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力的买和卖
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不可能发生在这个货币本身上,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它所购买或所支付的商品的价格,而它如果停滞在自己原来的形式上,它就凝固为价值量不变的化石了。(40)同样,在流通的第二个行为即商品的再度出卖上,也不可能发生这种变化,因为这一行为只是使商品从自然形式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但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商品是按它的价值支付的。因此,这种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消费中产生。要从商品的消费中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占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
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但是,要使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就必须具备各种条件。商品交换本身除了包含由它自己的性质所产生的从属关系以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从属关系。在这种前提下,劳动力只有而且只是因为被它自己的占有者即有劳动力的人当作商品出售或出卖,才能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劳动力占有者要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41)劳动力占有者和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商品占有者发生关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买者,一个是卖者,因此双方是在法律上平等的人。这种关系要保持下去,劳动力所有者就必须始终把劳动力只出卖一定时间,因为他要是把劳动力一下子全部卖光,他就出卖了自己,就从自由人转化为奴隶,从商品占有者转化为商品。他作为人,必须总是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财产,从而当作自己的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始终让买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支配他的劳动力,消费他的劳动力,就是说,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42)
货币占有者要在市场上找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第二个基本条件就是:劳动力占有者没有可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对象化在其中的商品,而不得不把只存在于他的活的身体中的劳动力本身当作商品出卖。
一个人要出卖与他的劳动力不同的商品,他自然必须占有生产资料,如原料、劳动工具等等。没有皮革,他就不能做皮靴。此外,他还需要有生活资料。任何人,即使是未来音乐的创作家,都不能靠未来的产品过活,也不能靠尚未生产好的使用价值过活。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第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在他开始生产以前和在生产期间都是一样。如果产品是作为商品生产的,在它生产出来以后就必须卖掉,而且只有在卖掉以后,它才能满足生产者的需要。除生产时间外,还要加上出售所需要的时间。
可见,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为什么这个自由工人在流通领域中同货币占有者相遇,对这个问题货币占有者不感兴趣。他把劳动市场看作是商品市场的一个特殊部门。我们目前对这个问题也不感兴趣。货币占有者是在实践上把握着这个事实,我们则是在理论上把握着这个事实。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自然界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占有者或商品占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动力的占有者。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
我们前面所考察的经济范畴,也都带有自己的历史痕迹。产品成为商品,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要成为商品,产品就不应作为生产者自己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但是这种研究不属于商品分析的范围。即使绝大多数产品直接用来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没有转化为商品,从而社会生产过程按其广度和深度来说还远没有为交换价值所控制,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也能够产生。产品要表现为商品,需要社会内部的分工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在直接的物物交换中开始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已经完成。但是,这样的发展阶段是历史上完全不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
如果考察一下货币,我们就会看到,货币是以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高度为前提的。货币的各种特殊形式,即单纯的商品等价物,或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贮藏货币和世界货币,按其中这种或那种职能的不同作用范围和相对占优势的情况,表示社会生产过程的极不相同的阶段。但是根据经验,不很发达的商品流通就足以促使所有这些形式的形成。资本则不然。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43)
现在应该进一步考察这个独特商品——劳动力。同一切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也具有价值。(44)这个价值是怎样决定的呢?
