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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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巍:《西周墓葬的殉人与殉牲》,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论文。下文有关西

周初期墓葬的基本信息未注明出处的,皆出自该文,不再详注。

2 天马一曲村遗址为晋国早期都邑,是邹衡先生于1982年首先提出的。

3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文物出版社,1995年。

4 北京市文物工作队:《1981—1983年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发掘简报》,《考古》 1984年第5期。

5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地区文化局:《河南鹿邑县太清宫西周墓的发

掘》,《考古》2000年第9期。

6 参见杨升南《商代的长族:兼说鹿邑“长子口”大墓的墓主》,《中原文物》 2006年第5期。

7 黄展岳:《古代人牲人殉通论》。

8 俞伟超:《铜山丘湾商代社祀遗迹的推定》。

9《左传•昭公十一年》。杜预注:“用太子者,楚杀之为牲,以祭冈山之神。” 10此外,在河南登封王城岗还有一例春秋时期的疑似人祭遗存。一条春秋时期

开挖的壕沟内,有一直径约1.5米的近圆形坑H68,坑底南北两侧分别埋有 一具小猪骨架,北侧猪架上方则是一具呈挣扎状的儿童尸骨。发掘报告认为, 坑中的儿童不像是正常死亡,”是否与祭祀有关,尚待讨论”。参见北京大学 考古文博学院、河南省考古研究所《登封王城岗考古发现与研究(2002— 2005)》,上册,第381页;下册,图版120。在4000年前的龙山时代,王 城岗就已经有了夯土小城和宫殿,并使用了较多的人奠基,H68灰坑则出现 在龙山古城之后约1500年,规模很小,很可能是民间巫师秘密举行的禳祭, 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关于人祭的知识仍在民间悄悄流传。

11《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所作增补。虽然秦汉之后的王朝法律已经不允许 猎俘杀祭,但人祭宗教也曾在民间迁延了较长时间。直到汉魏时期,宋襄公 曾经献祭的“次睢”神社仍存在,又被称为“食人社”;也有祭祀者会花钱 雇穷人充当人牲,祭祀时把人牲捆绑在神社前,如同屠宰的牲畜。不过从文 献记载来看,也许汉魏时的人祭只是程序性表演,而非真正杀人、食人。参 见《续汉书•地理志》注《博物记》曰:“县东界次睢有大丛社,民谓之食人社, 即次睢之社。”《艺文类聚》卷五九引《从征记》:“临沂厚丘间,有次睢里社, 常以人祭,襄公使帮子用部子处。相承雇贫人,命斋洁,祭时缚着社前,如 见牺牲,魏初乃止。”


人祭记忆的暗流尾声:周公到孔子