多少。简要来说,有如下证据。独居的雌性掘土蜂用螫针挖掘好洞穴,再捕捉蝈蝈使其瘫痪,当作自己幼虫的食物。偶尔,两只雌性会发现它们正在用同一个洞穴做准备,她们通常会打一架来决定洞的归属。每一场战斗都要进行到失败者逃离这个区域,留下获胜者控制着洞穴,并占有双方所抓获的所有蝈蝈为止。我们定义一个洞穴的“真实价值”在于其中所含有的蝈蝈的数量。两只掘土蜂对于这个洞穴各自所做的“前期投资”以其放进去的蝈蝈的数量来做度量。证据表明,每只掘土蜂在一场战斗中持续的时间与其所做的投资成正比,而不是与这个洞的“真实价值”成正比。

这样的对策在人类心理学上也有很明显的体现。我们也是倾向于为了自己通过巨大努力才收获的私有物进行坚决的斗争。这一谬误的名字来源于一个真实的事件。每当有一个头脑清醒的关照未来前景的经济学家劝告人们放弃对于协和式超音速客机的开发时,一种支持这个完成了一半的项目继续下去的声音就会通过回顾的方式争辩说:“我们已经在这上面花了这么多钱,现在已经无路可退了。”一种更常见的支持继续打仗的争辩给了这个谬误另一个名字——“我们的孩子不应该死得毫无价值”之谬误。

当布洛克曼博士和我第一次意识到掘土蜂有着类似的行为方式的时候,我必须要坦诚,当时自己有一些不安,可能是因为我自己在过去的一些“投资”努力(Dawkins & Carlisle 1976;Dawkins 1976a)就是为了说服我的同事们相信一件事:心理学上表现出来的协和式谬误本身就是一个谬误!但是接下来,我们就开始更严肃地思考成本制约的问题。如果考虑成本制约的话,这种看似不适应的行为是否就可以成为一种优化从而得到更好的解释呢?于是问题变成了:是否有一种制约能够让掘土蜂的协和式行为成为它们在这种制约之下所能达到的最佳选择?

事实上,当时面对的问题远比这个还要复杂,因为还有必要将简单的最优性概念替换成梅纳德·史密斯的进化稳定策略概念,但是原则仍然是:采用逆向最优性方法可能还是有启发性价值的。如果我们能够证明一种动物的行为是一个优化体系在制约条件X下工作时所能产生的,可能我们就能用这种方法来了解动物实际上必须遵从的这种制约了。

在当前这个案例中,似乎相关的制约条件只有一个——感官能力。如果掘土蜂出于某种原因并不能数清楚洞穴里的蝈蝈数量,但是能够在某些方面给它们自己的捕猎努力进行计数,那么两个竞争对手就有了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每一只都只“知道”洞穴里至少包含有b只蝈蝈,其中b是它自己已经捕捉到的数量。它可能会“估计”洞里的实际数目要比b多,但是它并不知道具体多了多少。在这样的条件下,格拉芬证明可期待的ESS大概近似于最初由毕晓普[35]和坎宁斯[36](1978)计算得到的那个所谓的“全面化的消耗战”。这里面的数学细节可以放到一边,就我们目前讨论的目的来说,关键在于一个扩展的消耗战模型所估计的行为,看起来将会非常像掘土蜂实际展示出来的协和式行为。

如果我们对于检验“动物会优化”这样一个普遍性的假说感兴趣,那么上述这种事后诸葛亮的推理就很值得怀疑了。通过对假说细节方面的事后修正,一个人总能找到一个与事实相符合的假说版本。梅纳德·史密斯(1978)对于这类批评的回应就与此有关:“在测试一个模型时,我们不是在测试‘大自然会优化’这样一个普遍性的观点,而是关于制约条件、优化标准,以及遗传性的特定假说。”在当前这个案例中,我们要做一个普遍性的假设,即大自然的确在制约之下优化,并且对于那些可能的制约条件的相应的特定模型进行测试。