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就劳动力代表价值来说,它本身只代表在它身上对象化的一定量的社会平均劳动。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人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人的存在为前提。假设个人已经存在,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人本身的再生产或维持。活的个人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可以归结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但是,劳动力只有表现出来才能实现,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发挥出来。而劳动力的发挥即劳动,耗费人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等,这些消耗必须重新得到补偿。支出增多,收入也得增多。(45)劳动力所有者今天进行了劳动,他必须明天也能够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条件下重复同样的过程。因此,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人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由于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他自然特点不同,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等自然需要本身也就不同。另一方面,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其中主要取决于自由工人阶级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从而它有哪些习惯和生活要求。(46)因此,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但是,在一定的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是一定的。
劳动力所有者是会死的。因此,要使他不断出现在市场上(这是货币不断转化为资本的前提),劳动力的卖者就必须“像任何活的个体一样,依靠繁殖使自己永远延续下去”(47)。因损耗和死亡而退出市场的劳动力,至少要不断由同样数目的新劳动力来补充。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总和,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只有这样,这种独特的商品占有者的种族才能在商品市场上永远延续下去。(48)
为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而这又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用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因此,这种教育费用——对于普通劳动力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
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因此,它也随着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即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量的改变而改变。
一部分生活资料,如食品、燃料等等,每天都有新的消耗,因而每天都必须有新的补充。另一些生活资料,如衣服、家具等等,可以使用较长的时期,因而只是经过较长的时期才需要补充。有些商品要每天购买或支付,有些商品要每星期购买或支付,还有些商品要每季度购买或支付,如此等等。但不管这些支出的总和在例如一年当中怎样分配,都必须由每天的平均收入来补偿。假如生产劳动力每天所需要的商品量=A,每星期所需要的商品量=B,每季度所需要的商品量=C,其他等等,那么这些商品每天的平均需要量=假定平均每天所需要的这个商品量包含6小时社会劳动,那么每天对象化在劳动力中的就是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或者说,每天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是半个工作日。每天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这个劳动量,构成劳动力的日价值,或每天再生产出的劳动力的价值。假定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又表现为3先令或塔勒的金量,那么1塔勒就是相当于劳动力日价值的价格。如果劳动力占有者按每天1塔勒出卖劳动力,劳动力的出售价格就等于劳动力的价值,而且根据我们的假定,一心要把自己的塔勒转化为资本的货币占有者是支付这个价值的。
