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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唐代以至清代中叶,是中国官僚社会向着更高度发展的一个阶段。

虽然在这一阶段的每个王朝,都各别在它们统治上发生过极大的破绽和困厄,但从整个官僚社会立论,这一阶段的官僚政治,确已前后参差的把它的包容性、贯彻性,乃至对于经济可能发生的弹性,提高到了这种社会形态允许的极限。

中古分立变乱局面,在中国典型封建史上,仿佛是一个逆转或倒退,但我们评价这一段历史,也正如同评价中古欧洲的封建史一样,须以极大的审慎来对待。那个时期,并不是在一切地域和一切方面,都因战乱而退步了。“士民流散,道路断绝,千里无烟”的惨象,不论在三国时代,抑在西晋五胡之乱的时代,并不曾出现于南方,而在北方,亦是破坏与恢复相并相间地表演着。此后由南北朝以至隋末,大抵亦可作如是观。如其我们忽略了此种事实,过分强调当时社会经济的荒废情形,以为那是全面的衰落或退步,那末,我们对于隋唐特别是唐代经济的迅速发展,就将感到非常突然,而对于那种在分立局面下益加强盛跋扈起来的门阀或豪族的社会存在基础,也将无从说明了。

中国的官僚社会统治,确曾由中古分立局面显示一个大分水岭。在这以前的秦汉,和在这以后的隋唐,恰是一个先后辉映的对照。秦汉与隋唐乃至此后诸王朝,在统治上有一本质不同点:在前者,至少在秦及汉代前期,正从社会政治各方面,剪除封建特权,使贵族官僚化,在后者,则使官僚贵族化或门阀化。而在经过了前述官僚贵族化或门阀形成阶段的中古分立之局以后,那些王朝的官僚政治里面,已经广泛渗入了特权阶级所具有的不少因素。那就是说,隋唐及其以后的官僚统治,须得以较大的努力,妥善处理或对付这一新的课题。此外,到了这一阶段,中国社会不但在经济方面已经在既有基础上有了更广阔的更多方面的更有流动性的发展,而且由于领土开拓和与异族更多接触,使对外关系,也变得复杂了。这些课题开始是向统一的隋朝大帝国提出的,隋朝没有适应这种新环境的认识和经验,就由唐代专制君主和官僚们接受下来。他们对这些新历史课题,也不是一下子就有了很适当的处理办法的,而是经过了不少的尝试努力,才为自己,也为了此后其他各专制王朝,在经济上提出了两税制,在思想训练与仕途控制上提出了科举制,而在对内对外的武力上提出了府兵制。这三方面的体制,不尽是由唐代所首创,但却是由唐代使其更具规模,而由唐以后各朝代在同一或相异的名目上将其延续改进的。赖有这几方面的创意的成就,中国官僚政治乃得在中古分立局面以后有着更高度的发展。

本篇先就关系整个田制的两税法加以说明。


第八篇 支持官僚政治高度发展的第一大杠杆——两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