之前提出的具体的制约条件是,掘土蜂的感官系统没有能力评估洞穴内所容纳的物品。这一点与同一种群的其他独立研究所呈现的证据是一致的(Brockmann,Grafen & Dawkins 1979;Brockmann & Dawkins 1979)。不过也没有理由将之视为一个永远不变、不可反转的固定限制。可能掘土蜂能够进化出来评估巢内所含物品的能力,但是需要付出成本。人们长久以来就知道与大金掘土蜂有亲缘关系的平原爱沙蜂有能力每天对它们的每个巢穴的内含物都做出评估(Baerends 1941)。大金掘土蜂每次只准备一个洞穴,产一枚卵,然后用土壤把洞填好,让幼虫自己去吃洞里准备好的食物。与之不同的是,平原爱沙蜂是一种渐次式的积累者,同时为多个洞穴做准备。一只雌虫要同时照顾两到三只成长中的幼虫,每一只都处于一个彼此分开的洞穴中。它的几只不同幼虫的年龄是错开的,对于食物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每天早上,它要在一次特别的“巡视”中查看每个洞穴目前的存货。通过在实验中人为改变洞穴里的存货,巴兰兹[37]的研究表明雌虫会就此调整它一整天为每个洞穴补充食物的量,以应对它在早间巡查中发现的情况。尽管这种补充的行为要持续一整天,但是洞穴中的食物在一天中其他时间内的改变则对雌虫的行为没有影响。所以,雌虫在使用它的评估技能时似乎很吝啬,在早间巡查之后的其他时间里就把这技能给关上了,几乎就像是使用着一台价值不菲又非常耗能的设备。可能与这个有意思的类比一样,这种评估技能无论具体是什么,都有可能需要一定的间接运营成本,即便(据巴兰兹,私人通信)那只涉及了时间方面的消耗而已。

大金掘土蜂不是一种渐次积累者,倾向于一次准备一个洞穴的食物,那么它似乎应该比平原爱沙蜂要有着更少的洞穴评估需要。如果不去试图搞清楚洞穴里食物的数量,它不仅能节省一些运营成本——平原爱沙蜂似乎需要非常小心去分配这样的运营成本,还能把自己从最初的制造成本中解脱出来,不用去制造那些必要的神经和感官器件。或许,它能够从具备评估洞穴内含物的能力中获得一些微小的优势,但是只有在一种相对罕见的情况下才有用,那就是当它发现自己要与另一只掘土蜂竞争一个洞穴时。很容易想明白的就是,这个成本要大过收益,而选择作用也因此从未青睐过评估器官的进化。我认为,相对于“必要的突变变化从未出现”这样的假说,上面这个假说要更有建设性,也更为有趣。当然,我们得承认,前一类假说也有可能是真实情况,但是我更愿意只把它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

在一个层次上由于另一个层次的选择作用所造成的不完美

这本书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自然选择究竟在哪个层次上发挥作用。选择作用在生物群体的层次上时我们所应看到的适应性,会与选择作用在生物个体的层次上时我们所期待看到的适应性存在相当的差异。由此就可以得出结论,一名个体选择论者视为适应性的东西,可能在另一名类群选择论者看来不完美。这就是我认为古尔德和莱文廷(1979)的下述观点不太公平的主要原因:他们把现代适应论与霍尔丹用伏尔泰笔下的潘格罗士博士[38]命名的幼稚的完美论画上了等号。由于不认同存在对完美化的制约条件,一名适应论者便有了资本去相信一种生物的所有方面都是“通过适应而产生的对于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或者“对于一种生物在其环境中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可能有谁会做得比它更好”。然而这样一名适应论者会极其在意他所使用的像“最优”和“更好”这样的词汇的含义。实际上有许多种类的适应性解释,的确也有潘格罗士式的,而像大多数类群选择论的适应性已经被现代适应论者彻底抛弃了。