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量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假如劳动力的价格降到这个最低限度,那就降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因为这样一来,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和发挥。但是,每种商品的价值都是由提供标准质量的该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认为这种由事物本性产生的劳动力的价值规定是粗暴的,并且像罗西那样为之叹息,那是一种极其廉价的感伤主义:
“在考察劳动能力时,撇开生产过程中维持劳动的生存资料,那就是考察一种臆想的东西。谁谈劳动,谈劳动能力,同时也就是谈工人和生存资料,工人和工资。”(49)
谈劳动能力并不就是谈劳动,正像谈消化能力并不就是谈消化一样。大家知道,要有消化过程,光有健全的胃是不够的。谁谈劳动能力,谁就不会撇开维持劳动能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生活资料的价值正是表现在劳动能力的价值上。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对工人就毫无用处,不仅如此,工人就会感到一种残酷的自然必然性:他的劳动能力的生产曾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资料,它的再生产又不断地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资料。于是,他就和西斯蒙第一样发现了:“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就等于零。”(50)
劳动力这种独特商品的特性,使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买者和卖者缔结契约时还没有在实际上转到买者手中。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它的价值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已确定,因为在劳动力的生产上已经耗费了一定量的社会劳动,但它的使用价值只是在以后的力的表现中才实现。因此,力的让渡和力的实际表现即力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在时间上是互相分开的。但是,就这类通过出售而在形式上让渡使用价值和在实际上向买者转让使用价值在时间上互相分开的商品来说,买者的货币通常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51)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一切国家里,给劳动力支付报酬,是在劳动力按购买契约所规定的时间发挥作用以后,例如是在每周的周末。因此,到处都是工人把劳动力的使用价值预付给资本家;工人在得到买者支付他的劳动力价格以前,就让买者消费他的劳动力,因此,到处都是工人给资本家以信贷。这种信贷不是什么空虚的幻想,这不仅为贷方碰到资本家破产时失掉工资(52)所证明,而且也为一系列远为持久的影响所证明。(53)
但是,无论货币执行购买手段还是支付手段的职能,商品交换本身的性质并不因此发生变化。劳动力的价格已由契约确定下来,虽然它同房屋的出租价格一样,要在以后才实现。劳动力已经卖出,虽然报酬要在以后才得到。但是,为了在纯粹的形式上理解这种关系我们暂且假定,劳动力占有者每次出卖劳动力时就立即得到了契约所规定的价格。
现在我们知道了,货币占有者付给劳动力这种独特商品的占有者的价值是怎样决定的。货币占有者在交换中得到的使用价值,在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即消费过程中才表现出来。这个过程所必需的一切物品,如原料等等,是由货币占有者在商品市场上买来并且按十足的价格支付的。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劳动力的消费,像任何其他商品的消费一样,是在市场以外,或者说在流通领域以外进行的。因此,让我们同货币占有者和劳动力占有者一道,离开这个嘈杂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领域,跟随他们两人进入门上挂着“非公莫入”牌子的隐蔽的生产场所吧!在那里,不仅可以看到资本是怎样进行生产的,而且还可以看到资本本身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赚钱的秘密最后一定会暴露出来。
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166]。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167]。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占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每一个人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惟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前定和谐[168]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
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1) 以人身的奴役关系和统治关系为基础的地产权力和非人身的货币权力之间的对立,可以用两句法国谚语明白表示出来:“没有一块土地没有地主”,“货币没有主人”。
(2) “人们用货币购买商品,用商品购买货币。”(梅尔西埃·德拉里维耶尔《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43页)
(3) “如果购买一物是为了再卖出去,这样用掉的钱叫作预付货币;如果购买一物不是为了再卖出去,这样用掉的钱可以说是花掉了。”(《詹·斯图亚特著作集》,由其子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将军汇编,1805年伦敦版第1卷第274页)
(4) 梅尔西埃·德拉里维耶尔驳重商主义者说:“人们不会用货币去交换货币。”(《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486页)有一本专门论述“贸易”和“投机”的著作写道:“一切贸易都是不同种物品的交换;而利益〈商人的?〉正是由于这种不同而产生的。用一磅面包交换一磅面包,这不会带来任何利益……因此,贸易同赌博相比形成有利的对照,因为赌博只是用货币交换货币。”(托·柯贝特《个人致富的原因和方法的研究;或贸易和投机原理的解释》1841年伦敦版第5页)虽然柯贝特不知道,G—G,货币交换货币,不仅是商业资本,而且是一切资本特有的流通形式,但他至少承认,这个形式是投机这种贸易与赌博共有的;但是后来出现了麦克库洛赫,他发现,为卖而买就是投机,这样,投机和贸易的区别就消失了。“任何交易,只要一个人购买产品是为了再卖出去,实际上就是投机。”(麦克库洛赫《商业和商轮航运业的实用、理论和历史辞典》1847年伦敦版第1009页)平托这个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的平达,更是无比天真,他说:“贸易是一种赌博〈这句话是从洛克那里抄袭来的〉,不过从乞丐那儿是赢不到任何东西的。如果有人在长时间内赢了所有的人的所有的钱,那他只有心甘情愿地把赢得的绝大部分钱退回去,才能再赌”(平托《关于流通和信用的论文》1771年阿姆斯特丹版第231页)。
(5) “资本……分为原有资本和利润,即资本……所获得的增长额,虽然实践本身立刻又将这种利润加到资本上,并把它和资本一起投入周转中。”(弗·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载于阿尔诺德·卢格和卡尔·马克思编的德法年鉴》1844年巴黎版第99页)
(6) 亚里士多德拿经济同货殖作对比。他从经济出发。经济作为一种谋生术,只限于取得生活所必要的并且对家庭或国家有用的物品。“真正的财富就是由这样的使用价值构成的;因为满足优裕生活所必需的这类财产的量不是无限的。但是还有另一种谋生术,把它叫作货殖是很适当、很贴切的。由于货殖,财富和财产的界限看来就不存在了。商品交易按字面意义是零售贸易,亚里士多德采用这个形式,是因为在这个形式中占支配地位的是使用价值〉按其性质来说不属于货殖范围,因为在这里,交换只限于他们自己〈买者和卖者〉需要的物品。”他又说,因此,商品交易的最初形式也是物物交换但是随着它的扩大,必然产生货币。随着货币的发明,物物交换必然发展成为商品交易,而后者一反它的最初的宗旨,成了货殖,成了赚钱术。货殖与经济的区别是:“对货殖来说,流通是财富的源泉。货殖似乎是围绕着货币转,因为货币是这种交换的起点和终点。因此,货殖所追求的财富也是无限的。一种技术,只要它的目的不是充当手段,而是充当最终目的,它的要求就是无限的,因为它总想更加接近这个目的;而那种只是追求达到目的的手段的技术,就不是无限的,因为目的本身已给这种技术规定了界限。货殖则和前一种技术一样它的目的也是没有止境的,它的目的就是绝对的富有。有界限的是经济而不是货殖……前者的目的是与货币本身不同的东西,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由于把这两种难以分清的形式混为一谈,有人就以为,无限地保存和增加货币是经济的最终目的。”(散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贝克尔编,第1册第8、9章
(7) “商品〈这里是指使用价值〉不是产业资本家的最终目的……货币是他的最终目的。”(托·查默斯《论政治经济学同社会的道德状况和道德远景的关系》1832年格拉斯哥第2版第165、166页)
(8) “虽然商人并不轻视已经获得的利润,但他的目光却总是盯着未来的利润。”(安·詹诺韦西《市民经济学讲义》(1765年版),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8卷第139页)
(9) “这种不可遏止的追逐利润的狂热,这种可诅咒的求金欲,始终左右着资本家。”(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1830年伦敦版第179页)当然,这种见解并不妨碍麦克库洛赫之流,在理论上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例如在考察生产过剩问题时,还是把资本家变成了善良的市民,好像他关心的只是使用价值,好像他真正像狼一般贪求的,只是皮靴、帽子、鸡蛋、印花布以及其他各种极为平常的使用价值。
(10) [拯救]是希腊人用来表示货币贮藏的一种特别用语。同样,英语“to save”也是既有拯救,又有储蓄的意思。
(11) “事物在直进中没有无限性,在循环中却有。”(加利阿尼[《货币论第156页])
(12) “构成资本的不是物质,而是这些物质的价值。”(让·巴·萨伊《论政治经济学》1817年巴黎第3版第2卷第429页)