对于潘格罗士论者来说,证明某事是“有益的”(到底对谁或对什么有益却常常未加指明)就是对其存在性的充分解释。而另一方面,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者坚持要搞清楚选择进程的确切本质——如果它能导致进化出一种推定的适应性的话,尤其是,他会坚持用精确的语言来说明自然选择应该起作用的层次是什么。潘格罗士论者看到一种一比一的性别比例时,会认为这很好,因为这难道不是对于种群资源浪费的最小化吗?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者则会从细节上去考虑基因的命运(这些基因在父代身上发挥的作用导致了它们后代的性别比例的偏差),并且会去计算这个种群的进化稳定状态(Fisher 1930a)。潘格罗士理论在一夫多妻制的种群中就不再那么融洽了,在这样的种群中,雄性中的一小部分掌管着“后宫佳丽”,而其他的雄性只能坐在一群单身汉中间,消耗着整个种群几乎一半的食物资源,然而却对种群的繁衍根本做不出任何贡献。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者自有他的办法来跨过这道难题。这个系统的效率可能从种群的角度来看有着丑陋的低效率,但是从影响性状的基因的角度来看则是和谐融洽的,没有什么突变体可以在这件事上做得更好了。我的观点则是,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并非全能的、全面的信仰,并非对于所有问题都是最佳的解释,它只是把易于发生在潘格罗士理论中的大多数适应性解释都排除掉了。

若干年以前,一位同行收到了一位想要读研究生的学生发来的申请,希望能够从事适应性方面的研究。这名学生是作为有神论者成长起来的,当时并不相信进化论。不过他相信适应性,但认为适应性是由上帝设计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将益处给予……啊,说不出来了,不过这恰恰就是问题所在!或许人们会认为,这个学生相信适应性是由自然选择的还是由上帝产生的无关紧要,毕竟无论是因为自然选择,还是因为上帝,反正适应性都是“有益的”,难道就不能招收一位有能力的有神论学生来探索生物从中受益的具体方式吗?对此,我的观点是否定的,因为在生命的层级体系中,对于一个实体有益的事情可能对于另一个实体来说是有害的,而创造论没有给我们任何基础让我们可以去假设一个实体会愿意让另一个实体得到繁荣。顺带一说,这位有神论的学生可能会在工作时突然停下来,奇怪上帝为什么花了很大的力气来为捕食者提供优美的适应性以捕捉猎物的同时,还要在另一方面给猎物以优美的适应性来妨碍捕猎行为。或许上帝就是喜欢观看这样的竞赛。回到主题上来,如果适应性是由上帝设计的,他可能是为了让动物个体受益(它的存活或是广义适合度,当然这两者不是一码事)而进行设计的,也可能是为了让物种受益,甚至让其他物种,比如让人类受益(有神论者常见的观点),还可能是为了让“大自然的平衡”受益,或是其他某些只有他自己才清楚的神秘莫测的目的。以上这些目的常常是互不相容的,互为替代关系的。所以适应性究竟对谁有益,这真的是一个至关紧要的问题。那些多配制的哺乳动物中的性别比例偏差现象,在一些特定的假说中是无法解释的,而在另一些假说中可能很好解释。一位适应论者如果在对于自然选择的基因理论有着恰当理解的框架之下工作,那么对于潘格罗士论者或许会认可的可能的功能方面的假说,这位适应论者只会赞同其中非常有限的一部分。