(13) “用于生产目的的通货〈!〉就是资本。”(麦克劳德《银行业的理论与实践》1855年伦敦版第1卷第1章第55页)“资本就是商品。”(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74页)
(14) “资本……是不断增大的价值。”(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1卷第88、89页)
(15) “交换是一种奇妙的交易,交换双方总是〈!〉得到好处。”(德斯杜特·德·特拉西《论意志及其作用》1826年巴黎版第68页)该书1823年也以《政治经济学概论》的名称出版。
(16) 梅尔西埃·德拉里维耶尔《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44页。
(17) “这两个价值中有一个是货币,还是两个都是普通商品,这件事本身是毫无关系的。”(同上,第543页)
(18) “不是契约当事人决定价值;价值在成交以前就已经决定了。”(勒特罗纳《论社会利益》第906页)
(19) 加利阿尼《货币论》,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4卷第244页。
(20) “当某种外部情况使价格降低或提高时,交换就会对一方不利,于是平等被破坏了,但这种破坏是由于外部原因,而不是由于交换造成的。”(勒特罗纳《论社会利益》第904页)
(21) “交换按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契约,这种契约以平等为基础,也就是说,是在两个相等的价值之间订立的。因此,它不是致富的手段,因为所付和所得是相等的。”(勒特罗纳《论社会利益》第903、904页)
(22) 孔狄亚克《商业和政府》(1776年),载于德尔和莫利纳里编《政治经济学文选》1847年巴黎版第267、291页。
(23) 因此,勒特罗纳在回答他的朋友孔狄亚克时说得很对:“在发达的社会中,根本没有剩余的东西。”同时他还讽刺地解释说:“假如交换双方都以同样少的东西换得同样多的东西,那么他们得到的也就同样多。”因为孔狄亚克对交换价值的性质一无所知,所以,他对威廉·罗雪尔教授先生来说是自己的幼稚概念的合适证明人。见罗雪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1858年第3版[第102—103、190—191页]。
(24) 赛·菲·纽曼《政治经济学原理》1835年安多弗—纽约版第175页。
(25) “靠提高产品的名义价值……卖者不会致富……因为他们作为卖者所得的利益,在他们作为买者时又如数付出。”([约·格雷]《国民财富基本原理的说明》1797年伦敦版第66页)
(26) “假如有人不得不把价值24利弗尔的产品卖18利弗尔,那么,当他用这笔货币额再去购买时,这18利弗尔同样能买到24利弗尔的东西。”(勒特罗纳《论社会利益》第897页)
(27) “因此,任何一个卖者通常不能提高自己商品的价格,否则他购买其他卖者的商品时也必须付出高价。根据同样的理由,任何一个消费者通常不能以低价购买商品,否则他也必须降低他出售的商品的价格。”(梅尔西埃·德拉里维耶尔《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55页)
(28) 罗·托伦斯《论财富的生产》1821年伦敦版第349页。
(29) “利润由消费者支付这种想法显然是十分荒谬的。消费者又是谁呢?”(乔·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1836年爱丁堡版第183页)
(30) “假如有人感到需求不足,那么马尔萨斯先生是否会劝他把钱付给别人,让别人用这笔钱购买他的商品呢?”一个很气愤的李嘉图的信徒这样质问马尔萨斯,因为后者及其门徒查默斯牧师从经济学的观点赞美了纯买者阶级即消费者阶级。见《论马尔萨斯先生近来提倡的关于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必要性的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55页。
(31) 德斯杜特·德·特拉西虽然是(或许正因为是)研究院院士[160] ,却持有相反的观点。他说,产业资本家赚得利润,是因为“他们按高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卖一切商品。他们卖给谁呢?首先是彼此互卖”(德斯杜特·德·特拉西《论意志及其作用》第239页)。
(32) “两个相等的价值相交换,既不增大也不减少社会上现有价值的量两个不相等的价值相交换……同样也改变不了社会价值的总额,因为它给这一个人增添的财富,是它从另一个人手中取走的财富。”(让·巴·萨伊《论政治经济学》1817年巴黎第3版第2卷第443、444页)这个论点是萨伊几乎逐字逐句地从重农学派那里抄袭来的,当然他并不关心从这个论点会得出什么结论。下面的例子可以说明,他是怎样利用当时已被人遗忘的重农学派的著作,来增加自己的“价值”的。萨伊先生“最著名的”论点:“产品只能用产品来购买”(同上第1卷第438页),用重农学派的原话来说就是:“产品只有用产品来支付”(勒特罗纳《论社会利益》第899页)。
(33) “交换不会给产品以任何价值。”(弗·威兰德《政治经济学原理》1843年波士顿版第169页)
(34) “在不变的等价物支配下,商业是不可能的。”(乔·奥普戴克《论政治经济学》1851年纽约版第66页至67页)“实际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差别基于下述事实:物品的价值不同于人们在买卖中为该物品提供的那个所谓等价物,就是说,这个等价物并不是等价物。”(弗·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载于阿尔诺德·卢格和卡尔·马克思编的《德法年鉴》1844年巴黎版第95、96页)