本书所要传达的一个主要信息是,出于许多目的,最好不要把选择发挥作用的层次认定为生物个体或是群体,或是任何更大的单位,而要选择基因,或是更小的基因片段。这个困难的话题要在后面的章节中进行讨论。在此,只要知道以下这一点就足够了,即在基因层次上的选择,能够产生在个体层次上明显的不完美。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杂合体优势现象。哪怕一个基因在纯合体中会显示有害的效应,它在杂合体中由于有益的效应也肯定会被选择。作为结果,种群中的生物个体就会有一个可以预测出来的比例,必然会带着纯合体所造成的缺陷。普遍性的关键之处就在于此。在一个有性的种群中,生物个体的基因组是种群中所有基因几乎随机组合的产物。基因相对于其等位基因而接受选择,标准就是基因的表型。基因分布在种群之中的个体的身体里,遍布整个种群,传了一代又一代,而所有个体中的基因也因此被平均化。一个给定基因所具有的效应通常取决于与它共享身体的其他一些基因——杂合体优势只不过是这之中的一个特例。要选择好的基因,那么群体中存在一定比例的糟糕个体似乎是一个几乎无可避免的结果,这里的“好”指的是一个基因在统计学的身体样本中的平均效应,而这个好的基因在这些身体样本中取代了其他的基因。

只要我们还接受孟德尔式的随机重组作为给定和不可避免的条件,那么上述结果也将是必然的。威廉斯(1979)无法找到证据来证明性别比例是适应性进行精心调制的结果,他对此感到很失望,得出了一个很有洞察力的观点:

性别只是后代身上许许多多似乎由父母来控制的适应性中的一员。比如说,在受到镰状细胞贫血影响的人类群体中,一个杂合体女性的带有显性A基因的卵子如果能够由带有隐性a基因的精子授精,或者反之,都会是有益处的,甚至终止纯合体胚胎的妊娠也是有益的。然而如果配偶也是杂合体,那么她就肯定要来一场孟德尔式的抽奖,即便这将意味着她一半的孩子会有显著降低的适应性。……在进化之中真正基础的问题可能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是可以回答的,那就是把每一个基因都视为与其他每一个基因有着终极的冲突性,甚至是同一个细胞里其他位点上的那些基因。对于自然选择,一个真正合理的理论最终必定还是基于自私的复制单元、基因,以及所有其他有能力偏差性地积累不同的变化形式的实体。

阿门!

由环境的不可预测性或“恶意性”造成的错误

无论一种动物对环境适应得多么好,这些环境条件也必须要看作一种统计意义上的平均水平。我们通常不可能在细节上应对每一个可以想象得到的意外事故,于是任何给定的动物将会因此常常被观察到犯下了“错误”——很容易就是致命的错误。这与已经提到的时间滞后问题不是一回事。时间滞后问题的出现是因为环境统计学特性的不固定性:现在的平均条件与动物的祖先所经历的平均条件是不同的。而这里要说的问题更加无可避免。现代的动物可能是生活在与祖先相一致的平均条件之下,但是两者面对的环境中每时每刻可能发生的事情在每一天中也是不同的,这些情况太复杂了,不可能进行精确的预测。

这种错误尤其是在行为方面常常会见到。一种动物更为静态的那些特性,比如它的解剖结构,显然是对长期平均条件适应的结果。一个动物个体的体形要么大,要么小,即便有需求也不可能眨眼间就发生改变。行为作为一种快速的肌肉运动,是动物全套适应性本领中的一部分,专门与高速调节有关。动物可以时而在这儿,时而在那儿,一会上树,一会入地,快速响应环境中的意外情况。这类意外情况的数量如果以其细节来界定,将会像国际象棋棋局数量一样,实际上是无穷的。就像下国际象棋的计算机(以及棋手)学会了把棋局分成一些具有普遍性的局面分类,那么这个数字就成为可以处理得了的数目了,那么一名适应论者所能期望的最佳结果就是:一种动物已经被编制好了程序,面对普遍性的意外情况的分类,相应地执行合适的行为,而这个数字将是一个可以处理得了的数目。实际的意外情况只能与这些普遍性的分类大致吻合,因此一定会有明显的错误发生。

我们看到的上树的动物,可能是来自一个很久以前的树居祖先的种系。那些祖先经历自然选择时所爬的那些树总体来说与今天的树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那些当时有用的普遍性行为准则,比如“永远不要去一根太细的树枝上”仍然是有效的。但是任何单独一棵树在细节上必然与另一棵树不同。树叶的位置稍有不同,树枝折断的应力只能从其直径上做一个大致的预测,诸如此类。无论我们在信仰上是多么坚定的适应论者,我们只能期望动物是统计平均意义上的优化者,永远不可能对所有细节做出完美的预计与准备。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考虑了环境在统计学意义上的复杂性,并因此而难于预测。我们还没有考虑它从动物的角度来看所具有的主动性的恶意。当猴子们在粗壮的树枝上胡闹的时候,树枝当然不可能突然显露出蓄意的恶意。但是“粗壮的树枝”也可能其实是一条伪装的巨蟒,那么我们的猴子所犯的最后一个错误就不是意外了,而是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蓄意设计好的“阴谋”。猴子所处的部分环境是死的,或者至少对于猴子是否存在没什么区别,而猴子的错误就可以被归因于统计学上的不可预测性。但是环境的另一部分由活的东西构成,它们自己也适应了从猴子的牺牲中获取利益。猴子所处环境的这一部分就可以被称为有恶意的。

恶意环境造成的影响本身可能是难以预测的,其原因与前面一样,但是它们还引入了额外的危险,让受害者有更多的机会犯下“错误”。一只知更鸟喂养其巢中的杜鹃时就犯下了错误,这个错误从某种意义上大概可以说是一个不适应的错误。这并非如同环境中的非恶意部分在统计上的不可预测性所导致的那种孤立的、不可预知的事件,这是一种反复出现的错误,折磨着一代又一代的知更鸟,甚至在同一只知更鸟的生命中会发生好几次。这类案例总是让我们感到奇怪,为什么这些生物在进化的时间尺度上仍旧顺从于这些有悖于它们最佳利益的操控?为什么选择作用不干脆抹除掉知更鸟易受杜鹃欺骗的特性?我相信,这类问题以及其他许许多多问题终有一天将会成为基础,从中产生出生物学的一个新的分支——专门研究操控、军备竞赛,以及表型的科学。

[1] 根据《圣经》中《使徒行传》的记载,十二使徒之一的圣保罗最初信仰犹太教,并极力迫害基督徒,在他一次前往大马士革加害耶稣门徒时,突然在城外被强光笼罩,听到了复活的耶稣的声音,之后失明长达三天,得教徒引领入城,并在神的治疗下恢复了视力,就此受浸,皈依了基督教。作者用此典故比喻莱文廷对于适应论态度的突然转变。

[2] 理查德·欧文,与达尔文同时代的英国比较解剖学家和古生物学家,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深恶痛绝,长年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博物学资源不遗余力地攻击达尔文的进化论。

[3] 指菲利普·麦克唐纳德·谢沷德(Philip MacDonald Sheppard),英国遗传学家。

[4] 指席德妮·曼顿(Sidnie Manton),英国昆虫学家。

[5] 指卡尔·冯·弗里希(Karl von Frisch),奥地利动物行为学家。

[6] 指卡尔·冯·赫斯(Carl von Hess),德国眼科医生,在彩色视觉原理等方面的研究中做出了贡献。

[7] 指阿德里安·温纳(Adrian Wenner),美国昆虫学家。

[8] 指马丁·林道尔(Martin Lindauer),德国动物行为学家。

[9] 指赫拉斯·巴洛(Horace Barlow),英国生理学家、视觉神经科学家。

[10] 指休厄尔·莱特(Sewall Wright),美国遗传学家。

[11] 马尔比基氏小管,昆虫体内与中后肠相通的细长盲管,最早由意大利显微解剖学家马尔切洛·马尔比基发现,相当于哺乳动物肾和膀胱的功能,可以从循环系统中产生含氮的原尿。