(35) 《本杰明·富兰克林全集》,斯帕克斯编第2卷《关于国民财富的有待研究的几个问题》[第376页]。
(36)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册第10章[第17页]。
(37) “在通常的市场条件下,利润不是由交换产生的。如果利润不是先前就已存在,那么,在这种交易以后也不会有。”(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第184页)
(38) 第1版和第2版中是“相互关系”,第3版和第4版中是“商品关系”。——编者注
(39) 根据以上说明,读者可以知道,这里的意思不过是:即使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相等,资本也一定可以形成。资本的形成不能用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的偏离来说明。假如价格确实与价值相偏离,那就必须首先把前者还原为后者,就是说,把这种情况当作偶然情况撇开,这样才能得到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资本形成的纯粹现象,才能在考察这个现象时,不致被那些起干扰作用的、与真正的过程不相干的从属情况所迷惑。而且我们知道,这种还原决不单纯是一种科学的手续。市场价格的不断波动,即它的涨落,会互相补偿,彼此抵消,并且还原为平均价格,而平均价格是市场价格的内在基准。这个基准是例如从事一切需要较长时间经营的企业的商人或工业家的指南。所以他们知道,就整个一段较长的时期来看,商品实际上既不是低于也不是高于平均价格,而是按照平均价格出售的。因此,如果撇开利害得失来考虑问题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话他们就应该这样提出资本形成的问题:既然价格是由平均价格即归根到底是由商品的价值来调节的,那么资本怎么会产生呢?我说“归根到底”,是因为平均价格并不像亚·斯密、李嘉图等人所认为的那样,直接与商品的价值量相一致。
(40) “在货币形式上……资本是不产生利润的。”(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第267页)
(41) 在有关古典古代的一些实用百科辞典[162] 中,可以看到一种谬论:在古代世界,资本就有了充分的发展,“所缺少的只是自由工人和信用事业”。蒙森先生在他的《罗马史》中也一再陷入混乱。
(42) 因此,各种立法都规定了劳动契约的最长期限。在自由劳动的民族里,一切法典都规定了解除契约的条件。在有些国家,特别是墨西哥(美国南北战争 前,从墨西哥夺去的领土也是这样,库扎政变[163] 前多瑙河地区实际上也是这样),奴隶制采取债役这种隐蔽的形式。因为债务要以劳役偿还,而且要世代相传,所以不仅劳动者个人,而且连他的家族实际上都成为别人及其家族的财产。胡阿雷斯废除了抵债劳役[164] 。所谓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颁布一道敕令,又把它恢复了。华盛顿的众议院一针见血地谴责这个敕令是恢复墨西哥的奴隶制的敕令。“我可以把我的体力上和智力上的特殊技能和活动能力……在限定的时期内让渡给别人使用,因为根据这种限制,它们同我的整体和全体取得一种外在的关系。如果我把我的由于劳动而具体化的全部时间和我的全部生产活动都让渡给别人,那么,我就把这种活动的实体、我的普遍的活动和现实性、我的人身,变成别人的财产了。”(黑格尔《法哲学》1840年柏林版第104页第67节)
(43) 因此,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是,对工人本身来说,劳动力是归他所有的一种商品的形式,因而他的劳动具有雇佣劳动的形式。另一方面,正是从这时起,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才普遍化。
(44) “人的价值,和其他一切物的价值一样,等于他的价格,就是说,等于对他的能力的使用所付的报酬。”(托·霍布斯《利维坦》,载于莫尔斯沃思编《托马斯·霍布斯英文著作选》1839—1844年伦敦版第3卷第76页)
(45) 古罗马的斐力卡斯,作为管理人居于农业奴隶之首,但“由于劳动比奴隶轻,得到的报酬也比奴隶更微薄”(泰·蒙森《罗马史》1856年版第810页)。
(46) 参看威·托·桑顿《人口过剩及其补救办法》1846年伦敦版。
(47) 配第。[165]
(48) “它的〈劳动的〉自然价格……由一定量的生存资料和舒适品构成。这个量是根据一个国家的气候和习惯,为维持工人并使他有可能抚养家庭,以保证市场上劳动供应不致减少所必需的。”(罗·托伦斯《论谷物外销》1815年伦敦版第62页)劳动一词在这里错误地当作劳动力一词来使用。
(49) 罗西《政治经济学教程》1843年布鲁塞尔版第370、371页。
(50) 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1卷第114页。
(51) “一切劳动都是在它结束以后付给报酬的。”(《关于需求的性质的原理》第104页)“商业信用必定是从这样的时刻开始的,那时工人,生产的最初的创造者,有可能依靠自己的积蓄等待一两个星期、一个月、一个季度等等,再领取自己劳动的工资。”(沙·加尼耳《论政治经济学的各种体系》1821年巴黎第2版第2卷第150页)