[12] 原文是Everest,即埃佛勒斯峰,为英国皇家地理学会对珠穆朗玛峰的命名,为西方世界广泛采用。

[13] 指詹姆斯·温里克(James Weinrich),美国心理学家、性研究专家。

[14] 希思·罗宾逊(Heath Robinson)是英国著名卡通画家,经常描绘一类通过复杂系统来实现简单功能的装置。

[15] 鲁布·戈德堡(Rube Goldberg)是美国著名卡通画家,经常描绘一类通过复杂系统来实现简单功能的装置。

[16] 约翰·柯里(John Currey),英国生理学家。

[17] 指心脏泵出携氧血液的血管,发自左心室,沿脊椎向下延伸。所以当连接脑与喉部的喉返神经要穿过它后方时,就一定会导致绕远的情况。

[18] 悉尼·布伦纳(Sydney Brenner)是南非著名生物学家,在遗传密码和模式生物秀丽隐杆线虫的研究方面做出了开创性贡献,并因为后一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了2002年的诺贝尔生理及医学奖。

[19] 头足纲动物,比如章鱼。

[20] 指科林·皮腾德里赫(Colin Pittendrigh),英国生物学家。

[21] 指阿利斯特·哈迪(Alister Hardy),英国海洋生物学家。

[22] 指约翰·特纳(John Turner),英国生物学家。

[23] 严格来讲,形成米勒拟态的过程是趋向进化(advergent evolution),而非趋同进化(convergent evolution)。虽然在两种进化中,各物种都没有直接的亲缘关系,但是趋同进化中的物种没有任何关联,甚至都不生活在同一块栖息地,是由于环境形成一样的性状。而趋向进化的各物种共享栖息地和捕猎者,形成米勒拟态能实现互相利用,往往是一个物种向着另一个物种的外观去进化。

[24] 指跨越“适应性景观”中高峰之间的峡谷,即从局部最优前往全局最优。

[25] 名为斑蛾,实际属于夜蛾总科。

[26] 厄菲阿尔特(Ephialtes)是古希腊激进民主派政治家,以廉洁著称。

[27] 同义反复的本义是指用不同的形式来重复表达同一个含义的修辞手法,在此处指一种不科学的定义或阐述概念的方式,即用一个与概念不同形式的表述来定义这个概念本身。

[28] 指一些鸟类把蚂蚁蓄于羽间的习性,被认为有助于驱除身上的寄生虫。

[29] 指一部分竹节虫行进时有节奏地左右摇动身体的习性,被认为是为了模拟树叶的晃动,以增强拟态的真实性。

[30] 指海尔特·弗尔迈伊(Geerat Vermeij),荷兰盲人古生物学家。

[31] 司马贺(Herbert Alexander Simon),美国科学杂家、图灵奖得主、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在认知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科学哲学等诸多领域都有重要贡献,对于我国的计算机科学和心理学发展都有影响。他在70多岁时开始自学汉语。

[32] 司马贺提出的一种决策方法,指在最优方案无法确定时,对可选方案一一筛查,直到可接受的最低目标得到满足。他认为这种决策方法对于由于缺少知识而无法对真实世界计算出最优方案时,可以有效地解决决策困境。

[33] 先验的拉丁文a priori常用于逻辑、哲学及数学中,用以表示“在经验之前”就已经形成或存在的概念,即与经验无关的。此处指无须对“满足最低需求”做实际的实验或研究,即可以得出的结论。

[34] 指约翰·斯多达特·肯尼迪(John Stodart Kennedy),英国昆虫学家。

[35] 指蒂姆·毕晓普(Tim Bishop),英国进化生物学家。

[36] 指克里斯·坎宁斯(Chris Cannings),英国进化生物学家。

[37] 指杰拉德·巴兰兹(Gerard Baerends),荷兰生物学家。

[38] 在法国著名哲学家、有着“法兰西思想之父”之称的伏尔泰所创作的讽刺小说《憨第德》中,潘格罗士博士是主人公在城里过着贵族生活时的老师,代表了一种莱布尼茨式的乐观主义。


第14章 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