(52) 施托尔希说,“工人贷出自己的勤劳”,但是——他又狡猾地补充说——他们除了会“失掉自己的工资,不冒任何风险……工人没有付出任何物质的东西”(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1815年彼得堡版第2卷第36、37页)
(53) 举个例子。在伦敦有两种面包房:一种是按面包的全价出售的,一种是按低价出售的。后者占面包房总数的3/4以上。(政府调查委员休·西·特里门希尔关于《面包工人的申诉的报告》1862年伦敦版第32—34页)这些按低价出售的面包房所出售的面包,几乎无例外地都搀了明矾、肥皂、珍珠灰、白垩德比郡石粉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一些颇为可口的、富有营养的而又合乎卫生的成分。(见上述蓝皮书和《1855年面包搀假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哈索尔医生《揭穿了的搀假行为》1861年伦敦第2版)约翰·戈登爵士对1855年委员会说:“由于这种搀假,每天靠两磅面包度日的穷人,现在实际上连1/4的养料都得不到,且不说这种搀假对他们的健康的危害了。”特里门希尔(《面包工人的申诉的报告》第48页)认为,“工人阶级的很大一部分”明明知道搀假,可是还得与面包一起忍受明矾、石粉这一类东西,其原因就在于,对工人阶级来说,“面包房或杂货店爱给他们什么样的面包,他们就得买什么样的面包,这是必然的事情”因为他们只是在劳动周的周末才得到报酬,所以,他们也只有“在周末才能支付全家一星期消费的面包钱”。特里门希尔还引用了一些证词:“众所周知,用这种混合物制成的面包是特意为这种主顾做的。”“在英格兰〈特别是苏格兰〉的许多农业区,工资是每两周、甚至每一个月发一次。支付期这样长,农业工人不得不赊购商品……他必须付出较高的价钱,他实际上已被赊卖东西给他的店铺束缚住了。例如,在威尔特郡的霍宁舍姆,每月发一次工资,工人购买一英石面粉要付2先令4便士,而在别的地方则只要1先令10便士。”(《公共卫生。枢密院卫生视察员第6号报告》1864年版第264页)“1853年,佩斯利和基尔马诺克〈苏格兰西部〉的手工印染工人,通过一次罢工迫使支付期从一个月缩短为两周。”(《工厂视察员报告。1853年10月31日》第34页)英国许多煤矿主采取的方法可以说明,工人给资本家的信贷获得了进一步的、奇妙的发展。按照这种方法,工人到月底才领工资,在这期间从资本家那里得到预支,而预支往往就是一些工人不得不高于市场价格支付的商品(实物工资制)。“煤矿主惯用的一种办法就是,每月发一次工资,而在这一个月的每个周末给工人预支一次。预支是在店铺进行的〈这个店铺就是老板自己开设的杂货店〉。工人在店铺的这一边拿到钱,在另一边又把钱花掉。”(《童工调查委员会。第3号报告》1864年伦敦版第38页第192号)
[159] “生出货币的货币”(money which begets money),引自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802年伦敦版第87页,参看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1。
[160] 指法国研究院,它是法国的最高科学机构,由若干部分即若干学院组成。德斯杜特·德·特拉西是伦理学和政治学学院院士。——190。
[161] “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Hic Rhodus,hic salta!)出典于伊索寓言《说大话的人》。一个说大话的人,自吹在罗陀斯岛跳得很远很远。别人就用这句话反驳他,其转义就是:就在这里证明你的本领吧!——194。
[162] 显然是指奥·鲍利的《古典古代实用百科全书》1839—1852年斯图加特版第1—6卷。马克思在1857年7月16日和9月25日给恩格斯的信中曾提到过这一著作。——195。
[163] 库扎政变是罗马尼亚历史上的重要事件。1859年1月,著名的社会政治活动家亚·库扎先后被选为摩尔多瓦和瓦拉几亚公国的国君。这两个长期隶属于奥斯曼帝国的多瑙河公国于1862年合并,为罗马尼亚国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库扎执政后,立意实行一系列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但是他的政策遇到了地主和一部分资产阶级的强烈反抗。在地主代表占优势的国民议会否决了政府提出的土地改革草案后,库扎于1864年实行政变解散了国民议会,颁布了新宪法,扩大了选民范围,加强了政府权力。在这种新的政治局势下实行的土地改革,规定废除农奴制和通过赎买把土地分给农民。——196、274。
[164] 抵债劳役(peonage),就是要由劳役来偿还的借债形式,马克思在1867年10月11日给路·库格曼的信中作过论述。——196。
[165] 威·配第《爱尔兰的政治解剖》1691年伦敦版第64页,见本卷第364页脚注(1)。——199。
[166] 关于伊甸园,见《旧约全书·创世记》第2章第8节。——204。
[167] 耶·边沁是所谓的有用哲学即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对他来说,个人的利益是一切行动的动力。然而,一切利益,如果正确加以理解,又处于内在的和谐状态中。各个人的正确理解的利益也就是社会的利益。——204。
[168] “前定和谐”(prstabilierte Harmonie)是哥·威·莱布尼茨的用语,根据他的哲学,特别是他的单子论,各个单子的和谐秩序是由上帝事先确定的,否则世界的事物是互相割裂地存在的。——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